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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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虽然你从来不曾为我着迷……”

作者有话要说:【吴说伍】老五童鞋据说第一回写小说,但文笔却令人诧异的老道。且蔫坏得很,透露着一股荒诞中颓败的欢乐。我写《茶餐厅》时明明有一丝源自青葱的文艺梦尚存,此货硬生生将这一故事掰成二逼青年狂欢回忆录。然后,不就是写死了你的主角么?要不要这么拿我的笔名开涮啊,掀桌!

警告广大读者,千万别被老五童鞋的文艺气息蒙骗了!!!

第5章 茶餐厅第3画(执笔:吴沉水)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不能控制情节的走向其实是件很囧的事,比如我第一章埋的线索老吴用了,但用到另一个方向去了而且还把我的主角写死了…(摔)我们两人文风有所差别的,一个文艺深刻,一个文艺2逼,好在两篇文的主人公不一样。总之这是个文艺的故事,每过一章就换换口味。不知道大家觉得这样的写作方式好玩吗?

[吴说伍]上一章的12宫出来一个以“吴沉水”为主角的狗血三角情节真是囧到我了,即便在老水最狗血的阶段也不曾撒过如此火力强劲的黑狗血啊,败给你了老伍,可谁让我是负责文艺深刻的那个呢,只好掰扯着,努力让这个文朝不二的方向前进,我容易吗我?!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x一样的敌人,就怕二货一样的队友。唉,我真是任重道远啊~~~~

《茶餐厅》第三回

我没有想到,老大会就此消失。

消失在这里指其原本的意思,就是不见了,找不到了,像水蒸发,像云飘散。

我明明记得,那天晚上喝完酒后,他还帮我一起把酒具盘子收到厨房去,好象还挽起袖子打算洗,被我严词拒绝才作罢——我厌恶洗碗,也厌恶别的男人在我面前表现得热衷洗碗。

然后,老大在我家玄关那弯下腰,慢腾腾地穿鞋,说了句今晚谢谢了,我走了之类的,转身出门,走的时候还慢慢把门带上。

后来,我们似乎还通了电话,聊起要不要周末去吃早餐的事情。老大说不去了,要送小孩上书法课。我说正好,我也要跟女孩约会去。

约一个月后,某天早上,我照例在床上睡懒觉。突然间电话响了,我置之不理,想让它知难而退。哪知道电话铃刚停了一会,隔不了五分钟,又锲而不舍地响起来。

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操起电话大喊一声:“喂,是谁?”

对方大概吓了一跳,停了五秒,才有女人从电话那端说:“罗利藤?”

我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可刚醒来,脑子一片迷糊,也分不清是谁,于是不耐烦地问:“我是,你谁啊?”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哪个女人胆敢跟我说“你猜猜我是谁”这种愚蠢无聊的话,我管她是天仙也照挂不误。

那个女人用一种特别缓慢的调子说:“我是吴沉水,打这个电话,是告诉你一声,我的老公,你们所说的老大,不见了。”

我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说:“什么意思?”

“就是不见了,干干脆脆,一声不吭,生死不明地,不见了。”

“搞错了吧,啊?那个,我是说,我前不久还和他通电话来着,怎么就不见了,你没到处找找?或者报案……”

吴沉水用一种古怪的压抑着痛苦与亢奋的沙哑之声,再次跟我确认一般慢慢说:“相信我,我们在一块这么多年,他不是失踪,应该也还活着,可就是不见了。对此,我跟我的家人也很难过,希望你节哀顺变。”

我想说你用节哀顺变这个词不对劲,不吉利,可我说不出,我耳朵里响起轰鸣,忽然象回到六岁,跟这个女人幼稚地争辩了起来,我说:“你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你根本没有弄清什么叫不见了,你知不知道人失踪是多大一回事,一个人不可能在一通电话里,由你宣布不见了就不见了。”

她同情地说:“事情千真万确,我不可能打电话来跟你开这种玩笑,你的心情我理解,虽然这么说有点滑稽,但请你不要过份悲伤。”

我随手从电话旁的茶几上摸到我的烟,点燃了猛吸一口。心情稍定了之后,我再度拿起话筒,说:“对不起,这么说,人真的不见了?”

“是的。”

“怎么不见的?”我问。

“这个么,”吴沉水为难了一下,说:“他大概从来都有这种突然离开的欲望,最近马奔鸣出了事,他这种欲望又上来了,大概是这样。”

我吸了口气,说:“这么说,是离家出走?”

