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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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压低声线笑了起来,在当时,我们笑的时候,其实也不乏有种不理解,山高水远的,犯得着去云南找特殊服务?

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从那以后,马奔鸣再也没有来。

他死了。

“据说贪便宜坐长途车,半夜的时候,车子遭遇劫匪,他躲在车后想跑,却没想到被后面的车撞死。”老大在电话里,难得花费了时间和耐性跟我解释马奔鸣的死因。

“怎么会这样?”我脑子空白了很久,又喃喃地问,“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说:“人有旦夕祸福。”

我不知道说什么,眼前老想起老马损我时那一脸欠扁的模样。有些朋友,即便老呆同一个圈子也忍不住见面就想掐对方,怎么也无法掏心掏肺地亲近,可骤然没了,心里称之为建构的东西却有一块不见了,一种摇摇欲坠的危机感油然而生。

良久,老大低声问:“出来喝一杯吗?”

“不太想,尤其是听到这样的消息。”

他似乎叹了口气,说:“还是喝一杯吧。”

我想了一下,确实也不想一个人呆着。

“好吧,你来我家喝好了。”

“要带什么酒过去?”

“不用,家里洋酒和白酒都有一些,够醉一次的。”

“好的,那我马上过来。”

“地址知道吗?”

“当然,去过的。”

二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的寓所。手里拿塑胶袋装了几听啤酒,看上去脸色很差。

“没事吗?”我打开他递过来的啤酒,倒到加好冰块的啤酒杯里问。

“没事。”他揉了揉太阳穴:“家里的小孩好像有点感冒,这两天夜里不肯好好睡觉吵的。”

“可不是,有个小孩够累的。”我把酒杯递给他。

老大喝了一口,吁出一口气,一声不吭。

我去厨房端来鱿鱼丝和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又递给他一根黄瓜,拿芥末和酱油沾着吃。他吃得很爽快,大口大口地嚼黄瓜和喝啤酒。

“这么无拘无束地喝酒,好像已经很久没试过了。”他说。

“是吗?”我笑了,问他:“听谁的唱片?”

他一下来了精神,问:“有马勒的吗?”

“只有《大地之歌》。”

“啊啊,那个就足够了。”

我将CD放进机子里,旋即,令我们两个都神魂颠倒的《青春》响起,然后是《磁亭》,《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们各自喝自己杯子中的酒,喝酒的声音,听起来象遥不可及的深邃水井中传来的回声。

“我么,”他说:“从小就喜欢听这样的东西。不是为了当音乐家,没有那样的志向,很奇怪吧,我只是普通工人家庭里的普通长子,却爱听古典音乐,这两者怎么看也有些不搭调。”

我仔细聆听,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讲自己的事情。

“但是我很喜欢,喜欢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呢?小时候邻居家有台香港来的那种大收音机,我每天放学后,义务给他们买菜,拖地板,浇花,他们让我晚饭后收听一个小时的音乐节目。”

他轻柔地笑着,声音象漂在水面的一朵朵睡莲:“我走南闯北打拼了十几年,钱没赚多少,凭着仗义讲信用,倒是攒下几个好兄弟。我娶的老婆也很好,在我欠人百八十万没地还的时候二话没说跟我住到一块,还给我生儿子。那孩子,怎么说呢,智力也好,能力也好,很普通,可我觉得挺满意。”

我说:“这不是挺好吗,普通人更能幸福。”

他不置可否,眼睛象遥望着头顶某处看不见的星星。良久,他回过神来说:“抱歉,说着说着就走神了。”

“喝这个太淡了?”

“有点,”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来点带劲的?”

“好咧。”我走回厨房,拿了瓶陈年贵州赖酒和两个白瓷小杯子。一开酒盖,芬芳的酒气立即溢满房间。

“好香,好酒。”他忙不迭地呡了一小口。

“一个朋友送的,我不大喝这种,都忘在柜子里了。”

“可惜了。”

“你把它喝了不就结了。”我说。

“不心疼?”

“你他妈喝都喝了,废什么话。”

他笑了,扔了点花生米到嘴里,拍了拍手,说:“放心吧,我的酒量也很普通。”他看了一眼CD机,说:“不介意再来一遍《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不介意,他将曲目调了回去。顷刻,女中音再度响起。

“这个,”他说:“是我迄今为止,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唯一不平常的例外。也是,我想起来都不理解,难不成听点贝多芬和舒曼,就能成功趋风附雅了?用我老婆的话说,有那个钱买正版CD,还不如买两斤骨头煲汤实惠,至少还明明白白吃到肚子里。”

“可我的情况是,根本没有想那么多东西,我只是喜欢,你能明白吗,音符流淌进身体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复调中复杂的音符排列,乐章中明白与不明白的痛苦、狂喜、欲望和挣扎。一句话,我就是喜欢。它就像,像什么来着?”他搜索着能表达清楚的字眼。

“光。”我说。

“对。”他赞同:“一道光。和它炫目的颜色相比,我三十几年的平凡人生太黯淡了。”

我默然点头。

他将小瓷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皱了下眉头,说:“够劲。”

“还要吗?”我问。

“当然。”

我往他杯子又倒了一点。他这次浅浅尝了一点,忽然说:“老马,还在世的时候,有一次曾经说过,他最不耐烦古典音乐什么的。但只对马勒例外。”

“为什么?”

