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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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朝比我还沉默,看上去很怅然。我调侃他:“好啦,我这个正主都没有怎么样,你伤春悲秋的做什么啊。我们出去走走吧。”

“外面天气不好,要下雨了。”

“没关系,你不是有车吗,反正在家里也是闲着,带我上街兜圈子去吧。”

我和林宇朝出了门,果然,天阴沉沉的,一滴雨落到了我的额头上,冰凉冰凉的。

“真的要下雨了啊。”我喃喃自语。

林宇朝帮我打开车门,他从另一个车门上来,却没有要开车的意思。

“怎么不开车?”我问他。

他伸手在口袋里掏了一番,拿出一样什么东西放到我的手掌心上。

“给你,留着吧。”

我沉默了,细细摩挲着手心的这枚胸针,忽喜忽悲。我刚离开英国那会儿,姗妮去码头送我的时候亲手把它别在了我的胸前。这是一枚蔷薇花形状的胸针,最外面的花瓣上缀着点钻,很漂亮,和她当初送我的耳坠是同一个样式的。高蒙奇死前口口声声念着的蔷薇花,指的就是它。

那么多人睁得死去活来的军火提货单就藏在这枚不起眼的别针里面,当时我并不知情,还差点因他送了性命。

和高蒙奇见面那么多次,只有在油轮上那次他见过这枚别针。我不傻,高蒙奇死前一直跟我说“蔷薇花”,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或许跟山田玉子所说的提货单有关。只是我没有想过,高蒙奇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一个见面不过两次的人身上。

那次在油轮上他住的是我的房间,我把这枚蔷薇花别针别在姗妮送我的洋装“花语”上面,而“花语”就挂在我床前的衣架上。事后想起来,高蒙奇肯定是在油轮上的时候就把提货单藏在了里面。我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觉得藏在自己身上不安全,想借我之手带回上海,事后再想办法取回。我只能说,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特工,陷入情爱的那一刻注定他会毁掉自己的一生。

“你怎么会想到提货单就藏在这里面?”林宇朝问我。

我把别针别在胸前,说:“你开车吧,我慢慢说给你听。”

“这枚别针对我来说有特殊的含义,它是我最好的朋友姗妮送给我的告别礼物,所以我很珍视,除去在油轮上那一次,我没有把它拿出来过。”我娓娓道来,“高蒙奇临死前一直在说‘蔷薇花’,我也想过他指的可能是这枚蔷薇花别针,但我不相信像他这般精明的人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一个见面不过两次的人身上。那日在你家,你问我高蒙奇临死前跟我说过什么话,我才豁然开朗,抱着侥幸的心理想:但愿如此,但愿如此吧……”

“结果真的如此。”林宇朝讲出了我未讲完的话。

我叹了口气:“是,结果真的如此。高蒙奇他很傻,他有很多机把提货单拿走的。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要把东西留在我这里。”

“那不过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接近你的借口罢了。”林宇朝说,“他是个特工,肩负着艰巨的任务,若非如此,他怎么能说服自己走近你的世界。挽素,你还是个孩子,这些你不懂……”

“我懂,我懂的。”

“为什么高蒙奇最终没有取走它?这份提货单对他来说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即便他喜欢你,也没必要把这么珍贵的东西留给你。”

“因为后来这枚别针根本不在我手里了。我很珍视姗妮送我的礼物,但珍贵的东西只有遇到对的人才会绽放它摧残的光芒。”

“你把它送人了?”

“嗯。这枚别针我一直别在一见衣服 上,连着衣服一起送人了。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一件事吗,夏公馆的七夫人爱丽丝就是当年英国有名的服装设计师沃尔森的女儿……”

几天前我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找爱丽丝要回了这枚别针。送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是件很尴尬的事情,我很不好意思,只说是那枚别针对我很重要。爱丽丝倒是并不介意,很热情地还给我了。

当我拧开别针最外面花瓣状的金属壳,果然发现有卷成一团的纸条。这个那么多人争得死去活来的宝贝,也是差点害死我性命的东西,竟然真的是落在了我的手里。

突然间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给砸中了,喜悦的同时也是有点害怕的。我连同别针一起交给了沈煦之,这也许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于他,这是比性命更珍贵的礼物,于我,不过是无端加在身上的枷锁罢了。

