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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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出狐疑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嘶哑的欢笑声。这时他瞪着我的眼神中,其蔑视之情似乎缓和了下来。
“你疯了,老兄,”普恩先生坦率地说道。“瞧,你还没去过‘狗和鸭’(Dog and Duck)那区绕一绕吧,喂,对不对?‘戴着什么来着的高个儿老头——’噢,我现在是很客气地跟你说!喂,拜托!告诉你,老兄:你还是回家去吧,好好睡个觉。”
我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肩头上。我暗自纳闷,是不是我还没疯,所以才想把他瘦巴巴的脖子扭断。
“很好,那么,我们可以以谋杀罪名起诉了,”我说道。“最起码,你要和我走一趟警局。”
他的防线当场崩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
“喂,等一下,我说——且慢!我又没犯法。”
“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打从我10点钟关起门之后,就没有人待在这里了!”(最糟糕的是,这话听起来像是真话。)
“今晚11点的时候,这里举办一个私人展示会,或是类似的聚会——不是吗?”
光线似乎给了他挣脱的希望。
“喔,那个啊!那件事啊!你干嘛不早说呢?”他变得干劲十足。“是的,本来是有这么一个展示会;但后来没了,取消了。(喂,我说啊,长腿老哥,我给您赔不是,无意冒犯,真的!)是的,他们是打算要看一些东西,而且伊林渥斯博士本人也要来这里检视它们。这个展示会有多重要你就知道了。不料在今天的最后关头,韦德先生——是那位年岁较长的先生——你该不是打算从他那儿讨一顿结结实实的骂吧!是那位老先生,不是年轻的韦德先生——他必须出城一趟。所以今天下午就取消了。事实就是这样。根本没有人在这里。”
“或许吧。无所谓,把灯打开,我要四周查看一下。”
“乐意之至,”普恩得意地咯咯发笑。他看着我。“我们之间,来个开诚布公吧,你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抱怨吗?”我迟疑了一下,他使得意洋洋地乘胜追击。“没有,没人抱怨,嗯?哎呀,我说嘛!既然没人提出申诉,那你是领人薪水来干非法入侵的勾当啊?”
“你是拿人薪水,”我说道,“在夜半绕着货箱跳舞啊?那箱子里面是什么?”
“那箱子里面没东西啊,”他摇着头,以严肃但欣喜的口气表示。“我知道你一定怀疑那里面装了个死掉的男人,其实啊,里面甚至连个死掉的女人也没有。我只是在说笑。那箱子里头没有东西!”
在我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一边晃着手上的提灯,一边温吞吞地走入黑暗中,然后在楼梯的另一侧消失无踪。接着响起一连串的咔哒声,随即在天花板沿墙的飞檐处快速亮起一道柔和的光线。隐藏的灯泡发出类似月光的和蔼白热光,照亮了大厅。
灯火通明之下,这地方并未因此而减少诡异的气氛。大厅极其辽阔高耸,地板铺满了大理石,还有两排通往正门的大理石柱——两排石柱相隔10呎。大厅之中,前往公共展览室的路线上并无任何陈设。在大厅后方,与大门呈直线对望的是一座宽敞的大理石楼梯,通往二楼的两间开放式陈列室。整片屋顶全是绿黄相间成格子状的光滑瓷砖。我在此处搜集许多奇怪线索的过程中,得知这种色彩和巴格达清真寺的圆屋顶如出一辙。
边墙上有四座无门拱道,两边各有两座;拱道上方有细薄的烫金字:“波斯陈列室”、“埃及陈列室”、“市集陈列室”和“八座天堂陈列室”。除了这几座拱道,以及正面的大型青铜门之外,另外还有三扇门。第一扇门,就是我进入此地之门,面对楼梯时,它就位于楼梯左侧。第二扇门,和第一扇门十分相像,只不过它是在楼梯右侧。第三扇门几乎就在右手边墙的最末端(当面对楼梯之时),门上面有烫金字“馆长,私人专用”,而且此门离标示着“八座天堂陈列室”的拱道最近。
