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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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无奈地举起手:“你们先别吵了,听一听我的版本怎么样?”
二男双双转头看她,她叹了口气,道:“你们也知道,我把以前的事都忘记了,所以我对自己身世的了解,除了曹大哥告诉我的,就全都来自于钱老大夫、王掌柜、马大婶他们的叙述。据他们所说,我父亲姓姜名锋,大约三十多岁,学问挺好,为人很有气度,身体也很健壮,有可能学过点武艺,因为他身手敏捷,力气又大,人又热必,因此挺受流民们尊敬的。他虽然跟着流民们一起逃荒,但家境挺富有,坐得起马车,穿得起绸缎,我母亲还能涂脂抹粉,头上戴着精致的首饰,吃饭也挺挑剔的,隔些日子还会炖点养颜的补品吃吃。流民的妇人们都觉得她高傲不好亲近,不过举手投足都透着大家风范。”
曹玦明低声道:“楚王妃亲手调教出来的,自然不比寻常大家闺秀差。只是侍女便是侍女…”
林德抬眼看他:“你又跟大表妹胡说了,二表叔何等样人?怎会娶区区一个侍女为妻?若是为妾倒还可能,她也不可能是表妹的生母。那时姜氏族人上京给楚王妃请安,多是红绡姑娘出面招呼,她若嫁人有孕,绝不可能瞒过姜氏族人的眼光!”
曹玦明冷笑:“姜锋离京时就带着魏红绡,一路同行,同居同食,若说他们不是夫妻,你信么?!我不知道魏红绡是妻是妾,但姜锋弃官时也有二十多岁了,兴许早就有了家室,也未可知。你们远在河阳,又能知道什么?!”
青云有些头疼地止住他们:“别吵了,听我说完!如果我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那有可能只是养女,也许我真是伯父家的女儿也未可知,但前提是我们得弄清楚,父亲认我为女,有多少年了?如果是在火灾之前,那我就绝不可能是那个失了踪的女孩儿!你们对此有什么可说的吗?!”
曹玦明与林德面面相觑,齐齐沉默下来。
第六十九章回家
青云见他们都闭了嘴不再吵闹,神情略缓和了些,回想了一下二人方才所言,在心中略作梳理,便开口问林德:“林公子,那个曾在西北遇见我父亲的姜氏族人,既然曾在当地打听我父亲的事,想必也知道他在那里住了几年吧?可知道他家里都有些什么人?”
林德想了想,迟疑地摇摇头:“那位叔父确实打听过,但只知道二表叔是两年前带着妻子从外地迁来,那时是否带着儿女,就不知道了…”
青云略皱了皱眉,只觉得奇怪:“这怎么可能呢?我父亲在当地住了这么久,当地人既然知道他的妻子,怎会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女?”
“确实如此。”林德顿了顿,“兴许…他初到当地时,身边并无儿女,是后来巧合遇上了大表妹你这个侄女儿,才收养下来的?”
青云觉得更奇怪了。姜锋既然有家眷,为什么别人只见过他的妻子,却没留意到女儿呢?姜青姐今年十一岁,倒回头去算,那时候至少也有六七岁了,可不是能抱在怀里掩人耳目的年纪。难道说…她真是他到了西北后才收养的吗?可若照林德所言,她是姜钧之女,从火场逃离后,居然没有向族人亲戚求助,反而到了千里之外的西北,那也太荒唐了!
曹玦明忽然插话道:“关于这一点,我倒是知道些内情。”
青云与林德齐齐转头看他,后者皱眉头,神色间似有不信,青云却觉得他应该是真知道些什么,便催他:“是什么内情?”
原来曹玦明到西北寻找姜锋时,因为当地人逃荒逃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百人,他是费了不少功夫,才找到衙门里的人打听到。姜锋带着妻子迁居当地,平日里可说是深居简出,很少与人打交道,周围的人只知道他是个拥有几十亩田地的富家翁,但十分小气,因为他一个下人也不用。他妻子打扮富贵。吃穿也讲究,性情有些高傲,极少出门,也不屑跟邻里来往,曾被邻里的妇人说过闲话。说她成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却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
青云听得一惊,心想自己那时候都那么大了。怎的姜锋的邻居都当她不存在?莫非她当时还没到姜锋家?
