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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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下)

林静站在医院病房的窗口,轻轻撩开窗帘,午后的阳光便急不可待地刺了进来,让他皱了皱眉。这阳光也投映到床上的病人脸上,原本就睡得极不安稳的病人发出了几声无意识的呻吟。他走过去,坐在床沿,看着被病痛折磨得形如枯槁的那个人,哪里还像他儒雅强健的父亲。

美国拿到学位后不久,林静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爸爸病得不轻,让他尽快赶回来。回国之后的大部分时间林静都陪在医院里,林介州何止是病得不轻,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之后,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段。

每次林静这样看着病床上身体每况日下的林介州,他都在想,这还是曾经被他视为偶像和楷模的父亲吗?为了和那个女人的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他把好端端的一个家毁了,事业也不要了,名誉也不要了,最后连健康都无可挽回,到了这一步,能留住的又有什么呢,生命比爱情还脆弱。

林静的妈妈还在职,工会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每日忙得不可开交。她在丈夫生命垂危的时候大度地原谅了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却也不可能再日日守在床前。林静理解他妈妈,这种时候,林介州生或是死对她来说都是种折磨。

医生也表示束手无策后,林介州陷入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即使在醒过来的时候,意识也越来越混沌。很多次,他定定地看着林静,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又或者,“林静为什么还不回来?”能够认出林静的时候,他就一再地重复着一个地名,“婺源……婺源……”

婺源,林静记得这个地方,几年前,他曾经答应小飞龙要陪她一起去那里,重游见证过她妈妈爱情的地方。讽刺的是,他当时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对于他父亲来说竟然有着同样的意义。

终于有一次,林介州把枯瘦如柴的手覆在林静的手上,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林静,在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带到婺源,洒在李庄村口那棵槐树下,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情。” 

林静想起了这几年迅速憔悴的妈妈,心中一恸,极其缓慢地抽回了自己的手,“爸,你病糊涂了,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林介州没有再说话,看着儿子的一双眼睛却渐渐黯了下去。

那一天,林静去拿药的时候在病房走廊的尽头看到了那个他过去一直叫“阿姨”的女人。她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林介州病房的方向。林静听说,在他回国之前,也就是他爸爸刚入院的时候,她来过很多次,每次都说只想看林介州一眼,可都被林静妈妈骂了回去,大院里流言也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如果不是她和林介州的丑事,林介州也不至于肝火大动,早早发了病,她连累了半世清名的林介州跟她一起成了作风败坏的典型,自己更是成了人人唾弃的狐狸精。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的意思,就这么如泥塑一样静静站在面朝病房的方向,林静看不清她的眉目,但他感觉她脸上应该有泪,他忽然害怕直视那张脸,隐约神似的五官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这让他几乎就要在这个毁了他家庭的女人面前心软。

父亲的病暂时稳定下来的那几天,林静去了一趟G市,XX省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预审已经正式开始,他喜欢这个堂皇的理由,虽然之前他在国内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下,刚刚收到了上海一间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站在G大的一个电话亭下,林静觉得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弥漫一种若有若无的甜味,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就连回忆都是如此。

刚到国外的时候,林静也有过一段荒唐的时光,很多次,他在梦里一再地把那本童话书拿起又放下,可醒过来却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身边又是谁。从他远渡重洋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他离小飞龙只会越来越远,这样的距离是他以前无法想像的,可是理智一再地告诉他,没有比离开更好的选择。

林静不是个容易迷失的人,也许他的本性终究不适合这样地放纵,很快也就厌了那样的生活,把心思收回到学业中去。他觉得不管在什么情景之下,人都应该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最好,父母的裂痕他无法弥补,发生过的事情他不能改变,唯有让自己向前看。

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他得到了导师的赏识,在当地华人的同学圈里颇受欢迎,当然,感情世界也并不贫乏,他先后有过几个正式交往过的女友,无一不是聪慧明丽的女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就是喜欢那些成熟懂事、精明独立的女人,在一起轻松惬意,离别了也风轻云淡。

