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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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道和桂圆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他们面前嗑瓜子,满院子乱丢,让他们追在屁股后面打扫。

  一个赌坊,一个地下钱庄,不知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充军发配都便宜他们了。

  看着院中“你追我赶”的几人,沈衡转脸问苏月锦:“你是怎么知道宝通钱庄的幕后掌柜是林方知的?”

  朝中官员如此之多,弄权者也不在少数,他如何第一时间就能判断一定是林方知?

  孰料,苏小千岁也是一脸茫然地看着她说:“我其实也没有肯定,只是最近看他有些不顺眼,随口说的。”他也没想到还真是林方知。

  沈衡嘴角抽搐了半天,缓缓竖起一根大拇指,叹道:“王爷……真乃神人也。”

  魏清被关押在大理寺的死牢之中,沈衡进去同他攀谈过多次,想请他出面证实自己父亲的清白。他却只摇着头叹息,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虽然现在有证据可以证实她爹并没有将银子存入宝通钱庄,但是那字条却是她爹亲手所递。

  魏清说,他已是将死之人,原不该再拉了沈括下水,但隐瞒不报是要被抄家的,他不能因此连累了家中老幼。言下之意就是,字条确是沈括亲手所写。

  她也看过那张字条,就连她爹也看不出字迹同他自己的有什么不同。

  魏清的宅子也被封了,但他的家眷,上上下下有十六口人。

  沈衡四处打听,这才知晓他的妻子、孩子,连同家中的二老都偷偷搬到了邻近上京的一处破庙之中。

  傍晚时分,她同苏月锦一同“造访”了那处住所。壁不遮雨,窗不挡风,是一间闲置很久的庙。里面杂七杂八躺了许多衣衫褴褛的人,看见他们,都纷纷露出戒备的眼神。

  沈衡将准备好的馒头和肉包逐一放到他们手上,终于在一处不甚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衣衫褴褛的魏家家眷。他们脸上已经满是脏污,春寒之际尚只着一件单衣。

  魏夫人将腰杆挺得直直的,对他们深深地施了一礼,全然没有失了一个官家夫人该有的端庄持重。

  沈衡听自己的父亲说过,魏夫人岳凝也是书香门第的小姐,娘家虽不是上京的大户,父亲却也是个正四品的外省文官。

  魏大人在职时,没少照拂这位岳父。更有传言,魏清会收下那八万两黄金,正是因着这位岳家的长子岳凌宇惹上了人命官司,需要金银疏通关系。

  令人不解的是,缘何魏家落魄了,却不见魏夫人娘家人施以援手?

  沈衡快人快语,这般想着,便当真问出了口,却换来魏夫人略有些惨淡的微笑。

  她突然就明白了那份微笑背后的心酸。

  是了。有酒有肉皆兄弟,患难何曾见一人?

  古往今来,都是富贵深山有远亲,贫穷闹市无近邻。想来,魏家便是如此。

  魏大人的娘亲魏老夫人早年就已经痴傻,病得迷迷糊糊间,还傻傻地拉着自己孙儿的手,在叫魏大人的名字。

  沈衡看得颇不是滋味。此次一行,她原本就没想求证什么,为的就是想给这位老夫人看看病。

  魏清虽说连累了沈括入狱,但是在任时,真的是对沈家多方照拂,这份情谊,沈家一辈子都记在心上。

  沈衡同魏夫人说明了来意,魏夫人显得很诧异,愣怔良久方说了句:“民妇从来不过问朝堂之事,沈大人的事,我真的爱莫能助。”

  没想到魏夫人会思量到这一层,沈衡有些无奈,蹲下身坐到魏夫人的身侧,道:“夫人多虑了,小女此来只是想为魏家尽分绵力。家父入仕之后,全仰仗魏大人提拔。此番只为报恩,真的没有旁的意思,请夫人放宽心。”

  魏夫人会有这样的疑虑,沈衡一点都不意外。试想一下,自己的亲生父母在她落难时都急于同她撇清关系,不肯施予援手,那这世间她还能信得过谁呢?

