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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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新野食毕油脂丰富的牛排,发生感慨:「真美味。若是在肚子饿的时候享用,一定很高兴吧。」怪异组合的法则也运用在这里,搭配牛排的不知为何竟是小黄瓜。我趁吃牛排的空档一点一点啃掉。

「褔井先生,你最好赶快解决小黄瓜……」H编辑建议,「不然,绿棒子会变成两根。」「说的也是。」阿褔望着巨大芦笋与巨大小黄瓜,下定决心般向小黄瓜伸手。一面喀滋喀滋啃着,一面看着芦笋,喃喃低语:「这么大的芦笋,是怎么种出来的啊?」我们就这么聊着,菜单总算接近尾声。店员来询问吃不吃得下炸虾。若是吃不下,便让我们打包带走。

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再怎样都要全部吃掉,我豁出去说「我要吃」,游民新野也跟进。阿福一脸委屈,微微举手出声:「那我也吃……」27 炸虾28 饭团

29 哈密瓜

30 煎茶

这炸虾又巨大到令人不禁好奇虾子是怎么养大的,头尾都突出盘子了。阿褔咬一口就叹气。

「连边缘也是满满的虾肉……」

我沾沾特制酱汁,一鼓作气吃掉。好吃,不过好难受,连坐着都难受。我虽然不是游民新野,但也想在饿肚子的时候吃。而那位游民新野,则借着吃掉炸虾乘胜追击,将绿棒子芦笋塞进嘴里。

正当我们以为即将攻克所有菜式之际,巨大饭团出现在眼前。好大,大得未免太离谱。这家店究竟在想甚么?真的就像老板娘预告的,足足有一张脸那么大。所有人都放弃进食,看得目瞪口呆。

「这到底是怎么做的?」

「手工的吧。」

「莫非是借用镜饼【注:日本过新年时,用以祭祀神明的一种米饭做的糕饼(或说是一种麻糬)。一般而言,是大小两个圆盘状的饼相迭而成。】的作法?」大伙完全化身为解说员。在吃哈密瓜、喝煎茶时,也紧盯着那巨大无比的饭团。

「我实在不晓得今天到底是幸还是不幸。」阿褔有感而发。喝着煎茶的他,面前还留着绿棒子与卤甜薯。

以理科下酒 《银座百点》二○○○年十一月号

喝酒时的话题相当难选。谈工作会让场面太沉重,聊兴趣嘛,又不可能在场所有人都对同一件事着迷。职棒话题更是禁忌,因为不晓得对方支持哪一个球团,就算知道了,万一不巧是自己讨厌的球团,难免冷场。

扯上天气尽管无伤大雅,但多半是「好热噢」、「是啊」几句结束,无法期待话题延续,于是转而说起食物或时尚服饰,但若没有特殊的梗,要炒热气氛也不易,顶多只能当谈话的引言。

最近我常端出来聊的,是理科相关话题。理科出身的我原本就对此较拿手,但不曾想到在喝酒时提起。我总以为,世上怕数理的人比喜欢的人多,搬出这种话题只会惹人厌。

其实不尽然,这是我最近的心得。

好比前几天,我和某出版社的人吃饭时,对方的董事提起夏天忘记把啤酒放进冰箱,想喝却没得喝之类的事情。他的对策是将啤酒倒进盛装冰块的玻璃杯里,趁冰块还没溶化赶紧喝掉。

「遇到这种情形,有个好办法。」我说。「把罐装啤酒直接埋进冷冻库的冰块,转动几十秒,很快就会冰透。我试过好几次,十分有效。假如想快些,可以在冰里加盐。」大伙都露出一副「满有道理」的表情。看样子,是单纯认为接触冰冷的东西,自然会变凉。

于是,董事又开口:

「对了,大家小时候都做过棒冰吧,那也是在冰里加盐。之前我都不知道盐具有吸热的特性。」听到此处,我有点吃惊。

「盐没有这种特性。任何能很快溶于水的物质都可以,不一定要盐,砂糖也没关系。」这回换董事惊讶了。「咦,砂糖也行吗?」「没错,只要能让凝固点降低的都可以。」

「凝固点降低?」

「若有东西溶解于液体,则需要更低的温度才能让液体变成固体。具体来说,水原本是在零度时结冰,但盐水或糖水结冰的温度会比零度还低。」「哦,原来如此。可是,这样要怎么解释加盐会让冰的温度下降?」董事歪着头感到不解。

「水是在零度结冰,不过并非一到零度马上结冰,而是要再冷一点,才会结成零度的冰。这您晓得吗?」「嗯。」「所以,最重要的是在此一临界状态下的水。假设用冰来冰罐装啤酒,接触罐子的冰温度会上升,不久便由零度的冰变成水。此时加盐进去,水就变成盐水。这些盐水的温度又会因旁边尚未溶化的冰而降低。只不过,盐水的凝固点较纯水低,即使降到零度以下也不会结冰,持续以液体的状态存在。」我试着慢慢讲解,出乎意料地,在场众人异口同声表示:

