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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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是业界常规、惯例!”辛懿蹙眉,语气急促, “我是外行我不懂, 你在圈子里这么多年,这种约定俗成的事会不知道吗?”

当然不会。

早在听说辛懿有心参加《寻歌》时,庄景安就预料到今天这一幕了,所以当他发现在官方文件里没有对这一项做出明确规范的时候,选择保持沉默。

“你把我蒙在谷里, 你知道别人怎么说……我吗?”话到了嘴边, 辛懿把“我们”改成了“我”。

庄景安挑眉:“我不认为你是会在乎别人眼光的人。”

辛懿不自觉地环臂,成了与他一样的姿势。心理学上说, 人条件反射地抱臂靠后暗示着一种防备、不愿交心。

庄景安目光从她的辞职信上扫过, 抬眼:“拿回去。”

辛懿朝后退了一步, 腰杆笔直:“不拿。”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庄景安微微眯起眼,“现在你选择辞职去参赛, 也许你连海选都通过不了。届时你再想回菲比斯,我可以告诉你绝无可能。菲比斯不接受任何离职员工重新回归。”

办公室里陷入寂静。

辛懿的胸脯微微起伏,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庄景安:“如果连杀进决赛的信心都没有, 我还报名参什么赛?”

庄景安沉着目光看了她许久,拉开办公桌抽屉,取了支烟,刚要点,就听见站在对面的女孩儿突然开口:“办公室不许抽烟,老板。”

嚓,火苗簇起。

庄景安点燃了烟,隔着一口烟雾眸光幽暗地看着她:“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不用管我,也不用叫老板了。”

辛懿松开手臂,垂头看了眼脚上曾被她无比嫌弃的平底鞋,心里竟生出几许愁绪,和他最亲密的朝夕相处,没想到只能维持这么短的时间。

庄景安靠在椅背,吐了一口烟,轻声说:“过来。”

辛懿抬眼,没动。

他又重复:“过来一下。”

她这才慢吞吞地挪过去。

庄景安却掐灭了烟,站起身来,毫无预兆地伸出手臂从她的肩后一揽,将她纤瘦的身子圈入怀中,下巴压在她蓬松的发顶。

辛懿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和皂香——他没有用古龙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庄景安没再用被她戏称为“纨绔专属气味”的古龙水了。

没穿高跟鞋,辛懿的脸贴在他衬衣前胸,听见稳稳的心跳和呼吸。

“如果没成,就回来。”他的声音又低又温和,“菲比斯不能留,我留。我可以养你。”

心底的一根弦仿佛被他的话扯得高高弹起,又落下。

十八年了,就连周兰也从没承诺过要“养她”,更多时候母女俩是相依为命。

从记事起,在周兰没和耿重年结婚之前,辛懿一直是跟着周兰在红灯区外卖烟酒,因为年纪小、模样讨喜,她总能卖得更好一点。后来也有过几天好日子,周舟出生之后耿重年的赌性越来越大,家里条件一天不如一天,等辛懿上了高中,已经到了靠她的奖学金来给耿重年还赌债的地步。

辛懿的生活从来只有往前,不能回头也不能停下,否则只有挨饿。

这是头一次,有人拥着她,告诉她不用怕,就算前路是万丈悬崖,只要转身,还有人会给她拥抱,等她回家。

眼睛酸涩,像是干涸了许久的泉眼即将喷涌。

她忽然猛地推开庄景安,半臂之隔,仰脸,嘴角噙着笑:“不会的,我不会回来,也不会让你养我。如果这次不行,那就下次,直到我拼出个人样来。”

少女明亮的眸子里泪光涌动,却一滴也没有掉出来,笑得阳光明媚,看不见半点怯懦与踌躇。

庄景安微微扬起一抹笑,抬手,将她额边碎发撩到耳后,轻声地说:“好……”

我等你。

这一句,他没有说出口,却不经意地从脑海里闪过,连庄景安自己都不由一惊。

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居然生出了“以后”这个念头?

两个相视而笑的人似乎都忘了,将两人牵在一块儿的,最初只是一句契约:他们的关系,只持续到辛懿出道为止。

*

时已入秋。

因为菲比斯的总部在S市,所以S市的海选参赛人数远超其他八个城市。

辛懿在本地参赛,号牌已经编到305号,轮到她的时候已经是海选第三天。

这会《寻歌》海选的新闻已经满天飞。

新闻主要都是围绕S市海选的首席评委,居然是二十年前红遍大江南北的流行音乐天后——叶展眉。

《寻歌》作为一档歌唱类的选秀节目,在初赛阶段能请动叶天后坐镇,就凭这也足够撑起几篇通稿。

海选采取三票通过即可晋级的方式,然而两天下来,尽管有十多位参赛选手顺利晋级,可没有一个得到叶天后的绿灯。

媒体对叶展眉的评价是——毒舌美人。

辛懿已经等了将近两个小时,这期间进进出出的参赛选手已经多到她懒得正眼去看。

一屋子人,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什么奇装异服的都有,穿鼻环打脐环的,透视装爆炸头的……形形色|色。

