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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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少年并不欢迎他的到来,冷漠又有点无奈,“你们的愿望已经达成,如今正是风光无限的时候,不去好好享受,来这里做什么。”

“我们的愿望只完成了一丁点罢了,离预期值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他瞟了一眼被吹落在地上的报纸,“我仍需要你的帮助。”

“休想!”少年断然拒绝,“上次已经说过,可一不可再。十年之内,你们期待的东西会源源不绝地到来,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男人拿起桌上的钢笔,在指间旋转。

“朋友不会建立在威胁的基础上。”少年转过头去,“三秒钟时间,要么你走,要么我走。”

男人呵呵一笑,说:“她没有死。”指间的钢笔骤然停下,他身子一倾,转眼已在少年身边,微红而冰冷的嘴唇贴着少年的耳廓:“上次带你去看的坟墓,假的。”

少年的脸,由白转红。

“你骗我?”少年眉头一皱,窗户玻璃上突然生出了一道裂纹。

“别生气呀。”男人拍拍他的肩,“有点幽默感吧。”

“她在哪里?”少年将他的手死死抓住,秀丽的眼睛里爬满胀红的血丝。

“再帮我一次。这次之后,我可以保证,你我再不相见。”他按上自己的心口。

“上次你也是这么保证的。”少年冷睨着他,“人类是最不讲信用的怪物。”

“你只能选择相信。”男人从袖口里,抽出一缕青色的发丝,它被世上最美的一种青色附着,像是下在翠玉之中的一场雨,只是末梢上,滞着一抹灰白,淡淡的,却又不断浓重扩张的趋势。

少年微张着嘴,像去抓那缕发丝,却又不敢的样子,最终颓然地瘫坐在椅子里。

“你的目标是谁?”

男子满意地吹了声口哨:“我看看啊。”他的目光落在日历上,“哟,他还没出世呢。做个预约行吧?”

他俯身对少年如此这般耳语了一番。

少年冷笑:“这么多年了,你们仍不忘与他们作对。我该赞你们执着,还是骂你们毒辣?”

“随便。”男人不所谓地耸耸肩。

少年变回蒂姆?米尔斯的样子:“快一千年了吧,温博公子,你不会觉得太久了么?”

“我付出多少,一定会取回多少,而且是双倍。”男人站起身,正欲转身,又停下,说,“许久以前我就不叫温博了。”他在纸上刷刷写下一个名字,“下次见到我,叫我这个。”

看着纸上的墨迹,少年一愣:“以敌之姓名为己用。你果真是不打算放手的。”

“我喜欢这名字。”男人在他的笑声中消失。

被风吹得飞起的纸上,端端写着——温晴天。

【一】

“每次做检查都很准时嘛,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像你这么重视健康的了。哈哈。”孟医生笑眯眯地对钟小魁说,身后的X光片里,某人的脑部一览无余,“你在学校一定是个听话的好学生。”

“那要看您怎么定义好学生了。我跟听话没什么缘分。”每次看到自己的X光片,钟小魁就像对着英文卷子一样迷茫,“情况如何?”

“不坏不好。”孟医生扶了扶眼镜,“星状细胞瘤生长相当缓慢,到目前为止,除了对你的脑神经有轻微影响之外,再无其他临床表现。但时间一长,恐怕会导致视盘水肿及严重的神经损害。关于手术的利弊,上次我已经跟你讲得很清楚了。”

“手术的事,我再考虑。”钟小魁起身告辞。

“建议你尽快把病情通知家人,尽早手术吧。”孟医生摇摇头,“年轻人,不是什么东西丢了都可以找回来的。”

“谢了,我有分寸。”钟小魁跟他握握手,走出办公室。

片刻,他又从门外探出头来,问:“您确定我脑子里那黑乎乎的一坨,是什么星状细胞瘤?”

孟医生一愣。

“我只是随便问问。”钟小魁朝他笑笑,“BYE!”

