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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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固执地认为,婚姻是那样简单的事情,同身份、门第没有半点关系。

  成亲那日,朝中重臣来了大半,纷纷带了重礼前来道贺。

  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发出几张请柬。

  沈衡以为这是林曦和的主意,而他只是蹙着眉头盯着她看。

  叩拜天地的时候,他们没有高堂可拜。

  林曦和的父亲去了湘都,而他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没有出席。

  夫妻对拜时,她听到了嘈杂的脚步声。她原该叫“公公”的丞相大人,铁青着一张脸将她拉扯起来,厉声质问她到底给他儿子下了什么药,让他糊涂至此。

  她想说:没有,我们只是相爱,想要相守在一起。

  对方却完全没有给她辩驳的机会,直接命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红布。

  林方知用脚踩着她掉落的红色盖头,冷冷地对她说:“麻雀想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也要看看这凤凰的巢穴,你配不配住。”

  在场的宾客被隔在一扇大门外面,林丞相关门放“狗”,让一干亲卫直接动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关,倔强地抬起头,看向角落里的林曦和。

  他面色那样苍白,看见她望过来,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立刻对他说:“如果你肯放弃在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过去帮她。”

  她看见了他眼底的挣扎,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见了,那只自那句话后便没再挪动一步的红色长靴。

  好像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

  她放弃了反抗,连身上锥心刺骨的伤痛都已经变得麻木。

  她爹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门外冲进来的。

  她不知道那个总是文文弱弱的书生是怎么在那些身强力壮的亲卫手下强撑下来的,只知道自己被他死死护在身下,任谁来拉都撼动不了半分。

  她听见他颤抖着声音哀求道:“是臣下教女无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愿意一力承担。求丞相大人开恩,放过我女儿吧。”

  沈衡自出生开始便没流过几次眼泪,那日,她却哭得几近昏厥。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少不更事连累了父亲。

  那一声声哀求,恍若砸在心底的最深处,撕心裂肺地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临下地说:“一句教女无方便想推脱掉所有的责任,沈括,你真当我林府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吗?”

  这一场闹剧,是对他尊贵身份的最大羞辱。

  他淡淡地看着手底下的人,道:“还愣着做什么?没听见沈大人说要一力承担吗?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头,能自己扛得下来。”

  一个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权倾朝野的丞相面前,等同蝼蚁。

  林方知大概觉得,他已经算是顾念着一些情分了,至少他并没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亲卫都是有眼识的,自然也明白那话里的意思,相视一眼之后,竟然换了更粗的棍子上来。

  沈衡已经不记得那日的场面有多么混乱了,她只记得,当那根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亲腿上的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疯了一般挣脱所有钳制,生生砍断了那名亲卫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了,因为就连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会武。

  她腰间的长剑是她娘送给她的,那个本来作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却成了了结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杀红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冲了上来。

  扼住林方知的喉咙时,她听见了父亲的呼唤。那个强撑着爬过来的男人,用他颤抖的双手死死搂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地看着她:“衡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证你们可以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颤抖。

  她说:“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谢你了。”

  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着一身绯红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心痛。

  面前的这个男人,她倾尽了所有去爱,却依旧抵不上权势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将父亲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缓缓走出林府的大门。

  她对所有守在外面的宾客微笑,然后挺直腰杆走了出去。即便卑微,他们一样要骄傲地活着。

  林府并没有如当初承诺的那样轻易放过他们,甚至动用了权势,不让医馆的人医治她的父亲。

  她遍寻无门时,沈府突然来了一名侍从,将一张纸交给了沈括。

  她不知道那张纸代表着什么,总之,自那天起,他们便再没受到任何胁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两银票给她,她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丫鬟脸上的鄙夷之色。

  她几乎将那银票攥破,最终却只说了一句:“代我谢过夫人。”

  她太需要那笔银子了,无关自尊,她只想让她的父亲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后便再没出现过,仿佛她的生命中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少年来过。

  林府封锁了所有的消息,她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权贵,确实有着旁人所不能及的本事。