“因为马勒的音乐让他觉得脑细胞很振奋。 比挺摇滚还来劲。他去云南之前,还找过我,让我帮忙把第八交响曲转到他的mp3里去。你猜怎么样?”

我摇头。

“我没有答应他。因为拿什么mp3听古典音乐,向来是我最讨厌的事情。要听这个,就该好好地买张正版,用十万以上的音响,一个人安静地听。我说他,我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没追求,连听个古典都要拿mp3凑和。”

我把酒杯递给他,说:“别说了,喝吧。”

他置若罔闻,继续说下去:“这个家伙,老马,可真不是一直都是个随随便便,能凑和的人吗?去云南,两千多公里,凑和着坐什么火车硬座。下了车去目的地,听说也是随便上了一辆私人开的野鸡车。车开到滇黔公路附近,好家伙,遇到抢车的了。你说,抢就抢吧,有什么东西给他就是。这家伙偏不,他哧溜一声就从车窗往下溜。刚刚跳到车下,想必正得意自己不用遭抢,暗自得意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这个家伙,暗自得意可是拿手好戏啊。就在这时,还来不及反应,只听哐当一声,就被后面高速开过来的货车撞了个稀巴烂。”

老大抬头看我,眼睛悲伤,声音却平静:“应该没有哐当一声,骨头跟钢铁相撞,不会发出什么哐当一声的。”

我勉强笑着说:“顶多咔嚓几下。”

“对,顶多咔嚓几下,这个人就没了。”

我们默默地举起酒杯,相互碰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五哥评论:互相品论也是实验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见招拆招,互相提出别人章节的看法,完结时整理成别册。《茶》第一画据说很久以前就写好了,线索里有命运和星座,于是我的《宫》也就顺应诞生了,不知吴的初衷如何?谈论选择和命运的故事?我呢还没有确定的方向。未知才有乐趣,。但文字载体一定是喜剧。

老水评论:很喜剧,这一章把五哥笔下的主角写死了,见招拆招是吧,接下去看你怎么写,哈哈哈(叉腰笑~~~)

第4章 12宫第2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二章

你相信有灵魂吗?

我以前是不信的,但是我现在不信也得信了。

因为我现在就是以这样的形式漂浮着。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很轻,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重量,风可以洞穿我的存在状态,就像吹过一个筛子那样,我能感受到风的力量但却不会被吹走。反正死也死了,好歹还能蹦跶。我这么想着,在房间里活动了下身体,适应了下环境,观察了下情况。现在我是全果状态,如果附近有女鬼,他们会不会尖叫着捂脸逃走?不过附近如果有女鬼就好了啊!!!她们一定也和我一样是一丝不挂的吧!!!鬼能结婚吗?能生孩子吗?能…?

想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前妻王可和我那对双胞胎傻儿子马景马涛。为什么我没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现在怎么样了??眼前的这个房间似乎有股巨大的引力作用于我身上。现在我就像风筝一样,可以自由地飘啊飘啊飘,但是会有风筝线牵引着我,线的另一端就在这个房间不知何处的角落里,或者说,在房间里某个人的手中?房间里的人,是吴沉水和老大,他俩面对面地坐着。

现在大约晚上七八点的光景,房间里开着一盏落地灯,暖暖的黄光照在他们家客厅里的沙发上,吴沉水戴着一副眼镜,穿着红色的丝质衬衫和黑色的裙子,披头散发中,眼睛上的睫毛膏和脸上的粉花的一塌糊涂,脸上歪七歪八的竖着几道黑色的泪痕。虽然现在她有点向一只国宝靠拢,但还是掩盖不了她是个清丽的少妇这个事实。老大穿着丝质的睡衣,在家里他终于不戴墨镜了,丹凤眼里深不见底,左侧眼角有道淡淡的疤,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淡淡的闪着银色的光。

“马奔鸣早上出车祸了。”老大面无表情,抽着的烟快燃到了尽头,烟灰掉在地板上也浑然不知,“那边的救援者在他的手机里找到了我的电话,他们说当场就没了,已经火化了。”

“……”吴沉水忍不住抽泣起来,“你和王可说了吗?”