落在辛懿眼里,不过尔尔。

在深蓝这些年,什么样的叛逆小青年她没见过?越是灵魂平庸的人,越寻求外表特立独行。有趣的灵魂往往包裹在中规中矩的壳子了——比如庄景安。

她忽然又想起前一晚,庄景安的电话。

他人在邻市做评审,昨晚电话里特意和她说:“如果被叶展眉按了红灯,不必往心里去,她那人除了自己谁都看不上。”

想到这儿,辛懿不由自主地笑了笑,视线从那些或紧张或冷漠的面孔上飘过,静静地抱紧了自己的吉他。

“305号,辛懿。”

终于轮到了,她准备推门的时候,里间304号刚好拉门出来,是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姑娘,一张瓜子脸涨得通红,眼睛跟兔子似的,满脸是泪。

两人目光相撞,小姑娘几乎羞愤地瞪了她一眼,摔门跑了。

又是被叶展眉给虐的?

辛懿揣测着,一边走进现场。

那是从大学校园里借来的阶梯教室,舞台很小,设备也简单得很,只有正对舞台的地方设了一台专业摄像机。

其他都是坐在阶梯座椅上零星的娱记们心不在焉地在拍。

走到舞台中央,辛懿拎着吉他,朝台下鞠了个躬,抬头的瞬间目光从前排的五张评审脸上扫过,加上他们,整个会场也不过二三十号人。

比深蓝的客人还少,辛懿压根毫无紧张感。

评审五人正中的是个留着红色齐眉短发的女人,红框的板材眼镜遮挡了眼眸,红唇白肤,黑色无袖衫曲线毕露,正是经常出现在媒体镜头前的叶展眉。

她左侧的是个头发微长的年轻男人,虽是在室内仍旧带着墨镜,穿着宽大的印花T恤,微微弓着背,看起来整个人有点颓废,也是音乐人,在民谣界有几分名气,叫赵砚之。

其他三个都是业内的幕后人,从庄景安那儿,辛懿也都了解一二。

见台上的小姑娘看着还有几分稚气,但目光从容,动作自然,叶展眉将手里的选手资料一翻,眼皮也没抬地问:“学历是什么?怎么空着?”

辛懿答:“我想试试看没有任何包装和背景,只凭声音能做几分,所以没填。”

展眉颇有兴致地抬眼,似笑非笑:“意思是学历很高,不想靠它加分?”

辛懿但笑不语。

“那就开始吧,”赵砚之笑了下,“学历确实不能说明问题。”

展眉没说话,其他几个评审也只点点头。

“放伴奏吧。”

辛懿拨了一下吉他弦,笑了下:“没伴奏带,自弹自唱。”

几个评审相视一眼,没往心里去,大致上已经给台上的姑娘判了“死刑”——这年头自弹自唱的圈地自萌者众,不是调子简单就是唱功跟不上,还不如专注唱歌的强。

辛懿没再多说,低下头,披散的棕色长卷发顺着肩头洒落,半遮面颊。

她今日特意穿得素净,白T恤,牛仔短裤,露出两条又白又直的长腿,尽管如此,侧影却有种慵懒的性感。

赵砚之戴着墨镜,看着台上低头拨弦的少女,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几下,被叶展眉侧目有意无意地瞪了一眼,这才悻悻然收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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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臭水沟

如果说有些人唱歌是凭技巧, 那么另一部分人唱歌就是凭感觉。

辛懿恰好是后者。

辛懿刚开口,低头的叶展眉就抬起眼来。

这女孩的嗓音得天独厚, 沙哑与空灵的完美交替,妩媚和天真的复杂同体。

辛懿唱的是一首由男歌手唱红的民谣, 男女选手都经常有人挑战,可无一例外的陷入窠臼,要么是唱不出原唱的意境,要么完全成了明星模仿秀。

但台上这个一袭简衫的姑娘, 却生生地唱出了另一种味道, 不逊于原唱的,贴上了她个人标签的味道,并且怡然自得。

从她开始吐第一个音,直到手指扫完最后一个音符,她的目光始终是放空的——在这三分钟里, 她百分之百地拥有了这个舞台。

辛懿正在鞠躬, 身子还没直起,就听见台下略微沙哑的女声问:“之前的参赛经验空白, 是没填, 还是没有参加过?”

“没有参加过, ”辛懿如实答,“《寻歌》是我第一次参赛。”

叶展眉身子靠近椅背:“是吗, 一点都不紧张?”

“不紧张。”

“为什么?”

辛懿拎着吉他,一笑:“因为唱歌的环境比这个人多,嘈杂的时候多了去了, 习惯了。”

展眉眉头动了下,目光落在她手里的吉他:“吉他是你的吗?”

“不,是个朋友的,为了比赛借来的。”

“有些眼熟,”叶展眉说,“总觉得这把吉他在哪里见过。”

赵砚之插嘴说:“这吉他有点年份,不过市面上也还算常见。”

展眉扫了他一眼:“我说的不是吉他的型号。”

“那是什么?”

展眉挑眉,懒得同他细说的模样,重新看向辛懿:“为什么来参赛?”

