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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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刘楠乡学里的同窗,以刘楠为首的一帮少年觉得姬辞太过沉闷,总端着架子,姬辞也觉得刘楠那些人成日吵吵闹闹,不喜跟他们厮混在一起。今日同伴撺掇他去河边捉鱼,他原本也不想去,奈何压不住心底好玩的少年天性,最后还是跟着去了,没想到碰上刘楠的妹妹,一番闲聊之下,却出乎意料地聊到一块去。

刘桢稚嫩的躯壳里住了个老成的灵魂,即便有时候注意掩饰,但说话仍旧比寻常孩童老成,跟长辈说话也没有沟通不畅的问题,她又听刘楠说过姬辞出身,平日里也是抱着竹简不放,自己刚好要学认字,就问了不少问题,双方一拍即合,就连今日的战利品,那一小篓杏子,也多半是她爬上树摘,姬辞在下面帮忙兜着。

这半天下来,两人就熟悉了不少。

“天色已经不早了,你若是不嫌弃,不如在我家用上一顿便饭,先填填肚子,免得伤胃。”人家把鱼都送过来了,刘桢不好意思把人赶走,更何况对方还帮她解答了不少问题。

姬辞也没客气,大大方方地应下来:“那就叨扰了。”

那边张氏早就从刘楠口中得知姬辞的存在,姬家在向乡的名望比刘家还要大,只因姬家世世代代都在楚国当官,祖辈还出过上卿,上大夫这样的高官,后来楚国被灭,树倒猢狲散,姬家逃亡隐居至此,不敢再出什么风头,转而当起本本分分的读书人,但是在向乡人眼里,姬家依然是了不得的。姬辞小小年纪,在乡学里已经备受先生称赞。

想及此,张氏的笑容越发深了些,对跟着刘桢走进来的姬辞道:“多谢姬小郎送鱼过来,若是不嫌弃的话,不如留下用完昼食再走罢?”

姬辞一揖到底:“多谢刘家阿母,姬辞叨扰了。”

他的多礼让张氏噗嗤一笑,“不过一顿便饭而已,小郎何须如此客气!”

既然来了客人,本来准备分成两顿的鱼,就得做成一顿了,张氏虽然有点可惜,但还分得出轻重,要知道姬家可比刘家显赫多了,正因为这,连把豆饭拿出来招待她都觉得太寒酸了。

后头刘桢提着盛放杏子的小篓子走进灶屋:“阿母,我来帮忙吧。”

老实说,从刘桢的角度来看,她觉得张氏的厨艺真是一般而已,甚至可以称得上糟糕,但这也难怪,大家都是小户人家,一日能吃饱就算不错了,哪里还讲究得了许多。

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刘桢从去年开始,就经常跟着张氏出入灶屋,名为帮忙做饭,实际上是趁机指点一下,希望能够改善一下饮食和口味。

当然,豆饭就是豆饭,再怎么摆弄也翻不出花样来,豆腐在这个时代还没出现,刘桢更不知道豆腐要怎么做,她也只能拿着现有的食材尽量改进,当然她说话的时候都很注意,比如说看到张氏在洗荠菜,就会用“阿母,荠菜可不可以跟鸡蛋放在一起做”这样的方式来暗示她,不过大多数时候,张氏是听不出这种暗示的。

所以,当刘桢今年满了五岁,身体协调能力更强之后,她就开始尝试负责一部分厨房的工作,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向乡,家境跟刘家差不多的,也有五六岁的女孩子帮忙做农活的,刘桢的行为并不惹眼,反倒让刘远和张氏觉得她懂事。

一开始张氏还真没想让她帮忙,但在刘桢的再三坚持下,也由得她去了,而且渐渐的,刘家人都发现,只要有食材,刘桢做出来的东西味道确实不错。

不过大部分时间,食材是缺乏的。

所以翻来覆去也就是那几样。

但今天,多了四条鱼。

刘桢扫了灶屋一样,“阿母,四条鱼都不小,正好可以做四样,我来帮忙做两样吧?”

张氏还真没想过做四样菜,在她看来,一样就够了,把鱼去去鳞和内脏,放进锅里煮熟,最多再扔点藿菜,还四样,有什么可做的?

不过她知道这个女儿心思灵巧,就笑问:“你想做什么?”

