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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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刀是山姆——?”
仿佛对我的话充耳未闻似的,她转身去瞧地上一口模样有些难看的长形货箱,那就是普恩绕着它起舞的箱子。但她将疑问放在心里。接着她转身朝向我,风情婀娜多姿,但这份迷人风采却没有软化她脸上伪装的神情,也未能抑制胸口剧烈的起伏。
“不用管我。既然把我拉进来认尸,你就不能期待我的表现非常理智,不是吗?老实说,我那句话没任何意思。山姆——山姆·贝克特,此人是我的朋友——他很欣赏那把刀。刀子是放在这里的某个柜子内或某处。山姆老想向我父亲买下那把匕首,好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他还说它有一股非常邪恶不祥的——”
“镇定,别急,韦德小姐。我们不要待在这地方,”我抓着她的手臂,领着她走向楼梯。“你今晚为什么来博物馆?”
“我没有!我是说罗纳德·何姆斯——他是我父亲的助理——罗纳德今晚在他的公寓要举办一场小派对,而我正要过去他那里。我每次来这附近的时候,都会把车停在帕默围场,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把车停在大街上,也免得警察过来说——总之,我将车子停在那儿,然后我看见你这里的灯光。所以我以为罗纳德一定是有事耽搁了。”
她每说一个字,就远离死尸一步,而我则是亦步亦趋,以当下的情况来看,仿佛我是在跟踪她似的。这会儿她正越过大厅右手边的石柱。她伸出手来,摸着身旁墙上的大型波斯挂毡;挂毡的艳丽色彩是由螺旋状的斜纹形式来呈现,而她纤细的手掌在挂毡表面上抚摸,仿佛它能给她心灵上的慰藉。
“你要去参加在何姆斯先生公寓举办的派对,”我复述她的话。“但你的未婚夫没有同行吗?”
接着是一阵踌躇犹豫,于是我得出言提示。
“据我了解,你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订婚了,不是吗?”
“喔——是的,是那种非正式的婚约,”她以含糊语气很快地随口回答,仿若此事一点也不重要;但当她不知不觉再度望向那具尸体时,她的眼睛透露出惊慌的神态。“小葛!我说,小葛和此事有何关连?他可没看到——那东西,是吧?”
“我的确以为他……听着,韦德小姐,我不想欺负你,也不愿突然搬出神秘内情来吓你。”虽然这么做是不智之举,但我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当晚所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在绞尽脑汁地思索,就像女人在衣柜里头仔细搜索一样,而我可以发誓听到她说:“地窖窗子。”但我只是继续说道:“重点是,我提出—个有关戴着假络腮胡的男子失踪的陈述说明,却因杂乱无章而没人能听懂——然后你的未婚夫就昏倒过去了。这样你明白了吗?”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你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你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你认识他,你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 Civil 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你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药片(译注:一种强心剂)。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你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你明白的,对不对?”
“但今晚的事情,他怎么会搞错呢?你知道的,他在这里撞门,还坚持说博物馆里有个聚会要举行……”
她直视着我。
“他可能没收到我的口信,就这样而已吧。今晚稍早我打电话到他的住处;他外出不在,他们说他几分钟后就会进来,而且打包票会把我的口信转述给他。我说聚会已经取消,改成去罗纳德位于帕尔摩街的公寓。”
“在这个聚会中,本来有谁会出席?”
“就我父亲——你知道,我想要在一个合适的情况下,介绍他和小葛见面;他们俩从未正式碰过面;小葛甚至不认识我大哥……”她拼命说出一连串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我却随她便,因为我希望能从她气喘吁吁的长篇大论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在说什么啊?喔,对了。只有我父亲、小葛、罗纳德,以及伊林渥斯博士——此人是一位苏格兰牧师,你知道的,他是个道德极为高尚的正人君子,却对《一千零一夜》非常感兴趣(译注:原文版的《一千零一夜》有许多露骨的情色描写)。”
“《一千零一夜》?”
“是的。你知道的。就是阿里巴巴、阿拉丁,还有那些人啊。不料我父亲的一番话惹恼了我,他说伊林渥斯博士要是明白《一千零一夜》只是故事的话,就不会有兴趣了。伊林渥斯博士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故事传说;他还想考究出它们的历史缘由之类的。《亚洲杂志》登过一篇他的文章,我记得自己曾试着去读那篇文章,内容提及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有男人变成了鱼——白色、蓝色、黄色,或是红色的鱼,你记得吧,这是根据他们是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或者是袄教僧侣的身份来转变的。伊林渥斯博士还写道,这个故事象征的是1301那年,埃及伟人穆罕默德下令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所戴上的头巾颜色。我不是很懂那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上是非常博学,但又乏味令人生厌。”
她的手指头交缠在一起,试图装出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但又非常渴望让我从某个话题上面分心。那会是什么话题呢?
