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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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心中大叹可惜的,不仅是琉璃一个,旁边的袁丹青和精瘦男子同样不忍看这场景。当然不是可怜阿鲁台,却是心疼这样好一只引狼的肥羊啊,白白杀了。要说殿下得有多喜欢琉璃小姐啊,这样能左右大事的任性,也由着她。

“我们走吧。”只听琉璃轻声道,接着,是低低的惊咦声。

袁丹青连忙转过头,发现琉璃指着“死了”的阿鲁台,讶然看着摇光。后者呢,笑得一脸小狐狸样。瞬间,袁丹青有种错觉:摇光不是琉璃的弟弟,是他们郡王的。那种算计别人成功后的神情……简直一模一样啊。

“他没血。”精瘦男子同行半天,这时候终于说出三个字。

“没死当然没血。”摇光耸耸肩,一脸无所谓,“不过肋骨断没断不知道,毕竟刚才我还挺使劲儿的哪。”又顺脚踢了踢不动的阿鲁台,“这软蛋,是吓死过去了,拿刀刺几下就醒了。”

“我明明看你……”看到这小子的刀,整柄没入的啊。难道他眼花?不,不可能。

摇光继续笑,单手拎着那短刀,蹲在地上,猛戳几下。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刀刃尽缩入了同样长的刀柄,却原来有机关,是活动的。

琉璃不禁失笑,居然有失而复得的感觉。

“这位小爷,您这招跟谁学的?”袁丹青赞叹。

“从前在乡下,假装杀猪时吓唬小姑娘玩的。”摇光嘿嘿笑。这小子,才多点大就知道哄女孩儿了?再长得这般模样,活脱脱将来要祸国殃民。

“不过到底有刀尖在外,扎破他的皮肉总有。他感觉疼,又见我凶,就此吓晕。”摇光又轻蔑地看了一眼阿鲁台,目光中有着高贵者天生的骄傲。

但下一刻,他却露出极为恐惧的神色,捏着鼻子跳出好远,声音压得极低的咒骂着,“娘的,这混蛋太不顶用。居然吓得失禁了。哇呀,牛矢马溺,恶心死你猫小爷了!”

袁凡青在这时候,显示出萧十一身边第一能臣、信臣的实力。当机立断,一边捂着鼻子迅速撤退,一边指着那精瘦男子道,“时候不早,我掩护水小姐和猫小爷离开。那什么,你,把这个鞑靼废物带上。立即!马上!”

咻咻咻,人影如风。

那精瘦男子貌似比较忠厚,反应慢了些,才缓过神儿来。包括琉璃在内,地牢里已经没有人了,只得认命。在拎走阿鲁台前,还把怀里一张纸,气愤地扔在床上。

上面用鞑靼文写着:欺压吾主。必报此仇!

顺利从地道回到糠地的院子,因嫌阿鲁台太臭,直接扒了衣裳,用床破被子一裹,被某黑衣人扛走了。这处院子,相信很快会因地道而引来官兵,自然弃之不用。

琉璃并不问阿鲁台的去处。显然萧十一做了两手准备。若摇光把阿鲁台杀了,尸体就丢在地牢里,一了百了。至于如何善后,那就是一桩无头公案,谁当替罪羊,谁能脱身。各凭本事罢了。留的那封鞑靼文的信,是为迷惑视听。

萧左定然是不信的,但算是给他一个台阶,令他不至为此大开杀戒,牵连到此处兵司衙门的人。而若琉璃和摇光够“理智”。萧十一自然就得想办法连夜把阿鲁台送走,不然过一两个时辰事发封城,阿鲁台就又成“死”的了。

萧十一自己有情报网络和路线,和漕帮结为盟友后,两下里都是如虎添翼。下面的事,就算要与漕帮合作,自然也是与石头联络,与她再没有干系。

她好奇的是,摇光怎么改了主意?

“他与我有杀父之仇,为人子者,本应当手刃之。”摇光收敛起那幅粗鲁又狠坏的兵痞子样,斯斯文文的对琉璃解释,“可是大局为重这四个字,弟弟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明白,所以就想了这么一招,也算我杀阿鲁台一次。姐姐,我装得很像吧?也确实把他吓死过去了啊。”

“摇光长大了,以后可以保护姐姐了。”琉璃握着摇光的手,目中有湿意。还是那么小的孩子,放在现代连小学还没毕业呢。他背负这么多负面情绪就算了,还要懂得取舍,放弃自己的真实心意,怎么不叫人心疼呢?

