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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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大人,”戴尔说着,停顿了一下,“这是史本赛·胡弥医师的高尔夫球装。”
“胡弥医师没有应传作证,我想你可以指认吧?这是不是你在凶案发生的那天夜里到处寻找的那套衣服呢?”
“是的。”
“现在请伸手到上衣右手边的口袋里摸一下,那里有什么东西?”
“一个打印台和两个橡皮图章,”戴尔说着,把那几样东西拿了出来。
“这就是你在凶案发生那天夜里要找的那个打印台吗?”
“是的。”
“很好。我们这里还有些其他的东西,”H.M.很随便地继续说道,“换洗衣服、一双土耳其式的拖鞋,以及其他等等;可是那些都不是你管的了,我们可以请乔丹小姐来指认清楚。不过告诉我,你认得这个吗?”
这回拿出来的是一个很大的长方形黑色皮箱,在把手旁边印着金色的姓名缩写字母。
“认得,大人,”戴尔说着,退后了一点,“这毫无疑问的是胡弥医师的箱子。我相信这就是乔丹小姐在发生——那件事的晚上替胡弥医师收拾的那个箱子。乔丹小姐和我都把这个全忘记了;至少——她之后大病了一场;等她问我那箱子后来怎么样了的时候,我完全想不起来。从那之后,我一直没见到过。”
“嗯。这里还有一样东西是一定要你来指认的,看看这个雕花玻璃的酒瓶,还有瓶塞等等,你可以看得到这里面的威士忌酒,倒出了两杯之外,几乎全满。你有没见过?”
一时之间,我以为H.M.拿到了检方证物中的一件。他所拿出来的酒瓶和检方列为证物的那个一模一样,显然戴尔也这样想。
“看起来——”证人说,“看起来像是胡弥先生放在书房小柜子上的酒瓶。好像……另外那个……”
“的确,原本就是要很像。这两个酒瓶,你能发誓说哪个是哪个吗?”
“恐怕不行,大人。”
“两手各拿一个。你能发誓说,我的酒瓶,你右手拿的,不是你由瑞勤街的哈得利名店买来的真品;而第一件证物,你左手拿的,不是一个用比较差的玻璃做的仿制品吗?”
“我不知道,大人。”
“没有其他问题了。”
紧接着连续很快地讯问了三位证人,全部在证人席上的时间不到五分钟。李尔东·哈得利,也就是瑞勤街哈得利父子名店的老板,作证说H.M.所谓“我的”酒瓶就是他本人卖给胡弥先生的原件,而检方提出的证物则是一件仿制品,是艾佛瑞·胡弥先生在一月三日星期五下午购买的。化学分析师丹尼斯·莫尔顿作证说,他检查过“我的”酒瓶里的威士忌酒,发现其中有一百二十喱的brudine,是一种镇静剂。曼彻斯特大学应用犯罪学教授艾许顿·派克博士则提出了实际的证据。
“我检查了放在那边的那把十字弓,他们告诉我说是艾佛瑞·胡弥先生的所有物。十字弓正中的凹槽中,显然放置过一件投射物——就在这里,”派克博士指着说,“由显微镜可以看出一些微屑,我相信是干的漆料。我判断这些微屑是因为某种木制投射物由这把弓射出时产生的突然磨擦而掉落的。经过分析,这种漆料证实为一种称为‘X-亮漆’的产品,只有海狄根公司独家使用,而我们所调查的那支箭就是他们卖给胡弥先生的。谨此呈上书面证明。
“这里的这支箭是——呃——由莫特伦警探好心提供给我的。在这里可以用显微镜看出箭杆上的漆有部分呈不规则直线剥落。
“我在十字弓的绞盘里发现了一小截蓝色羽毛,也就是各位看到在那边的那一小截。我和那支箭上断裂的羽毛相互比较之后。两部分能组成一整片羽毛,但是还缺少了形状不规则的一小片。我这里有那两部分的显微照片,较原件放大了十倍,交合部分的羽毛纤维清晰可见,以我看来,毫无疑问来自同一根羽毛。”
“以你的意见,那支箭是由这把十字弓射出的吗?”
