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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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无畏很意外,“听说你收费很高……”
“我只赚有钱人的钱,为了正义,我也可以免费的好不好?”春荼蘼不禁气结,为什么一个两个都这么说,难道她真的很贪财吗?还是,在大唐人心目中,状师就是为了钱无恶不作的?
“再说……”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和韩无畏坦白,因为他值得信任,“我这么做是为了死者,不是指井里的望尘和尚,而是,若望尘和尚被冤枉,甚至定罪,真正的凶手就会逍遥法外。想必你也听说了,另一只红绣鞋穿在一个淹死的女人脚上。所以,这两个案子是有关联的。那个可怜的的女人,我认得。其实……你也认得。”
“你说什么?她是谁?”韩无畏惊讶的挑高英气的眉。
“你在范阳折冲府任校尉这么多年,总该知道临水楼。”一说这个,春荼蘼就觉得生命即无常,又无奈。
“方娘子?!”这下,韩无畏也被惊到了,瞪大眼睛。
临水楼是范阳首屈一指的好口碑酒楼,京里来人,或者有三五好友相聚,十之八九是去那里。认识荼蘼。不知不觉中让她占据心房,就是从春大山被诬陷案、还有临水楼投毒案开始。
不过他是粗中有细的人,又身处比较敏感的高位,所以,但凡提拔什么手下,或者对谁有了兴趣,都会做些调查。因而他知道,春大山和方娘子之间。有男女之情的传言,虽说后来方娘子关了临水楼,人也消失了,春大山则去了洛阳,后来又到了长安,但他们之间必有交情。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春大山这几天都郁郁寡欢,为什么荼蘼要免费为本心与望空和尚辩护。
一切,是为了方娘子。而和那个女老板,他没有交情。却算得上相熟,是个爽朗大方的女人。很得体。为此,他也不能袖手旁观,何况还是荼蘼提出的要求。
“要我做什么?”他闭上眼睛,平息了片刻情绪后,目光坚定地道。
“帮我查查方娘子的真实身份,因为我不信任别人,又怕打草惊蛇。只能依靠你。”春荼蘼提出要求,习惯性的微蹙着眉头。
“有可能是轻易动不得的人家,是吗?”
“是。而且我觉得她来长安不是偶然。还是死于他杀,不像县衙之前认定的那样是失足落水。我这是刚从县衙那边回来,包县令已经按我提供的线索去寻找目击者了。至少,是第一现场见证人。”
“好,我帮你。”韩无畏干脆利落,“不过你有没有想法?或者方向?”
春荼蘼沉吟道,“刚才我和县衙的仵作一起查验过方娘子的尸体,一是证明她是被杀。二是观察了体征。正如仵作所说,她生活环境应该优越,但却并非养尊处优,是做过活的。她在范阳时开临水楼,很多招牌菜是她自己亲自做,可见厨艺绝佳。这样的女子,必不是千金大小姐,却也不可能生在穷人家,毕竟好多用料考究的菜,非豪富人家,摆弄不起。而她一个女人家,能有资金开酒楼,处事又大方得体,可见是见过世面的人。”
春荼蘼抿了口茶,继续说,“这次重遇,虽然阴阳相隔,可是她也‘告诉’了我们一些事情。比如那双绣鞋,不是普通人穿是起的。我虽不擅绣工,却也知道那刺绣难得,再加上做鞋的料子,鞋尖上坠的明珠……若是绣坊或者革履铺子所出,必定是内城中只做达官贵人生意的高档铺子。而这样的铺子,总共也没有几个。若是自家做的鞋子,我只能说必是显贵人家。只有豪门贵族才养得起如此手艺的绣女,女眷穿这样的鞋子也会不违制。我看方娘子的手指肚上并无绣娘们常有的磨损痕迹,又说明不是她亲自做的鞋。综上所述……”
“难道是大户人家出身,又被请到大户人家的灶娘。或者……干脆是妾室身份?”韩无畏猜测道,“在范阳时,我记得方娘子梳的是妇人发式。”
春荼蘼点头。
她也相信方娘子是成过亲的妇人,因为很多不经意的风情,不是未婚少女能具备的,很天然、很自然的东西,见识过男人才会有。相比起灶娘,她更像是妾室,而且是受宠的。因为灶娘还不能穿那样的鞋子,可若是正妻身份,她当年又不至于逃到范阳。
第七十六章无头女尸
“还有一件事。”她补充道,“方娘子之所以离开范阳,是投毒案太招眼,因为她是为躲避什么人而改名方菲,远走他乡的。如果她隐姓埋名,只因受人注目就扔下产业逃走,可见她怕的人,或者是她得罪的人一定来头不小,是她无法抗衡的。后来,她还曾来我们家告别,透露真名叫做方宝儿。再有,她身边一直跟着一对中年夫妇,是姓宋的。”
大户人家的妾室、绝高的厨艺、穿得起昂贵的鞋子、曾经离开过长安、有一对宋姓的老仆夫妇……这些,都是相关线索,也是寻找方向。她来长安毕竟日子还短,这种可能是豪门中的内幕只怕打听不到,只能麻烦韩无畏了。因为,她信任他。
而方娘子的身份,绝对不简单。被杀,又是因为什么呢?感情小事,还是政局大事?
