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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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如果你不死,请给我们十倍的报酬,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把你送回云州城,再问你的家人要那十倍的报酬。”

别云州笑了笑,说:“我不会死。”

在这个死比活着要难的世道,能说出“我不会死”四个字的人,一定是个理想主义者,他要不就是自负甚高,要不就是自欺欺人。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

〇二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是为了承上启下硬计算出的路程,没话找话的时候会描述一下路边的景色,还有像我这样连景色都懒得赞美的庸才。

据别云州说,云州城是一座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城市。其实如果别云州经常出去走走就会发现,任何一座城市都是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

但出于礼貌,我还是随口问了云州城的传说。

别云州说:“上一任的云州城城主,是我兄长,他本来有个情人,叫胭脂……”

胭脂这个名字真的很适合当情人,就像花楼里的姑娘一定会叫红红、翠翠、蓝蓝一样。我刚想说出这个看法,驾车的阿阮已经跳了下去,和城门的护军寒暄。

护军首领亲自掀开门帘,一见是别云州,立刻要下跪,但听别云州轻声道:“别张扬,放行。”护军首领便训练有素的退了下去,让我们顺利通过安检。

我对别云州有了改观,他的生活态度如此低调,真是生来就该当城主的人。

阿阮听到我的评论后,问我为什么。

我说:“你见过哪一个城主被人暗算又被两个乞丐救回城还要大肆宣扬的么?这叫神秘感。”

按照别云州的意思,我们一起来到云州城最北边的别院外,经由别院的门人将我们迎了进去,走过前厅,别云州便被下人抬走,和我们分道扬镳。

门人领我们往厢房走去,沿路上,门人一直反复对我们强调,入夜后请不要随意走动,夜黑风高,陷阱不少,若是图谋不轨,随时有可能被强箭手射成箭猪。我相信任何一座有威望的山庄都希望给客人一种神秘且危险的印象,但在身为救命恩人的我们看来,要谋害别云州,我们随时可以取他狗命,或直接捎一封勒索信表示诚意。

这座别院占地多少公顷,修建历时多少年,采用什么稀有材料,经门人的嘴一说,全都数字化了,说了半天,我愣是一个没记住,只感觉他把一到九都问候了一遍。

然后门人总结道:“这里很大,没有人带路,很容易会迷路。”

我很想告诉他,我已经完全记住了来时的路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可能是天赋异禀。

门人安排我们住进了厢房,又吩咐了膳食,准备了生活用品,这时,天色已近黄昏,须臾弹指间,便会落下夜幕。

夜幕落下后,我走出厢房,四处乱走。原因很简单,越是别人劝你不要做的事,你越想要试一试,这就像我师父明知道王寡妇命硬克夫还要和她无媒苟合一样。

顺着来路走去,我一路都在想能否撞见有无公子佳人月下弹琴或是互诉肝肠,因为这座别院的装潢实在很适合偷情。但绕了三圈,只看到别云州一个人,真是始料未及。

别云州躺在亭子的长椅上,在我经过他身边第三次时终于忍不住叫住了我。

他问:“九姑娘你在找什么?”

我说:“在找故事。”

他又问:“什么故事?”

我说:“像这样一座别院,理应有一段故事。”

别云州垂下眼眉,沉思片刻,遂一抬右手,但听四周响起淅淅沙沙的声音,隐约见到三五人影远去,我这才明白,所谓强箭手并不是杜撰,而是碍于别云州。

这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别云州要告诉我,可能是看我身为女人和乞丐,却不甘下贱,仍有勇气亡命天涯吧。

别云州在讲故事的时候,语气额外的低沉,眉宇间隐露哀愁,唇角有时微微翘起,那是在提到“胭脂”二字时。

话说别云州的兄长别云辛是个美男子,究竟有多美,大抵能让云州城一半以上的女人尖叫吧。但我想,之所以尖叫,多半原因也是因为身为城主的别云辛年过二十仍尚未婚配,令人有了遐想空间。

在这个世界上,但凡美男子,都有颗自怜、自恋的心,他们渴望找到能与自己匹配的奇女子,但美男子却从不去想,奇女子都是很难驾驭的。别云辛便是在梦想追求奇女子却不知奇女子如何驾驭的年纪,遇到了胭脂。

胭脂,人如其名,正是别云辛要找的奇女子。

她的奇,就奇在任凭别云辛如何明察暗访,都难以获悉她的底细,这对一城之主来说,是难以言语的挫败。

他们相遇在云州城的城外,别云辛被三十名刺客围攻,身中十三剑,奄奄一息之时,被路过的胭脂救下,和别云州险些丧命于三名刺客剑下相比,别云辛更适合当一个城主。

我说:“我觉得你的敌人很看不起你。”

别云州被我打断,微微一怔,随即漾出一抹笑,说:“怎么讲?”

