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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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来由的心头一紧,随即就是暗暗苦笑。人非草木,血浓于水,不管她心里再怎么戒备白敬远也好,慢慢的还是会产生亲情,所以她担心了。好在再望了片刻,那些光点,也就是府卫们的火把集中的越来越多,然后渐渐缓慢有序起来,最终平静。锣声亦息。

这意味着不管闯府的人是何方神圣,都已经被治服。

“不是小凤。”春荼蘼长出一口气。外祖父也应该安然无恙。

再反过来想,自己是关心则乱了。小凤半夜偷跑,已经熟门熟路,夜叉武功那么高绝,也绝对不会被人发现。而且,他们的夜间方向感都非常强,瑶池贯月虽与凌花晓翠相对,却隔得很远,中间弯弯曲曲的小路无数,他们就算被府卫发现,也不会向那个方向逃。

但,她忽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白府的守卫这么严密,她夜里整出的动静,真的没人发觉?、

不过她没有时间细想,因为过儿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使劲往后拉她,急声道,“如果不是小凤,就是来了刺客。小姐站在高处、明处,不是给坏人当箭靶子吗?快躲在奴婢身后!”

春荼蘼好笑,全安国公府,只有瑶池贯月和凌花晓翠的守卫最严密好不好?再说了,她只是个女状师,就算平时得罪不少人,其中还包括罗大都督那种权臣,人家可也犯不着为了伤害她而玩调虎离山之计。计虽好,却是要几方配合。她?还不值得。

“好吧好吧,咱们进屋去,不站在危险的地方。”她妥协道,随着如临大敌的过儿回屋。

“要不要奴婢叫人去打听打听,看出了什么事?也好让外院那些侍候的丫鬟婆子活动活动腿脚。”过儿扶着她坐在床上,又倒了一杯温茶给她,“您大伯娘管家,为了显示善待您,拨的人手可不少。偏小姐是个不多事的,除了每天的洒扫,她们就没有事做了。饭菜都是奴婢亲自动手,或者去大厨房取,衣服是小凤浆洗。小姐的绣楼,奴婢都不让她们进来。这些都是近的事,奴婢和小凤可不放心交给她们。结果可倒好,她们现如今一个个都养胖了,再不动,胖成猪,等着年节好宰了吃肉吗?”

春荼蘼闻言又笑,“这时候正乱着,不必了,明天随你怎么支使她们,低调点就行。”

过儿应下,欢欢喜喜的。她是个小辣椒,嘴巴不饶人,可也是春荼蘼的开心果呀。

而春荼蘼今天这一天都悲喜交加,喜的是夜叉终于苏醒过来,悲的是方娘子永远离开了人世。现在被过儿闹得心里放松,一挨床,就感觉身心俱疲,胡乱脱了衣服鞋子,片刻就睡着了。

明天又要开始投入新的战斗,而且是很困难的战斗,不养精蓄锐,没有好体力和精神怎么能行?这是她前世在现代练出的心理素质,不敢说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但也能做到在开战之前,该吃吃,该喝喝,什么也不耽误。

她这边安然入睡,那边瑶池贯月的内书房中,只穿着灰色中衣的白敬远端坐在书桌后,冷冷的望着屋里惟一的外人:一个女道。他平时慈和儒雅的脸上,遍布寒霜。

第七十一章不到黄泉不见面

“文静,你夜闯白府,最好有个解释。”白敬远说得缓慢,声音却如冰刀,刺入别人温热的心脏,顿时化了,令人彻骨冰寒。

文静被那无形的威势所压,膝盖一弯,就跪倒在地上,“参见老爷。”

白敬远眉头微皱,“你已出家,乃方外之人,怎可还像以前在府中一样?起来!快说,你来干什么?是蔓娘叫你来的,还是你家夫人?”春荼蘼的娘叫白蔓君,但昵称蔓娘。至于那句夫人,说的是金藏老道长。

“是小姐和夫人两个。”文静站起身,却仍然低着头,嗫嚅道。

春荼蘼若见到文静现在的样子,得大口吐血。在深山道观之时,这位中年女道极是倨傲强硬,现在见了她的外祖父,却如老鼠见了猫。可见,积威这种东西是很大的心理暗示啊。否则以文静的武力值,这书房内又无旁人,要了白相的命易如反掌。可她,却吓得连眼睛也不敢抬。

