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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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好人呢!她吸着鼻子喊,然后,她走了。

不几天,她又回来了,像是遗落了什么东西在这里。

她又见到了那对父子。孩子在玩着泥巴,他则在这片水泽之间来来去去,钻进钻出,最后,抱着一具女人的骸骨走了出来。她以为,那是他死去的妻子。

但那孩子说,那是他的一位阿姨,人们叫她虞姬。

她的伤心,被这对不期出现的父子与他们的故事,渐渐冲淡。父子俩栖身在大泽附近的破屋里,这个简陋的地方,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她的身影。

他儿子就可爱多了,这个聪明的小家伙,喜欢她的到来,喜欢跟她在山里疯跑,喜欢她带着他在空中飞翔,把天上的鸟儿吓得四散而逃,更喜欢看她捡来圆润的鹅卵石,在手中捏上一会儿后,滚落出来的,就是一粒粒五颜六色的透明珠子。他抱着她欢呼,把这些石子当成宝贝。

她越发地不想离开这里了。

那一天,她早早来了,却发现小屋陷入火海,父子二人晕倒在屋里,那个存放着遗骨的木匣不见了踪影。她将父子救了出来,灭了火。想起来时在路上见到的那队形迹可疑的兵士,她追了出去。她知道那个木匣,是他最重要的东西。果然,那群匪兵不但打劫,还烧屋灭口。她做了她以为应该做的事,然后抱着木匣,回去了。

他只对她说了一声谢谢。没有别的了。她搂着小家伙,问长问短,生怕他有半点损伤。小家伙搂着她的脖子说,你要是我娘就好了。她的心,有一种被刺中的感觉。她离开了三天,想了三天,然后站到他面前,他问,我好么?

他擦着他的刀,说:挺好。

她又问:你讨厌我么?他答:不。

她笑了:那你娶我吧!他答:不。

她问他原因,他沉默。

由此之后,这样的对话,几乎每次见面都会发生。

她并不太擅长挖掘深邃的内心,只知道,如果喜欢谁,就把自己完全的交出去,从此目空一切,只为他一人燃烧。这就是火精的感情观。

他永远拒绝,她永不放弃。拉锯战持续了近三年。

他终于松口了,娶她可以,但有两个条件。那一天,她心满意足地离开。遵照他们的约定,一走便是两千年。

“你们从来没有告诉我她真相?”钟小魁回过头,问他。

“阿爹说不必了。既成事实,多说也无妨。她本无恶意,只是火精的天性让她伤人于无形罢了。既然她看不出我们的真实状态,就由她去吧。若被她知道真相,除了再难过一次,也没有别的了。反正她是做不到那两件事的,时间一长,她就会慢慢忘记。”小熊答道。

“那个笨蛋,跟你们三年,就是看不出你们的真实省份,起码也该发现,你三年都一个样子,一点都长不大的。”钟小魁揉了揉额头,“火精最需要练习的,是智慧。”

“她也问过的。”小熊替她平反,“阿爹跟她说,我们体质有异于常人,生长缓慢,所以活得也会比较久。她还庆幸得很,说她也活得很久,可以有很多时间在一起了。”

“她也会信…难怪她到现在还以为你活着。笨女人。”钟小魁摇头,“最冤枉的是那对士兵。”

“嗯。后来我听他们说,是刘邦派他们来寻找虞姬遗骨的,说要请回去厚葬。只是你也知道,他们是普通人罢了,当时是看不见屋子里的我们的,只当是无人破屋。只不过来时,宫里那阴阳术师给他们每人配了一枚青金兽牙辟邪,就是这些兽牙的戾气,将我跟阿爹震晕了过去。”小熊突然大笑,“你大概没有见过这么倒霉的父子吧?每次都晕过去,每次都被火烧。哈哈,不过还是那些士兵们倒霉,他们烧没了躯体,把附近的村民吓得够呛。那时候,他们能看到我和阿爹了,所以每年都来找碴,拿我们撒气,不过他们打不过阿爹。”

“这算个什么事嘛。”钟小魁耷下脑袋,旋即又问,“你阿爹不是要带项羽两口子回寒鸩山么?为什么找到虞姬遗骨之后还留着这里三年?”

小熊的笑容慢慢消失,一点淡淡的悲戚从眉宇间渗出,“阿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死亡是怎么一回事。我以为,没有区别。其实不是。阿爹在这里停留三年,只是为了积蓄更多的元气,好一鼓作气攀上寒鸩山巅。我们已经不是人类了,寒鸩山独有的寒气,会冻住我们的灵魂。阿爹在我睡着的时候离开了,只留了一封信给我,要我从此之后自己照顾自己。信的末尾,还留了一句话给灼灼姐姐,说如果有一天我再见到她,而她还没有嫁人的话,我就把这句话给她。”

“你可以给她,反正她也确实还没嫁人。”钟小魁想了想,“你刚说,寒鸩山会冻住灵魂?那你阿爹他…”

“不知道。”小熊有些怅然,“阿爹在信中严禁我再上寒鸩山,让我好好留在人间修炼,更要多行善举,若有机缘,也许可以再世为人。所以我留在了这里,每年那些兵士们跑出来的时候,我都会把他们引开,尽量不让他们吓到别人。有时候也会给迷路山里的人指一下路,也救过一些掉进泽里的人。总之,就这样过来下来。确实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们,还有她。按阿爹跟她的约定,她在完成这两件事之前,是不会再与我们见面的。”

“你阿爹让她做什么?”