一连出了好几天的大太阳,六月初的天气竟像提前进了盛夏。午后的时间,街上几乎是见不到什么人的,哪怕周末。

抱着一瓶矿泉水,钟小魁坐在医院附近的喷水池边,发着一种很天然的天然呆,完全无感与能把人晒化的阳光。偶尔经过的人,个个挥汗如雨,各式墨镜与遮阳伞在他面前来来去去,落在地上的阴影掉在他的眼睛里,墨迹一样擦不去。

从蜃街回来之后到现在,PKD又没生意了,家里的三个闲人永远在混吃等死,不如把这个公司GAME OVER算了。失踪的父母依然彻底失踪着,他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惊醒过来时,曾试图用各种方式联络他们,未果。那晚他走进父母的房间,看着他爹留下来的还剩半盒的香烟,他娘那条织了七年从未织好的围巾时,居然有一丢丢心酸的感觉,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心酸”,男儿家可以痛,可以伤,但酸就免了吧。他只是在惊醒的那一刹那没来由地希望他们在身边。

“哦也,我是宇宙超人,你们追不到我!”

穿着水兵服的小男孩吃着冰欺凌莽撞地往前跑,年轻的妈妈在身后高喊当心。

吧唧,冰激凌糊地上了,跌倒在地的孩子哇一声大哭起来。

钟小魁下意识地上前两步把这孩子扶了起来,谁知刚一接触到孩子的手臂,这孩子顿时尖叫起来,哭喊:“疼!”

追过来的孩子母亲一把推开钟小魁,急急问儿子哪里疼。

“哥哥用针针戳我!”小男孩捂着手臂,眼泪汪汪地看着钟小魁。

母亲仔细一看儿子的手臂,只看到一团指甲盖大小的红印,没有伤口,于是狠狠剜了钟小魁一眼,牵着孩子走了。这种好心被雷劈的误会,钟小魁从不放在心上,只是今天,那个母亲不友善的眼神让他不满。

他面无表情地站起来,看着阳光下那对母子远去的背影,竟连同四周的景物一起变成了黑白色,且还附上了一层晦暗且没有生命力的模糊。孩子的身影,瞬间如同被击碎的玻璃,飞溅开去。

一辆快车开过,轰鸣的声音让钟小魁抽了口凉气。他揉揉眼睛,再看前头,分明还是那五彩斑斓的世界,那母亲的花裙子也刚刚飘过了街口而已。

钟小魁拍拍脑袋,该不是孟医生说的什么视盘水肿吧,脑子里那团被判定为肿瘤的阴影,这么快就来影响他了?!之前顶多就是偶尔头痛,睡眠不良罢了。

对于这个肿瘤,钟小魁至今还没有找到它应有的存在感。他的头痛问题,是从小就有的,但不严重,顶多以为是伤风感冒类的疼痛,直到两个月前,头痛越来越频繁,有时会整夜睡不着,就算睡着了,也是怪梦不断。

而且,怪梦的主题只有一个——蝎子。

梦里的世界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有时是颠倒的建筑,扭曲的人影,被两只从空中伸出的巨大蝎钳牢牢钳住,齐齐拖进无边无际的漩涡里;有时是一堆残骸白骨,山一样堆积,顶上放置着一把王座般威严华丽的椅子,无数的蝎子从白骨的缝隙里钻出,往上爬‘又是,又是一个女人模糊的身影,烟雾一样飘荡在灰色的水面上,缠绕在她身上的银色锁链,却比任何东西都清晰,她哼着奇怪的歌,映照在水里的影子却不是她自己,而是个男人的背影,举着一把类似利剑的武器,狠狠刺了下来,然后整个水面急剧收缩,一如电影中迅速拉远的镜头,远去,收缩,最终的最终,一切所见竟是一只蝎子的眼睛, 它高立带着毒刺的尾巴,匍匐在地上。身下,一个巨大的漩涡正在旋转。