刘桢就一样一样地跟她说,张氏越听就越是惊奇,听到后来,连她都有点控制不住口水了,这都是家里穷闹的,想她以前在娘家的时候,三五天也能吃上荤腥,哪里像现在,偶尔才能开一次荤。

张氏心有所感,叹道:“难为你了,竟能想出这么多花样来,不过你阿父如今谋得好差事,日后家中可就好过多了!也不知道他跟同僚相处得如何,做不做得惯,会不会被人欺负?”

刘桢笑道:“阿父的人缘那么好,他自己也争气,哪里会被人欺负?”

在她看来,老爹看似忠厚,实则狡猾,不欺负人就不错了,还被人欺负,真是大笑话。

刘远这种性格,放在后世,就适合去做生意或者在官场混迹,在哪都能混得如鱼得水,确实不适合待在家里当个农夫,但在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被秦始皇一贬再贬,所以刘远才不愿意去从商,而且刘桢也看出来了,她这位老爹,根本就是不安分的那种人,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好高骛远,要不是现在真有一个不错的差事砸在头上,还指不定他要在家里吃多久的软饭呢。

——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4条鱼的做法要放下章了,糖醋和水煮鱼之类是不可能的了,现在的糖是饴糖,糖度不高,水煮鱼么,没有辣椒,辣椒要等明代才引进,哈哈哈。

第6章

姬辞本就没指望能在刘家吃上一顿丰盛的大餐,他从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刘家的家境远远不如自己家,甚至可以称得上清贫,不过姬辞幼承庭训,教养很好,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只在厅堂中与刘楠说话。

说是厅堂,其实也很简陋,只不过空间更大一点,厅中放着两张矮柜,正中一张矮案,下面则是草席子,就算是刘家接待外客和用饭的场所了。

刘楠跟他说了两句就有点不耐烦了,姬辞说话文绉绉的,跟他根本不是一路人,要不是看在他帮忙提了两条鱼回来的份上,自家也不会留下他吃饭的,想到自己忙了大半天才捉的几条鱼就要便宜外人了,刘家大郎不免斜睨了他一眼。

姬辞报以温文的微笑,小小年纪跪坐在案边,俨然有了读书人的模样。

哼。刘楠撇过头去,反正就是看他不顺眼。

刘婉和刘妆也趴在案边,瞅着家里的客人。

姬辞眉清目秀,貌若好女,却并不让人觉得女气,背脊挺直,别有一番青松之姿。

刘婉觉得这位阿兄好看极了,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人家,直到姬辞朝她一笑。

“阿兄,吃糖……”三岁的刘妆口齿不清地说道,将含在嘴里的饴糖拔出来,直接递到他鼻子底下,差点跟姬辞来个亲密接触。

“……”姬小郎看着那根近在咫尺,沾满口水,还带着口水味道的饴糖,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你吃罢,我不喜欢吃糖。”

哈!刘楠幸灾乐祸地暗笑。

不一会儿,刘远便下差回来了,只看他脸上表情,就知道今天第一天去上班甚是顺利,因为有了县令的手令,他没有受到什么刁难或冷遇。

人人都知道,刘家二郎不受家里父兄待见,文不成武不就,从军几年归来,连田也没得种,镇日最是游手好闲,谁知道一转眼,人家竟然攀上县令这棵大树,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连顶头上司也以为他跟县令有什么交情,上赶着来跟他套近乎。

刘远也很会做人,没有因此而拿腔作势,一日下来,已经跟北肆亭众人打成一片,把圆滑的性格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心情当然不错。

姬辞看见他,自然又是一番见礼。

刘远言笑晏晏,对儿子的同窗很是亲切,他虽然读书少,但也出外几年,见识远比一般人强,又是能说会道的性子,几句话下来,就毫不费力地让姬辞产生了“刘家阿父和蔼可亲,见识不凡,跟外面传言不同”的印象,彼此相谈甚欢。

没有让刘远他们等太久,约莫小半个时辰,菜肴就陆续端上来了。

正如张氏笑言的那样,刘桢可真是把四条鱼做出四种花样了。

一道是野菇烤鱼。先把鱼去了鱼鳞和内脏烤熟,然后再将野菇切片淋上水撒上盐煎熟,再将野菇汁倒在鱼上面,这样一来,鱼既保留了烧烤后的香脆,入口也不会干巴巴的,反而多了野菇的香味。

