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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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谋杀之夜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序言

兄弟高台街1号宅邸的大书房里,四个男人围着圆桌而坐。过去这几年当中,在吊灯下的这张桌子上,曾摆了许多令人啧啧称奇的古怪展示品,好让菲尔博士来细查一番。比方说会跳舞的发条玩具,那个锡制小玩意儿的旋转舞姿,在“威瑟比农庄”事件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或是那6枚青色钱币,它们绞死了摄政街的波尔顿。不过,今晚放在桌上募集而来的陈列品,倒是少见的不搭调。但在鼎鼎大名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它们扮演的角色却是呈堂物证。这些物证共有6件,头一件是一本食谱,最后一件是两对假络腮胡。

照射在桌上的灯光强烈,颇有聚光灯的效果。除了已点燃以供通宵聚会(如有需要的话)之用的炉火外,房间内并无其他光源。基甸·菲尔博士在最大张的椅子上就坐,他一边看着大桌旁放满雪茄和烈酒的小茶几,一边面露微笑。在法国南部待了四个月后,博士的精神可说是非常充沛,健康状况也是好得不得了。也许大家还记得,在解决了牵连两名英国女孩的“吉拉德毒杀案件”后——那是一桩令人身心俱疲的麻烦事——他就前往坎城了。之后,他在蔚蓝海岸无所事事地闲逛,一方面治疗气喘病,但主要目的是要在自然放松的情况下恢复身心健康。在吊灯下看起来,他现在的脸色比以往还要红润。而在系着宽黑缎带的眼镜后方,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咯咯笑声使好几层肉的下巴生气蓬勃,连带抖动了水桶腰。就像那送圣诞礼物的鬼魂一样,在这个房间里,他巨大的身躯似乎是无所不在。他一只手放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捏着气味浓炽的雪茄,并且指着桌上的展示品。

“是的,我很感兴趣,”他在愉悦的喘气声中承认。“是什么样的案子,能把一本食谱和两对假络腮胡凑在一块儿,我愿意花整晚来听听看。我注意到了,一对是白色,另一对是黑色。不过我说啊,海德雷,其他这些物证是怎么回事?”他伸手指了指。“它们几乎都给人不舒服的感觉。我认得出来那是一把弯曲的刀子;它的模样看起来很锋利。但这些照片是干什么用的?这一张看起来像是一排足迹。而这一张嘛——嗯,像是一张拍东区摊贩或市场的照片,门上方的墙面上还有一大块泼溅的黑色污迹。啊?”

“的确如此。那个嘛,”总探长海德雷面有忧色,“是某人把煤块扔在墙上的。”

菲尔博士将雪茄往嘴巴送的动作在途中停住。他的脑袋向一侧稍微倾斜,导致夹杂灰丝的大把蓬乱头发盖住了一耳。

“把煤块扔在墙上?”他复述一遍。“这是为什么呢?”

分区巡官卡鲁瑟以沮丧的口气插嘴。

“是的,先生。除非总探长他的案情重建是全然错误,否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和那块污迹一联想起来,您就会注意到这黑色的假络腮胡。您瞧,首先这上头有乙醇粘剂,说起来这一点又更重要了。”

“闭嘴,行吗?”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喊道。这位知名企业家凭着自身才干,如今已是伦敦警署的助理警务署长。“你看不出来整个事件被你越说越乱了吗?你给我闭嘴,你们俩都给我安静一下,让我来解释说明。听着!菲尔,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当棘手,所以最后只好来求助于你。情况是十分古怪,没有人能搞清楚状况。”

“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菲尔博士说道。“请继续。”

他环顾桌前的三位客人。虽然这几位各据一方的大不列颠子民,如今都聚集在这同一张桌子上,不过他们叙述或甚至思考此事件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约翰·卡鲁瑟,爱尔兰人,怀因街的分区侦查组巡官。他是新一代的警官:年纪未及三十五,拿到奖学金荣誉的大学毕业生,运动健将,个性温文有礼,想像力非常丰富但时而会脱离常轨。他很快就学到如何遏止自己的想像力,虽然这般自我抑制常教他难为情。他身上惟一不像爱尔兰人的特点,是拥有能识破别人心眼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时却会让人感到不舒服。除此之外,你看到的是一张瘦长、黝黑、幽默的脸庞,嘴角叼着一只烟斗,讥讽的眼眸上方有阴郁的双眉皱在一块。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秃头佬,过度肥胖的体型,是深不可测的英格兰人。他的坐姿像是那位公牛医生(Dr. Bull),而且人如其名地表现出忠贞不贰、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亲切爽朗、饶舌多嘴、暴躁易怒,以及顽固倔强等人格特质。他厌恶自己那副德行,却对本身偏颇的价值观自豪不已。他的脾气一触即发,但对人完全无害,透过警界神秘的管道,这种脾气让他在背地里赢得唐老鸭这个抱歉的绰号。但最关键的是,他永远都会扮演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在“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至少有某个人可以为此作证。

