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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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依旧挂着清浅笑容的别云州却道:“我和你们一起上路。”

换句话说,这些东西应该是养尊处优的城主为自己准备的。

在经过一番惊吓和难以言说的心理活动后,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要找人。

我问:“城主要去找胭脂么?”

我和别云州互相看着彼此,看紧彼此的眼睛里,试图看穿对方的灵魂,但我们都没被看穿。

别云州叹道:“我想找个答案,这个答案只有她知道。”

我又问:“那城主有胭脂的画像么?”

他摇头,神色是那样惋惜:“所有见过胭脂的人都在这几年或失踪或死去,我只来得及听完那个故事。”

这真是这世界上最荡气回肠的虐恋情深了,别云辛爱着胭脂,胭脂爱着复仇,于是胭脂用她的爱毁了别云辛的爱,别云州爱追踪真相,胭脂却爱失踪,于是胭脂又一次用她的爱毁了别云州的爱。

我陷入无限的想象中,最后还是靠着门框的阿阮提醒道:“该走了。”

也不知道说到哪里了,我们三个人便上了路。路上的话题实在很多,大家都变得很健谈,尤其是我,但是我说了很多,却挥之不去脑中盘旋的那个问题。

我问:“我只知道你姓阮,那你叫什么?”

阿阮扫了我一眼,眼睛带笑:“我叫勾刑,我没和你说过么?”

勾刑,我玩味着这两个很有杀手气场的字,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又问别云州:“城主,你打算去哪里找胭脂?”

我的预备下文是,假如别云州说不出个地点,那么马车行进的路线便由我做主,我会选择去死人最多的启城,假如别云州能说出个地点,那么客随主便,我只能期盼他的目的地有很多死人。

哪知,他却笑道:“叫我云州便可。”

我望着蓄满笑意的眼,忽而面颊燥热,结巴道:“这恐怕不妥吧。”

他解释道:“你看,若你一路上都叫我城主,一定会引来旁人的侧目,不如低调一点,可以免去不少麻烦。”

他的说法无懈可击,我只好答应。

最终,我们决定的地点正是启城,因为据别云州说,启城位于三国的交界处,不管去任何一国,都要经过启城,否则只能反向横跨绵绵山脉或者反向横越茫茫大海,来到另两国的大后方。所以启城之所以会成为军事要地,绝对是地理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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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也不知道下文会如何,因为这是一篇没有大纲的臭贫文,所以它的寿命只能依照作者的动力和臭贫的功力决定了。。。

〇四

别云州很快就发觉,他做人低调的意愿,是那样难以达成。

从云州城到启城的康庄大道只有一条,就是国道,国道虽宽,关卡众多,细细数来,一路上已经经过了二十三道,每道关卡都有村落环绕,可能是先有的关卡而后引来了暂居人群才形成了村落,也有可能是先有的村落为了方便管理而设定了关卡。总之关卡之多,连别云州也对云州城的人口数字表示惊讶。

好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人和事都是有尽头的,人会寿终正寝,事情也会有始有终,就连爱情也有保质期和新鲜度,可见,关卡再多也终有走完的一天。

就在抵达启城的最后一道关卡前,别云州的做人低调论也终于被打破了。

按照勾刑的说法是,这道关卡是外城人通向云州城的最后防护,守卫自然严密,若不严密,云州城内早就充满了奸细和探子。这番说法令我对阿阮刮目相看,也不禁开始怀疑阿阮再当乞丐之前,是做关卡规划和反间谍技术研究的。

关卡的守门护军让我们三个下马车接受盘问,勾刑拿着别云州给的文书和一百两银子上前去疏通,护军扫了一眼文书,神情疑惑,露出一副更想知道马车里是何人的八卦表情。

我和别云州在车帘后面,自然看得清外面的情况,见到此景,我立刻表示紧张,伸头过去对别云州说:“他不会真的掀开帘子查看吧,他见过你么?”

别云州面无表情道:“见过,这里的护军都是我亲自挑选的。”

我惊讶的望着他,见他一脸淡定,心中不知作何感想,只好说:“那你直接叫他们放行就行了。”

他挑着眉对我笑道:“若是这样,还能叫微服私访么?”