虽然大厅里的展示物实在有够少,但我的目光仍被几样展览品给吸引住。右手侧的边墙上——仍面对着大厅后方——挂了几张大型璧毡,其花样图案会让人看得魂不守舍,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是立刻被牵引去注视它们的。我无法具体描述这种感觉。它们不单是色彩丰富、构图繁复,图像宛着人嗑药后会产生的幻觉(事实上,它们大部分的图案,都是散播在地上的花丛罢了),而且还拥有阴沉迟缓与栩栩如生的特质,为这地方增添了怪异的不真实感。沿着大厅中央平直排列的,是内置武器的玻璃柜,让人的眼睛,会出于本能地从壁毡转移到刀刃上。
韦德博物馆一楼平面图(附图1)
1.楼梯从地窖通往博物馆的门
2.发现尸体的马车
3.普恩所坐的位置
4.铁制旋转楼梯,可通往二楼
5.沾有煤灰污迹的墙
6.盥洗室,窗户开向后皖
7.门后走廊通往博物馆后门
8.主要楼梯,可通往二楼
9.玻璃柜,匕首是从这里取出来的
朝左手侧的边墙望去,心中感到的是慰藉放松。在边墙和一列石柱之间,放置的展览品原本不甚搭调,但又因某个理由而不尽然如此:公共马车或私人马车。它们共有五座,在月光似的白热下,阴森森地既庞大又丑恶。正前方离我最近的那一座马车,是—个体型低矮、色泽庸俗、看起来笨重累赘的无盖式车厢,牌子上写着:“由古立安·布纳建造,此人乃伊莉莎白女皇的马车夫,也是第一位将马车引入英格兰者,时间约于1564年。所用之皮革缰绳,代表了皇族背景,但尚未用到拉手吊环。”我接着观察下去。有一座17世纪的玻璃马车;一座俗丽的烫金法国马车,红绿相间的椅子扶手散发着波旁王室风味;以及一辆狄更斯式的邮车,其门板上刻着字体“易普威治(译注:位于英格兰东部的城市)电信”。最后的一辆马车位于正中间,体积巨大、外观涂成黑色、车盖几近呈黑皮革冠顶状,仅有类似窥视孔的小玻璃窗,马车以弓形弹簧撑起离地5呎高。
我四处走动,脚步声在大厅里回荡着,突然一股嘲弄的语气把我惊醒。
“一切都没问题吧?”普恩出言询问。他起皱的眼睑,在满是皱纹的脸上一张一合。他的帽子高高翘起,双手放在臀上。“没找到被绑架的受害者吧?没发现死尸吧?我就说嘛!没有任何迹象——”
他的话声猝然中断,因为我再度往前走到青铜门附近,看见了某种痕迹。这道痕迹从正门开始笔直延伸进去,长度大概有6呎,并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一连串黑色污斑。我亮起手电筒察看。它们是足迹;虽然不是十分清楚,但从角度和脏点来看,这显然是某人从正门走进来,然后在污斑变淡前走了两码左右所留下的足迹。半个脚后跟的印痕清晰可辨,所以此人穿的是尖头鞋。此外,构成这些印痕的材料是煤灰。
“有什么发现吗?”普恩突然大叫。接着我听见他哗啦哗啦的脚步声。
“是谁,”我说道,“留下这些足迹?”
“什么足迹?”
“你自己看。你不是跟我说今晚这里没人吗?”
“但,就这些玩意儿?”普恩说道,“我说的是,10点钟博物馆关门之后,这里就没有人了,仅此而已。关于这些足迹,我怎么会知道呢?稍早的时候,这里有几十个人——你别笑,是有几十个人!这里很受欢迎的,我是说真的!”
“你值班时候的位置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说,你站在哪里或坐在哪里?”
他指着一张位于青铜门左侧的椅子(面朝博物馆后方)。从那个位置可看到的视野,包括大厅内那一列马车的右侧边,以及我从地窖上楼时所进入的门,但那扇门有一半不到的面积看不见。
“你就坐在那个地方。你没看见任何人留下这些足迹?”
“没有,我没看见。”
“这个鞋底沾了煤灰的人,是怎么从大街上走进来,我猜想,这件事你可以解释给我听吧?”
普恩的细边小眼镜后面,忽隐忽现着某种意味,仿佛他虽忐忑不安,却是心意已决。此刻,他的下嘴唇翻动。
“我请教你,只是请教你一下,这事跟我有关吗?这是你的事情吧。脚印?拜托你好吗?”他的语调愈渐高亢。“说不定你正在找的尸体进来时还活得好好的,嗯?搞不好是我拿刀刺了他,嗯?然后我随便把他塞入某个马车,或者是丢到市集陈列室里面的某个隔间,也有可能是在八座天堂陈列室里头,或是放到楼上的阿拉伯陈列室……到目前为止听起来如何?”