“对了,能不能把王府的亲卫队长,也就是我爹借我用几天。”临走时,春荼蘼问,“这件事如果他不能亲自插手,怕他解不开心结。”
若自己喜欢的姑娘被杀了,他会发疯的。所以,充分他理解春大山。韩无畏想着,就看向春荼蘼,“府里左右无法事,过一会儿我就叫他回去。至于我……卸了守皇苑的差事,目前皇上也没派新差,正闲着呢,可以帮你。”之后,有些话堵在胸口,却欲言又止。
春荼蘼笑笑,“若拿我当朋友,就别再提什么抱歉的事。说了只是意外嘛,你还自责个什么劲呢?你帮我这次忙,咱俩扯平。最多,再饶上一餐饭,听说长安的春山居很不错,等打完了官司,无论输赢,我都请你。”
“好。”韩无畏也笑。
想说的话。等过了这段时间,那时再吐露吧!那种话,也确实需要一个好的时机和环境。
离了贤王府,春荼蘼直接回家,过了不久,春大山也来了,春荼蘼就把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所做的布置都说了一遍。春大山坐不住,要去大萌和一刀那边。
“你不是说过。查案就像梳理杂线,每梳一次,就能清理掉一些线头?”春大山说,“刚才韩世子不但准了我的假,还派了两个人给我,正好我再去沿溪水搜查一遍,只当给大萌和一刀拾遗补缺了。”
春荼蘼只知道父亲心中痛悔,闲着反而容易胡思乱想,因而也不阻拦,只叫过儿多准备了些食水和干粮。又嘱咐父亲凡事小心。这个时辰进山,必定要在山上过夜。上回因为找夜叉的事。她叫过儿备了好多气味刺鼻但避蚊虫效果奇佳的香包,以及火折等物,一并给了父亲。
“还要当心野兽……”她送到门口还唠叨。
春大山这几天刺痛麻木的心升起一团暖意,笑着摸摸女儿的头,“爹是武将,之前的职位是一刀一枪练出来的,被调去上山剿匪时遇到过狼群和老虎。也打过小规范的仗,所以不用担心爹,连这点小事也应付不了。爹还怎么敢说保护你。放心吧,爹一定全须全尾的回来。”
春荼蘼这才松开拉着春大山的手,借机道,“看到吧?生儿子有什么好?女儿才贴心!”大唐真好,女子的财产达到一定程度,可以单独立户。如果能嫁,她就招赘。如果不能,她就顶门立户,侍候祖父和父亲终老。至于白府,她早晚会离开的。
春大山走后,春荼蘼回到自己的书房,把拓印在帕子上的痕迹,又认真录在纸上。那几道划痕现在看不出什么,但凡事有个定律,看不懂、弄不明白的东西不妨放几天,然后再拿出来研究,说不定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收获。
可是两天后,春大山和大萌、一刀一起回来,带来的却是一个更复杂和混乱的消息:在山林的深处,又找到一具女尸,无头女尸。
春荼蘼马不停蹄,立即到大兴县衙去。不出所料,在停尸房找到愁眉不展的包县令。
“春六小姐,您上回说的衣服,可能找到了。”包县令抢先说,脸似苦瓜,“应该就是这一身了吧?”他指指木台上的尸体。
从尸身上看,是一个身材高挑纤瘦的女子,正是方娘子那一类型。她平躺着,胸部以上以一条草帘盖着。有血腥气、土腥气和腐臭气透过草隙,直钻入人的鼻腔,拿浸了草药的布带包住口鼻也没有用。
那身衣服已经非常破烂,但仍然看得出颜色素淡雅致、正是方娘子喜爱的那种,式样也简单大方,但从衣料和做工,及袖口和衣摆边缘绣的花草上能看出,这绝对是高档货,权贵富豪人家才穿得起的。
是啊,衣服找到了,却不是包县令主动找到的。他派出县衙所有的差役,地毯式搜查了溪流中下游附近的村子,结果一无所获,没想到却是春大山和一刀等有在无意中发现了女尸,以及她身上的衣服。
再看女尸的脚,穿着一双麻与草混编的鞋,鞋底磨损严重,和这身低调而华丽的衣裙绝不相衬,甚至可以说是云泥之别。所以很明显,就是她剥走的方娘子的衣服,又把自己的衣服给方娘子穿上。她本来是第一目击证人,现在却也死了。
谁杀的?还把头砍掉了这么残忍!