“以我的意见,毫无疑问确实如此。”
这一下打击很重。在交叉询问中,派克博士承认不见得完全没有错误的可能;他最多只到这个地步。
“而我承认,庭上,”H.M.对法官的问题回应道,“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说明这把十字弓和其他物件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说明少掉的那一小截羽毛到哪里去了。我们现在就要提出答案,传威廉·柯克雷尼。”
(“这家伙到底是谁呀?“艾芙莲低声说道。H.M.以前曾经说过,在巴梅·包德金主审的法庭上就和下棋一样,引不起什么特别骚动的:可是现在法庭上的好奇却像火焰一般升到最高点,而在一个衣着朴素的老年男子走上证人席时,更使大家骚动起来。)
“你的全名是?”
“威廉·雷斯·柯克雷尼。”
“柯克雷尼先生,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帕丁顿火车站寄存行李部门的经理,在大西岸铁路的帕丁顿终点站。”
“我想我们都知道运作方式,”H.M.大声地说,“不过我还是在这里再说一遍。如果你想把一个包包或是一个旅行袋或是这一类的东西,暂时存放几个钟点的话,你就把东西交给柜台,拿到一张东西的凭证,让你可以把寄存的包裹取回,对吧?”
“对的。”
“你能说得出行李寄存的日期和时间吗?”
“哦。可以的,都写在凭证上了。”
“现在,比方说,”H.M.举例说,“有件行李寄存了,可是没有人来取,那么那件行李会怎么处理呢?”
“要看行李留在那里有多久的时间。如果看起来像是无限期地留在那里的话,就会转到专为这种情形而设置的库房里,要是到两个月后还没有来取回的话,就可以出售,将所得捐给铁路慈善基金;可是我们会尽力去找到行李的主人。”
“是谁主管这个部门?”
“是我。我的意思是说,由我督导。”
“二月三号那天,是不是有人到你的办公室去询问,在某个特定日子的某个特定时间寄存的一个皮箱?”
“是的,就是你,”证人带着一抹笑意回答道。
“还有其他人在场吗?”
“还有另外两位先生,我现在知道是派克博士和桑克斯先生。”
“我们去过那里的一个星期之后,是不是有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和本案有关的人——也去找你问这个箱子的事?”
“是的,那个人说他的名字叫——”
“不必管他的名字,”H.M.急忙说道,“那不关我们的事,可是在第一批人去问你那个箱子的时候,你有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将箱子打开?”
“有的,而我相信那个箱子属于其中一位先生,”柯克雷尼两眼盯着H.M.说,“箱子里所放的东西,相当不寻常的内容,在开箱之前就说得很清楚了。”
H.M.指着上面印有史本赛·胡弥医师姓名缩写的大黑皮箱。“你能不能看着这个箱子,告诉我们这是否就是我们说的那个箱子呢?”
“就是那个箱子。”
“我也希望你能指认一些当时也在箱子里的物品,我指的东西就拿起来。那个?”指的是那套高尔夫球装,“是的,这些呢?”一堆换洗衣物,其中包括一双俗丽的红色皮拖鞋,“这个呢?”拿上来的是H.M.提作证物的酒瓶,也就是装着其中下了药、倒了两杯出去的威士忌酒的那个酒瓶,“这个呢?”
所谓“这个”是附虹吸管的苏打水瓶,里面的苏打水略少了两时的量,接下来是一双很薄的手套,内衬上还以不褪色墨水写了“艾佛瑞·胡弥”的名字。接下来是一把小小的螺丝起子。再来是两个酒杯,以及一小瓶薄荷水。
“最后,这把十字弓是不是也在箱子里?”H.M.追问道。
“是的,放在里面大小正好。”
“在后盘的齿轮上是不是卡着这一小截羽毛呢?”
“是的,你们要我注意过,就是那一截。”
“啊哈。那,在一月四号礼拜六晚上的某个时候,有某个人到站上把这个箱子寄存在那里吧?”
“是的。”
“如果必要的话,能指认这人吗?”