我说:“你看,你兄长的敌人派了三十个刺客才将他打得半死,还留了一口气见到胭脂姑娘,而你的敌人只派了三个刺客,就……”

其实我也为别云州不值。别云辛死去活来之时遇到了真爱,别云州在同样的情境下却遇到了两个乞丐,真是同姓不同命。

别云州不在意的一笑,道:“三年前,我受过一次重伤,醒来后记忆全无,调养了两年才恢复七成,但气力已经大不如前。”

命运是如此顽皮,偏爱愚弄世人的记忆。

在我失忆后重新组织思想的这半年里,只认识师父、王寡妇、阿阮和别云州四个人,失忆的概率已高达四分之一,且失忆之前必定要遭受身体上的巨大折磨,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但我却想不通,既然要降大任,又何故夺取我们的记忆?

于是感叹完毕,回归正题。

别云辛将胭脂安置在这座别院里,胭脂每天都会去看他,他的伤势也恢复的突飞猛进。两人话题投机,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比方说胭脂的身世。

胭脂来自一个已经亡了的国家,启城。

听说当时的启城位于云州城、天启城、明日城三国中间的咽喉部位,三国都想将它占为己有,但苦于多年来的互相牵制,谁也不能贸贸然出兵。启城就在这样的夹缝中偷生了数年,终于抵不过一场天灾……那日蝗虫漫天,遮住了日头,启城的田地被洗劫一空,城主一夜急白了头。接着便是人祸,这三个粮仓充足的大国开始哄抬物价,并紧闭物资运输,断了启城借粮的后路。启城内外,尸横遍野,城主心病成疾,很快死于这场饥荒里。膝下无子的城主一去,群龙无首,朝臣和百姓死的死,逃的逃,启城很快就成了空城。

三国纷纷派驻兵进城占领三方有利地势,在启城内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启城也沦为军事要地。

可想而知的是,胭脂来自一座死城,求证无人,所以别云辛永远永远也不会知道胭脂的身世是真是假。一个身上充满悬念的女子,怎么能不让人倾倒,何况她还是个美女

胭脂生性活泼,随性不羁,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所以在别云辛的心里,胭脂是个不会被仇恨所束缚的奇女子,因为若是胭脂因报亡国之仇而来,早该在别云辛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一脚踩在他的伤口上。

但是胭脂没有计较亡国之恨而跨越了种族的界限爱上了别云辛,所以胭脂是善良的。而别云辛因为胭脂的善良和强大的世界观爱上她,真是应了一个道理,越是邪恶卑鄙的男人越会追求最美好单纯的事物,因为单纯和美好总会无条件的包容邪恶和卑鄙。

但别云辛并不知道,在胭脂心里,要真真正正的报复一位美男子,首先是要让他爱上自己,再采用爱情的虐反复折磨他的灵魂,而要对付一位城主,首先是要让他主动把江山奉上,再将他的诚意践踏在脚下。

别云辛既是美男又是城主,理应双管齐下。

云州城城主新婚在即,城主不惜以云州城为聘,汗颜了无数败家子。当时云州城内的富二代纷纷效仿,不惜倾家荡产为各大花楼内的清官赎身,以展现自己不爱家产爱美人的无尚情操。

在胭脂以前,三国城主的婚姻都是门当户对的,但在这个世界上,能和三国门当户对的,也唯有他们自己,于是三国的姻亲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一家子。这一家子却还要时不时搞些政治手段互相牵制,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但又一细想,这就和在民间家庭里的婆媳过招、兄弟阋墙的道理一样,不是生性好斗,是如果不斗人生漫漫实在无事可做。

胭脂的出现,注定酿造一出童话。童话有三个必备条件,一是地位的差距,二是止于结婚前,三是令人难以预料的后果。

如果别云辛可以和胭脂就此白头到老,百子千孙,百结同心下去,这便是一段佳话,可以流传万世,风靡三国,胭脂也会因此成为三国所有女子的学习对象,争相以嫁入皇室为终身目标,眼里再也容不下平民男子,大大降低民间的结婚率,实在不妙。

