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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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屋,还有一个死人。可这,不是更刺激吗?
温凝之为了维持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形象,身边的女人极少。但实际上,他是色中恶鬼。而冷玉很早就学会看透男人,能从最正的目光中,看出最邪的意思,所以她深知要如何自保。哪怕,只是暂时的。
果然,温凝之态度软化,只哼了声,对冷玉的颠倒是非,仿佛很受用。
冷玉连忙又道,“二姐的事,妾身自会处理。往后,妾身就只有侯爷一个人了。”说着,又柔柔弱弱的哭了一阵,感觉温凝之开始不耐烦,适时收住泪。
温凝之回身往里屋看了看。
灯火,还微微闪动着,却有一股子死气慢慢浸染了出来。他心里逞着的那股子凶戾突然就消失无踪,再也不愿意待在这里。
“跟我来。”他深吸一口气,又迈步走回里屋。
冷玉咬咬牙,低头跟在后面。
进了屋,她迅速瞄了瞄,正撞见一对灰突突的眼珠,骇得差点惊叫出口。幸好,她素来是个狠的,当年在逃难时又见过太多凄惨的死法,没那么容易被吓到。甚至,她亲手杀过三个人。
不知怎么,突然就想起小时候。那年,她才多大,只有十一岁,鞑靼人打过边镇,她全家都被杀了。趁着火光,她随着仓皇逃窜的人跑到荒郊野外才留下一命。也是那时,她认识了同龄的冷香,两个女孩之后一直结伴而行。
可是路上那么多凶险,冷香从来就是个废物,除了对她言听计从之外,没做过任何有用的事。因她容貌俏丽,遭遇那样不堪的事情时,冷香也只是躲在草丛中发抖,从未尝试救她。
现在冷香死了,那是报应!她不会为冷香落泪的。这样的没用的人,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可怜的是她,还要为冷香收尸。
“别愣着。”温凝之找出上好的丝绸披帛,走到堂屋,绕过高高的床粱,打了死结。红色的披帛,就像一道血迹,自上而下,倒灌下来。
冷香一哆嗦,用力吸了几口气,连忙跑到屏风后,把布巾浸在盆架子上的水盆里。
水很凉,在这种天气里难得的凉,甚至让她打了个寒战。
不过她再没有犹豫,拿了湿巾子过来,给冷香抹干净脸。又在温凝之的帮忙下,给冷香换了她最喜欢的一套衣服,并重新梳头上妆。
可能因为死人的灰败之气,冷香的那张脸涂了粉就变成惨白,衬得眼下异常的黑,唇异常的红,看起来很凶、很诡异。最要命的是,她努力了几次,冷香的双眼就是闭不上。而且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直直的盯着她,真正的死不瞑目!
她汗毛直竖,但回忆起逃难那年的遭遇却又梗起脖子。都欠她的!所有人都欠她的!
所以,她不怕!
等把冷香挂上去,脚下的椅子也放倒,吹灯关门,她才随温凝之离开。
满院的人都睡着了,就连守门的婆子也因为害怕而躲得远远的。这倒好,两人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来到听涛阁。
温凝之不住在这里的时候,院子里只留一个名为劲伯的老奴看门。此人是个哑子,耳力却特别好,不识字,世代在温家为奴,绝对忠诚,且不多话。多少阴私事,这老哑子未必不知情的。就连温凝之的书房,侍候笔墨的小厮豆子都不能随便进出,全是劲伯在打扫收拾。
此时开了门,别说疑问的眼神,就连看,劲伯似乎也没看到来人似的,重新上了闩,佝偻着身子,又回到倒座的那间小屋里去,再不发出任何声响。
冷玉见怪不怪,紧随着温凝之进了屋。
听风阁是两层的小楼,建于整个侯府最高的地方,四周有无数小短松,有风之时,松涛阵阵容,因此而得名。冬天在这里住,实在是有点冷的。但在夏日,却极为惬意。
不过温凝之却没上二楼,而是进了一楼的书房。摸着黑,只以朦胧月色为照,按下沉重书架旁边的机关。轻微的挪动声中,书架向旁边错开一人的间隔。后面,是一间密室。因这密室点着长明灯,暗门一开,就有灯光透出。
温凝之闪身而入,冷香却没动。
她知道规矩,暗室是绝对不能进的。她能跟温凝之走到这里,已经是格外被信任。只因过一会儿,还有她需要做的事。而当暗门再度合拢,冷玉就再度被黑暗吞没。
而门内的温凝之,却跪了下来。
密室的空间很大,只是除了一张供桌,两个牌位,一个蒲团、一盏长明灯及一些香烛之物外,四处空荡荡的。但温凝之的膝盖一落地,突然就哭了起来,对着那两个牌位。
大牌位上写着“霍红莲”三个字。
小牌位,却无只字。
因为空,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就显得有些留白的阴森。
温凝之哭了会儿,慢慢抬高了手,反复抽自己的嘴巴。也不出声,连抽了十几下,之后又沉默着,走出密室,重新扳动机关藏好。
“来吧。”他闷着声音说,步上二楼的卧室。
冷香提着裙摆,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到了二楼,先帮温凝之脱掉长袍和中衣,赤裸着脊背。又从柜子的暗格中拿出那东西,再扶温凝之来到床边。
这也是秘密。她和侯爷之间独有的秘密。也是那件谁也无法替她做的事。
第二十五章变态
烛光微弱,被室内的无形的气流带动,明明灭灭,映得那些光影似活了一般,仿若来自地狱的幽魂,不住的妖娆飞舞,诡异莫名。
“啪”的一声响,是鞭子抽在光滑皮肉上的声音。
温凝之抓住床栏的手骤然抓紧,并不呼痛,却低声祷告,“红莲,对不起!我从未出世的孩子,爹错了!”