“可以的,我的一名属下认为他记得,因为——”
“谢谢你,这样就行了。”
一时之间,华特·史东爵士迟疑了,只半欠起身子。
“没有问题,”检察总长说。
松了一口气的声音清晰可闻。手腕好像永远不会酸的法官包德金大人继续写着笔记。然后他小心地画了个句点,抬起头来。H.M.正瞪着两眼环顾法庭。
“庭上,我还有最后一位证人,其目的在说明另外一个看法,就是凶手如何进出一间上锁的密室。”
(“哦,天啦,好戏上场了!”艾芙莲低声说道。)
“这位证人,”H.M.擦了下额头,继续说道,“从审判开始之后就一直在法庭里,唯一的问题是,它不能说话,所以我必须要做一点说明。如果对这件事有任何异议,我也可以等到结辩的时候再说。可是因为稍作解释就能得到另外一些实际的证据——由辩方所提出的证物;我希望庭上能容许我这么说:没有这个的话,我们的证据就无法完备。”
“我们对我这位饱学朋友的建议没有异议,庭上。”
法官点了点头,H.M.又沉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我看到莫特伦警探坐在律师席上,”H.M.说,莫特伦表情严肃的脸陡然转了过来。“我要请他来帮我取出检方所提的一项证物。我们在法庭上看过了那间书房窗子上的遮板,还有那扇厚重的橡木房门。让我们再把那扇门拿出来……
“这位警探——还有在场的所有警员——都听说过一种小小的装置,叫做‘犹大之窗’。本来应该只用在监狱里的。‘犹大之窗’装在牢房的门上,那是一个小小的方洞,上面有一块挡板,狱卒可以透过那里往牢房里窥探犯人而不被犯人看到。这个东西在本案中大有作用。”
“我不了解你的意思,亨利爵士,”法官严厉地说,“在我们面前这扇门上并没有你所谓的什么‘犹大之窗’。”
“哦,有的,”H.M.说。
“庭上,”他继续说道,“如果你仔细想一下,几乎每一扇门上都有一个犹大之窗。我的意思是说每扇门都有开门的把手,这扇门就有。而且,正像我先前已经向几个人指出过,这扇门的球形把手好大……
“假设你把门的球形把手由门上取下来,你会发现什么呢?你会发现一个铁的转轴,方形的,从门的这边通到那边,经过的是一个方形的洞——正像一个犹大之窗。转轴的两头各连着一个球形把手,用小螺丝钉装在转轴的小孔上。要是你把所有的一切都取下来的话,你就会在门上发现一个洞——在这扇门上,我们会看到那个洞大约将近半吋见方。如果你不知道半时见方有多大,或者是你从那里望过去能看到多少的话,我们马上就能想办法让大家知道。这正是我为什么反对用‘密室’这两个字的理由。
“现在,假设你要事先把这个小机关给准备好。你得由门外先将球形把手和转轴相连的螺丝钉取下来。你们注意到在那个留置在帕丁顿车站的箱子里有一支很小的螺丝起子;所以我现在就要请这位警探来为我们做这件事。啊!这边在转轴的末端出现了一个原先有螺丝钉的小孔。穿过这个小孔,你紧紧地系上一根很粗而长的黑线。要留相当的长度在这方,然后把手指伸进去,把转轴从洞里推到门的另外一边去,也就是门里面。现在只剩一个球形把手——门里面的那个——还拴在转轴上了;另外这头则是系在你手里的线上,由你控制着。等你想把转轴和球形把手拉回原状的时候,只要把线一扯,就会上来了。在门里的那个球形把手的重量足够让转轴和把手直直地下垂,因此要把方形的转轴拉回到方形的洞里毫无困难;只要转轴的边越过了犹大之窗的边缘之后,沿直线升上来的转轴就会滑进洞来。等到回到原位之后,你解开黑线,再把外面的球形把手装回门上;把螺丝钉拴上……事情再简单不过;可是现在门显然是密封起来了。
“再假设你事先就准备好了这个机关,连线也搓好了。有人在把门闩上的房间里,你开始启动你的机关,里面的人起先什么都不会注意,要到他突然注意到门的球形把手和转轴开始往房间里掉了一点下来。你本来就要让他看见。事实上,你还由那个洞里和他说话。他想着这是搞什么——他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往门这边走过来,他弯下腰来,任何人想仔细看一下门的把手时都会这样的,而在他弯身向前——目标就在你眼前三呎远的地方,绝不会打不中——”
“庭上。”华特·史东爵士叫道,“我们愿意听各种可能的说法,可是必须要对这点提出抗议——”
“——只要把箭伸进了那个洞里,”H.M.说,“从犹大之窗射进去。”
在令人震惊的停顿中,莫特伦警探手拿螺丝起子站在那里。
“庭上,这些话我非说不可,”H.M.满怀歉意地说,“这样才能弄清楚我要表演给大家看的事。现在,这扇门从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之后,一直在警方的手里,没有人能够动什么手脚,完全和当时的状况一样……警探,你把转轴这头的球形把手取下来了吗?好,你能不能告诉庭上和陪审团,那里好像有什么——系在转轴孔上的东西是什么?”
