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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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祖萌见太太的注意已被引开,想起近日乡间的一件案子,一佃农因田被收回而上吊身亡。佃农的地主被控侵占土地、逼死人命,案子送到了县里。季祖萌和地主并不相熟,但平日此人乐施好善,夏天捐款给善堂,冬季捐棉袄给监狱,只不知道此番何以闹出事。估计其中必有误会,他家既然托到季祖萌这里,少不得为他说上两句。不是教沈凤书徇私,总归兼听则明。

徐仲九诺诺应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那边初芝回来了,皱眉道,“阿爹,我听说那人真真算得上是个土劣,因此党部才有人出头控告他。”

季太太不赞成地说,“女孩儿家家,你又如何知道孰是孰非。”她倒不是反对女儿管事,但当着徐仲九的面还是不要太出格,免得传出去不好招婿。

初芝并不辩解,浅笑着依母亲坐下,听父亲和徐仲九说话。

明芝见他们相谈甚欢,低声跟老太太、季太太告了退,慢慢地出了饭厅。她病了几日,格外怕冷,依然穿着薄夹袄,行走在夜风中倒也正相宜。

季明芝早知自己不是好人,然而她对自身的憎恶在此时达到了新的高处。她恨初芝中途拦了徐仲九去,他来探望她这个病人,话都没说上就被截走。以初芝的待人接物,没把她放在心上,才有如此唐突的行为。她也怪自己,已经被许给表哥,不该有其他的想头,不要说见外客,管得严的家庭连学都不给上了,所以初芝的态度也没有错:来探病,礼送到就是心意到了,人见不见没所谓。

受友芝的影响,明芝也看过两本西洋小说,此时不由得一时怨一时恼自己无用,在父母面前话都不敢多说一句。遇到疯狗,她知道必须马上开枪打死,不能站在那等别人来救,怎么其他事她就不知道如何解决了。

人钻了牛角尖,哪有那么容易出来。明芝反反复复地想,她也是季祖萌的女儿,然而十六年里过得不如有体面的大丫头,临到该婚嫁的时候还把她许给太太娘家的侄子,明知道沈凤书受过伤。她一只手火热,另一只却冰凉,握在一起热的仍旧热,冰的仍旧冰,还是想她的心事。这是她一辈子的事,她才十六岁,难道以后守着活死人似的沈凤书过?

季太太替初芝、友芝留心人选,给她们跟别人接触的机会,却把她安排给了沈凤书,她还得感谢她给了一条好路,吃喝不愁,生活富裕。

她想不出来办法。

徐仲九跟初芝去了整整一个下午,又跟着回来晚饭。

对十六岁的季明芝来说,这意味着她前几天的想法全是自作多情。幸好没来得及说或做些什么,否则,她只好去死了。

她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握紧拳头。

在春风拂面的夜晚,季明芝怀着一颗和年龄不符的沉重的心,回到她和三妹友芝住的环秀居。

友芝没在自己房里,坐在她那,桌上摊开本书。

“小月说我那屋里亮,她们在弄耳洞。”友芝头都不舍得抬,直盯在书上。

说是百花生日那天穿耳洞不会烂,但风俗不可信,小月一只耳朵又红又肿,积了一包脓。小月不敢下手挤,叫来帮手的阿芳也不敢,见到明芝回来,两人硬把她拖过去,“二小姐,你们学堂里教过救护,你行行好,帮我治一下。”

那些都是意思、意思的课程,明芝哪有实战过,但小月求得恳切,她卷起袖子只好上了。

“你-忍着点。”

直挤到鲜血出来,明芝才停手。她帮小月抹上消毒的软药膏,又找了片西药给小月吃了,“这几天别沾水,我明天再帮你要点药回来。”

小月那只耳朵热烘烘的痛到麻了,握着镜子看了好几眼,“多谢二小姐。幸亏你来,否则这个没用的连看都不敢看。”

阿芳申辩道,“肿成那个样子,我哪敢动手。你不也是,我都说帮你拿着镜子你自己来挤?”

