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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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愣,心想这是什么状况,“……是我。”

“对不起!”

“好,没关系。”他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对于丧失礼貌的醉鬼,唯一的办法就是顺从她,“你跟谁过来的,先起来。”

苗桐机械化地回答,“肖建国……”说完又补一句,“……抠门老头。”

一直站在旁边云里雾里的袁佩佩忍住“噗嗤”笑起来。肖建国是报社的总编辑,年轻时下过乡,娶了个简朴持家的山妹子,调回城里后还保持了在穷苦乡下养成的简朴习惯。这种简朴在工作上也发挥到了极致便成了抠门,然而他的抠门也是很有名的。

袁佩佩忍不住笑成一团,这姑娘太有趣了,她每年的生日礼物肖叔叔都不会忘,可是每年的礼物都是全年的晨报和周刊是想有多抠?!

白惜言也跟着笑了,“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最后也没能打听出苗桐的家在那里,看似挺正常的人,上了车搂紧他的胳膊就没了意识。幸好醉了酒不吵不闹也算是省心。白惜言让司机先去送袁佩佩,半路上刹车苗桐差点在椅背上撞到鼻子,他只好解开她的安全带让她斜躺在他的腿上。袁佩佩从后视镜里看到暧昧地吃吃笑,被白惜言瞪了一眼,这是我侄女。

他将醉酒的侄女带回家是天经地义的,再也没有这么天经地义的事。

经过一路的颠簸,苗桐到了他的住处又吐了一场,人清醒了些,拽着他的袖子又说,白先生对不起,声音颤抖带着哭腔。白惜言拧了热毛巾边给她擦脸边说,没关系的。

怎么会没关系?苗桐脑海里一时间还分不清梦境还是现实,只是握住了这个长得很像白先生的男人的手,“您对谁失望都好,别对我失望,我永远都不会让您失望。”

白惜言听了这话莫名地心软,拍了拍她的头,“我没有失望,听话,快睡觉。”

从客房里出来,白惜言去卫生间里洗毛巾,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上堆了些类似感动的纹路。这种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有种淡淡的违和感。以前也是感动过的,不过很久远,看见家里的狗舔着初生的小狗崽或者在亲手种下的花种开始抽芽长叶。

次日苗桐从陌生的屋子陌生的床上穿着陌生的浴衣醒来,她光脚走出去,客厅里最醒目的是那株树冠硕大的发财树,几乎将沙发遮盖了大半。然后有人拿着汤勺问她,“苗桐,粥你喜欢喝甜的还是咸的?”

“……咸的。”

“吃不吃香菜?”

“都可以。”

“嗯。”白惜言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等五分钟。”

苗桐坐在沙发上抱住自己的脑袋,昨天晚上跑去停车场拦车的事已经全部回想起来了。人喝酒后怎么会变成疯子?她开始出冷汗,胃抽搐。白惜言端着粥出来,她的长发披散着右手正捶着头部,他走过去拉下她的手,双手扳正她的脸,手指按压在太阳穴上,“宿醉后的头疼那样是没用的,要慢慢揉。我刚年轻时刚开始在酒桌上应酬也是这样,酒量浅,还是要硬着头皮去喝,隔日难受得恨不得死过去。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酒量是可以练出来的。不过你是女孩子,酒还是少沾为妙。”

等他稍稍离开,苗桐的脸已经因为不敢呼吸而憋红了,白惜言不由得失笑,他长得也不算难看吧,又必要吓成这样?

他叹气,“昨晚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苗桐摇了摇头,没有人会喜欢个醉鬼,她在他眼中的印象已经掉到最底,是负值。这会儿她不想说话,也不想听他的奚落或者指责,只好又逃避般地抱住了头。

“我不会对你失望,只要你不再对我说谎。”白惜言笑着强调一遍,“我不反对你说谎,谎言是件奢华美丽的外衣,可是不要将那件衣服穿给我看。”

苗桐惊讶地看着他,除了说谎以外她还醉后发疯,这些在她看来是绝无转圜余地的事情,却都轻易地被原谅了。

“而且你没必要说谎,不想过来就不过来,我绝不会因为这个而生气,你有自己的自由。而我助养你是心甘情愿,不会借这点小事对你颐指气使,也无需你得报答。”白惜言水墨狭长的眼盯着她,“而且这件事,是我错了。我不该叫秘书去联系你,这不是公事,我应该亲自打电话叫你回家吃顿饭。只是一顿普通的家常便饭……我的意思是,这件事是我有错在先,你能不能先原谅我?”

