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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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心里暗暗生气,但她也不会跟刘谢为难,只小声抱怨:“第二条也就罢了,田地不能转卖这点,怕是许多人都会不满的,辛辛苦苦垦熟的地,白白就便宜了县衙,连换点钱都不行。我知道你们是担心他们会离开,可他们就算走了,地又不能跟着跑,卖给本地人,也好得些盘缠回乡,重头再来,何必…”
刘谢摇摇头:“这些地虽然抛荒了,但都是清河的地,正因为是他们垦熟的,因此他们在清河的时候,这些地就归他们所有,可他们要是离开前将地转卖给本地百姓,岂不是要清河百姓掏钱买本来就是清河所有的地?周大人说得有理,天下的钱财本是有定数的,这边多了,那边就少了,本县好意收留流民,却不能亏了县中的百姓,便宜了外县之人。流民们若舍不得土地,大可以留在清河安居乐业。”
青云听得目瞪口呆,深觉古今代沟太深,无法交流,而且刘谢摆明了已经被周康说服,她说什么都没用了,只能闭嘴。
县衙的措施,青云虽觉得不满,但流民们却还算是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盖自己的房子,本就更合他们的意;替本地富户服役,换取钱粮和分土地的机会,更是为他们指明了一条通向丰足生活的光明大道;至于土地不能买卖的问题,他们虽觉得遗憾,倒也没打算反对,一文钱都不用花就能白得一块地,只要不离开清河那地就是他们的,这样的好事反对的人才是傻子,万一惹恼了官府,连这点便宜都没有了,他们岂不是要后悔死?况且他们西北的家乡遭了大旱,早已是十室九空,回去了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形呢,先在清河苦干几年,积点钱财,将来就算拿不到卖地钱,也能得个温饱。
刘谢与青云早已勘察过县内土势,大概划出了建造流民居住区的四大区域,因此县衙工房的人很快就把地划分好了,注上了数字。四百多户流民由户主出面进行抽签,闹哄哄地在县衙大院里花了足足一天时间,才将四百多块宅基地分配好。期间也有人对抽到的地点不满的,或是因为家里人口太多要求多抽一块的,都被驳了回来。倒是刘谢主动出面安抚众人,建议家里人口太多的可以分家,只是不能保证主支与分支能分到一起。那十来户大家庭的男人私下商量一番,决定多占点田地,也算是造福子孙,便当场分了家,又再抽去了二十七块宅基地。
有些人见状也蠢蠢欲动了,嚷嚷着也要分家,但县衙的人一查问,才知道他们是打算给年纪尚小的儿女们占地,当即就把人骂了回去,并且说清楚:每户人家都有规定的徭役和税赋,要分家,也得想清楚分出去的子孙是不是能担得起重担,如果误了徭役,逃了税赋,可是要罚钱坐牢的!那些人立时便退缩了,再不敢提起这事儿。
盖房的事进行得还算顺利,因青云与刘谢早就设计好了图样和方案,虽然未能得到周康的认可,但他们还是将图纸贴在了众人可见的地方,给他们做参考。同福客栈里的人也派出了尤木匠与马老二做代表,教导众人建房技巧。不到半个月,就陆陆续续有几十户人家把房子盖好了,立时搬了进去。接下来一个月,剩下的人家也都盖得差不多了,剩下那几户劳力不足的,都由王掌柜出面,组织了壮丁帮忙盖了可以住人的草房,盘了灶,建了篱笆墙。
王掌柜经此一事,声望大增,与钱老大夫一同被流民们视为德高望重之人。他本人也颇为得意。
