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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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桐暗暗叹息,那是你没见过白惜言,比起造孽级,他可是祸国殃民级的。
不过看着男人在人群中扫射一圈,眼神落在自己脸上就不动了,苗桐只能迎上去,“你好,我是苗桐。”
“我当然知道你是苗桐。”他在苗桐脸上清楚的看到了茫然,显然是在记忆里搜寻他这张脸,只是搜索结果是“查无此人”,一时间谢翎很想把花扔到她脸上,凉飕飕地笑,“苗记者真是贵人多忘事,年前苗记者还在我的办公室里救了人,现在连事件的主角之一的脸都记不起来了。”
苗桐的确记不起来了,她哪有那么多脑容量去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点头笑道:“我当然记得,不过那都是巧合,没必要你亲自来道谢。”
谢翎也笑着说:“既然记得,那苗记者就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吧。”
“……”苗桐没说话。
“呵。”谢翎把手里的花捏来捏去,笑得阴沉,“我叫谢翎。”
“我当然记得,我只是觉得谢先生真的不必放在心上,就算不作为新闻人,作为个普通人遇到那种情况也会帮忙的。”苗桐看了看表,采访车应该在楼下等着了,这人有完没完了?!
她还看表!她还看表!谢翎无法形容自己内心此刻的震撼,这女人竟然催他滚!这个女人竟然能在他面前睁着眼说瞎话!要不是胖老刘非要见一下她么妹的救命恩人,他才不会亲自跑来拜山头。亏他还跟胖老刘打包票说,天上掉下个苗妹妹。再次见到她所有的魔法都消失了,只能用白开水来形容的长相,出奇地面目可憎。
他谢翎宁愿在家里泡方便面都不会泡这种油盐不进的老油条。
苗桐见他盯着自己不说话,又看了下腕表,“谢先生,我还有个采访任务,您看……”
“不敢耽误!再见!”
谢翎把花往桌子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扔,扭头铁青着脸走了。
一直在旁边从头到尾观摩的魁姐拍拍她的肩,幽幽地道:“小苗,你错过了一个嫁入豪门的机会,人生呀,你莫要这么阴差阳错……”说着拿着咖啡杯拖着重吨位的身体唱着黄梅调飘去了茶水间。
苗桐虽然不知道哪里摸到了他谢公子的逆鳞,但是心里也是有点后悔的。这世界小得很,说不上什么时候就被穿了小鞋。
连续大半个月晨报的头版都是城区百姓春节专版,对于有斗志的记者来说,就像馒头就咸菜。不过馒头咸菜也好,老牌记者都是见过大世面的,宁愿新闻太平淡报社倒闭砸了饭碗,也祈祷最好别出什么事。
在去警犬基地的路上,林乐兴高采烈地跟司机师傅聊起最近天下太平,他的镜头好久没沾到血了。
“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这就是我们跟唯恐天下不乱的娱记之间的差别,我们血管中流的是道德的血液。”
“明星需要炒作,曝光率和知名度,正面的或负面的。明星和娱乐记者的关系不过是周瑜与黄盖,愿打愿挨,用不着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吧?”苗桐摊开手,“娱记要吃饭,明星要版面,这是公平交易。”
林乐要炸毛了,“你是说就算是不实报导也没关系?”
“娱乐圈本身就是浮华之地,没有必要非要摘下它的遮羞布。实与不实,就看第三方民众愿意相信什么,这就是娱乐,是生活调剂品。”
“那他们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前阵子H国的女明星因为不看遭受潜规则而自杀身亡,娱乐记者不是不顾饭碗冲在第一线爆料谴责了吗?世界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当然也没那么坏。”
林乐低头摆弄相机,陷入思考中,不再说话了。
下车时,他拍了拍苗桐的肩,“师妹,我真觉得你做记者可惜了的了,你该去做社会评论家,再不济也能做个危机公关什么的。”
苗桐笑着说:“谢谢,如果有可能,我更想去做战地记者。”
“啊?为什么?”他以为只有男人才有这样的热血。
“不为什么,我合适。”
“你哪里合适?刀枪不入吗?”
这样的玩笑话惹得司机赵叔也笑起来。
苗桐检查着手中的录音设备,不经意地说:“我没有父母,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我是孤儿,我若死在战场人,没有人会悲痛欲绝,所以我很合适。”
司机赵叔不笑了,车内霎时一片寂静。
苗桐背起包已经走到基地门口,林乐才回过神来拿起相机跑过去。
接待他们的是卓月的发小儿沈净,在车上已经听林乐形容过他,你看见迎面走来一个大家闺秀,就是他了。自古损友多败名。见了才知道为什么林乐要说他是大家闺秀,长着美人腮倒也不女气,只是漂亮。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先是去了警犬训练场,又去了警犬宿舍,军事化管理干净整洁,林乐拿着相机一顿猛拍。每只警犬都配备一个训练员,沈净的警犬是只黑色的拉布拉多,叫超人。
林乐大笑,“你的超人是母的,应该叫超女。”
沈净踹了他一脚,“我该把你的鸟嘴缝上,扔到训练场上给超人做人肉沙包!”