“请你大声回答,”法官包德金大人说,“我这边看不见。”
莫特伦的声音在寂静中像鬼影似的叫了起来,我再也忘不了他站在那里,在由椽木镶板和黄色家具反射出来的光线下,四周一排排的人都公然地站了起来,就连那些律师的白色假发和黑色袍服也偷偷地耸了起来,阻挡了我们的视线。在这一切的中心,就像在老贝利白色拱顶下的聚光灯照射中,莫特伦警探的眼光由螺丝起子转到了转轴上。
“庭上,”他说,“那里有一条黑色的线系在转轴的孔上,还有一长段留着——”
法官用他仔细的笔迹记了下来。
“原来如此,请继续,亨利爵士。”
“接下来,警探,”H.M.继续说道,“用你的手指把转轴推过去——如果更方便的话,不妨用螺丝起子的尖头——把整个东西推出去。啊,这就对了!我们要看看那个犹大之窗,而且……啊,你发现了什么东西,是吧?有什么东西在那个洞里吧?就在转轴和犹大之窗之间,卡在那里的?快说,那是什么?”
莫特伦警探仔细看过他手掌心里的东西之后,直起身来。
“看起来,”他很小心地说,“是一小截蓝色羽毛,大约有四分之一吋,呈三角形,显然是从什么上面扯脱下来的——”
硬木地板上的每一块木板,法庭里每一张长椅,每一张椅子,似乎都各自发出不同的响声。在我旁边,艾芙莲突然再坐了下来,吐了口气。
“这些,庭上,”H.M.很柔和地说,“加上指认这最后一截羽毛,就是辩方所提的最后证物。呸!”
18 陪审团的裁决
◎下午四时十五分至四时三十二分
摘录自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之辩方结辩
“………所以,在我刚才向各位所说的话里,我已经大致将我们所谓本案的外在层面加以说明。各位已经听到,我想各位也会相信,这个人是一件刻意构陷下的受害者,你们现在已经知道,他不但没有带着枪到那栋房子去,而且是去见一个全世界他最想取悦的人。你们也听到那些把他的话加以扭曲的细节,连我都几乎因此踌躇不前。原先的构陷又由很多人加以掩饰和夸大——尤其是其中一个,你们听到他就当着各位的面说谎,而且恶毒地要把这个人送上绞架,在各位考虑你们的判决时,值得好好想一下这事。
“可是你们和怜悯与同情都毫无关系,你们要做的是公正,就只是公正,我所要求的不过如此而已。所以我要把这个案子的重点归纳在两件东西上,一截羽毛和一把十字弓。
“检方要你们相信这个人——完全没有动机——突然从墙上抓下一支箭来刺杀艾佛瑞·胡弥。这是个很简单的案子,也是个简单的问题,要不是他行凶,就是他没有行凶。如果是他行凶,他就有罪。要是说他毫无问题地没有做这件事,那他就毫无问题是清白无辜的。
“首先来看羽毛的事。戴尔把被告独自留在书房和艾佛瑞·胡弥会面的时候,羽毛在那支箭上——整根羽毛都在——完整无缺。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没有任何人有异议。检察总长也会向各位提到这点,等到房门打开,戴尔和傅来明先生进了房间之后,半片羽毛从箭上消失不见了。他们马上搜索了整个房间,羽毛并不在房间里:这也是个简单的事实。莫特伦警探搜查了那个房间,并没有发现羽毛,这也是个简单的事实。各位还记得,在这一段时间里,被告始终没有离开过那间书房。
“羽毛在哪里呢?警方唯一的解释是不知不觉中进到被告的衣服里给带出去了。现在,我可以简单明了地告诉各位,这是不可能的事。原因有两点,第一,各位在这里亲眼看到两个大男人不可能把那根羽毛扯断——在打斗之中——扯不成断裂的样子;所以根本没什么所谓的打斗,那检方单只在这一点上怎么站得住脚呢?第二点,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我们知道羽毛实际上在什么地方。