曹玦明又接着说:“姜锋后来忽然带着妻子离开了当地,跑到百里外的一个县城,不久又跟着流民南下逃荒。流民们用不着路引,想走去哪儿就走去哪儿,但随时都有可能被地方官府驱逐,又或是身不由己,因此姜锋又以十斤白面的代价贿赂官衙的文书,给家人办了路引与户籍文书。”
青云忙问:“可是我身上带着的那个?”
“正是。”曹玦明道。“那个小县城原不是你们三人户籍所在之地,文书不过是收买了衙门的人才办成的。不过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在那之前。姜锋并未告诉别人他还有个女儿!”
青云瞪他:“这种事你以前可没跟我讲过!”
曹玦明低头:“我原以为他妻子直到那时才生了个女儿,却不知你已经有这么大了,见到你时。也曾觉得诧异,但王掌柜与钱老大夫都说你是姜锋之女,我便以为他只是迟迟不曾为你登记户籍而已…”他手指微微颤动,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若青云并非姜锋与魏红绡亲生,那就意味着…她并非他仇人之女!
青云不知他心中所思,只是默然:“难道说…我真是他那时候才收养的?”又问林德:“我真的很象姜家女儿吗?会不会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姜家大伯的那个女儿…身上有没有什么特征?”
林德摇摇头:“兴许有,但我不清楚。”他微笑着安抚青云:“这样也不坏呀?你是姜家之女,又是嫡出,父亲乃是姜家旁支的嫡系长子,母亲也是书香人家的女儿,身份足够体面了。岂不比给二表叔做个出身不明的女儿强?你母亲出身也比侍女高多了。”
青云听得刺耳,不由得撇撇嘴:“你怎么知道她一定是侍女?”她说的是姜锋之妻,“说她是魏红绡的,就只有曹大哥一人!”她瞥了曹玦明一眼。
曹玦明脸上有种轻松之色:“她头上戴着的银凤簪许多人都见过,若非魏红绡,怎会有那根簪子?”他神情淡淡的,眉目间似乎郁结尽消,但又有几分忧心,十分郑重地对青云说:“青姐儿,她不是你母亲,乃是一件大好事!从前我误以为你是她亲女,有件事一直不敢跟你提,今日总算可以说出口了。当日你父母会在雨夜外出,双双遇险而亡,其实就跟魏红绡有关!那时你一家随流民南下,日子渐渐难过起来,她抱怨了很多次,跟姜锋也吵了几架,终于忍受不住,竟带着所有财物行李驾驶马车独自出走!当时你正病着,姜锋只好将你交给钱老大夫照料,便只身追上去,恰逢暴雨倾盆,才有后来之祸。可以说,姜锋不幸身死,你成为无依无靠的孤女,都是因为魏红绡之故!”
青云听得目瞪口呆,又抱怨:“为什么你以前不告诉我?!”
“那时候怎敢告诉你?”曹玦明苦笑,“就连钱老大夫与王掌柜他们,也都觉得你被生母抛下,生父又被生母连累而死,实在是太过苦命了,大家都不忍心告诉你实情。横竖你已前事尽忘,知不知道又有什么要紧呢?”
青云有些头痛地揉了揉额角,如果魏红绡不是她亲娘,那么在受苦时会丢下她离开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倒是姜锋十分无辜。青云心中默念,若不是姜锋收养,姜青姐恐怕早就死了吧?他不但收留了她,还欢欢喜喜地向人介绍她是他的女儿,真是个好人。
她沉默片刻,便道:“你们要去父亲坟上的话,记得把我带去。我还从没给他上过香呢!”
