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浮生寄流年百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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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到他。只是远远的一眼,便犹如万箭穿心,连呼吸都变得费力。
一周后,律所新招的实习生正式报到上班。
赵小天被指派给南谨当临时助手,跟阿雅进行工作交接。谁都没想到,这样一个外表高高大大的运动型阳光男孩,工作态度却是十分认真细致。阿雅交代的每件事他都详细地记在笔记本上,如果遇上不懂的地方,便立刻谦虚地向阿雅请教,令阿雅对他赞不绝口。
临走之前,阿雅去南谨那里汇报,忍不住连连感叹:“赵小天太棒了。素质高,学习能力又强,估计在学校也是学霸级的吧?”
“应该是。”南谨还记得他的简历,上面记载的各项成绩和荣誉确实很辉煌,是个学习与运动俱佳的优等生。
“咦,对了,回头我得问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正好把我表妹介绍给他认识认识。”
南谨笑了一声,看着电脑屏幕眼皮都没抬,直接断了阿雅的念想:“用不着你操心,人家有女朋友了。”
“真的?”阿雅觉得奇怪,“可是,南律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可惜南谨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倒是等到赵小天正式接替助手之职后,某天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南谨忽然问起来:“你不在沂市念书,为什么会来这里找实习工作?”
赵小天停下筷子想了想,难得笑容有些腼腆:“我女朋友是沂市人,她暑假要回家,非拖着让我过来实习。”
大约他是真的很宠她。南谨想起之前的两次偶遇,也不禁笑了笑:“你今年开学就大四了,明年毕业后,考虑过要去哪里发展吗?”
赵小天摇头:“暂时没太多想法,只是想在开学后努力考证,等把证拿到手了,去哪里其实都无所谓吧。”
这倒是句大实话,只要有了资格证,以他自身的条件,在哪里工作都不会太差。只是这本证太难考了,每年的通过率都那么低,就连赵小天这种素质优异的学生,都不得不下苦功认真准备。
对实习生而言,事务所里的工作琐碎又忙碌,即便如此,南谨还是给赵小天留了一些空闲时间,让他可以备战大四上学期即将开始的司法考试。
为此赵小天十分感谢她,周末特意发出邀请,想请她参加一场生日Party。
南谨原本是要婉拒的,结果赵小天却说:“这是我女朋友菲菲的生日会。我们本想单独请你吃饭,可又怕那样你更加不肯来了。”他语气诚恳:“南律师,其实我女朋友也是学法律的,她特别崇拜你,有好几次想来律所偷偷看一看,都被我给拦住了。这次也是她让我来请你,说无论如何也希望南律师能到场,哪怕待五分钟就走也行。”
见南谨还在犹豫,他双手合十,做了个拜托的手势,苦笑道:“你知道吗,她说今年不需要我买什么生日礼物,只要能把你请到场,就算是最好的礼物了。你看,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这项光荣的任务我说什么都得完成啊!不然她肯定又要生气了。”
或许是职业敏感,南谨注意到他话里的关键词,饶有兴趣地问:“她经常生气吗?”
“经常啊。”提起这个,赵小天仿佛有一肚子苦水,浓浓的眉毛都皱起来,无奈而又宠溺地说,“她还像是没长大呢,特别需要人哄的。”
“年轻女孩子本来就是要哄的。”南谨说,“好吧。能不能告诉我,她喜欢什么东西?我总不能空手去吧。”
虽然赵小天一直推让,南谨第二天还是去商场挑了份生日礼物。
是个Kitty造型的项链挂坠,某珠宝品牌今年的特别纪念款。送到寿星的手里,让寿星又惊又喜。
“是你告诉南律师我喜欢Hello Kitty的吗?”孙菲菲问赵小天。
“我没说过啊。”赵小天也觉得奇怪,转头看向南谨。怎么就这么巧,南谨送礼物的眼光真是一流,像是早就知道孙菲菲是“Hello Kitty控”似的。
南谨这时才说:“其实我之前见过你们。”
孙菲菲瞪大漂亮的眼睛,有些诧异:“在哪儿?”