“在你父亲必须离城之前,”我说道,“他们今晚本来要打算检视什么东西?”
“检视?”
“是的。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个社交联谊的聚会。事实上,曼勒宁先生告诉我说:‘我们打算去盗墓’,而且他还问我是否相信有鬼。”
此刻,青铜大门上响起急遽的捶击声,轰隆隆的回声使她吓了一跳。当空洞的敲门回声响遍整间博物馆时,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而这就是我在那地方所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第四章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
我赶紧过去把大门的门闩推开。髭须竖立的霍斯金走了进来,他摆出一副期盼在门槛发现一具尸体的架势。跟他一起进来的有分局法医马斯登医师、指纹专家柯思比、摄影师罗杰斯,以及两名警员。先提醒他们对煤灰污迹加以留意,并吩咐罗杰斯拍下那些脚印的照片,然后我就下达了一些例行指令。警员马丁留守在门口,而另一位警员柯林斯则到外头搜索(结果很可能是无济于事)。罗杰斯和柯思比立即围着尸体干活,因为这些例行事务尚未完成之前,我是不能检查受害者的口袋。
霍斯金把我拉到一旁。
“我把那位大爷带来了——我是指曼勒宁先生——他在外面的车子里头,”他的声音低沉响亮,口气是神秘兮兮的。“我现在就叫詹森把他带进来吗?”
“且慢。他苏醒时说了些什么?”
巡佐似乎是困惑不解。
“他说他的心脏不好,还拿了一瓶药片给我看。至于我先前所受到的惊吓,长官,哎呀,他的态度举止可是有180度的大转变。当我告诉他白髯须客的事情,以及这白髯须客对我干了啥事——”
“你把这些事告诉他?”
“当然啰,长官!当人家问你为何拘留他的时候,不这么做根本就没辙嘛……这个,喔,长官,这样就让他手足无措了吗?才不呢!他笑了,而且是笑个不停,”霍斯金绷脸皱眉。“仿佛昏厥之事已经全部抛至脑后。后来,您来电通报凶杀案和黑髯须男子的事情时,他可是既关心又兴奋,而且和我一样一点也不惊慌。他一直多管闲事地告诉我们,说什么发生在伊拉克还是哪里的一桩涉及宗教暗杀的命案中,他曾协助警方侦办缉凶,不过啊,”霍斯金闭着单眼像是有秘密相告似的说道,“我只跟您私下说,我认为他是个假惺惺的骗子。您瞧,长官,光凭那张便条,我们已经可以正当合法地逮捕他……现在,我可以叫詹森带他进来了吗?”
“我们先来解决一些事情。跟我来,告诉我这个人和在博物馆外面试图勒死你的家伙是不是同一个人。”
霍斯金啪踏啪踏地疾走。蜜丽安·韦德仍倚身靠在织锦挂毡上,而我朝她做了个放心的手势。一看见韦德小姐,霍斯金就吹起了口哨。我跟他说明她的身份,从他脸上表情可清楚得知,他认为这真是倒霉啊。然后他凝视着尸体。
“不是,长官,”斜眼一瞪后,他大声说道,“不是同一个人。”
“你确定?”
“非常确定,长官!听我说!眼前这个家伙有一张圆脸,鼻型是那种犹太人的鼻子。而那个从墙上跳下来的老头——”
“喂,你肯定他是个老头?”