林德微笑着说:“那是自然。”又看了曹玦明一眼:“妹妹不如随我们一同回去吧,你放心,有姜七叔护着,旁人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再说吧,我在清河也过得挺好的。”青云有些兴趣缺缺。“而且,万一我并不是姜家骨肉,只是脸长得有些象,也不好去攀附他家。”
曹玦明也点头道:“正是,姜家四房正要寻人替女儿跳火坑,无论你是否姜家骨肉。他们也不过是需要一个人选罢了,实在没必要去受这个罪。”
林德对他怒目而视:“姜家四房算什么?!有姜七叔在,谁敢委屈大表妹?!”
曹玦明冷笑:“姜七爷若当真有这本事,姜钧一家的后事又怎会草草了结?你那位姑祖母又怎会多年来只能屈居庵堂?!”他转向青云:“妹妹别听他的花言巧语,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回去受别人的气!即使是他,在姜七爷跟前也不过是半个亲戚、半个奴仆,他还有脸面说会护着你呢!”
“你…”林德对他怒目而视。明明是瘦弱苍白的脸庞,竟红得发紫,眼看着就要发作。青云只得出声阻止他们:“都别吵了!现在我的身世还说不清楚呢,等什么时候有了明确的说法,再考虑这个问题也不迟!二位都是读书人,别做斯文扫地的事!”
曹林二人只得住了嘴,相互间都拿眼去瞪对方,几乎可以让人看见彼此间雷电交鸣、火花四溅。青云没办法。只好站起身:“时候不早了,都散了吧。林公子,你出来很久了。姜七爷可能在找你。”
林德收回瞪向曹玦明的愤怒目光,亲切地对青云道:“大表妹,你唤我一声林表哥就好了。不必如此客气。你已累了吧?我先告辞,等闲了再来寻你。你若有事找我,只管往府衙去。”然后又瞪了曹玦明一眼,便离开了。他还要回去向姜七爷禀报事情经过,有些事,姜七爷比他更有份量。
曹玦明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冷笑一声:“他也只能依附他人而居,说什么大话呢?!妹妹别信他。”
青云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曹大哥,你刚才说了那么多,还没告诉我,当初为何要对我撒谎呢!”
曹玦明脸色一白,想了想,沉声道:“不瞒妹妹,我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父亲在京城任太医,大约七年多前,他忽然暴亡。母亲与我进京奔丧,发觉他的死因成谜,在他死前,曾有一神秘女子前来拜访,此女头上戴有一根银凤簪。”
青云恍然:“就是我娘…就是魏红绡带的那一根?”
曹玦明点点头:“这簪本是一对的,一根是魏红绡所有,另一根则是张碧罗的,二女皆是楚王妃近身侍女,簪也是王妃所赐。我得了这条线索后,千方百计寻找二女消息,最终好不容易找到了张碧罗,才发现她已经成了疯子…我能依靠的线索,就只剩下魏红绡了。”
青云明白了:“你听说她跟着我父亲离开了,所以一路找我父亲,得知他们的死讯后,又不肯相信,所以才找上我?”见曹玦明点头,她又忍不住问:“你找我有什么用?那么多年以前发生的事,我当时还是个小娃娃呢,哪儿知道呀?”
“你也许不知道,但也有可能会听父母提过…”曹玦明满怀愧疚地看着她,“我本不知道你并非魏红绡亲生,便存有侥幸之心,希望有朝一日能唤醒你的记忆,从中查到有用的线索。”他低下头:“我并非有意瞒你,只是…若你我是生死大仇,你又怎会相信我,把实情告诉我呢?”
青云看着他,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虽然他一直都在骗她,但站在他的立场上来说,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追查父亲的死因,而她只不过是他仇人之女,他没有伤害她、折磨她,反而处处照拂周到,已经十分厚道了。
她又不由得想起了那个补药:“你这些天给我吃的是什么?”
“真是补药。”曹玦明苦笑,“但跟一般的补药不同,它能把你身体的底子打好,过些时候,我打算找个理由医治你的失忆之症,若你底子太差,到时候可是…”他顿了顿,“要吃苦头的。”
青云皱皱眉,心下有些不喜。也许对曹玦明而言,她不过是仇人之女,但对她而言,他却是亲切而可以信任的朋友。他居然打算对她进行秘密治疗?哪怕她会为此受苦?!
