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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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喻顿时觉得凉快了不少,拿出折扇风度翩翩的摇了两摇,依旧没有说话。默不作声的转向窗外,任由春风穿过他的长发。

方婉之自知他很有点任性的德行,也不同他计较。乌溜溜的大眼东西看看,正瞧见一名小哥端着个装满玉石手镯的托子在那儿叫卖。她冲着他招了招手,在里面瞧瞧了,一眼就相中了一根白玉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素雅,简简单单的雕着一条缠枝纹,打听了一下价钱。

八十两银子,有点小年头,正经不算便宜。拿在手里掂了掂,她想压一压价钱。但是小哥说东西不二价,您不买还有的人买呢。态度还挺强硬,无非是看着春花节出来的人多,不缺买主。

方婉之将东西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是真挺喜欢。絮絮叨叨的好话说了一箩筐,愣是没讲下一分银子。

澜卿眉头蹙了一下,显然觉得面前的两个人冒犯了他风雅的神仙之姿,脖子一伸将簪子拿在手里,是个男人的款式,也没多问,言简意赅的问小贩。

“多少银子?”

小哥一昂脑袋。

“八十两银子,不二价。”

“八十两。”

澜卿缓缓将东西放下。

“想讹人啊?”

然后自命高冷的澜公子就开始在茶楼里讨价还价,一张嘴从簪子的质地说到簪子的行情,从汉白玉的曾祖宗说到曾孙子,一溜的古玩行家用语,开口到合上没说过一句废话,最终以二十五两银子的最佳战绩拿下了那只白玉簪。

小哥儿惨白着一张脸,带着哭腔对连喻说:“这位爷,您瞧着通身都这么排场,没想到还这么...会过啊。”

他没敢说抠,但是周遭的人都用一种意会的眼神认同的看着他。

连喻无所谓的一扭头,继续逗他的宝贝儿子去了,清清冷冷的样子,是又不愿意开口了。

方大姑娘却很开心,乐呵呵的给了银子,骤然觉得澜卿在这一方面真可谓奇才。她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觉得这么个抠别人赚自己的人,实在是有大出息的。

戴在头上的银丝盘纹玉冠一松,连喻没想到方婉之会伸手把他原来的簪子给摘了,换上了刚买下的白玉簪。他看见她凑上前来左右端详着,而后点头。

“好看。”

连喻奇奇怪怪的瞅着她,随即拿着小铜镜照了照,面上现出一丝傻气。

“给我买的?”

方大姑娘有些不好意思,惴惴的问。

“喜欢吗?”

她其实想买一支更好的,奈何囊中很羞涩,方正平日很少给她银子,身上华丽的衣着也多是为了照顾方府的体面。白玉簪更是不能跟连喻送给她的相比,差的太远了。

“姑且算是礼尚往来吧。”

她说。

“哦。”

澜卿应了一声,抬手在发上的雕花上摸了一下别过了头。

顿了一会儿才道。

“....回去皮皮要是问起,就说是八十两。”

方婉之以为他是不喜欢戴便宜的簪子。张了张口,想说你要是不喜欢,改日我再买别的送你吧。再一看他板着脸的样子,又没有要摘下来的意思,一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实澜卿是有点手足无措。他没有收过女孩儿的东西,送到跟前也不要。今天却放任这方婉之将白玉簪戴在了头上。他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解释,上次的簪子不用礼尚往来。一声不吭的收了东西,又觉得不甚礼貌,绞尽脑汁就憋出这么一句云里雾里的话。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笨拙的傻里傻气。

与此同时,一楼之隔的另一家茶楼上也是客似云来,没人知道,在一处看不见的角落里,一身铜绿长袍的方正也坐在人堆里。

看着对面同方婉之有一搭无一搭说着话的白衣公子,方正肥胖的皮肉堆积出来的细长眉眼眯起一个诡异的弧度。他今日接了一单生意,买主是个喜欢凑热闹的。本来不喜在这种市井之地久待的他,却意外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澜卿?”

他单手叩了两下桌案。

或者他更应该称他为,连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苏盎:你好看的都没人敢亵渎你了。

连喻:滚犊子!!

第二十章喜欢热闹

方正是见过连喻的,就在不久前,他拖了好几层的关系才在一位名为包打听的街油子那里打听到他常在哪处酒楼吃饭。他的行踪是很难寻的,因为官声不好,鲜少出来溜达。

包打听告诉他,这位连阁老自来有些独道性子,出门下馆子从来不吃馆子里的东西,身边永远跟着一个腰间别了菜刀的大厨。

厨子生的十分健壮一脸的棺材相,远远就能瞧见抗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挺容易分辨的,至于连大人,您只管找那酒楼里最好看的就对了。

方正面上连连点头,心里却有点怀疑这句话的靠谱性,实在没忍住,又问了一句。

“带着厨子?阁老莫不是要请人吃饭不成?”

