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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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 作者:以墨(上黑下土)
文案:
总宗旨:爱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
我总是愿意去相信,这辈子我真的在等一个人。也许我匍匐守候了千年,只为等待与他灰飞烟灭的重逢。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朵莲,它只盛开在自己的世界里,艳绝人寰。时间是无涯的洪荒,它匀速流动时,也许会遇上一个人,让你挫骨扬灰。
以上,是遇上那个人时的一种心境。
兴许有小虐,但更想让大家看到的是:男人,嗲起来还真不是普通的嗲!
和小米家有关的人物故事,里面会有一些小米家的后续
何处惹尘埃(一)
暮歌是听着大昭寺的佛号长大的。天地一色的高原,苍茫的雪山、宁远的圣湖,平静的呼吸,暮鼓晨钟,宁静悠远的守望。
暮歌喜欢西藏,这里有高高的天、无垠的地、澄净的湖。这里的一切都透着纯和净,纯粹地让人豁达、宁静。这里不止有她的童年,还有舅舅的青春。舅舅说,这里干净,净得不像人间。舅舅带着她在这里给妈妈守了八年的愿。舅舅说,你妈妈满身罪孽,我们得帮帮她。
舅舅叫凌远航,暮歌的妈妈在暮歌三岁那年去世了,也从来没有人告诉暮歌她爸爸是谁。在暮歌的认知中,二十三岁的凌远航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暮歌五岁那年,凌远航自请去西藏驻军锻炼,也将暮歌带到了这片净土。
暮歌还有一个弟弟,双生弟弟,晨歌,可暮歌对这个弟弟几乎没有回忆。晨歌从小就养在外公外婆身边,不是凌远航不愿意带他一起走,一来两老舍不得,二来凌远航觉得女孩比男孩好带。
“拉萨”,在藏文里的意思是佛地。大昭寺门口常年有朝拜者磕长头,更多的人每天围绕着大昭寺转经,很多僧人也在大昭寺附近摆开架势,向过路的人唱经化缘。
暮歌喜欢佛,为此舅舅还特地在老城区的八角街置了房产。暮歌喜欢八角街,这里来才是原始的拉萨。暮歌跟着舅舅一起站在布达拉宫顶上俯瞰过拉萨,整个市区到处是一片片掩映在绿树中的新式楼房,唯八角街飘扬着经幡,荡漾着桑烟。街区之内,僻巷幽幽,曲途自通,宫厦套着百屋,傍着古寺,弥漫着浓浓的藏族风情。街道两旁商店林立,摊贩聚集,热闹非凡。暮歌每天都是被大昭寺的晨钟唤醒的,接着天亮,小贩的叫卖声,繁华而朴实。形形□的游客,来自世界各个角落,在这里能看到他们最纯粹的笑容。夜幕降临,华灯初照,音乐伴之各种叫卖声,空气中会弥漫起风味小吃的香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单调和朴实,暮歌喜欢这样的生活。
暮歌和这个地方有缘分,连凌远航刚来时都不适应了一阵子,可小家伙,一点点高原反应都没有。反而像鱼儿进了大海,自在地不得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每凡找不到暮歌,凌远航总能在寺里找她,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漂亮得不像话,那么小的孩子,竟能安安静静地坐听佛理布道。大了些,她就和寺院里的僧人一起,每日做早课晚课听佛法,风雨无阻。凌远航不在她身边的时候,这孩子总是一语不发地看佛经,任何人跟她说话她都是礼貌地笑笑,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塞上风光,暮歌偶尔坐上舅舅的军用吉普,迎着朝阳疾驰向渐渐隆起的大地和仰之弥高的冰峰雪山。这里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暮歌始终吃不惯藏族的食物。她是个彻彻底底的素食主义者,断奶后就跟着妈妈吃素,连鸡蛋和牛奶都不曾沾过,舅舅也跟着妈妈吃素,后来妈妈离开了,她就跟着舅舅,两个人还是吃素。米饭水果和蔬菜对高原驻军来说是很珍贵的,暮歌吃的食物都是暮歌的外公准备的,定期的采购,从沿海空运过来,仰仗的是富足的家世背景。
凌远航并不天天回来,驻地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当年下西藏,打的是镀金的借口,只是这金镀得有点久,家里和上头都在等他点头回沿海。
这晚凌远航难得回来和暮歌一起吃晚饭。晚饭是暮歌准备的,有香辣海带丝、素抄山药、冬瓜盅、家常豆腐,这孩子喜欢自己给自己做好吃的。
唱颂经文,然后开饭。
“今天很晚才从寺里回来?”凌远航一身戎装,夏末秋初,夜有点凉。
“你怎么知道?”暮歌咬着筷子,一脸俏皮。
“不然你会只做这么几个菜?”凌远航也跟着一笑。
耸肩笑笑。
“今儿师父说了些什么?”