  再然后,她便听说了林曦和同张挽君成亲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得很风光。依照他们的说法,大致是,这样出身的女子,入府时能有这样的排场,已经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张挽君的家离她家不远,震天的爆竹声就那样铺天盖地地充斥着整个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请了几个家丁来看着她,她却心情甚好地拿了一个火盆出来,将林曦和写给她的信一封一封烧掉。

  看着腾起的烟,她想,这便算作她对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后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爱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结局这样匆忙,即便他那样快就娶了别人。但是,当初那个冲动地跑到我家来向我求亲的男人,我依旧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挚的。”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跑来跟一个女子求亲。

  林曦和不是不爱她,他只是更爱他自己罢了。

  沈衡说完,转身看着身旁的苏月锦。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么荡气回肠,也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份在现实面前连苟延残喘都维持不下去的脆弱爱情。而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从来没当面说过喜欢我,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如果是我会错了意,你只当我发疯了,听过便算了;若是我说中了,也请你听我把话说完。”

  看着天边的夜色,她一字一句地说:“权势、地位和身份是我从心底深深厌恶过的三个词。我是那么深恶痛绝它们的可笑,但是依旧那样无奈,只要是生活在凡尘俗世的人,都难免因着这三个词而变得面目全非。”

  “同你的相识,我感激上苍,这真的是它对我的厚赐。我喜欢上了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保持在朋友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无话不谈,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坐在房檐上聊天。但是情爱一事……”

  她微笑着看他。

  “我已经不是十五岁的少女了,也早已过了天真的年纪,我只想踏踏实实地嫁人,老老实实地相夫教子。说句不知深浅的话,端王府的门槛太高,沈衡的步子迈得再大,也怕摔得万劫不复。”

  即便再坚强,她也只是个女子。那样刻骨铭心的践踏,她真的没有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后,苏月锦一个人去了书房。

  在他坐下来便能触及的位置,有一只木质的锦盒,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上面的雕花甚至都有些破旧了。

  那是他年少时第一次偷偷上街买回来的。

  那时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装进这个盒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满满一沓白色的信纸,是藏在锦盒里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时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闭了闭眼,怔怔地看着那上面熟悉的小篆。

  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是针对你的症状的,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曦和: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却知道黄连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地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他觉得很有趣,还特意命桂圆在太学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迹来临摹。

  他写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里手,真看不出字迹上的半分破绽。

  但是渐渐地,写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千岁,也会有代人回信的时候,实在有些可笑,有些丢人。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信纸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里,道:“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第十章

  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砾一般毫不起眼。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人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那略显零乱的步伐更让他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大人们不由得焦急道:“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他都穿成这样了,他们都能认出来?难不成他下次要翻着白眼,在手里端着个破瓷碗才能逃过一劫?

  沈括听着那声音,只觉得整个头都要炸开了。

  他不就是想安安静静地回家吃个饭吗?这些人就不能放过他吗?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先冲到他近前的大人迅速拿下他的斗笠,满脸堆笑地拱手道:“果然是沈大人,下朝之后便没看见您,原来是换了身衣服。”

  “是啊是啊,沈大人走得真是快,我们几个在后头紧赶慢赶都没追上。”

  没追上?那他是怎么被拦下来的?

  沈括看着那个脸上的褶子比他脚后跟上的纹路还深的吴大人,实在想不通这小短腿是怎么一个箭步冲上来的。

  他心底悲伤的小河流流淌得委屈、哀婉,面上却还是僵硬地笑了笑:“沈某家中有急事,因此走得匆忙了些,诸位大人要是无事,我便先走一步了。”

  他说完,抬脚就想离去,却被人眼明手快地拦了下来:“哎,沈大人别急着走嘛。”

  陆续跟上的人也都赔着笑脸,道:“大家同朝为官,原是应该多走动走动的。既然遇见了,便一同吃个便饭吧。”

  便饭?