小月啐道,“关公刮骨不也得靠别人下手,我要能对自己下手,成什么人了。二小姐,你真厉害。我听说女子也可以学医的,可惜你已经订了亲。”

是,有女医学博士。然而,她是不成的了,“还不快点收拾好,热水打了没?我和三小姐明天还要上学。”

友芝坐下就不肯挪窝,“等我看完这几页,再有一会会就好。”

几页又几页,明芝知道的。她自管自收拾了上床休息,装作不经意地问友芝,“刚才饭桌上你站起来就走,母亲不太高兴。”

友芝撅嘴道,“我还不高兴呢。她整天想着把我们嫁出去,嫁了你又想嫁掉我,我才十五岁,急什么,等我读了大学再嫁也不迟。”

季太太虽然出自松江沈家,又嫁到了季家,但毕竟没受过西式教育,不明白如今的女子想法已经不同。梅城跟大上海离得又太近,季友芝知道的世界不止是娘家婆家,她还小,还想出去看看。

友芝的回答让明芝又难受了两天,都是季家的女儿,怎么她就成了这样。人,尤其是女子,总得讲点节操。

出于道德上的自责,明芝再见到徐仲九,倒是能够从里到外的安安静静了,至少她那点说不清、道不楚的念头已经打消。

高等小学堂的春季运动会,因为季祖萌的盛情邀请,所以县里也很重视,沈凤书特意抽了时间出席开幕式。明芝按季太太的要求打扮成一个时髦淑女陪伴在未婚夫的身边,以表示外界的流言都是无稽之谈-沈凤书绝没有烟瘾,身体也没有残缺。

季明芝身上的旗袍是季太太让裁缝按大城市最流行的款式赶做的,白底淡黄碎花。前几年流行袖口宽大,今年袖子和腰身收小,下摆也改为到膝盖处。明芝平常穿惯上衣下裙,猛地换上后很是拘束。但她个子高,穿着旗袍比平时多了几分婀娜。

徐仲九奉沈凤书命送她回去时,自然不吝赞美之辞。

明芝和从前一样,低头坐在后排座位上,一言不发。改变不了命运,那就接受命运。

这可不是徐仲九希望看到的。他笑了笑,不动声色把车开了去观海楼。

第6章 第六章

明芝向来有晕车的毛病,加上难得出来应酬,一个上午下来浑身僵硬,耳朵里嗡嗡作响。坐上车后她昏沉沉的,只碍着开车的徐仲九才尽力维持仪态,一个大小姐,总不能当着外男的面呼呼睡去。

车停下来,明芝茫然地看向窗外,数秒后突然回过神,不是季家的大门,这是在哪?

徐仲九把车停在山坳里,野生刺槐挂着一串串白花,树底下几丛蔷薇开得如火如荼。他闲闲地告诉明芝,“往前再走半里就是观海楼。”

观海楼的一角勾檐高高挑在树梢上,明芝也认了出来,她只是不明白徐仲九干吗带她来。

徐仲九已经下了车,替她拉开车门,“再过一阵子这些花都要谢了。”

那又怎么样?明芝下了车,莫名其妙地看了徐仲九一眼。山风吹过,她不由自主抱紧胳膊,今天,实在是穿得单薄。

徐仲九从车里拿了自己的外衣,替她披在身上,朝她笑笑,“一起走走。”

明芝原有一些说不清的怨气,比如徐仲九不问就把她带来,再比如早已落空的那点小期盼。她原也可以摆一摆上官未婚妻的架子,把衣服扯下来,厉声质问徐仲九是何居心。然而可能是山间的鸟语花香,让她把那些心思全收了起来。她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缓缓走向观海楼。

路的一侧有条山涧,清澈见底,起自高处,在石上飞泻直下。

“明年毕了业有什么打算?”徐仲九问。

明芝安静地回答,“嫁人。”

水边也有花,一蓬橙红色的卷丹百合开得正好,徐仲九三步两步过去,摘了一枝递给明芝,说的话却毫不风雅,“梅城真是好地方,像我们那边春二三月青黄不接,穷人饿极了什么都扒出来吃。我小时候经常吃它的球茎,有点苦。能找到的还有山葱,挺香的。”