第三位是来自推卫德河(译注:Tweed,从苏格兰南部流经英格兰境内而注入北海)以北的总探长大卫·海德雷。他是菲尔博士最要好的朋友,而博士也知道他是个平庸之辈;不过呢,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什么地方会需要他的帮忙,菲尔博士时常有此感受。在外表上,他小心谨慎、冷静沉着、行事合乎逻辑,但其实他时而笨拙、时而精明、时而痴呆迟钝、时而乖僻古怪。他那镇定迟钝的一面——有个故事仍在传诵中,说他如何单枪匹马走入白杨木东区最恶名昭彰的贼窟,以模型枪逮捕迈尔斯和贝利,然后背对着一个个恶徒指节铜套的伺机而动,冷静地押解他们离去——他的麻木迟钝,掩饰了即使在无人有意蔑视的情况下,他也会迅速反击的易怒倾向。他是个庄重的居家男人,厌恶流言蜚语,而且自尊自重至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想像力说不定比前两位还要丰富,虽然他会生气地否认。最要紧的是,任何陷入大麻烦的人,无论是不是朋友,他都不会拒绝伸出援手的。

菲尔博士看了看这伙人,心里觉得纳闷。

“听我说,”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击桌说道。“韦德博物馆发生的事件非解决不可。过去这四个月来,你一定没看过英文报纸,所以对这个事件一无所知吧?好极了!那就更棒了!我们会轮番把事情始末逐一说给你听。我们这里的三个人,都经手碰过此案,结果却在得意洋洋中一败涂地。”

“一败涂地?”海德雷说道。“还不至于如此吧。”

“好吧,总之,就法律上来说,算是一败涂地。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卡鲁瑟先是突然见鬼似的,碰上一件案情似乎无人能解的凶杀案。接着由我接手,我们将案情理出了头绪——但凶杀案本身仍是一头雾水。然后换海德雷上场,于是凶杀案的解释是有了——结果每件事还是完全说不通。他妈的这案子就像蛹一样,每剥掉一层皮,就会出现一种解释,最后在底层上面看见的字却是‘你被骗了’。煤灰!”阿姆斯特朗悲痛地说道。“煤灰!”

菲尔博士略显茫然恍偬。

“我们被耍得团团转,”阿姆斯特朗暴躁地继续说道,“但我们还是得重新仔细检视整个混乱情势。不管你喜不喜欢,飞毯你是坐定了。我们会轮流叙述案情,并对前一位叙述者的难题加以解说。故事听到最后,我们究竟该怎么办,你必须提出你的建议来。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想法的话;不过我是很怀疑啦。好了,卡鲁瑟,开始吧。”

卡鲁瑟似乎局促不安。他伸手到海德雷的手肘边,取得一堆蓝色封面的打字纸,接着转动既阴沉又滑稽的眼眸环视众人,最后叼着烟斗晃动的嘴巴终于露齿而笑。

“恐怕我是把事情搞砸了,”他说道。“然而,长官,整个过程当中,我似乎没给自己惹来不当的麻烦,所以我还可以略微心安。市场里头的说书人,都是坐着讲故事的。我建议您倒满酒杯,戴好帽子,长官,因为我们就要开始了。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

第一部

阿拉伯之夜的爱尔兰人

巡官约翰·卡鲁瑟陈述

第一章 消失的髯须客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而这个不对劲的感觉是起于霍斯金巡佐——各位一定还记得,他是一位穿制服的警官。不过即使是在那当下,除了有个疯子在墙上做出怪诞行为外,此事件中也很难再看出其他端倪。虽然我们常接到抗议怀因街喧哗狂欢的投诉,尤其是那些穿晚礼服打白领结的男士狂欢达旦、通宵喝酒之时,但作奸犯科之徒也很少会戴着长长的白络腮胡现身亮相。

6月14日星期五夜晚的11点15分,我碰上了霍斯金。那天我比较晚到局里,所以手上还有事要做;在继续埋头苦干之前,我打算外出到潘顿街去向流动摊贩买杯咖啡和三明治。当我站在街灯下,转头朝干草市场略作休息之时,差一点就和霍斯金撞个满怀。他是那种老派的警察,个性阴沉严肃,留着一撮拿破仑式的小胡子,而且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失控。