我问林宇朝:“是他让你给我的?”我所指的他便是沈煦之了。

“嗯。”林宇朝点头,“昨天晚上他来找过我,他托我转交给你的。”

“为什么不自己给我?”我喃喃自语。

林宇朝说:“他说他没有资格亲自交给你,他还托我帮他好好照顾你,这是他最后一个心愿,也是唯一一个。”

车子停在了林家的大门口,我不知道为何林宇朝要带我来这里。他从容地下车,帮我打开车门,替我撑开雨伞。我也没问他,跟着他往里走去。

原以为他会一直这么沉默下去,到了正屋门口,他忽然停下来,对我说:“我妈鼓动我爸给我安排相亲呢,我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事。你帮我去劝劝我爸吧,他听你的。”

“原来找我来是有事相求啊,”我笑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我要是真这么做了,还说不一定是帮你还是害你呢。”

“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吧。”林宇朝也笑了,推开门进屋。

林夫人正靠在落地窗前面的软皮沙发上上,望着外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雨。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光从背影看,无限惆怅。林伯伯站在他的身后,拿着一把桃木梳为她梳头。此情此景我令我想起林宇朝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妈妈和爸爸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亲情。恩爱恩爱,“恩”始终在“爱”的前面,即便是没有爱,相濡以沫一生一世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至少,林夫人比我妈妈要幸福。

“爸爸,妈妈。”林宇朝叫了他们一声。

林夫人回头,惊讶道:“宇朝?你不是去万国饭店见周小姐了吗,怎么会?”

“哦,是这样的,今天煦之要去英国,我想去码头送他。昨晚我和周小姐通过电话,把这事跟她说了。”

林夫人似是不怎不么高兴,她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表情有些不自然。

“欣妍,算了吧,宇朝也不是三岁小孩子了,他的事他自己会处理的。”林伯伯语气很温和,“周小姐人虽好,我倒是觉得挽素和宇朝更加般配呢。”

没料到他会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我们三个人均吃了一惊。林夫人皱起眉头,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很尴尬,连忙低下头,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的鞋尖看。

林宇朝挡在我的身前:“爸爸,我只当挽素是妹妹。”

“是啊,前些日子宇朝跟我提过这事。”林夫人接过话茬,对林伯伯说,“挽素这孩子我打心眼里喜欢,想收她当干女儿,你觉得如何。”

“挽素,你觉得如何呢?”林伯伯看着我的眼睛。

他的目光很犀利,直射穿了我的身子。我被他看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咬着自己干干的嘴唇,心里很不是滋味。

林伯伯放下梳子,他抽出一支烟点上,吸上几口,吐出几个烟圈:“挽素啊,有些话我不说你也明白,我和你妈妈这一生有缘无分,所以我不希望你和宇朝错过彼此。就像我和宇朝他妈妈现在这样,虽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细水长流的生活未必不是一种幸福。挽素,林伯伯想问你,你愿意当我的女儿还是……”

“还是和宇朝在一起?”出乎我的意料,这句话是从林夫人嘴里说出来的。

细水长流?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和妈妈说的一样,也许我的幸福注定是细水长流的。

林伯伯追问:“你愿意吗,挽素?”

“爸爸,你们不要难为挽素了,我对挽素说过,这一生一世我都会像哥哥一样照顾她,保护她的。我答应你们,明天就约周小姐出来向她赔罪。”

“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沉默良久,我终于鼓起勇气开口,“宇朝哥哥,你知道吗,我妈妈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能拥有细水长流的平淡幸福,这样的幸福沈煦之给不了我,高蒙奇也给不了我。对我来说,这根本是一种奢望。我长得像我妈妈,可是性子却和我外婆一模一样,又执着又倔强,一旦有了心结就很难释怀。在英国的时候,我心里始终放不下对爸爸的爱与恨,生活就像带着一张假面具,拥有的只是表面的安逸,虽然快乐,但并不幸福。宇朝哥哥,你能给我这样的幸福吗?细水长流的幸福?”