明芝听他说过童年的状况,但没料到苦成这样,注意力一下子转到他身上,“你不是杭州人,都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徐仲九摇头笑道,“那得怪我那个亲娘。她怀孕后自以为有了叫价的本钱,带着我跑回老家,想吊起来叫价,趁这个机会进徐家。谁知道人家正房大太太肚子争气,不但也生儿子,还生得比她早,生得比她多,徐家不稀罕外头的野种。我娘拖着个油瓶,运气又不好,一来二去病死了,差点连累我做饿死鬼。”

明芝自有知识起,身边所有人时时提醒她的身份跟姐妹们不同,要感恩图报,那种憋闷不可言道。但她毕竟吃得饱、穿得暖,没经历过真正的苦日子。此刻听徐仲九这么一说,她一时庆幸季家的厚道,一时不觉又想,他们养大她不过费些米粮,却没把她当人,否则也不会随便把她许给沈凤书。

然而这些,不能跟徐仲九说。

明芝把玩那枝卷丹,随口说道,“好在苦尽甘来,如今你已经出头。”他读了书,又有事做,将来前途无限。恨只恨她是个女儿身,即使离开季家,未见得就有好日子。想到这里她不由叹了口气,“还是做男子好。”

徐仲九闻言但笑不语,停下脚步卷起裤腿给明芝看他的双膝。

明芝哪里好意思看,可一瞥之下已经扫到,膝盖上伤痕累累,可想当年受伤之重。

她慌忙别过脸,“怎么弄的?”

“家里丢了东西,怀疑是我偷的,让我跪祠堂。我自表心志,跪在碎瓷片上。我爹看我有点志气,这才下定决心送我去寄宿学校读书。”徐仲九坦然道。他没说东西确实是他偷的,拿去换了钱,不然哪来的本钱在徐家搅事。说完他又是一笑,“否则不定我现在哪个铺子里做小伙计,弓腰哈背看见您来了就招呼,二小姐好,二小姐您闻这法兰西新到的香水,可香哪。”

他语气轻松,明芝被逗得笑了,不过联想到自身,笑意随即而逝,“都是命不好,没投在太太那里。”

徐仲九咧嘴笑道,“我们还算命不好?二小姐您真是福气好,没见过生出来被按在马桶里淹死的,从小讨饭的,长到八九岁被买去纱布厂做工的……”

明芝耳根发热,低下头打断他的话语,“是我错了。”

徐仲九温言,“二小姐,要是真有命里注定,你也该信你是天生的好命,过去好现在好将来更好。”他语声低沉,明芝不知不觉看向他,被吸引着说出心中话,“你也觉得我嫁给他是命好?”相敬如冰……一辈子……

徐仲九竖起双指轻轻贴在她唇上,轻轻摇头,“你觉得什么才是好命?”

明芝想都不用想,像初芝就是天生的好命,生来聪慧貌美,父母宠爱,家业丰厚,家人为她精心择婿,必定夫妻和睦,子孙满堂。

但徐仲九的低语慢慢送进她心中,“在我以为,身处高位,随心所欲,这才是好命。自古至今,居于人上的妇人岂止一位两位,二小姐正在青春少年,何必妄自菲薄,谁能说您必定不及令姐,说不定将来季家还要托您的福。”两人靠得太近,他闪亮的眼神让明芝感觉到无名的危险,然而她如被蛊惑,尽管心跳越来越快,却避不开他的注视,也不想避开。“至于夫妻之爱,”他唇上浮起一丝笑,“像您这样可爱的小姐,实在不必担忧,……”

明芝听他说到这里,方才惊觉自己竟然和一个外人说什么爱不爱的,猛地向后退了一步。

尽管话没说完,接下来他俩也没再提起这事,可徐仲九的微笑让她心惊胆跳,既害怕,又忍不住有点违规的快乐。

这时候非时非节,观海楼除了他俩之外别无客人,徐仲九挑了楼上靠窗的雅座,要了壶顶好的新茶,又点了花生瓜子几个果盘。茶楼见两人衣履时髦,徐仲九出手大方,格外奉送两小碟秘制的蜜饯。