我的喉间感到异样。我跨步——相当迅速地——走过那一列马车,将普恩丢至身后任他颤抖唠叨。结果是中间的马车让我停步:那是一座有着秘密窗户、光亮黄铜门把的黑冠顶巨大马车。门把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英国巡回马车,19世纪初期为欧洲大陆之旅而建造,可确保绝对的隐私权。”
普恩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老天啊!”他出言嘲弄。“老兄,你碰它的时候千万要当心啊。里面有个死掉的男人!那个流着血的超大号尸体,就躺在——”
他的声音随即上扬,变得像是一种尖叫声。
我爬上马车,用力扭开门把。某样东西几乎朝我迎头撞来,犹如从魔术箱里面跳出来似的,我随即看见那东西的眼睛。接着它穿过我的肩头;它的鞋子被卡在马车的阶梯上;然后它从我旁边滑过,最后啪的一声坠落于大理石地板上。
这具高大的男尸,这会儿正直挺挺地仰躺于地,四肢张开像展翼而飞的廉价鹰饰物;此外,有一本棕色封皮的书从他手中掉落。这男子就像姜饼似的毫无生命力。他穿着深色长大衣;说来古怪,在大衣左胸口之处,宛若帐篷似的隆起。我拉开他大衣左侧,看见一支有着白色握柄的刀子刺入湿透的衬衫。但叫我目不转睛的,并非眼前这般情景,也不是他头上紧戴着大礼帽的画面。
这场梦魇发展至此的极致,是这具死尸戴着假的络腮胡:而那一把生硬邋遢的胡须,几乎要从他的下颚脱落。然而,这把假络腮胡却是黑色的。
第三章 博物馆内的尸体
各位先生,我承认我理性的脑袋有好几次无法有条理地展开运作,我只想整理归纳眼前所见的每个细节,但在那当下我的思考能力却使不上来。如果这样的说辞听起来过于抽象,或太像是胡言乱语(就一个警察而言),那我可以告诉各位,换成是你们在过了午夜25分待在韦德博物馆那里碰上了假胡须这等怪事,你们也不会当场弃之不理的。
我检视每个细节,并留意当下的时间。虽然受害者打扮得像是一位年纪颇大的老人,甚至连假胡须还刻意涂上一丝灰白的色调,但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应该介于35至40岁之间。尽管相貌有些卤莽,但他仍不失为一位英俊男子;即便人都已经死了,不过他脸上仍看得出爱挖苦人的率真。压在他深色头发上的大礼帽虽老旧不堪,但仍小心地经过梳理。棕色的眼睛瞪得老大,鼻粱是又高又挺,肌肤有一点黝黑。他留着一撮黑色的髭须(这部分倒是真的)。在下颚和腮帮子下方,仍可看出胶水痕迹的反光,而整片黑色络腮胡只有6便士硬币大的面积粘在左颚上。他的嘴巴洞开。依照我的判断,他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个小时,但顶多不会超过两小时。
他的长大衣像帽子一样旧,衣袖有破损,不过已周密地修补过。我戴上手套,再次拉开死者大衣。一条系着一对镜片的黑缎带绕过大衣衣领,然后垂放在大衣里面。他穿的是晚礼服,款式一样老旧,背心上面有颗纽扣不见了;他的亚麻布衬衣也很旧,意外的是衣领很新,不过对死者来说却太大了些。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他一定是当场毙命——在他胸口比心脏位置稍高一点的血渍中,一支笨重的象牙握柄突出有5吋高。我仔细检查他掉出东西的右手,并且打量那本从他指间滑落的书。书的封面质料是磨损的小牛皮,有几页扭成一团地在地上平摊着,这意味着书中藏有可解开谜团的不可告人秘密。
我把它捡起来,然后翻阅它。这是一本食谱。
各位,怪事就到此为止了。那本书的书名是《艾德璃琪夫人的家庭烹饪手册》,而我注意到的第一个章节是一段小讲义,内容是有关调制羊肉清汤的正确做法。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食谱,然后为了一睹车内的景象,我攀上车厢的高台阶。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示出车内是清扫干净而无尘灰。黑皮革的装饰,一尘不染的木制地板,但就是没有最近一位乘客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是脸颊靠在门板上,脑袋俯身朝下,整个人以跪姿支撑着,以至于从外头无法看见他。