  魏夫人没想到沈衡说得这样坦荡,眼底的那份真挚让她不由得湿了眼眶。

  “沈姑娘,多谢你。”

  很简单的六个字,她却说得泣不成声。银牙咬住的那份苦涩,是对亲情凉薄的祭奠,更是对世道无常的一种哀婉。

  沈衡将魏家家眷安排在一户临时租的民宅之中,银子是她问苏月锦借的,算是从她爹俸禄里预支的。

  苏小千岁当时掏得挺痛快的,当着一众魏家人的面,分外体贴地说:“我的不就是你的?孩子都有了,还计较这些干吗。”换来一众艳羡的眼神。

  她颤抖着一双小手接过银子,只觉得祸从口出这话实在是真理。

  告别时,魏夫人出乎意料地紧走了两步,道:“姑娘且等等,忙了这大半日,发髻都散了。”

  她这般说着,已是凑上前来,手上松松拢了几下,状似不经意间附耳对沈衡说道:“小妇人对朝堂之事知之不多,但我家老爷在入狱之前却对我说过,王秉承这个人同林丞相颇有些来往。姑娘可以回去问问沈大人,这字条当初可是经了他的手。”

  沈衡惊诧抬眼,魏夫人却已经转身离去。

  沈衡明白魏夫人的意思,魏家已经沦落至此,她只是不想再沾染上什么麻烦。

  魏大人清廉一世,受贿亦是帮人不帮己。只叹世人皆凉薄,为己为财不为人。

  沈衡故意安排魏家人居住的这所民居并非地处上京,而是在稍远一点的邻县清林。此地依山傍水,不如上京繁华,但老百姓大多朴实,自给自足倒也过得甚是殷实。

  从小城中出来的时候,正赶上傍晚余霞落于山脊,像极了当初的博古村,只是到底少了那份难得的静怡。

  脚下步子还没迈开几步,他们便看到一名壮汉提着妇人的长发暴打的场景。

  就见那壮汉厉声吆喝着:“你还以为自己是什么大户人家的丫鬟呢?动不动就说身子不爽利,做不得农活,当老子养你是让你吃白饭的?”

  “你嫁过来就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老子肯养你和那赔钱货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蹬鼻子上脸。”壮汉似乎越说越起劲,手下拉扯的动作越发狠厉。

  被扯住头发的妇人根本没有半分还手的力气,只是一味哭着求饶道:“当家的,别打了。那水缸里的水,奴家真的尽力去挑了,只是山路实在不好走,打翻了几次。您手下略松一松,奴家这就去将它灌满。”

  虽说已经开春了,但到底还冷着,尤其这傍山之地,更是比上京要冷上许多。

  那妇人一身薄衫,双手却满是冻疮,紫红一片,浑身都在发抖。

  沈衡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的侠女,但平生最恨这种打女人的男人,当下二话不说,上前一脚便将那壮汉踢飞数米远。

  “将蛮力用在自家婆娘身上,当真是好气派。你没事吧?”沈衡将身上的狐裘披风解下来,披在妇人身上,轻声询问着,却明显感觉对方原本要抬起的头因着那声询问瑟缩了一下。

  沈衡觉得有些奇怪,不由得低下头去看,正对上她来不及躲闪的红肿侧脸。

  这人竟是——

  “饶林?!”沈衡震惊地看向那个趴在地上的女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沈小姐。”饶林面上的神情有几分尴尬,她慌乱地用长发遮住半边红肿的脸颊。

  饶林是张挽君自小带在身边的家生丫鬟,直到她出嫁时都一直随侍在她身边,怎么会突然到了这处县城,还嫁了个这般……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居然敢打老子?”沈衡那一脚踢得不轻,壮汉在原地爬了几次都未站起身,只能气急败坏地叫骂。

  饶林见状吓得缩成一团,颤抖着双手去拉沈衡的裙角,恳求道:“沈小姐,您快救救奴婢吧,不然这下回去之后,奴婢定然会被他活活打死。”

  说到底,饶林是张挽君的丫鬟,这事轮不到沈衡来管,只是低头看着那个趴在地上的女子浑身脏污,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张挽君不知你被抓到这里吗?”饶林是张挽君身边的人,照理说张挽君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

  “她?”饶林双手紧紧握拳,像是用尽了全力才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就是她逼着奴婢嫁给这个男人的。”

  这怎么可能呢?!沈衡诧异地看向她,满脸的难以置信。

  饶林抬起头,将脸上所有的伤疤都暴露在光照之下。

  “沈小姐不信奴婢,也是常理。当初待在她身边,但凡她吩咐的,奴婢即便冒着再大的风险都会去做。只是到头来却落得这样的下场,算起来也是罪有应得。”