呼吸沉重的他,把我拉到阴暗处说道:

“您瞧,长官,”霍斯金说道,“25年来,他们搞那什么恶作剧我一直看在眼里,但这一次的恶作剧却叫我前所未见。那个家伙还戴上长长的白络腮胡,即使它们根本是假的!我会扯掉他的胡子!”霍斯金不怀好意地说道。“您瞧!”他指着自己的颈子。在他衣领上面,我看见又长又深的抓痕。“您知道克里夫兰街的韦德博物馆吧,长官?”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老早就听过韦德博物馆这个地方。我心中常隐隐约约地想,哪天一定要进去那里头逛逛,不过却从未付诸行动。我们分局收到严令要好好看守那地方;施加压力的不仅有韦德本人,还有警界的高层人士。人们一定听过老杰佛瑞·韦德这个名字,即使可能只知道他是个非常出色的银行家。然而,这个说法可无法让他满意。虽然我没见过他,但我听说他这个人暴躁易怒、离经叛道,并且堪称是“世上最会引人注目的大老板”。此外,我还知道他在圣詹姆斯街上拥有一些房地产,包括帕尔摩街的一栋公寓大楼。

大约在10年前,他资助了一家小型的私人博物馆(开放给大众参观),并担任该馆的馆长。虽然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其内容说到馆中也存放一些早期英国四轮大马车的上好展示品——这是一种迎合老人家脾胃的混合变体物——但我老以为那是一间以亚洲或东方为主题特色的博物馆。这间博物馆位于克里夫兰街,同时和圣詹姆斯宫殿隔着广场相望。而延伸至街道东端尽头的该馆部分,却被那些幽暗小广场和从18世纪以来似乎就无人居住的建筑物所包围。纵使是白天,在那邻近地区也找不到一丝热闹气息——只有许多空荡荡的回音——到了晚上,说那地方有多诡异,它就有多诡异。

因此,霍斯金一提起那里,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跟他说别这么气急败坏,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

“我正在巡逻,”霍斯金昂首挺直身体,说道,“而且沿着克里夫兰街往西走。时间差不多是11点钟,长官。我正要朝下一个据点出发—一帕尔摩街的巡逻区域——去和那儿的警员交接。当时我正路过韦德博物馆。您看过那地方吧,长官?”

那地方我曾经路过好几次,记忆中那是一栋面朝大街的两层楼石屋,两旁各有狭长的高墙。此外,石屋有着高贵的青铜门,围绕门沿的是可能称之为阿拉伯碑文的带状雕刻装饰:这就是为何令人注意到那地方的原因。我和霍斯金都放下趾高气扬的官架子;在那种地方,恐怕我也嚣张不了太久。

“所以我在想,”霍斯金以亲密的口吻嘶哑地继续说道,“我在想,我可以去检查一下门,确认巴顿是否没忘了关门。嗯,长官,门都锁得很紧。于是我不假思索地亮出手电筒,您知道的,长官;我把灯光往上一照——”他话声暂歇。“哎呀,我吓了一跳,但我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因为他正在上面,人就坐在墙上。他是个体形高瘦、戴着高顶丝质礼帽、身穿礼服大衣的老头。而且,他还留着长长的白络腮胡。”

我打量着霍斯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作何反应;我若是对他不够熟悉的话,我就会发誓这是某种精心设计的恶作剧。但此人的态度,却是无可救药地认真。

“是的,长官,我是说真的!他就坐在墙上。我把灯光打在他身上,理所当然会让我吓一跳——他那种年纪,斜戴着帽子,以及有些醉醺醺的模样,就像是——我出声叫他:‘哟呼!你在上面干什么?’然后我瞥了一下那家伙的眼睛,我必须承认——”

“你太神经过敏了,警官。”

“好吧,长官,你可以嘲笑我,”霍斯金阴郁地说道,像是早已料到会有这种反应地点点头,“但您没看见他的人。他戴着一副大框架的眼镜,瞪着我的样子像是丧心病狂。他的脸型瘦长,络腮胡留得不太自然,细长如蜘蛛般的小腿悬挂在墙上……突然问,他跳了下来。砰!我还以为他是往我身上跳呢。长官,您看过传递捐献盘的教会执事吧?他看起来就像是那副模样,只不过他失心疯了。他跌了个狗吃屎,但马上站起身来。然后他对我说:‘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接着他就伸出双手向我袭击。”

此时的霍斯金并未喝醉酒(他朝着我的脸上气不接下气,所以我可以分辨出来);而且他的想像力,也不可能捏造出如此可怕的怪物。

“八成是个大块头的老人,”我说道。“后来呢?”