霍斯金鼓起腮帮子说道:
“不——不能肯定,长官,不是那种百分之百准没错的肯定,您知道的。这事我一直反复思索,现在您既然问起来了,不过这会儿我也想明白了。那个人的脸瘦长像马一样,鼻子是扁平的,和眼前这家伙一点都不像。我可以对天发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他又变得生气勃勃。“长官,还有其他指示吗?现在不是我的值班时间,不过,既然我已不小心卷入这个案子了。”
好吧,这件事似乎算是解决了。有两个戴着假络腮胡的人在此处游荡。我无法判断这个结论对本案来说是更好还是更糟;可能是更糟吧。此案所呈现的阴森情景是这样的:深夜时刻,一群戴着假络腮胡的俱乐部会员在一间东方博物馆聚会。这该不会是……
“让我瞧瞧那张便条!”我说道。
霍斯金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出来。那是一张普通的便条纸,对折两次成为一个叠得很平的正方形,其中有一边很脏。我展开便条。打字机打出来的字体没什么特别,标题很随便地写着“星期三”,其后就是内容相当不寻常的文字叙述: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接下来的字句都被X画掉遮盖住,便条的内文就此结束)。
看着这张便条,我试图理出个头绪来。霍斯金警官明白我的心思。
“他这个家伙啊,多少有点轻率随便,对吧,长官?”他问道。“谋杀,呸!‘和你在里昂碰面喝茶’——他还以为是那样随兴啊?”
“妈的,霍斯金,这里头有些不对劲。这东西读起来,有那么一点像是凶手向老天乞求牺牲者的味道,你以前有看过类似的情况吗?”
霍斯金想了一下。
“这个嘛,长官,要说凶手向上帝乞求牺牲者的情况我有多清楚,这我倒是不敢这么说啦。就这便条读起来,他好像应该还要再虔诚一点。不过嘛,我得承认这东西对我而言,读起来是挺恶劣的。”
“你是在哪儿找到它?”
“我抬起曼勒宁先生的双臂,上下摇动试图叫醒他的时候,便条就从他的大衣口袋掉出来了。我还没跟他提起这件事;我想这事就由您来做主。不过,什么是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啊?”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段话真的有够恶劣。我和跟在身后的霍斯金走向位于大厅中央那一列有玻璃盖的容器,寻找匕首是归属于哪个展示柜。答案很容易就揭晓了。是从前面数来第三个展示柜,上面的标签写着“近代波斯”,暗蓝色的天鹅丝绒上面有一块约莫10呎长、呈弯匕首形状的中空凹处。展示柜是合上的,而且没看到铰链的踪迹;我纳闷着——每次到了博物馆里头,我就时常感到如此纳闷——这些玻璃柜要怎么打开呢?我戴上手套,仔仔细细地察看。在木制框架的一边,有个极小的锁,里头没插着钥匙。显然这一边可以像门一样整个打开,只不过现在它是上锁的。于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拿走那把匕首的人,就是拥有钥匙的人;如此一来,马上就联想到韦德家的人或他们的合伙人。“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这么说来,谋杀只是这个荒诞计划中的小小—个环节?
当然了,由这个迹象显示,最有可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老普恩。但这里头会有一些争议。我不相信——即使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也不会相信——普恩会知道这桩谋杀案的任何讯息。
“我们得去干活了,”我对霍斯金说道。“你去缠住你的管理员朋友普恩,他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我需要那间办公室来询问其他证人——然后反复盘问他今晚发生的任何事情。问他这把匕首的事,他何时得知匕首不见了,还有其他一切相关事项。你看见那边那个货箱没有?弄清楚普恩今晚干嘛绕着它打转跳舞,以及他说的‘哈伦·拉希德的妻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哈伦·拉希德是谁,这事跟他老婆扯得上什么关系,霍斯金毫无来由地压根儿不想知道。这时候我隐约想到,这个哈伦大概是8世纪的巴格达回教国王,也是《天方夜谭》里头的知名人物,喜欢乔装出巡找冒险刺激的乐子。有人曾经跟我说过,“哈伦·拉希德”转译过来的意思是“正统的亚伦”(译注:Aaron,亚伦乃摩西之兄,犹太教最初的祭司长)——听起来似乎颇叫人有点失望。你可能会猜想他有一个妻子;至少,这算是个明显的提示吧。曼勒宁曾提到博物馆方面发现了一些东西,所以有个秘密的活动聚会,还说他们打算去盗墓。难道说,杰佛瑞·韦德(普恩描述此人“在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发现了、或是自以为发现了哈伦·拉希德妻子的灵柩?但是,普恩兴高采烈地声明那货箱里面没有东西啊。不过呢,再试着想像一下,那具手中拿着食谱、脸上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和那口箱子相比起来,大小尺寸是多么相称啊!
我向霍斯金提出这个新的可能性,他瞪着那口巨大的货箱,压低嗓子说道:
“长官,您是说,”他问道,“那里头装的是木乃伊?是电影里面那种会爬出来走动的东西吗?”
