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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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说:“那是因为你形象不好,德行太差,换做旁人你看人家还哆不哆嗦。”

连喻几乎立时就要翻脸,想了一想,又觉得不是时候,转脸安抚方婉之。

“别怕。”

又觉得这话没有完全表达好自己的意思,径自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票丢在柜台上。

“我有的是钱。”

连喻在外是很少如此露富的,为了防止有人问他借钱,他甚至在被封户部尚书的第一天就将官袍戳了好几个窟窿彰显他的穷困潦倒。此时的这一番炫富,他自认为已经很能表达自己内心的诚恳了,谁知方婉之看了之后两腿一软,直接瘫在地上哭起来了。

“你说!你到底是怎么了?你想怎么坑我?.......我没钱啊!!”

这一顿鸡飞狗跳很是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的最后,还是五十多岁的老掌柜出面,埋头挑了支不算太过张扬,价钱不高不低的簪子给送出去的。

给的过程自不必说了,惊恐,色变,硬塞。澜卿用他二十七年的人品证明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太抠,不然偶尔一花银子会让人以为他回光返照了。

回去以后,他窝在床榻上抱着猫对皮皮抱怨:女人真是个麻烦东西,你看方婉之,没事儿就死啊活啊的,我又没怎么她。

皮皮压根懒得搭理他,平铺直诉一句:“你偷亲人家了。”

“她不是不知道吗?”

皮皮忙着手头上的东西,还是那句话:“你偷亲人家了。”

连喻不吭声了,左手抱着王大壮,右手搂着王守财老老实实歇着去了。

对!他偷亲人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连喻在爱情上有着很纯粹的干净。他不觉得两个人亲吻了就是爱情,也不觉得两个人有了好感就是要在一起。但是现在方婉之让他有这种冲动了,他诧异,迷茫,甚至十分的想要买东西给她补偿。我们都知道他是很爱银子的,让他想要主动花钱的人并不多。这就说明他的心乱了,连喻有着一种迟钝的慢热,毕竟二十七岁于一个男人来说,他已经过了小伙子冲动青涩的年纪了,他只是长得嫩,少女心,只有真正确定迈出那一步了,他才会全然的打开心房。其实连喻很孤独,孤独到不愿意相信任何人,现在两个人都没有敞开心扉,爱情火花还有得磨合,所以小家伙们不要着急,还有,大家可以静候偷吻事件的东窗事发。

第十八章我约了方婉之

方婉之将连喻送的簪子装在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她不敢戴,总觉得那货早晚是要翻脸要回去的。她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的送她东西。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着他翻脸,反而还多见了几回笑模样,越发让她有了一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连喻不知道方婉之的内心世界纠结成这样,总之他是很开心,至于簪子送出去了为什么不戴,他倒是并不在意。作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方婉之上街溜溜猫。因为王守财不听话的时候,只有方婉之能吓住它,凶神恶煞的拎着它的脖子,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它拽回家。

他好像并不厌烦她,偶尔也愿意跟她斗斗嘴,觉得生活不那么寂寞。

皮皮跟他相依为命了很多年,从来都是随侍在侧的。最近一段时间他却发现,连喻并不怎么愿意带他了。

万籁村举办春花节的头一天,他将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的,拿着一件石青色的衣服进来问连喻。

“主子,我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

连喻的品味一直不俗,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皮皮的衣服多数都是他挑的。然而今日连阁老却破天荒的没有给出意见。

低头顺着王守财的毛,他连头都没抬。

“我约了方婉之,你明天自己走吧,别跟我们一起。”

皮皮听了之后一怔,提着衣服半天没有动作。

“为啥?”而后后知后觉的一挠后脑勺。

“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嫌弃我碍眼了?”