霍斯金语带歉意。

“最后,我只好赏了他一拳,长官。从他老迈的容貌来看,此人是个急性子,所以这是我惟一的对策。嗯,为了让他安分,我打中他的下巴,随后他便安静下来了。接着我发现一件最怪异的事情——他的络腮胡是假的。我可以对天发誓,长官,我说的是真的。胡子是用某种黏合剂固定上去的,而且是整排一起松脱。我无法好好看清他的脸,因为他试图踢我,结果竟然踢中我的手电筒,于是那一带的街道就变得有些阴暗。”

说到浑然忘我之处,霍斯金脸上露出笑容。

“好吧,长官,我自己这么想:‘哎呀,这不就是你喜欢的怪异事件吗?’‘这个可以称之为相貌堂堂的老家伙,把我搞得束手无策(我是如此认为),他戴着一对假络腮胡,躺在离帕尔摩街不到百码之处的地方,像一块门前供人拭除鞋底泥土的垫子仰卧着!’嗯?我可以告诉你,眼前这般情景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去叫警车来。就在此刻,我想起自己正在巡视途中,并打算去见帕尔摩街的詹森警员。所以我想,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可以请詹森看守这家伙。好了,长官,我在排水沟旁把他扶起来,并将他的头颅靠在路边石上面,如此一来,他就不会大量出血了,而且这么做或许不会让他更加疯癫。我转身走开,但顶多只走了20来呎,我回头望去——只是要确认他有没有好好躺在那里……”

“结果呢?”

“不妙,长官,发生了状况,”霍斯金郑重其事地答道。“他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他站起来,然后一溜烟地跑掉?”

“不是的,长官。他那时已陷入昏迷状态;这一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我的意思是说他消失了。咻!”霍斯金一边以丰富的想像力说道,一边紧张地摆动手臂。“长官,我所说的全属事实,”他故作神气地挺直身体,显然某件事刺痛了他的心灵。“您是个聪明的绅士,长官,我知道您会相信我的。詹森警员他,他不相信我所说的话,而且还嘲笑我这个上司。‘不见了?’他说道。‘那他这会儿在哪里?莫非是可恶的小妖精把他抬走了?’他如是说。‘假络腮胡!’詹森说道。‘假络腮胡个头,无聊!也许他穿着轮式溜冰鞋,撑着绿色洋伞呢。老兄,你回到局里之后,最好是别提起这个故事。’但我还是说了,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忠于自己的职责!何况,根本没有地方能让那家伙平白无故地消失。”深呼吸一阵子后,霍斯金积抑已久的不满愤慨终于平息下来。“您瞧,长官。那家伙当时就躺在路中央,离任何一道门都有几呎之遥。再者,如此安静的情形下,若有任何人一走近,我一定听得到声音的;任何人影我也看得到,因为街上不像这里那么暗,而且我发誓我最多只走开30呎。但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也没听到任何声响,就在那10秒钟的光景里,那家伙就——咻!长官,如果这不叫做假面具之谜(Maskylene Mysteries),那我就不知道要怎么称呼了。不见了!从他无法消失的地方凭空消失,这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宣誓。但困扰我的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我喝着咖啡,告诉他先回局里冷静一下。我越严肃看待眼前的情况,越发现其中必有文章,而这里头的文章,可能会助我在伦敦西区立下第一件大功,然而一认真思索髯须客消失的难题,就无法不把霍斯金警官当傻子看待。和霍斯金警官一样,我能怎么办?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霍斯金碰上的不是一个巧妙的恶作剧,那么全盘否决这桩可疑滑稽且引人不快的事件,其实是无济于事的。虽然我不断提出问题对霍斯金穷追猛打,但他依然信誓旦旦地表示,髯须客不可能在他没看见或没听到的情形下,遭人用任何方式抬走;他十分确信那家伙已经昏迷不省人事。眼前看来,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继续喝我的咖啡。

我回到局里时,情况已有新的发展,在那当下看来,这个该死的事件是更加棘手了。霍斯金警官在门口遇上我;他值班时间结束,刚换回便服,但仍逗留不去,并窃自欣喜地用拇指指向他身后一脸忧郁表情的詹森警员。

“这家伙,运气不错嘛,长官,”他私下通报。“现在换詹森在巡逻路线上被整得一头雾水了。”

“你是说髯须客又出现了?”