“可能是野兽。”包县令又习惯性的把事情往简单里想,“发现她的时候,她身上凌乱,春六小姐……不,春状师也看到了,衣裙似乎被利物撕碎,八成是野兽的利爪。最后,那畜牲又把这女子的头吃掉了。”
“吃头?”春荼蘼反问。
“可不是。”包县令叹息,“真是可怜,死无全尸,这下子她的身份也成谜了。”
“包大人在附近村子里继续查才是,毕竟有人失踪,家里人会找。如果不找,那就是有问题。”春荼蘼边说,边走近尸体。
虽说这女子瘦了点,没什么肉,皮肤又粗糙,可她听说过有的狼只吃内脏,却没听说过猛兽只吃人头。还嫌弃尸身的。
“女儿!”春大山拦了一下,面色发白。
春荼蘼却给了父亲一个安抚的眼神,缓缓掀开草帘。
还好,春大山、大萌和一刀是军旅出身,杀过人、见过血,于是还只是不忍看,小凤却向后连退数步,差点干呕。陪小姐看尸体?有过。无头的?这是第一回!
春荼蘼很淡定。虽然心里也不舒服。在现代时,她打过变态杀人案,断肢残体比这个还要可怕多了。
“大人,此女是被人砍头的,不是被野兽吃掉了脑袋。”她镇静地说,“你们看,断头处切口相对平滑,如果是咬噬的,绝不可能是这样。”好吧,她不是法医。她是律师,但打刑事案多了。这些常识是完全具备的。
可能大兴县好处京都,治安良好,这种恶性案件相对较少,所以县令和仵作都很无能、很马虎,怎么单从表面的衣服就判断。利物割碎,不能是用刀吗?
而听她这样一说,一刀连忙上前。居然还俯下身子看。他名为一刀,用的是刀,算是其中的行家。看了片刻就道,“小姐说的没错,此人死于刀杀,而且宽刃短柄刀造成的。另外,凶手还是个左撇子。”又蹲下,再翻过女尸看,“背后下刀,个子不比这个女人高,力量倒很大。”
包县令讪讪的,蒙混过关的幻想再度破灭。他也不想想,这件事越闹越大,怎么可能轻易就和成稀泥,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
春荼蘼也感觉头大,一起绑架案,一个熟悉的人被害,现在又一具无头女尸,看起来牵扯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大唐是实行铁器管制的,只是并不特别严格,但刀具买卖也需要有一定的许可,只是不涉及菜刀。若从这方面入手,应该也有线索吧?
免费为包县令指引了方向,一行人出了县衙,直接回家。
在大门外,春大山小心扶着女儿上马车,眼角余光似乎扫到有人在窥视他们。迅速转头回望,却见街角除了来往行人和小摊贩,哪还有其他人影?
是他太紧张了?
春大山摇摇头,上马,护住女儿的车子。不久前女儿遭绑架,现在他还心有余悸,如果女儿有一天被人抢走,他就活不了了!