她沉默了一下,用肯定的声音说:“准确地说,离开既定的生活。”

我万分不解,抓抓头发,困惑地问:“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很爱你吗?你,你们不是感情很好吗?”

“这有关系吗?想要离开一切的欲望,就是离开熟悉的一切,驾轻就熟的一切,”吴沉水在那边斟酌词句:“他趁我带小孩回娘家的时候,收拾了几件衣服走的,钱也没多带,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这个事,小孩还以为爸爸只是去上班。”

我默然不语,心里象有电烙铁一下一下使劲地烙着。

“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出去散散心,毕竟马奔鸣的事,我们都不好受,对彼此都带着小心翼翼,生怕一不留神提到死者。一周后他还没音讯,我就知道他是走了。虽说难过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之前没有一点预兆,但说来奇怪,他这么一走,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俩,都会下意识地松了口气。”

我静静地听着。

“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我问。

吴沉水轻声说:“以前他开玩笑说过,要是死了就把之前购买的所有CD都送给你,你收下吧。”

“CD?”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说:“为什么要送我CD?”

“这个么,”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可能是因为他与你有共同爱好吧。”

“我不想要,什么CD。”

“罗利藤,你甭跟我客套,”吴沉水认真地说,“这么跟你说可能不合适,不过我现在正处在奇怪的情绪中,像随时随地能大喊大叫,干点出格的事,那些CD我每天看着都很有毁掉它们的欲望,你把它们收下,一来是尊重我老公的意愿;二来,就当帮了我一个忙,我不想干任何以后想起来后悔的事。”

我张嘴,可喉咙里又苦又涩,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定了吧,我已经将东西打包,托快递公司送到你门上去,你签收就好。抱歉,跟你唠叨了这么多。”

“不,不客气。”我结结巴巴地说,“你,有什么事直接找我。”

吴沉水轻笑了一声,按断了电话。

我坐在沙发上,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过了多久,门铃骤然响起。我机械般开了门,外面站着一个穿着快递公司制服的活泼小伙子。

“罗先生吗?有发给您的箱子。这个箱子可真够大的,要帮您搬进来吗?不瞒您说,我搬上来可费了不少劲,装什么装的这么大。”

他抬进来一个大号的纸箱,递给我一张单子:“在这签名就好,麻烦您。”

我签了。他接过去一看,快活地笑着说:“好了,谢谢您,希望下次还光临本公司。再见。”

我默不作声地将这个小伙子送出门去。关上后,我呆呆地瞪着那个大纸箱。忽然,一股深深的愤怒从心底涌起,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一种根本让人束手无策的愤怒。它甚至强大到让把理智挤到一边,我看到自己冲上前去,狠命地,不顾一切地撕开那个纸箱。在我没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在狂喊:“你给我出来,出来,不许躲,自私自利的家伙,全都是,你们这群自顾自己的混蛋,都他妈的给我出来,出来。”

纸箱被强行从中间撕开,里面摞得整整齐齐的EMI,DG等公司出版的CD,象弱不禁风的沙堡一样,霎那间倾泻而下。

马奔鸣的葬礼我没有参加,老大自然也没去,高绚亮也没去。

我们也没再到爱玉的茶餐厅里进行每周一次的早餐会了。马奔鸣走了,老大也走了,他们其实一直都在扮演两只秤砣,有他们在,我们才能被牢牢固定在早餐桌上。他们一不在,关系这种东西,就开始不可思议地疏散:高绚亮开始说单位要加班,我那时候正好有了固定约会的女孩――这些都是套话,心里头,我们都明白,暂时还是把曾经有过的早餐聚会忘得一干二净为好。

但那段时间真是非常难过,哪怕每天晚上紧紧抱着女友柔软的身体也不能驱逐这种铺天盖地的难过。我并非不是不能忍受独自一人,在以往的生活经验中,也是宁愿一个人看书听音乐多过跟大家一起消磨时间。可是,那段时间,我却几乎让难过的感觉折磨疯了,每天黄昏,都像对抗病魔一样双拳紧握,咬牙切齿等待腐蚀内心的这种茕茕孑立的恐惧快点过去。里,我清楚地听到体内某种东西开始冰封的声音,听到那种因为结冰而发出的细微的滋滋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清楚不过。忽然之间,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要怀念马奔鸣。我一面咬紧牙关,一面恶狠狠地怀念他摸着后脑勺的手势。他当时说什么来着?似乎是感叹作为人来说,总有期望好运气的软弱吧。

