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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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方府,再没招过小于十二岁的童工。

  熊孩子就像是小树,长久被护在光照之下未必是对他的关爱。

  让他们跌倒,让他们学会承担,才是让他们真正成长的方式。

  不久之后,苏泽小皇子和苏汛公主也被送了出去。

  放养的孩子有肉吃,苏家的孩子似乎活得都不容易。

  当这些皇子长大以后,站在政治顶端的时候,他们最念念不忘的依旧是他们“凄惨”的童年,以及他们父皇独特的教育方式。

  这自然是后话了。

  顾允之番外

  顾允之自幼就知道,自己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

  作为圣上亲封的护国将军,顾寻有着铁血男儿的铮铮铁骨,和旁人不可睥睨的战功。

  上京三十万铁骑的虎符,至今握在顾寻的手中。这份兵权存在的意义,不光是圣上对他的器重,更是圣上知人善用的一种权谋。

  庆元朝的君主都是极其精明的。

  这一点,顾允之在苏小千岁身上领悟得最为深刻。

  顾允之的母亲是当今圣上的亲妹妹,他同苏月锦便是嫡亲的表兄弟。自两人十岁相识开始,他就没少遭苏月锦算计。不过好在此人还有些良心,偶尔玩笑之余还会带着他一起欺负苏漾。

  这大概就是两人最开始的友情基础。

  顾小侯爷虽说出自将门之后,身子骨却不如其他兄弟结实。旁人在舞刀弄枪时,他却摇着折扇,吟出一首酸诗,总是引不来半点共鸣。

  他觉得他们是莽夫,他们嫌弃他文弱。

  他真正明白“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的意义时,是在从奉芜山回来的路上。

  那时,他刚看完病恹恹的苏月锦,觉得人生还是存在志同道合这件事情的,然而突如其来的盗匪却险些要了他的性命。

  跟来的侍卫死的死、伤的伤,没人会想到皇家开道的仪仗也有人敢抢。

  山中匪类多,做的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买卖。才刚满十岁的小公子,手持一把折扇,僵直地站在原地,吓得整个人都傻了。

  强盗头子手提一柄九环大刀,将要砍上他头顶的那一刻,一柄短剑猝然在半空将其拦了下来。

  顾小侯爷永远也忘不掉,那名身穿牙白襦裙,手持短剑的少女侧头微笑的样子。

  如水的杏眸,好似这世间最纯净的山泉,干净剔透。

  她说:“公子爷当真好气度,刀剑来时竟能纹丝不动。”然后几个纵身跃上大汉的头顶,招招命中对方的要害。

  他从来没觉得一把短剑也能舞出那样的风姿,只见她腰身轻转,出手如电。

  跟她同来的还有一名美艳女子,看不出是什么年纪,一柄双刃剑却是见血封喉。

  少女将他拉到一旁站着,笑眯眯地说:“你不会武吗?男子还是英武一些有气质。”

  他看着她发呆,整张脸都染上了一层红晕。

  “我……也会些拳脚功夫的。”

  她却径自抬起他的右手,抚着他光洁的掌心,微笑道:“习武之人不会有这样的手掌。”

  顾小侯爷面上红得更厉害了,被她指尖抚过的手心痒痒的,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他说:“你别笑我,常言道,有志不在年高,我会去学的。”

  她咧着嘴角,回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那好,等你学成之后来找我比武,我最喜欢同人切磋了。”话毕,头便被一支烟杆敲了两下。

  是那个穿绯色长裙的女子,她解决了剩余的麻烦,正挑着眉头在等少女。

  “娘亲在叫我了。”少女抱拳施了一礼,“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

  他焦急地伸手上前拉她,语无伦次地说:“不知姑娘怎么称呼,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我……”

  “我叫温婉。”

  她对着他眨眼,留下她娘亲突发奇想给她起的小字,大笑着离去。

  那个少女自然就是沈衡。

  那时候的她刚从挽瑕山庄出来,跟着自己的娘亲去京城寻父亲。张扬的个性,生动的眉眼,随口说出的一个名字,却让一个十岁的少年深深刻在了心间。

  自那以后,顾小侯爷便开始习武,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顾将军欣喜的。但是没人知道,这份转变全是源自于一个笑容明媚的少女。

  他再一次遇上沈衡,是在刘进臣的后宅。

  那时,他已经着手帮助顾将军分担一些政事,搜集刘进臣贪污的罪证。

  他也没想到会在那里见到沈衡。

  她看上去有些慌乱,身后还跟了一名比她更加手足无措的少女和一大群举着火把的家丁。

  他拉着她的手,将她们带到一处偏僻的地界,让她们逃走。

  激动的她连行了三次拱手礼,道:“这位小哥,大恩不言谢,等我攒足了银子,定会回来赎你的。”

  她这么说的时候,一双大眼满是真挚,带着一股傻里傻气的娇憨。

  他笑着对她点头,却最终没有等她回来。

  刘进臣被抄家了,他也跟着父亲去了军营历练。

  在离开上京的那些年,他也曾幻想过两人重逢的场景。然而再次相遇时,她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侯爷安好,洒家这厢有礼了。”

  他看着她,笑得有几分无奈,却又欢喜她这副慢半拍的样子。

  他心里并不是没有失落,潜意识里,他希望她能想起来,又希望她忘记。

  对于一个男人来讲,美女救了英雄这种往事,实在有些难以启齿。

  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似乎晚了一步。

  她看苏月锦的眼神总是同她看自己的不同,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倾慕他再熟悉不过。

