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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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蹦蹦跳跳去组织“学前班”事宜,艾美却觉得刘慈冬天御寒的衣物不够多。

刘慈只穿夹衫,以她筑基初期修士的体质,其实并不用穿着看上去笨拙的棉衣。若是皮裘,在埃姆斯特城也价值不菲,再好的小羊羔皮,也比不上她在摩洛克山脉穿的魔兽皮裘披风。

可惜她出山时,莲池空间概不接受非灵气物品,她好几件大好裘衣,都放置在了水晶矿山石屋中。

埃姆斯特的冬天,看上去和摩洛克山脉深处的冬季也没太大差别。

到处都是一片莹白,白茫茫的大地,被雪洗净的蓝天,整日不断的风雪天气。

这里有一群仰望着她,以她为依靠,为支柱,靠她才能生存吃饭的雇工。他们从来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当她板着脸时,最活泼的娜娜都不敢吱声。

除了要考虑生计,以及各种不便利,现在过得日子,和穿越前在地球联邦的生活也差不多,可以说还比以前更充实。

但刘慈还是会偶尔发呆。

忙碌时还不觉得,靠她吃饭的人们,鞭笞着刘慈不断前进。但一闲下来,刘慈总觉得有滋有味的日子,缺了点什么。

等刘慈不经意摸到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水晶”,她马上意识到有滋有味的日子,缺少的是什么了。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在摩洛克山脉的相伴的几年,刘慈已经将银狼当成了可以真正信赖的朋友。

莉迪亚和阿诺德,是刘慈积极笼络的人,算是属下,说是朋友,总差了些。

和斯图尔相处,总让人有如沐春风的错觉,青年眼中的崇拜眼神呈星星眼状,让她看见微胖界的二货就想笑。算半个朋友,离知交还差十万大山那么远。

娜娜和艾美更不用说,她再放纵,女仆就是女仆,从小在当惯了世家千金的刘慈深知,哪怕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在茫茫宇宙,都没有达到真真的“人人平等”,要她拉着娜娜几人的手说,咱们是姐妹,估计别人看她的眼光,就是刘慈脑袋被驴踢过。

瑞秋呢?这个借了刘慈姓氏的小姑娘,因为同样黑发黑眸,和坎坷苦逼的经历,让刘慈心生怜惜,认她当了妹妹。

在刘慈从魔法学院人工湖地穴出来,瑞秋扑到她怀里的一瞬间,她真的这小姑娘就跟她亲妹妹一样。

她能感受到,瑞秋对她不同他人的依赖和信任。

但他们所有人,都不等于银狼。

刘慈在人们眼中,是强大而神秘的剑师,拥有数不清的魔法卷轴。她行事爽快,出手大方,是让人信赖的后盾…但在银狼眼中,估计她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小厨娘。

她能给山谷中的所有人撑起一片天空,不介意身边亲近的人享受她的余泽庇护。

但是战斗时,刘慈的后背,只能交给银狼。

她在魔法大陆,最信任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魔兽。

摸着脖子上的“水晶”,看窗外雪花飘落,刘慈不得不承认,她想狼神了。艾美提醒她购买冬衣,这让刘慈多少有些赌气。

前几年银狼为她猎了无数奢侈皮草,将刘慈的眼光养刁了…由奢入俭难呀,难于上青天!

刘慈坐在窗台边感叹,忽然发现屋外多了一个扑腾的影子。

战斗的素养使她条件反射要扔出符箓,再一看,那扑腾的影子咋有些眼熟呢?

“笃笃笃…”

窗外,一身火红羽毛的鸟儿用鸟喙很有规律敲击着窗户,一双眼睛滴溜溜转。

刘慈大吃一惊,收回符箓,推开窗户讶异道:“你怎么来了?!”

