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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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罗王道:“这小子辞官十年,一直住在河对岸,你天天路过这里,哪怕少看一眼子箫,都可以看见他。今天是他等你的最后一日,不管你是否打算过桥,好歹都去送他一程。”

我提起一口气飞奔到奈何桥上,却在少卿面前猛地刹住脚。他朝我拱了拱手,微微一笑:“夫人,别来无恙。”

我望着他久久不动,最终只是淡淡笑道:“你这金门绣户的小王爷,居然能在那破茅屋住那么多年,这怨气怕是比阴间所有的鬼加起来都要大。”

少卿大抵万万没料到我会这么说,短暂怔忪后,只低头笑出声来。

我与少卿一起到阎罗殿走了一遭,在投生契上大笔一挥,盖了手印,又一起回到奈何桥。直至这时我才知道汤王爷果然是享福的命,哪怕住在竹屋里,也没忘记当初说要与我成为三世长寿夫妻,早把接下来三辈子的胎都选好了。

天微微亮,雨水细细密密地落下来。长发吊死女鬼抱着绣球灯,在幽都城内漂游;被腰斩的官员走几步路便落成了两半;遥远的小屋中,有腐朽之鬼穿上美人皮,对镜梳妆;无头鬼提着藤黄灯笼,满河岸寻找自己不小心弄丢的脑袋;城外无常爷带着一群小勾魂,把一群哭天喊地的生魂拖入冥府;冤死的新娘抱着怀里腐烂的孩子哭哭啼啼,大红盖头挡住了脸,绣花红鞋捆住了脚;船夫戴着斗笠,剥着生人手指,啃鸡爪子一般在船头吃得正香……这幽幽的阴间又要开始了新的一天,我跟着少卿走上奈何桥,回头看着满眼的群魔乱舞,听着鬼哭魂鸣,终在忘川旁看见了熟悉的红色身影。

那仿佛是静水深流处,一抹浓郁的幽香。

花子箫撑着油纸伞,红袍如火,长发似漆,一双眼在伞下的阴影中显得异常幽深。任何新来的生魂都不会猜到,这样一个貌美如画的公子,却偏偏正是阴曹地府里最骇人的一只画皮。只要他靠近,所有恶鬼都会自然退散。他站立的位置,只有芦苇细雨随风摇曳。雨水落在他的肩上,黑丝绸般的长发上。他望着我的眼神,与十年前一模一样。

我深吸一口气,握住少卿的手,沉默地转过身去。

倘或来生有机会,我希望永远不会想起这一世发生的事,好让我被傻傻蒙在鼓里,好让我给自己一个机会,让你再骗我一次。

但子箫,我与你今生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阴间百年如一日,忘川水滚滚而过,红花开遍黄泉路。

奈何桥对面便是通往来生的路,一眼望不到尽头。喝孟婆汤之前,我曾经想过要回头,最后再看一眼桥下的身影,但还是没这么做。

我和少卿喝了汤,终是一同走过了这座桥。

三生石上,我看见了前生昔日的种种。

纷乱的景象中,其中一幕如同浓雾中的冷月,豁然劈开了所有的记忆。笙歌石桥,河中碎月,还是凡人模样的无常爷水光盈眸,少了地府初遇时的阴气,多了几分英气,唤了一声我那一生的名字。

直到几生几世过后,我才知道,在我离去后,子箫还是跟以前一样,根本没有打算与他的妻子重逢。只是在阴间的最深处,忘川河旁,幽幽灯笼高挂红楼。陈旧的古筝磊在窗台上,再无人奏乐。一具白森森的枯骨握着毛笔,倚栏而坐,独自画着红衣美人皮。

第十四章 三生

烟花三月,梦在扬州。

大姐二十四岁的寿辰即将到来,家里张灯结彩,爹娘几乎把整个府邸都当成礼盒包了起来。我和二姐一起到城里,为大姐挑礼物,二姐十分郁结,说美美你可好,想要送个礼物给大姐,只需要画一张画卖掉即可。我很是不屑,说我的画价值连城,才不会卖掉。大姐的生日,我以大明寺为中心,要画一张十八尺扬州春景图给她,以纪念她和姐夫当初寺里的初次邂逅。

听着姐姐一路叨念,进入玉器店,我的锦囊掉在了地上。转身弯腰捡锦囊时,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见一个双眼发直、衣冠楚楚的公子哥儿。再看看他目光方向,我知道了,这又是个拜倒在二姐石榴裙下的不幸男人。我叹了一声,在二姐耳边低声道:“姐,又有个公子看上你了。”二姐习以为常地叹了一声,继续抱怨老天不公,玉器还没我的画贵。

挑了许久,终于选了一个翡翠凤凰,二姐小心翼翼地把它交给管家,然后应诺陪我去瘦西湖取景。我年纪确实不大,但神童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扬州大半个城的人,都认识董美美。仅仅在湖边摆下宣纸画笔,就有不少路人停下来看我。