苗桐想了想,把录音笔关了,估计也录不到什么有营养的内容。
“超人是缉毒犬?”
“缉毒,搜爆和搜救,超人是十项全能选手。”沈净说起他的伙伴得意洋洋,“这里的警犬大多立过功。”
“那退役警犬你们怎么处理?”
“都是在基地养着。”
“……不会送给医学院学生做活体解剖,或给剧组绑上炸齤药,做逼真的警犬就义场面?”
沈净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厌恶,“谁会将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送去那种地方,那样没有人性的混蛋能有几个?”
苗桐点了点头,在随身笔记上记下这句话,又问,“那你对吃狗肉有什么看法?”
“我看过一个有趣的四格漫画,称霸地球的物种不再是人,而是狗。狗穿着围裙,拿着菜刀站在笼口,男人和女人眼神惊恐绝望。几只西装革领的狗围着餐桌高谈阔论,它们餐盘里的食物是人的肝脏。”沈净摸了摸超人的脑袋,微微一笑,“狗是朋友,我们不吃朋友。”
苗桐也笑了,“有趣的比喻,很棒的说法。”
穿着绿色作训服的训导员与瘦小柔弱的女记者一左一右蹲在超人旁边,相视而笑的画面十分美好,于是快速举起相机抓拍下来。
中午吃饭就在基地的食堂解决了,沈净与苗桐聊得很投机,从狗,聊到人性良知,再聊到野生动物和奢侈品大牌的皮草崇拜,一直聊到市区恶人巷里隐于市的野味餐馆。苗桐觉得密访野味餐馆是条不错的报导,当下便决定让林乐先回社里,她去恶人巷做暗访。
林乐都头大了,“选题要报备卓姐通过后才行啊,而且你一个女孩子去那里暗访,出事了怎么办?”
沈净说:“我陪苗桐去。”
俩人都有点热血沸腾,要用笔杆子端掉敌人老窝的意思。
“你们真是臭味相投,行了苗桐,挨骂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啊。”
沈净又抬脚踹他,“瞧你寸的,都快成月姐代言人了,麻利儿滚啊你,再啰嗦哥们儿放狗咬你。”
恶人巷苗桐是来过的,也是老城区的街,又窄又逼仄的石板路,两旁是建的不规则的门面,再往里是成片的平房民居。野味餐馆大多都是开在地下的,就是门面上的小餐馆上的菜单都是普通的家常菜。只有真正来猎奇的人得到信任,或者熟客,才会由小弟领着去民居区的某个院子里,那里才是野生动物的屠宰场。
年轻的男女去吃饭,在外人眼里看起来都是恋人关系,俩人也都是良民的脸,更不容易引起怀疑。
沈净拿着菜单敲了敲桌子,“这些去哪里吃不行啊,我带女朋友来尝鲜,有没有好东西?”
服务生小妹摇头,“只有菜单上这些。”
苗桐摇了摇沈净地胳膊,“算了吧,我们还是去上次去的路西边那一家吧。”说着拿了包就拽沈净出门,刚走两步,就听服务生小妹喊,“你们等等,我去叫老板。”
俩人相视一眼,成了!
白惜言早上接到大姐的电话,她好朋友的女儿来本市出差,要他帮忙接待。而且是亲自接待。关于两个姐姐安排的这种变相的相亲,他已经领教过多次了。不过母亲去世得早长姐如母,他也没有违抗的意思。
从机场接了那姑娘,大外套里穿着长裙,在车里白惜言揉着太阳穴想着她到底用了多少香水。
姑娘的英文名字叫苏珊,倒是也不拘谨,挺开朗的样子,“飞机餐好难吃,饿死我了,哥哥我们去吃什么?”
“你母亲与我姐姐是金兰姐妹,按辈分你该叫我叔叔。”
苏珊从善如流,“好吧,年轻的白叔叔,你要带我去吃什么?”
白惜言问:“你想吃什么?”
“果子狸!野生蛇羹!”
司机小莫咳嗽了一声,果然是广东籍的姑娘有够生猛,不过白先生三餐清淡从不吃乱七八糟的东西。白惜言转头问小莫,“去哪里吃这些东西?”
“恶人街有地下厨房的。”
一整路他都在因为熏人的香水味而烦恼,苏珊刚开始兴致勃勃地跟他聊天,而白惜言只是礼貌地附和着一两句。她觉得没趣,干脆拿手机玩游戏,噼噼啪啪,真是个半秒钟都安静不下来的人,让人头痛。如果非要跟这样的女人共度一生,那他宁愿下半辈子都泡在中药缸里。
“白先生,车开不进去,能不能泊在巷口?”