赵小天也觉得不可思议:“真的吗?可是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一次是在机场,另一次也是偶遇。两次我都看见你的包上挂着不同的挂件,但都是Hello Kitty的。”
这只是一个小细节,被南谨无意之中注意到并记下了。如今她送了件合适的礼物,宾主尽欢。
其实如果不是孙菲菲,她几乎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也拥有过一个Kitty的公仔。
那是一个巨大的、一人多高的公仔,在很多年前的一个中午,被快递拿大箱子装着直接送到门口。她一个人搬不动,幸好沈郁他们也在家,一起帮忙拆开包装,结果发现里面竟然装着一只大型的Hello Kitty。
她还记得当时那些男人脸上的表情,一个个都像看什么珍稀动物似的打量她。
而她也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从来不喜欢这种东西,更加没有收藏公仔的习惯,如此规格的公仔显然已经是定制级别的了,除非是发烧友,否则谁会去买?
余思承摸着下巴,看看眼前的庞然大物,又看看她,像是第一天才认识她似的,半晌后露出一副刮目相看的表情:“嫂子,想不到你童心未泯。”
站在余思承身边的程峰也是跟了萧川多年的人,倒是一副见惯不怪的样子,反过来取笑余思承:“你的那些小女友们不也都喜欢这些玩意儿吗?这有什么奇怪的。”
只有沈郁双手插在裤袋里,自始至终不发表任何评论。他勾着唇角打量着那个可爱度爆表的大家伙,英俊的脸上泛起一抹隐约的笑意。
她纳闷极了,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处置它,结果余思承偏偏火上浇油,“好心”地问:“要不要我们把它抬到楼上卧室去?睡觉的时候抱着肯定很舒服。”
她气得瞪他一眼,随即恍然大悟,下意识地转头去看二楼。
二楼主卧的门紧闭着,显然那人还在里头睡午觉。她噌噌噌地跑上楼梯,推开门。因为没开灯,又拉紧了窗帘,室内光线十分昏暗。
她三两步走到床边,将床上的人摇醒:“那个东西是不是你买的?”
“什么?”高大的男人翻了个身,眼睛没有睁开,一贯清冽的嗓音因为睡意而微微低哑。
“那个毛绒玩偶,是不是你买的?”
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
“是啊。”他仍闭着眼睛,停了一会儿才又问:“喜欢吗?”
她吃惊得要命:“真是你买的?买来干吗?”
“废话,当然是给你的。”
似乎是嫌她太吵,他终于彻底醒过来,翻身坐起半靠在床头,微一扬眉看着她:“我送你礼物,你难道就不能让我安静地睡一觉吗?”
可是,这算什么礼物?她觉得莫名其妙。
Hello Kitty与萧川……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根本不和谐,也不是他一贯送礼的路数。
“你最近缺钱吗?是不是破产了,手头紧张?”她只好故意这样猜测。
脸上还带着睡意的英俊男人没回答,只是再度挑了挑眉,仿佛对她的问题很感兴趣。
她说:“你平时可都是送我首饰、珠宝、跑车甚至房子。要不是缺钱缺得厉害,也不至于突然换了风格吧?”
谁知他听完也不着急,深沉似海的目光淡淡地掠过她,慢条斯理地提醒道:“看来你是健忘了。上个月难道不是你在跟我抱怨,觉得我以前送的礼物都太俗气了吗?”