辛懿想起,庄景安说过的“叶展眉这个女人,除了自己谁也看不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装模作样毫无意义,她索性直白地说:“想出名,想有平台做自己的音乐。”

台下的几个音乐人相视一笑,还真是……够直接。

在这种场合里,十之八九的参赛者都会说自己是想圆音乐梦想,还真没几个姑娘敢像她这么直截了当。

“你觉得你够格吗?”叶展眉问。

换了其他小姑娘怕是要被天后这赤裸|裸的嘲讽吓哭了。

可辛懿没有,比这难堪的场面她都见过,这算什么?

她不卑不亢地答:“要舞台经验的话,我有。要唱歌天赋的话,我也有。如果说缺什么,我想可能就是阿眉老师您说的‘教科书’,没有导师交过我专业技巧,我缺这个。”

这话,当初是叶展眉出道时候怼那些质疑声的。她当年从地下乐队出身,一曲走红之后,怀疑与鄙视的声浪层层,她握着最佳金曲的奖杯在镜头前说:“对歌手来说需要天赋、灵感、经验,唯一不需要的就是教科书。”

那个镜头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叶展眉没有想到台上的小姑娘会援引她的话。

叶展眉没有再问,手指搓着纸页,随意地说:“打分吧。”

辛懿站在台上,可以看见台下每个评审的表情和动作,她捏着吉他,手心有隐约的汗渍。

说完全不紧张也是假话,倘若真止步于此,她拿什么脸去面对骄傲的自己?

连着两个评审毫不犹豫地亮了绿灯,叶展眉没有抬头,随手一按,也是绿灯。

第四个评审见状,很快跟上,四个绿灯。

晋级了。

辛懿正要松一口气,却看见一盏刺目的黄灯亮了起来。

是赵砚之,他最后一个评分,却按了黄灯。

黄灯意即“保留意见”,虽然不至于影响辛懿的晋级结果,却传达了他的意见:他觉得她还不够格。

叶展眉的余光看见了黄灯,抬起眼皮,若有所思地看了赵砚之一眼,红唇勾起一道意味深长的弧度,没有说话。

赵砚之则像没有察觉似的,低头在参赛表上写着什么。

“恭喜晋级。”工作人员说。

辛懿朝台下评审鞠躬,抱着吉他打算离开,身后忽然传来叶天后的声音:“等等。”

她回头,便见叶展眉面无表情:“这琴的主人名字是三个字吗?”

辛懿愣了下,终于还是点点头。

“没事了,下一个。”展眉却没再追问,低头翻开报名表。

她居然能通过一个半新不旧的吉他就认出背后的庄景安?可是从庄景安对她的评价来看,他可不怎么待见这位天后。

辛懿拿出手机,给某人发了条报喜的短讯。

过了没一会儿,手机震了,辛懿以为是他的回复,站在路边随意地摸出来一划,却是陌生号码。

“下一轮开始是一票否决制,你应该明白意味着什么。如果想顺利晋级,今晚六点,睿意酒店2103,一个人来。——左右你晋级与否的人。”

天色正要暗下来,辛懿拿着手机看了好几眼,才确信这不是玩笑,是正儿八经有人想要“潜规则”她。

万里长征才刚开始,居然就让她遇见了个坑,还是个跳不过去的坑。

面前的快车道上车流滚滚,鼻子前隐隐约约的尾气呛鼻,辛懿单手拿着手机,拇指按动,打下两个字,好的。

*

睿意酒店,2103房,门口亮着“请勿打扰”的灯。

辛懿伸手敲了敲房门,门居然就悄无声息地被打开了。

室内灯光昏黄,从门缝里看不见半个人影,只能听见音响里流淌的钢琴曲。

辛懿推开门,悄无声息地将太阳镜盒子扔在脚边。

人走进玄关位置,余光立刻看见了正倚在酒店房门后,穿着白色浴袍的男人。

赵砚之。

他大概是刚刚淋浴过,半长的头发全部梳向脑后,露出一张油光水亮的奶油小生式的面孔,太阳镜总算是除掉了,露出一双昏沉迷醉的眼睛。

“来了啊,”赵砚之一手系着浴袍的腰带,勾唇笑了下,眼角眉梢都是早已就料到的神色,“我知道你会来。”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辛懿挂着淡淡的笑容,这样的笑在室内暧昧的光线下有隐隐约约的挑逗。

赵砚之转了下脖子,略带痞气地说:“因为我俩是一类人,我懂你。”

辛懿对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他在小众圈子里有些号召力,但跟叶展眉比还差了十万八千里,至于他为什么说他们是一类人,她还不确定。

赵砚之见她漂亮的眼睛盯着自己,大方地答疑解惑:“你的报名表上没写毕业学校,上台表演毫不怯场,说是比这混乱的场面都见过……如果没猜错,之前是从野场子里唱出来的,是吗?”

辛懿微笑,眼角弯弯:“……所以呢?”

“所以我知道你有多想站到阳光里,站到聚光灯下,你比谁都想红,想出名,”赵砚之一边说,一边朝前慢慢地靠近辛懿,抬起右手,食指沿着她披散的卷发若有似无地擦过脸颊,“我们是一类人,只有我懂你,只有我能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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