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有一个多月吧,有天晚上,女友暗示要上我住的地方过夜。我因为无所谓就答应了,两个人走到楼下的时候,忽然看到大门上贴有交管理费的通知。我临时想起,既然要交管理费,说不定还有接踵而来的其他账单。于是,我打开了许久没有开过的信箱。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一叠电信、银行卡消费之类的账单。

但是,在这堆雪白的信封当中,却夹着张明信片。

这是一张非常普通的明信片,皱巴巴,不知经过多少不怀好意的手。正面印的是大理蝴蝶泉的风光,上面恶作剧一样盖了一个偌大的邮戳。背面上,有几行歪歪斜斜的儿童体手迹写着:突然决定来云南,也没跟你说,抱歉抱歉,手信之类的你也不用指望,特发明信片,以安慰一下你弱小的心灵。

这是马奔鸣的字迹,马奔鸣的口气,马奔鸣寄的明信片。

我看了下邮戳的时间,是他死之前没几天。不知道为什么,这张明信片,一直辗转了那么长时间,然后象在战乱劫后余生一样,出现在我面前。

想必,在他寄出这张东西的时候,是打算日后和我一齐嘲笑的。

“是谁寄来的?这么土,都什么年代了还寄这个。”女友娇声在一旁说。

可我心里的电烙铁又开始以强劲的马达运作,它在刹那间又狠又准地击中心脏,痛得我闭上眼睛,倒抽寒气。

第6章 12宫第3画(执笔:伍夏秋)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新的一章老吴又干掉一个,老大的下落不明和死也差不了多少了囧。老吴就是个来自未来的破坏之神,似乎想把我们两共同要构架的世界崩离解析。而我只能做一个来自过去的创造之神,鉴于我的主角已死,只能以那个文章开头的奇妙分水岭为中心,回到过去来一窥这个世界的全貌了。我们两的文里有很多细节呼应,都是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非常的有意思,很多灵感和世界的缺失部分神奇的被对方补完了。所以这次写作相当的过瘾。

【写作者吴沉水的题外话】现实中我大学时代是真的会唱刘若英那首什么《后来》,但不会唱《很爱很爱你》。因为《后来》的歌词被我改成“后来,我终于发现了你是傻叉”……好吧,我当年很毒舌。

十二宫·第三章

大学四年漫长的时光结成了我和老大铁打的友谊,这是建立在他请我吃了无数顿饭和挡了无数子弹的基础上的。我这人说好听点叫自由奔放,说难听点就是口无遮拦不靠谱,没少惹麻烦。

老大在思想上明显比我成熟十年以上,将来的生活都已经安排好似的,在别的大学生忙于通宵达旦电脑游戏和恋爱的时候,有条不紊的从班干部一点一点爬到了校优青,反正一看就是个将来当领导的料。所以他才能利用他的职权和人际关系,帮我这个闯祸精排了不少忧解了不少难。

我们那个学校文科教学楼每天晚上都会放映一场电影,票价低廉,除了太过火的,几乎什么电影都放。其实也就是在一个小会议室里放上一排排折叠凳子,屏幕就是面白墙,放映机就是台投影仪。

老大平时唯一的爱好和消遣就是每个礼拜去看一两场。那些电影导演他如数家珍,常对着我劈头盖脸就滔滔大论侃侃而谈,什么侯麦、特吕弗、法斯宾德、小津安二郎、侯孝贤、李安等等等等,我只有心不在焉着装作很崇拜地看着他。他则不管我听不听得懂感不感兴趣。

除了说这些,他基本上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

每次想看电影前,他都会问我。“老马,今天放映那个啥啥啥,和我一起去看不?”我闲得无聊时会和他一起去看,但是一开始每次看完都有点后悔,一是他基本上带我去看的都是奇闷无比的文艺片,二是在折叠凳上睡着极不舒服脖子生疼。

“这破电影院就不能放点好莱坞大片吗!!!”

“有是有,你要看?”老大一脸为难地看着我。

“要睡觉我还不如回自己寝室,软床垫!!!热被子!!!”

“你忍心拆散你们寝室的那对野鸳鸯吗!”