忧郁的詹森行礼致敬。他似乎显得忐忑不安。

“不是的,长官,不是同一个家伙。是另外一个人在巡佐离开不到五分钟后,在韦德博物馆开始大呼小叫惹麻烦。当我来到这家伙身边时——他也想找人打一架,”他皱起眉头。“我猜您会想和他谈谈。我还没有控告他,但万一您想要以某个理由把他扣押的话,我是可以这么做:这个骗子,他试图以手杖攻击我。我只是请他安静快步来和您谈一下。他这会儿人在您的办公室里头。”

“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嘛,长官,”詹森挪动了一下身体,“我正在负责的路线上巡逻——经过了那间博物馆——当时我看见这家伙背对我站在外头;他似乎正用手在青铜门上摸索。那是一位穿着晚礼服、非常赶流行的年轻绅士;他的肌肉发达,看起来像是那种你会骂他混账的电影演员。我大声叫住他,并问他在做什么。他说:‘我想要到里面去,你看不出来吗?’我说:‘你知道这里是博物馆吧,先生?’他说:‘我知道,这就是我要进去的原因。门铃在这里的某处,过来帮我找找吧。’嗯,我告诉他博物馆已经关门了,里面没有任何灯光,他最好还是回家吧。他转过身来,怒气冲冲地说道:‘这跟你有啥关系,我是受邀来参加—个私人展示会;我就是不离开,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就说,我必须逮捕他。”詹森鼓胀双颊。“接着他说——除了看电影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样的话——他说:‘该死的不要脸东西’(大概是这么说的),然后他就举起手杖,试图朝我砍下来……”

“依我看,情况似乎是有点让人感到莫名其妙。您觉得呢,长官?”霍斯金巡佐搔着胡子,沮丧地说道。

“说下去,詹森。”

“我抓住他的手杖,当然是以客气口吻问他可否移驾警局一趟,因为巡官想请教他一些问题。他的态度起了180度的转变。他安静下来。什么样的问题呢?——那是他想弄清楚的事。我说:‘和一桩失踪事件有关。’我觉得他的神情很怪异,但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是如我期望地跟着我走,并且接二连三地问我问题。长官,我什么都没说。他现在就在您的办公室里面。”

詹森下了班就走了;整个事件听起来开始有些古怪,我庆幸他已离去。我沿着回廊走回办公室,打开了房门。

有关这些我们必须打交道的人物,今晚您将听到多种描述他们人格特质的说法。我只能给您我自己的判断。那位一直坐在我的旋转椅上、随后起身仿佛不知该如何招呼我的男子,是个相当抢眼的角色,尤其在我那间肮脏的办公室里头更显醒目。在那一瞬间,他让我隐约有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我断定我以前曾见过他。这股朦胧暖昧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一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站在我眼前的男人,是许许多多短篇小说中会出现的英雄典范。他是虚构的小说英雄,但栩栩如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且凭着自身细心的努力,把自己调和至与真实合而为一的境界(这点他自己也知道)。举例来说,他体形高大,肩膀宽阔,脸部线条坚毅而棱角分明,纠葛的双眉下有着淡蓝色的眼眸,短发黝黑且浓密,如此英俊的容貌,可说是女性小说家心目中的最爱;我还可以断言,他的古铜色皮肤甚至是晒出来的。套用任何想得到的陈腔滥调,包括完美的晚礼服、与虎相搏的过人气度,用这些话来形容他都不为过。然而,最夸张的是他的神态。你只要想像他一边摆手,一边说:“哼,侍从!”心里就会有一股荒谬感油然而生——那种感觉会让人不太舒服,仿佛侍从会跳出来敬礼似的。若非散放着真诚的迷人风采,他那外表会是个道貌岸然的傲慢之徒,宛若他在表面之下,试图抑制那吹嘘自夸、精力十足、容易激动的自我特质。在轮廓分明的古铜色脸庞上,那双明亮眼眸打量着我(他大概28岁左右);因此我有一种感觉:在那坚毅顽固的面容下,他心里正在权衡斟酌,并因内心的强烈兴奋感而愕然颤抖。他用手杖致意,显然他决定摆出亲切的态度,并在笑容中露出一口好牙。

“晚安,巡官,”他说道。他的声音听起来一如所料,陈腔滥调倒是说得更多,表情则是一派不拘小节。“我一定得先提醒你,我以前待过警察局,还有一些令人不舒服的拘留所也待过。但从未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待在这种地方。”

我不去计较他摆出来的姿态。

“好啦,先生,假如你想要增广阅历的话,”我说道,“我们这里的拘留所倒是蛮不错的。请坐。抽烟吗?”