一行人渐行渐远,街角的人才拐出来,望着他们的背影,深深叹息。来者是普通中年妇女的打扮,但面容清秀,有股子对世俗不屑一顾的神色,却是文静道长的俗家打扮。
她又踯躅了会儿,转身就往城处山上走,最后钻入密林。
约摸一个时辰后,她回到那间小道观,连衣裳也没换,直接进行了后面的小楼。楼内,有两个女人在等她,一个是金藏老道长,另一个身段娇柔、面容美丽、曾经风华异采的双眸如今不再灵动,沉静中带着淡淡的忧伤,似乎对人生已经不存任何希望。她脂粉不施,长发挽成道发,以木簪固定,那曾经纵马长安的明媚欢笑,也不在了。
“如何?”文静进门,她急切的问。
“小姐。”文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眼泪涌出,“她……春六小姐……正是小姐的女儿,是小小姐啊。”
女子抽了一口冷气,胸膛起伏得厉害,却说不出话。
“还有……”文静继续说,“这几天,奴婢打听清楚了,她上回来,说得全是真话,只是养父……奴婢今天看到了春大山,正是小姐的丈夫!养父女之说,只怕是掩人耳目的说法。”
女子哇一声哭出来。
金藏老道长上前揽住她,任她哭,一边问文静,“见到白相,都说什么了?”
第七十七章并非就是胡人
文静把见白敬远的事详细说了一遍,没漏过任何细节。
金老道长听了,沉默半晌,方冷哼道,“他还是那样,什么话也不会直说。哼,叫我亲自问他?他怎么不来山上问我!我还奇怪,他知道我们怀疑了荼蘼那孩子的身世,怎么不亲自到这里来威胁?”
“娘,我爹这是什么意思?当年他明明说过,只要我不见他们父女,他就……”那女子正春荼蘼的亲娘白蔓君。她有些发急,人也站了起来,看样子就要往外冲。
“蔓娘,打住!”金老道长低喝,“当初你就是这不管不顾的性子,如今关在这偏僻无人烟之地,修身养性了十几年,遇到事怎么还沉不住气?”
“可是……”
白蔓君还要说什么,却让她的娘,金老道长摆手阻止。相反,她老人家继续问起文静,“你在山下待了几天,可打听过有关荼蘼丫头的事?”
文静眼睛一闪也不知是欣喜还是发愁,“夫人,小姐,咱们小小姐可是个状师呢,大唐第一位女状师!”
啊?!话一出口,老少皆惊。
文静对此很能理解,因为她奉命下山打听消息时,第一次听到这些事情也是惊到不行。而且,心里说不清是惊喜、惊讶、还是惊吓。此时,她不禁有点同情夫人和小姐,甚至……同情老爷白相,但又有些莫名的兴奋,于是又事无巨细的把打听到的事说了,尤其是春荼蘼打的那些官司。
春荼蘼出名后,这些官司被人挖了出来,在茶坊酒肆,还被编成故事讲来听,虽有夸张的成分,到底有事实做依据,所以文静泡了几天茶社就都听进了耳朵。那些案子算不得特别离奇,可古代人到底消息闭塞,眼界也不宽,因而普通人听来都闻所未闻何况是女子,而且是困在山上十几年的女子?而文静从小就是白蔓君的贴身婢女,并以伶牙俐齿著称,这些一波三折的官司从她嘴里讲出来,带了情绪,就更显得曲折好听,每逢关键和精彩处白蔓君和金老道长都忍不住或紧张、或叹息,还有时唏嘘无比。
等讲完半天,金老道长叹息道,“状师是贱业,她一个姑娘家……白相怎么会允许?”她对白敬远的称呼,非常疏远。
“这个您有所不知了。”文静道,“据说白相很支持小小姐做状师,就连皇上对小小姐也很赞赏。之前我说的那个真假皇上案就是钦点的小小姐辩护。”
“真的吗?”白蔓君瞪大眼睛,一脸为人母的骄傲,“那她来长安有没有交到朋友?权贵之家的小姐还接受她吧?有没有青年才俊向她示爱?我爹,白相,很疼爱她吗?”