她怔了一下,再一回想,似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那天他们因为某件小事起了争执,她气极了,随手抓起桌面上的一条项链扔向他。项链是他新送的生日礼物,还没戴过几次,就被她当作泄愤工具扔出去。
他一把接住项链,不动声色地放到一旁,脸色虽然微微有些沉,但也似乎没兴趣与她计较。
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堆上,对方的态度让她有气无处撒,想来想去,便只好拿这些无辜的礼物做文章。她说:“除了钻石还是钻石,要么就是车子、房子,一点创意都没有,俗得很!贵有什么用?我宁愿收到便宜却用心的礼物……”
就因为她在盛怒之下说过那样一席话,结果他就送了个巨型公仔给她,仿佛当她是十六七岁的少女,还喜欢这种东西。
“是你说要便宜又用心的礼物。其实我没太多经验,这个主意是沈郁出的。他说女人都爱那只扎着粉色蝴蝶结的猫。”
萧川微微眯起眼睛打量她,最后唇边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悠悠地得出结论:“可是你的反应告诉我,其实相比起来,你还是觉得钻石更好。”
所以直到最后,她都不能确定,他当初送那个礼物是真心诚意想要投其所好,还是在存心戏弄她。
转眼间这么多年过去了,南谨也惊讶自己的记忆力竟然如此之好,只是一个Hello Kitty,就能令她回想起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确实只是一件小事,那些零碎而又久远的记忆很快就被冲散在生日Party的欢乐气氛里。
孙菲菲比赵小天低一个年级,又是从小提早上学的,性格开朗单纯,倒不太像是沉闷严谨的法学院学生。孙菲菲爱玩爱闹,晚上请来一帮好朋友,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女,聚在一起吃完饭又约着一起去唱歌。
南谨有许多年没这样闹腾了,一时适应不了,可又拗不过赵小天和孙菲菲的盛情邀请,只得答应去KTV里坐一会儿再走。
这群年轻人的酒量一般,但个个玩得都很High,酒也喝了不少,最后几个人抢一只麦克风,站在沙发上又蹦又跳,把所有的歌都唱得荒腔走板。
头顶无数盏射灯旋转明灭,光影陆离间,音响震耳欲聋,说句话都要凑到近前大喊才行。南谨实在不习惯,好不容易才在扎堆喝啤酒的男生群里找到赵小天,跟他告辞。
赵小天晚上喝得有点多,脸颊红红的,舌头都打结了,却还记得女朋友的嘱托:“……南律师……你是菲菲的……偶像,你怎么能先走……”
南谨直起身环视一圈,没见到孙菲菲的人影,想必是去了洗手间。
她又安抚了赵小天两句,拎起手袋出了门。
门内门外仿佛两个世界。
走廊上铺着吸音地毯和墙贴,只能听见最近的包厢里传出极微弱的歌声,着实安静不少。
这家KTV位于市中心,装潢和音响设备极尽奢华,消费也不低,所以服务特别好,又直又长的走廊上,每隔十余米便站着一位服务生,似乎是专职为喝醉酒的客人引路的。
南谨在他们的指引下直接乘电梯下到一楼大堂。
电梯门刚一打开,就有两个人你推我搡地冲进来,她躲避不及,被其中一人的手肘撞到,只得顺势退回轿厢里。
进来的这两个男人满身酒气,大约是刚从别的地方转场过来,脚步不稳,互相勾搭着肩膀,嘴里还说着醉话。
南谨想出去,却被这两座铁塔一般的身形挡住路,只得说:“麻烦让一下。”
他们不约而同地转头看过来,似乎这才注意到她。先前撞到她的那个男人身材高大壮硕,眼睛都喝红了,目光迷离地扫向她,却仿佛陡然一亮,咧开嘴盯住她直笑。
“……哟,这妞长得真好!”
因为距离近,他一开口,浓烈的酒气直冲到南谨面前,令她下意识地皱了皱眉。
对方却似乎毫无察觉,目光仍旧牢牢锁定在南谨身上,肆无忌惮地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一手拍拍同伴的肩,语调轻浮:“来这里几十回了,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的货色。”
那同伴也嘿嘿地笑,干脆直接问南谨:“小姐贵姓啊?新来的?以前从来没见过你。”
南谨的表情渐渐冷下去,她一言不发,看准了这两个男人与电梯门框之间的一个细窄空隙,微微侧身快步挤了出去。
结果没想到他们也紧跟着追出来,其中一个人还伸手去拉她。
她的手腕纤细,肌肤细滑,那人触及时只仿佛握到一方温凉润滑的美玉,又仿佛是最细腻的瓷器,又滑又凉,令他下意识地怔了怔,随即便将手指收得更紧。
南谨大怒,沉声斥道:“放手!”
对方却不为所动,反倒像是在欣赏她生气的样子,轻浮地赞美:“人美声音也好听。走,跟我们上楼唱两首歌。情歌对唱嘛,哥哥我都拿手!”