如果条件允许,其实还不用这么麻烦,直接把水倒进锅里连野菇一起翻炒就可以了,但很可惜,炒菜最早要到魏晋南北朝才出现,现在烹饪用的最多的就是蒸煮煎烤。当然要是有财力,让人做一个炒菜的锅革新一下也不麻烦,可问题是刘家现在没钱,所以一切只能就地取材,怎么简单怎么来了。

不过这道菜已经让张氏眼睛一亮,要是让她来做,就只会将四条鱼一起放进去煎熟就完事了,哪来那么多麻烦,小门小户,吃饱最是重要,大可不必像贵族那样追求口腹之欲,不过今天姬家小郎来访,张氏自然希望不要被他看轻了,刘桢的表现也确实没让她失望。

当然,刘桢人小力气小,最多只是动动嘴皮子,帮忙洗洗菜,拾拾柴,具体工作还是得由张氏来完成。

第二道菜是鱼饼,张氏照刘桢的说法,将两条鱼的鱼肉都剔出来,揉散,再跟掺了水的粘稠豆粉搅拌在一起,捏成扁扁平平的形状,等煎得两面金黄了,再撒上盐和切碎的葱粒,霎时芳香扑鼻。

那两条鱼的鱼肉都被剔出来,剩下两个鱼头,正好跟去年储存的菘,也就是大白菜一起,做一个白菜鱼头汤。

剩下的那条鱼,张氏和刘桢用了最简单的,直接清蒸,鱼是今天才刚捕上来的,清蒸出来反而鲜甜无比,除了盐和去腥的葱之外什么也不必加了。

虽然同样还是吃豆饭,但有了这四个菜,顿时就不一样了,有了刘桢这个理论派,还得有实践者,张氏掌厨几年,咸淡把握得刚刚好,刘家大小都吃得很欢,连守礼的姬辞也赞不绝口。

刘楠一直低头吃饭夹菜,从头到尾只丢出一句:“明天我再去捉鱼!”

张氏笑道;“说来还得夸阿桢,要不是她心思灵巧,我还真做不出这么多花样。”

刘桢吐吐舌头:“我就光凭一张嘴,这些菜皆是阿母辛劳所做!”

她不觉得自己真的那么厉害,几道简单的菜色就能让古人拜服,刘家纯粹是因为很久不沾荤腥饿得慌,一有肉吃就高兴得不得了,姬辞则是被鱼饼的新巧吸引了注意力,一旦把做法说出来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在的生产力普遍低下,美味佳肴虽然不少,但也仅限于贵族,小民之家一般是以温饱为目标,所以姬辞乍然在刘家看见精心烹调不逊于上等人家的菜肴,才会感到惊奇。

姬辞夹着鱼饼问:“这里面除了鱼肉,似乎还有股豆香味?”

张氏道:“是豆粉,用硙磨出来的。”硙就是石磨。

姬辞眨眨眼:“难怪如此芳香可口。”

姬家家境要比刘家好太多了,姬辞在家都是吃粟米饭,所以看到豆饭和豆粉反而觉得很新奇。

等到用完昼食,姬辞自然起身告辞,刘楠则送他出去。

张氏收拾好碗筷,忙不迭拉着刘远问第一天上班的感受。

刘远笑了笑,故作神秘,等到刘楠送完同学回来,才对他道:“阿楠,你去把搁在门外的麻袋拿进来。”

刘楠依言将袋子提进来,一边咋舌:“还挺沉!”

他将袋子搁在案上,刘远则解开袋子上的绳索,口子松开,露出里面黄橙橙的一片。

张氏等人都睁大了眼睛。

“粟米!”张氏当先惊叹了出来。

刘桢几个也都探头去看。

在这个时代,能吃上一顿粟米饭,就是有钱人的标志了。

张氏扭头:“这粟米从何而来?”

刘远:“自然是买的。”

张氏一脸吃惊:“哪来的钱?”

刘远得意一笑,从袖子里又掏出一枚铜钱,丢在案上,叮的一声发出脆响。

“半两钱!”张氏又是一声小小的惊呼。

七国没统一前,各国都有各国的货币,在民间偏僻一点的地方,甚至还有以物易物,或者用贝壳之类来买东西的,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颁布了一系列政令,其中一条就是废弃以前各国的货币,改而用统一的货币,也就是很著名的半两钱。

现在秦始皇还没死,律法普遍严苛,民间还不敢出现偷偷铸币的事情,一枚半两钱的购买力相当可观,三枚半两钱大概可以买一斗米,一枚半两钱也可以买不少东西了。

“这,这是哪来的钱!”张氏简直张口结舌了。

刘远笑道:“自然是俸禄啊!”