如今同福客栈内部有了不少变化,尤木匠、马老二等几家人都纷纷到官府登记上册,作为流民的一员,分到了宅基地,服了徭役,又因为此前的表现而优先分到了荒地,除了仍在客栈有份子钱外,基本都独立出来了。他们各有手艺,自然是不愁吃穿的,如今还从流民孩子中选了几个做学徒,颇受敬重。而王掌柜则改雇其他流民到客栈里工作,只是又开始犯愁了,因为他担心自家店里几个独家名菜的做法会泄露出去。
同福客栈有几个菜做得特别好,酱菜也很有名气,不但深得县令周康喜爱,还常有附近的富人过去尝鲜,城里的馆子已经开始千方百计打听那几道菜的秘方了,其中就有派卧底来做厨房小工借机偷师这一条。王掌柜如今声望一涨,流民们无人肯助纣为虐,帮那些馆子的老板偷方子,即便真有人偷了秘方去,那些馆子也不敢光明正大宣扬,就怕王掌柜知道了,振臂一呼,就有无数流民们打上门来。
这一切青云都看在眼里,心中也颇为高兴,眼看着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流民们开始服役,原本三天两头打架滋事的情况几乎消失不见了,大家都开始过上了比较安稳的生活,她觉得自己此前的一切辛苦与努力都有了成果。
不过,仅仅心理上的满足是不够的。青云站在西城门外的荒地上,看着附近已经成型的流民居住区,还有中间那条特地留出来的宽敞平整土道,翘起了嘴角。
周康这人有个明显的缺点:经济头脑不行!他没有对青云与刘谢在计划书里提出的商店街计划引起重视,甚至因为同福客栈那一群人已经将这条土路修得颇为平整宽敞了,他甚至没让流民们在服役期间再对它进行加固加宽,或是对道路两旁空地上的杂物进行整理,因此那些地方眼下还保持着此前窝棚被烧后的狼狈状况。
青云通过刘谢,已经拿下了整理道旁空地的任务,并且有周康亲笔书信为凭证,可以优先获得道旁空地的所有权,不过县衙财政紧张,周康也开出了卖地价,每亩地象征性地收一两银子。这块地很大,算起来也有上百亩,对于仅有几两银子私房钱的青云来说是个不可能筹到的数字,所以,她只打算将最有价值的地块收入手中。
她骑着驴向同福客栈的方向前进,王掌柜是她的合作好伙伴,这种挣钱的好事怎么能不算上他呢?
只是当她走近新建的那座桥时,桥上来了一群生面孔的人。有几个脚夫打扮的壮汉抬着一抬竹轿,就是扶手竹椅头上有顶的那一种,轿上坐着个身穿宝蓝细布直裰的中年男人,八字胡,摇着折扇,扇上有绿玉扇坠儿,一手戴着两三个宝石戒指,明晃晃地闪人的眼。这样的暴发户作派,偏穿的却是布衣裳,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青云骑着驴与他们擦身而过,正听得那人身边一个跟班对他说:“老爷,就是这块地了,乱糟糟的,没个样子,老爷您确定没记错么?买下这里真能发财?”
青云嚓地转回头去,几乎没扭了脖子。
居然有人看上了她的东西?!
第十九章买地
青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同福客栈,也不顾王掌柜正在嘱咐跑堂伙计们招呼客人,拉起他就往后院跑,待进了屋后,立马就将自己的打算向他和盘托出。
王掌柜早就见识过她的本事,虽有些质疑,倒也没反对:“果真能挣钱?虽说只是一两银子一亩地,但那片儿地方可不小,真要全买下来,少说也得上百两!我手头顶多就二十多两银子,为着盖房子的事,已经花掉些了,只怕不够。”
青云忙道:“咱们不用把整片地都买下来,只要买位置最好的就行了!距离道路两边十米范围…不,呃…大约九十到一百尺左右的宽度,就这么一溜儿过去的地段,咱们买下来就差不多了。算起来,顶多就是四五十两,如果您钱不够,就只挑一部分,咱们也不一定非得全包下,另外还有人看中那里呢。”她说出了方才遇到那个人的事,“他穿戴作派这般富贵,却只穿布衣,一定是个商人!而且有的是钱!到嘴的肥肉,要是咱们不吃,就得给这人全吃下去了!”
王掌柜有些疑惑:“若只是买上十来亩,我倒也拿得出钱来,可买下来以后做什么呢?”