罢了,本来就是立场相对的人,难过一下就算了,没必要纠结。
青云站起身,背对着曹玦明道:“不管怎么说,这几个月多谢你照应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实情,将来如果我真能记起从前的事,又知道你父亲死因的话,一定会告诉你的。你不用再以我表哥的名义照顾我,那会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姜锋虽然有可能只是我的养父,但魏红绡是他妻子,便是我养母。如果她真的跟你父亲之死有关,我也没脸面再接受你的好意了。”
她开门走了出去。曹玦明有些怔然,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心里有种怅然若失之感。
次日清晨,青云顶着一双熊猫眼,早早就到府衙门前等候了。乔致和答应会在今天释放刘谢,她心里是说不出的高兴。果然,到最后她能依靠的,还是这位干爹么?
乔致和果然守信,他宣布了官差调查之后的结果,刘谢并无违法之举,反而是个忠于职守的好主簿,当堂便释放了。不但他,连清河县令周康,也都被证明了清白,可以离开大牢,返回清河县城。不过,由于他妻子儿子都有涉案,因此在圣旨下来之前,他还不能官复原职。
刘谢与周康走出淮城府衙的时候,都有恍然隔世之感。两人在牢里待得久了,形容都有些狼狈,下了堂前台阶,彼此对望一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只是笑了几声,周康便流下了眼泪。来迎接他的,只有女儿周楠与忠仆丘大,妻子和儿子都已被乔致和拿下了,家中仆人更是不知所踪。想想他这十来年的日子,真是白过了。
刘谢的心情却比他激动多了,他拉着干女儿青云的手,又是哭又是笑的,连声道:“咱们回家去吧?”
青云笑着点头:“咱们回家去!”
第七十章新芽
青云跪在一个足有丈余高的土堆面前,正正经经地磕了三个头,奉上三炷香。
这里是姜锋与他妻子埋骨之所,正处于一处高大的山坡底下。当日夜间暴雨,这处土坡在雨水冲刷下发生了坍塌,有一小半山坡的土都倾泄下来,将他们所在的马车整个掩埋在底下。因土堆高达丈余,被人发现时又已经是第二天白天了,救人已经来不及,要挖开土坡又极费人力,还不知山坡是否会再坍塌,因此流民们便索性将这里的泥土稍稍归拢成一堆,权作姜锋夫妇的坟墓,不至于跟山坡混为一体,让人无法辨认,也就离开了。
今日姜七爷与林德带着青云前来,随行的还有许多仆人与雇来的壮劳力,等三人祭奠过后,便请几个从淮城请来的和尚念经超度亡魂一番,然后就让众劳力开挖了。
青云自己不想回姜家去,是因为自身身世未明,姜氏一族中又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亲人,她还是穿越来的,更乐意抱紧干爹的大腿。但姜锋却正经是姜家子弟,虽然不知道他为何会背离族人期望,弃官出走,又多年不与家人联系,连亲人去世都顾不上回去奔丧,但他的血肉至亲都葬在河阳,想必他也希望能在死后与他们团聚。青云自认为没有立场去阻止这件事,一直以来都采取十分合作的态度。
此时已是初春时节,虽然泥土不比冬天时硬冷,但要挖开也十分费功夫,众劳力们即使人多势众,也花了大半日,方才将土堆的高度稍稍降低了三四尺。青云穿着棉袄,本来还算暖和的,但站得久了,又被山间的冷风吹了半日,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脸色发起青来。
林德十分关心地问:“大表妹没事吧?”又将身上的厚斗篷脱下来递给她:“穿上这个吧,你一个女孩儿家,生得又娇弱,哪里经得住山里的寒风?”