好在,童话就是童话,始于民间,毁于现实。

据说,新婚当夜,忽来一场大火,城主别云辛死于火海,城主的胞弟弟别云州身体多处烧伤,而胭脂则下落不明。

又据说,胭脂在失踪之前曾留下一句话:“若只要你的命,不足以慰藉启城的子民。毁了你,便等同毁了这座城。”

再据说,当日提出封锁物资,拒绝启城求救的第一人,便是别云辛。

在我看来,别云辛是个天生的政治家,因为他能及时利用天赐良机煽动另外两国一起袖手旁观,未耗费一兵一卒亡了启城。只可惜,别云辛不是个爱情专家,若他是,他便不会轻易爱上胭脂,但前提必定是他要先把毕生的精力投资在反复恋爱和反复失恋上,自然也不配当个城主。

在民间女子们看来,别云辛真是世间少有的专一,因为他只爱过一次,并且死于这次恋爱。所以在这之后三年中,云州城的女人们改变了爱情观,以一生一定要毁了一个男人为终身目标,以为自己牺牲性命为择偶标准。

也就是从这天起,云州城突然多了十几个叫胭脂的姑娘,她们是为了纪念这段爱情而改名的。在这盲婚哑嫁的年代,“胭脂”就代表了突破传统枷锁的神话,当童话被人神话后,那便是一种信仰了,信仰是难以被磨灭的,也许当云州城城灭之时,唯一能留下的只有曾经最美好的信仰。

于是故事告一段落后,我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什么你哥被烧死,你也被烧伤了?莫非你也爱着胭脂?”

待一问完,我便后悔了,因为要按照这句话的逻辑,别云州理应是有恋兄情节的,否则不会陪他身陷火海,而是拉着胭脂的手抛开种族的差异和世俗的成见乐观的迎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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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发展到第二章,这应该算是一个想找回过去的失忆人却不小心不断挖掘了别人过去的故事。。。。。。。。。。。。。。

〇三

别云州沉吟良久,脸上浮现类似于苦恼的神色,而后微微挑起眉毛,眼底露出恍然大悟的意味,说:“我也爱着胭脂?是这样么?”

不知怎的,见他如此,我竟不敢直视,只好别开眼,心底涌上愧疚。要知道,我是一个从来说话不负责任的女人,好比说人家问我“吃了么”,我会说没吃,但实际上我已经吃了,只是想看看问话的人是否有意再请我吃一顿,却不料对方又说“那你赶紧回家吃吧”,令我心情五味杂陈之余,还因此获得一个真理:要判别一个人是否撒谎成性,还要看对方是否会受骗上当。

别云州对我的一句戏言如此上心,可见他心智有多单纯,又或者他心里早就有此猜测,只是还需要通过别人的嘴说出来对他加以肯定。

于是事情发展到这步,我忽然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只好清清喉咙道:“城主,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活着的人若被死人所困,那便是活死人。倘若死人可以死而复生,那活着的人便有了期盼,可这世界上从没有发生过死而复生的奇迹,倘若发生了,三国的科学研究必定能更上一层楼,将这项技术发扬光大以备复活更多的人,老百姓也便不再惧怕战火和饥荒,反正死只是一时的,换句话说,活也便成了一时的,死或活便没有区别,那天下就大同了。可惜,我说的假设完全不存在,所以说来说去,咱们活着的人为了好好的活着,唯有先忘却死去的人,城主有没有想过,你和我之所以会失忆,为的就是忘记别人走自己的路?”

话一说完,我先被自己强大的逻辑性打败,这番话简直无懈可击,可以开坛讲佛了,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论点驳倒,相信别云州不管听懂与否,都难以提出质疑。

未料,别云州沉思片刻后的第一个问题,便把我问倒了。

他问:“阿九,你说你也失忆了?那在失忆之前,你是从哪里来的,又为什么会失忆?”