他再度坐回我的椅子,并接受了一支烟。他稍微倾身向前,双手叠放在手杖上,纠葛的眉毛下打量我的眼神是瞪视而专注,这使他几近成了斗鸡眼。但笑容再次开展,他等着我为他点燃一根火柴。

“我不禁在想,”我点燃火柴的时候,他以全然自信的口气继续说道,“你们那名警员是有点乱了分寸。我当然会跟他一道走的——你知道我喜欢冒险,而且我好奇想瞧瞧会发生什么事。”(这是一种虚张声势的奇怪癖好)“巡官,伦敦是个无聊的地方。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去过哪儿、干了啥事。”他迟疑了一下。“劳勃说是有关于‘失踪’的事情。”

“是的,是有那么一点关系。你是——”

“曼勒宁,”他说道。“葛莱格里·曼勒宁。”

“曼勒宁先生,你的地址是?”

“贝瑞街的爱德华大宅。”

“曼勒宁先生,你的职业是?”

“喔,就说是——职业军人吧。”

就算不去理会他轻蔑与充满魅力的率直态度,我还是觉得他这番回答酸味十足;但我仍是充耳不闻。他接着说道:

“咱们来把事情弄清楚吧,巡官。也许你可以给我一个答案,因为我真的如坠五里雾中。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中午我接到一个邀请——一个私人的邀约——今晚11点,邀请我到韦德博物馆一趟。”

“我明白了。那么,你认识杰佛瑞·韦德先生啰?”

“事实上,我和他素昧平生。不过我想,我会有机会好好认识他的,因为我正巧是他将来的女婿。蜜丽安·韦德小姐和我——”

“我明白。”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明白’?”他非常镇定地问道。

我的随口一答,让他的双眉皱成V字形。他直瞪着我的时候,目光狐疑且半斜着眼;但他还是克制下来,并露出笑容。

“抱歉,巡官。我承认我是有点不爽。我到了那儿后,发现那个鬼地方乌漆抹黑的,一片沉寂——但我不明白蜜丽安怎么会搞错日期。她今天下午打电话给我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出席,包括爱丁堡的伊林渥斯——一位亚洲学者——你可能听过他;他是个常在集会中演说的教会圣职人员……此外,由于我在东方见过一些微不足道的世面,所以蜜丽安认为——”他的情绪突然转变。“天啊,我跟你说这些干嘛?总之,这些问题与你何干?万一你一无所知——”

“为了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曼勒宁先生,我再请教你一个问题就好,”我缓和地说道。“你们聚集在博物馆的目的为何?”

“这个嘛,恐怕我没有办法告诉你。馆方发现了一些东西,是私密的东西。这么说吧,我们打算去盗墓……你相信有鬼吗,巡官?”

他的情绪转成为难困惑。在这样的变化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和善起来。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曼勒宁先生。不过我们有一位警官,今晚他相信有鬼存在;老实说,这就是你被请到这里来的原因。鬼会戴上假的络腮胡吗?”我看着他,突然觉得不太对劲。“这个特别的鬼魂当时正安安静静地躺着,然后在警官的视线下突然消失;他被移走了。不过,鬼是可以提出某种程度的控诉……”

我随口乱掰出这番道地的蠢话,试图借此隐藏我出丑闹笑话的实情,同时纳闷着曼勒宁为何低头,而且任随身体在椅子上稍微滑落。他慢慢地低下头来,仿佛在思考似的;椅子咯吱咯吱地往后退,而我看见他的脑袋瓜柔软地往旁边一摆。银头手杖从他手中脱落,先是掉在他的膝盖上,然后再坠落于地。香烟也随后掉落。我大声叫他。由于我的声音凄厉,所以我听到外面回廊有人跑了过来。

当我拉拧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的肩膀时,我才知道他早已颓然昏迷。

第二章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

我硬把笨重的曼勒宁拖到长凳上,将他摊平在上面,然后叫人送水来。他的脉搏虚弱,但仍有呼吸气息。我不禁怀疑起来,这家伙如此健壮刚猛,心脏居然这么差。急遽的敲门声之后,霍斯金巡佐走了进来,他凝视着曼勒宁,然后转移至帽子、手杖,以及地板上的香烟。他把香烟捡了起来。

“瞧!”霍斯金一边端详香烟,一边粗暴地说道。他对香烟的兴趣,比长凳上的男人来得浓厚。“那间博物馆一定有古怪!”

“是有古怪,”我说道。“我们已经插手介入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要过去那里打探。你留在这里陪他,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不管他说了什么,通通都记下来。我一提起你的朋友髯须客,他就昏倒了……现在这个时刻,有什么法子可以进得去博物馆?那里有守夜之类的人吧?”

