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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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办?”白蔓君愁道。
金老道长摆摆手,“别急,也别想太多。先商议一下要不要认回荼蘼,若认回,又要怎么和她说,怎么过你爹那一关。你爹手里,可还握着春大山的命。就算有荼蘼在,也不能保得春大山万全。他权倾朝野,若弄死个把人,很容易脱身得干干净净。你以为,你爹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起云涌,是吃素的吗?不动声色之间,就能让人灰飞烟灭。”
想了想,又叹气道,“这事是娘不好,做得太急,打草惊蛇了。因为娘没想过,你爹竟然要扶着荼蘼,让她给白家带来再五十年的安稳与富贵。”
“为什么?”白蔓君从小到大都单纯善良的脑子,无法想象。
“因为皇上重法,要以律法治国,而荼蘼纵然是个姑娘,却是个律法大才。”金老道长目光渐冷,“白家祖上,不是出过女将军?对你爹而言,荼蘼有大用处。”
“我爹也许不知道那胡人的存在。”白蔓君想了想道。
“我们也不知道那人是谁?所以,最重要探听他的底细。”金老道长站起身,“虽然我讨厌那狗屁的门当户对之说,虽然我想让荼蘼随着心意过一辈子,可也不能随便就把她给了哪个男人。她到底还小,万一识人不清呢?你别急,等我会会那二位来客再说。”
正要往外走,文静进来了,指了指外面道,“那个胡人已经能走动了,那小胖子要带人离开,现在在外面请见,要和夫人、小姐告辞呢。”
“真是巧了。”金老道长愣了下道,然后就转身对女儿说,“你留在这儿,别出去,还不到你露脸的时候,且在屋里听听就好。”
走到门边又压低了声音,“记着,在道观我是你们的师傅,没有夫人,没有小姐,只有我和你们师姐妹。”说完,掀起帘子,走了出
白蔓君立即拉着文静,跑到窗边细听。
第七十八章自作多情的京城明珠
“你们叫什么名字?”是娘亲的声音,温和,可不给人留,“算不得救命之恩,却也算有缘之人,所以,还请说真名。”
“他叫锦衣。”沉厚略带沙哑的男声道,“晚辈……本名叫阿苏瑞。”
“突厥名?”金老道长再问。
低低的“嗯”声后,又补充道,“实际上是梵语名。”
金老道长暗抽了一口气,面儿上却没露,反而温和地问,“伤可全好了吗?”说着,细细打量眼前的年轻男子。他重伤而来,她未曾注意过,直到知道自个儿的亲外孙女,可能对这个突厥年轻人有情。
黑色的粗布袍子,有些短,也很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掩饰不住昂藏的身躯,生生让他穿出落拓之感,阳光洒了满肩。若他不刻意改变神情或者低眉顺目,身上就隐约着不冒犯的气息,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坦然而无畏。那是幼年时形成并深刻于骨的东西,模仿不来的。一把浓黑长发随便挽髻顶,因为利落,更衬得五官俊美坚毅,有如石刻。
一双碧眸……真正的突厥人很少有这样异色的眼睛,应该是有罗刹血统。而他虽然五官深邃,却看得出唐人的特点。
“若还有不适……”金藏道长犹豫着说,“贫道还懂点医理,不若让贫道帮你诊诊脉。”
锦衣吓了一跳,情不自禁伸手拉了夜叉一把,看在外人眼里,却像是扶着。
而他才要开口代为回答,夜叉却上前略施一礼道,“多谢道长救命之恩,不过晚辈有不得已的苦衷,就不麻烦道长了。”神情间颇为磊落,摆明不会对恩人有所隐瞒,“晚辈还有个不情之请我主仆二人来此地之事,望道长保密。”
“你信贫道?”
“信。”
“若贫道背弃这信任呢?”
“惟死耳。”这条命是人家救下,还回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放心,不会有这种事发生的。”金藏道长沉吟半晌似要考虑怎么说。
随后,她吐了一口胸中闷气道,“不过贫道奉劝你一句,听闻上回来看你的姑娘是你的未婚之妻。男人们在外头打打杀杀,可别轻易说死,不然置心上人于何地?重诺轻生,是男人的骄傲可曾想过会给身边人带来什么痛苦?”
夜叉一凛,不禁抬头望去,却见老道长转身进了那小楼,只扔下一句话,“这世上,男人背负得多。但随随便便就辜负女子的人,都称不得大丈夫。”
这小楼的格局好熟悉,和荼蘼的凌花晓翠差不多。夜叉想的是别的。
愣怔间锦衣拉了拉他的衣袖,连使眼色。夜叉从小和锦衣一起长大,立即会意是叫他先行离开,免得多事事端,也就恭恭敬敬对小楼深施一礼,转身大步而行。
出了道观约有一里,闷不吭声的锦衣回身张望了下,才道,“殿下,要不要叫咱们的人过来,把这个地方平了?”