地板上有些血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针对眼前这个混乱的局面,我必须先确定第一个要点。那就是死者的身份。这么说来,除非有两件事是明显弄错,否则这个胸口上面插着刀子的男人,不可能是那个11点钟出头在博物馆外面攻击霍斯金巡佐的人。是的,他是高个子。没错,他的身材属于瘦子这一型。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家所偏爱的老式礼服大衣,也可能会和这么一件普通长大衣混淆不清。然而,要把黑胡须和白胡须、缎带系镜片和大框架眼镜通通搞错,这似乎说不太过去;在这两项重要特征的描述上,霍斯金不可能全然搞错。当然了,除非是基于某个荒唐的原因,有人给他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的掉包。
我跳下车厢,随即去刮擦死者的鞋底。他的鞋底有一层相当厚的煤灰。
这事儿是怎么开始发生的,现在可不是思索的时候;甚至也不是去想白髯须客的那句疯言疯语的时候——在许多人当中,偏偏是对霍斯金说的——“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在这当下,事情非得先搁到一旁。我转身面对普恩。
“你说得对极了,”我说道。“里头是有个死人。”
他隔了一段距离站着,一边用手背擦嘴,一边用另一只手把装杜松子酒的扁平酒瓶紧握在胸前,同时还泪眼汪汪地凝视我。在那一瞬间,我以为他即将要号啕大哭。但他却是平静地开口说话。
“我不知道,”他说道。“皇天在上,这事我不知道。”
嘶哑的声音,仿佛是从远方传来。我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并把他拉向前来。他抖得相当厉害。
“你还是坚持今晚在这儿只有你一个人?”我说道。“若是如此,那当然是以谋杀罪起诉了。”
接着是一阵犹豫。
“没办法,警官。我还是得说——就是——我——是的,只有我一个人。”
“过来,靠近一点。你认识这个人吗?”
他使劲把头转开,掩饰表情的速度快得出入意表。
“他?我以前从未见过他。不认识。他看起来像个外国佬。”
“看看那把刀的握柄。以前见过吗?”
普恩转身用力瞪着我,固执的眼神依旧是泪水汪汪。
“见过。是的,我就老实跟你说吧,这把刀我见过千百回了。因为它是这里的东西,所以我才会见过它,这就叫做物尽其用!瞧,我来证明给你看!”他大声地说,仿佛我一直在怀疑他似的,然后他拉着我手臂往前走,一直来到大厅中央,接着他用手指戳着玻璃柜。“它是从这里拿出来的。他们叫它‘可汗枷’(khanjar)——这是一种波斯匕首。你知道这玩意儿吗?我敢打赌你不知道!这把可汗枷啊,是卖地毯的推销员会携带的东西。它是一种弯刀。从玻璃柜不见的这把可汗枷,是用来——”犹如在将一段话再三重复似的吟诵,他又恢复平常熟悉的说话方式;但当他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时,却眨起眼睛来,颤抖,然后压抑自己。
“所以,你早就知道它不见了?”
又是一阵犹豫。
“我?不是的。我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才知道它不见了。”
“等我拨完电话后,我们再来谈这件事。这里有电话吗?好极了。对了,你还是要宣称杰佛瑞·韦德先生出城去了?”
他口风不改,但口气变得粗暴。他还告诉我说,馆长不在的时候,博物馆的负责人是一位罗纳德·何姆斯先生。何姆斯先生的住处离这儿不远,是在帕尔摩街一间有提供杂勤服务的公寓。普恩还以几近恶鬼般的热心态度,怂恿我应当马上和他联络。他一边喋喋不休,一边领路带我走向标示“馆长”字样的房门。当他按下门边墙上的开关时,房里的模样让他当场吓了一跳。我敢说眼前的景象对他对我,都是一样陌生。
虽然房内没有其他尸体,但显然发生过相当暴戾的行为。这是一间宽大舒适的办公室,地上铺满着仿制的库德斯坦地毯。里头有两张桌子,一张是置于房间中央的大型桃花心木平顶桌,另一张是在角落被文件柜包围、状似事务性用途的打字桌。椅子是红皮革所制,墙面是摩尔式的回纹装饰,挂在墙上的有框照片看起来别有异国风味。桃花心木桌上摆了本摊开的小册子,旁边是个装满烟蒂的烟灰缸。
