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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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老百姓觉得还能忍,所以私底下发发牢骚也就算了。

三人又聊了一通,无非是以前韩王如何如何,现在秦君却如何如何,其实七雄并存时,老百姓的日子也未必真就那么好过,只不过现在的感受更坏,大家反而都怀念起了从前。

刘桢听了一阵,有点昏昏欲睡,但她仍是打叠起精神,问:“安叔父,你能不能借我一卷书?”

安正诧异:“你要书作甚?”

刘远倒是帮她回答了:“这小女子想要认字。”

安正笑道:“大兄不喜读书,阿桢倒是与你不同。”

刘远哈哈一笑:“她这是像她大父,不像我!”

安正又问刘桢:“阿桢,你为何想要认字?”

刘桢道:“大兄能上乡学,我却不能,心里很羡慕,叔父能帮我吗?”

安正又微笑道:“我幼时去过你家,你大父那里有不少藏书,怎的你不向大父借,反倒跟我借,再说光有书,无人教你读,你知道怎么念吗?”

说起这个,刘振就想叹气,其实她借书没有别的,真是为了认字,要不说她穿越也没找个好时代,现在甚至还不流行宋体字,人家普遍用的是大篆,就是在刘桢看来像天书一样的文字。

前两年李斯发明了小篆,开始取代大篆,变成官方文件上通用字体,结果因为书写起来慢,又用了隶书作为注脚补充,饶是如此,许多典籍上面依旧是用大篆书写的,想看懂,首先就得先学认字。

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

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

“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

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

又对刘远道:“大兄,阿桢冰雪聪明,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儿,将来定有大造化。”

刘远摸摸女儿的发辫,有点为人父的得意:“阿桢自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

接下来大人们的话题就转到今年的农收上面去了,刘远没有田地,但是许众芳跟安正家里都有点薄田,秋收之后他们也会时不时地接济刘家,虽然不多,但对刘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安正在县里任职,虽然只是个管仓库的小官,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了不得了,但他一点都没嫌弃刘远的家境,依旧跟刘远兄弟相称,刘桢深深觉得自己的老爹真是交了两个好兄弟。

在大父家没能办成的事情,现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刘桢很满意,心神松弛下来,加上早上又起得早,她很快又困了,连什么时候睡过去都不知道。

小孩子多觉,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晚上。刘桢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外头天早就黑下来了,床榻硬得硌人,不过睡了五年早就习惯了。

为了省钱,屋里没有点油灯,她伸了个懒腰,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又借着外头照进来的月光,发现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小碗猪耳朵,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这是老爹见自己刚才没有吃,所以特意留给她的。

不过猪耳朵那么咸,光吃这个也吃不饱,刘桢走出小屋,走向厨房,果不其然发现大锅里还有一些冷掉的豆粥。

她生起柴火,准备把粥热一热。

豆粥已经放置了很久,火生起来之后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加热,刘桢蹲在那里,一边往灶眼里添着柴火,一边发呆。

来到这里五年了,她的眼界受困于这个消息不通的小地方,虽然知道是在秦朝,但是清贫安稳的生活麻痹了她的思想,让刘桢一直觉得这种安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是今天父亲和两位叔父的话给了她不小的震动。

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使现在在秦始皇的高压下,大家都乖乖的,刺杀无效又被疯狂报复之后,六国残余也都偃旗息鼓了,但刘桢很清楚,这一切都只是表象。

只要秦始皇一死,天下马上就会像这锅豆粥一样沸腾起来。

刘桢不记得秦始皇是哪一年死的了,但她隐约知道距离焚书坑儒不会太过遥远,也就是说,几年之后,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平静的日子将不复存在。

不管这个世界的历史会不会改变,最后坐稳天下的是不是刘邦,受苦的最终还是老百姓。

他们家会不会因此受到波及?为防万一,她要不要现在就劝老爹把家往深山里搬呢?

刘桢很快就摇摇头,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

虽然他们家现在没有田地要耕耘,但是老爹才刚得了个差事,这个差事还是好不容易才等来的,怎么可能走,他们又怎么会听一个五岁小孩的话?

身在乱世,像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民真如草芥一般,没有半点自主权。

刘桢越想越愁,差点把豆粥都给烧糊了,赶紧把火灭了,把粥盛出来。

快半个月都没尝过肉味,本来吃起来应该香甜无比的猪耳朵此刻嚼在嘴巴里,却有点食不知味。

“我瞧见了,你偷偷躲起来吃肉。”门口传来嘿嘿两声笑,刘楠冒了出来。

刘桢大方地把碗往他那里一推,“吃吗?”

“我已经用过昼食了,这肯定是阿父特意留给你的,阿父对你可真好。”刘楠虽然羡慕,却不嫉妒,对小他四岁又懂事的妹妹,他同样很疼爱。

“家里没什么可吃的,我天天吃豆饭都吃腻了,阿兄,明日你帮我把屋后的杏花花苞摘下来,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刘桢笑嘻嘻的。

刘楠撇撇嘴:“杏花是苦的,再怎么做能好吃到哪里去,我才不吃,明日带你去捉鱼摘杏子,你去不去?”