我指出回教国王都是回教徒,他们和每个人一样也是棺木下葬的,这样的说法似乎让霍斯金放宽心。他看待木乃伊的眼光非常疑神疑鬼;由于受到电影中飒飒风声的影响,他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把它们想成虽然没有生命,但仍不肯好好躺下。
“既然不是木乃伊,”霍斯金说道,“您要我做什么,长官?把里头的东西挖出来看看?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如果普恩没意见的话。馆长办公室里面有一把斧头。如果你没从普恩身上套出任何话来,就把箱子劈开来看,但要小心点。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对这地方了如指掌的人。”
“这个嘛,长官,就算老韦德先生不在,一定会有人接替他当家做主的。您不用打电话叫那个人过来吗?”
那个人就是罗纳德·何姆斯。然而,与其打电话叫他过来,我倒是有个更好的主意。根据蜜丽安·韦德的说法,罗纳德·何姆斯那时候正在举行一场派对,和这博物馆有关的人八成都在那里。他就住在帕尔摩街,离这儿走路不用5分钟。我只消花个10分钟,趁消息传到他们那边之前赶过去,说不定事情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这里交给你负责,”我对霍斯金说道。“我应该不会去太久,而且我会把何姆斯带过来。幸好这里的空间够大,假如还找到其他的证人,可以将他们安置在不同的隔间。同时,把那个女孩带到馆长办公室去,由马丁负责看管。不要让她跟任何人交谈,也不许曼勒宁跟她接触,即使他大发雷霆也不行。还有——”
“那位小姐哪儿去了?”霍斯金猝然问道。
我们俩急忙转身。墙上的波斯挂毯旁已空无一人;我突然有种感觉,仿佛是行驶中的轮胎失去了控制。她不可能跑向正门,因为马丁警员正在青铜门前站岗。我穿过大厅冲向馆长室。门是关着的,但我可以隐约听见里头有含糊不清的讲话声。是在对普恩说话吗?隔着铁门什么话都听不见,但就在我头顶上方——也就是铁门旁边上方——有通风口,通风口那边是墙内的电梯。
我伸手一推,门应声而开,而且马上就听见好几个清楚的字眼。
再一次地,整个事件看起来怪异而不可理喻。蜜丽安·韦德坐在桃花心木桌后面,朝着电话俯身弯腰。我听到她说:“白厅区,0066。我要找哈莉特·克尔顿。”但她用手帕覆盖在话筒上——显然是要掩饰她自己的声音,因为和她平常的语调比较起来,这会儿她说起话来像是颤抖深邃的女低音。当时她看着我,猛然挂上听筒,然后脸色不悦地站了起来。
“你!”她大声叫道,而且上气不接下气。。你这个——可恶——该死——偷偷摸摸管人家闲事!鬼鬼祟祟!”
“好啦,好啦!”我说道。碰到这种任性的家伙,我总忍不住要说“好啦,好啦”,而这个任性的女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专制傲慢的梅萨丽娜(译注:Messalina,罗马皇帝克劳狄一世的第三个妻子,淫乱阴险,因与情夫阴谋夺取政权而被克劳狄处死),只不过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却破坏了这种印象。“你在打电话啊。怎么不继续讲呢?”
“不关你的事。”
“在眼前这种情况下,我一定得问,你打电话给谁?”
“你听见了,不是吗?我打给哈莉特,我最好的朋友。她和我坐船回国的。她——”
“真的吗?你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时,通常都会掩饰自己的声音吗?听着,韦德小姐,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以为她要拿起青铜烟灰缸丢我的头。结果她却是克制住冲动,将双手按在丰满的胸脯上,然后刻意以冷淡轻蔑的语气,明确地道出我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白厅区,0066,”我说道。“谁的电话号码?我可以从总机那里查出来的,这你是知道的。”
“那是罗纳德·何姆斯公寓的电话号码。你不相信我,对吧?”(我拿起了电话簿)“你不会相信的。但我没有骗你。”她的眼眸变得朦胧缥渺。“你非得把我留在这里不可吗?你以为我和外面那——东西,以及其他事物共处一室时,会感到舒服吗?你不能放我走吗?或是让我再打个电话?我可不可以跟我哥联络?”
“你哥现在人在哪里?”