白惜言点头,而后叫苏珊下车。
突然巷子深处传来吵闹声,有几个男人拿着棍子扳手什么的在追两个人。
一个年轻男人扯着个姑娘,男的帅女的俏,被追得慌不择路,不是在拍美国大片儿吧?
不过是两秒钟的工夫,白惜言已经做出了判断,朝他们喊,“上车!”——男女主角往车里一钻,司机小莫一踩油门,车驶进马路上,那些古惑仔们在原地骂骂咧咧。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追你们?”
苗桐整理着呼吸,惊魂未定,“我们去地下厨房暗访。”
“难怪。”白惜言叹气,太胡闹了,盯着这个不稳重的小子,“这位是?”
沈净向前面伸出手,“我叫沈净,是苗桐的朋友。”
白惜言握住,“我是苗桐的叔叔,白惜言。”
“呃?……叔叔你好。”被占便宜了,人家萝卜不大长辈儿上了。
听他们寒暄,苗桐只是反复神经质地拽自己被扯坏的袖子,埋着头大气都不敢出。沈净感叹,她也有怕的人啊!刚才那勇猛无敌将相机抢回来的模样,他还以为没有什么东西能让这稳如泰山的姑娘害怕呢!白惜言的谈吐和态度有够合体,可是身上散发的不悦的低气压让沈净有些心虚,忙让司机靠边停车。
车再平稳前行时,白惜言坐到了后面,脸上的笑容终于全部散去,是平静。
“你住哪里?”
“雅韵社区六号楼。”
接着,白惜言升起了隔音板。
“疼不疼?”白惜言指着她的脖子,“都抓出血了……别摸,会感染。”
苗桐笑了笑,“这算什么,我们部门的魁姐还摔断过腿呢。”
本来是想宽慰他的话,说出来却让白惜言更加的恼火,“你的意思说,不受伤就不能做记者?这次被抓破脖子,下次被打断腿吗?在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前提下,你凭什么为别人伸张正义?”
他说得对,危险什么的,她不是没想过,可依旧肆无忌惮。
因为她无所畏惧。她只是一个人。
苗桐将脸埋在头发里,“对不起,我又给您添麻烦了。”
白惜言一愣,“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会每次都这么走运,你应该学会保护自己。”这个女孩简直固执到难以沟通,曲解他的意思倒是很有一套,简直能将人气死。他磨了磨牙,去座位底下摸烟。平时他是不抽烟的,不过烟是好道具,在他愤怒时可以稳定情绪。
苗桐听到打火机摩擦的金属声,他拿了一支烟,火光落在他的眼睫上,比夜还浓的眼眸能将人吸进去。她伸手夺过他的烟,“您身体不好,医生不让您抽烟的。”
他挑起眉,有些讽刺似的,“有很多事情都是明知道做了不好,还是要去做的。苗桐,我可没看出你是这么听话的乖宝宝。”
在苗桐的记忆里,他只见过白惜言抽过一次烟。大概是她十四岁的春节,书房的门没关,她看见白惜言挂了电话后将手中的茶杯狠狠地砸到玻璃上,他皱着眉,而后他从抽屉里拿出烟,点燃。他一直在抽烟,书房里像着了火。她很害怕,一直躲在门口不敢动。后来是上楼打扫的保姆把她带走了,她说,白先生平时不抽烟的,肯定是谁惹恼了他。
这次是她惹恼了他?
苗桐愣住,是的,她没见过白惜言抽烟喝酒。他是最好的病人。即使他觉得中药简直能要了他的命,只要医生说好,他都会面不改色地喝下去。他比任何人都关心自己的身体,他才三十岁,他不想关心他的亲人担心难过,他要健康地活下去。
她将额头抵在椅背上,一滴,两滴,水渍晕染开。
“我不敢了,我会听话的,您别这样……”
原来他的“自虐”举动竟然是让苗桐认错的最好的办法,在她的心里自己的身体竟然比她的安危还重要。他只不过是将她养大,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给她。什么都没有,连虚情假意的问候都没有过。
白惜言的心一下子就酸了,软了,柔情四溢,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将她拉过来擦眼泪,“好了,不哭了,我不抽了还不行吗?”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苗桐家的楼下,花坛里整齐的翠色冬青,梧桐树的枝桠漫过楼顶,到了夏季是一片起伏的流淌的绿海。
“这是我们卓主编家闲置的老房子,房租很便宜,她很照顾我。”
白惜言在屋里转了一圈,女孩子的住处果真是干净整洁,不过不是他想象中的女孩的住所。他外甥女的屋子,墙上贴满了男明星的照片,床上地上堆满了毛绒玩具和各种言情小说。实事上,他对年轻女孩的了解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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