青云笑了笑,拒绝道:“不用了,林大哥。你的身体也不怎么健壮,这斗篷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我带了衣裳来,这就去添上。”
林德忙道:“行李都放在马车上呢,山路不好走,马车都停在山脚下。你这一路走过去,不知要吹多少风,又没个人陪着。怎么能行呢?我只是生得单薄,其实身子好着呢,你不必为我担心。”
青云有些无奈,其实林德这人还是不错的,对她也很照顾,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就是他坚信她就是姜钧那个有可能自火场逃生的女儿。说真的,她觉得这事儿不大靠谱。哪怕相貌上有些相似,她也不大相信自己真是那个女孩子。全家人死于大火,只她一个不满六岁的小女孩逃出生天。她第一时间不是去找亲人、族人,反而失踪多年,然后几年后出现在西北。遇见了她亲叔叔?她更愿意相信自己只是凑巧长得象姜家的人,所以才会被姜锋收养的!
就因为这个缘故,林德对青云越好,青云心里越是纠结。她在曹玦明那里已经吃过一次亏了,实在不愿意再接受一位看起来温柔可亲,但实际上并非真心对她好的“表哥”!
林德无论如何劝说,青云也始终没有接受他的斗篷,终于站在前头的姜七爷忍不住回过身来说话了:“你们俩在争什么呢?这点小事也要推来推去的。山间风冷,我瞧那些人还要干上一阵子,继续站在这里吹风,未免太傻了,还是寻个避风的地方歇一歇吧。”
林德马上附和:“姜七叔说得是,方才过来的时候,我瞧见那边大树底下有块平地,周围有几块大石,正好能挡风,便让人将那里收拾了一下,眼下只怕已经办好了,不如我们就过去那里等吧?”
姜七爷微笑点头:“你这孩子,办事就是细致。”语气中满是赞赏。
青云偷偷看了林德一眼,心里有些可怜他寄人篱下,不过这念头在她脑子里也就是一闪而过罢了,她对林德的提议并不反对,便乖乖跟着他们去了。
到了林德所说的地方,果然已有姜家仆人在这里摆了四块略平整些的石头,又擦干净了,铺上夹棉的椅垫,正好让人坐上去,其中一块大些的石头,就成了暂时的桌子,上头摆放着茶具。一旁还有长相清秀的侍婢往带来的小火炉里添炭块,然后将铜制的精致茶壶放到炉上煮开水。
姜七爷与林德非常自然地在椅垫上坐下来,又有小厮送上了黄铜制的脚炉,看起来跟清河县城里一般富贵人家用的手炉差不多,却是让人踩在脚底下取暖的。青云心中感叹一声有钱人就是腐败,那煮水的侍婢便也拿了个脚炉要放在她脚下了。她心想有福不享是傻瓜,便也学着姜七爷与林德的模样往石头上一坐,双脚抬起踩在脚炉上,却看见那侍婢轻手轻脚地整理着她的裙摆,完全遮住她的鞋子,连一丁点儿鞋尖都不露。
青云心想这大概是大户人家的规矩吧?小姐们在外人面前是连鞋子都不能露的。想想自己可以说是放养大的,父母在世时也是千娇百宠,从不在这些所谓的淑女仪态上强求她,父母过世后,祖母和叔伯父更是没有闲心去管她,现在穿到了古代,要是真回到姜家去做个无依无靠的小姐,只怕光是规矩礼仪,就能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了!
一个婆子拿着青云的夹棉短披风过来了,这原是她预备出门时遇上坏天气给自己御寒的,上山前却留在了马车里。她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林德,只见后者微微一笑:“方才吩咐人去取了。这里虽避风,妹妹还当多添件衣裳才是。”
青云有些感动地道了谢,将短披风穿了,侍婢又送上了才泡好的热茶。她喝了一口,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暖和了起来。
姜七爷跟林德说起了闲话:“乔大人要回京了,他昨儿才问起我,能不能给他荐两个可靠稳妥的人,今年秋后他可能就要转往地方上任职了,身边须得有几个信得过的。我觉得你不错,跟他提了一提。他也觉得你不错。横竖你如今又没有差事在身,不如就跟他见识几年?也省得你一直跟在我身边做些杂事,荒废了光阴。”
林德似乎有些犹豫:“七叔,我还要送二表叔的灵柩还乡呢。再说,大表妹又无人照顾…”他看了青云一眼。
青云忙道:“林大哥不必担心我,我在这里过得挺好的。家里有高大娘。外头还有干爹撑腰,再说,周大人不是官复原职了吗?应该很快就能回来了吧?他在这里做县令,还有谁敢欺负我呢?倒是你还年轻,正是该搏一搏前程的时候。”
林德却相当不以为然:“周康经此一劫。元气大伤,官声也受损了。他岳家坏了事,差点儿就被夺爵。如今爵位虽得保,皇上却挑了王家另一支族人袭爵,他妻子成天闹个没玩,他那嫡长子还被革了功名…虽说保得性命已是万幸,但他家乱成这样,他还不知有没有余力回来继续为官呢。若他不回来,只靠刘谢一人,我怎能放心你独自留在这里?你是个女孩儿。过这样小门小户的苦日子,已经十分委屈了,若连个护着你的长辈都没有。万一出了什么事,叫我如何跟姑祖母、大表叔交待?”