明芝没有吃零嘴的习惯,拣了一小块花生糖含在嘴里,饴糖的甜香慢慢地弥散。

徐仲九把腌青梅条推到她面前,“试试这个。”他见明芝微微皱了下眉,猜她怕酸,“不酸,用甘草腌的。”

明芝却不过他的好意尝了点,味道倒是真的不错。徐仲九便叫人包了两罐给她带回家,“算是我的东道,微薄了些,二小姐不要嫌弃,不想吃就送给府上做事的大娘、大姐。”他又道,“她们喜欢说主人家的是非,虽然没什么恶意,听着却也扫兴,不如平时多给小恩小惠。小吃食小物件,吃了拿了,闲话总要少些。”

明芝哪里不懂人情世故,只是既然在学堂读书,难免多有开销,别的姐妹都有太太贴补,她可开不了口,故而手头本就紧巴巴,纵然有心也无力。

徐仲九看在眼里,掏出一卷钞票放在桌上推向明芝,“不必客气,我不是施恩不望报的好人,将来你过得好,大可以回赠我荣华富贵。”

明芝连看都不敢看,扭过头急道,“我不要!”

徐仲九早已料到她的反应,拎起方才打包的东西径直下楼。明芝手足无措,抓起那卷钱匆匆追下去。才走两步她想起不能给茶室的人看到,便把钱塞在随身的小包。

这一耽搁,前边的徐仲九已经结过账出了观海楼。明芝紧赶慢赶,还是比他晚一步上车。

她略为犹豫了片刻,拉开门坐在副驾驶位上。正在拿钱的时候,徐仲九一把按住她的手,“二小姐,古语说朋友有通财之义。我当你是朋友,你当我是什么?”

当他是什么?明芝问自己。英俊有为好青年,大表哥的下属,上佳的结婚对象。他处处照顾自己,样样安排妥当,为了鼓励她不惜说及自家身世,明芝不觉大大惭愧,怔怔地看向徐仲九,唇嚅动了两下却没发出声。

徐仲九轻轻拍拍她的手背,松开手发动了车,“二小姐,来日方长。”

第7章 第七章

季太太托人从杭州打听的消息回来了。徐家也是当地大族,祖上开钱庄的,徐仲九父亲这枝现在做好几样生意,既有西洋来的百货,也有本地的茶酒,家资富饶。族中从政的也不少,徐仲九的大伯就是省参议员。徐家小一辈兄弟众多,良莠不齐,徐仲九从小聪明好学,可惜生母已经不在,无人替他打算,只能靠读书出头。

季太太看人自有眼光,和消息一印证,把徐仲九招为三女婿的心便有了六七分。她想着友芝心思简单,与其嫁入大家,不如小夫妻自立门户过日子。徐仲九虽然不是嫡子,但一表人才,学识教养都不差,又有一份公职,将来再贴补他俩一些产业,友芝再不懂世事也不愁生计。

既然存了心,这天她带明芝、友芝、灵芝回娘家时特意跟沈凤书借车,徐仲九是司机兼陪同。一辆车坐了季太太和灵芝,灵芝的保姆,另一辆车坐了明芝和友芝,小月,两辆车一前一后往松江去了。

路上颠簸不平,小月撑不住先晕车了,含着片姜闭着眼睛要睡。友芝常年欠觉,摇摇晃晃地也去会周公。徐仲九没听到明芝声音,以为她也睡着了,却在后视镜中见到她目视前方,手交叠放在膝上,是个很端正的坐姿。

“还有好一段路,你也先睡会。”他温声说。天热,徐仲九戴着付墨晶眼镜,白棉布衬衫的袖管卷到手肘处,露出结实的小臂。

明芝就是看着他的胳膊出了神,那天他拍她手背时的触感犹在。

她摇头说没事。

既然婚事定了,以后沈家还是明芝的婆家,季太太特意叮嘱明芝要打扮得娇艳些,给她准备了一条淡粉色的西洋裙。只是明芝气血欠佳,并不适合娇模娇样的颜色,淡粉让她看上去如同陈年的月份牌般黯淡无光。临出门季太太才发现自己的错误,然而已经没有时间修正,她只能让人给明芝匆匆上了层脂粉,现在这层红红白白浮在明芝脸上,活像戏台装,倒是方便藏起某些不应该有的表情,比如对徐仲九掌心温暖的遐想。