“说了,我知道这消息听起来未免太残忍了点。一个人孤苦伶仃客死他乡的。三魂七魄估计都回不来了。”老大缓缓的说道,“她很平静,说手头正好有项目走不开,问我怎么办。”

喂老大,我就在你身后,你未免也太小看我马奔鸣的方向感和行进速度了。王可啊王可,虽然你很恨我,可好歹夫妻一场,看在你身边那对胖小子有我的骨血份上,不想点法子把我给接回来么。

“下礼拜本来也得去云南,不如明天我就改航班…把他的骨灰接回来吧…”吴沉水断断续续的说完,又哭起来了。

“还是我去吧…”老大叹了口气,“好歹二十几年兄弟一场。我想送他最后一程。”

“可…”吴沉水刚想说下去就被老大打断了。“我明天去后天就回来,你忙你的学术会议去吧,就这么定了,”老大叹了口气,掐掉了手中的烟,“我和小张打个电话,让他帮我现在订票。”

我的肉身现在已经化成了灰了么?静静地躺在某个白色的瓷坛或者黑色的盒子里么。我姥姥曾经和我说过,人死了之后会有一段时间停留在世上,一共七七四十九天,这段时间他亲友们的思念和悲伤会把他的灵魂召唤到身边,有的时候亲友们还能感受到灵魂的存在。

“你爷爷就是在第四十九天托梦给我,说他到阴间做官去了,将来也接我去做官太太。”说到这里,一开始非常悲伤的姥姥总是露出一点点微笑,这个故事的结尾至少还留了点希望和美好给她。

姥姥走了之后第四十九天,我没在梦里看见她,那时处于对什么都怀疑都对抗的青春期,《走进科学》栏目才是能让我臣服的信仰,赵忠祥伯伯温暖而又磁性的声音才是慰藉我心灵的鸡汤。现在我知道了,那个梦不是姥姥人为制造出来的,真有可能是姥爷鬼为制造出来的。人的精神力量其实很强大,很奇妙。活人的超能力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我的无神论可以算被彻底推翻了吗?而CCTV四个大字,此刻正伴随着赵忠祥伯伯“在那一望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的深情独白中离我飞奔远去,化作一个快要看不见的小点,最后砰地一声倒在了遥远的地平线上。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眼前这两个人结婚的那天,我满怀苦楚地坐在主桌上喝得酩酊大醉。台上的新娘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新郎却是我最好的兄弟。怪不了谁。只能怪自己。

“你的婚礼新郎是我最好的兄弟,青梅竹马婚礼夺爱是为哪般。”感谢罗玉凤小姐及时的出现在我脑海里阻止了我登上我国著名情感类杂志《知音》的可能性,当时她以网络上流传最广泛的拿着《知音》坐在公园长椅上长发飘飘微笑阅读的形象登场,然后她抬起朝我咧开血盆大口(抱歉我找不到更恰当和文雅的词)笑着,鼻孔深不见底,让我的酒醒了大半。

我们狗血的故事无甚新意,三个人同一个高中,吴沉水是我的同桌,老大坐在我的后面。年轻真好,借个橡皮还个修正液一来二去就互喊老公老婆了。那时我们谈起感情都是以一辈子为计量单位,分手起来的都是以一瞬间为计量单位。精力无处发泄的青春年华,除了读书吃饭睡觉和同学小打小闹,我们还能干吗?别和我谈理想,那是幼儿园小朋友才有的东西。

我和吴沉水没少磕绊然后分分合合好多次。老大沉默的性格很适合倾吐,近水楼台先得月,理所当然的成了我们两的公用垃圾桶。但又和我们两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免形成三角恋关系。直到我和吴沉水有一次在课堂上打闹得太厉害,班主任终于再也看不下去。第二天特意开了一个班会,没有指名道姓,语重心长地大谈早恋的危害。

学业为重啊同学们。

后来我就一直和吴沉水在班里的的位置保持对角线关系了,身边的人换成了老大。毕业前大家都埋头苦读,我也没了花前月下的心思,终于考进了我们市的那所名校。

大学我和老大同校不同系。我和吴沉水即不同校也不同系。她考砸了。

射手座大多热情奔放,再加上我长得确实也有点帅,又参加了若干社团和学校活动,万人迷模式全开。身边一直不缺姑娘,信箱一直不缺情书,手头一直不缺事情。老大每个礼拜总会过来找我吃个饭打个球什么的。罗利腾高绚亮和我们同一个高中,现在都进了同一所大学,一开始大家都人生地不熟的就先从高中校友开始组织活动联络感情,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吴沉水找你了么?”老大有一天在食堂里突然问。

“吴沉水是谁啊?”我继续吃我的炸猪排。

“别闹!”老大瞪了我一眼,“她前些日子来我们学校,和我说了很多她们学校的事,就是很刻意只字没有提你。我知道她还念着你,于是我把你的寝室班级都告诉她了。”

“这几天忙啊。”我耸耸肩,“没遇到啊。”

“这么好的姑娘错过太可惜了吧?”老大一脸认真地看着我。

“你觉得好你拿去呀~”

“你…”老大看着我,眼神有点奇怪。

后来他真拿去了。喂,我当时只是开玩笑来着。

房间里继续保持沉默。CD机里现在正放着王菲的那张《天空》,正好播到《矜持》那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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