「我今天才知道。」

「嗯,学校的老师都没教。」

是的,重要的事学校老师都不会教。我认为,原因在于「老师本身并未真正理解」。

最近,我经常像这样,在喝酒时谈起传真的原理、钟表的石英是甚么物质之类的话题,且颇受欢迎。起初还以为大伙只是附和我这个喜欢理科的人,但似乎并不尽然,因为甚至有听众点播:「上次你提到石英,能不能再讲一次?」无论是传真或石英,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每个人都用得理所当然,但明白其中原理的极少。许多人经过提醒,才想起「对喔,我都不知道」,而一旦发觉,便不禁心生好奇。

不仅是物理、化学,我还会准备生物的话题,诸如「鲨鱼和魟鱼为甚么没有鱼鳞」、「为甚么海里没有青蛙」等,更是我的拿手好戏。

我认识的女性中,也有人表示:「我一直以为自己偏好文科,但既然会对科学的话题如此感兴趣,说不定是理科的料呢。」她当然是开玩笑的,不过我相信她乐谈理科的话题是事实。如今孩子们对理科不感兴趣成为问题,我不禁思忖,让孩子们讨厌理科的,不就是学校吗?

喝酒时选择话题的重点,是找出一般人认为「我知道有这样的事情或东西,却从未认真思索过」的主题,愈贴近生活愈好。

只不过,有一点得注意,就是说话的时间绝对不能太长。我总是先下一句前言:

「那么,我来解释传真的原理。只要三分钟,三分钟之后,你就能完全弄懂。」重要的不是让对方真的懂,而是让他相信自己懂了。

在书上盖书店章──出自防止犯罪的观点 《文艺春秋》二○○一年六月号Bookoff 所代表的大型旧书店出现已久。店中经营的商品,应称之为「新旧书」而非旧书。因为新刊图书推出不到一个月,就出现在架上,价格又相对便宜,难怪消费者会大步靠拢。

关于著作二度贩卖一事,身为作者,我难以苟同。关于这方面,日后我也希望能找机会深入讨论,但现下我想谈的并非此事。

实际上,由于大型旧书店的出现,某种犯罪逐渐增加。正确地讲,是据传正在增加。这种犯罪便是「偷窃」,想必读者很快就能了解其中的架构。犯人从新刊书店窃取书籍,再带到 Bookoff 等店换钱。新刊书店与 Bookoff 比邻而居时,偷窃犯只要带着大包包移动几公尺,现金便轻松入袋。

为预防偷窃而寻求 Bookoff 等店的协助是没有意义的。收购的一方不需考虑书籍是透过何种管道取得,他们重视的是书籍状况良好与否。偷窃犯带来的书籍想必轻易就符合此一条件。以结果而言,偷窃犯与 Bookoff 是利害关系一致的共同体,但在这件事上,Bookoff 无可非议。

因 Bookoff 产生的犯罪,除偷窃外还有不当退书。所谓的退书,自然是退还书店卖不出去的书。退书后,书店可取回书款。新书中都会夹着售货单、补充订货单,当客人在柜台结账时,店员会将这些单据抽下。换句话说,卖不出去的书里,一定夹有这些单据。

假设有一个缺德的书店老板,带着几张已售出的书本单据,到 Bookoff 买齐与单据一致的书,再将单据夹入各相应的书里,厚颜无耻地将书退还。最后,书款与他在 Bookoff 购书的费用之间的差额,便是他的赚头。

是否真有其事,我们无从确认。但是,对于可能发生的状况,我们真能置之不理吗?于是,我构思了一个解决办法,想在此提出。

一般书籍上会明确标示作者名与出版社名,目的是标明「是谁写的」与「是谁制作的」,这样才是一本完整的书,亦是所有人长久以来的认知。我认为,应该加上「是谁卖的」,换句话说,就是附上书店名。不过,不能采用印刷的方式。如同先前所提,卖不出去的书必须是可退的,因此在书卖出前,不能加上书店名。那么,在书上加入书店名的合适时间点只有一个──柜台结账之际,在书的显眼处盖上书店章如何?印章愈大愈好,有特殊风格的更佳。

盖书店章有甚么效果?列举如下:

?优点① 防范偷窃

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必定盖有书店章,这样的情况对想偷书卖给 Bookoff 的人非常不便。他们的书自然没有盖书店章,若带到 Bookoff,等于向世人宣告「我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得到这本书的」。即使买方故意视而不见,但势必会造成卖方的压力。另外还有一个效用,便是当场逮到偷窃犯时,「在别家店买的」类似借口便不成立了。

?优点② 防范不当退书

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上必定盖有书店章,这就意味着迟早有一天,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籍都会盖有书店章。那么,上述缺德书店老板的恶行显然就无法得逞。