“第一是亲手写出唐门十色笺上的情书;第二是带着这情书,登上寒鸩山。”

“你阿爹真毒。”

“你刚才还说他有风度。”

“火精一生都不能碰纸,一碰必然,那个唐门十色笺是史上最薄的纸,别说写情书,只是手指靠近一下都会燃起来。”钟小魁打了个喷嚏,擦着鼻子,“至于寒鸩山,满山寒气跟火精的体质背道而驰,只有是脑子正常的,都不会妄想去爬那座山。”

“可是她找到了你们。”小熊托着下巴,“可见她已经完成了第一件事了。”

“她不会找人代笔吧?”

“她很诚实。阿爹也很诚实。”

“那寒鸩山上那个起死回生的炉子是…”

“哪有什么起死回生的炉子,青焰阁里确实有个大炉子,但那是用来烧火取暖而已的,我阿爹有时候也会拿来烤个番薯什么的。也不知道是谁以讹传讹,说成了个神物。”

“这…”钟小魁不说话了,看着天边渐渐露出一线白光,跟这小鬼聊了半天,不觉天都要亮了。

“回去吧。”他站起来,刚一转身,吓了一跳。

他们背后,不知几时多出了四根怪异的树枝,一直睡得像猪一样的家事三人组,加上那个变态温晴天,认真地伪装并倾听着。

“你们这群…”钟小魁正要发飙,却看见四人之后,还笔直地站着一个灼灼,火红的衣裳飘动着,那火一样的颜色,第一次安静地固定着,没有蔓延,没有燃烧。

七。

离开阴陵山之前,灼灼只对小熊说了一句话-——对不起。

小熊问她,还是要去么?

她点头,夸张地笑着,一把抓过钟小魁,戳着他的头说,“顾客至上对不对?,不能半途而废对不对?”

小熊走上去,在她耳边悄声说了一句话,然后对她挥挥手:“保重。”

“喂,你还要一个人留在这儿么?”钟小魁问小熊,“我也许可以帮你做点什么。”

“不用啦,我习惯了。这里山好水好空气好,对于幽灵的生长很有利。”小熊突然想到了什么,很殷切地对他说,“我会继续修炼的,等我可以再上寒鸩山的时候,我就可以继续我家的事业了。那时候如果你挂了,又不想被盗墓,可以来找我哦!”钟小魁脸色发青地道谢。

吃了半条烤鱼的倾城,精神抖擞地飞向高空。

阴陵山渐渐缩成一个小小的点。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抱那么紧?”姜南海尽量礼貌地对死死抱住他,连眼睛都不敢睁开的温晴天说。

倾城脖子上的“项链”上,多了一个人——温晴天强烈要求同行,以支付一定数额的“同行观光费”为条件。

灼灼依然坐在倾城头上,一路上都只看前方。

“你…”钟小魁问她,“你真的亲笔写下了情书?”

“嗯。”灼灼不回头,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

钟小魁一愣,说:“这实在违背常理。你怎么做的?”

“我每年都会去寒鸩山里爬山,爬到我没有力气的时候,就摸出信纸,写几个字。这个时候,我的体质最弱,连纸都燃不起来了。然后留一口气下山。等到元气恢复之后,再去爬山,再写。”灼灼回过头,得意地一笑,“我是火精,可我也有选择的权利。所以你看,爬山果然有好处的,经年累月下来,我再也不会碰纸即燃了。”

呼呼的风声,镶着阳光,从身边擦过。钟小魁自言自语道:“可…那也表示你的生命值接近零了。”

这到底是一只什么样的火精啊…他想不出答案。

倾城的速度奇快,未到日暮时分,众人已能看到脚下的奇山怪水,峰峦起伏,与平日里看见的,大不相同。

“抓紧,别落下去。罗刹原里有各种怪东西,吃人不吐骨头。”钟小魁提醒所有人。

不多时,倾城落在一座直入云端的孤山脚下,抬头望去,整座山上石如白璧,雪光闪烁,每一片山壁都像插在地上的尖刀,陡峭之极。还只是在山脚,已有寒气扑来。倾城倒是很喜欢这里的气候似的,在冰封的地面上蹦来跳去,打滚蹭痒。除了灼灼,,所有人都冻得上下牙打架。

“拿来吧。”灼灼朝钟小魁伸出手。

“什么?”钟小魁不解。

“快递单,我给你签收。”

钟小魁一皱眉:“这里不是山巅。我们还差一步。”

“已经够了。”灼灼微笑,“送到这里就够了。”她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山峰,雪光与阳光交缠着,落在她几近透明的肌肤上,“我与他讲好的,要自己攀上寒鸩山。起初,我怕自己撑不到山顶,怕死在半途,怕这样就永远见不到他了。所以总想找人帮忙把送我上山,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我并不在意那些送我上山的人的生死,只要能送我上去。这应该算是作弊吧?”