要说朝廷这朝廷里三省六部,最有油水的可就是户部了。堂堂户部尚书下馆子还带厨子,除非是请了什么更了不得的大人物。不然怎么可能动用了自己府内的大厨。

再者,酩酊斋可是处大酒楼,连喻那样的身份定然是不会坐大堂的,他总不能挨个雅间的去寻吧。万一过程中惹了哪位官老爷的雅兴,那可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包打听本来也是个油滑人,话听了半句就明白后一句的意思了,摇头晃脑的贼贼一笑。

“可见方老板是不甚了解连尚书,放眼这大堰朝里,有谁吃过这位爷的饭啊?”他伸出五指晃了晃。“一把手都数的过来。”

“阁老嘴不算刁,带着厨子是嫌弃外头的东西不干净,非要自家的锅碗瓢盆才肯动筷。而且那厨子可不光是厨子,正经是有身手的。阁老的官声...小的不说想必您也是有所耳闻的。身边不带个能应场子的护卫怎么可能会出门呢。不过这位连大人向来只坐大堂不坐雅间,您进到之后打眼一瞅准能找的到。”

方正听后不由一阵咂舌:“不想这连大人在外头吃顿饭竟然这样麻烦,那既无应酬又不请客,为何不....”直接在家里吃得了,何苦费这份闲劲。

那人听后又笑了:“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连尚书本人倒是个挺芝兰玉树的人物,瞧着文绉绉的,大堂里的升斗小民多,品世间百味人生,估计就图个意境吧。这文人脑子里琢磨的东西,咱们这些肚子里没墨水的人又怎么能想的明白呢。”

方正听后深以为意,私下想来这位阁老虽官声不甚磊落,倒是有这等文人秉性,等下同他哭穷时或还有些胜算。

而与此同时,颇有情怀的连阁老确然已经在酩酊斋落座了。一身雪白缎衣更衬出尘,凤眼微眯,他自斟自饮的给自己倒了盏梨花白,模样瞧着仙气飘飘,实则耳朵伸的老长,正津津有味的听着后面一排桌子正在聊着的坊间八大奇闻之张寡妇的第二春。

皮皮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后,挺嫌弃的一甩眼皮。

“跟您说了多少次了,官声不好,不要经常出来溜达。方才在大街上您没瞧见吗?那出来倒水的大娘瞅见您,差点就一盆洗脚水泼过来了。你喜欢听八卦找方大姑娘不就行了,非要自己跑出来。平日就跟你说,少坑些好官少坑些好官,你偏不听。便是咱们知道再让这些人留在京城也没个好下场,你又何苦次次自己背这个黑锅?”

前段时间蔡庆的案子又是他们家爷给办的,抄家流放,一介两袖清风的读书人就这么给派到于成山给老皇帝守皇陵去了。连喻说,守着死人总比守着活人强,死人不会翻脸,也不会蓄意陷害。

但是百姓们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判刑那日对着连喻又是一通连祖宗带孙子的谩骂。话自然是都不中听,但也都是小声嘀咕,习武之人都长了双好耳朵,听的那是一清二楚。

连喻若无其事的夹了一筷子糖莲子在嘴里嚼着,外头挂着的糖霜甜甜脆脆的,内里又有些糯,觉得挺香,伸手指着让皮皮也一块吃。一双凤眼晶亮晶亮,居然很满足。

他说:“我觉得贪官更有气质。”

而且,贪官比好官活的长。

至于方婉之吗?他不想承认自己对她生出了那么点依赖,这种感觉让他非常不自在,又莫名烦躁。他想自己找些八卦来听,而不是一味的听那个姑娘在耳边聒噪,时间长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用筷子敲了敲皮皮的手臂,他示意他往旁边靠一靠,后面那桌的闲话他还没有听完呢。

皮皮黑着脸没说话,翻着白眼不情不愿的挪了一步,心底生出诸多的无可奈何。旁人或许不懂连喻,跟在他身边十年的他又怎会不明。

连喻只是太寂寞了。一塌糊涂的官声,刁钻任性的人品,让许多人都对他敬而远之。连喻自己其实很喜欢热闹,却又从不敢与人太过亲近。

十年前的连喻也曾结交过几位称兄道弟的朋友,把酒言欢,险些仗剑江湖。然而这些人却无时无刻不想着在他身上捞好处,更有甚者,更是联合了朝中一些官员想要谋害他。

一场鸿门夜宴,于京郊之处布满埋伏,待到皮皮找到连喻时,他已经精疲力竭的仰躺在了血泊里。

他对皮皮说:“我觉得很累,咱们回家吧。”

