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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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戏子先笑道:“三爷这是佳人有约了,我们也不敢留,”她抱拳道,“您慢走。”

  “三爷您慢走。”男戏子也微笑着,欠身行礼。

  灯影和人间烟火在身后,月色在眼前。

  他熟门熟路地带沈奚走僻静小路,躲开人潮。石路边沿有青苔,他怕她脚下打滑,握着她的手臂,引她摸黑走着。

  四下里静悄悄,她不觉说话也悄然。

  “你怎么还认得这种小路。”见到偏门外的马路灯光了,她才问。

  他解释:“后头的路上,许多的书寓。那些姑娘被叫出局,时常要来徐园,于是悄悄在园子里摸索出这条路。”

  “哦……”她牙根泛酸。

  “是前两个月,前头闹事,有人带我走过的,”傅侗文耳语,“男的。”

  “哦。”她高兴了。

  到偏门外。马路两面是林立的店铺,大西洋菜社、印度饭店、大中华饭店、咖啡馆、当铺、洗衣作坊……玻璃窗内漆黑,偶尔有灯光透出来,也是看店的人在盘账。

  深更半夜,唯有烟馆门庭若市。

  三辆轿车驶入,躲避路上的行人和午夜的小摊贩,停在两人身旁。

  他们上车,向南走,直奔着霞飞路去。

  傅侗文虽没说,但沈奚知道他归心似箭。

  回到里弄,仅剩零星几户点着灯,沈奚借着人家玻璃透出的光,和傅侗文摸黑到了公寓门外。“一起进来吧,”傅侗文对身后的男人们说,“都进来喝口汤。”

  身后的男人们意外,好似没懂傅侗文的意思。

  大家都清楚这里是傅侗文和沈小姐的家,三爷把这里当私密的地方,是不许外人进的。他们这些人也是租住附近的房子,轮流守着外头,从未越界半步。

  “今日特殊,都进来,喝口家里的汤。”他道。

  大伙全进了公寓,六小姐红肿着眼睛,身上还是丫鬟的白布衫子和大角裤,攥着下午沈奚给她的那块手帕,坐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等她。见他们一伙人进门,先是瑟缩着,往后退开半步,当看清傅侗文的脸,才明白不是来追回自己的人。

  她哽咽着,眼泪刷刷地掉:“……三哥。”

  “哭什么?”傅侗文笑着,走入客厅,反手将红木门锁上了。

  没一会,屋里就隐隐传出了呜咽哭声。

  沈奚猜傅侗文是怕六妹情绪不稳,在下人们面前失了身份,才着急把门关上。她怕外头过于安静,突显屋里的哭声,于是拍了拍厨房的门。

  “三哥说你煮了汤?在哪?”她问谭庆项。

  “不止是汤,还起锅了两屉灌汤包,鸡汤也一直在火上煨着呢,”谭庆项道,“他中午出去,说是今天要办事,一定会回来的晚,让我准备好宵夜等你们。”

  两人有意引导气氛,厨房里外都热闹了。

  培德用生疏的中文招呼大伙坐下,把一屉灌汤包搁在桌上,活脱脱一个小饭馆老板娘的模样,在招呼客人们就餐。下人们都跟着傅侗文多年,识相得很,囫囵吃个半饱,汤匆忙灌到肚子里,出去继续守夜。

  家里的碗筷不多,谭庆项烧了开水,把用过的碗筷都重新洗烫了一遍。

  培德帮他打下手,洗出干净的几副,重新摆在餐桌上。

  此时,傅侗文也把客厅门开了,对身后的六妹说:“来,尝尝庆项的手艺,品一品。”

  “品什么品,能有口吃的不错了。”谭庆项没好气。

  傅侗文长叹:“你是听不出好坏话,在夸你呢。”

  谭庆项“呵”了声:“不必了,被你夸没好下场的。”

  两个老男人互相顶撞惯了,也是个乐子。

  他懒得接谭庆项的话,看楼上:“万安?”

  “爷,我知道,不用您叫。”万安狗腿地抱着一瓶洋酒和几个杯子跑下来,杯子一人一个,谁都少不了。开酒,倒酒,一气呵成,多年养成的眼力见。

  傅侗文把沈奚拉到身边坐下,一双眼定定地望着她:“陪三哥喝一杯。”

  他是得意的,人生得意须尽欢。

  片刻欢愉,他都能品咂的有滋有味,更何况是五弟得救,六妹归家这种大喜事。

  沈奚“嗯”了声,托着下巴回望他。

  经过傅侗文在屋里的安慰和劝导,六小姐傅清和已经平复了心情,只是经过一场大变动,难免魂不守舍,食不下咽。傅侗文让万安伺候她先去睡,在厨房里喝了会儿酒,上楼去,借着酒劲,拉着沈奚坐在窗边说话。

  他敞着衬衫领口,倚着窗沿,一会说霞飞路上的车吵人,一会又说屋檐下筑了个燕子窝,想叫万安来掏掏看,有没有什么鸟蛋……沈奚哭笑不得,守着他这位喝醉的三少爷,来回跑了几趟洗手间,绞了一块热手巾给他擦汗。不是说喜酒不醉人吗?