  饶林那面上的疤痕并非全是新伤,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鞭痕和烧伤的疤痕。

  饶林的长相其实十分清秀,在丫鬟里是极为出挑的,若说今日这一出是张挽君故意让她演的一场戏,也不太可能。

  没有女子会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况且她同苏月锦来此,根本没有通知任何人,张挽君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不会事事算计周详。

  “你先起来吧。”沈衡缓缓伸手,将她扶起身,道,“如果你愿意,先跟我回了沈府再说吧。”

  一旁的壮汉犹自跳脚骂着:“那是老子花了银子买回来的,你们说带走就带走,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那个小白脸,你莫不是看上了我家婆娘?人要带走可以,总得拿些银子打发我。”

  沈衡已经带着饶林走远了,苏小千岁四下看了看,貌似附近没有比自己脸白的,无辜地用手指了指自己:“我?”

  “不是你还能有谁?”壮汉站起身,龇牙咧嘴道,“你们这些公子哥,看上个有点姿色的就动歪心思,当老子不知道呢?劝你识相些,拿银子打发了我,不然老子日日跑到你府上去叫嚷,大家都没脸面。”

  苏小千岁对于一个山野村夫能有这样的脑子表示极为赞许,欣然扔下一块腰牌,道:“你喜欢闹便去吧,我在府里等你。”

  壮汉从来没见过比自己还要无赖的人,瞪着他离去的背影,恶狠狠地捡起那块腰牌,下一秒却吓得魂都快没了。

  令牌上赫然是“端亲王府”四个大字!

  从县城回来之后,沈衡直接带着饶林回了沈府。她们进门的时候,道道正在同桂圆两个人拆线玩,待看清沈衡带回来的人是饶林后,直接将手里的线团塞到了饶林的鼻孔里。

  要不是沈衡眼明手快地拉住她,只怕她将人丢到大街上都是有可能的。

  这也难怪,当初沈家落难的时候,沈衡曾带着道道去张府找过张挽君。对方闭门不见,就是打发饶林出来丢了几两银子扔在地上。到如今,道道仍记得她居高临下嘲笑她们的场景。

  她当时说:“哎呀,银子没放稳,居然掉在地上了。沈小姐怎么没仔细接住呢?奴婢的腰近来不好,便不弯下去捡了,您若是想要,便自己蹲下身子拿吧。”

  往事历历在目,道道会记恨饶林,不是没有原因的。

  张挽君许多事情都交由饶林做,就连沈衡同林曦和解除婚约以后,她也没少让饶林造谣,每逢遇见沈衡,都是一通冷嘲热讽。

  沈衡拍着道道的肩膀说:“做人要大度。”但道道仍旧偷偷在送去给饶林沐浴的桶里擤了好多鼻涕。

  沈衡拿了几件自己的旧衣给饶林换上,看着她含泪望着自己的样子,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因为自己也顺手在她沐浴的桶里丢了几颗小石子。

  她承认,她和道道都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饶林跪在地上,轻声说:“奴婢过往做了许多错事,自知罪孽深重,如今得沈小姐大度,带着奴婢脱离苦海,是真心谢谢您。”言罢她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沈衡如何拦都没能拦住。

  她告诉沈衡,自己会有今日,只恨识人不清。

  当初她作为张挽君的陪嫁丫鬟,跟随张挽君到了林府。张挽君为了讨得贤惠的名声,在自己怀孕期间,将她送到了林曦和房里。

  林大公子起初还义正词严,过后也就半推半就了。陪嫁丫鬟做收房,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能生下个一男半女,抬了侍妾也是未可知的。

  只是饶林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为此张挽君还特意找来大夫为她诊治,开了许多汤药给她喝。

  说到这里,她自嘲地笑了笑:“可笑那时我还感念她的恩德,千恩万谢地喝下那汤药。若不是药材没了,我跑去抓药,只怕到死还在忠心于她。”

  药店的老板说,那药是让人绝育的药,少食可以避孕,长期服用便会导致终身不育。

  亲手将她推到林曦和怀里的是张挽君,下药不让她生育的也是张挽君。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张挽君真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得知真相之后,饶林便多了个心眼,时常将药偷偷倒掉,不出半年,她的肚子便有了动静。

