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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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啊,痛死了。心痛死了。
“那阿德斯——”
“吃饭了!”小独在厨房喊,“姐,我做了你最爱吃地糖醋小排骨哦。爸,小立,动一下,不然下一餐我不管了。”
“好了好了,马上!”父亲叫着,假装站起身,等小立一松手,立即连杀三下,然后哈哈大笑,“小丫头,还跟我玩阴的,怎么样,死了吧?你老爸我吃盐比你吃地米都多。”
小立吃了亏,只是不依不饶,可狡猾的孤家寡人同学以小独发脾气为由,跑去饭厅了,根本不理会小立在后面又跳又叫。
孤儿拦住小立,“小立,我真的哪儿也没去吗?从二十岁到二十七岁?”
小立眨眨漂亮的大眼睛,“女人这黄金十年,都让你宅在家里了,连旅行都没去过。”
“那塔撒大陆?还有阿德斯?还有——”她不相信这七年是一片空白,只是一场梦。
卷三之 第九十九章 大结局
“哎呀,你真是得了游戏综合症了,居然把游戏带入梦境和生活。”小立不耐烦的在茶几上一通翻找,然后扔过来一张碟道,“喏,就是这个最新游戏,你居然玩到几天几夜不吃不睡,最后倒在这沙发上,像猪一样睡了两天一夜,哥还怪我和爸吵醒你,难不成睡死你呀。吃饭吃饭,哎呀,好香。”说着一跳一跳的也跑去饭厅了,只留下孤儿茫然的一个人。
原来,这真是一场梦吗?那为什么,要让她醒来?她宁愿沉醉在那个梦里,因为那比她的生活还真实。
再看那张碟,眼泪就涌了上来。那上面画的角色,果然不就是她的阿德斯吗?那个金发的是路易,还有阿孟大叔。为什么没有她?为什么一切都是虚幻的?
阿德斯,不要啊!不要你只是个虚妄的存在,没有实体,没有身体和灵魂,没有那些爱与热烈,没有那些仇恨和谅解,没有那些痛苦和释然。
他们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怎么能突然变成一场幻梦。虽然现实与梦幻很难分清,可她的感觉多么真切。不,她不信。她绝不信。
“姐,快来呀,凉了不好吃了。”小独催促着。
孤儿站起身来,感觉心空得没有底,只是机械的迈动脚步。虽然她根本不想吃,但不想因为自己破坏家庭气氛。可是心在滴血,走一步都觉得要用心全身力气似的。
真的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吗?
“姐,糖醋排骨还没端过来。帮我一下。”她才要落座,小独又说。
她没办法,只好低头走进厨房。
“我地主人,有什么要吩咐的吗?”突然,有人说话。
孤儿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抓了一下一样。猛的抬头,正看到阿德斯那双玄冰样的蓝眸,和她挖出他来那天一模一样。可是等等,塔撒大陆上地一切,不都是一场梦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拿起水果刀就要划自己的手,因为她要看看,这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阿德斯看到孤儿的行为。吓了一跳,连忙轻巧的夺下刀子,把孤儿抱在怀里,“我是真实的,你不用怀疑,是他们要开你玩笑,才装成一切是个游戏。那个游戏封面是小独找人做的,里面地碟,听说是你们一家去公园时录的。”
孤儿回不过神来,一瞬间出现了认知障碍。不知道相信谁好。可是,他的身体如此温热,他的怀抱如此熟悉,他的气味和他的声音--他的心跳--
“这是怎么回事?告诉我。”她紧紧抱着他。生怕一转眼又消失不见了。阿德斯怀抱着她,把整件事的前因后果都讲了一遍。
原来在他将死的一刹那,小独及时恢复魔力,封印了他的时间,也就是让他处于将死却未死之态,但安娜却一命归西了。
孤儿受不了这个打击,当场昏迷。孤家寡人怕女儿醒来会受不了,叫小独也封印了她地时间。现在其实已经是半年之后了。
他们带阿德斯回到地球,找单立人帮忙,而小独从塔撒大陆弄来大批宝石,通过隐密的手段卖出了大价钱当做医药费,找一位世界顶尖的心脏科权威帮阿德斯做了秘密心脏修复术。单立人做为助手参加了手术,受益匪浅。非常开心。
而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存活的。但阿德斯异于地球人地体质和他自身所带的魔力,使他很快就恢复了。在做手术前,他的心脏好像会自我修复一样,还长出了一部分,被单立人称为医学史上的奇迹。