林宇朝很认真地听我说话,生怕漏掉其中任何一个字。他的表情先是怅然,然后是平淡,最后转为惊喜。他看着我的眼睛,窗外雨声淅淅沥沥,可是他的眼睛里却充满了柔和的阳光,笑意越来越浓,渐渐从里面溢出来。

回到家之后我一直在想,我这个决定究竟是多的还是错的,可是我知道,无论正确与否,我都不会后悔。

雨还是没有停下来,春雨润如酥,水珠溅在玻璃窗上,沿着玻璃往下滑落,一滴滑下之后又有另一滴接着往下落。我慵懒地靠在贵妃椅上,手上紧紧攥着沈煦之留给我的信。的确,我没有勇气打开。早上林宇朝的到来给了我一个暂时逃避的借口,而我终究还是要面对了。

撕开信封,沈煦之熟悉的字迹从纸上跳跃出来,一个个在我眼前晃动。我以为他走了之后,我会长大,会坚强,会用一颗平淡的心去淡忘一切。可是我错了,他留给我的印象,是深深刻在心上的,永远无法磨灭,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眼泪和玻璃窗上的雨水一样,不断地沿着脸颊往下滑落,溅湿了信纸。

是他,真的是他!

曾是惊鸿照影来

伤心桥下春波绿,。

十年后,沈公馆。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寒气尚未退尽,满树的桃花就已经尽数开放了。昨天刚下完一场小雨,湿气颇重,那朵朵桃花的花瓣上都沾着晶莹的露水。都说天街小雨润如酥,春天的雨的确很温和,一如桃花林中身穿粉色旗袍的女子,极尽优雅,看上去还年轻,眼中却似积累了无数的沧桑。

她轻轻地从篮子里拿出剪刀,又轻轻地剪下一支开得灿烂的桃花放入篮中,脸上忽然掠过一丝笑意,但很快就消失了,恢复了原本的波澜不惊。这些桃树是十年前中下的,她没想到它们会长这么快,正如匆匆逝去的光阴,一个恍惚,十年就过去了。

十年前,她回国归来,从不奢望能拥有花一样灿烂的人生,只求安安稳稳。可是命运却和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还记得母亲去世之前曾摸着她乌黑的头发,对她说:“挽挽,妈妈的一生是个错误。妈妈不希望你也如烟花一般,拥有瞬间的绚丽,但之后却是无尽的落寞。你要安安稳稳的,细水长流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那时她还小,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总以为有妈妈陪在自己身边就是最大的幸福,什么烟花般的绚丽,什么细水长流,她都可以不要。但是她错了,错在自己太天真,错在她一开始不明白活着其实是件很残酷的事。

细水长流的生活,是的,她得到了,可是她付出的远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

她抬起头,看看天,晨曦柔和而温暖。多年前,他也曾用这样温暖的眼神看着她,对她说:“挽素,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相信我,我永远不会伤害你。”多么可笑,曾经信誓旦旦说过不会伤害她的人,恰恰是伤她最深的人。是他亲手拿起刀子,在她心口上狠狠捅了一下,多少次午夜梦回,她甚至能看见自己的心口在流血,鲜红鲜红的,宛如怒放的红莲。

再一次想起这个名字,她的心又痛了几分。看来,她注定是永远无法忘记他了。

“挽素……”

她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很轻的一声,和梦里的一样。

“挽素……”

又是一声。她的手颤抖了一下,慢慢的,慢慢的,转过身来。

此时一阵风吹过,树枝摇晃着,花瓣上的一滴露水轻轻滴落,恰好落在了她长而卷的睫毛上。她的眼睛湿润了,分不清到底是露水湿了眼睛还是泪水湿了眼睛。

是他吗?挺拔的身姿,浓黑的眉毛,波澜不惊的眼神,如刀刻一般棱角分明的轮廓……明明是他,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么不真实。

“挽素!”他再一次开口。

“啪——”

她身子一颤,手中的篮子掉了,几支刚剪下来的桃花被甩在了地上。她赶紧蹲下身子去捡,匆忙之中不小心碰到了剪刀的尖锐处,指尖一阵生疼。都说十指连心,她总算是体会到了,指尖被这么轻轻扎了一下,为什么心会这么疼。

“你,过得好吗?”沉默良久,她几度开口,说出来的只能是这句话。

他微笑,点头:“还好,你呢?”