咕咕鸟放下背上背着的大口袋,拿鸟喙点着桌子,“就是要突然袭击,不然怎么能看见你发呆的样子?话说春天还远着,你就别思念了…快倒杯酒来,渴死了。”

被一只鸟嘲笑自己在思春,刘慈脸爆红,拿手使劲掐了咕咕,才给这死鸟倒了一杯水。

一只飞禽魔兽忽然出现在人类世界,咕咕鸟也就仗着埃姆斯特地广人稀吧,换了其他人口密集的城市,就算是晚上,它的体型和特征也早被人发现了!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刘慈等咕咕不喘气了,才关上灌冷风的窗户。

埃姆斯特地处马刺帝国极西地带,马刺帝和摩洛克山脉接壤的是东北部,从魔兽森林到这里,横穿马刺帝国大部分国土,直线距离都有数千里。

咕咕鸟用翅膀指了指刘慈还来不及收回的“水晶”,“不就是靠它了!来,你快看一下袋子里的东西,我能感觉到附近有很强的魔法元素波动,估计是一大波魔法师…不能久留呀,可惜吃不到你做的鱼了。”

咕咕鸟砸吧着嘴,十分遗憾。

一大波魔法师,这死鸟知道这里靠近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还敢现身!刘慈也不知它怎么感应到“水晶”的,或许当初银狼送给她时就做了些手脚吧,反正她也不太在意。

依着咕咕的指示,刘慈解开那个显得十分硕大的口袋。

伸手进去,摸到了极其柔软的触感,将东西拖拽出来,刘慈不禁睁大了眼睛。

碧绿光泽的柔软毛发,闪动着皮裘特有的光泽。她最喜欢的五阶魔兽“碧荆狸”皮毛的短袄,因为离开水晶矿山时天气转暖,而被她放在了石屋衣橱中。

第二件是火红的狐裘,完全是新衣。

第三件是雪白的披风,又是件新衣…刘慈难以置信,咕咕鸟从摩洛克山脉飞到埃姆斯特,竟然只为了帮她带几件冬衣?

“都是狼神叫你送来的…?”

咕咕鸟对此显然也很不忿:“是呀,你们要玩浪漫,累死累活差点把翅膀扇断的人是咕咕!”

她和银狼玩什么浪漫,这死鸟!

刘慈面红耳赤,绝不承认几件裘衣是她收到最让人贴心的礼物。

第一百零五章 昏迷的老大爷

拿了礼物,总要问问礼物的主人。

“银狼呢?它还没出关么?”

刘慈问咕咕,咕咕鸟只能学习狼神大人的招牌动作:无奈摊爪。

“还早呢。就算它出关,也不能轻易离开摩洛克山脉呀,哎,说了你也不懂,越是高阶的魔兽,进入人类社会引发的骚动就越大。教廷不是吃素的,魔法师们也不吃素,他们人类数量太多,很难对付呢。”

咕咕鸟叹气,老气横秋。

刘慈板着脸,很严肃告诉它:“我也是你说的人类。”

咕咕鸟翻了个白眼,“你不一样。”

魔兽能感觉到人最纯粹的情绪,刘慈所散发的,是对魔兽们的亲近。咕咕鸟还想说什么,忽然停下来竖起耳朵倾听,再然后脸色就微变。

“不行,我得走了,有人察觉到我了,再不走小矮人你就有麻烦啦。”

咕咕鸟说完,匆匆和刘慈道别,就挤开了窗户振翅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忽然出现,到匆忙消失,咕咕鸟出现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二十分钟。

放在桌上的口袋,还带有咕咕鸟身上的余温。

这既是银狼送的礼物,也有咕咕鸟万里送轻裘的辛苦。刘慈怔怔发了会儿呆,才将几件皮裘收到柜子里。等她熄了灯,进入了打坐练气吐纳状态后不久,一个黑影出现了山谷上方。

他是悬浮停留在半空中,居高临下往下俯瞰,远离埃姆斯特城的荒地山谷,在他离开埃姆斯特的时间里,似乎有了大动作?

“奇怪,刚才明明感觉到了有魔兽气息,难道真的是人老不中用了?”

黑影一开口,却是个苍老的男音。

他循着山谷里里外外,仔细搜索了一遍,一根魔兽毛都没捡到。正要晦气离开时,刘慈入定吐纳时吸引的魔法元素,让来人轻咦了一声,停下了离开的脚步。

那人就站在刘慈所居住的小楼下,静静感受了好一会儿她修炼引起的元素波动。

有元素波动,房子里却没有魔法师,也没有魔兽。

他“看”过去,房子里好像什么都没有。

但是用正常的观看去体会,明明能听到属于人类的心跳声。屋里的人,呼吸放得极慢极慢,咋一看,好像是魔法师进入了“冥想”状态,再仔细感受,又完全不同。首先在屋子里的人,不是魔法师…以他的实力,都感觉不到半点魔力波动,显然就不是魔法师。

自然五元素,围绕着屋内的少女,在欢喜跳跃。

如此强的元素亲和力,不仅是罕见,简直是老者生平未见!若非屋内的少女并不具备学习魔法的可能,他简直要怀疑对方是消声灭迹近千年的精灵族了。

真是惋惜啊,她天生是个魔法苗子才对,为什么体内偏偏没有丝毫源力?