青云早就想好了:“这条路是外地客商途经清河时,要入城住宿的必经之路,离同福客栈也不远,现在客栈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以后清河也一定会更加兴旺,咱们可以在这条路的两边盖商铺,租出去给人做生意,也可以盖些前店后宅的房子,租给外地来的客商。我早想过了,咱们客栈地方不大,客房又少,早就不够住了,平白便宜了城里的客店,但城里的客店本就不大,如今过路客商一多,反而便宜了城中有空房出租的人家…”
王掌柜眼中一亮,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有道理!那些大客商,运的货多,吃穿住行也讲究,虽然也有到咱们店里来吃饭,但我看得出他们瞧不上咱们的房子,连城里的客店他们也瞧不上。若是多盖几间前店后宅的屋子,长年租给他们,他们来了只管过去住,货物也可以存放过去,省得安置在客栈院子里,还要派人彻夜看守,活象我们都是贼…”讲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又皱起眉头:“主意虽是好主意,但咱们的桥不够宽,以前还以为足够了,如今却有不少客人都说他们的马车载着货物过桥时,总觉得不稳当。若真要盖房子租给他们,还是要在桥这边才好。恰好先前修路的时候,县令大人总嫌不够宽,又遇上流民盖房子,我就让人把那片林子砍了一半,如今空旷着呢,盖几间屋子最便宜不过了,连地都不用整。”
青云怔了一怔,王掌柜的话大出她意料之外,她看上的只有桥那一边的地,无他,离县城近,就算对外生意不好,也能招来些城内的顾客,但如果是在桥的这一边…
她低头想了想,已迅速改变了方案:“也可以!不过咱们不一定要盖前店后宅的那种房子,简单盖些结实些的房子,专门出租给过路客商做仓库!这么一来,那些客商可以将货物存放在这里,再慢慢转运到淮城去;淮城的货物也可以运到这里,再转运到码头…说真的,王叔,要是咱们这里跟码头就紧挨着,那该多好?离了四五里地,还是有些不方便了。”
王掌柜听得直点头,还笑说:“世上的事,哪有样样顺心的?你这主意就不错了。只盖仓库,咱们省钱省事许多,只要小心防虫防驻,防水防火,看仓库的人由他们自个儿出,咱们就不管了。”
青云又来了精神:“那我想要的那个地段,只拿下几亩空地就好,将来盖商铺也行,盖了房子租给别人住也行,要是没人要,大不了咱们自己住!”
王掌柜有些坐不住了:“一亩地只花一两银子,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事去?材料一应都是现成的,人手咱们也有,花个一两月盖好了房子,转手租出去,每个月少说也能挣回二两租金,不到一年就回本了!好孩子,多谢你想着王叔,这么好的买卖要是错过了,你王叔我得后悔一辈子!”
因还有其他人有可能看中了那片地,青云与王掌柜都觉得事不宜迟,为免夜长梦多,立刻就点了银子,带上两个人,进城往县衙去了。
他们去得正及时,刘谢刚刚从周康那里得到了好消息,吏部的文书总算下来了,如今他已是清河县衙的正式主簿,不必再担心自己会再掉回小吏行伍里去。青云与王掌柜都大喜,忙向他恭贺。他便又露出了那种带点儿腼腆的笑容:“别太声张了,倒显得我轻狂。从前怎样,以后还当怎样,若是别人待咱们客气些,咱们也不能忘了礼数。”
青云清楚他性情,心里高兴之余,也乖顺地答应了下来。王掌柜则在心中暗暗感佩其为人,忽然想起自己的来意,忙说了,又笑道:“主簿大人如今是县太爷跟前的红人,想必这点小事不难办到吧?”
