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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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这鸟……”忆秋吞吞吐吐的接口。
“怎么了?说!”
“这鸟最近时常乱飞入府,只是王妃没碰到过。咱们王爷早下令围捕,怕惊吓到王妃。可它精得很,根本逮不到。奴婢听府里的老花匠说,说不定冬天到了,它自会找暖和的地方去。”
“抓不到就继续抓,也告诉府里的人,包括西院的,出来进去都小心些。看王七夫人的衣服都破成这样,真抓到皮肤上还怎么得了!咱们王爷说过,疯狗症可不是狗儿身上才带的,被野生的动物和禽鸟抓伤的话,也可能染上。”疯狗症,就是狂犬病,古代没有疫苗,那就是不治之症。
温倚云听到这个,脸吓得更白,基本没有血色了。当下再不和琉璃多嘴多舌,乖乖被琉璃指派的稳重婆子带下去。好生的梳洗,揣着一盒子上好珍珠、哭哭啼啼地回家去了。
琉璃这才真的松了口气,可以预见在下雪之前,温倚云不敢来烦她的。至少,不会这么频繁的来折磨她。
“姐姐,奖励我什么?”回到主院,萧蛮和摇光就从门后蹿出来。萧蛮本来是叫她十一嫂的,可听“干弟弟”摇光叫她姐姐,听着耳热,也这么跟着胡乱叫起来。
“还奖励?不让你赔我一盒子珍珠就好了!”琉璃点了点萧蛮的额头,旁边的摇光很有眼色,立即后撤一步。让琉璃的反手落空。这小子,就是腹黑,萧蛮那点子明面儿的顽劣,和摇光比起来都不够看的。
不过。她烦恼了多日的事,一直不知道怎么解决才好,倒真没想过两个小的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就替她做到了。少年人,不能小看哪。
“珍珠我十一哥有的是,姐姐自管问他要就是。”萧蛮拍拍小胸脯,“那个温倚云真是讨厌死了,不光三天两头在咱们府里蹭吃蹭,还贼眉鼠眼的,看到什么都两眼放光,亏她还是大户口人家出身。怎么那么瘆人呢。”
你那是不知道宁安侯府有多穷!琉璃腹诽道。为了虚无的名声,温凝之这般挨苦,心里却欲壑难平,这是多么扭曲的人生啊。
“姐姐不是很烦那个死女人,现在她被吓跑。岂不是好?”摇光在旁边帮腔。
琉璃嫁到临山王府,陪嫁中是有鹦鹉小闲这号人,不鸟物的。原本是青黛照顾这只傲骄又爱漂亮的小东西,但摇光和狗儿来了后,就立即接手。萧蛮看着眼热,缠着萧十一给他也弄一只。萧十一答应得挺好,却给了一只猎鹰。还说什么反正都是飞的,有一只那么聒噪了,再来一只比较沉默的才够搭配。
萧蛮当时给气哭了,不过萧十一手中尽是能人,找了一个特别会驯鸟兽的,送来教萧蛮和摇光。一来二去的。这两小子很快就化生气为兴奋,因为鹰可以训练为战士,而不像小闲,就是个华丽的废物点心。
这鹰名字就叫小英,已经训练了好几个月。虽然年纪还幼,却即通人性又颇有灵性,神骏无比,用一只特殊的哨子,变幻着不同的声调指挥它,简直是指哪打哪,好用得很。从另一方面看,这也说明萧十一看似漫不经心,却是很认真的给萧蛮选宠物,真的是很爱这个孩子。
