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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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灿烂时,星已死灭

—— 献给《今世今生》的亿万维诺妮卡

文 / 蔡康永 主持人 作家 @蔡康永

从星空开始

看见那颗星在天空闪耀的时候,那颗星可能早已在两百七十万年以前死了。因为那星的光,要跋涉两百五十五亿亿公里的路程,才能到达你的眼。当你为那星落泪、凭那星起誓的时候,那星早在整个文明开始之前,就灭绝净尽。当一个维诺妮卡领悟、看见的时候,另一个维诺妮卡早已释放过最灿烂的光芒,灭绝净尽了。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常常把宇宙带到我的面前。

旅程中想起

约翰·巴斯在小说《夜海之旅》里,将一枚奋力泅泳的精子当主角,夹杂在无数互相竞争的勇者之间,开始思考造物者和他们这群勇者之间的关系,他们这样想——创造我们的造物者不见得是不朽的。我们可能不只是他的使者,我们可能还是他的“不朽”。我们延续了他的生命,延续了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变化形体,超越了个体的死亡。造物者和勇者,彼此创造了对方……这枚精子,越想越惑乱,有可能我在一开始游泳时,就已经灭顶了,只是我在咽最后一口气之前,幻想出这整个在夜海游泳的旅程罢了……

有时我认为:我就是那些已经灭顶的、我的朋友,活下来了的那个维诺妮卡,在电影结束以后,也会开始这样的生命,可能真的隶属于一个更巨大、浩瀚的整体。

个体的死亡,并不能臻至灭绝,而是通过死亡或变形,参与到另一个生命里去。不朽,就靠着这么无赖的手段,得以完成。

被爱情繁殖

马歇尔·埃梅在小说《分身》里,造了一个能随意复制自己的家庭主妇。

这位主妇,起初为了兼顾爱情和婚姻,动用了自己的化身。结果情况越演越烈,各种对女人的需求纷至沓来,家庭主妇使尽浑身解数,小说结束前,她在世上的化身多达六万七千名。最后,还是因为爱情的关系,化身之一被勒死。其他所有化身,一齐微笑告别人间。

爱情,在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里,以种种幽深隐微的方式,蔓布于生命的所有枝干。爱情并不是救赎,爱情就是道德本身。爱情的光源,把一个人的影子,不断投射在地球不同角落。而这些影子,因为爱情的缘故,便都能够活下来,自己走动、相信生命。

即使有六万七千个维诺妮卡,同时朝爱情的光源凝望,也就是如同六万七千朵向日葵,分享同一个太阳,而每一朵向日葵都能得到足够生长的阳光,不觉得生命有匮乏。

从梦境胎生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如同庄周到罗智成这整整一脉的恍惚神智,总在猜疑自己的一生,是别人做的一个梦:人类的世界,是造物的一个梦。造物呢?也许是人类的一个梦吧!

博尔赫斯在诗里写他梦见的《白鹿》——

轻柔的生物,由一点点记忆与一点点淡忘而组成……

管制这奇怪世界的诸神让我梦见但不驯养你;

或许在渺达未来的一处转角我会再度见你……

而我自己也是一倏忽即逝的梦,只不过多梦几天

多留些时候……

活下来的、在爱情里的那个维诺妮卡,意外瞥见一张旅游照片中另一个已逝的维诺妮卡时,恍恍惚惚地、似懂非懂地,然后,会过意来地,痛哭了。

她是没有办法不哭的。

博尔赫斯的《环形废墟》讲一名以做梦来生育子裔的术士:他先梦见跳动的心脏,最后把头发也一根一根以梦造出。他完成了造人的任务以后,用火来焚身,他准备好要接受死亡的解脱了。谁知道火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烧焦他的皮肤,而只是轻轻拥抱抚摸着他。博尔赫斯这样作结:

……欣慰、屈辱和恐怖的感觉,同时袭向他,他突然领悟:自己也不过是个幻影,另有别人在梦里创造了他。

欣慰……屈辱……恐怖……维诺妮卡是没有办法不哭的。

在另一个城

伊塔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在第二章首,马可波罗想着:

……每当抵达一个新城市,旅人就再一次发现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的过去……他必须前往下一个城市,在那里会有另一个过去等着他,或者是,某种原本可能是他的未来,目前却成了某人的现在的东西,在等着他……

巴黎的维诺妮卡,邂逅了克拉高的维诺妮卡。城市身世的秘密,几乎要被拆穿——这无数形貌各异、各自靠经纬度标示的城市,其实,都只是同一个地方而已。波兰的城、法兰西的城,其实依赖的是相同的城民、相同的姓名,相安无事地前后错开了时空,像行星那样,谨慎地在自己的轨道上,兜着兜不完的圈子,以便瞒住那做梦的人,维护住这一个一个,繁衍为城市的梦境。