刘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青姐儿早跟我说过了,我虽觉得那块地未必能挣到什么钱,但即使拿来盖房子自住也是好的。我已跟户房打过招呼,周大人也点了头,你们去户房将要买的地指出来,交了地钱,签下契书,上了档子,就行了。若是你们眼下就带了银子,最好这就过去。我听说有个大商人托了蒋先生,也想买城外的地,只是不知道是哪一块,万一他也看上你们想要的地方,就尴尬了。”
原来有个淮城来的大商人刚刚请了蒋友先先生去吃席,想托他办点儿事。具体是什么事儿刘谢也不清楚,但听衙门里其他人说,似乎是那位大商人正准备在清河买地,还不是一亩两亩,而是大片的土地,为了用尽可能优惠的价格顺利地买下那些地,避免官府日后的骚扰,他就请动了县令身边的亲信。
清河县衙眼下财政状况虽然有了点改善,但还很穷困,有人送钱上门,哪有不应的?不过这里头又有蒋友先的面子,若他发话,县令周康又不管,那衙门的人还真不好意思开高价,更担心蒋友先一大方,随口说那都是荒地,可以免费给流民就能免费给商人,一个子儿都不收人家的,户房就得少挣一笔了。因而户房的小吏们都在私下抱怨,嫌蒋友先架子大,平素待人就不和气,如今还要碍大家的财路,只肥他一人的肚子,真不厚道云云。
刘谢带青云和王掌柜上门时,受到了户房众人的热烈欢迎。且不说刘谢刚刚确定了正式接任主簿一职,青云与王掌柜还是送钱来的,哪怕是一亩一两银子的贱价,好歹也是真金白银!加上青云那里还有周康的亲笔书信,指示他们便宜行事,他们立时手脚利落地把手续给办好了,户房司吏还亲手将地契交到了刘谢手中。
他只以为这地是刘谢想要的,不过是借了干闺女的名义,省得引人闲话,还笑说:“主簿大人与王掌柜都是好眼光,同福客栈周围那片地靠着山,又宽敞,又近商道,王掌柜想要扩大客栈,方便得很。桥这边那几亩地,风光也是极好的,在那里盖个宅子,连住的屋子和花园儿都够了,还能给园子里引点儿活水…”
刘谢一听就知道他误会了,但他又不好实说,干女儿青姐儿人小鬼大,虽说行事有些出格,但她这样孝顺,想要块荒地而已,还是她自个儿掏的私房钱,这点小事儿,自己还不能满足她么?他只是笑了笑,没多说什么,就谢过众人,带了青云与王掌柜出来。
王掌柜买到了地,已经等不及了,立时就要赶回去召集人手动工建房,再三谢过刘谢后,就告辞而去。青云则喜滋滋地将地契收好,甜甜笑着对刘谢说:“干爹,晚上过来吃饭呀?我给您做好吃的鱼汤。”
刘谢笑道:“好,晚上我会过去。你多烧两个菜,再把小曹大夫请过来,我去酒铺里打二两好酒,今晚上好好喝一盅。”
青云一听,就知道他心里很是为升职之事高兴,便连忙应了,匆匆回家将地契收好,就跟高大娘说了一声,挽着篮子上市集买菜去。这是难得的喜事,她特地买了鸡和鱼,又有两条排骨,几样新鲜蔬菜,路过布店时,想起刘谢平时穿的两件直裰都有些旧了,洗得发白,如今既然高升,怎么也得有件新衣裳,才能拿得出手,于是就拐进去扯了几尺藏蓝细布和细白棉布,预备晚上给他做新衣。
等她跟高大娘合力做好了一大桌好菜,却意外地看见刘谢垂头丧气地进了院子,她有些诧异地问:“干爹,您这是怎么了?”
“别提了。”刘谢苦笑,“那淮城来的大商人,居然跟你们看中了同一块地!包括王掌柜买下的那片地,还有西城门外那一大片地,他都看上了,谁知却叫你们买了最要紧的地方去。蒋先生已经答应了别人的,回来后听说这事儿,那脸色就别提有多难看了。他本就瞧不上我,如今更是怀恨在心,他可是周大人身边的亲信,只怕我日后要难过了。”
青云眉头一皱:“不会吧?您现在都已经是正式的主簿了,他就算是周大人的亲信,无官无职的,能拿您怎么办?您是吏部在册的九品官吏,不是随便什么人动动嘴皮子就能撤掉的,怕他怎的?”
刘谢还是叹气不已:“你不知道他在周大人面前有多得脸,听说是周大人那位做侯爷的老泰山荐来的,连周大人都要敬他三分。他在那大商人面前已经夸下了海口,我却落了他的脸面,他怎会善罢甘休?”
青云皱起眉头,心中的喜悦也大打折扣。就在这时,门口传来曹玦明的声音:“刘大人已经过来了?我都听说了,恭喜恭喜。”刘谢闻声连忙起身相迎:“多谢小曹大夫…”
“请问刘主簿刘大人是不是在这里?”忽然有另外一个人的声音插了进来。院中众人齐齐望去,却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出现在门外,正探头进来瞧。青云见了一怔,觉得对方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不等她想起对方是谁,答案已经出现在她面前。今日曾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大商人从那陌生男子背后走出,迈进门内,面带和善的微笑,向刘谢作揖:“这位想必就是刘大人了?在下…”话未说完,就惊讶地看着曹玦明:“小曹太医?你…你怎么在这里?”