  他指燕巢:“一个月前发现它,三哥就晓得是个好兆头。”

  “指不定是个空巢,”她猜测,“从没见有燕子回来。”

  “有的。”他肯定。

  “你见过?”她奇怪。

  “我说有,就会有。”他笃定道。

  ……好,不和你争。她放弃论辩。

  “央央是不是真以为三哥醉了?”他问。

  嗯,醉酒的人,都要和人家争辩自己没醉。她才不上当。

  她解开他的衬衫,手绕到他后背上,给他擦汗。她是抱着纯洁的思想,怕他汗湿衬衫,对身子不好。可擦了两下,两个人都思绪飘着,往别处去想了。

  她要收手,傅侗文两手捧她的小脸,压着声音问:“三哥真没醉,只是想等着天亮了,好出门去买东西。”

  ……这还没醉?他个少爷身子,何时买东西还要亲力亲为了?

  “嗯,你要什么,吩咐万安去就好了。他要不会挑,我去也行。”

  他一笑。

  沈奚只当他说买东西是醉话,被他笑得心里泛酸,收回手,把手巾叠得四四方方,掩饰心里的难过:“你高兴就好,我还怕你为昨夜……”

  “到现在了,你还以为是三哥吃亏了?”

  他长叹口气,把手巾从她手里拿走,扔到桌上。

  “你只瞧见他在吃我的車,却没看出我在将他的军?”

  沈奚想了想,摇头。

  他靠在窗边,吹着夜风,提点她说:“三哥是最不怕摆酒谢罪的,他们才会怕。你再仔细想想,三哥若摆酒,会摆在何处?”

  他是设宴的人,是主,自然是要回京城,这是老辈儿的规矩。

  可若真是去了京城——

  那时黄老板才会陷入两难的境地。他在上海如此为难傅侗文,难道不怕自己北上赴宴,会是一场鸿门宴?可若是怕了,选择不去赴宴,到时候南北两地的人更要瞧不起他。

  难怪傅侗文一说要摆酒,那老者当即否了。

  经他这一引导,她想明白七八分,心里的不快也少了。

  沈奚趁着月光,看半个人影都没有的霞飞路,看树叶沙沙,看燕巢的影子,只觉得是样样都好。她替傅侗文扭上衬衫的纽扣。

  她的欢喜落在傅侗文眼里,逗得他不行:“这就笑了?”

  “嗯。”起码不堵心了。

  “那三哥再给你讲讲,你那一杆烟枪的作用。”

  她被他勾起了兴趣,等他讲。

  “你也知道,我和大哥斗了许多年,迟早要分出输赢胜负。自从父亲病逝,我一直在想,如何能让黄老板不再掺和傅家的事,只怕我先提,他会狮子大开口。”

  傅侗文摸她的头发:“连我自己都犯愁的事,一杆烟枪就解决了,见证人都是他请来的,这是天赐的机会,”他停了会儿,再道,“当然,他们是不会想到傅家的事还有后话,也不会想到今日赢了颜面,却丢了日后敲我一笔的机会。”

  沈奚听得高兴。

  “还认为三哥吃亏了吗?”他轻声问。

  她抿嘴笑着,摇摇头。

  “白心疼你了。”她笑,掉头走。

  “这可是冤枉——”他作势要拉回她,“三哥这些年很是艰辛,只剩下央央能说心里话了。你不要省着这份心疼,多多益善。”

  “……我去给你另绞一块手巾,”她嘘了声,“你轻点声,吵醒他们了。”

  他只笑着,瞧着她离开。

  等沈奚绞了块热手巾来,竟听到窗外有阁阁蛙鸣。

  “我头次在这里听到蛙叫,”她探头看窗外草丛,“怎么会有青蛙?”

  傅侗文扶她的头,扭她去看头顶的屋檐。一只灰扑扑的燕子正飞落到燕巢边。

  “这回真是燕还巢了。”他低声说。

  这是在一语双关,傅家弟妹也都还巢了。

  “没想到真有燕子啊……你可千万不要让万安去掏燕窝。”她忽而想到他的话。

  “随口说说的,”他说,盯着那燕窝看了半晌,忽然问,“天是不是快亮了?”

  鸦青色的天,哪有亮的征兆?

  他借月光看怀表:“是要亮了。你在屋里等着,三哥这就去买回来。”

  “真要买东西?”