钟小魁不是一个无视健康的年轻人,更加不会以为自己是天蝎座就理所应当梦到蝎子,他意识到每次头痛的发作时间,都是在他从梦中惊醒时,在头痛和怪梦连续骚扰一周之后,他去了医院,不过瞒着所有人。

然后,他得到自己脑子里长了一个瘤的通知。

根据孟医生的花,这个瘤不是最近才冒出来的,在他很小,甚至可能在出生的时候就有了,只是它长得太慢,或者说没有病变,或者位置太好,总之是没有影响到他的健康。但,它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什么时候炸,谁都说不准。

知道这个结论后,他没慌张,也不沮丧,只是一想到这个问题会偶尔发呆,像刚才那样。上帝真是顽皮,跟他开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孟医生说手术是唯一根治的办法,但有风险。这是废话,钟小魁当然知道,他暂时拒绝手术根本不在于惧怕风险,在于他得把迫在眉睫的高考应付过去。被PKD的工作拖累了这么多次,难得他还能在前赴后继的模拟考里保持年级前三的佳绩,这个时候放弃,岂不太吃亏了。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是个勤学向上的好学生,但临场缺阵有始无终这样的事,他不干。

好在自己有钱,从PKD里赚了不少,也不知道那对没心没肺的双亲能否赶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朝公共汽车站走去。

刚过街,便听到一声尖利的刹车声,继而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尖叫与人群的哄闹。

钟小魁循声望去,斜对面的街口上,人群如潮水般聚拢于一点,透过那些缭乱的缝隙,他似乎看到一条眼熟的花裙子。他从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但这次破例。

一辆超速闯灯的面包车,歪歪扭扭地停在路当中,挡风玻璃碎了一地,一个小小的身躯趴在地上,蓝白相间的水兵服淹没在殷红的血泊中。

钟小魁怔怔地站了片刻,转身离去。

只是一起意外吧,那为何他的心里像漏了风一样,凉嗖嗖的。站在公车站台上,钟小魁大口喝水,脑子里什么也没想,放空得厉害。

“钟小魁?!”

两个身着黑衬衫的年轻男人从站牌后走了出来。

他本能地应了一声,回过头,除了两张陌生的脸,还有抵在他腰间的,黑洞洞的枪管。

“我家老爷有请。”

【二】

这显然是绑架。

熊一样的壮汉一左一右地摁住钟小魁的肩膀,保证他老老实实坐在那张还算舒服的靠背椅上,另外,他不用看也知道,脑门后的枪口从他被蒙上眼睛带上车,知道进入这迷宫般的大房子,直到现在,都忠实地职守在原地。

这房子的风格并不奢华现代,用瑰丽古朴更合适,红墙古木,雕梁画栋,连地上的每块方砖都用心刻画。

这种环境,大概只在宣传中国古代豪华建筑的纪录片里见过。

大厅实在是太大了,用来踢球都不过分,主人也实在太老了,用鸡皮鹤发来形容也不过分。

钟小魁看着面前这张用整块玉石雕成的桌子,以及桌子后那个咳嗽不绝,,随时都会断气一样的老头子。现在是夏天,可房间里竟开着暖气,老头子身上裹着的,是一件密不透风的黑棉袄,外头还披着一件上等的貂皮大氅。

很热,真的很热,心里也像开了锅一样翻腾,但钟小魁一直紧闭着嘴巴,没有问一句话,也没有说一句话。

“我是一只老不死的僵尸。”老头子接过佣人递过来的手帕,擦着唇边带血的唾沫,“大家都叫我青爷。”他张大嘴,看似难受地大口喘气,门牙是没有的,唯有两侧的尖齿依然矍铄。

“相信您老带我过来,不是只为了让我看您的牙齿。”