“在罗纳德·何姆斯的公寓。”
既然她想要跟她哥联络,为何刚才不打电话给他,反而是打给哈莉特·克尔顿?这问题是如此显而易见,我甚至不用开口问她。不过关于那个电话号码,她说的倒是实话:罗纳德·何姆斯,摄政亲王巷,帕尔摩街,电话簿上面登记的是白厅区,0066。放下电话簿,我首度察觉到普恩不在房间里面;但已料到我意念的她,态度是镇定而苛刻高傲。
“他在盥洗室里头,”韦德小姐解释道。“我拨电话的时候,就叫他到那里面去。好啦,脓包老家伙!你现在可以出来了。”
愠怒且困窘的普恩打开门,旁若无人地慢慢走出来。从他注视她的眼色来看,他对那女子的态度是近乎爱慕之情;他似乎在找话题,好让附近有谁可以和他交谈。我朝门口的霍斯金和警员马丁招手。
“你来接手,马丁,待在这里看着韦德小姐,直到我回来为止。电话发生故障了,明白吗?”那女孩绷着脸,往一张红色皮革椅子坐下。我接着对她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在这里放轻松待个几分钟。我会跟你哥联络,而且我们会把他带过来,然后事情便可以解决了。我很快就回来。”
我离开办公室之际,正好听到她口出秽言,话里面的内容会让我那住在贝尔法斯特(译注:Belfast,北爱尔兰首都)的叔父叔母强烈抨击指责。走到大厅中央的旅行马车附近时,我停住脚步。罗杰斯已完成尸体的拍照工作,但柯思比仍在搜寻指纹,而马斯登医师也正在彻底检视。匕首已经从伤口中抽拔出来。柯思比用手帕拿着它。那是一把险恶的弯刀,刀身有10吋长,刀刃两侧皆锐利,刀头呈尖角状。他们已将匕首擦拭过了。
“长官,这上面有许多指纹,”柯思比指着象牙握柄报告。“但都是模糊又重叠在一起,仿佛有好几个人碰过它。我会把它放大,看看是否能找出清晰的纹路。马车里面有一些清楚的指纹……还有,这个人的名字好像叫做‘雷蒙·潘德洛’。他的背心口袋里放了两张名片,帽子里头也印了同样的名字。”
他取出两张沾有血迹、印着“雷蒙·潘德洛”的名片,其字体是那种街角名片行让你等候时所压印的样式。我看着马斯登医师,平常他是沉默寡言,现在却是发出咕哝声。
“能告诉你的不多,”马斯登说道。“那把刀子是致命原因,直接刺中心脏,而且是当场死亡。”他僵硬地站了起来。“死亡时间嘛——你什么时候发现他的?12点25分。哦,现在还不到12点45分。虽然还有些容许的误差,但我想他是死于10点半到11点半之间。”他迟疑了一下。“喂,卡鲁瑟,给你一个提示,虽然这确实并非我的专长。看见那把刀的形状没?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没几个能将刀子精准地插中心脏。像那样戳刺出来的伤口,要么是意外歪打正着,不然就是凶手知道该从哪里刺进去。”
我屈膝跪下,摸索死者的口袋,里头只有七便士铜币、一包十支的香烟,以及磨损的剪报。剪报内容是某种八卦专栏,所占篇幅是版面的上缘,该报的日期还看得到是“5月11日”,这约莫是一个月前的报纸。上面写着:
年轻貌美、不受传统束缚的蜜丽安·韦德小姐,离开了伊拉克恐怖的酷烈气候,并于今天回到英格兰的府邸。18个月前起程出发的时候,谣传她和亚伯斯里勋爵之子“山姆”·贝克特定下婚约,此人一度是情色画家(请参见1931年5月9日的本专栏),但如今是开罗的英国公使馆新崛起之星。韦德小姐之父杰佛瑞·韦德乃学者暨收藏家,留着长髭须,常在学术会议中高谈阔论,下周他将是注目焦点。相信位于巴格达的回教国王宫殿之探查计划,将可以——
我折好剪报,连同在曼勒宁身上找到的邪恶字条,一块夹入我的笔记本中。这份剪报并未明白厘清所谓的情色画家,究竟指的是亚伯斯里勋爵或是他的儿子;但我们认为指的是后者。这是另外一个环节的问题。至于这位雷蒙·潘德洛,他是何方神圣、住在什么地方,从其衣物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他的套装闻得出樟脑丸的味道,仿佛和防蠹丸一起摆了很久,而且内侧的口袋上绣有标签“葛帝恩,英国服装店,梅尔歇比大道27号,巴黎”。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线索了。
我指示罗杰斯和柯思比检查馆长室里面一团乱的电梯,然后便外出去找罗纳德·何姆斯。在博物馆外头,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葛莱格里·曼勒宁和詹森正在车内激烈争执;我不想蹚这浑水,于是快步离开,并沿着帕尔摩街往东走。此刻,整座城市犹如无人居住的空城,人行道上泛起空洞的微光,远方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仿佛近在耳旁。帕尔摩街是个短窄的巷子,通往大街的一端有一座宛若深邃隧道的拱门。我走到拱门,看到远处有一堆黝黑的建筑物,其中有一栋高耸狭隘的公寓,上面发出“摄政亲王巷”字体的霓虹灯光,里头有一道狭长的走廊,尽头处是一台自动电梯座厢。放眼望去,看不到走廊门房的身影,只见到一位睡眼惺忪的年轻服务员对着电话打呵欠,准备要下班了。看来,还没有必要暴露我的身份。
“何姆斯先生家里的派对仍在进行吧?”我说道。
“是的,先生,”无精打采的服务员,试图表现出军人的敏捷帅气。他伸手去拿电线欲插入接线总机座。“您的大名?”