  “何时骗过你?”他从衣架上摘下西装上衣,摸口袋里皮夹是在的,“等着我回来,不要睡。”

  “你现在出去,没有店铺会开门的。”她追上他。

  “让人敲开,多给十倍赏钱。”他的皮鞋踩踏着楼梯,一步紧似一步,人到楼下,开锁出门,一气呵成。

第54章 第五十三章 浮生四重恩(4)

  沈奚来不及追下楼,站在楼梯当中,透过门边的窗户,看到傅侗文的黑影一闪而过。随之而去的,还有形影不离跟随他的几个男人。沈奚摸黑下楼,进厨房间,虚掩了门,才打开了壁灯。水池子的银色铝盆里堆着昨夜的碗筷,万安平日里是不会剩到第二日收拾的,因为要给六小姐腾出一楼客厅的沙发,准备临时床铺,才会堆积在这里。

  沈奚算着时间,万安也该醒了。

  于是她将铜壶灌入冷水,打开煤气,烧烫碗筷的开水。火苗舔着铜壶底,烟火气升腾在心间,窗外架子上的葡萄藤叶拥挤在玻璃前,轻摇晃着。是晨风。

  “沈小姐?”万安披着小褂子,在门边打着哈欠,因为热,少年还光着膀子,“是你饿了,还是三爷饿了?这儿也没吃的了,我去外头给你们买吧?就是不大干净……骆驼馄饨和排骨年糕,可以吗?”

  小小年纪的男人,跟傅侗文久了都养成老妈子的性子,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才瞧见沈奚笑眯眯地,捏着昨日剩在厨房里的胭脂鸭脯,吃得下唇都是油,望着他笑。

  “哎呦,您怎么吃这个啊,”万安愁眉苦脸,夺下来,“夏日里隔日的东西,不能吃,我是留着给自己解馋的。”

  “你吃得,我就吃不得了?”沈奚小声逗他。

  万安胸闷:“一个三爷就够让人操心的了,”轻叹,再嘟囔,“您也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沈奚一个劲儿笑。

  估摸是被傅侗文的情绪感染过,心境大好。

  “万安啊,你原名叫什么?”她喜好用这个逗他。

  “您别问了,这辈子您也不会知道的,”万安打着哈欠说,“我就叫万安,愿我家三爷万事平安。”

  天从鸦青到青白,到大亮了,傅侗文还没回来。

  谭庆项先醒了,厨房里万安成了打下手的,给他递递拿拿,沈奚无事可做,搬了个小板凳,抄了窗边的一本书到藤架下,托腮候着。公寓里随处可见的书,尤其是一楼客厅里,堆满了书籍和各国报纸,窗台上这本是工程学的杂志。翻开十几页,见一枚书签,手写着“顾家老六,工程学”。顾义仁?他提到过他在家是排行老六的,而确实他也是工程学出身。

  当初傅侗文也看医学杂志,说是因为四弟学医……手里的这本书,应该也是他看到了,想到有位救助的学生是同样专业的,才用钢笔在书签上如此标注吧。

  他是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始终知道。

  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皮鞋和西裤裤腿。

  沈奚故意不抬头,弯腰,扯他的裤角:“出去时下雨了吧?万安又要说你糟蹋好裤子了。”

  傅侗文一手将她拉起来,把那本书丢去窗台上:“雨倒是没下,被邻居泼了一身的水。”

  “这么惨?”她笑。

  瞧见他单手抱着两个纸包,鼓囊囊的。

  “上楼再说。”他道。

  傅侗文拉她的手,径自走入,对厨房里的人丢下句话:“把手都洗干净了,一会我叫你们,即刻上来。”

  “你不吃早饭了啊?”谭庆项俨然从私人医生转职成了私人管家。

  “先办正事。”他说。

  窗边上垂挂着竹帘子,还没顾上卷起来,阳光穿过竹帘投到地板上,是细密的白金色的线网。他踩着反光的地板,到书桌旁。

  拆开第一个纸包,是全新的毛笔和砚台:“介不介意替我研墨?”沈奚摇头,用茶杯接了清水,掬几滴清水在砚台上,为他慢慢研。

  傅侗文鲜少用毛笔,或是他用在少年时,而她无缘一见。所以同样的,他也从未见她研墨,不免多看了会儿。

  “好了。”她放下砚,反剪了手在背后,看他。

  也是期待他要写什么。

  傅侗文难得说话还要酝酿,对她招招手:“离近一些。”

  她笑,立到他身旁。

  “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连累你,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什么。”他撕开第二个纸包,里头放着个长柄状圆纸筒,纸筒侧面是“良缘永缔”。

  这是——

  他又打开一叠几份的绢纸,每一份上边都有不同的图画。有四周绘着祥云龙纹的,有绘着桃花和枝头喜鹊的,还有绘着鸳鸯的,都是正中留白。每幅画下有画师的印章。

  “这是最好的几份婚书纸了,作画也都是叫得上名号的先生,”傅侗文低声说,“心里急,也挑不好,只好样样买一份,你看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用什么。”

  她没见过,可也猜出这是婚书。

  晨风打竹帘,一晃一晃的,光线变换不定,晃得她眼花。

  ……

  “墨干了。”他看干涸的砚台。

  沈奚机械地眨了眨眼,虽说他早说要订婚,可因为他父亲的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她不肯听他的话,在家里摆酒,宴客宣布。结婚的事反倒是他这个风流少爷比她急切,而今还是这样,急火火地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她耳边声音嗡嗡的,觉得自己失去了听力似的,远远近近,楼上楼下,都闹得很。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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