冷玉站在他身后,手拿着沾过盐水的皮绳,每默念十下,就挥动一次。而温凝之每挨上一下,就念一遍忏悔之词。神色虔诚,夹杂着痛苦之色。他那光滑的脊背上,纵横交错着很多鞭痕,是早已痊愈的陈旧伤,却仍然留下了阴暗的印迹。这说明,他如此自我惩罚不是一天半天的事了。
约莫被抽了三十下,温凝之也再坚持不住,软软趴在床塌边。
冷玉见状,连忙收了皮绳,熟门熟路地找到药膏,细心又妥帖的抹在温凝之的鞭伤之处和微微红肿的双颊上。
“妾身侍候侯爷歇下吧?”忙活完,冷玉低声问。
“不用。香儿的身后事,还得你来处理。”温凝之摇头,脸上哪还有半分痛悔与迷茫,反而恬淡如玉,眼神平静,似乎所有的恶事都随着这鞭打消失了。
他,什么也没做过。
他,心安理得。
他,一面体罚自己,受良心谴责。另一面,若让他重新选择,他可以照样丧尽天良。
可惜,琉璃没看到这一幕。否则也只有两个字评论:变态!
但她第二天一早得到了消息:天没亮时,温侯去上朝。那时,二姨娘还好好的。可是等早上三姨娘去侍候汤药,二姨娘已经把自己挂在了堂屋的横梁上,早已经气绝多时。
据小茹和小薇打听来的细节说,二姨娘盛装赴死,华服艳容,舌头只吐出一点,血红的双唇间,只露出个灰色的舌尖。但那双眼睛却死死盯着大门的方向,好像告诉众人:有人来了!
人们都说,太医院的云大夫诊断二姨娘患了疑疾。那么,这样的疯子,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吧?整天疑神疑鬼的人自寻了断,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怜温侯为个妾室尽了多少心力,却仍然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没人怀疑冷香的死因,只有琉璃暗暗摇头。温凝之借势的能力强大无比,这样的危机都被他利用,在他光辉的清名上再添一笔。
可是没关系,爬得越高,摔得越重,温凝之尽管把自己供上神坛。到最后,屠神总比打击普通人要爽快多了。
按大赵国的规矩,妾室故去,还是自尽横死的,不必停灵守孝,就连尸身都不能从正门离开,只能走偏僻的东角门,于黄昏之时悄悄抬出府去。有娘家的,由娘家人领走,夫家贴补一笔钱,从此各不相干。没有娘家的,就葬在城外的乱坟岗。
所谓乱坟岗,并非曝尸荒野的地方,而是渺无人烟处的大片荒地。那里拱起的一个个土馒头,下面埋葬的都是无家无主的魂魄。好一点的,有块墓碑。说起来,妾只是男人的财产和玩物而已,若没有子嗣能奉养她们,死后怎么可能葬进家族墓地呢?
“小姐,您猜得真准。果然,二姨娘没活过昨晚。”小薇戚戚然的说,想起昨天小姐的话。
虽然知道一切都是二姨娘咎由自取,也知道小姐为何而来。但若人心有善念,哪能完全对死亡无动于衷?
就连琉璃也唏嘘了阵,当晚夜深人静之时,翻墙进入爱莲居。
青柠本想跟进来,怕她害怕,但被她留在了院外。
霍红莲是她的姐姐,两世都是,她怎么会怕?她坚信,姐姐就算变成厉鬼,也绝对不会伤害她。那是对亲情的绝对信任,无论如何也不会动摇。
跪在牌位前,琉璃并没有燃香叩拜,而是从衣袋里取出个黑色小瓷瓶和一张写了字的白色绵布。布上的字,两大数小。小字写的是生辰八字,大字是人名:冷香。
琉璃把巴掌大小的白布铺好,以瓷瓶中的液体浇之,而后以火折子点燃,烧成灰烬。
彼时,空气中除了焦味,还有淡淡的血腥。那瓷瓶中,装的居然是血,之前从冷香的手腕上取的热血!虽只有一点点,却代表了冷香背负的血债。
“姐姐,你开心吗?”琉璃望着牌位,脸上露出笑容,悲伤,但也畅快,还有一点小心翼翼和讨好,就像一个孩子做对了某件事,来向家长炫耀,“这是第一个为伤害你而付出代价的人,后面还会更多。没有人能逃脱惩罚,即便是站在最高处的那一位也一样!”