由此可见,别云州不愧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城主,因为他失忆之后还有身边的人告诉他失忆前来龙去脉,所以在他的思想境界里,所有失忆的人都该有无师自通的本事。

我把头撑在双手上,双手撑在石桌上,叹气道:“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为什么会失忆,所以我才决定离开镇子,去寻找我的过去。”

这时,忽然一阵微风拂过面,撩起了别云州的发,发丝挡住了他的部分表情,令人看不真切,但越是看不真切的事物,往往越令人想去看,于是我想也没想,就伸长了手臂,欲将它拨开,却也在这时候,别云州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一瞬间,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只有四个字可以解释:情不自禁。

但现下,情况急转之下,这本来是我主动吃他豆腐的一幕,却演变成他轻薄我的下场,在他温润厚实的手掌里,我的手显得那样冰凉、弱小、粗糙、干燥,简直不值得一提,这更令我发觉我们的出身和平日保养相差如此之多,便不由得自卑。

别云州放开我的手,露出淡淡的笑,眼底流光四溢,唤道:“阿九?”

我这才警觉,眼前人是个美男子,警觉之后不由的懊恼,别云州既然是别云辛的弟弟,自然也该是美男子。自古美男陪丑女,美女配野兽,如此一想,我心里便不再自卑了。

我道:“城主,我家乡有个风俗,女孩儿家要是被父亲以外的男人碰过手,便要让那人负责到底。”

“你的家乡?”别云州一脸困惑,显得那样无辜:“你不是忘了你从哪里来的么?”

我立刻觉得汗颜,被别云州强大的记忆力打败,只好颓废的站起身,说:“城主还是叫我九姑娘的好,镇子上的人都是这么叫的。”

转身的瞬间,我想了很多,思想如此迅速,令人防不胜防。在和师父学习解剖的光辉岁月里,我一共摸过137个男人的身体,只有别云州是活生生的,这就成就了他应对我负责的理由,因为死人是不能对我负责的,所以别云州负担了137份的责任。相信这个逻辑,是任何一个有怀春和审美能力的大姑娘都会认同的,并且希望自己就是那个中标者。可恨的是,廉耻之心往往会在这时敲打大姑娘的矜持,令我在这紧要关头实在说不出“请你对我负责”这般羞死人的话,也只好选择转身泪奔。

哪知,别云州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挽留了我泪奔的脚步。

“阿九,你有什么梦想么?为了答谢你救我一命,我可以帮你完成梦想。”

我微微侧头,让他看到我的侧脸,因为风正吹在我的背后,头发被吹散开,可以显得我虚无缥缈。

我本想说“我的毕生心愿就是成为城主夫人”,但话到嘴边竟成了:“我想成为三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女仵作。”

别云州半响不语,不会儿,声音淡淡传来:“真好。”

我不知道别云州所谓的真好,是在称赞我这个怀春年纪的少女能有一个无关风月的伟大梦想是实在难得的,还是在唏嘘连我一个怀春少女都能有梦想而他身为一城之主却连半点想法都没有。

这个问题实在深奥,于是我也没有深究。

之后的三天,我没有再见到别云州,因为我整日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埋头思春。

阿阮每天晌午起床后都会来看我,问我吃了么,吃的什么,我也会回他“没吃”,“没心情吃”。哪知阿阮竟不再继续问下去,而是独自觅食。我本准备着如果他再问我为什么没有心情吃时,我将会告诉他“在思考人生大事”,那么他一定会继续问我什么人生大事,我便可以将心事和他分享。可惜,他没给我机会。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若想和人分享心事排自己的忧解自己的难,便要学会拉下身段,若是一味的等别人主动问你,那只会化作一个遥遥无期的空想。

心事没人可诉说,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于是第四天,我主动去找了阿阮,给他两条路走,第一,跟我一起离开云州城去打天下,第二,我离开云州城去打天下,他留在这里继续当食客。

表面上看,任何一个热血男儿都不会拒绝打天下的提议,但实际上,天下已经三分而定,我们无人可打,并且我也没有多么宏大的愿望,所谓“打天下”也不过是解剖更多的死人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第一女仵作罢了。所以我想,阿阮多半是会选择二的。

但是事情总喜欢逆人而行,这多半是因为人思考的角度总喜欢和事情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吧。

于是,阿阮选择了一。

直到多年后,我才幡然醒悟一个事实,那便是三国法律都规定了仵作是能是男人,也就是说本就没有女仵作,所以从我立下宏愿的那刻起,我已经是第一了。可叹的是,这种独孤求败的境界竟是在我放弃这个宏愿之后才体会到的。自然,这都是屁话了。

当我们和别云州告别时,别云州派人准备了一辆马车,又送给我们几千两银票和碎银,还有干粮、糕点、茶叶等等。我和阿阮真是无以为报,纷纷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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