曹玦明脸上已是一片苍白。
(真倒霉,昨天那章据说有违禁词,差点儿整个文都没了,好不容易修复,今晚又老是打不开后台,我这两天走的是什么运啊~~)
第二十章赵三
客人与刘谢在院中石桌相对而坐,曹玦明在侧相陪,脸色依然不大好看。
刘谢早听说来客是淮城过来的大商人,又是蒋友先先生的座上客,习惯性地将自己放在低一等的位置上,只是性格使然,不会显得过分,倒让人觉得十分礼敬。那人对此似乎很是受落,笑容更加亲切,说话的语气也更加和软了。
青云自那人进门报了身份后,就一直装腼腆小女孩,除了十分积极热情地帮着端茶倒水,一句话也没多说,不过倒完茶水后,就抱着茶盘站到刘谢身后,竖起耳朵细听来人说话。
这位淮城大商人姓赵,名德光,人称赵三爷,原是淮城本地人,据说外祖家还是清河县迁过去的,因此他言谈间总说自己也是清河子弟。他年少时出外闯荡,如今早已功成名就,攒下了一副丰厚的身家,因为年纪大了,寻思落叶归根,就回清河来了,得知清河大乱之后遇到一位贤能的父母官,正是百废待兴之即,便决意要为家乡出一分力。
他一脸诚恳地道:“不瞒刘大人,赵某先父早亡,叔叔为霸占家产,将我母子二人赶出家门,先母只能带着赵某投奔外祖家,因此赵某自小是在清河长大的,这里一草一木,都令赵某觉得分外亲切。先母劳累成疾,早已仙逝,连外祖家也没几个亲人留下了。赵某有心报答亲长大恩,却无从报起,只能将这满腔的情意寄托在清河的山水之间!若能为外祖、母亲的家乡父老尽一份心力,赵某即便肝脑涂地,也心甘情愿!”
刘谢被感动得一蹋糊涂:“赵三爷能有此心,刘某铭感五内!你放心,你的好意,我们县令周大人绝不会辜负的!他一定会将清河治理好!让这里的百姓都过上好日子!”说得眼睛都湿润了。
青云在他身后却鸡皮疙瘩冒个不停,她相信刘谢是真心说这些话的,但赵三爷呢?难道他回报清河的方法,就是将清河的荒地都买下来?她不信,只要是个商人,就没有不想着挣钱的,更何况这赵三爷听起来还是白手兴家,没点手段头脑都得不到今天的成就。
她悄悄瞥了曹玦明一眼,赵三爷进门时称呼曹玦明为“小曹太医”,她虽不清楚曹玦明怎么小小年纪就做了太医,但也知两人肯定早就认识,那曹玦明是不是对赵三爷有所了解?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呢?她希望他能给一点提示。
可惜眼下曹玦明正心绪不定,没有接收到青云的讯息,只盯着桌面默默不语,偶尔抬起杯子喝口茶,或是回应一下刘赵二人的询问,不过是“嗯”、“是啊”、“说得是”之类的话,完全没打算抬头看一眼青云。青云白白对着他使了半天眼色,眼皮都几乎抽筋了,还没得到半点回应,只得郁闷地停止,免得叫赵三爷看出端倪来。
赵三爷会等不及刘谢返回县衙的吏舍,也要赶过来与他相见,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向他表白一下思乡之情。很快,赵三爷就说出了自己的来意:“我听说刘大人刚刚买下了城西的两块地…”
青云脑中警铃大作,所有郁闷都一扫而光,全副心思都放在赵三爷的话上了。不过刘谢很快地打断了对方的话:“赵三爷误会了,那两块地不是我买的,是我一个朋友,还有我这干女儿要买,我就替他们带了个路。”他指了指青云。