刘慈就是个麻烦头子,她的行事,不仅时常让斯图尔、老管家詹姆士等人感觉到迷惑,现在连一个咕咕鸟都躲避不及的强者,也被刘慈的状态搞迷茫了。

老者在刘慈楼下站了半宿,一点也没惊动六觉敏感的刘慈。

“可惜,可惜…”喝了一肚子西北风的老人家,带着十分惋惜的心情准备离开山谷。

然后他发现了十五个在雪地里特别显眼的红砖玻璃顶大棚。

老者一时兴起,轻轻推开了大棚的门扉。

昼长夜短的埃姆斯特,迎来了新一天的朝霞。看完了十五个大棚的老者,忽然又不想走了。老人家灵机一动,往山谷出口方向跑去。

修炼了一整夜的刘慈,神清气爽“醒来”。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昨夜总有一种被人偷窥的感觉。用神识探查四周吧,又什么都没发现,刘慈只能将之归结于收到礼物后心情波动产生了失误。

“慈小姐,您醒了吗?”

艾美按照刘慈平时起床的时间敲门,刘慈果然“嗯”了一声。

她端着热水推门进去,看见刘慈正望着衣橱发呆。顺着刘慈视线望去,心细的艾美马上发现慈小姐的衣橱中多了几件她没见过的皮裘。

艾美掩去眼中的好奇,反正慈小姐很神秘就是啦,相比起在埃姆斯特的冬天种出蔬菜,多几件冬衣,也不太奇怪吧?

“慈小姐今天穿哪件?”

刘慈的手指在皮裘顺滑的表面一一拂过,刚选中那件绿色的短袄,风风火火的娜娜就一阵风推门进来。

因用力,门扉带起一股寒气。

娜娜很歉意,悄悄吐了吐舌头。很快她又将自己的冒失抛在脑后,想起一件她特意赶来告知的新鲜事。

“小姐,有雇工在山谷外面发现了一个冻晕的老头儿,咱们要救他吗?”

“一个冻晕了老头?”刘慈穿上绿短袄,就着艾美端来的热水洗了脸,才带着两个女仆往山谷口走去。

早起的雇工早将过道上的大部分积雪扫去,饶是如此,羊皮靴子踩在冻僵的硬土上,都格叽格叽响,刘慈要是穿绣鞋,只能是白瞎了缎布面的鞋子。

早起的雇工们开始忙着自己的事,山谷前昏迷在雪渠中的老人,还是吸引了一部分人前往围观。直到刘慈的身影出现在众人视线中,除了几个和刘慈打过交道的雇工,比如哈维一家,以及她从莱茵城带来的人,其余围观群众皆做鸟兽四散消失。

雪渠就是刘慈前段时间和斯图尔,两家合力挖掘的蓄水散洪的渠道。有一段间距特别宽,估计雪化时,看上去像小湖多过沟渠。

现在沟渠积雪中,如娜娜所言,躺着一个老头儿。

穿的衣服,看不出什么材质,也不能表明身份,头发是快贴近头皮的板寸白发,脸上的皱纹一条又一条,看上去老的快走不动路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掉到了雪渠中。

这地方,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离山谷最近的就是斯图尔买下的地方,也有十几里路呢,离最近的城市埃姆斯特,那更是骑马也要跑大半天的地方。

老头儿怎么掉到了雪渠中,他是谁?