白敬远肩膀一僵,人也瞬间陷入沉默。好半天才再度开口,“自从她们母女上山隐居,老夫找人秘密建了道观,虽然你们要自给自足,可供奉之类的,却不曾少过。你和你家夫人全有极高的武功在身,她还精通医理,连太医也未必比得上,所以保护蔓娘足够。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要派你下山,还是两人授意。到底……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老夫人和小姐让我……奴婢问老爷一句,可是小小姐上京了?”文静声如蚊呐。

白敬远正拿起茶盏,闻言,手骤然抖了抖,喜怒从不形于色的人,脸上居然闪过震惊,“她们是如何知道的?”问句,却也是肯定。

公开的事,要打听不难。可为什么要打听?不是避世吗?不是永远不下山吗?每回送供奉的全是白林。完全可以信任,必然不会多嘴的。那么……

忽然就想起前些日子荼蘼被绑架的事情,不禁大为讶然,心道:难道天意使然,荼蘼的获救与她的亲娘和亲外祖母有关吗?不然,他派人调查过,绑匪毙命的地点与道观相距甚远,那母女二人自困于观中。足不出户,怎么会去了数十里之外?还是大半夜的。但那对假和尚的死状确实是互击而死,除此外并无其他伤痕,与那母女又有何关系?或者,是荼蘼在逃跑的时候遇到观中的三人之一,被指了路什么的。只是这样又说不通了,如果只是指路,必不会多说什么,那老婆子和女儿又是怎么知道荼蘼的身世?最让他揪心的是,荼蘼没有跟他说实话?相处日久。他用血亲之心疼爱纵容她,就算目的不纯。这丫头难道没有感觉,没有感动吗?

不过,这些话他是不会问文静一个女仆的。

“你家夫人自己,怎么不来问老夫?”说完,又冷笑,但笑中却有一股子凄凉无奈,“也是的。她说过。与我不到黄泉不见面。对,我已是半甲子之龄,却离死还远着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文静不敢吱声,可想到夫人与小姐的吩咐,只得从牙缝中逼出话来,“夫人和小姐问,若认之,如何?”

“母女天性,老夫如何阻拦?若非这天性,当年你家夫了也不至于和我闹成那样,哼,不到黄泉不见面。好啊,真好。为了女儿,她强硬到这个地步……”白敬远仍然很冷淡,枯瘦而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抚摸着书桌的边缘,似乎陷入回忆。

可正当文静面露喜意的时候,他的声音幽魂般飘荡在屋内,似把所有空间都填满,“不过你转告蔓娘,十几年前,我说的话还做数,她要硬是认回女儿,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准备。老夫言尽于此,你走吧。小心些,别再被府卫抓住了,就这点本事,如何保护老夫的女儿。”

文静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不敢多说,只后退几步,把书房的门打开一缝,快速溜走了。

当一切归于寂静,白敬远深深的摇头叹息,“天性?明明是冤孽!”

他站起身,在书房内走来走去,也不知想的什么。他当年的贴身小厮,如今的大管家白林一直站在门外,只看到白敬远的影子一夜徘徊,彻夜未停,看起来孤独而疲惫。

春荼蘼对此一无所知,第二天一大早,天才蒙蒙亮,她就神清气爽的起床,收拾停当,穿上利落的男装,吃了过儿亲手做手营养早餐,然后带着小凤出门。现在春青阳不在府里,白敬远去上朝,也没吩咐下话来要禁她的足,加上她有那块随意出府的玉牌,所以没人敢拦她,倒是自由得很。而侧门外,大萌和一刀套好了专属她自己的马车等着。

“过儿呢?”大萌驾车,一刀骑马护卫,见了春荼蘼,忍不住向后张望。

“我的院子不能没人守着啊,过儿那小管家婆是不二人选。你若想她了,再出门时我换小凤在家。”春荼蘼说着,虽然并非敷衍,可也没多想。

哪想到一刀却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之前经常见面,突然不见,不知道她干什么去了。唉唉,也不是经常见面,我是说……我什么也没说!”