而因为她嫁过府的时间久了,萧十一对她又处处好,摇光是个敏感的孩子,暗中都看在眼里,也就记在了心上,现在对萧十一的态度也没那么之前抵触了。难得的是,他和萧蛮很合得来,上次琉璃还听他们拍着自个儿的胸脯说什么……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举动的好笑中带着令人不禁会心一笑的温馨。
萧十一也很满意这两个小子的相处情况,因为有了摇光,萧蛮终于不再缠他,也很少让他头疼了。萧蛮和摇光现在除了睡觉之外,整日玩乐、吃饭和上学都在一起,后面还总跟着狗儿这个小尾巴。最近因为温凝之一家过来借住,又跟上了另一条尾巴:温映宣。
温映宣脑子坏了,平时都是几个丫鬟小厮贴身侍候。那些下人怕伤了他,只会希望他老老实实的不闯祸,哪里会跟他玩?想来,温二很寂寞的,因此见了小他几岁,但会变着法淘气的小少年三人组,就喜欢得不行。
萧蛮、摇光和狗儿都是心善的孩子,被教育得又好,不会欺侮弱小,倒是肯带着温二。于是这四个人整天疯玩,有时候一整天都不见人影,把东京都都跑遍了,王府中的人都已经见怪不怪。就连作为禁地的主院内外,他们都能玩出花样来。
第十九章和亲公主
“我知道你们是为姐姐好。”琉璃微笑道,“不过……”
“好吧好吧,下次不这样了。”萧蛮撅着嘴说。
哪想到琉璃瞪了他一眼道,“我是说,这件事你们做得很好。不过,下次要记得提前和姐姐商量,不然我没个准备,刚才装惊吓真的好假。”
萧蛮和摇光闻言,立即就叽叽呱呱笑起来。
琉璃见狗儿和温二不在,就问他们,“你们那两条小尾巴呢?”
“听说主院里的花树生了虫害,因为不方便让外人进来,丫鬟姐姐们又害怕,我们就来帮忙捉虫,还能喂小鹰,就是小闲不肯吃。”摇光解释道,“刚才我俩出去,他们俩只怕还趴在花树丛里劳作呢。”
琉璃看了看萧蛮腰间挂着的一个小皮袋子,似乎感觉里面有东西在蠕动,不禁浑身起鸡皮疙瘩,连忙挥挥手道,“快去快去,离我远一点。”
萧蛮抓下皮袋子,对琉璃比划,吓她。在琉璃变了脸色后,拉着摇光跑了。
日子就这样如水的过去,就仿佛风暴前的平静,带着股异样的安详感。然后,在深秋的某天,萧十一中午就进了门。
宁安侯府已经修得差不多了,在做最后的整理,预计入冬之前可以搬进去了。但是尽管如此,萧十一仍然借着这个缘故早出晚归,忙着他暗中计划的事。
“出了事?”琉璃问,有些意外。
“水石乔来了信。”萧十一随便坐在塌上,斜倚着靠枕,还把小几上的茶喝了,这才从袖袋中取出信来。
忽然,琉璃有怪异的感觉。
最近,萧十一在她面前越来越随意自然。其实想想,她在他面前也是一样。就像刚才,那盏茶她喝了一半,他却端起来就喝,完全不介意是女人喝过的残茶,也没有换茶的自觉。这仿佛体现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昵,似乎除了那层男女间的窗户纸,恩爱夫妻之间该有的心心相印感,自然而然的在两人之间流淌。
从前,九郎在她面前也自然,可她却感觉老夫老妻间的乏味。为什么同样的事,萧十一做起来,对她就有不同的意义?难道说,她是真的喜欢上这个男人了吗?