  沈括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他这便饭吃了足有半个月了,他的官职是不怎么高,但也真没到要四处蹭饭的地步。

  自上次他让沈衡给端王爷送了一回兔子之后,这朝里的人就跟发了疯似的巴结他,生拉硬拽争着请客不说,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说一句“代我向千岁爷问个好”。

  不论他指天对地地发誓,还是双眼含泪地明志自己跟千岁真的不是很熟,对方的脸上永远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笑,那毫不遮掩的心照不宣,总是让他有一种腾云驾雾的缥缈之感。

  “便饭,还是算了吧。”他用手捂着心口。

  “沈某最近身体有些不适,就是想尽早回去休息休息,改日病好全了,定然同诸位大人一叙。”再待下去,估计他的心肝脾肺肾真的要不好了。

  不承想,几位大人听后都露出了极为关切的表情。

  礼部的张大人说:“沈大人病了?那可得仔细看看。张某认识一位名医,医术是极为了得的。不如您先到我府上坐坐,我命人将他请来?”

  一旁的刘大人听后却是连连摇头:“我认识的医者更为有名,还是去我那儿吧。”

  王大人更是直接拉了沈括的胳膊,道:“沈大人有所不知,宫里的单御医是我夫人的嫡亲弟弟,保管比坊间的大夫要强上数倍,您还是跟着我回去吧。”

  朝堂上的人,有几个是不会见风使舵的?眼见沈衡这般受待见,沈括日后的路定然是要比旁人更好走。如果不趁此机会好好攀攀交情,等人家腾达了,那便晚了。

  沈括没想到自己一句推托的话,造成了这般大的“反响”。

  可怜那一把文弱的老骨头,被人左拉一下,右拖一下的,真的是没病也得生生给晃出些毛病来了。

  “你们在做什么?”一道温润的声音突然响起,生生打断了这边的吵嚷。

  身穿竹青色广袖常服的男子慢悠悠地踱着步子走过来,精致的面容上还带着些许好奇。那一身轻袍缓带的装束优雅出尘,一时不知愣怔了多少人的眼球。

  “下……下官叩见端王殿下。”

  苏小千岁一直都是个随性的性子。

  作为一个应卯来得最少,议事来得最迟,正事干得不是很多,却件件都让人信服的皇子,朝臣们对他一直都是敬畏的。

  谁人不知这位殿下平日鲜少出门?突然在这儿遇上他,大家都有些愣住了。

  陛下属意的储君无疑便是这位,多少人私下里想向他示好,却是连端王府的门都进不去。

  越是接触不到的人,越让人觉得心里没底。

  对于这位整日坐在“神坛”上的千岁爷,他们总是揣着一份小心翼翼。

  有眼色的人静观其变,而圆滑些的,抖着机灵回了一句:“回殿下的话,我等就是下了朝,同沈大人聊了两句。”话说着,也是不敢抬头,规规矩矩地跪在地上。

  苏月锦似乎有些不悦,认真打量着自己身上朴素的长袍,道:“我现下算是微服,你们莫要扰了我的兴致,都起来吧。”

  底下的人摸不准这位爷的脾性,但是王爷都这般说了,他们哪里还敢赖在地上不起来,只得讪讪地站起身。

  苏小千岁也没再同他们说什么,转而走到沈括近前,伸出手指,摩挲了两下他身上的粗布料子。

  “这衣服是在哪里买的?挺好看的。”

  每次见到这位爷,沈括都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倒不是说这位爷有多难应付,相反的,就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他才觉得心慌。

  而且这话让他怎么回?

  是该说:您若是喜欢,我改日买一身给您送过去?

  还是说:您真有眼光,我也觉得这身衣服甚好?

  原谅他为官二十余载,自问不算蠢笨,却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回答,一张脸就那么卡在了哭与笑之间,显得异常古怪。

  苏小千岁抬眼看了看天边的浮云,也觉得很惆怅。他这个开场白,似乎冷了那么一点。

  他是不擅长说这些的,都是桂圆说,“求人办事”时须得多说几句客套话,也不拘什么,只管随口夸赞两句便好。

  但事实证明,夸赞的结果似乎不怎么好。

  “你跟着我过来,我有事同你商量。”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用自己的方式。

  沈括的老脸又抖了抖,但好歹这话他能接上了,便连连点头道:“是,全听王爷吩咐。”

  如此,苏小千岁满意了,率先朝巷口走去。

  沈括一路老实巴交地跟着,瞧着不像是往端王府去的方向,心下也有些没谱。

  他张了几次口,还是忍不住小声请示了一句:“不知王爷这是要去哪里?”若是办什么正事,那他这一身衣服……

  “不是什么大事,”苏小千岁停下脚步看他,道,“就是请你吃顿便饭。”

  又是便饭?!