大萌意味深长的看了一刀一眼,令他更加尴尬。就连小凤都感觉出异常了,只春荼蘼个感情迟钝患者没有反应,还说,“你解释什么?朋友之间互相想念很正常,自打过了年,你们放了长假,这么久不见,我也想你们了。话说,虽然休假,你们的薪傣我可是照发,所以你们的功夫没丢下是吧?”

“当然!”一刀立即大声回答,以掩饰刚才无意中的失态。

“那就好,那就好。”春荼蘼大喇喇的挥手,完全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优雅姿态,“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你们武功越高,我的安全越有保障,调查案情也快捷。所以嘛,放假拿银子不用不好意思,到时候为我拼上小命就行了。”说远,露齿一笑,抬脚钻进车篷中。

马车,也是白敬远特意为她备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可谓是得了盛宠,连孙辈中的嫡长孙白毓秀也没这个待遇,惹了多少红眼。不过这马车式样奇特,是照春荼蘼亲手画的图专门打造,不是从马车前后上下,而是侧门,门下有折叠式的台阶。车厢内,有正座和倒座两排,中间并没有小茶炉、点心匣子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宽敞。窗子也很大,虽然有窗帘,但若是嫌外头吵,可以放下有非常隔音效果的隔板。总之,有点像西式马车,不仅上下更方便,而且也不用踩着小凳。

这辆“独特”的马车打造耗时,造好就放在车马房中,只大萌和一刀适应过两回,今天是第一次上街。说不定,不久后它就会风靡长安。做为穿越女,春荼蘼在物质建设上也算有所成就,油然而生得意感。

“小姐,去哪儿?”大萌在车外头问。

“县衙。”同坐在车里的小凤答道。之前,她已经和大萌、一刀提过小姐接了新案子,所以虽然他们不知道具体细节,对这个目的地倒没有表现出惊讶。

整个长安以宽达一百五十多米的朱雀大街为界,划分为大兴县与长安县两县为辖,青龙寺在大兴县的管辖下。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整个县衙就像个小朝廷,虽无六部,却有相同职能的六房。到了县衙后,春荼蘼直接到了刑房,说明来意。现在的她,算是名人,小吏自然知道,当下也不怠慢,直接报到县令处。当然,没少了好奇的瞄了几眼。

此县令姓包,人到中年,皮肤白皙,是真的白面包县令,具体是不是青天……看其行事就知道答案否定。青龙寺一案他行事失措,急于结案,想尽快抹平此事,没想到被手下泄露出实情,如今急得嘴上长满火泡。

但话说回来,天子脚下,大唐都城的县令不好当,太精明厉害的,朝中大佬也不会让其坐上这个位置,像包县令这样喜欢和稀泥,着急时只会自己撞墙,又容易拉他顶杠的就最好了。

所以说,人有多大才能,有时候反而是次要的,关键是得用。

“不知春六小姐,是想做哪位的状师?”包县令问。

春荼蘼暗中翻白眼儿,因为事情明摆着,她是代理本心和望空大师一方啊。难道这案子中还有其他嫌疑犯,或者活着的苦主不成?

但心里这么想,嘴上还得客气点,坦然道,“回禀大人,民女是做两位被告的状师。”

“他们请你了?”包县令相当好奇。听说,这位春六小姐收费很是不低,那两个和尚穷得叮当乱响,僧袍上全是补丁,除了一把子力气,寺内连老鼠都没有几只,如何请得起这位大唐第一女状师?难道,他们真是做打家劫舍的买卖?

春荼蘼虽然聪明,而且目光犀利,总能发现隐藏在案件中最不起眼的证据,但此时也看不透包县令的双眼发亮是什么意思,只如实答道,“我还没见过两位大师,接下这个案子,是我养父的意思。”

第七十二章见面不如闻名

她是实话实说,可到包县令耳朵里就变成:春六小姐跟养父很亲近,而她的养父是贤王府的亲卫除长。以此推理,春六的意思就是春大山的意思,春大山的意思就是韩世子的意思,韩世子的意思就是贤王的意思,贤王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

想到这,白面包县令的冷汗就下来了,惊动了天听,那还了得!他必须的、一定的、以及绝对的要配合春六小姐,不得有误。

于是春荼蘼要求见被告,要求看初审的文书,要求看方娘子的尸体,都被痛快应下,令她对包县令大有好感。当然,方娘子的姓氏她没有透露,现在仍以无名女尸来对待。因为怕这个案子幕后有黑手,她和父亲最好都表现得不知情才好。