答案显而易见,他能有什么错?苗桐觉得白惜言的逻辑和是非观似乎都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她像个失语症患者只能点头,他的笑容好似原子弹将她脑中的高楼大厦炸成一片平地。而藏身在钢铁森林里的她站在空地上,渺小不起眼,却一览无余了。

“那这件事就一笔勾销,谁都不要再提了。”他将粥推过去,“尝尝白叔叔的手艺,凉透就不好吃了。”

那碗皮蛋海鲜粥,苗桐根本就没吃出味道。

当天上班她迟到了,刚打卡进门,就见编辑部里简直是鸡飞狗跳。魁姐扯着大嗓门鼓点般密集地催促着青年痴呆患者林乐赶快收拾摄影器材。苗桐一进门,魁姐双眼放光,“哎,苗桐,你可来了,要死了简直!主编找你找疯了,刚才还打电话去那个酒店调监控录像要报警呢。”

卓月的确是要疯了,总编老头来借人,她也觉得是个拉拢人脉的好机会,就把苗桐就借了出去。没想到总编那混老头直接将借丢了,电话打了一整晚都没人接。苗桐看着自己手机上的四十二通未接来电,忍不住又去捶自己的头,“我昨晚在酒会上把香槟当苹果汽水喝了,结果就喝多了,我这就去她办公室打个招呼。”

魁姐一把拉住她,“别啊,我一会儿去帮你说,你既然来了就跟林乐去谢氏,别说姐姐不照顾你,这个新闻弄不好就是明天的头条。我昨天约了人做采访,正好不用改时间了。”

“什么头条?”

“几分钟前有人打电话提供新闻线索,有姑娘跑去谢氏企业跳楼。”

看魁姐这喜气洋洋的样子她还以为有人中了六齤合彩在楼顶撒人民币。这种新闻拼的是速度,苗桐与林乐火速地赶往现场,为此敬业的司机还闯了两个红灯,不由得暗暗叹气,这样下去何苦不愁被吊销驾照啊? 走到谢氏企业的大楼除了消防车和警车,还有都市一时间的采访车在门口堵着,大门口有几个保安配合警齤察拦着不让进人,友报的记者们坐在台阶上打呵欠。苗桐抬头就看见十几层通透的大玻璃窗,有个姑娘骑在窗上,艳红的大摆裙子在风里飘来飘去。

“她不嫌冷啊,大冬天穿这么薄的裙子。”林乐十分不理解,“既然来跳楼还穿这么好看干嘛?”

“不是为了好看,是想变成红衣厉鬼死了就不放过的意思。”

写字楼下面有个地下的屈臣氏,俩人从屈臣氏的安全通道往上爬。由于跳楼事件搞得人心惶惶,苗桐和林乐顺利地跑到十二楼,那间办公室门口有警齤察维持秩序,谈判专家站在门口悉心劝解,那声音慈祥得和赵忠祥老师主持《动物世界》有一拼。可骑在窗户上女孩丝毫不买账,只平静地说:“你不是我,所以你觉得不值得。其实你觉得值得不值得又有什么关系,是我要殉情,又不是你。你不要再管了好吗,我还想多跟他说几句话呢。”

这间公关经理室是完全用钢化玻璃隔起来的,所以从外面能看见里面除了要跳楼的女主角,办公桌上还坐着个男人,穿着挺正式的军绿短外套敞着扣子手里拿着支烟,一下接一下地抽着,眼珠斜着那半条命挂在窗外的女孩儿,充满了厌恶与不耐烦。

“你闹够了没?闹够了就下来!”

女孩儿专注地看着他,“我没跟你闹,我说得很明白了,这辈子我没办法让你喜欢我,可是我可以让你永远记住我。”

那些哭闹不休的人多半是用死亡来威胁而达到一些目的,长时间坐楼顶犹豫不决情绪激动的人多半是不想死可是走投无路。而这女孩表情镇定条理清晰,苗桐瞬间有种奇怪的感觉,这姑娘没有在闹,她是认真的。

男人把烟蒂扔在地上,叹了口气,“什么记住不记住的,不招惹你是因为真心把你当自家妹妹。你单纯漂亮又优秀,我呢,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不配被你喜欢。丫头别傻了,啊?”