?优点③ 区别旧书店与新书店

对消费者而言,Bookoff 之类的旧书店与新书店的差别在哪里?顶多就是新书出现的时间略有不同罢了。这么一来,新书店的存在价值几乎等于零。我认为,应该要让新书店的特征更加明确。这个特征是甚么?不用说,当然就是贩卖「新书」。然而,现下大家认为 Bookoff 也卖新书,问题便出在此。Bookoff 卖的始终都是旧书,为凸显这一点,就必须要有书店章。如前所述,只要将盖书店章制度化,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都会盖有书店章。换句话说,没有盖书店章的、干干净净的书,唯有在新书店才找得到。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差别。

?优点④ 促使新书店自尊自重

在书籍中盖上自家店的印章,当然必须自重,并负起相对的责任。我相信,这必定会连带促进书店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同时亦有宣传效果。在这一方面,Bookoff 也担任重要的角色。

以上说明了几个主要的优点,但也有问题需要克服,紧接着就提出讨论:

?可预见的问题① 因脚步不一而造成的混乱

书店章的实施必须全国上下同时进行,且必须义务化。制度若不统一,便谈不上任何好处。难免会有客人不愿意书本被弄脏、排斥盖章,但不能允许例外。凡透过正规管道买的书,一律要盖章,这是此一办法的命脉所在。基于同样的理由,也不能有店家不愿意盖章。

?可预见的问题② 作者与设计师的反弹

听说要加条形码时,最主要的反对意见来自设计师。若要盖书店章,也许他们会有所反弹。但是,必须让他们明了,这是拯救整个业界的办法。

?可预见的问题③ 书店的负担增加

这恐怕是最大的问题。若是大型书店,一天要卖好几千本书,而这些书每一本都要盖印章,势必得花不少工夫。但我想,人事成本应不至于大幅增加,视情况只须取消为书装封套的习惯即可。和装封套比起来,盖个章简单许多。

盖书店章这个办法,对防范犯罪是否具划时代的效果?我看好能有一定程度的效果,但并不是绝对的。窃贼迟早会想出在赃书上盖假印的对策,不过,伪造印章的犯罪性质远比偷窃重大,不像过去那么容易实行。不当退书也是,想必很难完全消失,毕竟眼下就有书店若无其事地将盖了漫画出租店店章的书拿来退。可是,这必然会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遏阻力量。

四月时,我有机会与书店人员碰面,便当场提出上述想法。对方首先表示成本会增加,但这是习惯问题。我曾在生产线工作,负责在只停留数秒的零件上加工,而追加作业内容根本是家常便饭。即使起初认为不可行,也会渐渐习惯。

当时,有人提出能否利用条形码的意见,亦有人谈及或许能在书里装设防盗产品。我的看法是「防范犯罪严禁使用高科技」。利用高科技是为追求效率,相反地,被破解时也是很有效率的。要防范犯罪,低科技是最好的办法。老老实实一个个盖上的店章,是无法有效去除的。

尽管是以防范犯罪的观点想出书店章这个办法,但我认为上述的优点④亦不可小觑。一旦加盖书店章成为常规,岂不极可能成为读者的另一项新乐趣?例如,在店名外加上日期,便能纪录购买的时间。这样的书排列在 Bookoff 会如何?拿起书的人,大概会浮现对前任所有者的想象吧。既然书将由一个人手中转至另一个人之手,能多留下一点纪录自然更好。

以上是我研拟的办法,无论是从防范犯罪的观点,或是为了今后出版界、书店业者着想,希望各方人士务必对书店章办法的实施加以检讨。

这是一场愉快的游戏,谢谢大家! 《ALL读物》二○○六年三月号我从小就喜欢模仿,特别是瞧见有趣的事物时,总会试想自己是否也办得到。受《铁人28号》和《原子小金刚》的影响而画漫画,应该是我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吧。画画虽有趣,但我不擅长在对话框里写字。

小五时,因着亲戚大哥的感化,弹起吉他,也作词作曲。只不过事后一听,发现每首歌曲都是现成歌曲的翻版,让我失望极了。

国中时代则迷上插画,尤其喜欢描绘女性。期中考和期末考若很快举双手投降,我就把考卷翻至背面涂鸦打发时间。有一次被老师发现,还佩服地说「画得真好」。我曾认真考虑要当插画家,而去找美术老师商量。

开始读小说是上高中后的事。在那之前,我最怕看到一堆字,国文成绩也很悲惨。我两个姊姊都是爱书人,但我一点都不想碰书。

所以,当时我怎么会想看乱步奖得奖作品《阿基米得借刀杀人》,至今仍是个谜。但是,那确实称得上一次幸福的邂逅。由于这本书,我栽进推理小说的世界,特别是松元清张先生的作品,几乎本本读遍。

喜欢模仿的我,不久后就思索着:我写不写得出推理小说?

高一那年冬天起,我花了半年,写出一部长约三百张稿纸的小说。不可思议的是,记忆中我并没有写得很辛苦。学校的社团活动(我参加田径社)结束后,回到家就一点一点地认真写,不知不觉便完成。当时的感想是:原来只要有心,自己也能写小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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