  沈括觉得,作为一个自小吃着御膳长大的皇子,苏月锦对于菜的口味必然很挑剔,况且环境一定是雅致、高档的,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他尊贵无比的身份。

  揣着刚收到的六十两银子的俸禄,沈括心里其实是十分忐忑的,生怕接下来付不起饭钱。

  他当然没胆子白吃端王的这一顿,即便人家说了请客,这银子他还得抢着去付。

  目光所及之处,当看到上京第一楼“玉锦轩”三个字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这里,一顿饭下来,别说他的俸禄了,估计连他省下来送礼的银子都要用完了。

  他张了张嘴巴,想说:殿下,听说这里的厨子换人了,要不咱们去别的地儿看看吧?

  却见苏月锦压根就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而是绕过了那座酒楼,转而朝着一处巷子走去。

  那是许多平头百姓用餐的地方,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吆喝声不绝于耳,莫说雅阁了,就连桌椅都是极其破旧的。

  身穿短打的汉子露着精壮的上身,不时端着碗从他们身边经过。浓浓的食物香气充斥在小巷中,带着坊间独有的热闹。

  沈括以为苏月锦只是路过这里,但他轻车熟路地来到一处卖卤肉饭的摊位前。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人,穿着一身干净的淡蓝色布衣,看见他们走过来,乐呵呵地招呼道:“是苏相公来了啊,真是好久不见了,快往里面坐着。”他们竟是相熟的。

  她整理着最里面的桌子,拿着抹布仔细擦了又擦。

  “今天还是老规矩,再加份青菜汤?”妇人收拾完毕,笑吟吟地问道。

  “嗯。”苏月锦淡淡地点头,道,“另一份要猪脚的,多加些汤汁,用文火温着,等下我要带走。”

  这是沈衡的口味。

  沈括傻乎乎地杵在摊子前,揉了好几次太阳穴才确定,千岁爷真的打算在这里用膳。

  这下银子是足够了,可是——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束,心想,莫非端王爷这是顾念着他这一身装束,担心他去酒楼会不自在,这才来这里的?

  他可以回去换的,怎好让王爷在外面的摊子上吃东西啊?

  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苏月锦看着他,慢条斯理地说:“这里的饭比宫里的好吃,等下你便知道了。”

  老板娘上饭上得很快,两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被浇上厚厚的一层卤肉,酱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一碗极其普通的青菜汤,颜色碧翠通透,里面滴了几滴麻油,鲜香四溢。

  “尝尝看。”

  苏月锦率先拿起筷子,很有修养的吃相,让沈括也放下了些许拘束。

  很简单的一顿家常饭,不奢侈,不精致,却是沈括这些日子以来吃的最舒坦的一顿。

  苏月锦说:“林二家的摊子已经在上京开了几十年了,两口子也攒了些银子,却一直不愿意将摊位换成店铺。他们不喜欢伺候达官显贵,只喜欢待在这种平平常常的巷子口,偶尔同街坊说笑,偶尔恣意畅言,不用刻意巴结谁,也不用刻意讨好谁。这样的生活很踏实,我喜欢这里。”

  沈括一直都认为端王殿下是个不靠谱的,即便他的才学和对朝政的处理策略让人拜服,但这都不能泯灭他任性的事实。

  皇室子弟的恣意来源于他们对自身贵重身份的一种优越感,多少朝臣在表面恭维之后,都会加一句:“若他不是圣上的儿子……”

  但是今日,沈括却觉得,即便苏月锦不是皇子,他也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活着。

  “其实我是很好相处的人。”停了一会儿,苏月锦突然看着他如是说。

  沈括认同地点头,千岁爷确实比他想象的随和。

  “而且我也很会照顾人。”

  沈括再点头。

  “所以,阿衡要是嫁给了我,日子定然过得很舒心。”

  沈括的头差点从脑袋上掉下来。

  苏小千岁心情甚好地看他,继续道:“我最近打算向阿衡表白,但是她一直都不想见我,所以我打算动用一些小手段,需要你的配合。”

  您能说得再自然一点吗?

