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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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苦,有佛。出家出的是尘,脱俗了,远离了俗世,就不苦。”

暮歌笑了笑,躺在凌远航身边,挽住他的手。“可是人家舍不得你。我要跟舅舅在一块儿,一辈子都要!红尘苦,出尘就不苦,对佛来说,人世百态,又何来红尘内外之分?只要在舅舅身边,到哪儿都不苦。我和舅舅一样,心中有佛。”

凌远航听着笑了,伸手摸了摸暮歌的眉眼。凌远航喜欢暮歌的眉眼,他常常对暮歌说:你的眼睛,像拉姆纳错,是灵魂的守望。

“好。我们一起回去。”

藏历七月上旬,公历九月上旬,暮歌度过了她在高原过的最后一个沐浴节。

高原冬长夏短,春天雪水入河,冰人肌骨;夏日大雨滂沱,山洪暴发,河水浑浊;冬天皮袍裹身,没人敢入水。只有在夏末秋初的时候,水温较高,河水清净。高原上的老老少少都知道,初秋的水有八大优点:一甘、二凉、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时不损喉、八喝下不伤腹。选择这个时候洗澡,是藏名流传了七八百年的传统。

暮歌喜欢过西藏的节日,大大小小的节日从来不错过。暮歌喜欢沐浴节,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但她还是能时常洗澡的。不过像这样大规模象征性的活动,她还是不愿错过的。小时候凌远航会抱着她下水,后来长大了,她下水,凌远航就在岸边看着。

面对这样的转变,暮歌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其间的尴尬只有凌远航知晓。暮歌一天天长大,可凌远航一直当她是个孩子,直到有一天,凌远航帮暮歌洗澡时发现了她尖尖隆起的胸脯和下身细细的茸毛时才惊觉,这孩子早就已经长大了!

藏人叫金星为“嘎玛日吉”,也叫弃山星。沐浴节持续7天,勤劳质朴的藏民们会选择风和日丽、阳光灿烂的一天,成群结队、阖家而出,他们纷纷前往拉萨河,白天洗衣物,等夜晚弃山星高悬头顶之时,就下水尽情地嬉水游泳,洗刷一年的风尘。

今年的沐浴节,凌远航还是照往年那样陪着暮歌一起去。当然也有不同,三年前凌远航便不再陪着暮歌一起下水了。

河畔到处都是藏民们的歌声,更有人在河滩上跳舞的。凌远航点起篝火,身边摆着青稞酒、酥油茶、糌粑和一些节日食品,暮歌并不见得都会吃,不过这丫头喜欢讨彩头,节日一定要应景。

凌远航看着河里和其他小女孩玩得没了形象的暮歌,无声地笑了。这时候的她,笑容如雪山顶上的新雪一般纯洁无垢,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孩子现在的笑容。

半个月后,暮歌十三岁那年,凌远航正式收到晋升令,调回沿海。暮歌离开了生活了八年的西藏,回到了真正属于她的世界。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

我真爱莫家,多多少少也要带到,不然我死不瞑目。  暮歌回来的第一天就见到了晨歌,这孩子是特地和学校请假回家的。

晨歌是个早熟的孩子,五岁后就不再和姐姐一起生活了,再见到她,心里有期待,但又怕受到伤害。所以他只是看着暮歌进门,看着她见过外公外婆。其实还是紧张的,当暮歌的目光转到他身上时,他紧张地说不出半句话来。

晨歌和暮歌是双生姐弟,是异卵双胞胎,把他们的五官分开来细细对比其实一模一样,可合在一起后就又不那么相像了。不过毕竟是双胞胎,再不相像,差异也不会大到哪里去。

暮歌是特纯粹的孩子,看到晨歌别扭地坐在角落里摆酷,她也不觉得尴尬,没一会儿就从外婆身边挪挪挪到了晨歌身边。

“晨歌,我是姐姐。”暮歌怕弟弟觉得她不够真诚,所以她很用力很用力地在笑。

晨歌原本是真的有点紧张的,可现在一看到她明显真诚过头的傻气笑容,突然就觉得不生疏了。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还习惯性地想伸手挥开面前的脸,但手到暮歌颊边又瞬间收了劲道,最后只是轻轻碰触了一下,笑道。“姐姐。我是晨歌,姐姐。”

凌远航去了西藏后就没过回家,外婆自然拉着他一直说话。今儿还好,就自家五口人,亲戚朋友一律谢绝来访,不然还不得满屋子人啊。大人们在聊天,啥话题都有,两个小的在旁边也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先是暮歌在讲,没讲几分钟就发现没话讲了,后来是晨歌在讲,啥都讲,从小到大发生的趣事儿,学校里好玩的。

晨歌读的就是全军事化管理的学校,从小就是一边当兵一边读书。这点上暮歌比晨歌幸福很多,凌远航曾经跟暮歌说过:暮歌,我希望你的童年一直到18岁才结束。晨歌今天是请假出来的,吃了晚饭,外公就催着他回学校。凌远航看出两个孩子都还舍不得彼此,就作主把晨歌留了下来,并早早打发了两个小的去睡觉。

晚上两姐弟一起睡觉。五岁前他们一直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五岁后他们再没一起睡过觉。再躺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感觉很奇特又很熟悉。他们真的八年没见,可要说陌生,双胞胎之间特殊的感应又让他们一直若有似无地联系着。

晨歌以前也偷偷想过和姐姐在见面的情景,他觉得自己肯定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想跟姐姐说。以前在车上、在课堂里,发呆的时候,常常会在心里演练说辞,多是煽情的,可现在真的见到姐姐,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姐,西藏好玩儿吗?”