哦对了,那段时间寝室里白羊座的哥们刚找了个狮子座的女朋友,那个干柴烈火啊,在寝室如入无人之境,我们其他三虽然常年接受日本爱情动作片的洗礼,也各自经历了几次不大不小的恋爱,但保持着中国传统文化中非礼勿视观念的脆弱小心灵还是对那两个火象星座的熊熊烈火无法直视,都默默地硬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掩面而逃,只要不在这两团火旁边呆着就行。

“好吧,下次挑一部看就是了,其实这里也放那些大片。只不过比起电影院的速度总是要慢一些。因为盗版商的枪版这里是不放的——那个实在是没法看,效果太打折扣了。所以只能等电影公司发行DVD才会有咯。”

在我强烈要求改革的呼吁下,后来我俩一起观摩了《泰坦尼克》,《异形》,《蝙蝠侠》等数部大片。我发现在大部分好莱坞时间里,老大的口水常会在放映到一半时,顺着他打着呼噜的嘴角晶莹剔透地慢慢流下来,我只好善解人意的每次都带着纸巾。这是什么异于常人的属性啊。“好莱坞口水综合症”吗?

“老大,太感人了。”我假装擦着眼角的泪水,“你要吗?”我故意不看着他,伸出手递出纸巾。

“啊?”老大被我惊醒,“嗯…”然后就很配合的拿过纸巾做着善后工作。

而在文艺片时段,他总是在影片结束会议室灯亮起的时候轻拍我的肩膀:“天亮了嘿老马。”

心照不宣。

关于我和老大一起看电影的记忆中,有那么一个特别的存在,这种情况之前从未发生,之后也再无重演。

那部电影叫《心灵捕手》,讲的是两个死党和一个导师间的励志故事。看的时候,老大突然间有一点异样,黑暗中我却看不清楚。他的身体似乎在微微颤抖,双眼在光的反射下似乎微微发亮满含泪水,但没有丝毫声响。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看任何电影都喜怒不形于色的文艺电影爱好者吗?但那时我不出意外地处于昏昏欲睡模式,无法仔细去辨认。老大看了我一眼,以为我还睡着,蹑手蹑脚地起身离开了一会。我当时想,大概,他是尿急憋得慌到忍无可忍了才颤抖的吧。

不过对于看电影中的他来说,尿点从来都是不知为何物的啊。

关于这件事,我后来,也没有问他。

老大组织过几次群体卡拉OK活动,每次都有我、吴沉水、罗利腾和高绚亮。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吴沉水每次都会带上她的同寝室好姐妹李莉莉,金牛座的女孩子,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上去老实巴交默不作声,不解风情得很。我每次见到她都喜欢掐着嗓子喊“李~”,然后把那个“噫”的音故意拖得很长且声调时高时低。她只是笑笑,也不生气。吴沉水对她很信赖以及依赖,两个人就像并蒂莲双生花,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在一片喧哗和欢腾的KTV里,她俩总是互相低声地间断交流着,也不怎么和别人说话。别人搭讪时,她们一般都同时回以客气的淡淡微笑。怎么说呢,她俩像制造了一个独立安静的小天地。

卡拉OK这种东西,基本上是一两个麦霸是称霸全场,剩下的那些多是算账时为分母数字添砖加瓦。每个麦霸都以为自己在唱歌时,旁人会报以不无艳羡的眼光或者赞赏有加的掌声,从而在这些幻想的东西里得到莫大的心理满足和自恋动力。但事实是,当时别人的注意力大多在手上的手机和身旁聊天的人身上。

我属于麦霸派,老大和吴沉水属于分母派。在我唱歌的时候,老大总是保持着沉默坐在我身边。吴沉水和李莉莉总是小心翼翼地坐在离我们两一两个人远的地方。吴沉水看似漫不经心,但我知道,其实她仔细地在听我唱每一首歌。

吴沉水每次都会唱上一两首,她很喜欢刘若英。《很爱很爱你》、《后来》这些。老大则极少开口唱歌,因为他的音准实在堪忧,连国歌的调子都要跑。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每次升旗仪式,我们几个在他周围的哥们儿都会故意挤到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唱着根本不在调上的义勇军进行曲,对此老大只有苦笑的份。

所以有一次老大突然拿起麦克风走到屏幕前的时候吓到我了,歌是莫文蔚的《爱情》。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爱是我唯一的秘密,让人心碎却又着迷,无论是用什么言语,只会思念你。”

老大两眼盯着屏幕身体僵硬地唱完了,一额汗,脸通红。KTV几乎所有的人都憋笑憋的好辛苦——只有我大声笑了出来。

吴沉水没有笑。老大唱的时候,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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