虽然还没有上堂,也没有公开审理,但口供已经有了一份儿,可惜只有两个被告和当时报案者的。供词乏善可陈,只薄薄一页纸,春荼蘼从头看到尾,也只用了片刻工夫:报案者的口供和韩无畏编造的完全一致,两个被告是绝不承认杀人。

然后,她就见了两个当事人,可笑的是,这两个和尚都不知道自己有了状师。春荼蘼到大牢去探视的时候,他们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的坐在大牢里念经,深刻体现何处不修行的理念。

令春荼蘼感到无奈的是,他们听说她是状师,连忙表示感谢,然后谢绝,认为不需要。她解说了半天,他们却仍然坚信凡事自有因果,不要反抗,只要接受就好。望尘被杀,是前世欠了那个凶手的血债,这一世当还,不应该有怨恨之心。他们被冤枉,也是前世种下的因。他们要逆来顺受。若能看透因果,即会超脱俗世。

这些似是而非的佛理,春荼蘼因为没有宗教信仰,实在想不出反驳的话来。她本想干脆就做死者的状师算了,让这两个“虎狼囤于阶陛,尚谈因果”的和尚求仁得仁去。可方娘子身份未明,大唐律不允许为非亲非故的人申冤,若这两个和尚不答应。她就上不得公堂,私下调查又多方受限。

自从在大唐以状师为业,从来是她让别人挠头,现在终于遇到了克星,有人能让她挠头不止了。到后来,逼得她怒了,冷声道,“我以前总以为,学佛会让人智慧通达,却不知也能学得如此迂腐。照你们所说。恶人要作恶,受伤害的人都是前世欠的。这一世就活该。你们谈因果,我却知道善有善报,天道轮回,佛祖也有金刚之怒。你们不肯配合,让死者如何瞑目?恶人不受惩罚,以后会变本加厉,伤害更多善良无辜的人。两位大师倒是看透了因果。岂不知你们的行为和作恶一般无异,恶人不除,世间正义凌沦。以后再有受害的人,都是拜两位大师所赐!不知这又是什么因果?不知这又是什么人间正道?不知两位明哲保身,自求圆满,可想过世人?不知成全小道而弃大义,也是悟道吗?”

本心和望空目瞪口呆。可见,他们是参禅参得走了极端。

春荼蘼知道他们必须要好好想一想,扔下这席话就不再多说,转身离开,由包县令亲自陪着,去了停放尸体的地方。才走近,就闻到一股怪味,身边跟着的小吏连忙递过浸过草药的布条,让包县令,春荼蘼和随行的小凤堵上口鼻。

其实春荼蘼也不太适应,在现代时,尸体都是放在冷柜里,只有药水味,没有强烈尸臭。

而尽管提前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在看到方娘子尸身的刹那,她还是很难过,只是掩饰得非常好,没让包县令看出来。很快,她强压下心中翻腾,以专业的目光面对。

“此女子年约三十上下,手掌细柔,略有薄茧,据属下推测,应该家境不错,却也要进行日常劳作。”仵作是包县令叫来的,因而回话时是对上司,语气很恭敬,“另外,她身上并无其他致命伤痕,只怕是溺毙,失足落溪也是可能。”

“山溪水清浅,如何能淹死人?”包县令问道,同时瞄了一眼春荼蘼。

春荼蘼立即知道,他们之前有过这样的对话,所以现在是说给她听的。

果然,仵作对答如流,“溪水虽浅,但前几天下过一场不小的春雨,水流很急。加上溪道中的石头圆且湿滑,不易落足,不小心踩下,摔倒,别说纤纤弱质女流,就是成年男子站在溪中,也会被冲下去。而那条溪的中途,因为地势的关系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最深处有两人深,若无潜水之技或者有人相救,必定凶多吉少。当然,也可能她是直接掉入那个湖里,然后从那处被冲到下游,然后被发现。”

“唉,真是可怜。”包县令无尽同情,但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想断无名女尸,也就是方娘子失足落水,不幸溺亡。

叹息完,又转向春荼蘼,“春六小姐,不,春状师以为如何?”