牌位无言,但夏风清凉。宛如姐姐的手,温柔地抚过琉璃的头发。
琉璃伏地,哽咽着,却不落泪。上次,她和石头说过,再不哭了。而若善无善报,恶无恶果,她就真不知道这大千世界,朗朗乾坤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然,虽说死个妾室都不会发丧,更算不得正经白事,但因为温凝之随后病倒,宁安侯府还是沉寂了一阵。就连说好的威远侯府的赏莲会,也推迟了半个月。
不过闹鬼事件,在二姨娘故去之后突然就消失了。大家都认为二姨娘失心疯了,才闹出那样的事。或者,是撞客儿了。所谓撞客儿,是指半夜出门,被孤魂野鬼附体。现在人一死,孤魂野鬼没了宿主,侯爷身上的官威又重,自然也就跑走了。
于是,阖府平安。没有人注意到,有新的暗潮在涌动。
而出于礼节,就算琉璃心中厌恶,却还强忍着别扭去探望过义父温凝之,说了好多让她自己都想吐出来的安慰话。令她感到特别奇怪的是,不是说伤心过度吗?为什么要趴在床上,倒像是养伤呢?
她很诧异,但毕竟才来东京都两个月,手伸不到那么长,也只有收了心思,规规矩矩在府里宅着。期间,受萧真之邀出去过两次,一次是去看皇家乐舞,另一次是到某家南岭人新开的馆子去吃了风味竹筒饭。
跟现代年轻人的普通恋爱一样,看电影、吃饭,两大必不可少的要素。
不过,萧真不是不想娶她吗?就算两人有协议,要暂时保持订婚的关系,萧真的戏也演得过火了些。现在,整个东京都谁不知道,晋王殿下对未婚妻很是心悦,还没成家,就带着四处游玩。虽然也没犯什么忌讳,到底亲近得让人牙酸。于琉璃而言,萧真行事正派又厚道,学识也很好,倒是很谈得来的伙伴。
就这么过了半个月后,推迟的赏莲会到底还是举办了。
琉璃答应温宏宣去,只不过天气炎热,有点想赖掉。哪成想她还没有假装抱恙,温宏宣就三番五次来劝她出门散心,把刘备三顾茅庐的劲头都拿出来了,好像侯府内才过去的事对她有多大影响似的。
琉璃心头微动,答应一定不会缺席。当日,为了温宏宣的面子,她还和温芷云、温倚云坐了同一马车前去,显得宁安侯府家中步调一致,很是和谐。
七月天,夏日已末,但暑气却盘恒不去。于是,人们穿得很是清凉。琉璃慢悠悠在威远侯府的后花园溜达了一圈,就看到很多胸部白花花,虽只是半露,却也耀眼的很。大赵国的开放风气可见一斑,确实令人心旷神怡。
相比起来,琉璃穿得保守了些。软软的湖水绿色绸缎,看起来给人以凉爽感。式样是偏衽曲裾,窄窄的袖子却用了半透不透的纱罗质料,两条嫩藕似的手臂若隐若现。衣袍裁剪得很合体,束缚得她走路快不得,反衬出她的爽利身姿和娉婷之态。脚下,配着淡粉色的丝鞋。头上仍是梳着简单大方的单螺髻,斜插白玉簪子搭配珍珠钗。钗尾,坠了翠色小羽。那是从小闲身上自然脱落的,绿意胜过上好的碧玉。羽径边是细细的绒毛,显得异常可爱。
她脖子上也没挂或金玉或珠宝的项圈、项链,而是穿了五彩丝线的银质小福袋,手上是首尾相接的鱼形赤金链。浑身上下,无一处不随意,却也无一处不别致,和东京都贵族女子们喜欢的大红大紫、妩媚娇艳大不相同。偏巧,她的容貌又是明丽型。于是截然不同的气息奇异的融合在一起,就变得分外引人注目。
“哼,就数她最会做怪。”不远处的凉亭上,温倚云不服气的冷哼道,“这么热的天儿,坐着都会出汗。偏她,走来走去的惹人注意。”
“你消停点吧。”温芷云低声喝止妹妹,“看晋王殿下的态度,她这个亲王妃的头衔是跑不掉的。难得的是,晋王殿下喜欢她。你得罪她,对你没有好处的。”
“我就是看不惯!”