张氏:“你才第一天……怎么就有俸钱??”

刘远的目光扫过家中几个儿女,长子刘楠就罢了,几个女儿,从刘桢到刘妆,都是穿着粗制的布襦短衣,要不是洗得还算干净,简直可以跟路边的行乞者媲美了,也难怪父亲那边一直瞧不起自己家,再看张氏,如今已经怀胎五月有余,身形却瘦弱得很,更别说头上只是用布巾扎起来,连点像样的头绳都没有。

“这是我向亭长借的俸钱,反正再过一旬就要发俸粮了,到时候将多余的拿去兑钱,咱们家总算也可以吃几顿好的。”刘远将那枚半两钱往张氏那里一推,“这几顿都做肉吃!”

秦朝效仿商周,官员以粮食为主要的俸禄,每月发粮,有时候也发钱,不过还没有形成定例,像刘远这样的底层小吏就想也不必想了,能按时发粮已经很不错了。

朝廷有制度,做到县令,俸禄是每年六百石左右的粮食,往下就更少了,到了刘远这里,每年大概就七八十石,折合成当时的计量,大概是每个月八百斤左右,也就是五十多斗,所以他们这种小吏被称为“斗食之吏”,跟高级公务员们没法比,何况不同的粮食,重量还有出入,但是跟刘家以前的生活比起来,简直是天上掉下馅饼,稳赚不赔了!

所以刘远马上就跟上司借了钱,准备等发了俸粮,再把多余的粮食拿去兑钱还给人家。

孩子们欢呼一声,连刘桢也忍不住露出高兴的神色,有肉吃,谁不高兴呢?

张氏拿过钱,既高兴又犹疑:“北肆亭的亭父可是萧家老大,听说他为人霸道得很,在他手下当差都叫苦不迭,怎么良人你倒能跟他借钱?不会得罪人吧?”

刘远不以为然地啧了一声:“妇道人家的见识!别看他平日里横行乡里,这人精着呢,他以为我跟县令有什么交情,一时半会也不敢跟我交恶,这种人你要是跟他生分,反而才会得罪他,要是一开始就套上交情,欠他点人情,你来我往,反倒容易交往!”

刘桢在旁边听了,忍不住暗暗竖起大拇指,她老爹这叫见人下菜碟,北肆亭里谁见了萧家老大都要避让三分,她老爹倒好,反而跟人家打得热乎,说不定这反而迎合了萧老大的脾性,觉得觉得刘远不把自己当成外人呢。

张氏似懂非懂,见丈夫这么说,也就不再追问,手里的半两钱已经被她攥得热乎乎潮乎乎的,也舍不得放手。

有了一家之主发话,张氏隔天果然就去买了两斤猪肉,三两脯炙肉,外加两只母鸡,终于把那枚半两钱花得干干净净。

这让刘桢再一次见识到了这年头的物价有多低。

母鸡当然是买回来养着下蛋的,为了长远打算,还要照顾眼前的伙食,张氏拿着那枚半两钱简直是绞尽脑汁了。

猪肉则是用来吃的,不过现在没有冰箱,肉不能久放,所以张氏打算把猪肉晾晒风干,这就可以存放得更久一点。

脯炙肉有点类似后世的叉烧肉,是把肉用饴糖,蜜汁跟豆豉腌制之后烤熟,普通人家不会费力气和那些调料去摆弄,更穷的也吃不起,外面倒有得卖,不过价格贵,所以张氏也就买了三两回来尝尝鲜。

刘楠去乡学里上课了,家里就剩三个小女孩,张氏切了三小块肉给她们解馋,刘婉和刘妆吃了之后,眼睛简直离不开那碟脯炙肉了,张氏被她们看得都有点发憷,赶紧将肉放在更高的地方,免得家中两个男丁还没回来,肉就被偷吃光了。

刘桢尝了一下,也觉得味道很不错,起码不输给后世的蜜汁叉烧肉,而且这个时候一点都没有环境污染,动物们在绿色生态下成长,没激素没农药,肉本身的香味被蜜汁等调料激发出来,入口更加滑嫩鲜甜。

看来吃货民族就是吃货民族,美食文化源远流长,就算是在两千多年前,只要有钱,就不愁没有好东西吃。

刘桢心想:为了我们未来幸福的吃货生涯,老爹,你要加油赚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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