这一天风和日丽,天水宽阔,大明寺在晨曦里茫茫朦胧。我提笔蘸墨,刚画出一条河堤,却被柳树下一个白色身影夺走了注意。一直以来觉得天下之大,河山壮丽,这美景积天地灵气,是凡人比不来的,所以我从来不爱画人,我们家乡扬州的美景,更是这些个凡夫俗子比不得的。但看见柳枝下摇扇歇息的公子,竟一时间像着了魔,把他画入画中。只方勾出他一个背影,另一个男人便快步走过去对他说道:“律生,我刚才真是看见了人间绝色。”竟是开始盯着二姐看的公子哥儿。

那白衣公子回头,不经意和我的视线相撞。我愣了一下,垂下头,继续作画。再次抬头,已不见他们人影。我莫名有些失落,继续埋头,意兴阑珊地作画。但没过多久,忽然有人在身后说道:“敢问这位姑娘可是名画师董美美?”

竟又是那个傻愣公子哥儿。他虽是在对我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我二姐。我挑起一边眉:“是我。”

“鄙人方龄平,晋阳人士。这是鄙人的挚友文律生,是晋阳八才子之一,吟诗作画都难不倒他。不知董姑娘可否愿意和他切磋切磋?”

一听见文律生的名字我也傻眼了。我朝他拱了拱手:“文公子,久仰大名。”

文律生朝我拱手微笑:“彼此彼此。”

姓方的为了勾搭我姐,居然把这么值钱的东西卖了我一天。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文律生为我作了六首诗,画了两幅画,到黄昏时分我才放过他,抱着字画,开心地和他告别准备回家。

文律生叫住我:“等等,董姑娘,今天我帮你题诗作画,你好歹也礼尚往来,送我一幅画。”

“可是,现在我没心思画画。”

文律生面有难色:“可否告知府上住址,我过几天再来取。”

我摇头:“爹娘说,不可以随便把家里住址告诉别人。”

“那,那姑娘就这样走了?”

“对啊。”见他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我脑中灵光乍现,又道,“不过,我可以给你其他东西补偿一下。”

文律生刚一抬头,我就踮着脚,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他整个人呆愣了片刻,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忽然胀红:“董姑娘,你,你这是……”

我吐了吐舌头:“以色报恩。”

十五年后,我把整颗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他才跟我计较当年我有多讨人喜欢,多么懂得“以色报恩”。我立马纠正他:“不对不对,当年的色是你,你报我的恩。”

他不解:“我送你字画,应该是你报恩,怎么变成我报恩了?”

我理直气壮:“我给了你让我亲你的机会,当然是我施恩。”

他叹了一声,很是委屈的样子:“夫人,你又开始蛮不讲理了。”

每次看见他这个样子,我都觉得又是心疼,又是愉悦。我把我们四儿子轻放在床上,坐到他的腿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揉他的脸。

常人都认为物极必反,我与律生相识相爱,太过迅速顺利,最后一定不得善终。然而,几十年后,我和他不仅结成连理,儿孙满堂,甚至连我姐姐和方龄平也都一起白头偕老。

人生虽路漫漫,却也是转眼的事。

律生虚长我四岁,我七十七岁,他八十一岁那一年,我们竟一起在一张床上合眼离世。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独自一人出现在一条路上,道旁开满红花,顺着这条路走到尽头,竟有一条滚滚长河,黑色雾霭中,有行船来来往往。一艘船停泊在河岸,旁边站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一个穿黑衣戴高帽的男子。

“夫君?”我大喜过望,加快脚步走过去。

“夫人,我们都死了。”律生叹了一声,指了指身边的黑衣男子,“这是地府阴帅,无常爷。”

黑无常一只手里拿着招魂牌,上面写着“正在捉你”,一只手里拿着厚重的锁链。他朝我点点头:“文夫人,请上船随我来。”

“夫人,来。”

律生朝我伸手。他的身形已经佝偻,但风姿不减当年。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上了船。然后,两个老人一起坐在船头,顺着忘川往前走,最终到了奈何桥旁,上了岸,走向鬼门关。鬼门关前站了一个姓崔的判官。见我和律生过去,他摇了摇笔:“文律生,董美美,你们上辈子死后都在阴间有过功勋,现在只要进去,和阎王爷打个招呼,就可以立刻投胎转世。”

“现在就要转?”我踮脚看看,鬼门关里面是幽都,孤魂野鬼处处飘荡,“我想进去看看。”

崔判官道:“最近定下来又好命的夫妻胎很抢手,七天之内就只这一对,你们要等七天后还了魂再转世,要办的手续就多了。地府来了几百次有什么好看的,过了桥你就忘记它长什么样了。文爷,您还是抓紧时间去吧,夫人在这里候着便好了。”

“好罢。那夫人你在桥旁等等我,我去去就来。”

虽然好奇,但相对于下辈子的命来说,还是后者重要些。我老实地站在鬼门关前等律生,却大老远地看见一群勾魂鬼,手拿锁链,勾着生魂。他们把生魂一个个引入鬼门关,黑无常是他们的领头。

我一头雾水:“何故我和夫君的魂就是黑无常亲自勾的?”

崔判官随口道:“那是因为有人在地府里帮着夫人。”

我更迷惑了:“有人帮我?”