我来不及接话,就见勾刑走了回来,他说那个护军认出了这个通关批文的笔迹,知道车里的人就是云州城城主,所以为了保证城主低调行事,他们将会很快放行,还请城主一路游玩愉快。

夜凉如水,明月当空,我们身居的客栈是这道关卡内的唯一一家。

在这样的深夜里,我本该裹着棉被入梦好眠,一来是许多日不曾梦见那手指修长白净的男人,二来是今日癸水突至,身体受限,精神也差了很多。

据勾刑说,我的嘴唇又紫又白,面色惨淡,就像大限将至的死人。

别云州见状,右手食指和中指便不由分说搭在我的手腕上,半响,轻咳两声,笑容自然道:“阿九是血气不通,喝两服药便好。”

四周寂静无声,我们三个纷纷屏住呼吸,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别开燥热的脸,尴尬的不知该杀了别云州灭口好,还是该杀了我自己。然后又想,这或许是上天故意安排的吧,别云州摸过我的手,又获悉了我癸水来临的日子,按照道德伦常来说,他若不对我负责,实在说不过去。

然而,我还没有说出打好的草稿,别云州已经站起了身,道:“你早点休息吧,我们先出去了”

此话一出,本来对我欲言又止的勾刑立刻无语,也不得不出去了。

我躺了很久,脑中的问题不停浮现。

正如别云州所说,那护军果然帮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客栈,膳食,衣物,妥善的好似演练过多次一样,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当年的别云辛一定是一个以微服私访为乐的浪子城主,才会在云州城以外的地方遇到胭脂,而别云州和别云辛一脉相承,肯定也遗传到了这点,于是也希望借由微服私访的机会再次遇到胭脂。

这个结论令我许久不曾入睡,脑中努力勾画着别云州和胭脂可能会发生重逢场景,是胭脂身负重伤被别云州英雄救美呢,还是胭脂落魄至此敲响别云州的门要陪睡呢?思来想去,又得出一个结论,爱情本就是一场无迹可寻的庸人自扰。

于是我这个庸人便起身走出了门,无处可去的走到客栈的后院,但后院里已经有人占据了有利地形,那便是勾刑。

左顾右看一番,发现这后院真是简陋得紧,没有桌椅,也没有凉亭,更没有树影萧萧,只有一口井,和天上的一轮明月,除了井,便只能赏月,这真是一个诗人速成的风水宝地。

但勾刑似乎不想当诗人,他正靠在井边自斟自饮,望着地面。

我实在参悟不透勾刑的内心世界,只好也凑过去,蹲在他面前。

勾刑又喝了一口,道:“你也睡不着?”

我胡乱找了个借口:“明天就要到启城了,我太兴奋了。”然后又不知道哪来神来一笔,又说道:“我心里有个问题,你能帮我解答么。”

他“嗯”了一声,淡笑的望我。

我困惑道:“你说别云州已经不记得胭脂姑娘的相貌了,那他怎么找她呢,就算遇到了又知道是她呢,也许他已经遇到她了呢,也许我就是她呢?”

勾刑愣了一下,这一下持续很久,接着陷入沉思。

在勾刑沉思的时间里,我就着月光研究他的长相,虽然我只熟识我师父和勾刑两个男人,但这依旧不妨碍我的审美观纵向发展,我相信就算翻遍了云州城,也难以找出比勾刑更平凡的男人了,尤其是在别云州面前,任何男人都很容易暗淡失色。

一个美男的塑造是需要时间和物资做基础的,没有强大的背景和人文教育,美男就有可能是祸水,是草包,是小官。可是云州城统治者的遗传基因太强大了,优生优育,有钱有权,有情操有思想,有政治手腕有爱民之心,若是能一路发扬光大,可谓是一代明君,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情关难过,情根深种,但这一点也被世人转化成了优点,因为重情重义的明君实在太稀有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平凡普通的勾刑,存在感却并不输给别云州。

“不会的。”

我正沉浸从男人的相貌得出的感想中,轻轻的三个字便将我拉回现实。

勾刑一脸笃定的看着我,笑容不改。

我问:“什么不会的?难道重情重义的明君很多么?”

勾刑先是一愣,然后蹙眉道:“你方才不是问我你会不会就是胭脂么?”

我恍然了一下,还来不及细想便问:“哦,对,可你为什么说不会?”

勾刑眼底含笑,一本正经道:“因为传说胭脂是位绝代佳人。”

这句话的后果便是,我失眠了一整夜,因为被迫受辱,于是对着屋内的铜镜反复审视自己的脸,眉毛略浓,眼睛略挑,鼻头略圆,嘴巴略小,若是严格来讲,这是一张清秀却极有个人特色的脸,但就是不太像城主夫人的脸。

自古美女皆命薄,长得美的多半沦入花楼,没有沦入花楼的多半沦为达官显贵的小妾,没有沦为小妾的多半沦为贫民家的主妇,就算是命好的当上大家的长房太太,也多半会克夫并劳碌一生,再好命点的,诚如胭脂,不但克夫,还克小叔子,那就真是薄命中的薄命了。

这么一想,我心里顿觉舒畅。

直至天蒙蒙亮时,鸟儿在窗外啼叫,我简单的梳洗了一下,便听到阿阮在外提醒要启程了。

走出门去,勾刑盯着我的脸,凉凉道:“你怎么跟个鬼似地。”

我白了他一眼:“你见过鬼么?”