青云小声道:“以前没人护着,我也在此平安住了那么久。不会有事的。林大哥还是奔自己前程去吧,我能照顾好自己。”
林德还要再劝,姜七爷拦着他道:“行了,你原是青丫头的表兄,即便要照顾她,也轮不到你,现放着我这个同族的叔叔,你在这里说什么大话呢?”林德面露愧色:“七叔,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姜七爷笑道,“只是你这些顾虑都没道理。如今清河县里谁不知道她是我们河阳姜家的女儿?即便你不在跟前,又有谁敢欺负她?哪怕周康不回来做官,难道新任的县令还敢对她如何不成?你放心,即便我要离开,也会将这些事都安排妥当的!”
青云与林德双双露出惊讶之色,后者似乎觉得很难接受,青云却是又惊又喜:“七伯,您答应让我留下来了?!”
“我不答应,难道还能绑了你走?”姜七爷无奈地道,“你那话也有道理,你身世一日未明,便一日不好回去,不然,要把你记在谁人名下?要算你是嫡女还是养女?况且眼下姜家四房正要寻个替罪羊,你回去了,岂不是羊入虎口?倒不如暂且在外头住着,我与四维回河阳后,除却族长,也不对旁人提起,等四房的风波平息后,族中也查明你是否凌则之女了,那时是去是留,也有个定论。”
青云明白了,说到底,还是她身份不明的原因,不过她心里却很高兴姜七爷能说这番话,连忙向他道谢:“谢七伯体恤。我在清河一定会乖乖的,绝不惹事!”
姜七爷抚了抚胡子,微笑道:“很好,针凿之事也该多多习练,琴棋书画能学的就学一学,闲时多练练字。我们姜家的女儿,个个都知书达礼,能文善墨,象个村姑似的可不行。”
青云干笑以对。
这时,土堆那边传来一阵喧哗声,姜七爷忙派人去问是怎么回事,那人回来禀道:“七老爷,是掘到马车顶了!”
青云等人连忙起身赶了过去,只见那土堆已经削去了近一半,露出一角马车顶,车檐处已经塌了一半,从中折断,却隐隐可见上头缀着的车帘布碎。
青云捂了捂口鼻,只觉得鼻子酸了,林德红着眼圈下令:“赶紧掘!二表叔就在车里了!”
接近黄昏时,一男一女两具尸首被平放在山坡前的空地上,面目已无法辨认了,身上的衣裳也被泥水污得看不出本来的花色,但姜七爷围着那具男尸转了几圈,又从对方腰间取下一个佩饰,用手擦去上头沾的污泥,便含泪点头道:“应该是九弟。身量是对的,这玉佩我从前也见他戴过。”
林德接过玉佩,眼泪一下就冒出来了:“是他的东西,我记得大表叔也有一个…”低头拭泪,又将玉佩递给青云。
青云接过玉佩细看,只觉得雕得挺粗糙,玉质也很平常,可姜锋与姜钧兄弟俩都有一个。前者又时时佩戴在身上,可见是他心爱之物。她犹豫了一下,问:“这个能留给我吗?我想当个念想,拜祭的时候也有个遗物作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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