“我很好奇,这个女人怎么一个人跑到深山里去呢?如果说无名寺还算在半山腰,周围有下山的路,那条溪水的上游,或者是那个湖泊,都在群山深处是不是?”她说得细声细气,态度温和中带着对权威的崇拜,麻痹了包县令。

切,传得神乎其神,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其实不过是个小姑娘,懂什么刑律之事?说不定之前是误打误撞的赢了几场官司,皇上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奸,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大人,我对这个说法倒是有几个疑问。”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尸身面前。垂下眼睛,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态。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并不久,身体和五官肿胀得不严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方娘子温柔大方的笑意,那么活灵活现,而不是如此,脸色灰白,死气沉沉。瞬间,她几乎落泪。

生命,怎么能如此顽强,却又怎么能如此脆弱,让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让她如何能不坚信,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轻轻侧翻过尸身。方娘子的身体已经僵硬,有一种死人才有的沉重。小凤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帮忙,倒把仵作和包县令给惊到了,都来不及出声阻止。

再抬眼,在包县令眼中,春荼蘼像变了一个人,双眼熠熠生辉,有一种名为自信,但他不知道是什么的气质自然散发,令他觉得之前大错而特错。这个小姑娘,不是因为身为白相的遗失孙女而得利,是她自己本事,将来必定会成为大人物!

“大人,请您看这儿。”春荼蘼掀开方娘子那把乌油油的长发,指着方娘子的后颈。那里青黑一片,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其大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手。

包县令吓了一大跳,“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仵作,震惊中有着谴责。

仵作也惊到了,不顾身份挤上前,看到印迹后脸都白了,“属下,属下之前没看到。”之后立即改口,“是属下疏忽,容属下再验!”

“不用了。”春荼蘼轻轻放平尸身,冷冷地道,“我曾听闻,仵作之职,是让死者说话,是为死者说话,这样才能平息他们的冤情,让他们早登极乐。我可以容忍你技术不精,却不能容忍你马虎了事,不重证据,先入为主。”

“春六小姐,这……你看……”包县令看向春荼蘼的神色满是惊骇和敬畏,好像她能沟通阴阳,长了透视眼似的。

其实春荼蘼只是推测。

因为她知道,方娘子不会凭白无故进入山间险地,更不会杀人。就算杀了,她也不是立即逃跑的性格。可她就是死在那儿,那就一定是谋杀。死于水中,不是自己失足,就是被凶手溺毙。大多数同类案子,凶手都是按住死者的后脖子,浸在水里的。

她不懂法医学,但是身为律师,多少懂点皮毛。而这些表面证据,只需要常识就可以。当然了,是在现代见多识广的常识。

第七十三章乖乖查案吧,大人

“就刚才包大人所说,民女不才,随随便便就能指出好几处重大疑点。”她转身走出停尸房,站在阳光下连吸了几口气,对跟在身后的包县令和仵作说,“首先,是失足还是他杀,那个男人的手印,已经提出了另一种可能。鉴于女子是长发,湿漉漉披于脑后,仵作没有发现也情有可原。”她把话又拉回来,先揭穿,再回护,一般都能令对方心存感激,更加合作。

“其次,大人说该女子杀了和尚,推入井中。请问大人,那和尚是什么体型?”

“很是高大强壮,倒像上土匪。”包县令喃喃地道。

“对啊,再反观死者,又是什么体型?她跌落溪流时是弱质纤纤,打死和尚时就如大力神附体了?而且井口封了那么大一块石磨盘,是普通的女子能搬动的吗?若她有帮凶,人又在哪里?若说她力大,是个练家子,请问她手臂上可有坚实粗壮的肌肉,或者异常发达的骨骼?”

仵作本能的摇头。

方娘子身形纤瘦,在以丰满为美的大唐,这种身材甚至不招男人待见。

“第三,大人有没有注意死者的穿着?”她问。

包县令愣住,仵作也是。

“大人凭什么断定,此女与枯井凶杀案有关呢?”她诱导性发问。

“只为死者脚上的红绣鞋相当名贵,而且证实了与井边遗落的,正好是一双。”包县令对这个证据,倒是信心十足。

“所以我才觉得古怪。”春荼蘼神色一缓,“大人是男子,自然不会注意衣饰搭配这些琐碎的东西,但我是女子,所以一看尸体就觉得大有违和之感。”

“哪里呢?”包县令也好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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