  沈括眼泪汪汪地看着对面的端王殿下,迟疑道:“这……这事……”

  “这事不难办。”他笑得乖巧,“你只要说服阿衡来我府上做饭就行。”他需要的只是用来打动她的时间而已。

  沈括不知道旁的父亲有没有经历过这些,反正他今日是大开眼界了。还没见过哪个“未过门”的女婿找上未来老丈人去算计自己媳妇的。

  他不得不承认,苏月锦确实不同旁的皇亲国戚,但也正是因为苏月锦是皇亲国戚,他心有不愿。

  他语重心长地对苏月锦说:“殿下,阿衡在这之前同丞相家的那门亲事,想必您是有所耳闻的。沈括虽只是一介小小礼官,却也真的没有攀附的心思。衡衡性子莽撞,不懂圆滑处事,让她为妾会给您带来很多麻烦的。”

  他实在是不想哪日得到消息说,自己的闺女把正妃给揍了,或者一气之下,将王府的后院给烧了。

  他都已经年逾四旬,经不起折腾了。

  似乎早料到了这些托词,苏小千岁单手支着下巴,十分坦然地说:“阿衡确实做不了妾侍,我要她做我的妻子。”

  沈括想,他大概年纪大了,耳朵聋了,该回家吃药了。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苏小千岁抬手替沈括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倒是没再劝下去,而是对他说了另一小段话。

  小巷吵嚷,没人听到那个一脸温润的漂亮公子到底同那个瘦弱的中年男人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中年男人震惊地看向那漂亮公子,久久不能回神。

  沈括拎着一碗猪脚饭回家的时候,沈衡正盘腿坐在树下,大大咧咧地嚼花生米,看见他进来,认真地说:“您又吃便饭去了?怎的回来得这样早?有没有打包好吃的回来?”

  沈括看着自己闺女脸上未及擦掉的花生皮,点了点头,神色怪异地说:“带了,你喜欢吃猪脚饭吗?”

  “是猪脚饭啊!”她欢呼一声跳过来,甚是满足地说,“我最爱吃这个了,您怎么知道要多放些酱汁?”

  他不知道,是另一个人知道,大概连他都不曾注意过自己女儿的喜好吧。

  沈括若有所思地看了沈衡一会儿:“你喜欢便好。明日正午的时候,你去端王府跑一趟,王爷让你过去做饭。”

  做饭?!

  沈大小姐艰难地咽下一口米饭,险些被噎死。

  最近,外面的流言蜚语很多。什么沈括的女儿继攀了丞相家的高枝之后,又搭上了端小王爷。而所谓的同林大公子的那一场婚事,其实也是沈衡拿了林家的把柄,逼着对方娶她的。虽然最后闹得那样难堪,但是沈家也得了不少的补偿金,沈衡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这笔银子。

  外头将这话传得有鼻子有眼,当初她得到的三千多两银子也一跃成为三万两银子。

  不过就是那日东直门的一次偶遇,不过就是同林曦和的那几句对话,就让沈衡一下子从凄惨隐忍的好姑娘,变成一个朝秦暮楚的拜金女。

  坊间的百姓没有那样大的胆子敢传朝官的家务事,但朝中几位大人的家眷,却是将这话当作每日茶余饭后的闲谈。

  话是如何传出去的,事实又是如何被篡改的,只怕只有心怀不轨的人心里才明白。

  朝中分成了两派。

  一派是丞相这边的,对沈衡不屑,对沈括嗤之以鼻;另一派则是想趁着沈衡在苏小千岁那里还得势,趁机巴结的。但无论如何,他们对这份“良缘”,都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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