“我也很好。”她淡淡微笑。

“你变了。”

“可是你没变。”她说

这么多年过去了,时光荏苒,刹那芳华,他却一点都没变。笑起来还是那么温和,那么迷人。她却如重生了一般,不再任性刁蛮,不再倔强执着,以前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在与他的那场战争中已经挫骨扬灰了。他改变了她,而她改变不了他。

几句话之后,他们又陷入了沉默,两个人都试图找话题。沈煦之问她:“我妈妈还好吗?”

“她很好。当年你走可之后,我去江南接她回来,她不肯。后来爸爸也去过一次,她还是很执着,说什么也不肯回来。直到两年前爸爸生病住院,她才……”她笑了,“梅姨很爱爸爸,有她陪着爸爸,现在他们都过得很好。以前我总认为爸爸娶了除妈妈之外的其他女人是对妈妈的不忠,我对爸爸心存怨恨。可是我错了,过去的始终是过去了,人不可能一辈子生活在回忆里。不该记住的,还是放弃好。”

这些话是在说她的爸爸和妈妈,也是在说她和他。

眼前的沈挽素就像是一汪平静的湖水,安静、温和,荡漾不起半点涟漪。与十年前那个敢爱敢恨的她判若两人。沈煦之想,岁月原来真的是可以改变人的,经历了那么多,她的棱角已经尽数被磨平了。他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她一成不变呢?

忽然想起什么,沈挽素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到一会儿。”

“沁心呢,没和你一起回来?”

才说到那个名字,远处一个女孩蹦蹦跳跳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着“爹地”,沈煦之应了一声,俨然是一个慈父。她看见他在笑,眼里有着宠溺,想来他一定很爱这个孩子。为了给她创造一个毫无杂质的童年,十年前他离开了她,斩断了他们之间最后的牵挂。

明明知道无法回去了,沈挽素还是忍不住想,要是当年他没有走,要是当年他留在她的身边,她会怎么办?离开他还是……毕竟那个时侯她还是爱着她的,她不愿欺骗自己。

在他留给她的信中,她确定了他就是在她失明时一直默默守候她的言默。他在信中写到:“对不起,我没有守住我们的约定,请你一定要幸福,至少要比我幸福……在秋的尽头,你可以闻到荼靡的味道,就像我在大洋彼岸看着你一样,花开荼靡,花开到了尽头,可它还是留恋的……我爱你……”

以前他只对她说过,他喜欢她。而在那封信上,他说出了他们彼此都知道但没有说出口的一句话——“我爱你”。

“我想闻一闻荼靡的味道”,这句话她只对言默说过。很多次她怀疑沈煦之就是言默,不过是缺少一个确切的答案罢了。

等她知道了这个答案,他却离开了。她还想问他,既然已经认出她来了,为什么不与她相认,为什么要让她独自承受一切痛苦。一对上沁心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话噎在喉咙口硬是说不出来。

沁心眨巴眨巴眼睛望着沈挽素,一言不发,怯生生的,像极了姗妮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那个时侯姗妮也是这般躲在约克叔叔的身后,探出小脑袋,对着她眨巴眨巴眼睛,又腼腆又害羞。

她仔细打量沁心,小女孩长得很漂亮,穿着嫩黄色的泡泡袖洋裙,梳着西班牙宫廷式的卷发,前额刘海处别着一枚水钻发夹,像个小公主。她不禁感叹,沁心长得和念乔一点都不像,那张脸完全是照着沈煦之的模子雕刻出来的。

“沁心,这是挽素姑姑。”沈煦之把沁心从他身后拉过来,“叫姑姑。”

沁心抬头看她一眼,咬咬嘴唇,终于开口叫了一声姑姑,声音细如蚊吟。

她点头微笑:“这孩子像你,很漂亮。”

沈煦之还没开口,她转身朝着桃林深处喊:“缓缓,快过来,咱们回去了。”

“妈妈,你快来看呀,这朵花好漂亮!”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兴高采烈跑了出来,见到沈煦之,愣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沈煦之的心猛然一抽:“缓缓?”

“嗯。”沈挽素点头,她摸摸缓缓的头,“名字是她爷爷给取的,小名叫缓缓。她还有一个名字,叫林思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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