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琳西吴的女同学,那也是他归国前最后一段感情,琳西是第三代华侨,家境殷实,漂亮而豁达,她生长在美国,国语却说得流利,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妩媚风流,有时候,就连林静也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契合的伙伴。

琳西曾经力劝林静扎根在洛杉矶,两个一样聪明能干的男女在一起,何愁闯不出一片天空,可林静始终没有打消过回国发展的打算。离开之前,他和琳西共进晚餐,两人友好告别,他送她回去的时候,她给了他一个长长的拥抱,然后笑着祝他一路顺风,他开车离开,假装不知道她在家门口蹲着哭泣。 

回国很久之后,林静才接到琳西的一封E-mail,她说,她一直在等他一句话,如果当时他说,琳西,跟我回国吧,她不顾一切也会跟着他去的,可惜他并没有这样要求。其实林静也在想,假如当时她在他面前流泪挽留,他会不会就动了留下来的念头?

可惜她不是小飞龙,只有小飞龙才会在林静离家的时候,毫无顾忌地哭得惊天动地,从小到大,只要她不管不顾地抓住他的衣袖,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离开,所以,就连当初考上了G市的政法大学,到学校报到的前夕,他也不敢让她送行,就怕看到她大哭的样子,自己也六神无主。

是的,这个世界上只可以有一个玉面小飞龙,当初他喜欢琳西,不就是因为她的聪颖独立?所以他和琳西注定是路过。

林静辗转问到了同在大院跟郑微一起上高中的几个同学,才得到了她现在的宿舍电话,快四年了,他以为没有什么坎过不了,没有什么人不能忘记,可拨动电话的时候,他在电话亭隐约反光的玻璃隔板上,发现自己不自觉地微笑,每一寸记忆的影像都是过去十七年里关于她的点滴。他忽然觉得,即使为此得不到母亲的谅解,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

电话通了,她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女孩,她不但告诉林静,郑微刚跟男朋友出去了,还不忘好奇地追问,请问你是谁?

你是谁?我是谁?林静客气地对她的舍友说再见,他不知道现在自己对于郑微来说是谁,是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还是很久不见的故人,每一种解释,都比他想像中的要疏远。

他是看着郑微朝自己的方向走来的,她比四年前高了一些,头发也更长了,一张娃娃脸还是长不大的模样。她低着头,边走边把两个灌得满满的矿泉水瓶吃力地往背包里塞,当她看着前方的时候,脸上顿时像笼罩着一层幸福的光,而她的光源并不是他,而是站在不远处的一个清瘦少年。

她一路奔跑着朝她的光源而去,没有看见就站在路边电话亭里的林静。

林静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郑微,当然,她从小就是快乐的,可她在他身边时,那快乐是天经地义的,而现在的她,只因为那少年浅浅的一笑,便喜悦得如获至宝,那幸福满溢得连他这样的旁观者都看得一清二楚。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静有条不紊地办完了所有的事,坐在返程的航班上,他看着窗口擦过的云,过去种种,如浮光掠影滑过。身边一对夫妇手忙脚乱地哄着痛哭不已的儿子,连回忆也安静不下来。林静索性收敛心神,微笑地看着流泪的男孩,“小朋友,你为什么哭?”

男孩抽泣地说,“我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

林静说,“原来是这样,但你也不算最惨,你看,我也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可我并没有哭。”

“那为什么你不哭?”

“因为掉眼泪也不能让我找回它。”

男孩当然听不懂他的话,仍旧抽咽,“你们都不懂,那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林静笑笑看回窗外,他当然是懂的。他也丢了最爱的一本书,更丢了原本属于他的小飞龙。

“他是鬼迷心窍,林静,连你也一样?”

林静面对眼神凄厉,咬牙不已的妈妈,暗暗往后退了一步,她把丈夫的骨灰盒单手环抱在胸前,另一只手则直指惟一的儿子,整个人颤抖如秋日枯叶。林静唯恐她激动之下失手将那白瓷的坛子摔落在地,只得噤声。

“你要把他的骨灰拿去那个地方,除非我死!”