白蔓君提出一边串的问题,紧张的上前,握住文静的手,眼神也专注的盯着自己的贴身丫鬟身上,似是非常渴望解答的样子。女儿生出来没多久就和她分离,十几年来她日日想念,本以为此生无望相见,哪想到机缘巧合她心里简直欢喜得像是涨潮的水,控制不住的满溢。
文静见她高兴,就慢慢的回答她,其中还被她打断数次,追问细节。
金老道长坐在一边,怜悯的看着女儿。
都是当娘的她自然明白那份儿心思。为母者,怎能放下那份血肉相连的感觉?何况,她们母女从来都是重情的。不然,她也不会一怒之下死遁,远远离开那个看似温柔儒雅,实际上却冷酷无情的男人。但同时,她又很是无奈,女儿正是被养成了天真直率的个性,不会防备别人,也不会想得复杂。不然,怎么会落到如此田地?说起来,这是她的错。可那天和荼蘼说了没几句话,那丫头却是个主意正、胆子大的,想来不会轻易受摆布。
而听完文静转述的话,她也能够明白,白老混蛋接回荼蘼,不惜容忍春氏父子,可见对荼蘼有多重视,十之**与皇上的态度有关。白家到了孙辈,庸碌着众,可笑的是,居然要让一个姑娘家背起振兴的重任。
白敬远啊白敬远,你真是无利不早起啊!在你心里,可还有亲情?但你骨子里终究不愿让春家贱户玷污白家的高贵,所以弄出养父养女的事来。可惜,荼蘼丫头像足了我们母女,重情重义,断不会由你牵着鼻子走。
想到这儿,金老道长忽然轻轻皱了皱眉头,像是自言自语,“也不知……那个在菜窖里养伤的胡人青年如何了?”
白蔓君愣住。
她正听文静说虽然女儿名气大,但普通百姓见者不多,于是被传成长相凶恶。她暗暗责怪别人不长眼,想着女儿有多漂亮可爱,忽然就心冷了,明白了娘亲的意思,脸色也垮下来。
那个胡人青年,荼蘼自称是其未婚之妻的。这不对头!
文静却还没意识到什么,诧异道,“他们还没走吗?那我……奴婢这就去看看。”金藏和白蔓君对视一眼,见文静匆匆走出,谁也没说话。
那个年轻的胡人伤势有些重,于是那小胖子来问过,可否多逗留几日。她们当初收留,是为一点善良,现在为着一点私心,就大方点头。虽说两个全是男子,而她们是女人,可深山老林的,自家持身持心皆正,还计较那些做什么。若那天荼蘼说的是真话,那胡人青年,将来岂不是她们的女婿,外孙女婿?
“他……不能断定就是胡人。”白蔓君犹豫着开口,“顶多是父母一方有胡人血统,端的要看他爹是哪里人士,若他爹是唐人,他就不算是外族。”
金老道长叹息,“蔓娘,你凡事总往好处想,并非缺点。可在你爹面前这样,就有的苦头吃了。”
白蔓君突然掉了泪道,“娘,也许爹老了,会心软。当年,您和爹之间……就是不应该在一起的。后来,我来大山也是这样。可已经耽误了两代人,爹不能再阻止荼蘼嫁她喜欢的人。
“你断定,荼蘼丫头喜欢那个胡……那小子?”金老道长反问,“听文静所说,荼蘼没有正式定亲,她和那小子,并不是未婚夫妻。”
白蔓君不说话,因为一股热流涌上心头,瞬间把她全身都烘得暖暖的。她以为,这样清心寡欲多年,一切都会忘记的。可是根本没有,只是努力不记起罢了。结果,此时全部回忆了起来,那些和大山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恍如昨天。而她或者不聪明,但她是过来人,用生命中所有的一切爱过一个男子,而且她还和荼蘼有奇妙-的母女连心感觉。所以,她知道女儿的心。
“娘,荼蘼若不是喜欢极了那小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探望。”白蔓君幽幽地道,“她既然入了安国公府,要出来可不容易。”排除万难,只为见一个人,这感觉,她有过,她懂得。
可说到这儿,她想起什么似的,悲伤无比地摇头,“爹不会答应的。他不会同意的!我可怜的女儿,难道还要和心上人劳燕纷飞?”
“这回,他说了可不算。”金老道长咬牙道,“他害了我们母女,绝不能让他再害了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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