澜卿闻言挺直接了当的说。

“其实我之前就有点烦你,跟方婉之没什么关系。而且现在都流行一男一女在一块儿溜达,咱俩总在一块容易坏了我的名声。”

皮皮觉得,连喻纯属是在放屁。

原先他孤家寡人的时候,死缠烂打的非跟他在一块儿,老爷子的禁卫里面,愿意跟着他从封地回来的,选来选去也只有他。连喻一身的臭毛病不说,还十分忘恩负义,谁会愿意伺候他?如今他长大了,知道想姑娘了,回头就翻脸不认人了。于是对他的措辞也是毫不留情。

“你不就是觉得我嘴不严,担心我把你偷亲方大姑娘的事儿给说出去吗?我是那样的人吗?你要不带我玩儿也行,给我五十两银子封口费。”

连喻直接从怀里掏了银票。

“给你一百两!你把嘴给我闭严了。”

他确实是担心皮皮说溜了嘴,尤其这货还喜欢无时无刻的调侃他。万一哪天说走了嘴让方婉之挠了他一脸花,他那簪子的钱不白花了。别看这东西一脸的忠厚老实样,实际舌头伸起来比谁都长。

连喻十七岁时比现在还要要脸,刚学会骑马总是有些兴奋的,一个不留神连人带马一块摔到坑里去了。他不愿意让人知道,对着唯一的目击者皮皮千叮咛万嘱咐要守口如瓶,结果他干净衣服刚换上,府里的人就都知道了。

他亲眼看着这货板着个棺材脸一本正经的对着府里嘴巴最大的丫鬟说:“你知不知道爷方才骑马掉坑里去了?不是跟高手打架,是掉坑里了,当然是真的。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现如今,此事已经过了整整十年,皮皮对于捡连喻的笑话狠狠嘲笑一番依旧乐此不疲。只是现在他得了他一百两,顾念情意,少不得要对他好一些,伸手在王守财的猫毛上摸了一把,皮皮抱着委屈说。

“我对你也不差啊,会做饭,会洗衣服,你跟人打架的时候也很少丢下你自己跑。你的仇家那么多,我要是不在,你早晚被人削成小薄片。”

连喻听后反问。

“你会溜猫吗?会说八卦吗?会上吊作死吗?”

他一连说了三个问句,看见皮皮挺傻的站在那里,显然是没明白过来。索性将王守财放到一边盘了腿,一前一后的晃荡着,认真解释道。

“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

他们欣赏这样的坚韧,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后一日,都会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将春花摆出来,唱大戏,品美酒,花团锦簇好不热闹。

方婉之穿着一身倜傥的长袍,头束玉冠的出现在连喻跟前的时候,这货还在拿着铜镜孤芳自赏着自己的容貌。

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整个大堰只有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乍一见到长得花瓣似地一个小哥儿进门,不由愣了愣神。

他将手上的小铜镜往床边一放,端详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

“还是没有我好看。”

方大姑娘听后扑哧一声就笑了。

“谁要跟你比了,我又不是男人。”

她只是觉得男装行动方便些才换了这身出来。

连喻未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弯着身子将他的宝贝儿子王守财抱到怀里,笨拙的想要在头顶上给绑出一朵蝴蝶结应应节气。

期间,王守财死命挣扎数次,猫爪子也亮出来吓唬了他几回,都没能阻挡连喻的好兴致。

至于结果嘛。

方婉之摇着扇子啧啧两声,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好端端的一只猫,被他捆的跟战场负了伤的将士似的,还是身受重伤的那种。

王守财显然也非常不喜欢连喻的手艺,爪子一挠就给拽下来了。他再要伸手,它就上爪子开始拍了。

连大人自来自命不凡,自己要漂亮,带出去的猫自然也要漂亮,眼见着对方这么不肯配合,颇有些气馁,唉声叹气的拿着条粉红色的小带子发呆。

方婉之说:“它就是看你宠它才欺负你的,你往旁边让让,我来绑。”

连阁老对于这种言论十分嗤之以鼻,觉得方婉之是在看轻他的能力。但是这凶神恶煞的婆娘单是往王守财跟前一走,那货就老实了。

看着顺顺利利在儿子头上绑了朵小花的方婉之,连喻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规矩当真是一物降一物的,母老虎是猫的祖宗,王守财怕她绝对是有道理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所谓气质

连喻和方婉之出门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占满了熙攘的人群,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驱车族人甚是漂亮,他们组成了一个花队在不大的街道上载歌载舞,宽大的裙摆是这春天里开出的最艳丽独绝的花。

连喻没有遮面,玉尘奉宛刚换了地界,他倒是不担心让谁认出来,只是王守财非要坐在他肩膀上,猫脸还挺大,尾巴在他脖子上围了一圈,艳阳高照的春日里,就像活生生围了一只毛皮领子。偏生连阁老还要走一贯的清雅高冷路线,对谁也没个笑容,目不斜视的精致,让他看上去有点像一个好看的神经病。