林静叹了口气,几日之内,他生命中最亲的两个人竟然不约而同地用自己的死亡来威胁他,并且,其中的一个成功了。

他从G市返回后的当天傍晚,林介州的病情就开始急速恶化,凌晨时分,已经让医生摇头的林介州奇迹般的清醒了过来,把儿子和妻子都叫到了床前,用病后少见的清明神志,将家里的大小事宜仔细交待了一遍,房产、股票、存款、保险统统转到了妻儿名下,他是个细心而条理分明的人,即使在这一刻仍是如此。林静半蹲在父亲的病床前,他心里明白,他自幼崇敬的这个人,已经快要走到生命的终点。

林介州的声音越来越无力,只剩下如残破风箱般的喘息声,最后那一刻,他已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却不肯闭上,艰难用目光找寻林静的方向。

林静的妈妈在这个时候也按捺不住地泣不成声,她抓住这个她爱过也怨过的男人的手,“你还想说什么,还有什么心愿放不下?”林介州却不看她,犹自迫切地看着儿子,喘息声越来越沉重。

只有林静对这着无声的哀求心知肚明,饶是一向理智果敢的他在这个时候也不禁心乱如麻,一边是父亲临终的最后心愿,一边是母亲的眼泪。他避开那双眼睛,将脸埋进手掌里,却避不开心里的映像——那个女人站在没有光的角落里,仿佛恒久一般面朝病房的方向,黑暗中她的轮廓太过熟悉,渐渐地竟然跟他心里另一张脸重叠。

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过了半生,总要等退无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那声声喘息也渐渐微弱,林静抬起脸,恰恰迎上林介州的视线,身前生后声名都可以抛却,连躯壳都可以抛却,只为回到最初的地方,这值得吗?如果这不值得,那什么又是值得?他忽然心中一恸,在父亲最后的目光里缓缓点了点头,他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不管这有多难。

林介州没有能够熬到第二天的清晨。他死后,单位给他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仪式,中国人的习惯是为死者讳,即使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有过什么不光彩,死亡也将它抹清,追悼会后,尸体被送去火化,把骨灰捧回来后的第三天,林静决定开诚布公地跟妈妈谈这件事,他的父亲也是她的丈夫,她有权力知道一切,而妈妈的激烈反应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妈,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一坛的灰,还争什么呢?”

林母短促地笑了一声,比哭更难受,“我争什么?你以为事到如今我争的还是他的人?他活着的时候,心都不在了,我要人有什么用?我争的是一口气,儿子,我只争这最后一口气!他喜欢那个女人,可以,但是当初为什么眼巴巴地娶了我?如果没有他林介州,我未必找不到一个真心实意的人,他说他蹉跎了半辈子,那我的半辈子呢,难道就比不上他的值钱?他跟那女人瞒得我好苦,我把她当姐妹,把她女儿当自己亲身得一样来疼,只有我最蠢。你现在让我成全,我为什么要成全,到死他都要寻他的旧梦,休想,他休想!”

“我答应过爸爸,他也就这最后一个要求了。他是对不起你和我们这个家,可人已经死了,你就当可怜他。”

“谁可怜我?林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爸迷那个老的狐狸精,你就迷那个小的,你拿这个去讨好她,别忘了是谁生了你!”

林静觉得头里有根神经尖锐地疼,“妈,你有什么不甘心和伤心我都可以理解,可是你也知道爸爸的事跟郑微无关,你恨她妈妈是正常,可她有什么错,小时候你对她的疼爱也不是假的呀,她现在有她的生活,我何必讨好她,我是为了你。爸爸不在了,你的日子还长,恨他又怎么样,人死如灯灭,不能解脱的反而是活着的人,你也说为他蹉跎了半辈子,难道还要继续蹉跎?让他去吧,不是为了他,是为自己,小时候你教过我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让自己过得好。”

  我这辈子怎么还可能过得好?”林母转身躲过儿子试图拿回骨灰坛的手,激动之下双手居高骨灰坛,“我宁可砸了它,谁也别想称心如意……”

林静没有再与她拼抢,语气也是带着疲惫的心平气和,“你可以砸了它,如果这会让你好过,可是,妈,你砸了它还会好过吗?”