“各位听到帕丁顿火车站行李寄存处的经理作证,说某个人——不是被告——在一月四号晚上稍早的时候把一个皮箱寄放在车站。(无论如何,被告是完全不可能去做这类事情的,因为从发现凶杀案开始,一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告一直在警方的监管下。)箱子里放着各位看到的那把十字弓,而卡在绞盘齿轮上的正是不见的那半片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想我们不能怀疑这就是那支箭上的那根羽毛的一部分。你们已经看过显微摄影的照片,可以比对每一个细节;你们也听到将羽毛安装到箭上的那个人的证词:简而言之——就像这个案子里其他的事情一样——你们能亲眼看到而可以自行决定。哎,那截羽毛怎么到那里去的呢?这样的事实又怎么能用检方所说,被告抓下箭来当短刀使用的理论说得通呢?我认为这是一件你们必须记在心里的事。如果说是他刺杀了死者,那么我要诚心地提出很多理由来说明他没有做这种事。他没有以他不可能有的力量将羽毛扯断。他没有把其中一部分塞在十字弓的绞盘齿轮里。他绝对没有把所有的东西放进史本赛·胡弥的箱子里——这个箱子,各位还记得,甚至在六点半以前还没收拾好或是拿下接来呢。
“关于那个箱子,还有一点,我要告诉各位。如果对那个人的清白无辜还有任何合理怀疑的话,这个箱子也就足以把这些怀疑消除了。我并不是说乔丹小姐将一把度周末用的十字弓和领针、拖鞋收在一起。不是的:我是说那个箱子就放在楼下的门厅里,而有人利用了这个箱子,可是这和被告有什么关系呢?箱子是在六点半左右收拾好,拿到楼下来的。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三个证人进入书房为止,一直都有人看到。被告有没有离开过书房呢?他没有离开过。这一点你们已经听到太多次了——尤其是检方一再强调。他有没有接近过那个箱子,把十字弓或是酒瓶或是其他别的东西放进去呢?(这些东西,我想早已经放在别的什么地方,等着放进箱子里去。)简而言之,他和这个箱子有没有任何关联?在犯行遭人发现之前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事后当然更没有机会了。
“哎,哎呀——咳咳——各位陪审员,我要请大家注意另外一个重点。部分失踪的羽毛在一个箱子里,而那个箱子,我们可以确定不是詹姆士·安士伟的鬼魂拿到帕丁顿火车站去的。可是还有那根羽毛的另外一部分,你们都知道原先在哪里,现在又在哪里。你们亲眼看见那截羽毛在那里。就是在我为方便起见称之为犹大之窗的地方。要记得检方相信安士伟以那支箭当小刀,那又怎么解释得通羽毛会在犹大之窗里的事呢?
“说不通的。那截羽毛毫无问题地是在那里。也毫无疑问的是,羽毛是在行凶的时候卡在那里的。各位也听到了,莫特伦警探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就把那扇门拆了下来,之后一直存放在警局里。从发现凶案到莫特伦警探把房门取走之间的那段时间里,书房里一直都有人在;所以那截羽毛除了在行凶的时刻之外,不可能在其他任何时间卡在那里。就在一分钟之前,各位看到派克教授再次应传上了证人席,听到他作证说那截羽毛毫无疑问地是失踪羽毛的最后一部分;而且他也告诉各位他为什么这样认定的原因,所以那就是那截羽毛,而且就在那里。
“呃,我那位博学的朋友说是怎么到那里去的呢?哎,我到这里不是来取笑像检方律师这样一群人的,他们对被告相当地公正,而且也给了辩方所有需要的空间,可是我能说什么呢?只要想想这种愚不可及的说法:认为詹姆士·安士伟疯狂地跳起来杀了艾佛瑞·胡弥,而就在那同一时刻,一小截由那支箭上掉下来的羽毛却居然进入了门上装着把手转轴的那个洞里,各位能想得到任何理由,不管多么天真的理由,来说这事不荒唐可笑吗?