“小琉璃?”见她发愣,萧十一唤了她一声。
“信上说什么?”琉璃回神,顺手接过信,却没看,只问道。
“咱们把阿鲁台放回鞑靼,果然他被各方势力争夺,有的想杀他,有的想保护,有的想利用,总之他的日子不好过,生不如死呀。也正因为有他这种该死却不死的,鞑靼内部现在乱成一窝粥样。新霍家军借此时机西扩,拿了一些土地回来,虽然也没多少,却足够我皇叔手下的那帮子谗臣们歌功颂德了。”
“萧左也很自我膨胀不是吗?”这样才好。膨胀得越厉害,死得越快。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萧十一的修长手指无意识的点着身边的小几,“关键是,新霍家军西扩时,发现西北深处,有一个名为失必儿的小国。”
琉璃一怔,从没听过这个小国,也不知道这与她的复仇有什么关系。
“失必儿此国很是富庶,不过军力却不强,有如一块上好的肉,摆在狼群面前。好在它周围的各政权都想吃下它,却又都顾忌着别人,暂时能保平安。他们的国主倒是个有见识的,知道长此以往不是个办法,必须依附大国才能生存,因些想与大赵结盟。”
“这对萧左是好事!”琉璃想了想,“他定会同意,而且会大肆宣扬。”
可事实上,霍家军既然是霍家的,失必儿又远在西北之北,依附的其实是霍家而已。只要在政治上操作得当,萧左只能名义上为主君,但做主的绝不是他。琉璃相信,萧十一和石头也不会放着这大好处给别人做嫁衣裳的。
琉璃既然明白,萧十一自然不会给她多解释,而是继续说下去。他们两人现在在这些“正事”上,很有点心意相通的感觉了。比之当年,琉璃和水石乔也没这样默契过。
“失必儿自请为属国,请大赵驻军。为表诚意,派了他们的公主前来大赵和亲。听说,那公主名为伊莉米拉,年方十六,号称失必儿第一美人。”
琉璃点头,又微微皱了下眉,但很快又松开了。
政治联姻是常事,也是古代邦交的必经之途,她理解。她只是不喜欢……萧十一夸别的女人美丽。但,她很快把这不快从脑海中摒除。事关重大,她不会小肚鸡肠的。
“霍家军会派人送公主来大赵和亲吗?”琉璃问。
“只怕这时候都快到大赵境内了。”萧十一托着腮,露出点好奇的神色。可这模样在琉璃眼里,就成了向往的意思,心里没来由的郁闷。
“西北离京里路途遥远,信在路上又耽误了,所以,我们只比朝廷知道此事早一点。我听说霍家军一路护送公主,遭遇了不少暗杀了阻截,很是辛苦。不过进了大赵走水路,依水石乔的能干,应该会快速平安很多。”
“这对咱们计划的事,有什么影响吗?”特意来说,必然是有关联的。不然,就只是个意外的助力而已。
“小琉璃,我从前说过,所谓计划,就是要根据新出现的事件,不断调整的。”他忽然笑得像个优雅又狡猾的狐狸,“我觉得,你要捧的那个人,位置还不够高,要上了神坛,到头来却摔了个嘴啃臭泥,那才叫好玩呢。”
看他的模样,琉璃忍不住抿嘴乐,“你有什么馊主意?”
“明明你那小脑袋瓜已经有主意了,还来问我,就像我有多么坏心肠似的。其实比起肚子里的坏水,我家小琉璃那才叫厉害呢。”萧十一眨眨眼,“这事要谋划得好,我皇叔的视线就会被牢牢吸引住。你在前面害人,我在后面就可以想办法让遗诏的事公开了。”
果然是连环计!琉璃心想。萧十一实在太过分了,一石到少二鸟,有的时候是群鸟。
“过来,给我讲讲你想到了什么?”萧十一见琉璃侧头沉思,脸上情不自禁露出有些小小得意的笑容,心又痒痒起来。
或者,他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让琉璃再往他身边走一步。他们之间,经过这几个月的慢慢磨合,也就差这么一小步了。
不久后的入冬那天,东京都热闹非凡。
倒不是民间有什么庆祝活动,而是失必儿的公主伊莉米拉在霍家军的护送下进京。在此前一个月,朝廷已经得到消息,最近在内政和遗诏漩涡中苦苦挣扎的萧左龙心大悦,觉得自己必然是真龙天子。不然为什么每当困在难局中出不来的时候,总会有意外的喜事,转移他的压力呢?他相信,再假以时日,大赵国必定会回到启承十年之前的盛景。
不,比那还要好。如今海运越来越兴隆,临山郡的矿山经营权也收回了,相当于每年国库里多出三倍的岁收呢。国富了,就可以强兵,可以扫荡天下,成就他一世英名。
他觉得自己政绩卓越,能超越千古名君,毕竟自大赵建国以来,还没有哪位皇帝能够开疆扩土,并能收下一两个小国为臣属国。为此,早在接到消息后第二天,他就命礼部开始进行迎接公主的准备,务必要做到尽善尽美,让公主瞻仰到大国风华,从此乐不思蜀。
硕果仅存的成年皇子跃跃欲试,不管是谁能娶了失必儿的公主,就相当于多了外交上的绝大助力,在争夺太子位时会占有很大优势的。他们却并不知道,萧左自己想着已经很久没有扩充后宫,此时不正是好机会吗?