然而,你会先意识到的事情,其实是房里的通风气流。在左手边墙壁的尽头,是一扇敞开的门,门里面是一间小盥洗室。这间盥洗室后墙的洗脸盆上方,高高开了一扇窗,此刻窗正打开着。我环顾周遭。桃花心木桌前的地毯上,有一面小型可携式镜子碎了一地。某些特殊场合可摊在地毯上用的毛皮围毯,也扭曲成一团。但惨状还不仅是如此。
我走进来的房门右手边墙上,盖了一座电梯。电梯设有双扇门,每一扇门上面各用金属线撑起一面小玻璃窗,而这会儿这双扇门皆打开些许空间。其中的一面玻璃窗破裂,显然是从电梯内部遭到击碎。地上有飞溅的玻璃碎片、短柄小斧头,以及一面原本挂在电梯门外头、上面写着“故障”的牌子。我注意到有一片铁闩锁在电梯外头横过双扇门,有了这片锁,电梯门从外面可以像从里面一样拴住。情况看起来,像是某人被监禁在电梯里头,而且采取简略的破坏行动逃了出来。
我把门推开。面朝主要大厅的电梯墙上,其高处有个通风口,光线就从这通风口的长纱窗渗透进来。电梯里头除了一个翻倒的木箱外,就空无一物了。
“我一直在跟你说,这里的事情我一无所知,”普恩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今晚没待在这地方。这里的电梯故障了一个礼拜;好像没人会修理它,老天爷知道我也不会修啊。老先生为这事骂个没完没了,因为他断言是有人蓄意破坏电梯的,但实情绝非如此,不过这电梯是应该要修复,因为当老先生搭乘它的时候,看起来心情就没那么盛怒了,也不会气得再度要昏倒;但眼前这混乱的景象,他要是看到了——哇!”
“老先生?你是指韦德先生?对了,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直瞪着我看。
“长得什么样子?韦德先生啊,他的外表看起来蛮不错,即使他的身高是属于矮个儿型。火爆脾气。非常喜欢炫耀;啊哈!留着大把炫耀的白髭须;非常严守纪律。是的,他还有权有势得很!他拿到政府的正式许可、支援,以及批准,在波斯的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没错。此外——”他突然噤嘴不语、怒目瞪视,而且火气越说越大。“你干嘛要知道这些?你为什么不打电话呢?电话就在你前方的桌上。打呀!”
某个一直困扰着我的模糊想法——也就是说,搞不好是火爆脾气的韦德先生本人,戴上一对假的白络腮胡,然后在自己的博物馆里嬉戏喧闹——似乎被“矮个儿”的特征描述给驱除了。我拨电话至怀因街,把状况解释给霍斯金听,接着告诉他把摄影师、指纹专家,以及法医等人派遣到现场来。在发愣了一阵子后,霍斯金以挖到宝的得意口气说道:
“长官,曼勒宁那家伙……”
“把他也带过来。你不会已经放他走了吧?”
“他还在,长官。我会带他过去,没问题的!”霍斯金低语。“而且,我拿到证据了。长官,他的口袋里掉出一张便条。这张便条可以证明有一桩凶杀案存在。您会明白的。凶杀案和阴谋——”
为了顾及普恩的权益,我重复“便条证实有阴谋存在”这句话,然后果断地用力挂上听筒。
“这样大概就搞定了,”我给普恩忠告。“在我带你离开之前,你什么都不用说,除非是你自己想说。我们已经掌握内情。这里面有个阴谋,对吗?所以你谋杀了他?”
“没有!谁说的?是谁这么说来着?”
“干嘛否认?我们在葛莱格里·曼勒宁的口袋中,发现一张可作为证据的便条。”
他的态度突然转变;这个名字似乎真的让他很迷惑。
“曼勒宁?”他低声嘀咕,眨着双眼。“胡扯!曼勒宁!哎呀,最不可能的就是他,根本不可能……”
我举手示意安静,因为我们俩都听到脚步声。盥洗室后墙的窗户大开,而声音似乎是从外头传来。我警告普恩他要是发出任何声响,下场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然后我进入盥洗室,爬上洗脸盆,从窗口望出去。
在博物馆的后方,有个铺满草地的庭院以及一座高墙。墙上的铁栅门面对的就是一条叫做帕默围场的巷子。某人正松开栅门的锁,随即走了进来。月亮仍高挂在天上,我可以分辨出那是个女人的身影。关上身后的栅门,她的步伐加快了。她看见我在窗口映出的脑袋剪影,从她挥手的动作来看,显然她预料到这儿会有人在。
“你留在这里,”我对普恩说道,“假如你偷看的话——往后面要怎么走?”