而塔撒大陆已经实现了和平,小独当上了盈禄家的首领,最让孤儿震惊的是他居然已经娶了妻。因为孤傲家的吉利尔在战争中死去,查查成为了孤傲家的继承人,鉴于她柔弱温婉地个性,怕管理不了孤傲家,又因为一些联盟上的问题,经阿孟大叔介绍,孤家寡人同意,小独政治联姻了查查。至于孤家寡人,是因为他的肉身已经恢复,所以灵魂可以从猪身回到己身了,真正的小猪现在正在天台上学习飞翔。
另外,在战争中死去的大人物还有列斯达和爱西,列斯达到死也没能得知安娜的秘密,爱西也是一样。关于安娜地事,阿孟大叔主张给捂了下来,以免再起争端。
现在地关键是,孤儿要在哪里生活?何时为佣兵们建自由贸易城?何时去鬼影森林接受幻灵的朝拜?毕竟她被认为是准幻灵王后了呀。因为小独可以随便随时地穿越,他们一家人来来回回不再受限制,连小立也已经跑过三次,并且对詹姆很感兴趣,虽然她还分辨不出詹姆和汉姆。
“明白了?”阿德斯低声讲完,感觉抱着她,幸福的感觉就在身边。有时,他会感谢那被封印的八百年,让他可以停下生命的脚步,等着她。
“我今天经过检察,确定已经完全康复,所以小独解除了你的封印,但是他们为了逗你,特意把你放在沙发上,还演了一出戏。你知道他们不让我出去见你,我有多难受。”
“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吻我一下以确定。”孤儿愣了半晌后说。
阿德斯很愿意,于是厨房里再没有说话声,空气温度却高了起来。
“别碰我的女儿!”正纠缠在一起越吻越热之时,突然有人大喝一声。
两人尴尬分开,就见孤家寡人站在厨房门口,一脸怒气,“我叫你守着糖醋排骨等我女儿来吃,你可倒好,居然反过来吃我女儿。告诉你,没结婚之前,你休想再碰他一下。你也不想想,你现在是黑户,连身份证也没有,凭什么娶我女儿?离远点,再敢碰我女儿一下,我打断你狗爪子!”
威风了半天后又转头面对孤儿,一脸谄媚,“宝贝女儿啊,跟爸爸走,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现在坏人多多啊,很危险的。”
孤儿点点头,然后一边微笑一边挽袖子,“听说刚才有人骗我,现在我要好好和某人、某些人开诚布公的、真切的、热烈的、外加全方面的好好谈一谈!”
(全文完)
这本《异世淘宝女王》历时七个多月,今天终于完本了。
和往常一样,舍不得,舍不得孤氏三兄弟,舍不得伟大的阿德斯,还有路易,小四四,甚至列斯达……
真恨不得这故事继续下去呀,但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所以六六会继续写新故事,希望和大家继续以文字的方式见面。
如果可以,暂时不要把此书下架,三个月左右,六六可能有新书,会在这边放通知的。
再度感谢这么多月来,大家对我的支持。我的书总是开始收藏不多,但后来会稳步上升,可能是因为我的书慢热,但也绝对有大家慢慢加热的缘故。
舍不得大家,真的。所以,等我新书时来吧。
谢谢,鞠躬。
顺便说一句,欢迎购买实体图书支持。谢谢。
外篇 阿德斯的往事
我叫阿德斯。我是驿马家未来的公爵。我要统一塔撒大陆,让驿马家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很小的时候,我就反复对自己这样说,因为这是父亲教我的。自从我躺在襁褓中,听得懂第一句人话时,他就这样对我说了。
我的父亲,是现任驿马公爵,长得特别神气英俊,人们说他是大陆第一美男,就连女神也会拜倒在他的脚下,每天我从无数女仆和族中女人的脸上看的出来。可是他很冷漠,只在对着我的时候,才露出笑容。
所以,我坚信我一定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也所以他说的话,我全记在心里,想为他实现一切愿望。我相信,他成为大陆之王时会更加神气,我甚至觉得天上诸神犯了很大的错误,我们驿马家本身就是王者,什么紫金家,精灵家,根本不值一提。
我不爱说话,因为我很羞涩,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所以干脆不说。但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心里对自己发誓,我一定要实现父亲说过的每一句话。
因为,我爱他!我唯一的亲人,我非常爱他,愿意为他去死,像一名战士,像一名骑士,像一个儿子。
他对我说,在我出生的时候,有一个男巫曾经预言,我将为大陆带来统一,为驿马家带来光荣,父亲深信不疑,我也一样。父亲还说我有强大的力量,只要刻苦就能全部发挥出来,所以在别的孩子玩耍地时候。我一个人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拼命练习武艺和魔法,一日复一日,从白天到黑夜。