  张挽君心下暗恨,明面上却对她更为关照。

  林曦和想要娶七公主,她挖空了心思想要让他如愿,还将饶林身怀有孕的消息假刘雅君之口告诉了苏月华。

  七公主对此自然十分不满。

  林家为了保住林曦和的好名声,听从了张挽君的建议,将饶林赶出了林府,还将她嫁到偏远的清林县。

  “奴婢出来的时候就是怀着身子的,嫁给那牛二不久便生下一女。时常从早到晚务农不说,还要遭他打骂,实在过得连畜生都不如,就连月子里都要顶着寒风去山上挑水。”

  一旁的道道张了张口,忍不住道:“那你的孩子呢?你就这样跟着我们回来,不担心牛二回去打孩子吗?”

  “孩子?”饶林脸上一片惨然,目光毫无焦距。

  “孩子早就死了,死在一个大雪的夜里。牛二喜欢赌钱,家里穷得连碗米汤都喝不上。一天我去邻家求张嫂子施舍一碗面糊,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将孩子从炕上扔下来。”

  “满地的鲜血,我的孩子还未足月呢,就那样躺在血泊里。天知道我有多恨!他对我说,是张挽君授意他做的,他还得了五两赏银,足够他去村上赌上几把了。五两银子换一条活生生的命,我如何会不恨!”

  “沈小姐。”她泪流满面地将视线移向沈衡,道,“若您信得过奴婢,奴婢愿意出堂作证,说出她所有的罪行。老天爷是有眼的,我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张挽君的报应也该到了。”

  王秉承被抓了,是大理寺的杜大人亲自将其带走的。说是奉旨传召,但是这人,找遍整个天牢也没看见被关在哪里。

  王秉承虽说官职不高,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这么无端消失了,许多人都猜测,必然跟这次的科场舞弊案有着很大的关联。

  林方知手底下的关系盘根错节,沈衡多方打探之后终于得知,沈括手里的字条曾经被人动过手脚,而王秉承是沈括接触魏清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还有传闻,真正的字条已经找到,不日便会作为证据摆放于案前。

  眼见着重审之日在即,林方知在家寝食难安,恰逢张挽君端着炖好的药膳上来,不觉怒上心头,挥手打碎汤盏。

  “混账东西,我还有心情喝这个?当初要不是你出主意,说此法可置沈括于死地,我怎么会冒这个风险?如今倒好,端亲王回来之后彻查重审不说,我手下的钱庄、赌坊也被查抄了,就连王秉承都被抓了,都是你做的好事!”

  这些天来,整个大理寺寂静得如一潭死水,零星的消息传出来也是要拖上好几层关系。

  林方知敛财许久,从未出过什么纰漏,也不知他们查出了什么,终日如履薄冰。

  张挽君吓得哆嗦:“父……父亲莫要惊慌。此事,虽说闹得动静大了些,但王爷那里不是也不见消息吗?王秉承胆子极小,就算供出了我们,他也是得不到半点好处的。”

  张挽君原本在林家颇有些地位,只是因着这段时间的事情,无疑成了林方知的出气筒。大院里的棺材板还在头顶上吊着,就像一把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钢刀。

  当初说要算计沈括的时候,不光是她一人之意,林方知夫妇都是同意了的。如今他们全将气撒在她身上,她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不要惊慌?”林方知听后横眉立目地瞪向她,狠狠地戳乱她的发髻,“这是杀头的大罪,要掉脑袋的,你倒是说得轻松。林家要是倒台了,你也别想好过,届时你父亲也脱不了干系。”

  卸磨杀驴,张家替林家洗黑钱的时候,满眼的兄友弟恭,妯娌之间也相处得极为和睦。现下这般,是要翻脸了吗?

  张挽君不过是个妇道人家,这些日子过得如过街老鼠一般,听到林方知如此说,吓得跪倒在地。

  “父亲,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不是有人看见张木生在沈府出现过吗?想来王秉承也被关押在那里。”

  都说死无对证,如果知道的人都闭嘴了,就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了。

  “知道了又如何?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目光短浅得很,就算知道人在沈府,难不成找人去暗杀吗?”