染着血的长鞭上,是他曾经无比信任的林大哥的鲜血,或许还有其他人的,但是他杀红了眼,记不得了。他们想杀他,但他并不想死。

皮皮看着那一地死尸和瞪着眼睛发怔的连喻,突然失去了所有说话的能力。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因为连喻的身份和家世,让他注定要那样孤独着,很难交到真心实意的朋友。

而在那之后的整整十年里,连喻都没有再交过一个朋友。

这般想着,皮皮心里不免添了几分苍凉。伸出手指他想要拍一拍他的肩膀,却骤然被连喻一个突如其来的掌风猛的推开了。

他看见他撩着袖子气急败坏的侧头,没什么好气儿的嚷嚷。

“东南角那个大娘夸我长得好看呢,你别挡道,我露个侧脸给她。”

一瞬间,皮皮心中所有的苍凉都没有了,只余下深深的鄙夷以及对他低级趣味的各种腹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我是连喻

连阁老这厢兴致甚佳。

另一面,揣着一脸小心的方正也刚好入得酩酊斋。

确如包打听所说,连喻的气度和长相实在出挑的让人不得忽视。在没见到连喻之前,方正想象他的气度应该如陈酿的。二十七岁的男子,又是在朝堂之中摸爬滚打多年,要么他会深沉内敛的让人不敢近身,要么笑容温润的让人心底发寒。总归该有一些岁月沉淀下来的东西。

然而连喻却长了一张十分孩子气的脸,这种孩子气说的并非长相,而是同他年龄不符的生嫩。风度无疑是很好,但是那一双眸子既不锐利也不深邃,只是一味的干净,又有那么点,不着调?看上去根本不像能端的起官帽的人。

他想到坊间对他家世的传闻,暗暗琢磨,这人莫非是个内里空,当真只是靠着那位了不得的老爷子在朝中横行霸道的二世祖?脚下却是没停,问小二要了一壶好酒端着,试探着上前轻声问道。

“敢问这位爷,可否容在下拼个桌子?”

大堂的人都坐满了,拼个桌子是很普遍的行为。方正心里也有一番计较,他不想让连喻知道自己事先踩好了点来找他的,先假意做个开场白,状似无意之间,也免得引来对方的厌烦。

不想连阁老却坦然的很,眼皮子一抬,又夹了一筷子糖霜莲子。

“我是连喻。”

自报家门之后,也不待方正再说什么,自斟自饮的又是一杯美酒入腹。

“想拼桌就加菜吧。”

方正突然就摸不着头脑了,脑子蒙蒙的只能一味点头,也不知自己该露出恍然大悟卑躬屈膝的奴才样跟他请个安好,还是直奔正题老实招认,自己确实是奔着他来的。慌乱之下,脚下却比脑子最先做出反应,一路小跑到柜台,一口气点了好几道上得台面的招牌菜。

连阁老对于一切食物都算不上挑剔,有无好菜下酒都是无所谓。但是方正此来挂着一脸的有求于他,不敲点竹杠再开口,他懒得费那个口舌。

他自然也是认得方正的,玉尘奉宛接了他的银子,他当然知道买主是谁。

面前的男人很肥,不是胖,是纯粹的肥。堆积在脸上的笑容是长年的谄媚,挂着几条富贵纹。双下巴抵在藏蓝色的衣领上一抖一抖的,是个典型的中年发福酒色过度的油腻样子。

他这么端详着,赫然觉得方婉之的娘才是真正的好白菜,被面前的猪拱了以后,生出来脑子也不算好使的方婉之。好在天可怜见,没让她的长相随了自己的亲爹。

他伸了下手,示意方正坐下,轻描淡写的说。

“世人都道当官是个肥差,殊不知我们一年的俸禄也就够些温饱。今日偶遇方老板,倒是可以打打牙祭了。”

面上的笑容称得上和善,很是随意,让人没有距离感。

方正却在心里骇了一跳。他竟然认识自己。他堆着满脸的笑意也是打太极。

“阁老玩笑了,众所周知这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不是?小老儿这点银子在您眼里还不是九牛一毛。”

连喻也笑了。

“这瘦死的骆驼确实比马大,不过骆驼本身就是个大家伙,除了那一身连着皮的骨头,还真不一定比马儿吃的好,方老板觉得我说的对吗?”

对...对个屁!

但是不对也得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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