“那你现在觉得你不会死在半途么?”钟小魁反问。

“会。”灼灼看着他,笑得比阳光还灿烂,“但我不怕了。就像他跟小熊说的一样,‘没有什么不同,我们还是我们’。我连生死都分不清,却还为这件事担心,还为此连累了不少倒霉鬼,这不是笑话么。”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凝重了,包括温晴天。

“给我吧。”她再次伸出手,“你知道我的脾气的。”

钟小魁掏出笔和快递单。她接过去,背过身,刷刷写着,然后叠好,交还给他。

“你跟我遇到过的所有‘快递员’都不同。”她看着钟小魁,“虽然总是板着臭脸,没什么温度。可是…”她戳了戳他的心脏,“你这里也有东西在烧。”

说罢,她朝所有人鞠了一躬,笑着朝他们挥挥手:“我想我已经知道为什么我总嫁不出去了。如果有一天,你们看到寒鸩山的雪化了,那就说明我可能结婚了。哈哈,谢谢,再见了!”

她把目光转向温晴天,说:“那个很二的法师,你最好也早点明白。不然,你只能当一辈子和尚了。不过,还是感谢你的导弹。”

温晴天的脚在地上画着图,喃喃:“我讨厌二字讨厌二字。”钟小魁看着快递单的背面,只有八个字——火入炉中,方不伤人。他把这个交给温晴天,说:“把这八个字背下来,弄明白,你也许就不会失恋了。”

温晴天挠头,左看右看,说:“不懂啊!”

“付钱给我,我就解释给你听。”

“小鬼,你还未成年呢,不需要你来教我!”

“我强过你的是,没有失恋十八次的人生污点。”

“你根本就没恋爱过吧!”

今天的夕阳,落得似乎特别慢,好像拼命想把光彩往雪地上那个穿着红衣裳的女人身上洒。从高空俯瞰下去,莹白剔透的山峰与雪地之间,那片红色的影子,很像一颗在燃烧中跳动的心脏。

【尾声】

钟小魁的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不,是混乱,有家事三人组的地方,永远不可能有平静。

那只被烧坏的锅,钟小魁没扔,挂在了厨房的角落里。

姜南海的破风衣,马莉欧的首饰盒,也没扔。林七七尾巴上的毛又长了出来,但她说没毛的尾巴看起来好像更习惯些。温晴天真的交了一笔解释费给钟小魁,因为他实在参透不了那八个字,实在不想当和尚。收了钱的钟小魁发了封邮件给他,内容如下——

爱与火的本质是相同的,总要在炉子里燃烧才能绵长不止,予人温暖。燎原野火固然淋漓尽致,但烧尽之后只有焦土残骨,能否春风吹又生,那要看造化。不是每块土地都懂这句唐诗。爱,是不伤人的。

不多时,温晴天回邮件——还是不明白!

钟小魁高兴地再回——请支付双倍解释费,我可以深度解释。括号,有温晴天这样的人才,资本的原始积累真是一片光明!括号完。

关掉电脑,钟小魁趴在窗前,往北方望,心里做了一个决定。有一天,一定要再往北方去,不干什么,就看那里的某一座山,有没有冰雪消融。

书桌抽屉半开着,露出一张火精签收的快递单。

当快递员,其实也不那么乏味。他想。

三界宅急送?【CASE 6】蜃街

这里是不正常的世界,不但没有昼夜之分,更没有种族之见。在真实世界里被视为宠物的猫猫狗狗,在这里穿上了人的衣裳。

吃掉锥子脸的怪物脑袋,钟小魁见过,在他曾祖父的一本残缺不全的手札里。里头有一页,画着一摸一样的脑袋,脑袋下,是一条似龙似蛇的身体。画像下头,是曾祖父亲笔书写的两个字——饕餮。

整个‘这里’,包括蜃街,都是我们造出来的幻境。幻境还是真实,随你们怎么想吧。起码你看到的,在‘这里’生活的居民们,都很快乐对不对?

楔子

她站在空中,黑发黑裙,温柔的裙摆拂过红光潋滟的剑刃。破晓前的黑暗还在垂死挣扎,妄图阻止一切光线的穿透。她与她的剑,是此刻唯一的光源,不逼人,不犀利,却似乎让太阳羞怯,至今都不肯露面。

如墨的夜,因她而亮了半壁天空。

脚下的县城,一片死寂。在几个钟头前,如果你站在这里,也许还能看到川流不息的街道,表情丰富的行人,听到归家的孩子们的笑闹,小贩的吆喝,怎么都是热闹的。而此刻,并非这座城市还在熟睡,不到醒来的时候,而是——

这座小城,一没有一个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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