只要不被撞碰,我们便都得以像心脏病发前的这个维诺妮卡,发现照片上的那个维诺妮卡一般,对号入座在生命的观众席上,偶尔心丝牵动,终究转瞬而忘,不会去探知大放映幕的另一面,也坐着一批同名同脸的观众,痴迷地望着银幕。

有那样一个早上,你心血来潮,不是为了拿药瓶子,却突然打开了浴室挂镜的那扇小门,你发现另一张不是你自己的、你的脸,也正凝视着你。

你发现镜子的彼端,一直藏着一整座一模一样的城。

《看不见的城市》,第九章,“连绵的城市之四”——

“每个地方都混在一块了。”牧山羊的人说:“到处都是西西利亚城。”

所有的部落

罗智成的诗《语录》——

在我心底有无数事件。

它们不属于我的任何经验。

甚至也非我所创造的。

但确实是我的。

这样,即使地球上只剩下你一个人,也不能算是寂寞、不能算一无所有的了吧,维诺妮卡。终有一天,你也将从世上消失,你也将因卸任而感到欣慰,因虚幻而感到屈辱,因渺小而感到恐怖。但是,在那之前,你会遇见下一个维诺妮卡,在甘肃、在木星、在银河以外的大麦哲伦星云……

生命的不确定与仓皇,也许因此而可以被谅解了吧。

所有的维诺妮卡,都将继续在文字里、故事里、放映的光和投射的影子里相会。

所有流离的维诺妮卡。

罗智成的四行诗句——

这次我的心思跋涉太远

浏览了灵魂其他的部落

这次我的心思跋涉太远

被辗转贩卖,四处为奴……

北京,北京

文 / 暖小团 作家 媒体人 @暖小团

2010年12月31日,我来北京的第三个月。那天我拿着同事给的赵传演唱会的门票,下班后换了两趟地铁,一个人去五棵松体育馆看演出。我不喜欢这个歌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大约只是不想一个人跨年。也许去现场的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整场演唱会中没有尖叫也没有荧光棒。可是当这个又丑又老的男人开口唱“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候/并且陪我度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如此的宽容”,我一下就哭得像个傻×。那年我二十四岁,生命中第一次哭着跨年。我至今都能记得那时候心酸的滋味,但我至今都说不清彼时流泪的原因。

2009年6月,我从家乡哈尔滨的某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同年年底,经过入职考试加上父母托关系,我进入某大学附属高中,成为语文组的一名教师,主要教顽皮不羁又家境优越的艺术生,让他们在几个月后的高考中能考入理想的大学。2010年3月,因为当时面世不久的新浪微博突然加了“测试版”符号,加上之前同类网站“饭否”被封,网上疯传微博要被和谐。当时我的微博只有一千多粉丝,都是当年“饭否”上一起嘻嘻哈哈的朋友。某天晚上,我收到了一个女孩儿的私信,她说:我挺喜欢你的,我怕微博挂了以后找不到你,我能把你的语录整理成一个帖子吗?我说行,反正我平时也是自言自语玩儿的,你随便。几天之后的一个中午,我因为下午第一节没课,破例在午休时间从学校回家吃午饭,打开电脑,第一眼看到的是消息框提示:你有10000个新粉丝,7200条转发,3900条评论。我当时心跳到嗓子眼,说实在的,是吓坏了,随手点开几条评论才清楚了原因:那个留言给我的姑娘整理了我的100条语录发在当时某个热门论坛,于是一夜之间,粉丝纷至沓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会被校方开除,我知道网络时代人肉一个人有多么容易。校领导如果知道自己的员工突然成了网络红人会是什么表情,学生家长如果知道孩子的语文老师是个口无遮拦的姑娘会是什么态度,这不难想象。我做的第一件事儿是删除了所有我之前发布过的个人照片和带个人明确消息和@周围朋友的微博,我想保护我的学生保护我的家人,起码他们不至于被推到风口浪尖。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紧张中度过,粉丝数还在不断攀升。之后的三天,我没更新任何一条微博。我没法冬眠,我还得上班,但是我可以装死,或者装死狗。我知道,这种时候,我该做的唯一一件事儿就是闭嘴。

到2010年6月,我的第一批学生毕业。一切似乎没我想的那么坏。其间打扰我的只有莫名其妙的评论和连绵不断的私信。两个月后,我收到一条私信,大意是问我愿意给他们写专栏么?我没回复。第二条私信很快发来,还是这个人,他问我,你愿意来北京做杂志编辑吗?我看到他的微博认证是某杂志主编。