他看着妈妈的神情从激动到犹疑、悲切,最后是放声痛哭,这个刚强的女人在哭泣中拘偻着腰,如同迷路的孩子。“林静,我什么都没有了。”

林静拥着妈妈的肩膀,让她依靠着自己宣泄,“你还有我。”在把父亲的骨灰坛重新抱在手里之后,他心里长舒了口气。

婺源这个地方林静其实早已去过,在中学时代他曾经跟同学一起在阳春三月去看过漫山遍野的油菜花,美则美矣,当时却并没有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真正把这个地方记在心里,是郑微说起要和他一起去看老槐树之后,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过婺源,不想破坏她最初的惊喜,只是没想到当他再一次站在老槐树下,身边已经没有了她。

“你喜欢这棵树?它算得上我们村的守护神,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讲个它的故事。”

林静闻声回头,看着从进村开始一直跟在他身后,问他需不需要导游的年轻女孩,她也算是个执著的人,即使他一再强调自己认得路,她也没有放弃游说。

“抱歉,我不喜欢听故事。”林静朝她笑笑。她也不恼,笑嘻嘻地站在不远处,不再出声。

林静打开手里的瓷坛,将坛身倾斜,风很快卷走了尘埃。前尘旧事,灰飞烟灭,也莫过如此。

他在树下站到日落西山,那个做导游的女孩去而复返,手上拿着一大串旅游纪念品。

“这个地方对你这么有意义,真的不需要带点什么回去吗?”

林静摇头,“有些东西不需要记住。”他在这个女孩略显失望的神情里继续说道,“虽然我不要纪念品,但我需要一个干净的地方住上几天。”

那女孩果然惊喜地笑,“那你就太走运了,方圆几里再也没有比我家更干净舒适的家庭旅馆了。”

林静在婺源陪伴了父亲七天,向远的家距离舒适还有很远的距离,可到底还算干净,她这个房东也称得上热情周到。第七天的时候赶上了“五一”黄金周,那时到婺源旅游的人还不算太多,但足够向远忙得不亦乐乎,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林静离开的时候,将几天的房款交到向远妹妹的手中,那个叫向遥的小姑娘却怎么可不肯收,“谁敢拿向远的钱,你还是亲手交到她手里吧,她中午一定会回来的。”

林静告诉向遥,如果她姐姐回来了,可以到村口的老槐树下找他,然后他带着行李回到树下,面对着虚空向父亲道别,却远远地听到了山的那边传来回声。

“……还给我……还给我……”

“……发财……发财……”

其中的一个声音他分辨得出属于向远,然而另一个声音呢?林静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这回声,在山谷间无止境地荡。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到了找到树下的向远,不知道是不是刚从山上下来的缘故,她年轻的脸庞上有细密的汗珠。

“要走了吗?不多留几天?”

林静把房款递到向远面前,“今天的游客很多吧?”

向远把钱仔细地点了两遍,小心塞到口袋里,这才笑着说,“看来这棵树对你们城里人来说特别有意义,今天又来了一个女孩,你洒骨灰,她埋东西。”

林静看着树下新翻动的泥土痕迹良久不语,心思灵敏的向远很快觉察到了一些东西,她背着手走到林静身边,惋惜地说,“那么大老远跑过来埋在树下的,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收了她五十块,答应了她要替她好好守着这些宝贝。”

林静不动声色地将一整张红色的钞票塞到向远手里,她默默将钱收下,然后速度惊人地给他弄来了一把小铁铲。他轻易地翻开了那些仍然松动的泥土,用手拂去玻璃密封罐上的浮尘,打开了用防水塑料纸包裹着的东西,那本熟悉得梦里无数次遗失又找回的书掉落了出来。他翻开《安徒生童话》的第32页,毫不意外地看到了歪歪斜斜的几个钢笔字――“玉面小飞龙藏书”。

这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在他18岁那年生日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她最爱的书成了他最珍贵的收藏。24岁那年他弄丢了它,他想过也许终有一天他可以把它重新找回来,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尘封的泥土里。

“喂,喂,你还好吗?”向远见他一直低着头,忍不住问了一句。

“她在哪里?”