“皇上他想得倒是挺美的。”金云宫中,崔婆妃一边漫不经心地染着指甲,一边对自己贴身的宫女道,“但我听说,人家失必儿的国主虽然派了亲生女儿和亲,却是允了伊莉米拉公主自主择婿,他还能强纳人家为妃不成?”
“娘娘,那咱们怎么办?”宫女忧心忡忡的问。在后宫,固宠是多么重要啊。淑妃娘娘好不容易才争回了帝恩,如今没儿子在身边,必须小心翼翼才行呀。
“不怎么办!”崔淑妃冷笑道,“皇上与本宫,二十几年的情分。本宫相信情分只会淡,却不会消失。既然如此,本宫还着什么急?本宫在这宫里安静了这么许久,难道是真的后悔做过什么吗?不过是为了我的儿子才忍耐!男人,永远也没有儿子可靠。”
“可是九殿下他远在西南……”
“所以,皇上盯着那公主才好呢。冷着本宫,本宫才好做事。”崔淑妃从靠枕下拿出一封信来,“本宫身为后宫之主,伊莉米拉公主来了,必然是本宫负责招待安排。她身份贵重,又是女子,礼部插手不了的。那时,本宫会把公主安排在皇宫里住,皇上必然也是乐意的。那时你就趁着乱,想办法出宫一趟,把这信交给我娘家。下面的事,慢慢来。”
第二十章择婿
“娘娘可是想让九殿下娶了伊莉米拉公主?”宫女惊喜,“那公主自主择婿,必定从京城贵族子弟中选,皇族自是最优先的。而只要看到咱们九殿下,她眼里哪还会有别人?那时公主认定了的,皇上也没办法,九殿下想不恢复身份也不行,毕竟不能让公主嫁给庶民。皇上当初贬了九殿下是被小人蒙蔽,但若是有机会父子重逢,我们九殿下就可昭雪了。”
那宫女越说越兴奋,直到崔淑妃冷冷地打断她,“你怎么这么没脑子?小九还远在西南蛮地,且不说他赶不回来,就算赶得及,没有皇命,如何能顺理成章的回京,又如何能进宫让公主一见?而且,若小九抢了皇上的头筹,那还有好处吗?皇上只能更恨抢了自己妃子的儿子才是!你且看吧,要么,趁着皇上纳外番美人为妃高兴,我去哀求,我娘家再加把劲儿,给小九找一条活路。要么,就让某个皇上不放心的人娶了公主。那时,皇上为了让他不喜欢的人能互治,非把小九放回来当狗一样替他咬人、替他看院子不可。咱们皇上,最爱讲究平衡之术了。”
“那娘娘是说……五殿下和七殿下?”