陌生的掌心紧贴住她,甩都甩不开,那股灼热黏腻的感觉让南谨极度反感。她不再作声,只是突然回身扬起另一只手,速度极快地掴过去。
一切发生得太快,男人显然没料到,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挨了一巴掌。虽然力道并不重,但在这样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他顿时觉得脸上一阵火辣辣的。
疼倒在其次,丢脸才是关键。
自己这样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年轻女人当众扇了巴掌,在他看来是前所未有过的事。
“你他妈敢打我?!”已经喝得七八分醉的男人又羞又怒,恨得咬牙切齿双眼通红,一手抓住南谨的手腕用力举到半空,另一只手也打算如法炮制,还南谨一个巴掌。
只是手刚抬起来,就被人从身后不轻不重地扣住,一时之间竟动弹不得。
“你管什么闲事!”他的同伴气急败坏地呵斥,正准备出手教训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却在扭头看清对方脸的同时猛地噤了声,隔了半晌才结结巴巴地叫了声:“……沈先生。”
场面仿佛在一瞬间静止了。
略带慵懒的低沉嗓音在男人的脑后响起来:“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应该对女人动手。”他的语调甚至有些轻松随意,像是在和对方聊天气,“现在请你放开你的手。”
他指的是抓住南谨手腕的那只。高壮的男人早就变了脸色,僵着脸把手松开,然后才回过头勉强笑道:“怎么这么巧,沈先生您也在这儿。”
沈郁将双手插回裤袋中,漫不经心地瞟了对方一眼,随即便把注意力转移到南谨的身上。
她穿着样式简洁的黑色连衣裙,娉娉立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砖上。
挑高的大堂屋顶射下满天星似的璀璨灯光,盈盈落在她的四围,映在地上犹如细碎的星海。而她就仿佛站在这一片星海里,明明连妆都没化,脸上也淡得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却偏偏惊艳得叫人窒息。
隔着这样近的距离,沈郁不动声色地打量她,直到她终于抬眼看过来。
他这才看清她的眼睛。仿如深褐色的琥珀,清亮莹润,眸底有光,像是泠泠水光,又像是映着此时满天细碎的灯光,所以才会那么深、那么亮,直直摄进人心里去。
在这样的一瞬间,沈郁心头灵光一闪,忽然觉得不需要再去问她的姓名了。
他认出了她。
这张美得令人惊艳的脸孔,他曾在请人偷拍的照片上见过。
而这双眼睛……就像余思承说的,这是秦淮的眼睛。
这个叫南谨的女人,她有一双和秦淮一模一样的眼睛。
上回只是看了几张偷拍的照片,远远不如今晚见到真人的震撼大。沈郁突然来了兴致,扬扬手做了个手势,示意旁人将那两个碍事的醉鬼带出去,自己则再上前两步,离南谨更近了些。
南谨看他走近,面上神色未动,只是语气诚恳地道了声谢。
“举手之劳。”沈郁目光一转,向下落到她的手腕上。
凝脂般光滑的肌肤上,红色瘀痕显得尤为刺眼。
他停了停才又半开玩笑道:“这种地方环境复杂,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士不应该单独出入。你看要不要打电话叫个朋友过来接你?”