“有的,长官。老普恩在那里。博物馆晚上也开放,但一周只开放三个晚上,时间是7点至10点;这是老先生的奇想,您知道的,长官。在那三小时之内,普恩担任的是管理员,之后就变成夜间看守人了。不过,您从前门是别想引起他的注意。如果要让他听见您的敲门声,您得从后面——帕默围场那个方向绕过去。”

我记得,帕默围场是一条通往圣詹姆斯街的小巷,其巷尾与克里夫兰街平行。霍斯金承认没想到可以把普恩叫出来,因为他没把如此惹人注意的轻率行为,与韦德博物馆这般有社会地位的机构联想在一块。然而,当我将手电筒放入口袋,走到外头去发动车子时,我心里面想到的是:这下子是可以用几分认真态度,来处理髯须客的失踪难题了。

依常理来说,一个昏迷不醒的人,要突然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方法只有一个。此方法很难称得上是光彩有格调,甚至会非常滑稽可笑;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犯罪必须是有格调的呢?瞧,即使之前我认为这是一个疯子恶搞的事件,但现在我已经把它当做一桩犯罪行为来看待。11年前我进入警界时,我接到的第一个指示是把幽默感丢掉;并对任何来自南郡(County Down)的人,要能随时随地表现出最佳状态。

我沿着干草市场行驶,来到了行人绝迹的帕尔摩街。在晚上这个时候,伦敦是找不到一个像圣詹姆斯街尾端这般孤寂的地方。月光皎沽,宫殿门上的镀金钟指着12点5分。朝克里夫兰街西边开去,周遭阴沉且鬼影幢幢。我没有照霍斯金的建议绕到后头,反而把车直接停在博物馆前面,下了车,用手电筒在人行道上摸黑前进。在路边石的边缘附近,我搞清楚了霍斯金和他碎裂的灯遗漏掉什么东西:人行道上有个圆洞,上面有个铁盖松弛地覆盖着。

换言之,那个失踪的疯子,一定是被拉入地下煤库而迅速消失的。

诸位先生,别笑我。身处渺无人迹的阴暗广场中央,看着博物馆的青铜门闪烁着阴森光芒,这般令人反感的情景你们可没亲眼见到。髯须客像是精灵回到酒瓶似的滑入地下煤库。我把手电筒照向博物馆。这是一栋正面有80呎高、并且面街而立的大型建筑物,房子本身有两层楼,建材是精炼优美的石块。一楼窗户是由石头砌出,二楼窗户为法国式样的铁格子窗。六级宽阔但低矮的阶梯通往正门;门上方有篷盖,以两座石墩撑起,在我的灯光照耀下,篷盖下青铜门上的一团阿拉伯文闪闪发亮。这么一栋奇异怪诞的房子被塞人伦敦街市之中,这般景象连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也没出现过。约莫6呎高的围墙在房子两侧伸展。右墙上方有个东西,我想那应该是树梢;它很可能只是伦敦常见的悬铃木,但在想像力的作祟下,轻而易举地为它添加了异国风味。

我回到小煤库,抬起铁盖,用手电筒往下照。煤块滑道已经收走了。在死寂的夏日里,下面的煤块所剩不多,而且是非常非常地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做了应该做的事。我身体往下探——双手像做单杆运动似的攀在洞口边缘,因此我可以将铁盖几乎拉回原位盖好,免得哪个暴躁的陆军上校稍后在回家途中一脚踩空摔了下去——然后我就松手了。

下面有一些盒子和货箱。我悬空吊着时,双脚几乎可触碰到它们。显然它们是被随意塞入此储煤地窖中,不过它们也形成一种平台,毫无疑问是某个站在上面的人,把髯须客拉下来的。此外,储煤地窖的门是朝内开的,铁扣上面挂着一具已打开的笨重挂锁,钥匙还插在里头。这时我踢到一口箱子,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隆隆噪音,我跌跌撞撞地走入地窖中最大的区域。

这地方潮湿、暖和,而且不通风。我手电筒的光线在石灰白墙上游走;地上堆满了更多的货箱,而且几乎布满了刮屑和细长刨屑。往遥远的尽头走去,那儿有一具废弃的火炉,上头有包着石棉的导管延伸出来:我可以断定,这整个地窖约莫有1OO呎长。就在火炉的上方,有三面活板窗高高固定于后墙上。火炉的左边是—个大型煤块储藏室,它是一种由木制墙高高围起的栅栏所形成的空间,其门正对着地窖前门,里头仍存放着堆积如小山的煤块。我四处张望髯须客的身影,希望能寻得上帝所明白之事;我甚至还到那储藏室里面巡视,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然而,我的不安感渐增。就算不是他本人,也一定有某个东西存在于此处。我单手举高,以免头撞上火炉导管。我发现有个悬挂的电灯泡,而且灯泡还是温热的。某处传来脚步拖曳的声音,因此我可以断定我听到有人在走动。