  端王爷现下就住在那里,皇家禁卫军藏身在何处无人可知,只怕去了正中对方下怀。

  “如今,最要紧的事情是找到沈括写的那张药方,不能让真正的字条出现在堂上。”

  按庆元朝律例,官商勾结数额不多者顶多充军,他们查到的也只是上京的这条鱼线而已,但结党营私、诬陷同僚便是大罪了。

  那字条是王秉承换掉的,但他这人小心思多得很,偷偷留下那罪证,想要再捞些好处,是极有可能的。

  林方知用手敲了敲桌案,缓缓扶起张挽君,语气突然温和下来:“你过去不是同沈括的女儿关系不错吗?你去她府上一趟,探探口风。”

  真的跟沈衡的关系极好,她会这般惊慌?

  张挽君低头不语,心底冷哼数声,面上却只能唯唯诺诺道:“父亲也知道,我二人虽情同姐妹,但我嫁给曦和之后,这情分也就断了。儿媳就是哭着去求她,也不见得奏效。”

  “奏不奏效,不试试怎么会知道?”

  江南盗者无数,只要出得起银子,不怕拿不回字条。他就是要确认那东西是不是在沈府。毕竟同样的伎俩不能用两次,去了便不能空手而归。

  张挽君只恨自己平日表面功夫做得太好了,自嫁过来也没少故作愧意地表示对沈家的同情。如今倒好,让她出面去撬沈衡的口,当真是咬碎了牙,硬生生地往肚子里咽。

  林府这厢黑云压境,大理寺的天牢里却是万里晴空。

  陆雁回坐在牢头殷勤搬来的座椅上,一口一口吐着烟圈,顺道“聆听”着某个小男人的低语。

  “烟抽多了对身子不好的,夫人还是少抽些吧。虽然为夫也觉得这样很气派,但到底伤身。”

  “衡衡前些天还跟我说,想再要个妹妹。为夫思量着,难得她孝顺,总不好拂了她的意。”

  “生孩子前抽烟是不好的,有医术典籍为证,夫人若是肯听,为夫便读两段来。”

  这样的唠叨,几乎每日她拿起烟杆都有那么一次。

  陆雁回单脚跷起,斜靠在椅子上,媚眼如丝,挑了挑眉道:“衡衡想要妹妹了?你这心思怎么到了牢里还这般活泛?”怀了孩子,她少不得要留在上京一些时日,想留她非要拐着弯地说,真当她是个傻的?

  被拆穿了心里的小心思,沈括也不在意,嬉皮笑脸地蹭上前来:“夫人,我们再要个孩子吧。眼看着衡衡就要出嫁了,到时候只剩我孤家寡人的,多可怜。”

  他笼着手,可怜巴巴地坐在她身侧。估计她要是说一个不字,那眼泪就要落下来了,情绪酝酿得倒是十分饱满。

  陆雁回凑上前,摸了摸他鬓间生出的白发,好笑道:“坊间都说了,过了四十岁生子的都叫‘老蚌生猪’,我是极不喜欢这名号的。”谁愿意无端生头猪出来?

  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了,急忙解释道:“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寓意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拂过沈括的侧脸。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得七荤八素。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

  沈括落寞地用脚扒拉了两下地上的稻草,面上颇有几分挂不住了。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雁回心情甚好地走到门边,笑道:“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沈括震惊地抬起头,眼底满是水汽,“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道:“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吗?你个呆子。”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是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她也该回家了。

  张挽君根本没去沈府,因为她知道,即便她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若是碰上哪个不开眼的奴才,如道道之流,就算不被吐上一脸的口水,也是被拒之门外,遭受一通谩骂。

  她可没有那份兴致听那些,只是林方知吩咐了,她又不能不出去。

  字条是她写的,她比谁都清楚,一旦林家倒台,自己的下场会有多么悲惨。

  不过她倒是多长了个心眼,不去沈府,却是打算回张府一趟。

  她的父亲如今官拜三品,自然少不了林家的提携。这些年林家的账簿,包括宝通钱庄,都没少过他的眼。她此去,一则是让他早做准备,二则就是给自己留好后路。若是林家真的不行了,她也能有个脱身的退路。

  按庆元朝律例,怀有身孕的妇孺可以免于一死,她得好生张罗一下这件事情。

  她特意没有带随侍的丫鬟,自饶林那个贱人走后,虽说除了颗眼中钉,但到底没什么可信的人。她做事狠绝,向来不会用信不过的人。

  身边没人伺候到底不方便,她刚从巷口转出来,便迎头撞上了一个人。她下意识地抚着肚子倒退几步,厉声骂道:“没开眼的混账东西,走路不用眼睛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后面的话都在她看清那身绯色红装之后生生咽了下去。

  拿着烟杆的陆雁回斜睨着她,说:“知道你什么?”