时间,对我来说好像不存在,只是成百上千次的重复和交替。还有我渐渐变大变强壮的身体,还有父亲眼中越来越兴奋,却也越来越难以捉摸的神情。
十几年来,我从不叫苦,只要稍嫌严厉地父亲露出一点赞赏的笑容,我就觉得所受的苦都是值得的。
不过,我没有母亲。但我不是私生子,父亲说我的血统极其高贵。是他与一名不知名的小贵族之女所生。只是他从不对我提起母亲,我有时问他,他会非常生气,族中的长老也不知道他第一段婚姻的事情。
我很想念从未谋面地母亲,但是我不敢说出来,在我的心里,她肯定是一位美丽高贵的女人,像女神一样。我受伤的时候会悄悄在脑海中想着她,想她温柔的为我包扎伤口,还吻我的额头。每当这时。我发现被人们称为勇敢的小公爵的我,其实心里一直在害怕。怕什么,我并不知道,或者我除了父亲什么也没有。我很怕他不再爱我,所以更拼命的要达到他所有的愿望,让他为我骄傲,觉得我无可替代。
只是,我刚才说了“第一段”这三个字,因为我地父亲又结婚了,娶了一个地位极高的女人……那个女人很漂亮优雅,但我恨她。因为我觉得我母亲的荣誉被她抢去了。而她也不爱理我,每当看到我,总是目光鄙夷,却又奇怪的有一点惊恐掺杂其中。
有一段时间,我地恐惧更加强烈,生怕父亲有了其他的孩子就不再爱我了。我很喜欢那种唯一的感觉。父亲唯一的儿子。驿马家唯一的继承人,唯一一个可以在十三岁就赢得比武大赛的人。
感谢天上诸神。他们照顾了我,因为父亲的妻子一直没有生下孩子,连一个女儿也没有,所以我还是唯一。而我参加各种大赛,用不留情面的手段把很多名扬四海地骑士打落马下,只为欣赏父亲得意的神色。
这时候的时间对我还是没有意义,只是从一夜一夜的苦练,变为了一场一场的比武。这时候父亲会对我说:阿德斯,快一点变得最强大吧,用我们驿马家可以摧毁一切的黑暗系风魔法,让所有家族臣服,让驿马家成为大陆地王!
我地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也感到枯燥,感到一点莫名其妙的不快乐,想像其他孩子一样骑马飞奔,什么也不做,只是飞奔。还想学他们一样,找族中地漂亮姑娘跳舞,和她们偷偷在小河边约会,亲嘴,甚至在草垛中滚来滚去。
可是父亲不许我这么做,他说我是最高贵的人,只有天下和第一美女才配得上我。
所以我压抑着寂寞和想笑的冲动,每天做着那个高贵冷漠的阿德斯,不爱任何人,不爱任何事,只等着天下和第一美女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征服他们。
不过后来我遇到一个红头发的姑娘,她叫爱西,很热情、很放浪,父亲准许我和她在一起,但警告我不许动真情,因为他绝不让我娶她。
其实我还挺喜欢她的,虽然比喜欢我的马和我的狗,还有我的小侍从詹姆和汉姆少一点,但也挺喜欢的。她在床上时,能让我特别快乐。可我记着父亲的话,他说只有紫金家的公主才能成为我的妻子。
然后我遇到了安娜,紫金家的公主,虽然她的家族已经不是王族,但她坚称自己是一位公主,而父亲允许她这样自称。
她也很漂亮,应该说相当漂亮,但我总感觉她像一条死鱼,尽管外表无懈可击,可是她的心却泛着强烈的寒意和腐臭的气息,她温柔的眼睛下,看起来藏着另一个人,很算计的人,这些让我讨厌。
我不喜欢她,但父亲希望我们订婚,他说这是唯一配得上我的亲事。我虽然怀疑这只是因为紫金家要与驿马家结盟,父亲才这么说的,可做为公爵之子,似乎婚姻就是政治的筹码,这一点,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
于是我试着接受安娜,相处久了,觉得她虽然无趣,却也不讨厌,况且她美丽优雅,地位高贵,非常满足我的尊荣心。
就这样,我慢慢成长到了十八岁,父亲说要在两年之后把爵位传给我。但在这之前,他要我在两年时间内,为驿马家征服整个大陆。
我准备好了,事实上比起一场场的比武,我更渴望战争。那会让我热血沸腾,让我觉得我的生命有重要的意义。公爵之位我并不在乎,但想想坐在王者的位子上也是挺不错的。到时候,安娜就是我的王后。
我知道父亲筹备了多年,就等着战争的到来,而我并无惊慌感。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为战争而生的,因为我不怕死亡,反而渴望打败死神。
也许,如果我不是父亲的儿子,我会当个佣兵。而就在一切就要开始之前,我在树林里遇到了怪事。
外篇 阿德斯的打击
一个幻灵。
我在树林里遇到了一个幻灵。