方大姑娘则不同了,她鲜少有这样的机会能够出来,难得能够凑上这样的热闹,对着谁都是笑眉笑眼的。她本来也是个美人胚子,再加上随和的笑容,俨然就是一个温温润润的少年公子,很快引来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少数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闺秀传统,有胆大的姑娘,甚至伸手拉了方婉之跟着花队一同跳舞。至于连喻,她们多半只是远观,不太敢上前搭讪,不是因为不好看,实在是因为太好看了,反倒让她们不太敢去亵渎他。

而不被亵渎的连阁老表示,心情很糟糕。

同样都是出来逛的,一个受到热情欢迎,一个遭受冷对,连喻一直觉得气儿不顺着。偏生方婉之又一个人玩儿的开心,压根就没有要顾忌他的意思。

极目四望,他还看到了混在人群中跟姑娘跳舞的皮皮,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晚提过来的石青色常服,圆圆的眼睛,疏朗的眉毛,不算特别的帅气,挺拔健壮的身形让很多姑娘都脸红了,而且他今天,没有带面具!

连喻非常的不开心了,因为他向皮皮招手,对方分明是看见了的,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继续自顾自的玩。

他早就跟皮皮说过,他的那张脸没有必要带面具。只有长得绝顶好看的人,比如他这种的才需要。他都不带,他就更不用带了。

但是皮皮一直认为,连喻的很多话都是屁话,十句有九句听不得,况且他时常跟着他做一些丢人现眼的事儿,带着面具时,他才会觉得自己的脸皮足够厚。

两人认识的年头久了,更多时候根本也没有什么主仆之分,称呼上也只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皮皮在外惹了事儿的时候,永远说的是,我们家大人是连喻,连喻你知道吧?对,就是那个特别缺德官声极差的,你关了我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而官声极差的连喻,现在是非常的想拿出一些主子的架势的。因为王守财的尾巴实在是太热了,他想让皮皮过来帮帮自己。他也感觉自己有些渴,人群熙攘又找不到哪里有茶摊。路过他身边的那些姑娘,一旦同他对视都显出顶礼膜拜的表情,十分规矩的样子。好像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师。

你大爷的!!

连阁老暗搓搓的在角落里骂了句人,觉得方婉之和皮皮都是没见过市面的,一场春花节就兴奋成这样。他还参加过国宴呢,三国国晏,可热闹了。还有西域的美女,葡萄美酒夜光杯,还有各类稀奇的水果,特别好吃。

这般自我安慰着,越发让他觉得渴了,嗓子都有些冒烟。

等下他们要是来找我,我肯定一个也不搭理。

阁老独自一人愤愤不平。

眼前也正在这时出现一双鞋面,淡蓝色的皂靴,却是姑娘家的尺寸。

他抬头一看,瞧见方婉之笑的弯弯的一双月亮眼。

“渴了吧?今儿天气可真热。”

她将一直装了水的青瓷碗送到他面前。

“花队里的姑娘给的,碗很干净,可以放心喝。诶...拿着呀。”

连喻有些迟钝的接过来,拿在手里才反应过来他是不要搭理方婉之的。

方婉之说:“你热不热?咱们找处茶楼歇着吧?”

抬手擦汗的时候,胳膊袖一落,露出里面白皙的手臂。阳光之下,还能看见细小的汗毛。连喻几乎是下意识的别过头,嘴里哼哼唧唧。

“你想去就去呗。”

万籁村是小地方,所谓的茶楼也只是个二层的小竹楼,装饰的挺简陋的,荡在窗边的轻纱帘子却挺有意境。

两人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着,低头瞧着大街上的花队,小凉风一吹,话便多了些。当然,多数时间都是方大姑娘在说,连喻偶尔应个一两声。

连喻的肩膀上,还稳稳的坐着王守财那只肥猫,虽说只有三个月大,但是那只硕大的猫脸已经能跟寻常的饭碗媲美了。王守财在打瞌睡,眯缝着眼睛,严肃的脸,全然的无法无天。

方婉之灌了一大口茶水,抬起胳膊袖豪爽的一擦,将王守财从连喻肩膀上抓下来。

“你怎地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姑娘家看着你都要躲着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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