“不用了,谢谢你的提醒,”南谨一刻都不愿多待,“我到外面打车回家就行了。”
沈郁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站在原地微笑着目送她。
南谨转身的时候想,这个地方恐怕自己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只可惜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她的身体就僵了僵。
就在这个时候,恢宏气派的大门口走进来一行人。
门外是深沉无边的夜色,门内却像是另一重世界。
这个世界斑斓璀璨、灯火辉煌。无数光束从天而降,那些细碎的、星星点点的光影落在地面上,天与地交相辉映,仿佛连成一片小小的银河。而她置身在这片银河里,看着那道隔开黑暗与光明的大门,看着那群远远走过来的人,恍惚间只以为自己就这么漂了起来。
其实并没有。她还直直地站在那里,怎么会漂?可是双脚却犹如踩在棉花上,脚下那样轻、那样软,她甚至觉得一阵眩晕。
她不敢迈步,甚至不敢擅自动一动,只恐怕自己稍稍一动,就会因为站不稳而跌倒。
而在这片明亮辉煌的灯火中,那个人如众星捧月般地出现,像是在一瞬间吸走了所有的光源。
她远远看着他走来,周围的一切人和物就都褪成了暗色的背景,就只有他,哪怕隔得还很远,依旧可见清晰锐利的眉目。
她就这么立在原地,静静地看他从门外的台阶上出现,看他一路接受所有门童和服务生的弯腰致敬,看他被众人簇拥着,神色疏淡地大步走来。
他的头发比以前短了,整个人更显得清俊挺拔,又或许是真的瘦了些。除此之外,好像一切都没变。
他的脸,他的眼神,包括走路的姿势,一切的一切,都像是还在昨天。
原来那些记忆并没有被时间碾轧成齑粉,相反,在重见的这一刻,记忆中的那些画面清晰得仿佛锋利的刀片,只需要极轻地一划,就能将已经愈合的伤口割得血肉模糊。
南谨闭了闭眼睛,才暂时止住了那阵莫名袭来的强烈眩晕。
原来是这种感觉……她想,原来再次见到他,竟是这样一种感觉。
被记忆这把刀割裂的地方,疼痛瞬间浸入骨髓,只仿佛浑身的血液都被抽干了,只剩下一具冰冷的躯壳,立在这光鲜亮丽之所。
曾经烈火焚身的痛苦,曾经无数次皮肤、骨骼修补的痛苦,每一次都令人痛不欲生,每一次却也都及不上这一刻。
她看到他。只是远远的一眼,便犹如万箭穿心,连呼吸都变得费力。
整个一楼大堂这样宽敞,可是通往楼上的路却只有这一条,电梯也在这边。南谨看着迎面而来的一行人,终于微微垂下眼睫,迈开脚步走向大门。
就在双方擦身而过的时候,有人突然不轻不重地“咦”了一声。
那是余思承的声音。
“南小姐?”他叫道。
他本来是跟在萧川身边的,这时候突然停下来,引得其余几人也纷纷朝这个方向看过来。
南谨心头微微一跳,甚至不需要回头,也能感觉到那道熟悉的目光,似乎正在漫不经心地打量着她的背影。
偏偏余思承正好站在她面前,挡住了去路。他轻松随意地跟她打着招呼:“南小姐,这么巧。你这是准备走了吗?”
仿佛是为了在慌乱中寻找一点依靠,南谨的手指下意识地捏紧了皮包,脸上却神色如常,淡笑一下:“余先生,你好。”
她的嗓音有些低,低缓柔和得像是一面平静的湖水,与过去早已经大不相同。其实因为职业的缘故,她连口音都变了,再也不是曾经那般软糯绵顺的腔调。
可是即便如此,萧川的注意力仍旧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
他站在她的斜后方,旁边还有人在跟他交谈,他却好像完全听不见,只是微微皱起眉,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这个女人正在和余思承说话。她站得很直,背脊很挺,柔顺的黑发垂下来刚刚超过肩膀。因为皮肤白皙,黑色的裙子似乎与她格外相称,整个背影显得纤细优雅。
垂在身侧的手指在瞬间猛地收紧,连萧川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大步走了过去。
他走过去,直接停到了她身边,直到真真切切地看清楚那张脸。
一张十足惊艳的面孔,却也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左边胸腔里急速跳动的感觉仍旧没有退去,那种窒息般的感觉从心口持续蔓延到四肢,他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一定难看极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愕地目睹了他的失态,他却置若罔闻,只是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个女人。他深沉的目光在这张陌生漂亮的脸上来回搜寻,妄图找到一星半点熟悉的痕迹。
他想自己一定是疯了。只是方才那样随意的一瞥,仅仅是一个背影而已,他竟然会以为见到了秦淮。
他一定是疯了。这么多年过去,只是一个背影,竟然会让他立刻想到她。
其实他知道,秦淮早就不在了。
她死于五年前那场车祸的爆炸中,不会有半点生机。
如今这样近的距离,他才看到那双和秦淮几乎完全相同的眼睛,心脏再一次急剧收缩,全身血脉都仿佛变得僵硬冰冷。然后,他就听见她问:“有事吗?”