夜叉顿住脚,微蹙了眉。
锦衣挫败的举手投降“好吧,是我想差了,一时之恶念而已。救命之恩,不能以屠杀相报对不?这个道观古怪,三个女道,一个未曾谋面两个武功很高,住在这深山老林里,穿戴物件看着朴素,却是豪门贵族所用的。我是怕……殿下的事被泄露出去。”
“那又如何?”冷笑着,继续往山下走。
躲躲藏藏,他已经腻了,逼急了,他必要闹到突厥不宁。趁乱,虽可夺势。可若还都没准备好,乱也可毁势。正是这个“乱”字,是目前的大唐和突厥都不愿意看到的。
锦衣也加快了脚步,追上夜叉,嘴里却絮絮叨叨,“殿下的武功虽然恢复了,但身子还有亏损,赶紧的回家养伤,暂时别露面了。头两天我回叶记,还遇到奉国公杜府的人,找我来要帕子,说是那天给殿下包扎伤口用的。”
“烧了。”夜叉就两个字。
“什么烧了?帕子?”锦衣愕然,“干嘛烧了啊,怎么还人家!”
“沾了我的身,就不能再给任何人。
“是吗?”锦衣表示怀疑,“好吧,我就说你打铁,不小心掉铁水炉里了。”殿下身上被春荼蘼何止沾了一点半点,也没见他这么分清过。
“其实……殿下烧帕子,是为了表明和杜三没关系,以此哄春六那丫头开心吧?”他不怕死的来了一句。
夜叉再度停下脚步,锦衣也再度举手投降,“好好,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我赶紧通知春小六去,告诉她,殿下已经下山,免得她又带着小凤往山上跑,没的增加我们暴露的危险。”春荼蘼冒险来探望夜叉,令他对这坏丫头的印象好了很多。虽然,他嘴里没说过,还表现出很厌烦的样子。春荼蘼不管不顾的,也对得起主上以命相护。
夜叉无奈的看着锦衣胖胖的身影,极其灵活地在山里穿行,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指,按上了自己的唇。那柔软、湿濡、带着天然的热力和芬芳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唇上,经久不散。
荼蘼,你还好吗?忽然,强烈的相思无预警的涌上来,即成骨之势。
而此时,春荼蘼实在是不太好,这个复杂的,目前已经出现两具女尸的案子完全找不到直接线索,她感觉自己比在现代还累。好歹,在现代时她只负责辩护,现在连破案都兼任了。真是律师、侦探、外加初级法医一肩挑,几天来就心力交瘁。这还不算,快到晚饭的点儿,有客来凌花晓翠求见,是她最不想见的杜含玉。
“杜三姐姐吃了吗?”她似笑非笑。饭点儿来求见,是非常不礼貌的事,也不知她大家闺秀的教养跑到哪里去了。再者,杜三成天在家装失忆,也不会有急得等不了的事对吧?可是没办法,为了世家脸面,她还是得在一楼客厅接待。
杜含玉轻挥挥手,让自个儿的贴身丫鬟退到门外去,显然有背人的事要说。然后,又把目光移向站在一边的小凤和过儿。比照春荼蘼之前的脾气,绝不会顺对方的意。不过她忙得饿死了,急着吃饭,于是对自己的人也使了个眼色。
来而不往非礼也,对方不顾礼仪,她也就不用上茶、拿点心这么麻烦了。
“有事直说吧。”她开门见山。
杜含玉面如寒霜,连惯常的和气友好也装不下去了。可能是共同面对过狼狈,反而揭开了虚伪的面纱。不过她因绑架案而消瘦的身体又补回去了,目前是纤合度,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整体走雍容华贵的未来国母范儿。
真难为她了!
减肥不容易,但心情明明不好还得逼自己胡吃海塞,闷头大睡,就为了保持大唐人喜爱的丰满常态,其实也挺可怜的。
“谁救的我?”杜含玉倒也干脆,直接问。
春荼蘼一挑眉,心中却警惕,“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杜含玉冷冷的。
春荼蘼暗中有气,心道你跟谁摆小姐架子,论家世,小爷不输你,就算是庶出,自个儿有本事就加分,何况皇上青眼有加,你跟谁玩冰山美人的作风啊。
“字面儿上的意思不对。”春荼蘼毫不客气,可脸上却微笑着,看着杜含玉眼里,就显得格外气人。
“两个绑匪互击而死,没有英雄来救。”她继续说,“就算要救,也救的是‘我们’不是只有一个‘我’。”
“咱别绕圈子行吗?”杜含玉不耐烦,“你当我真的什么也记不得了?明明,我醒来时是在半山腰,可我听我哥哥说,匪徒囚禁我们的地方在接近山顶的一处破木屋里,是猎人们打猎时歇脚之用的。你……”她上下打量春荼蘼,竟有一丝不屑,“你有这么好心会背我?就算背也背不动吧?所以,在我苏醒之前,肯定还有别人对不对?”