“那两个没用的家伙不足为虑。”崔淑妃轻蔑地笑笑,“你忘记一个人了?那人纵然是个极精明有眼色的,先是自主削蕃,又亲身进京为质。这些年赚饱了,又怕银子多得压死人,主动归还了矿山经营权,在皇上那卖好表忠心。可正因为他太聪明了,所以,他就算是拔了牙的老虎,还是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色胚,皇上也没有彻底放心哪。”
“娘娘说的是临山王!”宫女叫出那人的名号。
崔淑妃笑得阴沉,“他不冒尖还好,冒了尖的话。皇上非得除了他不可。那时,皇上就需要一把趁手的刀,而小九,就可以做那把刀。要知道。小九和小十一有夺妻之恨哪。水琉璃那个下贱的祸根,皇上本来要指给老二当侧妃的。小十一为什么能成功抢去?还不是因为与那贱人早有了首尾。可那时,小九和那贱人可还没解除婚约呢。”说到这儿,崔淑妃恨得咬牙。
他儿子不要对方是一回事,她看不上未来的儿媳是一回事,但若女方先一步背叛了她和她儿子,那就是大逆不道,在她看来应该千刀万剐的大罪!
“这么说,最好是临山王娶了伊莉米拉公主?”宫女问道,“可是。临山王已经有王妃了啊,公主不可能做侧室吧?”
“笨,可以降那贱人一等的。一个草莽女,小十一再放在心尖上,时间长了也就扔到脖子后头去了。最近。不是听说小十一不再腻在府里,见天儿的往外跑吗?皇上派人盯着呢,他借着给温侯修府的借口,其实天天泡在桃花潭,有时候还宿在里头,不过瞒着深宅大院的那一位罢了。再说,那公主听说长得天仙似的。小十一那么好……色,能不捧在手心儿里吗?”她忽然有一箭双雕的感觉。
让小十一娶公主,借机救回儿子,还能让那个差点气死她的贱人失宠,真好啊。
“娘娘真聪明!”宫女大拍马屁,“那。咱们要不要好好计划一下?”
“不用。”崔淑妃撇了撇嘴,“伊莉米拉公主不过是番邦人,没见过世面。听说他们那儿男人粗鄙得很。所以,只要公主见到小十一那模样,还有不迷倒的道理?”
此时。被算计的萧十一却完全被蒙在鼓里,他正在家陪着琉璃,说是要研究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实际上只是找一切机会和琉璃守在一起而已。
在这段时日里,他忽然意识到一件千古名言无比的正确:美人乡,就是英雄冢。现在他就是如此,还没尝到真正的鱼水滋味,只情之一字就让他懈怠了起来。若非知道自己不能站到最高,就会因为身份和所处的地位问题就没办法好好活下去,他甚至厌倦了对天下的争夺。每日和琉璃在一起就很好,谁愿意操心那些糟心的事。
只不过他也明白,这不过是想想罢了。难道他还看不清吗?若不能彻底保护自己和所在意的人,没有那样的强势和力量,想安稳过日子也得看别人答应不答应。琉璃总主他骄傲,或许是吧,因为他不愿意看任何人的脸色过日子,他要做自己的主!