崔判官清了清喉咙:“是以前和你一起巡逻的阴司,现在夫人都记不住人家,就别多问,不然多不礼貌。安安心心转世吧。”

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不知几时起,黑无常怀里多了一团雪白的东西,在他胳膊间钻来钻去。我一时好奇,忍不住靠近一些去看——那竟是一只长了九条尾巴的银白小狐狸。我这人对小动物没有抵抗力,走到黑无常身边,弯着老眼笑道:“哦,这小狐狸长得真精神,让奶奶好生看看。”

小狐狸细长的眼原本淘气地眯着,此时睁开一只,相当鄙视地翻了个白眼,又钻进黑无常怀里去。黑无常道:“他怕生,董夫人还请别见怪。”

“没事没事,这么可爱,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怪它。”我笑眯眯地观察了小狐狸一会儿,抬头看了看周围,“无常爷,时人道‘黑白无常,阴间双煞’,怎么我只看见你一个人?”

黑无常皱了皱眉:“我兄弟他有事出远门了。”

见他正忙着,我也不方便打搅他,便又蹒跚着脚步,回到鬼门关前。催判官道:“夫人,方才您在打听白无常的下落?”

“是啊。”

“哎,这是他心头的一道伤啊,最好别再提了。”崔判官摇摇头,“白无常几十年前跳进奈河魂飞魄散了。”

我愕然:“怎么回事?”

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白无常有个妻子,和他恩爱百年,但妻子死了,后来阴间来了个后台硬实的大小姐,强取豪夺,让他入赘。白无常因思妻心切,又生活苦闷,最终一头撞入奈河,为情自杀。

再回头看看只身一人的黑无常,我不由有些愤慨:“这大小姐真不是个好姑娘,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崔判官却只是轻轻摇头,看着远处的忘川,不再说话。

没过多久,律生从阎罗王那里回来。我把白无常和他妻子的故事告诉他,他有些叹惋,又道:“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一定会豁了命保护你。”

年纪一把还说着这种肉麻话,旁边的崔判官都忍不住笑了。我推了推他的胳膊:“好了好了,别说了。”

又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我和律生一起走上奈何桥。

七十七年的一生,真是转瞬即逝,但是却没有丝毫遗憾。因为至始至终,我握着夫君的手。

看着桥对岸的三生石,还有坐在一旁熬汤的老婆婆,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律生:“律生,来世我们真的还是夫妻么?”

“是的。”

他的话从来都能坚定我的信念。我理了理苍白的发,尽量挺直了腰板,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阴间景象。桥下忘川声声,岸边红花盛开,幽都不知何时飘下了毛毛细雨。奈何桥下,鬼魂飘荡,同时站了一个人,一瞬间就捉住了我的视线:黑发红衣,手握玉笛,一个四眼书童正为他撑着油纸伞。他将玉笛放到嘴边,吹起了优美的音乐。

旋律凄凉,又如此熟悉,让我几乎当场就坠下泪来,以至于忘记自己还站在奈何桥中央。

“夫人,怎么了?”律生伸手在我的面前晃了晃。

“你看那个人。”我指了指那个红衣鬼,“那个人……”

“年纪一大把了还喜欢俊美小伙儿?不准看了。”律生的老毛病又犯了,跟我耍横。

一曲很快终了。

那红衣鬼收好玉笛,隔着重重红花,薄薄雨雾,抬头遥望我。

我喃喃道:“他好像在看我。”

“老婆子,那公子看上去也二十来岁,你已经是别人的祖奶奶,不要为老不尊想一些有的没的。”律生牵着我的手,朝桥对面走去。

其实隔得这么远,我根本看不清楚他在看哪里,可是那首曲子……这大概是我和律生一生中,唯一没有交点的地方。我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走了几步,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红衣鬼。他没有再吹曲,也没有离开,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目送我们离去。

崔判官说得没错。过了桥,喝了汤,一切都将忘却,一切都会重头,何苦让自己有太多介怀的事,免得投个胎都不安生。

我知道我不该再回头。

尽管很想再回头看看那个人,但我还是一鼓作气和律生走到了桥尽头。

人的一生,真是短暂如朝露。睁眼闭眼,一晃便过去了。

*** *** ***

我运气很好,出生在太平盛世。无奈好的国家遇到好的官员,好的官员却撞上了个爱砍人脑袋的暴君。砍人脑袋是咱们皇帝老子的惯例,百姓对此有诸多戏谑之词。从我出名后,对犯人被砍头,百姓们便有这么一句说法:“喝三口陈年女儿红,不如啃一口安阳言梅肉。”

每个死囚被斩首前,都会喝三杯行刑酒以便浑身疏懒,下刀顺,落头快,不然一刀下去卡住就尴尬了。女儿红是咱们朝代最受欢迎的行刑酒,通常只有名臣大将才有喝女儿红的待遇。但相比安阳曹大厨做的新鲜醉鹿肉,女儿红也得靠边儿站——没错,安阳言梅肉是和苏州东坡肉齐名的好肉。而这位神通广大的名厨,正是小女子曹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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