因为正值暑假,我有的是时间想事儿,一周之后,我做了最后的决定。一个下午,我带着辞职报告跟校长谈了一次,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彻底告别了自己的教师生涯。回家后,我才把这个消息告诉父母。他们先是惊讶,因为在此之前我没跟他们透露一点儿相关消息,他们的讶异很快就变为愤怒,他们认为一份高中教师的工作对一个生活在哈尔滨的二十三岁姑娘而言,其实足够。他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为一个在网上结识的人一句话,辞职去千里之外的北京,也不知道之前没有一点编辑经验的我突然跑到北京到底能做点儿什么。确定我已经辞职之后,他们开始沉默,整个家陷入一种可怕的死静。十天后我启程,母亲默默为我收拾了行囊。后来,我妈才告诉我,我做警察的父亲在得知我辞职消息的当天就去了一趟北京,专门跑到我要工作的公司彻彻底底地打听了一通,确定靠谱之后,才默许我离开家。

来北京的第一段日子,我借住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家,只因为她就住在我公司对面,再远点儿我可能不认识路。我要做的版面是“两性与健康”,这对于一个之前性生活对象只有大学男友一人的姑娘而言实在滑稽。不过一切容不得我选择,这对我而言不是安排,是任务。

几个月后,我已经见过所有之前认识的在北京工作的网友。我依然什么地方也找不到,工作还没转正期间,我那点微薄的工资几乎都用来晚上和朋友吃饭来回打车,当老师时攒下的工资基本上花了个精光。总是在别人家叨扰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我用身上的最后一笔钱租了间房,房主是对北京的老夫妻,两个人住在破旧不堪的楼里,只住两室中的一间,另一间租给我。坏消息是窗户摇摇欲坠,好消息是距离公司近且价格便宜。

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喝酒,没有一天不是凌晨才回家。每天穿着大眼儿的丝袜,蹬着高跟鞋,两根手指夹着支烟,给自己涂个大红色的嘴巴走在这个城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干,但我只知道,如果当时的我任凭自己的状态消沉下去,我很可能在某个周末被压抑扼死在那个破旧的小屋里。这种想法如今想起来很滑稽,但却是我当时的唯一念头。

没人瞧不起我,没人给我冷眼,我只是突然觉得自己渺小。我按照之前做教师时的工资提了薪资要求,可这个数字在北京这个城市仍显得少到可怜。有时候,我会在下班之后坐在人潮拥挤的国贸地铁口拎着一瓶啤酒看周围的人:他们个个行色匆匆,好像这个城市一直需要他们;他们好像永远那么忙,好像他们就是这个城市未来命运的决定者;他们总说“下班了,回家”,可我总是想:这个城市真的是他们的家吗?能让自己睡个觉的地方就是家吗?他们真的需要一个每平米支付五万块才能买下来的家吗?我们每个人好像一直都在跑,却总觉得自己把心和最后一点安全感落在了千里之遥的家乡。

我开始强迫自己找个北京籍男友,我希望这么做能换来内心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我知道有了他就不必再到处问路;我知道有了他不用住在冬天盖三床被子才能暖和起来的旧房子里;我知道有了他能有个关于明天的期许;我也知道,有了他也许就不会让我的孩子跟我一样,不得不面对初到大城市的怅惘。

当我的男朋友第一次带我回家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新楼盘里气派的大宅门,那是一幢破旧的小楼,电梯里黑咕隆咚,开门的是两位老人。我低下头默默吃饭的时候,我听到他母亲在厨房里问他:“怎么是个外地姑娘……”

2011年,因为连续喝酒熬夜和不规律生活,我生了场大病,父母闻讯赶来,给我单独租了一间房子。他们说:回去吧,回家怎么都比这样强。我就乐了,我说我来了就不打算走,要是这么走了我之前受的这些罪就全白费了。我妈开始掉眼泪,她说,我知道你过得不好。我说真的,我过得挺好,我要是真过得不好,我都活不到今天。

之后的日子我开始老实地生活,大约是之前过剩的荷尔蒙都被那一场病搞得消失殆尽,再不需要酒精和彻夜狂欢来消耗它们。我发现日子竟然也能这么顺理成章地过,我再也不在意北京户口,我再也不羡慕三环有房,我再也不动辄就长吁短叹,我再也不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事到如今,除了每个月让自己活得不再拮据之外,我还能掏出一大笔银子补贴父母。当赚钱、买房这类事情都有可能靠自己的本事实现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些之前以为永远不会过去的东西,竟然就这么简单地过去了。上个月拿钱给我妈的时候,我爸沉默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话:“没想到,你还是翅膀硬了。”