  张挽君同沈衡相交的那几年,虽然鲜少见到沈夫人回府,但这样的女人,只需见过一次便很难忘记。

  她讪讪地垂下头,再抬眼时已经是一脸温顺。

  “原是沈夫人啊,小女方才走得急了,实在失礼。”

  陆雁回上下打量着她,说:“张挽君?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出息了,这穿金戴银的,也难怪我没认出你来。这么火急火燎的,是赶着投胎去吗?”

  死人才赶着投胎呢!这女人空长了副好容貌,说话却还是这般粗鄙。

  张挽君心下不满她的言行,面上强笑道:“小巷狭窄,平日少有人经过,就算路过也会有脚步声。夫人身家功夫好,走路无声,小女这才撞到了夫人。”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么悄无声息地出现,不撞到才怪呢。

  没几个人知道陆雁回的真实身份,沈括对外也只说这位夫人是武馆教头之女。张挽君从来瞧不起这些习武之人,所谓的谦逊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读过书的都喜欢咬文嚼字地数落别人,奈何陆庄主本身没什么学识,嘴角一弯,吊儿郎当地道:“你也不用恭维我,下次走路注意些就行了。说起来,你这身怀六甲的还一个人出来闲逛,是你丈夫不欢喜你了,还是林府已经落魄到连个丫鬟也无的地步了?我们家仆从倒是多,你要是想借,我也不会吝啬。”

  张挽君看着那近乎施舍的表情险些气死,深吸了一口气,不咸不淡地说:“小女出来得急,所以才没带丫鬟。夫人若是没什么事情,小女便先走一步了。”这般说着,脚下已是迈步同她错开。

  陆雁回烟杆一转,拦住她的去路,道:“我有说过让你走吗?”

  张挽君不知道沈衡对她说过什么,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担心她会出手伤人,便轻笑着看着她,刚想说“沈夫人还有何赐教”,就看到一个拳头迅速朝她脸上袭来。

  她真的敢打人!这是张挽君晕倒之前唯一的意识。

  沈衡自屋顶跳下来,看着张挽君头上的那颗迅速鼓起的青包,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娘,道:“不过是让您拍晕她,这下手也太狠了些。”

  陆雁回双臂环胸,甚是无辜地说:“这不是也晕了吗?”

  是晕了,估计没个三天是醒不过来的。

  陆雁回冷眼看着张挽君,往前踱了两步。

  “您要做什么?”沈衡伸手拉她。

  “揍她。”她回答得坦荡。

  这个女人害得她女儿背了这么多年骂名,搅得沈府家无宁日,她还让这个女人喘着气,这是她陆庄主的脾气吗?

  一旁的沈衡摇摇头,满脸同情地说:“不管怎么说,我也同她认识了这么多年。您就是要揍,也得等她做了证再说,先带她回去吧。”

  话毕,沈衡径自拎着张挽君的胳膊,像拖死狗一样拖着她朝弄堂里的小屋走去,一路上碎石无数,她身上“无意间”又磕出几个青包总是难免的。

  大理寺开堂审案是在三天之后。

  三审官员身着朝服,侍立在侧,躬身俯拜坐于堂上的端王爷。

  苏月锦一身月白交领蟒袍,腰佩玉带,阔袖之上金丝滚面云纹甚是繁复,尽显皇室威仪。

  那一张无论何时都略显慵懒的精致面容,也退去往日的闲散,他抬手示意众人落座。

  这位十六岁便封王的殿下,在许多人眼中都显得太过年轻,但端坐于上的淡然和处事的狠辣又无一不让人拜服。

  端亲王是朝臣们最琢磨不透的人,也是他们不自觉会心生惧意的人。

  太尉穆兆照例将案情重述了一遍,提到沈括受贿一事时,他建议先传召证人柳红玉和罗娟二人。

  三审官员之中,穆兆的态度一直是中立的,他不像御史乔严令同林方知关系亲厚,也不想扯入什么利害关系。

  这两个证人是沈衡找来的,表面上看去好像是偏向沈家,实际上又像是在卖林方知的面子。他先将无关痛痒的人传上来,蹚蹚浑水罢了。

  苏小王爷了然,轻叩桌案,允了那妇人进来。

  柳红玉和罗娟一起走进大理寺,其实心都是半悬着的。进来之后,她们垂首跪倒,倒豆子一般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个大概。

  乔严令请示了一下,率先发问:“堂下妇人所述玉钗馆账簿被烧一事,是何时发生,有何人所见,几人能作证?”