刘桢眼睛一亮,几乎是马上就应:“去!”

然后又犹豫道:“现在的杏子也还很涩吧?”

刘楠:“这你就不懂了,咱们家的杏子是家养的,当然还没结果,前几天刚下了雨,现在有些野长的杏子可甜了,还有鱼,上回我去的那条小河,里头有好多鱼呢!”

他啧啧说着,一边舔着嘴唇,听的人早已口水横流。

红烧鱼,清蒸鱼,糖醋鱼,鱼肉丸子,鱼片粥。

此刻刘桢就只剩下一个表情了:(-﹃-)

刚才对世道的担心,现在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想到即将有香喷喷的鱼肉吃,她顿时觉得就算明天始皇挂掉秦朝倒闭也不关她的事了。

……她果然已经变成吃货了。

——

作者有话要说:题外话小剧场:

万里长城现在有很多赞誉,什么世界第八奇迹之类的,反正大家都知道,我也就不多说了但实际上,要是让你穿越到秦朝去修长城,估计没几个人愿意同理,还有那些被征发去修秦皇陵的,修阿房宫的,修XXX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再加上被灭的六国贵族们明里暗里的煽动蹦跶,实际上秦朝统一之后,是表面看起来平静,实际上下面已经开始沸腾了碍于秦始皇同志积威太重,大家敢怒不敢言,等到他挂掉,就轮到他儿子来尝苦果了所以我觉得就算是扶苏登基,秦朝免不了还是那个结果,一切是不可挽回的趋势因为秦朝统一的步子迈得太大,走得太急,后期又没有好好保养,所以很快就挂掉了不过这里还要提一个很有趣的事情,跟历史无关,是《拾遗记》的记载:有宛渠之民,乘螺旋舟而至。舟形似螺,沉行海底,而水不浸入,一名‘论波舟’。其国人长十丈,编鸟兽之毛以蔽形。始皇与之语及天地衫开之时,了如亲睹。

宛渠是一个传说中的国名,据说在距离咸池日落的地方大约九万里,九万里应该是一个概数,从记载里面不难看出,秦始皇跟外星文明有过接触,而且这个外星文明还亲眼看过地球形成的过程。

如果这份东晋的记载是真的的话,那么其实秦始皇在位期间的很多建筑奇迹都可以以此来作为一个有趣的故事展开了。

第5章

刘远很快就接到能够正式去上任的消息,因为有了县令的手令,一切变得极为顺利,北肆亭的亭长甚至亲自到刘家来,让刘远隔日就去报到。

刘家一反之前低迷的氛围,刘远和张氏皆都喜气洋洋,尤其是张氏,当天对待家中几个小孩子的态度,刘桢觉得,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来形容。

这也难怪,古代人早婚,仔细算起来,刘远今年也才将近而立,一个四肢健全大大男人成天窝在家里没事做,被乡里人鄙视,他不难受,刘桢都替他难受。

但刘桢发现自家老爹有个优点,那就是心理素质超好,脸皮超厚,不管自己的父亲和异母兄长如何横挑鼻子竖挑眼,他都笑嘻嘻地不作回应,在外面受了乡里人的冷眼,也从来没有把脾气带到家里来。

只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强,张氏却不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出息,她实在受够了自己每回出去都要被人在背地里喊“刘无赖的婆娘”。

在之前,张氏甚至对刘远小有怨言,觉得他什么都干不成,自己虽然是商贾之女,好歹未出嫁时,生活水平也没有这么低,结果嫁入刘家之后,好处没有一点半点,反而受尽了冷眼奚落,还要倒贴嫁妆,再看娘家几个姐妹,要么嫁给商人,要么嫁给农夫,夫家的地位通通不如刘家,可也没有哪个像她过得这么惨淡。

不过现在好了,一切总算时来运转,张氏常年微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在确定昨天的一切不是在做梦之后,连带嘴角也多了一丝舒心的笑容。

在把刘远送出门之后,没等刘桢跟着刘楠出去捉鱼,她就嘱咐刘楠和刘桢看顾好刘婉,然后便拿着新近织好的草席,带上幼女刘妆前往娘家。

张氏娘家与刘家同在向乡,只不过刘家在春泽里,张氏娘家则在象葵里,张家有四姐妹,张氏是最大的,当年这桩婚事定下的时候,张氏还成为姐妹们羡慕嫉妒的对象,只因刘家在向乡颇有名望,刘远的祖父是三老,父亲又是啬夫,即使刘远本人是庶子出身,张氏嫁过去又得当后娘,那也比嫁给一个普通农夫强多了。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刘远在刘家一点都不受重视,空有个刘姓,最后还得自己去从军去换取生母脱籍,回来之后,刘家既没分给他田地,也没帮他谋个差事,膝下四个子女嗷嗷待哺,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反观张氏那三个妹妹,要么嫁给商贾,要么嫁给农夫,虽然比不上刘家的名头响亮,可人家的日子是实实在在的,起码三五天还能吃上一顿粟米饭,就这也比张氏他们强太多了。