赵三爷的视线扫了过来,青云客气地笑着福了一礼,但没多说什么。刘谢替她做了解释:“我那位朋友,正是城西同福客栈的掌柜,因近日过路的客商渐增,他那客栈太小,住不下那么多人,早就寻思着要扩建客栈,就想把周围的空地买下来。而我这干闺女,在清河无亲无故的,只能赁房子来住。县里的流民俱能按户分得一块空地盖房,她也算是一户了,只是女孩儿家不好跟一群大老爷们凑在一起抽签,便等到大家都分到了地以后,从剩下的荒地里挑一块出来。她与同福客栈的人素来亲近,就想着能住得离他们近些。这孩子向来孝顺,刘某无能,别的不能为她谋划,这点儿小事却还能办到,就称了她的意。”
“原来如此。”赵三爷笑得依旧亲切,“这也是应该的,同福客栈的名声我早有耳闻,日后若能做大,我们这些行商的也能得了方便。只是不知道小姐打算盖什么样的房子?赵某手下倒也有几个擅长盖房建园子的伙计,兴许能帮得上忙。”
青云忙微笑道:“不必劳烦您了,王叔答应了帮我的。况且我能有几个钱?还建什么园子?不过是随便盖间能遮风挡雨的小屋,在附近雇几个人来就够了。”
“哦?”赵三爷略顿了一顿,“小姐若是手头不方便,赵某倒有个主意。赵某正打算在城西商道旁盖几间铺子,正好离小姐的地不远,小姐买的地也多,划出些来卖与我,也能得几个闲钱,将自家屋子收拾得更精致,岂不更好?小姐只管放心,价钱好说。”
原来他打的是这个主意!
青云故作惊讶地道:“原来赵三爷是这么想的,这还真是个好主意!过路清河的客商这么多,盖几间铺子,租给人做生意,也能收不少租金呢!赵三爷您真聪明!”说罢喜滋滋地转向刘谢:“干爹,不如我也不盖房子了,就盖商铺,到时候租出去,挣几个钱来给您零花,好不好?”
刘谢早知道她的打算,心中好笑,也不欲在外人面前揭穿她,只顺着她的口风道:“你这鬼灵精,却是借了赵三爷的东风,怎么好意思当着赵三爷的面说这话?还不赶紧赔不是?”
青云便真个向赵三爷行礼了:“是我失礼了,赵三爷别见怪。”
赵三爷十分好涵养,仍旧是笑眯眯地:“小姐聪慧,如何说是失礼呢?赵某的一点浅见能得小姐认可,也是赵某的福气。”他没有再提起具体的价钱,只拿些本地风土人情与刘谢、曹玦明闲聊,又说了些对新父母官未来施政的期望,没过多久就告辞而去了。
他一走,青云就飞快地关上门,转过身来小声抱怨:“快吃饭了,他才跑过来,闹得所有人都饿着肚子。”刘谢笑了,摸摸肚子,确实饿了。
高大娘从屋里出来招呼他们:“我把菜热在锅里呢,赶紧进屋来吃吧,外头蚊子多,仔细咬人。”
青云飞快地应了,刘谢也暂时将烦心事抛开,叫了曹玦明一声,便乐呵呵地进屋享用美食,独曹玦明还呆呆坐在桌边不动。
青云心中奇怪,便走过去推了推他:“曹大哥,你怎么了?进屋吃饭呀?”
曹玦明抬头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青云更奇怪了:“到底怎么了?”
曹玦明吞吞吐吐地:“刚才那位赵三爷…”
“哦,你认识他是不是?”青云忽然想起来了,“我差点儿就忘了呢,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呀?你们几时认得的?他怎么叫你小曹太医呢?难不成你做过太医?!”问到最后一句,她已经两眼发光了,曹玦明医术好,她早就知道,但如果强到没成年就能当上太医,那她以后岂不等于有个高明的私家医生?要知道,古代人最怕生病了…
曹玦明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不知是懊悔,还是羞恼,但他很快就端正了表情,沉声道:“明儿我再与你细说,现在…先吃饭!”