以前听别人说过,幻灵是很可怕、很凶残的怪物,它们都是魔鬼,作为一个骑士,作为一个贵族,应该绝对消灭幻灵,免得它们伤害别人。
于是我提剑杀了上去。
奇怪的是,它几乎没有反抗,而且居然跪在了我的面前,任我杀掉它也没吭一声。我的仆从都说是我的神威让幻灵不敢造次,并且在各个酒馆大肆吹嘘,让吟游诗人把我的伟大传播于整个大陆。但我却奇怪的感觉不快乐,当我的剑刺入那幻灵身体的一刹那,我感觉心疼和心虚。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给我解答的人是我的叔叔列斯达。他是我父亲唯一的弟弟,却是我祖父和一名舞女所生。所以不管列斯达母亲之前的地位多么高贵,她毕竟是沦落为零人后才被我祖父买下,所以列斯达是私生子,被人看不起,特别是被我父亲看不起的私生子。
不过他非常漂亮,那惊人的美貌堪比绝代佳人,一个男人长成这样就有了妖异之气,但他一点也不娘娘腔,也是个特别受女人欢迎的人。我常想,如果他有我父亲的地位,说不定可以和我父亲并列成为大陆上的第一美男。只可惜他没有地位,所以档次下降了很多。
我不喜欢他,虽然他对我很好,并且一直微笑着。n但我却觉得他像躲在暗中的毒蛇,随时会咬人一口的。而且他能无时不在地严重存在感让我很不自在。
只是父亲虽然厌恶他,却也纵容他,给了他一个私生子绝不可能拥有的家族地位和奢侈生活。在驿马家,他是仅次于父亲、我、管家的存在。
那几天我为了杀了那个幻灵而烦闷。心中不知再想些什么,反正混乱得很,这时候列斯达出现在我的身边,对我说,“阿德斯,你如此英勇,你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我哼一声,不理他。
可是他一直跟着我。说很多话,没有一个是我感兴趣地。正当他说到动物之间的猎杀,而我厌烦的不行时,他忽然说,“有时候同类之间是有感应的,动物如此,人也一样。假如你无意间杀掉了同族的人,会很不安,也许还会痛苦很久。”
我觉得他这样说是原因的,完全是意有所指。于是很不客气的问他,“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笑,“你难道没有因为杀掉一个幻灵而心有不安吗?”
听到他这样说,看到他的表情。我莫名其妙地感觉从心底升上一股寒意。不,不是我对自己的身世有过什么怀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我就感觉害怕了。
“它跪在我面前受死,我只是受不了这个。真正的骑士不应该杀掉没有武器之人。”我说,我一直对自己是这么说的。
“可是它为什么自动受死呢?”列斯达慢悠悠的说,“要说它是怕了你,它可以逃。而且幻灵是有名的好勇斗狠,怎么可能怕到跪在地上,让你杀死的地步?”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转过身,真想掐死他,虽然他是我的叔叔。
“你有没有想过,你和幻灵有一些关系呢?”他仍然不紧不慢。神色却极其恶劣。
我大怒。差点立即拔剑与他决斗,因为他侮辱了一位贵族。可他却指了指远处的湖心岛说。“你知道为什么那个祭坛荒废了吗?你知道为什么你父亲,我地哥哥,驿马家的公爵大人禁止族人上岛吗?你知道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他会亲自到那个早就没有了神灵的神庙去祈祷吗?”
我瞪着他,手按在剑柄上,如果他说的话有一个字让我愤怒,我真有可能杀了他。就算父亲再宠他,他毕竟是个私生子,他不能冒犯一位未来地驿马公爵大人。
但是我没有杀他,因为他说出的话,挑起了我的好奇心,非常强烈的好奇心。“那岛上的神庙中囚禁着一个人,一个女人,祭坛和神庙的荒废都是因为她,你父亲的祷告,还有禁足的命令也是因为她。”列斯达平静地说着,没有一点同情,“这是一个秘密,我也是无意中知道的。你不觉得奇怪吗?建议你去看看,我之前偷去过,当时差点吓死我。但我相信她会给你解答一些问题,关于你的身世,你的母亲,还有为什么有幻灵向你下跪。”
我觉得他说这话不怀好意,我不想听他的话去岛上看看,可我忍不住,好奇心像一只魔鬼盘踞在我的心里。于是,有一天趁父亲不在,我去了。
通过这几天地思考,我觉得她可能是个巫女,因为掌握了驿马家地秘密而被我父亲囚禁。也许父亲这样做不够光明,但我却没有一点责备他的念头。
我上了那个岛,不知道列斯达就跟在我后面,然后我看到了我永生难忘地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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