“水小姐心善,就算是对坏人也不愿意虐杀。”旁边的袁丹青插嘴,“正如我们郡王所说的那样,人死,就什么都没了,什么都了结了。不过,阿鲁台怕是要受些罪。至少要保证,他以后再不能多嘴。”

“我明白。”琉璃点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让阿鲁台闭嘴不是虐杀,是战略。”阿鲁台是作为引人争食的肉饵回鞑靼去,可不是让他乱说话的,他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那请小姐先歇着吧?”袁凡青躬身退下,“大约天不亮,城里就要乱了。”

琉璃点头,又对摇光说,“你也先下去,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咱们什么时候回府?”摇光有点不情愿。

“快过年了,乱个几天就会平息,那时再走才安全。放心,萧左再怎么样,也不会让百姓过不了年。对大赵的平民们而言,年是最重要的节日。”

“好吧,那姐姐也早点睡。”

此时,他们姐弟二人是在临山郡王府里,从糠地出来,直接到的这儿。水府那边的钉子眼线多,大半夜的回不去。而当全城搜捕,吉祥号又不安全,所以只能暂居于此。

第五十八章两只少年

其实住在临山郡王府,琉璃是有点紧张的,怕萧十一借机亲近。

不过她实在有点想多,在郡王府逗留了三天,虽然好吃好喝的被供着,还有两个明显会武的丫头尽心侍候,却连萧十一的影子都没见着。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

阿鲁台在大赵的都城,在萧左的眼皮子低下失踪,萧左得多么震怒啊,追剿措施必然前所未有的严厉!萧左是愚蠢,但那是相较萧十一而言。若以平常眼光看,也不能算草包皇帝。而萧十一看似闲散,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外,什么也不管的花花公子,实则手下一大摊子事,又在这么重要的关头,哪来的时间和精力来缠磨她?

这让她感觉很轻松,好像拢在心头的迷雾都散开了。到这时候她才明白,原来爱情这种事情,给了现在的她十足压力。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真的不适合谈情说爱。她不是能心分几处的伶俐人,她只能在同一时间里,一根筋的做一件事。

如今没别的,只两个字:复仇!

但不被打扰的在郡王府住了三天后,她也发现了些事情。一就是萧十一貌似特别喜欢空旷的地方,喜欢享受近乎于冷漠的孤独。

她住的地方就在萧十一所住主院的侧跨院,地方大,但侍候的人极少,花木也少,而且管理得特别严格。她注意过,平时别说普通的仆人过来,就算靠近也是不允许的。据说,是因为临山郡王在这里摆了桃花阵和财阵,人多就气息杂乱,坏了他的风水。只有特殊时辰出生的下仆,才可以进来打扫侍候。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用这种说词把萧左也蒙了的,总之来过几次,这次又住了几天。倒是安静得很,也安全得很,除了几个郡王府的心腹,没见过生脸儿。

但。这是她有弟弟陪同的情况下,是只独处几天的情况下,萧十一平时都是自己,长年累月的自己,就连萧蛮和袁凡青也不经常过来,难道他就不感觉孤单吗?整个主宅孤单凄清,倒是桃花潭那个销金窟、风流地,像是他的家似的。

“我十一哥说了,孤单会提醒他,活着就要靠自己。就连这举头三尺的青天。也是指望不上的。”萧蛮告诉琉璃。这得是多么孤决惨痛的经历,才造就他这样的性子。可是若有时间和机会的话,他却喜欢黏着她。而他喧嚣嚣张的外表下,事实上内心极其宁静。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双面了!

第二个发现就是:这几天来她没有觉得寂寞。不仅因为摇光在,还因为萧蛮这小子除了睡觉以外,几乎整天都耗在琉璃这儿。开始还是冲着琉璃来的,围着她转,嘴甜,笑也甜。但短短不到两个时辰,他的目标就改换成了摇光。坚定不移的!