他说:“没有,但我见过亦庄里的死人。”

我没理他,自昨夜受辱后,绝代佳人和死人于我,也并无不同了。

再度登上马车后,别云州也被我的脸色吓了一跳,微微一皱眉,说要帮我请个大夫。

我抿抿嘴,装作漫不经心的转移话题道:“我能问城主一个问题么?是不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都要以英雄救美为基础?”

别云州尚没答话,勾刑插嘴说,那是自然的,看上任云州城的城主,再看明日城的城主,不都是如此么?虽然都是悲剧结尾,但只有这样才能让世人记住,广为流传。

我一愣,问道:“明日城城主?他怎么了?”

勾刑顿了一下,意味不明的瞅了我一眼,说:“你不知道么,上任明日城城主夫妇死于一次大规模的刺杀行动,现在的城主年仅七岁,是上任城主的儿子,由上任城主的妹妹明月公主辅佐……”

别云州也感叹的插嘴:“哎,他们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听说那位城主夫人也是位绝代佳人。”

我无比憎恨“绝代佳人”四个字,咬牙切齿道:“你们又没见过,怎么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人死了,死无对证了,所以活着的人便可为了加强故事的感人度而做夸张的艺术加工,就算那位城主夫人是个丑八怪,也会被形容的举世无双,因为老百姓只接受美男美女的爱情故事,这样的爱情故事才有销路,说书人才有噱头,听众才肯花银子。”

我这一番愤恨不平的言论终于换来马车内久违的平静,别云州和勾刑都无言的望着我,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想,这应该是因为我的话太有哲理了。

良久,勾刑才淡淡道:“你真像是个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怨妇。”

长得像女鬼说话像怨妇的我,一路都很沉默,拒绝将目光投向勾刑,这是一种宣战的姿态,直到马车来到启城脚下,我们顺利通了关,勾刑走下马车拿行李的时候,他对我说道:“来帮忙,你都闲了一路了。”

这场冷战,最后以我和勾刑拿着行李在前面开路,别云州闲闲跟在后面而告终,我们在云州城的管辖范围内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租下三间上房,又听说这家客栈难得一大清早便客满,来往的人都长着大人物的脸,许是要发生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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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嗯。。。似乎进入正题了,也许。

于是。。。求撒花啊啊啊!!!

〇五

在我失忆以前,便明白一个真理,但凡身为女子都切忌锋芒太露,若是美貌太露,男人们会有很多想法,若是身材太露,男人们也会有很多想法,若是思想太露,男人们便只会对你有很多想法,但就是没有做法了。

我想,我只可能属于后者,所以只要我将我的想法掩藏,我便连后者也不是,成为一个让男人没有任何想法的安全牌女人。这真是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可悲的是,我想得到却做不到。

就在入住客栈的第二日清晨,也不知道为什么勾刑将我早早叫起,更不知道为什么一楼大堂已经坐满了人,于是情况发展的让人毫无准备。

所有人抬头望着我们三人,一动不动,别云州噙着一成不变的笑容走在前头,经由店小二的招呼先一步在事先空出来的位置上坐定,我看看面无表情的勾刑,便问他为什么每桌桌边都有人站着,这些站着的人却不去坐那几桌空出来的座位。

别云州解释说,那些站着的人是下人,哪有下人和主子共坐一桌的道理。

我立刻感到恐慌,于是拉扯着勾刑问,我们对于别云州来说算不算下人。

勾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店小二就端上了早点。

我抬头朝他一笑,刚要表示感谢,余光却又瞄到周围人的目光灼灼,想来,围观还在持续。

这是我头一次被人围观,胸中小鹿碰碰乱撞。

我问勾刑,为什么他们要盯着我看,难道就因为我是这里面唯一一个女人么?

勾刑说,他们看的是别云州,因为他是在场唯一一个城主。

有女人不看,反而看城主,可见这个女人多么不值得一看。

于是我转头看向别云州,顿觉他周身缠绕着城主的光辉,趁着月牙白色的锦袍,特能彰显城主的灵魂。

若你我什么是城主的灵魂,我只能说就是在一群妖魔鬼怪各怀鬼胎的打量下还能保持镇定自若的装洋蒜精神,就是城主应有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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