先前张氏嫁妆贴补家用,每每入不敷出之际,不得不腆着脸皮回娘家求助,张家虽然从商,也只能算是小手工业者——那些大商人都被秦始皇发配到边疆去了,张氏回娘家的次数多了,连带父母也没给她什么好脸色,几个姐妹偶尔聚在一起,她还是被衬托得最悲惨的那个,左邻右舍都说张氏摊上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不算,还得去当人家后娘,自家父母姐妹也没少在背地里说她,这让张氏又是气愤又是难堪,却还不得不时常拉下面子去求助,那种滋味就甭提了。

这次张氏又回娘家,距离上次回去,已经过了一个多月,除了带上想要托父亲发卖的席子之外,她还带了一只鸡。

张家的人看到她的到来也见怪不怪了,张氏最小的妹妹刚出嫁没多久,回娘家来探亲,见状就笑道:“是不是刘家又没有东西可以下锅,阿姊又来娘家搬东西了?”

张氏气她嘴刁,也不搭理,一手牵着小女儿,见了母亲,就笑盈盈地将装鸡的笼子递过去:“阿母,这只鸡给你们。”

女儿出嫁好几年,可从来没往娘家捎过东西,不往外拿就不错了,张母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公鸡,吃惊地问:“这是怎么了?女婿家可出了什么事?”

见旁边的小妹也竖起耳朵,张氏微微一笑:“是出了事,不过不是坏事,是好事。”

她便将刘远得到差事的事情说了一遍。

张家的人也都听得喜色连连,张家小妹更是又羡又妒,她本以为大姐姐家里是一辈子都翻不了身了,谁知道竟还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

求盗这种小卒,对真正的达官显贵来说可能不值一提,但对于世世代代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不得了了。

张母就问:“可是刘家阿翁帮的忙?”

张氏撇撇嘴:“他们会帮忙,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是良人的结拜兄弟帮的忙。”

张母笑道:“不管如何,这可是大好事,看以后谁还敢说女婿是无赖!”

张氏的妹妹脸上难掩羡慕:“我怎么从未听过姊婿还有这等好友?”

如果自己晚点嫁人,说不定还能成其好事呢。

张氏不大喜欢这个小妹妹,当时自己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她言语上奚落得最厉害,一听她这么说,就笑道:“阿妹,安家也是读书人家,只是那位叔叔幼时家道中落,多亏我家良人救济,如今他早已成婚生子了,夫妻二人恩爱得很呢!”

言下之意,就算你现在还没嫁人,也别妄想了。

张氏的妹妹脸色一变,果然不再说什么了。

这趟回家,张氏是回得神清气爽,不仅把席子托给父亲卖掉,连带刷了一遍成就感,看着父母小妹从吃惊到惊喜再到各种羡慕欣慰的眼光,她十分满足,心情高兴之下,在回来的路上还买了几份饴糖,一份给了小女儿刘妆,另外几分则用芦苇叶子包起来,准备带回家给几个小的。

一回到家,迎接她的还有更大的惊喜,刘楠跟刘桢的收获分别是两条鱼和一小篓早熟的杏子,对于一个现在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家庭来说,这意味着起码有两顿都可以吃得不错了。

张氏笑吟吟地把饴糖分给他们,刘婉那份早就在路上吃完了,现在正吮着手指,眼巴巴地瞅着兄弟姐妹,刘桢对这种简陋的零食没什么兴趣,转手就给了刘婉,后者眼睛一亮,没等张氏阻止,就已经接了过来,舌头把饴糖舔了个遍。

“慢一点,饿死鬼似的!”张氏笑斥一声,心里却对刘桢友爱妹妹的行为很满意:“你们上哪里去玩耍了?”

刘桢道:“就是离咱们家不远那片杏子林,阿兄说那里有杏子可以摘,便带我们去了……”

话还没说完,外头就传来一声呼喊:“阿楠——阿楠——!”

“定是姬辞那呆子!”刘楠嘻嘻笑了一声。

“大兄还不去看看!”刘桢推了推他。

“要去你去!今日他都没捉到半条鱼,说不定是过来跟我们讨鱼吃呢!”

“姬家的家境比我们强多了,谁会稀罕你的鱼!”刘桢白了他一眼,见他不肯出去,只好自己走了出去。

刘桢刚走出屋子,就瞧见篱笆外头站着的少年。

这篱笆从外头也是一推就开了,偏偏姬辞不肯不问而入,非得站在外面喊。

“阿辞。”刘桢走过去,“你怎么还不归家?”

少年眉清目秀,年纪也不过八九岁上下,穿着打扮却比刘家一干娃娃强多了。

“你们方才走的时候落下这个,我给你们送过来。”他举起手里用草绳串起来的两条小鱼。

刘桢看了一眼,笑道:“真是多谢你了,不过你家离这里可有好一段路程,你把鱼送过来,现在回去该晚了吧?”

“无妨,我现在走回去便是。”姬辞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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