  柳红玉张口答道:“账簿被烧一事乃案件开审前两夜发生,时间是戌时左右,在我身边伺候的丫鬟皆可为证。”

  乔严令再问:“怎么如此重要的账簿会落到火中?”

  妇人回答:“民妇不常在馆中招呼,所以每日都会对账。那日天寒,我便笼了火盆来烤。刚巧丫鬟进来同我讨论花样子,我便顺手将账簿放在了腿上,站起身时没提防,账簿就这样掉到了火盆之中。天气干燥,账簿又是沾火就着,我弯腰去捡时,已经来不及了。”

  整个过程她叙说得有理有据,还带了烧得只剩下三分之一不到的账册。

  乔严令将账册双手奉上,放于苏月锦手边,道:“不知王爷对柳红玉的证词可还有何疑问?”

  苏小千岁却并没看那账册,而是单手支头,饶有兴致地问了一句:“听说玉钗馆在坊间极是出名,里面的人手艺也好,想来生意定然是不错的?”

  柳红玉没想到苏小千岁会有此一问,愣怔了一下,回道:“馆中生意确实尚可,多是仰仗一些官家小姐和夫人的照拂,与旁的钗馆相比算是不错的。”

  “这两日如何?”

  柳红玉不明就里,老实答道:“最近两日也不错。”

  苏小千岁轻“嗯”了一声,道:“既是如此,你便帮我也做两样首饰。”

  三审坐于堂上,明镜高悬之下,主审大人讨论的不是案情,而是如何做簪子,这话传出去,如何不令人咋舌?只是说这话的人是端王爷,你能奈他何?

  林方知从头至尾没有吭声,闻言也不过皱了皱眉,其余两人更是眼观鼻,鼻观心地装聋作哑。

  执笔的郭先生咳了一声,道:“王爷,还是审案要紧。”做簪子什么的,至少要等退了堂再说。

  苏月锦歪头看着他:“本官就是在审案啊。”这会儿倒是正儿八经地自称本官了。

  郭先生摇摇头,只得由着他去了。

  柳红玉知道主审贵为当朝千岁,就算有疑虑也不敢直问,因此答道:“不知王爷想做什么样的物件?”

  “一个八宝镏金镯子,上刻卷丝云纹,妆点处缧二十四根金线,每根金线再绕三十六根银线。另一支簪子做缠枝花纹,簪首含金八成,扇形,刻如意葫纹,后以点翠轻缀,玉石选和田青玉,剔透即可。”

  苏月锦一番话说得不疾不徐。纹饰虽说烦琐,材质却并不难找。市面上略上乘一点的,大都是这个样子。

  柳红玉默默点头记下,又听到他说。

  “我平日鲜少留意女儿家的东西,不知你们做不做胭脂锦盒?阿衡的东西总是乱放,做得金贵些,她便好好收着了。”

  从做簪子到儿女私情,苏千岁极尽闲散之能事。堂下咳声不断,他却半点都不在意。

  柳红玉被绕得一头雾水,只得下意识说:“回王爷,胭脂锦盒也有的,金边檀木,馥香盒子都会做。”

  “那便也做上一个吧。纹饰挑最好的样子,木头用红檀,盒面三层,不需太大,精致便可。”

  柳红玉一一点头应下。

  苏月锦又说:“你现下再将方才我说的复述一遍,等下去领订钱。”

  柳红玉闻言又是一怔,若说苏月锦没问锦盒之前,那花样子她还能记住些许,但他这么一打岔,她哪里记得那般清楚?

  于是她小心翼翼道:“王爷要的样式有些繁复,小妇人未来得及记清楚,不知王爷能否准许民妇用纸笔记下来,以免弄错了样式。”

  苏小千岁单手支在案前,道:“柳掌柜的记性这般好,还用得着纸笔吗?依照你方才之言,账册因被火烧而不全,而过往所订的样式都在其上。你连我方才所述都记不齐全,如何能应对那些留了样子、付了订钱的老主顾?难不成挨个请过来,逐一再问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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