  所以,在她小心翼翼地询问苏漾同苏月锦的关系时,他故意隐瞒了真相,告诉她那是苏月锦的童养媳。

  江城边关告急,他父亲手下并非没有可用之人,但是他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深深地明白,战功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有多么重要。

  他喜欢那份挥洒在刀剑之间的豪气,也想底气十足地站在一众将士面前,而不仅仅是依靠他父亲的羽翼。

  他不想做一个没出息的二世祖,他渴望每一个可以掌控在手中的机会。

  男儿志在四方。

  他那个时候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却在临行前,连去见沈衡的勇气也没有。

  他怕他会舍不得。

  他对苏月锦说:“我打算去江城。”

  苏月锦淡淡地看着他,无比清晰地说了一句话:“路怎么走,全凭脚的选择,你莫后悔便是了。”

  他知道苏月锦喜欢沈衡,而他亦从未掩饰过他的情感。

  君子坦荡。

  那一晚,他们畅谈了一夜,他执杯醉倒在案旁。

  “也许从我打算去江城的那一刻起,我便输了。”

  他甚至衡量过,留住沈衡和胜了江城的那场战役,哪个胜算更大一些。

  他们这样的人,习惯了从理性的角度去揣度问题,却忽略了爱情本身的那份纯粹。

  苏月锦说:“允之,你不是不爱,你只是爱得不够奋不顾身。”

  他看着窗外摇曳的青竹,大笑道:“也许吧。输给你这样的人,我没什么好不服气的。”

  他见过苏月锦放在木匣子里的那些回信,一字字、一行行,都写着一个少女对另一个男人的眷恋。但是苏月锦依旧那样珍视,平平整整地叠好,视若珍宝。

  感情付出了,没有人预知能否开花结果,苏月锦却选择了守候。

  年少时的惊鸿一瞥,换来半生错过的遗憾。

  站在江城的城楼上,他俯瞰那片辽阔的疆土。

  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他无悔,却仍旧留了一份此生难解的遗憾。

  “将军,那个蛮横的二当家的又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不见,如果她再来,便把她丢出去。”

  “可是……她已经进来了。”

  营帐之前,坐在马上的女子手执长鞭,英姿飒爽。

  “顾允之,追你怎么就那么难?”

  缘分天定,错过了是缘,遇见了也是缘。

  但愿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蠢萌爹的番外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

  “师父,小师妹的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陆雁回的娘亲早逝,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对她疏于管教,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无奈,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

  据陆雁回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他身上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跷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地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地走近几步,道:“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得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

  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

  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

  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

  “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

  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两个人都有些紧张。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应,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地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太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

  看着他的傻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竖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地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几步之后,她转过头,冲他微笑,促狭道,“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

  他点头如捣蒜,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哭得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那样单纯,那样真挚。

  番外

  饶染是个面瘫,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

  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觉得这些人傻透了。

  然后她回到房里,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

  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

  饶家是将门世家,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

  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

  而饶染,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

  对于爱情,她没有那么多的幻想,私下想来也不过是找个不算讨厌的男人,凑合着过上一辈子。

  只是庆元朝这一任的储君却迟迟未立。

  皇族子弟皆非凡品。

  老皇帝的儿子们就是太精明了,一场鹬蚌相争,最后却是远在封地的闲散王爷苏沉羽坐收渔翁之利。

  圣祖驾崩前颁了一道诏书,封饶言龄之女饶染为皇后,国丧之后便举行封后大典。

  饶染当时接到圣旨时已经二十六岁了,作为一个在这个年纪还能风光大嫁的女子,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当下便带着丫鬟和包裹住进了庐陵宫。

  她第一次遇见苏沉羽,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天气炎热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身上的人皮一并扒下来。

  饶姑娘光着一对雪白的小脚,仰躺在树上小憩,刚一抬眼便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他说:“你就是饶染?”

  她木着一张脸,缓缓坐起。

  “苏沉羽?”

  他轻笑,算是应了,却是将头别到一旁,不去窥视她的纤足。

  “你的鞋袜呢?穿上之后下来,我们说说话。”

  她伸手指了指树下放置的缎面小靴,道:“帮我穿上。”

  他面上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料到会有这般大胆的女子,愣怔良久之后,傻傻地回了句:“我是皇上。”

  “皇上不会穿鞋吗?”

  她淡淡地凝视着他,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鞋子被套在脚上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那个人的笨拙。

  他好像真的不会伺候人,清俊的眉眼微微蹙起。

  “怎么那么难穿?”

  “想把左脚的鞋穿到右脚上确实有些困难。”

  她特别认真地开口,不期然看到了他红透的耳根。

  新帝登基有许多事情要忙,自绿柳桥头匆匆一面,他们再见时便已是她头戴凤冠,身披红装之时。

  他挑开盖头,对她温润一笑,她张口说的第一句话却是:“现在不是傻笑的时候,先帮我把脑袋上的东西拆下来再说。”

  苏沉羽从来没有觉得这般挫败,从认识这个名叫饶染的女人开始,他似乎就一直在做着伺候人的活儿。

  作为一名君主,他觉得这绝对是要不得的。

  所以每次来凤鸾宫,他都努力刷着自己的存在感,不是将热茶泼在身上,便是故意弄出些声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最后闹得近身伺候饶染的八宝都烦了,看见他便直接将茶水泼在他的衣服上,然后大声叫嚷着:“啊呀,万岁爷被茶水烫了。”

  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相处起来却分外合拍。

  在没认识饶染之前,女人对他而言,无关乎喜欢与否,不过为了权衡势力,传宗接代,仅此而已。

  然而饶染似乎同她们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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