青云与他相处了几个月,又见他医术高明,性情温文尔雅,更是尽心尽力为流民与贫民医治,真真是仁心仁术,人品正直,压根儿就没有怀疑他的意思,听他这么一说,只当是真有什么不方便让外人知道的秘密,也就应了。等到第二天吃过早饭,高大娘出门串门子去了,曹玦明才让半夏先去医馆帮忙,麦冬看门,然后进屋将他想了一晚上的“真相”告知青云。
原来曹家出的那位太医,不是别人,正是曹玦明的亲生父亲曹化!曹化当年进太医院时还很年轻,资历也浅,但在妇科上头可说是圣手,当今皇后娘娘姜氏——那时候还是淑妃——生那位早逝的二皇子时,情况十分凶险,就是曹化在场,才让她化险为夷,顺利生下了二皇子。因为这件事,姜淑妃对曹化可说是信任有加,从皇帝那里求得了旨意,任命他为自己与二皇子的专属太医。只可惜二皇子命薄,没几年就被人暗算死了,姜淑妃悲痛欲绝之际,也是曹化诊出她的喜脉,极大的宽慰了她的丧子之痛。姜淑妃一跃升为正宫皇后,连带的曹化也水涨船高,出任太医院院判,只在院使之下。
可惜曹化运气不好,就在他事业得意之际,他忽然得了急病去世了。刚从家乡听闻喜讯赶来与他团聚的妻儿一到京城,就碰上他出殡,曹玦明之母真是伤心欲绝。姜皇后也十分难过,不但命人为曹化风光大葬,还接连赏赐他的妻儿,并命身边亲信内侍出宫安慰。托姜皇后的福,曹玦明母子虽然没了依靠,但还是在京城安顿下来,无人敢欺负。
曹玦明自幼聪明,习医很有天赋,他母亲冯氏也是杏林世家出身,对儿科十分擅长,姜皇后经常召冯氏进宫,为新生的三皇子研究强身健体的药膳食谱。而当曹玦明满了十二岁后,无意中显露出医术上的极佳天赋,姜皇后十分欣喜,也常常召他去说话,偶尔还会让他给自己的小病小痛开点儿方子,本来只是试一试罢了,后来连太医院院使都说方子开得极好,她才正视起来,常常鼓励曹玦明好好学医,将来继承父亲的位子,做一位好太医。
曹玦明苦笑着对青云道:“先父自做了太医,就与家人分隔两地,听他身边随侍说,因忧心贵人玉体,几乎夜不能寐,外人瞧着风光,其实心中苦不堪言。因此,虽然皇后娘娘青眼有加,家母却不愿我也重蹈先父覆辙,便命我借口历练医术,离开京城,她也寻机返回老家去了。昨儿那位赵三爷,他在京城颇有名气,听说背后有王侯贵人撑腰,只是没有明证。我偶尔在权贵之家见过他,因此认得,他叫我一声小曹太医,其实不过是打趣,我还不是太医呢。”
青云听了并没有起疑,反而笑说:“这样也好,反正有皇后娘娘撑腰,你也不怕有哪家权贵欺负你,做了太医,反而危险,要是什么时候惹恼了皇帝,拖你出去斩了,那不是很冤枉?现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自在多了!”
曹玦明听了,神色有些古怪:“姜妹妹的想法还真是与众不同,你家里人就曾说我不知好歹,竟敢离了京城,实在有负皇后娘娘隆恩。你也是姜家人,皇后娘娘是你姑姑,你反而觉得我不做太医更好。”
青云汗颜,她还没习惯自己有门显赫的亲戚呢,忙笑着混过去:“这个…我都忘了家里人是什么样儿的了,天天见你,自然待你更亲近些…”
曹玦明不知为何,忽地耳根一红,忙低头去喝茶,但那茶早已冷了。
青云忙起身去厨房:“我给你添点儿热水。对了,锅里还有一点粥,你要不要再吃点儿?当心一会儿忙起来连吃饭的功夫都没有了…”
曹玦明静了一静,就在青云以为他不会回答时,忽然奇怪地幽幽叹了口气:“姜妹妹,你别慌。姜家虽然至今不曾来信,但他们肯定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青云僵住,干笑着回过身:“我没慌呀,你哪里看见我慌了?”
曹玦明却继续说:“你总说不记得姜家,忘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但他们是你至亲之人,你已没了父母,独在异乡,怎会不想着回家去?你放心,从清河到河阳相隔近千里地,兴许是捎信的人在路上遇到什么意外,耽搁了。咱们再等些日子,姜家一定会来的。即便他们不来,还有我呢。我是绝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抬起头来,直望着青云,颊边还带着一抹红晕,脸上却露出坚定而又带点儿诡异的微笑:“如果真有那一天,我…我带你回家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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