女孩望着窗外,怔怔的,“不配?或许吧。”

说完,女孩把身体探出窗外,楼下街道的人吓得大叫,消防气垫已经铺好,谈判专家开始又一轮苍白无力的开解工作。所有人的神经此时都绷成一条线,所以根本没注意有个记者钻了空子跑进办公室里,林乐惊得差点把自己的拳头吞进去。

苗桐灵巧地坐上另一扇窗户,只要她轻轻往后一仰,生命就结束了。

“真巧,他也不爱我,我也想跳楼。”

第二章 彩虹的桥

她从不奢望,她万能的神能从云朵之上低下头,看她一眼。而神却从云彩里伸出一只手,对她说,来,抓住我,我带去你天堂。

很久之后,谢翎回忆起苗桐的样子,竟是初见时天外飞仙式的出场方式。

她坐在窗户上,风卷着她的长发飞舞着,他不知道她从哪里冒出来的,好像是从天上突然掉下来的,怪吓人的。

苗桐对着女孩儿说:“我们俩一起跳,让他这一辈子都不得安生。”

女孩儿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谢翎,脸上徒然有了恼怒的神色,“你干嘛跟我一起跳?我又不是为了让他不得安生的!”

“有什么区别,结果是一样的。”

女孩儿瞪着她,觉得不可理喻似的,“不一样!我是为了爱他!爱是值得用生命去交换的!”

好人家的在疼爱中长大的女孩子,被国内外那些爱情诗给洗脑了,爱是牺牲,爱是奉献,爱是不朽。这没错,苗桐也承认,但爱不是唯一,更不是全部。“可是连命都没了,你拿什么去爱?”她讽刺地笑了,“让一个人记得你最好的方法就是经常出现在他面前,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就这么简单。”

演技派,天生的影后,她入错行了。

在回社里的路上,林乐还沉醉在苗桐刚才的气势中,平时她在编辑部的存在感并不强,大概是因为不爱说话的原因,林乐也没把这个所谓的师妹放在眼里过。可刚才她犹如被千年老狐狸上身一样,坐在窗台上还能叠着腿,简直就是在玩儿命,让林乐都忍不住为她捏了把冷汗。

次日当然的头条自然不是红衣美少女为爱殉情,事实上昨天那趟基本上是白跑了,谢氏利用关系把事情给摆平了,连晚间新闻都没播,毕竟企业也要有企业的脸面。下午苗桐收到了无比巨大的一束铃兰,非常的漂亮,在社里引起一场小轰动。

卡片上写着:昨天多谢你美人救美,改天登门道谢,落款人是谢翎。

“谢翎,谢氏的公子?”魁姐一副后悔莫及的衰败相,“昨天的男主角是他呀!早知道我就去了,也让咱这种死会的已婚妇女见识一下什么叫钻石王老。听说长得挺招人的,怎么样,传闻可靠不?”

苗桐认真想了想,实在有些模糊只能说,“……还行吧。”否则也不会有漂亮姑娘为他要死要活了。

又过了几天,小年过去就是春节。

这年春节苗桐没有去别墅过,她在那群人中不受欢迎,也是大人了,实在也不愿穿着新衣服排排坐凑热闹。

除夕夜她打电话去给白惜言拜年。隔着长长的电话线,她听见那边噪杂的欢笑声中夹杂着劈里啪啦的爆竹响,十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在一起能乱成半锅菠菜粥。她听见有女生笑着叫他,白叔叔你快过来啊。应该是叫他去看烟火的。他答应着,就来。他感冒了,声音里裹着软软得沙。或许是那种因病而浮现的软弱助长了苗桐的勇气,她开始叮嘱他。

“您要多穿些衣服,听医生的话,不要嫌弃中药苦就不喝。”

“好,我尽量。”白惜言摸了摸眉骨心想,每次喝中药他都觉得人类为何宁愿要用这种突破人类极限的自虐方式也要活下去,实在是伟大至极。

“我知道中药很难喝,但是对您的身体很好,我希望您能活得久一点。”

“白叔叔看起来是那么不讲信用的人吗?”白惜言忍不住被这姑娘的一本正经逗乐了,他可以想象苗桐给他打电话也是小学生那样规矩地坐着,而后皱着眉头一脸严肃,跟个小老太太似的。他调侃她,“女孩子家操心太多会老得快。”

“您的信用在这方面早已经透支了。还有,我不怕老。”

他被打败了,“对对,你还是个孩子呢,是我老了。”

白惜言的人生节奏比别人整整快了十年。他二十岁时,同龄人都在忙着逃课泡妞吃喝玩乐,他已经接管了父亲的烂摊子起早贪黑,奋战在酒桌上,忙着给对手放冷箭,如何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他二十五岁,同龄人刚出大学校门正在忙碌的找工作,他已经稳固江山,恶疾缠身,几乎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三十岁时,同龄人刚成家事业起步,他却像个八十岁的老人休养生息。

“您才不老,您是我见过的最善良最好看的男人。”

“被夸赞了,我是不是应该说谢谢?”