我仍然不劝所有刚拿到大学毕业证的孩子把这个城市作为就业的首选。我爱过这个城市:我喜欢京腔,我喜欢密布的胡同,我喜欢下午的后海。是的,你可以在这个城市赚到更多钱,这个城市遍地都是机会。但你也要知道,你要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如果手里已经端稳了一个饭碗,想换个更好的饭碗,你可以来这里;不过如果你此时手里并没有一个吃饭的家伙,想来这儿张开手讨口饭吃的时候,你就要清楚,你可能要下跪。

新年开始的时候,身旁的几个朋友先后离开了北京,选择回家乡去继续工作和生活。走的时候他们跟我说:“当时觉得非来北京不可,现在突然觉得,活着是让自己自在快乐的,这个最重要。”我听着倒是像突然明白了点儿什么。好吧,这个让我们又爱又恨的城市,我没本事让自己成为你孕育的孩子,但我起码能让自己不死在你怀中。

代金卡

文 / 另维 90后写作者 大三学生 NBA节目主播 @另维_

“嘿,能稍微,稍微留步吗?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一张代金卡,赛百味三明治店的,我不知道它余额多少,也不认为它在这里有什么实用价值。我知道有点莫名其妙,但是请允许我,依然把它送给你。其实它原本就是个礼物,别人送的。”

1

2010年,我18岁,独自来到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念书。一切都是新的,语言,饮食、用拥抱蹭脸表示“你好”、“再见”,以及在开学前上学校书店自购课本。

课本按学科分类。书店很大人很多,我右手环抱一个文件夹,取书放进怀里,转身碰见熟人,寒暄着同路回家。进了寝室才发现书还在手里,大约因为被挡在文件夹后,躲过了人们的视线。

我发了会儿呆,连忙查看定价。飞来横财啊,净赚175刀,添点零头就是一个Kate Spade小手包,本学期开门大吉。

但我又马上皱起眉头,这种事难免掉人品,恐有报应,搞不好会碰上一个变态教授或者出门丢钱包。如果再不幸点,所有的课上都碰不到一个美少年,那我就要哭了。

我左思右想,神情恍惚。出门吃午饭,没走两步,便险些撞上电线杆。报应来得太快了。我抓起那本书,一路小跑杀回学校书店。

“真对不起,我刚刚在这里遇到熟人,聊着天忘了手里还有书,结果没付钱就走出去了。我不是故意的,书还给你们。”

柜台前,收银员接过书,连声道谢,谢得我脸红得都想逃了。末了她又说一句 “请等一下”,转身与同事交头接耳起来。不一会儿,她们一齐回到我面前,手里多了一张卡片。

“昨晚来了个老奶奶,丈夫刚刚去世,也是华盛顿大学的毕业生。这张赛百味代金卡是老人生前没用完的,她希望我们把它送给一个善良的人。我们达成共识,你完全配得上这份礼物。”

她们用了“deserve”一词:值得,配得上。

我接过卡片,不新,但被保存得很完好。卡上附有一张黄色小纸条,我对英文手写连体字还没有辨识能力,琢磨了几遍,勉强读出最后一句话:Thank you for your random action of kindness.(感谢你不经意间的善行。)

我眼前飘过Kate Spade小手包,红色款橙色款黄色款还有格外别致的宝石绿款,一阵脸红手抖心虚。

而店员还在意犹未尽地窃窃私语:“谁说中国人素质低爱贪小便宜,真是信口开河。”这一句入耳,已经起步走人的我脚下一顿,心头有什么东西动了一动。

2

开学几个月后,脑袋里学校甚至城市的地图渐渐清晰起来,我开始习惯每天排队乘公交车,习惯平日常把“谢谢”挂在嘴边。在每周四的晚上,也会裹上小片裙和同学们一块儿走进酒气缭绕、乐声震天的派对,还在校日报社做起了记者。

有一天去市中心跟访本校教授的公共演讲,活动结束时天色已暗。眼看快到黑人流浪汉出没的时间了,我加快脚步,却还是被一个高大的黑人乞丐挡住了去路。

我吓得脸色惨白。他伸出手:“我肚子很饿,你能给我点零钱买东西吃吗?”我摇头。我确实没带现金,只好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一笑。

“Well, thanks for your brilliant smile. (那么,谢谢你明亮的笑容。)”他说罢,侧身让路。

“不用谢。”我说完,小跑几步加紧离开。忽然想起卡包里那张赛百味代金卡——我禁不住又停下来,转头看向那位巨型黑叔。他的黑衣服和黑脸在半黑的街头化作一团不太明显的黑影,一种寂寞与无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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