向右方走去,那儿有一段混凝土阶梯。从阶梯的方向延伸出去,就是地窖所占据的空间。阶梯盖得像是一座纪念碑,犹如一道宽大的隔墙,将这一边狭窄区域与另一侧较大的储藏室区域切分开来。而阶梯的方向,恰与我进来的方向相反。我登上阶梯,关上手电筒,但随时戒备准备亮灯。阶梯顶端有个钢制的防火门,但上了漆之后反而像是木头门,上面还装了一具压缩空气阀,以避免门会砰地一声关上。我小心地转开球形把手,机关阀发出像是咻咻的噪音;这个意外响起的声音,让我半途僵在门缝中。

在黑暗之中,我的前方看起来像是个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大厅。而大厅中央,有个人正在手舞足蹈。

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邪恶踢踏舞的咔嚓声与翻筋斗声,空荡荡地引起共鸣回响。朝着博物馆的正面望过去,整个大厅有绝大部分都在我的左侧;我还可以看到白色大理石楼梯的回栏。头顶上方有电灯的微光闪烁,灯是静止不动的,但它却让白色大理石地板显得鬼影幢幢,其投射而出的条纹回旋灯光绕着某个东西打转——那是一口矩形货箱,约莫7呎长3呎高,崭新的钉头闪闪发亮。有个矮小的人影绕着它跳跃、踢踏、叩敲,并在那阴暗处嬉戏雀跃不已。更怪异的是,小矮子穿着合身的蓝色制服,以及管理员才有的黄铜纽扣;他摇头时,精巧蓝帽上的漆皮帽舌也发出亮光。他跳完最后的曳足舞步,狂欢的激情止于透不过气的喘息声中。他蹋着箱子,天花板下是一团轰隆回声大作。他开口说了话,但声音听起来却像是在窃窃私语。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他非常轻柔地说道。“哈,哈,哈!精灵,我召唤你!精灵!”(译注:哈伦·拉希德是《天方夜谭》一书里的哈里发,亦即回教国的国王。)

我现在说给各位听的故事,都是在冷静清醒情况下的所见所闻,但这些叙述却令人难以置信。就像是卡通电影里面的无生命角色,在天黑以后突然活了过来似的;我一直以为,博物馆的管理员是世上最没有活力的人了。但他那带着鼻音的语调是真实的。发出几个喘着气的轻笑声后,他呆滞地重整制服,从口袋里取出扁酒瓶,摇晃了一下,然后仰头便喝。

我转亮我的手电筒。

光束横越大厅,停在他通红起皱像火鸡般的颈子上。光线的照射,使得他上下移动的喉结清晰可见。他凝视我的时候,手臂兀自下垂晃动。他眯着眼睛,神情似乎是惊讶而非惊慌。

“那是——”他说道,语调变了另一个样,“是谁在那里?”

“我是警察。请你过来。”

正常的神智再度归位。他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表情变得暴躁和轻蔑:他退缩瞪视,但举止依然毫不惊慌。甚至他方才的愉悦之情仍隐然可见。他拎起提灯,一面曳步前进,一面低声嘀咕,脖子还左右摆动不已。我看见一张骨瘦如柴的脸庞,脸上满是皱纹,红色面疤甚至蔓延到高高的鼻尖上;他的面容严峻,眼镜垂落于鼻粱上,他歪着头仰望我,瞪着我的眼睛周遭则绷出皱纹来。此刻,他正在生自己闷气。

“哦,你是,是什么来着?”他以迂回的讽刺方式询同。然后开始摇头晃脑,仿佛暖昧的猜疑已获得证实,接着就清起嗓子来。“请教一下,这是在开什么玩笑,你这是非法入侵吧?你是打哪儿来的?开什么玩笑嘛!”

“省省吧,”我说道。“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他追问道,仿佛是我改变了话题似的。“这里?没事啊。除非那些不宜刊印在目录上的木乃伊,从它们可憎的棺材里逃出来了——不过,我可没看到它们。为什么问?没事啊。”

“你叫做普恩,是不是?好吧。你想要被安上绑架罪名吗?不想的话,就告诉我那个一小时以前在这里戴着框边眼镜的高个儿老头怎么了?”我正要提起假络腮胡之时,突然感到一股恶心。“你把他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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