声音不同。
她正惊讶地微微抬眼看着他。
眼神也不同。
她不是秦淮。
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旁边有人叫了声:“萧先生。”同时递来一部手机,“有个紧急电话。”
他沉默片刻,目光才终于松动了些,再度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后便顺手接过电话,走到一边去听。
南谨离开的时候走得并不快。她的步伐很稳,但或许是因为错觉,仿佛身后那道审视的眼神始终紧跟着她,犹如锋利的箭直直穿过心脏,让她连呼吸都变得凌乱不堪。
她想起安徒生的美人鱼,用旧日的尾巴换来新生的双腿,于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
坐上车后,她才觉得腿软,犹如飘浮在云端找不着方向。
很久之后,她听见前排司机耐心地重复问:“小姐,您要去哪儿?”
南谨缓了缓神,报出个地名,同时给南喻拨电话。
“你在家吗?我现在过去。”她说,“今晚我想住在你那里。”
这个时候,沂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今晚是林妙做东,一群人正在包厢里喝酒唱歌打麻将。萧川坐在牌桌上打了两圈,便将赢来的钞票扔给余思承,说:“你来打,我出去抽根烟。”
其实这房间里烟雾缭绕,干吗非得出去抽?但余思承没敢多话,只是帮忙递过香烟和打火机,自己则当仁不让地往空位上一坐,搓搓手,一副准备大杀四方的样子:“你们几个今晚钱带够了没有?不够的把卡拿出来也行。”
程峰坐在余思承的对家,嘴里叼着半截香烟,默不作声地瞥他一眼。一直等到萧川离开了,他才一边看着自己的牌面,一边淡淡地问:“哥今晚怎么了?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吧。”
他晚上有别的应酬,所以来得迟了,先前大堂里的那一幕他没见着。
余思承轻轻咳了一声,喊:“八万,要不要?不要我可吃了啊。”
这间VIP包厢在顶层,是个带阳台的套间。关上阳台门,便几乎隔绝了屋里所有的喧闹声。
这个城市里伫立着丛林般的钢铁建筑,此刻已被万盏华灯点缀。远望过去,无边无际的黑色夜空布满繁星,琼楼玉宇也不及人间繁华。
萧川站在栏杆边,拨动打火机。顶楼风大,他背过身去,用手拢着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将烟点燃。
阳台上没有开灯,他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黑暗中。烟草甘洌的气息滑进肺里,他猛吸了两口,才缓慢地吐出来。
风穿过阳台,一下子就将烟圈吹散了,甚至将他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这两天有次台风在附近城市登陆,沂市也受到了影响,漫天乌沉的黑云正从头顶缓缓滚过,似乎即将带来一场巨大的暴风雨。
萧川只觉得头疼。
他整个晚上都在抽烟,或许是真的过量了,所以此刻太阳穴隐隐作痛。但他没有停,很快就又将一支烟抽完了。
就在他准备再次摸出烟盒的时候,身后传来开门声和脚步声。
萧川没回头,那人慢悠悠地走到他身边站定,闲聊似的汇报:“林妙喝醉了,正在里面又哭又笑地发酒疯呢。”
萧川听了却不置可否,甚至都没应一声,只是问:“你下个月去澳门的事准备得怎么样了?”