两“只”少年,简直火星撞地球。

不知道是不是雄性生物都有很强的独占心理,不管是不是年幼,反正两个少年都是如此出色,摇光对萧蛮的出现,表现得非常不爽。本来么。姐姐是我的,凭什么你来撒娇卖乖?扭股糖一样往姐姐身上死贴,那是我霍摇光的专利好不好?我的姐姐,自然只能疼爱我一个,不是什么外面来的人都可以分一杯羹的!偏偏。他的身份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萧蛮又是明显不知其中细节的,只以为摇光是个小厮,言语间有些不尊重。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每个人的位置不同,决定他们的想法也不同,倒不是善恶的问题。

萧蛮对摇光也很不服气,你说你一个下仆,天天在小姐面前腻乎什么?我这是保护琉璃姐姐好吗?琉璃姐姐是我十一哥的,注定的,我必须守护。那个猫什么的年纪小怎么了?年纪小就没有犯罪的吗?有志不在年高,同样,坏心眼也不分年龄。再说了,一个小厮长这么漂亮干吗?生生把我盖过去了,我可一直是大赵国第二美男子。没办法呀,吃人的嘴短,被十一哥养着,第一的名份只能让出去。可你个叫小猫的,又算哪根葱!

不过好在两个小少年年纪虽小,却是知道分寸进退的。摇光知道萧蛮是半个主人,不好太过得罪。萧蛮只道是打狗也要看主人,猫嘛,自然也看在琉璃姐姐的面上,不能太欺侮。于是琉璃乐得看他们无伤大雅的明争暗斗,只当看小孩子耍猴戏了。两只少年一个古灵精怪,一个腹黑阴险,斗得还蛮好看的。

到后来琉璃看出了点道道来:摇光到底比萧蛮大一岁,事事都略占上风,搞得从来是天之骄子,在萧左那儿都敢混赖的萧蛮很郁闷。

可别小看这一岁的差距,对于七老八十的人来说可以忽略,但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一年可以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摇光从小刻苦,人又极聪慧,本来萧蛮以为摇光是个竹竿似的瘦高个,必定是读过几年书的一个尘世里的迷途小书僮。比文,诗词歌赋、书画琴棋什么的,比不过就罢了,谁会和书呆子计较。就像十一哥那样的绝顶高手,拼写诗作画,是必定输给小温状元郎的。可比武……哈哈,他萧蛮胜算很大!没想到的是,结果仍然是小负。那猫小子的拳脚厉害得很,而且又狠又辣,像是战场上的招式。

“打得一点不好看!”萧蛮乌青着一只眼,只能这样找回场子,“没有半分贵族风范。”

“原来被打得趴在地上,学狗吃屎就是贵族啊。”摇光一脸谦虚的样子,“受教受教!”

琉璃在一旁看着,很努力才能没笑出声。

她这个弟弟太坏了!

但,萧蛮显然不是被像外界所说的那样,只是个远房的表弟,被萧十一捡了,当小宠物似的随便养养罢了。从这孩子的举手投足来说,明显是被萧十一精心调教的。不是指文字武功方面,而是萧蛮没被养娇养废,处处像是刻意吃过苦头的样子,所以这孩子虽刁钻,却内秀。就像一棵小树,花叶肆意的疯长,但主干完全没长歪。在东京都这样的环境中,在萧十一刻意的纸醉金迷中。萧蛮却仍似美玉,散发着淡淡的光华,可见萧十一对他有多么用心。

普通的关系,以萧十一的冷心冷情来说,断不会如此费心的。看来,萧十一还有秘密啊!

心中虽然感慨,琉璃却没有多问,也没有多刺探。知道得越多,牵连越多。对萧十一,她已经非常接近了。从没想象过的接近程度。

她承认,她怂了,她怕了。

不出大家预料,阿鲁台失踪,萧左暴跳。暗狱那边的兵司衙门,有一个算一个,通通受到了降职罚俸或者杖责的处分。萧十一借这个机会躲在幕后怎么去收买人心,琉璃是不知道,她只知道东京都戒严三天,搜得一个鸡飞狗跳,在终于无果后。还是因为正在年下里而做罢了。