“刚住进我家里,好像打算后天才走。你们认识,用不用……”

林静将塑料纸包裹的东西重新放回密封罐,再一次将它埋在地里。末了。向远拿着他连同铲子一同递过来的钱,不由愣了一下。

“这些钱就当买你什么都没看见。”

“我的‘什么都没看见’不值这么多,可是我也没有零钱找给你。”

林静说:“多出来的,算作她的房费和食宿,就当她是你的一个朋友,在这两天里好好陪着她。”

当天林静回到家,接到了G市检察院的录用通知,晚上,他在桔红色的灯下一页页翻看久别重逢的《安徒生童话》,合上书页的时候,他对它说,“不如我们做个伴。”

《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番外——《2月13日到此为止》

2月13日10:00 林静

  这一天的林静醒得很早,虽然早起一直是他的习惯,可是他知道,今天和以往,甚至是和今后的任何一个日子相比,都将是特别的,因为,21年前就说过长大后一定要嫁给他的那个女孩,终于要在这一天成为他的妻子。

  其实严格说起来,早在半年多年,林静和郑微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可林静骨子里毕竟还是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在他的观念里,只有经过了这一场仪式,她才真正名至实归地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他的虚位以待的人生才算是终于圆满。

  婚礼在G市举办,他们俩都不是地道的本地人,晚上宴请的大多是双方的同事和朋友,南昌那边的一些至亲好友也特意赶了过来。按照林静的意思,等到两人都有时间的时候,再回到南昌邀请没有参加这边婚礼的亲戚和朋友吃顿饭,也算两头都有了交待。

  许多人告诉他们,按照旧的习俗,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和新娘是不可以见面的,林静虽然觉得这没有什么道理,但是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厮守,分开一夜又有什么关系。所以从前天开始,郑微已经跟她的父母住进了婚宴所在的酒店。将近两天没有见到郑微,想起她披上白纱的模样,一向从容的林静也觉得时间委实过得太慢。

  从早上8点半开始,他的手机就没有安静过,有打电话过来真心贺喜的,更多的是借此机会拍马拉关系,总之你方唱罢我登场,饶是今天的林静心情大好,也烦不胜烦。

  伴郎韩述是林静的旧同事,前两年交换提拔的时候调到另一个城区的人民检察院任职,也是公检法系统的后起之秀,他见林静为电话所扰,关机又恐有失礼貌,索性拿过新郎倌的手机,所有的电话一律由他代接打发,林静这才耳根清净。

  前往酒店接新娘的途中,韩述才把手机交还给林静。林静信手翻看把收件箱塞得满满的短信,看到了一个颇为陌生的电话号码,那个号码发来的信息只有短短的两句话――

  “恭喜你如愿以偿。”

  他看着那寥寥几个字好几秒,然后笑了笑,将这条信息连带这个号码的所有通话记录从手机里彻底删除,抬起头来的时候,酒店的停车场已在眼前。

  林静参加过许多场婚礼,也听过不少新郎倌抱得美人归之前所经受的“磨难”,当时只觉得滑稽,轮到自己担当主角的时候,才知道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

  隔着1918号房薄薄的一扇门,他甚至已经听到郑微咯咯的笑声,红包也不知道塞进了多少个,那扇门却始终千唤不开。最让他头疼的是她那个叫朱小北的伴娘,真正刀枪不入,软硬不吃,伙同新娘子一起极尽搞怪之能事,就连以临阵不乱著称的林检察长也硬生生地被这甜蜜的折磨“磨”出了一头的汗水。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伴郎心有戚戚然,“这那里是什么女博士,活脱脱一个女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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