“王妃不知道呢,那个什么‘衣里没啦’公主,哪有红眉毛、大尖牙,长得真是好看,皮肤白得很,就是穿得有点少,奴婢从前只当外头的传言是真的呢。”等出去看热闹的青柠和唯唯回来,青柠就兴奋的道。
琉璃忍不住翻白眼,“真是,咱们从西北而来,番帮蛮族人也不是没看过,至于这么惊奇的吗?也没见有人长成鬼样子呀。”关于过去,既然萧十一已经全数知道,当着他的面儿,说话倒也没有忌讳。
“那从前不是一直关在深山,鲜少出来嘛。而且这个失必儿国,从来没听过。之前百姓们都传,说他们都身高丈二,眼如铜铃,青面獠牙。”青柠笑道。
琉璃无语的摇摇头,以讹传讹真可怕。这形象?是唱戏呢。忽然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个五岁的小皇上说:朕最爱听老百姓传瞎话,越传越邪乎。
“哦,那公主到底长得有多美?”一直在旁边笑眯眯啃秋梨的萧十一问。
青柠才要回答,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了脸色,冷声道,“王爷问这个干什么?反正,不如我们家王妃美。不,给我们王妃提鞋都不配。”
萧十一就笑起来,“你这丫头,还怕我移情别恋不成?放心,本王我心志坚定,你们家王妃在本王的眼睛里是谁也比不上的。”
这么大大咧咧的说这种类似于表白的话,他脸皮厚,自然是没什么,丫鬟们却都微微红了脸,转念又替琉璃高兴。可就算是琉璃这样大方冷情的,也不禁有点扭捏起来。干脆什么也不理会,起身回屋了。
为迎接伊莉米拉公主进京那过节般的热闹,与她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百姓们热烈议论中的诸多八卦。她根本不想参与,至于那位公主是美是丑,她没有丁点兴趣。她在等萧十一使坏呢,毕竟这样的大事他若不利用起来,他就不是萧十一。
然而没想到的,两天萧左有旨,宣她与萧十一进宫,因为萧左特意为伊莉米拉准备了秋园会,邀请了东京都最够资格的贵族权臣及家眷参加。
“他这是要给公主择婿?”琉璃一边按品大妆,一边没好气地说。“那把未婚的青年才俊叫过去就是啊,干吗要这么多人跟着瞎掺和。”
萧十一笑笑,“你就当看风景好了,反正主角也不是你。”他说得轻巧,琉璃却觉得他似乎心里有事。话中有话。
瞄了他一眼,见他骚包的穿着海棠红色窄袖袍,衣襟下摆和袖口,以金线绣了海棠花,全面看就像花朵随风飘落在衣上的感觉,直到没入他的身体……再搭配着他俊美无双的容颜和挺拔如松的好身材,那气质是华丽中带着优雅和诗意。琉璃不得不说。其实一件衣服的好看与难看,最关键的是穿衣服的人。人长得好,身材棒,就穿什么都好。
“为夫今日这扮相可还好?”见琉璃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片刻,萧十一眨眨桃花眼,笑得意味深长。
“好得很!”琉璃暗中咬牙。忽然很不想他这模样给别的女人看到,无边的清贵,十足的威仪、偏又有妖孽横生的感觉,“倒像是临山王您去相亲,小心抢了别人的风。又遭恨。”有必要这么隆重吗?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那件衣裳是新做的,还没上过身。
“哈哈,王妃是吃醋了吗?”萧十一很欢喜。
“王爷您想太多了。”琉璃冷冷的,“若那番帮公主看中你,我立即让位,绝对成全。”哼哼,千古少有的贤妻也不过如此了。说完,也不等萧十一有反应,立即起身,先行出门。
萧十一苦笑摇头,低声自言自语,“若真是如此,小琉璃你可记得要难过啊,别真的无所谓。那样,才不枉本王掏心掏肺的对你。”
一早架车进了皇宫,发现这次秋园会邀请的人真不少,大概为了掩盖真正的目的,怕到时候亲事不成,某些人脸上不好吧?有句不恰当的话,不是叫法不责众么。
不过人多就乱,萧十一为了保证她的安全,除了青柠和唯唯之外,又另派了桃枝和桃叶侍候。琉璃已经知道,这两个丫头是会武的。不过进了宫,自带的丫鬟们就被留在外头,进了内宫自然有分配的宫女和小太监们使唤。
琉璃很讨厌一群贵族虚假应酬的场合,特别是她喜欢的王琳琅和萧娅都不在。王琳琅还远在西南,萧娅自己追了石头去江南就一直没回东京都。虽偶有信件,却坚决不露面,大有陪石头在江南住到死的感觉。不知情的外人,都以为公主是去某道观修行祈福了,一来是要祭奠亡母,二来是要清静身心,为将来的成亲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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