松江沈家,明芝小时候跟着季太太来过一次,听了许多叽叽喳喳回去。这次还是差不多,一大群婆婆妈妈姐姐妹妹互相道好,然后季太太把她推到老太太跟前。明芝刚站过去,手腕上便被老太太给套了个镯子,旁边一圈人叽叽喳喳说了许多话。还没等她来得及回应,话题忽的转到初芝的婚事上,明芝默默退回一边。玉镯冰凉地挂在胳膊上,让她又想起徐仲九的掌心。

沈家和季家一样都是开明家庭,友芝是少女,不需要守在一旁听妇人们道家常,早就由沈家年龄相仿的表姐弟们领着去游园。徐仲九作为完成新式教育的时髦青年,也很受他们欢迎,一起下了湖划船,又在船上唱歌。到晚饭的时候,沈家的少年男女们已经直呼他为九哥。

沈家人多,平时开饭并不在一处吃,这天也是如此。沈老太太许久未见女儿,有许多话要讲,便留了季太太和灵芝在她那边开饭。友芝的饭开在园子里,邻着水,白天一起玩耍的拼了两桌。

明芝老老实实在客房里休息,小月跟了友芝去。结果年长的以为她去了年少的那边,年少的又以为祖母那边给她留饭了,谁也没来叫她。幸好客房里摆着些干点心,明芝吃了两块,又喝了不少热茶,混了个半饱。

用过晚饭,沈家姐妹们借招待客人的由头开了两桌牌,友芝是不打牌的,他们便请了明芝过来。明芝一到,便被拉进牌局。她还没来得及理清牌,匆匆扔出去的一张牌就冲了别人。

过来看热闹的五表嫂不由分说把个两三岁的胖孩子放到明芝腿上,“来,帮大娘娘抓个牌换换手气。”

胖孩子毫不怯场,扒着桌子边站在明芝腿上去摸了张牌。五表嫂扶着明芝的肩膀凑过去看,见是张好牌,笑得整个身子直摇晃,“这孩子手气好,而且最最体贴大人。”

坐在明芝上家的六表姐淡淡一笑,“五嫂嫂,你也太性急了。要不后天就让明芝把均儿带去给大哥?”六表姐对面的八表姐也是一笑,逗着胖孩子说,“均儿,哪个才是你姆妈?”

明芝不明白她们的意思,但隐约又有点猜到,一颗心慢慢沉下去,偏偏总落不到底,晃晃悠悠吊在腔子里,不上不下的突突乱跳。

难道沈家连过继给沈凤书的嗣子人选都安排好了?她迟疑着,就是不敢问出口。

他们打牌的地方也在园子里,三开间的大屋子,灯火照得屋里屋外通亮。外头是花圃,春花已经尽谢,绿荫在夜里成了浓重的黑影,随风略有摇摆。檐下几口大缸养了睡莲和锦鲤,丫头们凑在缸边拿点心的碎屑逗鱼,听着里面的热闹,偷偷地笑,一边和小月低声细语。

“五少奶奶又来了,做啥都急吼吼。”

“从小当家的不一样,凡事想得早。”

五少奶奶是沈家老太太的远房亲戚,十岁出头没了娘,父亲没续弦,她做大姐的拖着一排弟妹长大。老太太怜她年幼失母,一向多加照拂,又看她是个能干的,到了婚嫁年纪就做主聘了家来做孙媳妇。五少奶奶肚子争气,进门几年连生三个儿子,会挑她刺的也只有小姑了。然而小姑迟早要出门,再说做小姑难免都有两分刁钻,所以对于她们的冷嘲热讽,五少奶奶并不放在心上,笑眯眯地引着小儿子说话,“要不要跟了大娘娘去看大伯伯?我们将来也像大伯伯一样文武双全做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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