刘慈敢确定对方不是斯图尔的人,那他会是迷路的牧民吗?这么老的牧民,还出门干啥,压根儿不像是牧民。

胖厨娘拿眼前偷看刘慈,“真可怜,看他唇都冻紫了。”

刘慈揉着太阳穴,“找人把他抬回庄子,先弄醒了再说。”

一个来历未知,出现诡异的老头儿,刘慈本不想救,看这几个女人拿水汪汪的眼神瞅她,她要真的见死不救,估计“刘黑心”的名字要不了一小时就传遍雇工耳中了…所以她就不乐意当形象高大全的好人呀,好人要爱惜自己辛苦维护的羽毛,当恶棍就能随心所欲。

众人七手八脚将老头抬回了庄子。

厨娘和娜娜几人,终于有机会发散自己的爱心。

她们将屋子烧得暖暖的,厨娘为他熬了提神驱寒的浓汤。一碗汤灌下去,过了半小时,老头儿胸口还真有了热气。

大家都争先去看板寸头老头儿,整个庄园里最冷静的,除了刘慈,大概就属老管家詹姆士了。

詹姆士亲自去“盘问”,老头儿年纪虽大,口齿却还清晰。

他和詹姆士交谈时颇有条理,一问他从哪里来吧,得,老人家用迷茫的眼神打量四周,回答了一句“忘了”!

忘了?!

失忆这么狗血的事,不是该发生在她这个主角身上吗?!

刘慈颇为愤慨,不仅因为对方失忆的说法抢了自己的“戏路”,意味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迈大爷,在短时间内大概是要光明正大留在山庄了。

她倒是很想将人丢出去,就怕太心黑,下次打雷时走在路上也被劈死。

第一百零六章 老头儿的困惑

当天傍晚,刘慈在食堂看见了醒来的板寸头大爷。

她在打量大爷的同时,板寸头大爷也在打量着她。在他醒来的大半天中,从胖厨娘口中,从女仆娜娜口中,从雇佣工人们口中,已经听过对这位“慈小姐”的赞誉。

山庄中的所有人,将自己知道的所有溢美之词,都堆砌到了刘慈身上。

她年轻,漂亮,强大,神秘,大方…最重要是,她人如其名,真的十分“善良”。

在这个兴建中的庄园,他们对刘慈的信赖,几乎快凌驾于大陆亘古存在的光明神之上。神的荣光不能照应到的阴暗角落,似乎被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女办到了。

所有人都忘了,他们身处在哪里。

虽然远离城市,这里依旧属于埃姆斯特教区!这是整个大陆最混乱,最偏远的,最贫瘠的教区!除了土生土长的牧民和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求学的魔法学生,只有犯了罪的流民,亡命天涯的佣兵,落魄避难的贵族,和强盗,杀人犯等等需要远离繁华的人,才会来到埃姆斯特!

这位慈小姐属于其中的哪一种呢?

老头儿觉得自己会将问题弄明白。他不过是选择留下来,在看见刘慈的第一眼,就有了新发现,那位庄园雇工们口中善良的小姐,她身上穿着的绿色短袄,是五阶魔兽“碧荆狸”的皮毛呀,瞧瞧这打扮,他们口中善良的千金小姐,能轻易穿得上吗?

老头儿对刘慈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同理,刘慈对老头儿的第一印象,也十分差。

别以为老得眼皮搭怂了,她就没发现那一闪而过的锐利眼神。老而不浑浊的眼睛,这哪里像一个失忆的老人家?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你可以选择闭嘴不说,也好过满嘴谎话。刘慈十分讨厌别人欺骗她,特别是一眼就能看穿的谎话,简直是在质疑她的智商。

见板寸头白发老头儿一瞬间又恢复成了弱势群体,扮可怜骗钱厨娘和女仆的同情。刘慈冷哼了一声,眼不见心不烦离开了。

她没有当然翻脸,不是她忍功了得,实在是这板寸头白发老头,她看不透。看不透,而不是看出对方是普通人,这完全是两种概念。不能翻脸,又打不过别人,刘慈能做的,就是无视那老头儿。

板寸头老大爷如刘慈所料,在山谷里暂时住了下来。

他看上去年纪得比老管家詹姆士都要大一轮,指望他帮忙什么的,刘慈是想都没想。板寸头得到了和雇工家几岁的小孩子一样的待遇:吃了睡,醒了玩。

这老头儿,没两天时间,就将八岁的小哈维童鞋哄得跟在他屁股后面爷爷长、爷爷短的叫,听得刘慈牙疼,破孩子知道个啥,他亲爷爷估计都没这待遇。

因为他的板寸头白发简直是其个人标志特征,刘慈在心里就叫他“板老头儿”,有这个不知深浅底细的板老头儿在,刘慈已经连续三天晚上没有打坐修炼了,她怀疑咕咕鸟来的那晚,那若有似无的窥视感,和板老头有关。