“我是说真的。”

他觉得很温暖,“我已经感觉到了,苗桐,初五跟我一起过小年吧,我让司机去接你。”

北方的初五,要破五,还是要吃饺子。中国人的春节里少不了饺子,就像少不了每年都遗憾却每年都要看的春晚。是必备节目。

正月初四一大早,苗桐就去了超市买菜忙和了一整天,包了几样饺子仔细码在盒子里冷冻。次日白惜言在家等她,本来要叫保姆过来做饭,却见姑娘拎着个硕大的购物袋进门,拿出一叠封闭的塑胶盒。

白惜言忍不住开玩笑,“你准备了礼物,我是不是要准备压岁钱?”

“只是饺子而已,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馅的,所以多包了几种,韭菜鸡蛋,茴香猪肉的,玉米虾仁,胡萝卜羊肉……您要吃哪种?”

“原来饺子可以做那么多种馅的。”他的神情有些像好奇的小孩子,“每种都煮几个可以吗?”

苗桐忍不住笑了,“嗯,当然,只要您喜欢。”

“我喜欢。”白惜言目光里有感激,“从来没有人为我做这些事。”

“只要您喜欢总会有人愿意为您做的。”

是有人愿意为他做这些事,甚至更多。

白惜言摇头,又谨慎地摇了摇头,“那不一样。”他指了指胸口的位置,又摇头,“用这里去做的东西味道是不一样的。”

今日早上他出去跑步穿的灰色运动休闲衣还没来得及换,本身就不是什么成熟稳重的脸,画上的世家公子原本就是水墨轻勾的一笔,墨香犹在,却失了浓重的意味。有时候苗桐怀疑他是不是真的,为什么他会这么好,为什么会对她这样微不足道的人这样温柔。是因为他太好了。即使苗桐的人生中他只扮演了金主的角色,可是如果没有那些钱,母亲不会多出一年的生命,她说不定要去沿街乞讨。

所以这一生,她不会背叛他,甚至愿意为他付出生命。

这一天,白惜言将苗桐划入了家人的范畴。

他并不后悔与这个孩子相遇得太晚了,也许更早些,他不懂得欣赏她,她也没长成这么好的姑娘。

任何相遇都要时机,太早或太晚都不行。

下午苗桐在屋外泡温泉,白惜言在屋里看书,一转头就看见苗桐正在玩上次他外甥过来买的鸭子玩具。她再老气横秋也不过刚二十三岁,他两个姐姐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跟小姑娘一样要人哄。他已经很久没哄过小姑娘了,业务生疏,想了想拿起电话拨给刘锦之。

“给我在市内买套房子,星光大厦附近的,不用太大,两居室就好。”

刘锦之奇怪地问:“星光附近是老城区,大多都是老房子,再说了,两居室您住是不是小了点?”

“只要绿化环境好就可以,不是我住,晨报就在星光隔壁,我想送套房子给苗桐做见面礼。”

这下他简直是震惊了,但是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他只是个秘书,没权利左右老板的决定。先是房子,而后是车或者珠宝?贪婪的人总是永不满足的。他知道苗桐是个有野心的人,却不知她会将野心用在白惜言身上。这个姑娘到底要做什么?

第一次,刘锦之对长大后的苗桐有了恐惧的心思。

最后他说:“我马上就去办。”

也许电话另一头停顿的太长,白惜言又对这个老朋友太过了解,忍不住出言调戏他,“锦之,别吃醋了,我送你一套更大的?嗯?”鼻音上扬,异常的性感。

——回应他的是“啪”,那边粗暴地切断了通话。

脾气越来越大了,更年期?

白惜言心情很好地拉开推拉门,喊她,“小桐,别玩了,我们去市区吃饭!”

元宵节过后,一直没什么好新闻的苗桐接了个新任务,去访问警犬基地。

早上来社里打卡后正打电话给司机要采访车,却听见门口有人喊,“苗桐,有人找。”

苗桐应着一抬头,看见门口站着个男人,穿着一件军绿色的羊毛短外套敞着扣子,怀里抱着一大束新鲜的铃兰。他个子挺高,嘴里叼着根烟,眼泛桃花地乱飘,打眼一看她就确定这人风流进了骨子里,在他面前竖根钢管,他就能敢跳脱衣舞。这种人要是没钱也就算了,要是有钱,绝对是烂到骨子里的那种。

“这人要是去做牛郎,辛苦点一个月还不赚个万儿八千的?”魁姐啧啧嘴,“男人长成这样真够造孽的,这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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