被绑架后,她什么也不知道,可她有一种很奇怪,又很强烈的感觉,有人救了她。然后也不知为什么,她不停地想起那个奇丑的胡人。怎么就那么巧?她被绑架,她被救,都在她当街遇到那个胡人之后?这样,叫她如何不多想?还有,她苏醒时,似乎感觉空气中有淡淡的、陌生的气味,来自男人的阳刚之气。和经常在她梦中出现的,当年那绿眼少年身上所散发的浑厚气息,一模一样,
一定是他暗中保护着她!就像多年前,他从刀下救她的命一样。
如果春荼蘼知道杜含玉这番旖旎的心思,非得气得当场掐死对方不可。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太神奇了,看似八杆子打不着的,居然让杜含玉联想到。而杜含玉也太自作多情,怎么敢肯定夜叉是救她?
“我好心?我可不就是好心么!”春荼蘼站起来。
既然没办法端茶送客,这种肢体语言也应该能达到相同效果,“那天我就该把你扔在木屋里,自己跑回来。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忽然凑近杜含玉,“杜三姐姐,你最好还是失忆吧,这样真的挺省事。
记着,匪徒为争夺你,互击而死,我们是自己逃出来的,没有其他人在场。别忘记你胸口的抓痕,而你失忆,所以只我一个人知道当时的事。若真有第三人,说不定我会多嘴,到处跟人家说那两个匪徒如何争夺姐姐,如果上下其手,如何抓到了上面、下面还有中间那段最紧要的地方。那时,姐姐的名声……”
“你!”杜含玉气得哆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相安无事,揭过这一篇不是挺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奉国公府的嫡女,京城明珠杜三姐姐?”春荼蘼冷笑,出门去吃饭了。
第七十九章尊贵的品格
春荼蘼挤兑走杜含玉的时候,山中小道观内,白蔓君和文静,正等着金老道长开口。
夜叉走后,金藏道长就一直闭目沉思,天色渐晚上,才缓缓睁开眼睛。
“娘,到底有什么不妥?”白蔓君奉上早烹好的菜,忙着问。
金老道长的慈爱目光落在女儿身上,流连很久,又叹息了一声才道,“蔓娘,咱们娘三个这是什么命,都心悦上不该心悦的男人。你、我,付出了一辈子的代价,可荼蘼……不能!”
白蔓君本来就不安,这下更是重新跌坐在椅子中,哆嗦着声音问,“那个胡人小子,难道有问题吗?”
金老道长一时噎住,简直无语。
她当年择夫,就是由着自己性子来,最后落得个不见天日的下场。她的女儿,蔓娘,同样是由着性子来,跟军户之子私奔了,到头来骨肉分离。其实身为娘亲,不是要为女儿的未来着想吗?要为女儿找到最合适的将来,告诉她什么才是最合适的吗?可当年,她是赌气在外,对蔓娘的私奔,完全不知情。现在,明明可以拉荼蘼一把,为什么蔓娘只想由着荼蘼的心意找男人,就不怕荼蘼重蹈覆辙吗?混蛋的白敬远,怎么把蔓娘养成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性子。
“我不能答应荼蘼和阿苏瑞来往,甚至将身嫁与。”金老道长说出决定,并在女儿惊讶地要开口询问前,又找补一句,“我不会眼睁睁看她跳火坑的,就像你当年一样。”
“大山不是我的火坑!”白蔓君突然激动,“就算他是火坑,让我重选一次,我还是会跳!”
“你这十几年过得什么日子。难道不悔?”金老道长也有点发急。
白蔓君坚决摇头,“娘,你总觉得我傻,我知道。在这里陪我,也是担心我再犯错。可我想得很明白,如果我像其他京中贵女一样过日子,其实也没什么,不过锦衣玉食,容着丈夫纳妾,每天困于后宅。日子一天一天,和坐在井里没什么两样。可老天叫我遇到了大山,我知道有另一种活法。所以这十几年我虽然苦,心却是平静的。我没有丈夫女儿在身边,可是我有回忆。我天天想着他,想着女儿,我就能活命。荼蘼是我的女儿。是我爹的外孙女,她本不需要用亲事得到什么利益,为什么不能让她选择自己喜欢的?难道要让她和我,和娘一样?”