刘慈是恨不得将板老头早点赶走,板老头却在刘慈的山庄里流连忘返。

山庄里有许多他活了许多年,走遍大陆各个角落,都没见过的东西。首先就是刘慈这个主人,并非是大方那么简单。

天蒙蒙亮时,会有守夜的雇工敲响铜钟,除了刘慈这个主人,山庄所有人都会在钟声中起床。

做饭的妇人们洗了脸,一头钻进厨房里。厨房有两个大铁桶,每天做饭时灶台的余热会将铁通中的水加热,五十户雇工,几乎每家在早上时都能端一盆热水洗脸。

埃姆斯特的冬季严寒无比,每年冬天都有许多流民挨不过低温被冻死老头儿是知道的。在埃姆斯特,没有贵族封号的富商也能购买土地,他们雇佣来干活的工人,和贵族名下的奴隶待遇比起来,不过只有一点差别:工人可以选择在契约期满后自由离开。

想要大冬天洗个热水脸?这种待遇,大概只有大贵族的贴身侍者,以及有面子的管家才有吧,反正不是这些干体力活的雇工能享受的。

洗了脸,做会儿昨天分配好的活,大概八点左右,就到了早餐时间。

雇工们再到食堂里去,老头儿在山庄呆了三天,早餐分明是这样的:

第一天,面包配玉米浓汤,汤搁在铁锅里,随取随喝,只要不浪费,并没有限制。面包是长条面包,除了生病的人,不管是大人小孩儿都必须来食堂用餐。厨娘说,慈小姐说了,吃多少进肚子都行,随手丢弃食物浪费就不行。

第二天,白面“馒头”配甜玉米粥,还有装在小陶碟子里的酱洋葱。老头儿吃过,洋葱圈儿酸酸脆脆的,就着它能多吃大半个馒头。馒头也是用面粉做的,和面包不同,前者用烤,后者隔了水蒸熟的,很松软,和他以前吃过的油腻坚硬的面饼都不同。

第三天,面粉炸的“油条”,黄豆磨成的豆浆,小葱饼。就着滚热的奶白豆浆,咬一口油条,那瞬间的满足感,激起了老头儿消失多年的口腹之欲。他要是雇工,每天就为了这样的早餐,也是舍不得走的。

吃过了早餐,没在食堂干活的妇女们开始洗衣服,而雇工们则在哈维的带领下去窑场上工。冬天地面都被冻成了硬土,这个兴建中的庄园暂时没有耕种的活,雇工们现在烧砖,烧陶,除了在为以后的建设打基础,还包括了隔壁庄园的订单。

那里和山谷相隔十几里,也有人买了块地,主人和刘慈还十分要好。

男女都有活干,像小哈维这样的小不点,就会被刘慈的女仆娜娜集中起来。

有时教他们认识,有时是上算术课。

老头儿不知道刘慈准备干什么,他就没见过哪个大贵族家的奴隶需要认字算术的。雇工们签的是做工契约,又不是刘慈名下的奴隶,她还叫人教他们识字,不怕契约期满了,这些人转投他主吗?要知道当一个有了知识,他能选择的工作,就不仅限于重体力劳动了。

老头儿随即自己就摇头。

这样走遍埃姆斯特都找不到的好条件下,刘慈还给雇工们开工资。

一个月5个银币是最基本的,像哈维那样,有一技之长的,只要能为庄园提供帮助,工资还会翻倍。

以老头儿的眼光来看,他们只要在庄园干上两个月,大概心中再也升不起要离开的想法。

刘慈用另一种方法,和奴隶身份限制人身自由完全不同的方法,将这些人牢牢捆绑在庄园里,捆绑在她身边。

能吃饱,能穿暖,有遮风避雨的居所,有人关心你精神,教你识字,开阔你的视野…这样的条件下,雇工们只需要付出劳动和忠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山庄呆了三天,老头儿不得不承认,不管以后其他人怎么看待刘慈,在庄园的下人眼中,这个“慈小姐”果然能值得起所有赞誉之词。

他所见到的表面,刘慈简直比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贵族小姐,还要品德善良。

人如其名,她是位善良的小姐。看她举手投足间的风姿,没有人会将她当成平民,那是贵族世间,经过时间沉淀才能熏陶出的气派。

会是落魄贵族吗?

老头儿摇头,刘慈眼中的锋芒,时常会在她眼波流转时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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