暮歌想了想,摇摇头。“那里的冬天很冷很冷,也没什么地方好玩的。而且每天都要去寺庙里做早课和晚课,跟出家人似的。”

说者无意,只有暮歌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西藏,她只不过是担心舅舅不带晨歌去会让他有被遗弃的感觉,所以故意都拣不好的方面讲。可听者有意,知道姐姐清苦又无聊活了八年,晨歌很心疼。

这么想着,晨歌突然想起什么,忙跑回自己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个红木质的盒子。

“姐,这个给你。”

暮歌也不客气,接过来打开,盒子里是一条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佛门的清苦宁静和红珊瑚的名贵妖娆,竟没半点不和谐。

“真的给我啊?”暮歌第一眼就爱不释手了。

“说了给你当然就是给你的。”晨歌撇撇嘴,言辞间似乎对出尔反尔这种行为颇为不屑。“这是妈妈的佛珠,那年舅舅把你带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找外婆讨来的。后来怕弄坏了,就收起来了。”

原来是妈妈的东西啊!牧歌摸摸佛珠,很想要,可又怕晨歌也会舍不得妈妈的东西,想了会儿,拿下自己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戴在晨歌手腕上,然后把红珊瑚佛珠戴在自己手腕上。 “我戴你的,你戴我的。”

晨歌用力点点头,心里又暖又甜。摸摸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惊觉这佛珠竟是有些年头的。每颗佛珠上手指接触到的面上都变得光滑无比,是不知道念了多少经文、转了多少次佛珠才能留下的痕迹。姐姐为妈妈守了八年愿,现在她将这八年的缩影戴在了他的手上,似乎,这八年他们一直在一起一样。

顿时热气冲上了晨歌的眼眶。

“姐,你和舅舅还回西藏吗?”

“不去了。不过一定会回去看看的,以后姐姐带你一起去,西藏的月亮和星星可漂亮了。”

暮歌躺下,晨歌挨着她躺了下来。

“姐,你会想家吗?”别扭的男孩。其实他是想问:姐,你有想我吗?

坦荡荡的暮歌。她摇摇头,其实家的定义对她来说并不那么具体,从小她就跟在凌远航身边,对她来说,有舅舅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可是……“会想晨歌。生病的时候会想,得赶紧好起来,不然晨歌也会不舒服的。难过的时候就告诉自己,赶紧高兴起来,不然晨歌也会难过的。”

晨歌盯着天花板,没吭声,可眼眶已经红了。

“晨歌的每一次快乐和难过我都能感受到。对不起,没能从小就照顾你。”暮歌也想过将来见到弟弟要说什么。这句对不起是她很早前就想说的,她觉得自己是姐姐,长姐如母,妈妈不在了,姐姐就是要照顾弟弟的。

“傻的……”晨歌清了清嗓子。这一刻晨歌告诉自己,要赶快长大,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好保护姐姐,好好照顾她。

暮歌遇到贺子竞那年十四岁,刚上初三。脆生生的年纪,这样的玉娃娃,一入学就在一中引起了轰动。暮歌这孩子,越大越惊人,长到十四岁,别的孩子嘻嘻哈哈冒冒失失还没长开呢,可她呢,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眉眼弯弯,精致温婉得不像话。

精雕细琢!

暮歌是插班生,进班级时其他同学已经朝夕相处了两年,和暮歌自然不亲近。外婆把她安排进了重点班,这个班里还有两个在学校很有名气的学生,贺子竞和苏乐。当时苏乐看到暮歌的第一眼就叹,这娃娃,乖乖,哪里见过啊?别说他学宝哥哥,后来自家奶奶送了他一块小小的玉观音,这才明白这股陌生的熟悉感。后来,后来那块玉观音一直挂在苏乐脖子上,再也没有拿下来过。

你说她往那里一坐,方圆一圈竟觉得透彻了起来,连空气都弥漫起了寒气和莲香,看到她,再浮躁的心都宁静下来了。

高原冰山一样圣洁的小美人,从来目不斜视,见了面永远清清淡淡的笑,不多一分热络,也没少一分热情。男孩们,这样的年纪,躁动懵懂,可没一个人敢打暮歌的主意,都觉得,这女孩,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连喜欢都是亵渎了。

可是后来贺子竞发现,暮歌根本就没记住别人的名字,不止他的,全班的她都没记住。你说她见着所有人都那么客客气气的,谁晓得她根本就是不认识你。看看她,下了课,不是看书就是做题,细致如玉的手腕上永远戴着一串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神性又带妖气。

有些男孩子,哥儿们义气和玩闹才是青春的主题曲,恋爱是荷尔蒙的发生,这方面稍稍晚熟些的孩子这会儿还在拉女孩子辫子欺负人家呢。贺子竞就是这种晚熟的男孩子。他和其他男孩子一样,也爱看像暮歌这样的娃娃,可也仅仅是看,没什么非分的想法。

只是后来,命运开始制造交集——期中的一次座位调整,贺子竞和暮歌成了前后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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