“今儿听了个故事。”
“给我讲讲。”凌远航洗了手,拿起筷子,细细地品了起来。
“人在屋檐下躲雨,看见观音正撑伞走过。人就说:‘观音菩萨,普渡众生,带我一段路吧!’观音说:‘我在雨里,你在檐下,而檐下无雨,你不需要我度。’那人就立刻跳出来站在雨中树:‘现在我也在雨中了,该度我了吧?’观音说:‘你在雨中,我也在雨中,我不被淋,因为有伞,你被雨淋,因为无伞,所以不是我度自己,而是伞在度我。你要想度,不必找我,请自己找伞去!’观音说完便去了。”暮歌停下,看着凌远航。
“然后呢?”凌远航配合地问。
暮歌这才高高兴兴地接着说。小姑娘其实寂寞,这时候凌远航人都回来了,她自然想和他多亲近亲近。
“第二天,这个人遇到了些困难,就去寺庙里求观音。走进庙里,发现观音像前也有一个人在拜,那人长得和观音一模一样,丝毫不差。人就上去问了:“你是观音吗?”观音答道:“我是。”人又问了:“那你为什么还拜自己?”观音笑道:“我也遇到了难事,但我知道,求人不如求己。”
暮歌说罢就盯着凌远航,生怕错过他任何细微的表情。
凌远航歪头想了半天,最后点了点头。“暮歌懂吗?”
“懂的。”她笑。
“怎么说?”
“舅舅带我来这儿只是想求个心安,只有自己度得了自己,妈妈也是。”
凌远航笑着摸摸暮歌的头。十三岁的孩子,你说,怎么就,那么透彻。
吃了晚饭,凌远航反常地没有一头扎进书房,而是找出了暮歌厚实的外套。暮歌一看就来劲儿了。三两下把书收回书架,暮歌一把抱住凌远航的手臂。
“看星星是不是?看星星!”
“是!”凌远航笑着摸摸暮歌的脑袋。
夏末秋初,这时候的夜空很高很高,星星也尤其尤其得亮。暮歌喜欢高原的月色。舅舅随身携带的妈妈的日记本里,有许多许多的信,有些给舅舅的,写个她和晨歌的,还有写给“爸爸”的。
妈妈在其中一篇信里写道:“孩子们,妈妈太喜欢西藏的月色了。如果有机会,你们一定要去那里看一看。”
后来暮歌真的来了高原。等暮歌真正静下来,懂得赏月的时候,凌远航带她领略了高原的月色。每次暮歌都看得很认真,月还是那个月,亘古不变,这是妈妈最爱看的月,这是晨歌还来不及看到的月,她要帮他们一起看。
凌远航带暮歌坐上了一台军用吉普,高原上雨季刚过,正是猛兽活动的黄金时期,后座放了一把猎枪。
吉普在旷野上疾驰了好久,终于在群山前停了下来。明晃晃的月亮就挂在两座山之间,黑乎乎的天空的大地,漫天的星子,没有尽头,天地没有分界,他们就如同置身浩瀚星空一般。
凌远航在车盖上铺上了毛毯,将暮歌抱了上去,然后自己也上去,在暮歌旁边躺下。
“暮歌,喜欢这里吗?”
暮歌点点头,随即意识到了什么。“我们要离开这里了吗?”
“啊。暮歌要不要留在这里?”
暮歌睁着清澄的眼睛望着凌远航。
“暮歌,不要离开佛祖,红尘太苦。”
“出家就不苦?”她的笑带着一种睿智和没心没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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