这些年,他把各项业务分别交给他们几个人打理,自己已经很少过问这种事了。沈郁不由得转头看他一眼,才答:“澳门那边都已经联系好了,下个月三号我会飞过去,见面再谈具体合作细节。”
“嗯。”萧川不再说话。
他不说话,沈郁便也默不作声,陪他站在昏暗的阳台上。
风呼啸而过,卷动着乌云,对面数幢大楼里却是万家灯火,依旧宁静祥和。
萧川看着那些星子般的灯光,眉目沉郁微敛,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半晌后他才转过身准备进屋,同时淡淡地交代:“我先回去了,你让他们慢慢玩。一会儿找个人把林妙送回家。”
“哥,”沈郁在后头叫住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才诚恳地劝说,“回去早点休息吧。少抽点烟,我看你今晚脸色不大好。”
萧川听了眉峰微扬,嗤笑一声,语气中有玩笑似的讥嘲:“你今晚也挺反常的,像个女人一样,管得真宽。”
沈郁无所谓地耸耸肩,配合着半真半假地抱怨道:“难得关心一下,您好歹领点情吧。”
萧川淡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先行离开了。
他晚上滴酒未沾,自己开着车穿过市区最繁华的街道,很快就上了绕城环线。
这条环线建成已经十余年了,路不算宽,高峰期时常常堵得水泄不通。幸好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几乎没什么车,只剩下路灯孤零零地亮着,投下一个又一个浅黄的光圈。
萧川的车开得很快,进隧道的时候也没有减速,出了隧道就是旧城区了,他从最近的那个出口下去。
老式街道又窄又长,凌乱地纵横交错着,仿佛一张巨大的灰暗蛛网。沿街的那些小店铺早就拉上了卷帘门,路上光线很暗,路面也不太平整,多数是长年累月被车辆轧出的坑坑洼洼。
他从一条街穿行到另一条街,有的岔路口连交通指示灯都停了,只剩下闪烁的黄灯起着警示作用。
路线有些复杂,因为那栋房子在城区的深处。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几条小路都被改成单行道了,他没什么耐心,即便发现了,也索性直接逆行过去。
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有了变化,可又似乎什么都没变。萧川甚至不需要仔细回忆,仅仅是凭着身体的本能,就能找到他的目的地。
最后他终于将车停下来。
眼前是一个老旧小区,占地不大,小区里只有三栋楼。楼与楼之间挤挤挨挨,仿佛是伫立在黑夜中的三只巨大的火柴盒,楼的外墙又灰又暗。
夜已经这样深了,只有零星几户人家的窗口透出一点灯光。
小区外的路边停着一长溜儿的私家车,占据了整整一条车道。萧川把车停在大铁门外,没有熄火,直接下了车。
或许是被刺眼的车灯和轰鸣的引擎声吵醒,看门的保安老头揉着惺忪睡眼探出头来查看。
老头在这里看了七八年的门,虽然上了年纪,记性却很好。他借着门口的路灯,好半天才看清萧川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吃惊,连忙走出来打招呼:“萧先生?”
萧川点点头:“王伯,你好。”
“哎呀,真的是你!”老头惊讶地说,“你都有好几年没来过啦。”
萧川没作声,只是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盒,递了一根烟过去。老头却连连摆手,笑道:“肺不好,去年就戒了。”
萧川也没勉强,身体靠在车门边,自顾自地点燃香烟。他刚吸了两口,就听老头继续说:“你又来找秦小姐?可是她已经搬走很久了,那屋子都空了好多年了。”
“我知道。”萧川微微垂下眼睛,看了眼指间那点猩红的火光,才又淡淡地说:“你先进去休息吧,我在这里待一会儿就走了。”
他站在车边抽完了一整支烟。
这时对面楼上的灯光又灭了几户。他微仰起视线望过去,灰暗的楼宇之间横七竖八地架着许多栏杆,隐约还可以见到衣物在风中飘摇。
因为是老式小区,住户们习惯在阳台外搭上长竹竿晒衣服,其实很不美观,可是这样杂乱的场景偏偏带着一种真实的烟火气息。
因为有人住着,所以才会这样乱。
漫天的黑色流云压得很低,犹如堪堪从楼顶掠过。
萧川站在路灯下,长久地凝视着某个方向。那是顶楼的一个阳台,空荡荡、黑漆漆的,找不到丝毫生气。
他的手插在裤袋里,仿佛毫无意识地握住那个小巧的金属制品。因为太过用力,掌心被尖锐地刺着,他却似乎根本没有察觉。
这把钥匙一直被他放在车里,刚才找出来,才发现已经有些生锈了。
也不知就这样站了多久,他才终于松开它,打开车门坐进去,慢慢驶离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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