自然,萧左因着那封并不相信的书信,又发了讨伐的檄文。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找鞑靼约架,实际上是圆了点脸面。

而等戒严令撤销,琉璃就装扮好了再去吉祥号。换回那两个面貌和身段酷似她和摇光的丫头,和摇光顺当回府。之前,萧蛮非跟着去,看到摇光被个丫头假扮,狠狠笑了回。终于报了几日处处落败的憋闷气。

不过,琉璃见这两只少年足足花样翻新的打了三天各种架,这时候还乌眼鸡似的,彼此间却有些他们自己没发觉的依依不舍之意了。为此,她很高兴。

摇光没有朋友,就一个狗儿还是主从的关系。萧蛮很不错,萧十一是靠山,不管她将来如何,她希望这点朦胧的少年情分能对摇光有益处。

回府后,就真的忙着过年了。

因为今年摇光在,水石乔也在,琉璃忙得脚不沾地,亲手剪窗花、定菜单,预备除夕祭奠姐姐和石夫人的事。不过虽忙,却是这几年里最开心的。水石乔大约还在和萧十一合作运走阿鲁台的事,一直不见人影,直到除夕这天上午才又见面。

“今晚我们一起守岁吧?”水石乔搓着手说,不知是不是在外头冻的,脸色有些发红,还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

“水大哥快换新衣,我姐姐女红虽然不好,但安排了丫头给咱们一人做了一身。对,狗儿也有的。”屋里没外人,摇光快乐的说,“还有啊,水大哥的红封要包大的。”

水石乔笑着点头,才要出屋,忆秋挑帘进来道,“临山郡王府派了人来,说送给咱家些自制的点心。奴婢看了,倒真是不少,足有几十盒子呢。另有四盒特别精致的,想必是给小姐和帮主享用的。”

水石乔脸色就变了变,琉璃只能装作没看见。

石头心里有疙瘩,她在临山郡王府住了三天,虽说萧十一始终没出现,但石头连问也不问一句,倒显得心中芥蒂似的。纵然琉璃坦荡,却给带累得有些不安了。

“精致的拿进来,剩下的,你看着分给各处。”琉璃吩咐忆秋道。

忆秋应了声,出门不久后,和唯唯一人拎了两个红漆描金的精美点心匣子进来,在琉璃的示意下,放在隔间的桌上。水石乔见琉璃没有立即去看,心中突然就涌出些柔甜来。

“我去亲手包红封,晚点就过来。”对琉璃笑笑,他大步离开。

第五十九章变心

因为要守岁,午饭简便,吃完后全体睡觉,这样半夜才有精神。

不过琉璃却有些睡不着,似乎总有些愧疚的心思,搅得她不得安宁。但,她哪里欠了萧十一的呢?只是想到除夕是他的生辰,还有那空旷零仃的郡王府主院,忽然就很不忍心。若石头和摇光不在,她很怀疑自己会在大年夜去找萧十一。

但现在,她不能。只是脑海里还不断想着:他在府里,还是又去了桃花潭?去年,是因为被九郎打得出不了门。那……九郎和王琳琅在西南过得可好?

萧十一要求的皮毛耳套,她给他做了,并没有假手他人。不过嘛……她以软硬适度而有弹性的铜丝做了个发箍,上端做了两个狐狸耳朵,再把那对耳套套上去,找了个精美的盒子,当年礼给临山郡王府送去了。不知萧十一敢不敢戴?

他自己说的,但凡她做的,他不挑手工和式样。但想想萧十一顶着两个白色的毛茸茸狐狸耳朵,若身后再配条大尾巴、不,九条尾巴晃来晃去的样子……

一不留神,琉璃轻笑出声。

“小姐,笑什么呢?”忆秋正好进屋,给琉璃看看暖熏炉里的炭火,听个满耳。

“做了发财梦了。”琉璃掩饰道,“金山银山堆在眼前,换你,能不乐死?你干吗这个时候进来呀!我这一醒,有块好大的金子还没摸到呢。”

“小姐是财迷!”忆秋信以为真,先捂嘴笑了笑,又嗔道,“大年下的,什么死不死的,呸呸呸!天上诸神,请原谅我们小姐童言无忌。”对着天空合十,拜了两拜拜,又打开熏炉。拿红铜长柄火钳拔了拔火,再抬头看了看琉璃道,“小姐,你脸红了。是不是火太旺,有点热了?”