“你们已经听到过被告为什么不可能接近那把十字弓或那个皮箱的各种原因;事实上,也从来没有人说过他有那样的可能。一般来看,这些原因同样可以用在门里的那一截羽毛和那个小机关,或是转轴上的线等等的事物上。我相信大家会同意说那个小机关是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安士伟这辈子在那天之前从来没到过那栋房子里。那个小机关只能从室外运作,为的是让另外那一头的球形把手垂落下去。可是安士伟却是在那个房间里面,而且房门还是闩上的。正像我说过的,单是取笑这点无济于事;但我深信你们对这件事会越想越觉得绝无可能,否则你们就是一群呆——啊——否则你们就不是我心目中聪明的英国陪审团了。
“然而,那截羽毛确实在那里。就是到了那个地方,而那可不是一般就会找到羽毛的地方;我敢大胆地建议各位今晚回到家里以后,把你自己家里每扇门的把手部拆下来,还有你那一条街上所有街坊邻居家里的门把手,保证你们在犹大之窗里找不到一点羽毛。我可以更进一步地说,只有在唯一的情况下,你们才可能在犹大之窗里找到那截羽毛以及用线做的机关,这和从墙上抓下箭来刺人毫无关联,只不过是把一个被药物迷昏而受困室内的人来当代罪羔羊。那唯一的情况,正是我刚才所说的:有人站在闩上的房门外面,在凶手近得几乎可以碰到死者的地方,将一支箭射进了艾佛瑞·胡弥的心口。
“所以,在各位容许下,我要大致向各位勾勒出我们相信就是凶案真正发生的经过情形;也要让大家看到有哪些事实能支持这样的说法,而对检方的说辞提出反证。
“不过,在我这样做之前,我觉得我还有一件必须面对的事,你不可能忽视停在你后颈上的甲虫,也不能忽视在法庭上未经说明的证词。各位陪审员,昨天下午,你们听到被告说了个天大的谎话,也是他在法庭上所说过的唯一一句谎话,这句谎话就是说他有罪。也许他说这话时还没有发过都说实话的誓言;也许你们会因为他没有行凶而更相信他的话。可是你们都知道他为什么会说谎,也许他当时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因此会让自己被判有罪;你们也看到其他人都在想尽办法要入他于罪。可是,你们可以判断你们对他之所以说那种话的感觉究竟是好是坏;而现在,到了我可以站起来指控我当事人说谎的时候。因为他说他用一支在打斗中扯破羽毛的箭刺杀了艾佛瑞·胡弥。除非你们相信这种说法,否则你们就不能,也不敢判他有罪;而这个说法是你们不能,也不敢相信的;我会告诉各位原因何在。
“各位陪审员。以下就是我们相信凶案实际发生的经过——”
◎下午四时三十二分至四时五十五分
摘录自华特·史东爵士之检方结辩
“……所以我饱学的朋友不必害怕。我不会等到庭上向各位指示之后再让各位知道这点:如果各位对检方的说法不满意的话,那检方的起诉便告失败,各位的责任就是做无罪的判决,我想你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听完我在本案所做的开场白之后,还会误解到那样的程度,因此我明白告诉各位求证的重担是在检方的肩上,就像我一向碰到我的责任在把这样一个案子交付给陪审团时的做法一样。
“可是同样的,我的责任是要将不利于被告的事实转为证据。正如我在开场白中所说的:各种事实。也正如我一直强调的:各种事实。我必须平心静气地问各位:在本案中,究竟有多少实证遭到更易或是反对呢?
“我饱学的朋友的确很用心地加以解释,可是我必须告诉各位,他没法解释清楚。
“还有什么没有说明的呢?在被告的口袋里找到一把上了膛的手枪是事实。他否认带着那把枪去到那栋房子;他的否认有什么旁证吗?有证人葛拉贝尔的证词。你们听到那个证人在证人席上所说的话,你们听到他对我所提问题所做的答复;你们也看到他的态度。他,也只有他一个人宣称于星期五早上在欧赛大厦见到死者。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在那栋大厦里躲过其他住户的眼睛呢?死者是怎么进入被告所住的公寓里呢?事实上,葛拉贝尔怎么会就那么碰巧地在黑暗中清理一个垃圾桶,而且他自己也说那个垃圾桶在两周前就已经清理过了呢?葛拉贝尔,他对荣誉的看法和他说话的真假如何,各位自可判断,而他是这件事的唯一人证,有没有其他证人能提供哪怕是第二手的证词,可以支持所谓艾佛瑞·胡弥偷了那把手枪的说法呢?那就是雷金纳·安士伟。可是在这点上,我的立场相当困难。各位陪审员。我必须很坦白地告诉各位,在他故意说出那番会让你们给被告定罪的故事时,我其实并不相信。他(事实上)是检方的证人:而我却不相信他的话。在法庭上——不论是检方或是辩方——我们都不容许谎言,各位也能决定究竟我饱学的朋友是否该否决了他的证词。可是,正是雷金纳·安士伟,也就是同一个证人,证实他和葛拉贝尔谈到那把手枪的那段谈话,如果我们相信一个人在他最后的证词作伪证的话,就能相信他在前面所作的证词是真话吗?