“看不惯她的人很多,怎么就偏你跳出来,跑上去第一个做箭靶子?”温芷云恨铁不成钢地点了下妹妹的额头,“也不要你和她多亲近,大面儿上过得去就行。好歹她是咱们父亲的义女,这份香火情必定会有。只要不得罪她,没的亏吃。”
第二十六章小少年
“我眼里不揉沙子呀!”温芷去也压低声音,望着坐在对面下棋的两名女子之一道,“王家五姐姐是多好的人呀,本来是晋王殿下是一对儿。要不是因为水琉璃,也不至于……”说到这儿,见温芷云眉头皱起,就咽下了后面的话。
正巧,王琳琅似乎有感,抬头望了过来。
那是个冷艳型的美人儿,十七八岁的样子,衣饰打扮是低调的奢华。最美丽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大而有当,黑白分明,眼形极美。不过那眼神中有一种漠然的态度,仿佛对一切都无所谓似的。
这让温倚云感觉讪讪的,似乎自己多管闲事了。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为王五娘琳琅抱屈,还是自己妒忌水琉璃的运道。特别是发觉好多贵族青年的目光,没有注意到精心打扮很久她,反而趁着晋王殿下还没来,不断瞄向“有夫之妇”的琉璃之后。
这村妇,为什么非要招蜂引蝶呢?若是她有晋王殿下那样的未婚夫,就是天天被关在院子里,只得那一人也够了。可是,她没有!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她可是正经侯府嫡女,不是为了抬高身份乱认的义女啊。
温倚云愤愤难平的样子,被某些有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中。而在更远也更高一点的另个凉亭内,也有人加肆无忌惮的观察琉璃。
那是个小小少年郎,也就七八岁,说是男童倒恰当些,生得眉清目秀,一脸坏坏,却做侍卫打扮。一身锦绣侍卫服,穿得妥帖合体。此时,他很没有形象的倚在凉亭柱子上,手里拿着把瓜子儿,一边吃,一边看得不亦乐乎,眼睛笑得弯弯的,瓜子皮乱丢,飞得到处都是。
正高兴,身后伸过来一只大爪子,拎着他的脖领,把他丢到后面,半点不客气。
“十一哥,你注意点!我正在发育,不能受惊吓!”小少年跌倒,又快速爬起来,怪叫。
“才发育就知道看女人?早开的花儿,想早谢吗?”萧羽轻哼了声,“再说了,你看就看吧,下风口站着去!吐瓜子皮儿,飘我一脸唾沫星子!”
小少年嘿嘿笑,“切,不就是嫌我挡着你视线了。你都看人家水大小姐老半天了,我才站这么一小会儿,你就穷嫌弃。常言道,朋友妻,不可戏。死老头儿我提醒你,那可是你未来的兄弟媳妇儿。”
“九郎不会娶她。”萧十一抿了口茶,又拈了块点心,放在口中慢慢品尝着,姿态优雅又漂亮,还有些漫不经心。这模样若被饥饿的乞丐看到,会很想掐死他的。可他是大赵国的临山郡王,天下第一大金主,到哪儿也不会忘记享受。
“九哥娶不娶她,跟十一哥看不看她,完全是两回事。”小少年径自坐下,灌茶,大吃点心,完全是牛嚼牡丹的德行。
谁家的侍卫敢这么无礼?谁又敢在临山郡王面前这么随便。萧羽看似笑眯眯的,但非常不容易接近和讨好。甚至有时是暴戾的,很有些怪癖,熟悉的人都知道他可不好惹。
而这小少年在萧羽面前却如此自然随意,只因他也姓萧,名为萧蛮,是宗室中极远分支的一个子弟,家就安在临山郡。那一支若不是因为有他,就绝了嗣。他本身无倚仗,家业又败落干净,却不知怎么得了萧羽的看中。四年前萧羽得圣上恩准,回临山郡祭祖,把三岁的萧蛮收在身边,当个表弟养活。
萧蛮聪伶俐,某次当今圣上无意中见过后很是喜欢,许了他满了十五岁,就可进皇家侍卫营。眼见还有八年时间,他先磨着萧羽给他做了身侍卫服,天天穿着逛来逛去,挑逗调戏,咳咳,或者说是显摆得瑟在幼龄小贵女们之间。目前,他已经有一大批小少女和小女孩拥趸。
人家都说,这是风流种子萧羽第二。萧羽对此倒是不怎么在乎,反正他有的是钱,女人虽多,却没有子嗣,并不在乎身边多养个败家子儿。只当……养个小玩意儿吧。
“你懂什么,这位水大小姐,可真真是个谜呢。”奇怪的,萧羽对小萧蛮完全不隐瞒心中的想法,“你也知道,十一哥我最爱解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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