琉璃心里打了个突,就像有什么秘密被发现了似的,连忙从床上翻身朝内道,“嗯,是有些干热,把炭烧虚些吧。这两天跟着摇光嗑瓜子,上火了呢。收拾完就别吵我,还想再睡一会儿,说不定能继续爬金山。”配合性的。还打了个哈欠。

忆秋忍着笑,应了声,调好熏炉就轻轻退出。

琉璃这才大松口气,嘲笑自己忒没出息,有一种当年念初中时早恋。被班主任逮到的感觉。

就这样翻来覆去的在床上烙大饼,天很快就黑下来。青黛亲自来叫她起床,仔细的更衣梳洗。虽说孝期还没过,不能穿得像大红封似的喜庆,到底素银簪子珍珠花也要打扮起来。等收拾好了到吃团圆饭的花厅去,就见石头、摇光都打扮一新,藏青织绵、深灰隐纹。衬得这一大一小分外英俊挺拔,把一众丫头看得眼都直了。

“来来,都坐。今天不分主仆,也不用人侍候,大家图个乐呵。”水石乔招呼。

水府的花厅很大,此时一共开了两桌。水石乔和琉璃再随和。在这个时代,主仆尊卑也是要分的,所以琉璃和水石乔坐一桌。琉璃借口说人少不热闹,拉了摇光和凌红蝶、唐春夫妇过来一起。其余贴身的一等心腹人,就坐了另一桌。府内其他仆役。在外院另有宴席。

人多就热闹,大家嘻嘻哈哈的,团圆饭吃了足有一个多时辰才罢,却感觉过得很快。等撤了席面,摇光和狗儿就带着小丫头们到园子里放炮仗烟火玩去了,其他人三三两两回屋,吃着零嘴聊闲话,一年中独数今天最是惬意。

琉璃的屋里,聚集了四大丫头和水石乔,倒是凌红蝶和唐春回去了,小夫妻自然单独围炉夜话。满屋的叽叽喳喳,似有说不完的话。水石乔也不嫌吵,就那么安静的坐着、看着,脸上挂着微笑,无比的耐心。

有几次,很有眼色的青黛和忆秋要离开,给小姐和帮主单独说话的机会,却都让琉璃以她们彼此才懂的眼神制止了。她再一次犯了怂,即怕和萧十一独处,也怕和水石乔独处,干脆采取鸵鸟政策,逃避问题。

到底最后,还是水石乔坐不住了,起身拿了琉璃的大毛斗篷道,“今天不算冷,屋里又太闷了,琉璃陪我到外头走走吧。”

琉璃犹豫了一下,终究不好连这个要求也不答应。那样,拒绝之意就太明显了。

“琉璃你在躲我吗?”两人慢慢踱步在风雨游廊上的时候,水石乔低低地问。

琉璃怔了怔,目光望向别处。

除夕夜,家家张灯,户户结彩,水府虽素淡低调,不用大红,却也挂起了一串串绛紫色的纱灯。此时衬着深蓝近黑的天幕,高低错落的屋角房檐,竟有些灿烂之意,连天上的星光都黯淡了似的。所以,东西无分高低贵贱,只要对了时候对了眼,应了景致就好。

“是。”咬了咬牙,她干脆道。

现在,任何男女之情都让她害怕,她勇往直前的锐气,仿佛沾了“情”字就钝了起来,软弱得连心也无力。但,若真的不能回避,她也不能再婆婆妈妈的了。

“为了萧十一?”水石乔的脚步顿住,声音中的痛意,扎得琉璃的心生疼。

“是。”深吸口气,“也不是。”

“琉璃,我不懂。”水石乔伸手,握住琉璃的肩膀,让她与自己面对面,“这是为什么?”

“他想娶我,我知道他是真心的。”又连吸几口气,琉璃才能强迫自己平静地道,“他是个乱世里的枭雄人物,做起事来又狠又绝,但他一直待我很好。对着他那样的男人……我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实话,直白,听起来却不坚贞。

她不能像书里那些完美女人,不能像磐石,毫无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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