我说了个假名蒙骗过去。
“且慢!别说出我的名字。我打算用力敲门,然后宣称我是警察。我要上楼去了,是D号,没错吧?”
他顺从地露齿而笑,回答我是E号,还说听到声音我就会知道是哪一间的。于是我跨迸电梯,接着以“顺便问一下”的态度停住脚步。
“他们在上头待了多久?”
“整个晚上,”服务员答道。“大概从9点钟就开始了吧。注意踏板,先生。”
电梯咯吱咯吱地摇摆上升,最后停了下来,这时我果然听到声音。我身处于阴暗的窄回廊,两侧墙壁漆成绿色,空间只够我容身跨入。在带着宗教意味的昏暗光线下,远端的房门传来微弱但诚挚的口琴旋律,低沉的歌声以悠缓虔诚的热情应和着。模糊的和声庄严地唱着:
我们是混沌无秩序的一群,
树丛中传来繁音节拍的旋律,
我们无法抗争,也不能齐步前进,
天生我才所为何用?
当我们——
我以门环大声叩门;声音之大,让里面的人显然认为有人为噪音而来抗议了,因为歌声仿佛是硬生生被打断似的停了下来。接着响起关门的沙沙声和脚步声。随后,一个手上拿着玻璃杯的瘦子打开了门。
“我要找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我开口说道。
“我就是,”他说道。“有什么事?”
他站在一旁,室内光线因而洒人回廊里。我看见他戴的是大框架眼镜。
第五章 匕首玻璃柜之钥
他一退入房间,我就紧跟着进去。这个房间很小,空旷而井然有序,不过却不像在开音乐会的样子。此刻,远端紧闭的对门处突然响起一阵笑声,并伴随着一段颇具巧思而有实验性的口琴音律。这里惟一的光源,是来自套着黄色灯罩的灯盏,其投照在洁亮桌面的反射光,亦照亮了这位东道主的脸庞。
他的眉毛微微上扬,带着些许好奇心;除此之外,就别无其他反应了。他的身材中等,体格精瘦,有一点驼背。他生硬卷曲的头发呈微黄色,剪得短短的贴在长长的脑门上。镜框后的淡蓝眼眸盯着我看;他有一张瘦长的面容、鲜明的五官,脸上的表情略显抱歉之意。他穿着深色的家居服,衣领僵挺,但深色领带却皱巴巴的。他的年纪大概三十出头;不过当他转头面朝灯光时,我看见他光亮的额头上有数条深印的细纹。他虽没酩酊大醉,但看起来好像已喝了一些酒。清了清嗓子后,他才开始有所动作:先低头看了手上的杯子,用修长的手指头摇晃它,然后再度抬起头来。在他客气的声音中,有一种介于道歉和强硬之间的奇特语调。
“什么事?”他开口。“有什么不对劲吗?我不认识你吧?我们好像见过面——”
远方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刚开始音量还算普通,尔后竟暴增为一种像是抱怨但实为欢喜的吼叫声。
“林克,是你吗?”那声音叫道。“林克,你这个混蛋!是你到了吗?”紧接着响起的声音,是女子为了加强语气而用脚跟快速跺地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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