她这番话,似是而非。听到普通的母亲的耳朵里,会觉得她完全不懂事、没脑子。可她被白相宠得不知人间疾苦。从出生,到落难,都有人照顾和保护。没受过一点颠沛流离之苦。所以她凡事想得简单。但,也纯粹。
说不来是对还是错,只是个人选择罢了。她只想让女儿开心快活,不考虑条件,也不考虑世俗。她觉得只要女儿喜欢的男人人品好、性格好。能给女儿带来幸福,就万事大吉。反正过日子所需要的一切。她会拿出大笔私房来填补。女儿又深得父亲的喜爱,娘家有势力,又怎么会受气?有胡人血统又如何呢?有钱有势,什么人都能过得好。
“你如果觉得只要荼蘼高兴,被害死也没关系,我就不管了。”金老道长皱紧了眉,愁啊。
女儿被养成了这样的心性,人到中年也没有改善,实在是为人父母的错,是她的错,是白敬远个老混蛋的错。幸好,荼蘼看起来不是这样的。
而白蔓君微微一愣。
金老道长只觉得这两天的叹气比这十几年都多,耐着性子道,“他们走了之后,我一直没有说话,并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斟酌,而是因为要好好想想。我老了,很多事忘记了。”
“您想到什么?”白蔓君问,“若和阿苏瑞有关……您才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
“只一个名字,就能透露很多有用的秘密了,何需更多?”金老道长揉了揉额头,“这是突厥名,却是梵文发音。你知道吗?西突厥的王族有这种习惯,王族继承人的名字,要用梵语来起。阿苏瑞,其实就是阿修罗的意思。”
“什么?!”白蔓君惊讶,差点把茶盏扫落,害得旁边的文静一阵手忙脚乱。
她是想让女儿由着心意择夫,但突厥那边的王族,那也太……那也太……
“娘,您确定吗?”她追问。
金老道长点点头,心中对夜叉其实很有些好感。是个磊落骄傲的年轻人,不辜负别人的恩情,不害怕自己的危险,当信者不疑,当断则断,敢于真面目示人。阿苏瑞,这个名字他必定不会对外人说起,因为只三个字,却泄露太多。可她救了他的命,她提了要求,他就绝不隐瞒。
所谓的尊贵并不是指出身,尊重别人的人,往往有最尊贵的品格。
“你该知道,娘对阿尔泰山那边,事实上是很熟悉的。当年我爹,你的外祖曾经带着我到那边待了几年,寻找他师弟的消息。后来,皇上未登基前,也以未及弱冠之龄,深入过突厥腹地,还曾有一段时间失去消息,把先皇急坏了。”金老道长慢慢地说,似乎因为回忆遥远,要一点点才拖回到现实。
“所以呢?”
“所以皇上必对突厥用兵,虽然不可能在近几年,但早晚必有一场生死大战,而突厥王族注定不得善终。恰巧,娘还知道突厥王族的一点事。”金老道长继续道,“在你跑去找春大山之前的几年,西突厥的王生了个狼神之子,取名就叫阿苏瑞。”
白蔓君惊得啊了声,“也许不是一个人吧?”
“突厥人崇拜狼神,狼神之子用了这个名字,其余人哪怕先取的此名,也会立即就改。何况用梵音之名,只有突厥王族才如此。只是这孩子的命不怎么好,幼年时还得到父王的亲自庇佑,是突厥最尊贵的存在。可是。后来波瑞老王死,狼神之子遇难,据说是狼神一怒,收回血脉,于是长子巴戈图尔继位。这种事,有点脑子的人怎么会相信?必定是巴戈图尔为夺位,杀了自己的弟弟。狼神之子?哼,再有本事,当然年却还小,何况巴戈图尔母后一族。实力太过强大,那孩子终究是活不了的。”
“如果阿苏瑞死了,那荼蘼喜欢的人又是谁?”
“今天我才知道。他必定没死。一是因为这不能为外人知的名字,二是因为……他的气度和我的感觉。民间常说,三岁看老。他被好好教育到五岁,很多东西深刻于骨髓,明眼人是看得出来的。你明白吗?这个阿苏瑞就是突厥小王。非平凡男子。”
“就是说,大唐和突厥都想致他于死地?”白蔓君只是天真,性子纯粹,却并不傻,何况出身于安国公府,因此一下就明白问题的所在。
缺钱。没关系,她有大把银子准备贴补女儿。无势,也没关系。父亲若真爱荼蘼,自会做荼蘼的后盾。没有身份,同样没关系,能想法子录入户籍。但现在,阿苏瑞不是没有身份。而是身份太高、太错位又太敏感,是站在刀口之下的人。女儿跟着他,果然不能活。就算可以生存,难道要跟他浪迹天涯,朝不保夕,那她岂不是再见不到女儿了?
而在此之前,她只是深深想念,却还不觉得什么。直到荼蘼出现在她面前,她就无论如何舍不得了。想让女儿肆意的活着是一回事,时时面临生死大劫就是另一回事了。
“娘说得对,不能让荼蘼跟了他。”白蔓君突然清醒,而且反应激烈,“不行,得尽快想个法子,拆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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