他似乎不担心让我知道他会偷窥。他对我解释说明,要走到后门那里,要先穿越大厅,接着通过楼梯右侧的门。门后有个会经过他宿舍的短通道,然后便可抵达后门。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大厅,按照他的指示走到阴暗的短通道时,那女子正好打开了后门。当她伸手摸索着垂吊的电灯之际,借着月光我看见了她的侧影。紧接着,电灯就亮了。
各位先生,那儿就站了一名女子。我看过一些气质高雅容貌更为美丽的女人,但从未有这么一位美女是如此魅力四射,叫人目不转睛、心荡神驰。你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在明暗交错的光线下,那一瞬间我看见她静止不动,踮着脚尖单手举高,眨着眼以适应突如其来的亮光。她身上披着暗色披肩,披肩里头穿的是暗红色的低胸晚礼服。她个子不高,身材其实一点也不丰满。各位,我知道我讲得不清不楚,但是我可以再详述说明,因为后来我无意之间跟她变熟了。然而,正如同我所说,她却给人家一种丰满的印象。在她浓密的黑发周遭,似乎有光环萦绕;她细长的黑眼眸,在眼睑下看起来像是上了蜡似的分外明亮;她有一张朱唇和纤细的玉颈。眼睛仿佛是紧绷着,毫无疑问地,她的情绪当然是焦虑不安。不过,尽管是处于紧张状态,但她可以说是极度充满生命力的女人——兴高采烈、笑容满面、活泼任性——这些特质使她和红色礼服一样在那通道中显得艳丽耀眼。她头上的电灯泡摇晃不已,使得她的身影忽隐忽现。就这样,她和我隔着那条通道四目交注。
“我说啊,罗纳德,”她开始兴奋地说道,“我看到你这儿有亮光,但我想你不应该在这儿的啊。我以为你已经回你的公寓去了;我正要过去那里呢。有什么不——?”她突然闭嘴。“是谁?谁在那里?你想干嘛?”
“小姐,”我说道,“我并无冒犯之意,我只是要查明在这间精神病院里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是哪位?”
“我是蜜丽安·韦德。你是谁?”
我的答复让她睁大了眼睛,并且趋近几步以便看得分明。但在她深邃的眼眸中,只看得见困惑与恐惧。
“警察,”她复述了一遍。“你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凶杀案。”
起初她没听懂我的话,仿佛我应该说的是:“停车超过20分钟的限制了。”当蜜丽安·韦德终于恍然大悟时,她开始笑了起来,而且她越笑越歇斯底里,同时还打量着我。她紧握的拳头伸到嘴边,接着又高举至脸颊旁。
“你在说笑……”
“我没有。”
“你是说——有人死了?谁死了?不会是——?”
“韦德小姐,这就是我要查明的事情。你可否进来一下,看看你是否认得他?”
她仔细端详我的脸,犹如在搜寻—句书中找不到的话;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下,予人一种心神不宁的强烈印象,而呆滞的眼神里又有一股慎重警戒的特质。
“当然可以,”她终于勉为其难地说道。“我还在想你不是认真的吧,但我可以进来看看。我想要——我是说,我从来没看过——会不会很可怕啊?你不能先透露些什么让我知道吗?是谁叫你来的?”
我走在她前面带路进入大厅。我尚未指出陈尸处之前,她就先看到一件头朝向我们的横卧陈列物。看到她猛然后退,有一件事我绝对可以确定:这并非她预期会看到的景象。她打起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双臂在身体两侧伸直。她走向前方,看着那张脸,然后驻足停步。她突然俯身弯腰,仿佛是要屈膝下跪似的,但却于中途停住。在仿如月光的白热光照射下,她的脸蛋真是秀美动人,但此刻这张脸蛋,却和掉出尸体的马车车盖一样木然呆板。所谓的木然呆板,却又基于某些原因而呈现出微妙的圆熟气息。此刻情况有了转变,宛若有一种呜咽声响起;不过随即又坚强起来,有一度我以为她的瞳孔蒙上了一层泪光,但只是眨眼即逝。
她僵硬地起身,然后平静地说道:
"不,我不认识他。我有必要再多看他一眼吗?”
这是什么话?我认为地上这个相貌有点像是吃软饭的男人,他的可笑死状或磨损的晚礼服,其中都有古怪之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别撒谎,”我说道。“你要是说谎的话,只会让我更难办事。”
她几近虚弱不堪地微笑着,双手在身体两侧上下移动。
“你人很好心,”她说道。“但我没撒谎。他让我想起某个人——如此而已。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进来的?碰上了什么事?那把刀——”她一看见刀子,就激动地指着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那把刀是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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