“如果被告确实带了枪到胡弥先生的住处,那就是预谋杀人,而我告诉各位,他的确是那样做了。
“还有哪些事实呢?有被告留在箭上的指纹,这种证据是没办法的,是一些记号,就一直在那里,证明被告的手毫无疑问地握过那支箭——不管是不是如我那位饱学的朋友所说的,那些指纹是被告失去意识时由别人弄到箭杆上的。
“而所谓失去意识这件事又有什么证据呢?所谓下了药,成为指纹不足采信的根据。如果各位拒绝相信被告给下了药,那么,我显然必须向各位提出这些指纹是本案最主要的证据。那,其他证据呢?一个和前一个相似的酒瓶,装着下了药的威士忌酒,由一个在帕丁顿火车站行李寄存处找到的皮箱里取出来,另外还有一个抽去了一些苏打水的苏打水瓶。毫无疑问的在伦敦有很多看来和这个很相像的酒瓶;可是我向各位说我真正想看到的是,能证明被告真正喝下了下了药的威士忌酒——或是任何一种威士忌酒——的证据;正好相反的是,各位都听到警方的医生说(以他的意见)被告完全没有吃过任何药物。为了公平起见,我也必须告诉各位,同样能为这件事作证的证人,史本赛·胡弥医师,目前下落不明;而且是无法解释的下落不明。可是我们除非听过胡弥医师的说法,否则就不能说这两件事有所关联。这就是我说‘事实’的意思。
“各位当时听到一些史托京医师所作的暗示和批评,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像史托京医师这样一位在圣普瑞德医院有长久服务经验的人所提的意见,不容等闲视之。
“至于其他的事实呢?各位听到证人戴尔的证词,说到被告向死者所说的话:‘我不是到这里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这话现在好像又由被告加了一句:‘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而且还由我饱学的朋友加以引申。各位应该注意到戴尔其他的证词似乎我饱学的朋友都接受了,甚至还甚表欢迎,因为他的很多证据都靠那些证词才站得住脚。可是他就唯独不接受这一句。那我们该相信什么呢?难道戴尔是个在一点钟的时候说实话,五分钟之后却说谎话的证人吗?
“各位陪审员,你们了解我们请各位审视这个案子的方式。在说清楚了这一点之后,现在请容我再一点一点、一行一行地从头检视所有证据……
“……这样,由我一点一点说明之后,就将所有证据检视完毕了。现在,谈到和十字弓以及那三截羽毛有关的说法——这些反证检方事先毫无所悉。当然,没有事前照会检方是相当合法也合理的事;辩方有权保留,不过习惯上检方都会知会辩方进行路线。至于那把十字弓和那三截羽毛(我说呀),现在既不是我讨论的目的,也不想对此发表意见。各位已经听到了检方所提的各项证据,把那些证据交在各位面前才是我的责任。那一小截羽毛——如果那真是一小截由各位面前那支箭上掉落的羽毛——这个奇怪的碎片到底是怎么进到那扇门把手转轴的洞里去的,我不知道。另外那截羽毛——以同样保留的态度——是怎么卡进十字弓的绞盘齿轮里的,我也不便装知道。我说:‘它在那里。’如此而已。要是各位相信这一点和其他一些事情一样对被告有利的话,那你们就让这些事影响你们的判决吧。除非各位完全清楚明白地相信,我们所提出的各项重点几近无可避免地得到他有罪的结论,而没有任何合理怀疑,否则就不能判定他的罪行。当然,最后的决定在于庭上;而我毫不怀疑他会告诉各位——”
◎下午四时五十五分至五时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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