老头子真直白,钟小魁对僵尸并不熟悉,这帮游离在生死之间的存在体,就像暗夜里的兽,凶猛但低调地生活。

“从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你是个靠谱的。”青爷有一阵猛咳,等他一句下文实在不易,“替我送一个小玩意儿吧。”他朝身边人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即会意地退了下去,很快又捧着一个皮箱走了上来,放在桌上打开,里头珠宝闪烁,现金无数。

“都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拿走。我买东西总是习惯先付钱,全款。”青爷从衣袋里摸出一个摸得发毛的首饰盒,用拐杖头推到钟小魁面前。

钟小魁打开一看,一枚铜钱造型的黄金戒指嵌在中央,纤巧精致,光彩夺目。

“这就是需要快递的货物?”钟小魁问,说罢便要盖上盒盖。

“带上它。”老头子命令道,“算是见面礼。”

“太客气了,可这枚戒指太精细了,女儿家戴着更合适。”钟小魁拒绝。

脑门后的枪口不客气地戳了戳他。

“好吧,谢了。”原来这世上还有人拿枪逼人收金子的,钟小魁目测了一下大小,把戒指套在了左手中指上,一道流光从戒指上划过,绕了他手指一圈,带来一阵沁人的凉气与刹那的压迫感。

青爷满意地笑了笑,对佣人低语两句,那家伙又跑了下去,不多时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走了出来。

“这是我要你送去的小玩意儿。”青爷带上老花眼镜,在快递单上抖抖索索地填写着,末了,他抬起昏花的老眼,“我等你的好消息。”

接过快递单,钟小魁扫了一眼编者好放在兜里,问道:“没有时间底线么?”

“不着急,送货时间由你自由掌握。”青爷呵呵一笑,举起鸡爪一样枯瘦的手,指了指钟小魁的铜钱戒,“那个叫青蚨戒,它的戒圈每天都会缩小一点点,你得赶在手指被勒断之前完成你的工作,然后自有人为你解开。”

天上果然没有馅饼,只有大把的陷阱。

有人从外头进来,在青爷耳边附耳几句后,老头子的眉头像打结的麻绳,浑身气得发抖,连声骂:“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你与阿亮,调集赤翼人马,说什么也要挡住他!老子不会让这小屁孩得逞的!”

来人领命而去,钟小魁暗暗拔着戒指,它却像长在他的皮肉上一样,纹丝不动。

“快动身吧,带着这个孩子。”青爷抚着心口,挥了挥手,意味深长地看了那少年一眼,让佣人搀着自己离开了大厅。

黑布再次蒙到钟小魁的眼睛上,被押解出去的过程中,始终有个人不近不远地跟着他,一片青色的影子在晃动的光影中若隐若现。

内室里,青爷靠在窗口,遥望钟小魁远去的背影,难受地咳嗽着,直到看不见他了,才说:“真拿得回来?”

“你信我便是。”背后的沙发里,温晴天懒懒地躺着,手里举着一杯红酒,“我给你介绍的人,不会错的。”

“你并非为他人着想的好人。”青爷转过头,半眯着双眼大量他。

“但我能拯救你。”温晴天摇动着杯子,里头的酒,血一样涌动。

【三】

天气不好,阴雨连绵,天空之下,看什么都是灰色的。因弗内斯城最便宜的小旅店里,在傍晚时候住进了两个年轻的亚裔小伙,两人的行李很少,除了随身的包包,就只拖了一个不算大的行李箱。

干净齐整的房间了,钟小魁打开行李箱,倾城沦陷在衣服堆里,四脚朝天睡得正香。青爷那老不死的,让他送货到苏格兰高地,却连张机票都舍不得提供。没有机票,没有签证,还好有倾城。一路飞奔,带着身边这个小子,还有那枚一天紧一点点的戒指。

钟小魁看着左手中指上金光璀璨的尤物,心里冷哼。

照这戒指的缩小速度,他顶多在七天之内就要完成工作,否则这根手指真的会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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