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 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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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会在另一个真空里活着,孤独,但活得比任何人都长久。

    
    第一章
    
    假如拯民没有和科夫分手的话,此时他应该已经到了泰国,穿着沙滩裤和夹脚拖和科夫坐在街边喝冷饮,或是租一辆摩托车,带着科夫无所事事地满城转悠,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小区门口焦虑地等着他母亲到来。
    可这也不是他能够左右的,因为分手是科夫提的——他预备和别人开始一段关系。科夫把两人同居的房子留给了拯民,已经付了首付,只需拯民每个月还房贷。
    科夫在拯民外出的日子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搬走了。拯民回家的时候,房间已经被小时工打扫得干干净净。
    小时工是个五十多岁的安徽阿姨,白净肉感,干活儿很细致。她每周来打扫两次,从垃圾桶里用过的避孕套猜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之后变得异常沉默,脸上不再洋溢热心的笑容,每次都恶狠狠地像是清除瘟疫一样清理房间,嘴里喃喃念着佛经。科夫和拯民在卧室故意大声胡闹,有种报复的快乐。
    科夫是拯民在感情这条路上的启蒙老师,拯民十八岁和他在一起,两人的关系快乐而稳定,幸福得不时感到无常。三年——这是科夫最长的一段感情了,知道他们分开的人都觉得可惜。
    圈子里分分合合本属正常,拯民已经练得听到任何恋情的开始与终结都处变不惊。他们的悲欢离合与生老病死都是加速度的,一生比普通人要经历更多的轮回。
    然而,当拯民看到科夫和新的爱人的合影——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少年时,他心里还是一惊:自己是个弃妇。
    刮了一阵冷风,他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空了,皮囊被吹得叮当作响。
    终于看到母亲,她背着双肩包,拖着一个米色行李箱,穿着深蓝色的男士运动外套,戴着男士的毛线帽。远远地看,就像一个老头儿。
    拯民发现,爱自己记忆中的人很容易,但是当他们出现在你面前,向你迎面走来的时候仍然去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发现自己的儿子,母亲兴奋得加快了脚步,走到拯民面前。他为了避免拥抱的仪式,很早就把手插进牛仔裤的兜里。
    这也没有避免母亲给他一个巨大的拥抱,然后向后退一步,带着欣赏的目光凝视着自己的儿子。她依然感到极度满意,这个异常英俊的青年,竟然是产自她的子宫。
    她端详着他的脸,忽然惊呼一声:“这是什么?”
    她指着他耳垂上插着的一根小细棍子。拯民曾经和科夫戴了情侣耳钉,分手之后他把耳钉取了,小细棍子是为了怕耳洞消失。
    “摔了一跤,耳朵被扎穿了。”拯民低头帮母亲拿行李。
    “怎么搞的?”母亲咝咝地倒吸凉气,凑上前去揪拯民的耳垂。
    他身子一扭,挣脱了她的手:“骗你的。”
    母亲沉默不语,跟在拯民身后,像一个烟囱一样粗重地呼吸,作为一种抗议,这是她对一切超出她理解范畴事物的反应。
    拯民没有像少年时期那样无所适从地观察她的反应,而是大步往前走。在电梯里,母亲谄媚地去捏儿子的手臂,说:“吃什么了?这么结实!”
    拯民在锃亮的电梯门上看到自己,他从小恨自己过于秀气的长相。欢爱过后,一张白若凝脂的脸越发显得嘴唇润红,科夫笑话他是“何晏”——魏晋时代的美男子,皇帝怀疑他的白是抹了粉,就故意在夏天给他热汤面吃,何晏吃得出汗,用袖子一擦,脸更白净。
    拯民听他这样说,反而生气:“我不是你的男宠。”
    他开始对自己进行斯巴达式的训练,每天几个小时地在把自己吊在健身器材上,四肢如树的枝干一样生长,肌肉曲折流畅,连脖子都粗了。把自己练得这样风姿俊秀,却不再有人欣赏,不再有人抚摩了。
    但这些,母亲怎么可能知道。假如母亲知道他那些污秽不堪的夜晚,那些抚摩过他身体留下的烙印,她会不会吞掉所有的药片,或是用头去撞墙?
    但是母亲不知道,他们之间隔着一万光年。
    二十一楼到了,拯民输入密码,门锁传来轻快的音乐,“咔嗒”一声门开了,母亲对这个过程啧啧称奇。
    只是一个开间,价格却并不便宜。小区地段好、楼盘新、设备先进,极其隐蔽。电梯里总是出现光鲜的中青年,隔很远站着,低着头,传达出“谢绝交流”的讯息。
    这是一栋寂寞的公寓楼,拯民大概是其中最寂寞的人。他至今也没有从分手中恢复,他不再去健身房,而是把自己囚禁在房间里,每天花全身的力气强迫自己做一两个小时的翻译来挣下顿饭钱和还房贷。其他时候就坐在地板上,听自己的心一点点被白蚁啃食干净的声音。
    他听说寂寞会让人无耻,做出疯狂而肮脏的事情来,可那一定是还没有寂寞到极点。他脑中空荡得连性欲都丧失了,一片枯索荒凉,阳具如同被扎了一个洞的气球。
    拯民开始花大量的时间大扫除,清洗床单和地毯上疑似精斑的污渍,清扫木地板每个微小缝隙里的尘埃。为了迎接母亲的到来,他在白得毫无瑕疵的墙上挂上高中毕业的暑假和母亲在公园的一棵桃树下拍的合照。
    母亲在阳光中皱着眉头打量着这个屋子,像薛宝钗的“雪洞”,四白落地,没有装饰和摆件,连沙发都没有,只是几个浅灰色的坐垫。空荡、自虐,像个苦行僧修道的地方。
    这个想法让母亲不悦,她问:“一个月的租金多少钱?”
    拯民无法说这房子是赠品,就随口报了月供一半的价格。
    母亲立刻大声表示这笔买卖的不划算,同时开始挨个角落地审查。她在冰箱前停留的时间最长,久久地盯着冰箱门看,上面贴满拯民随手拍的照片,拯民知道母亲在仔细搜索照片里有没有他交女朋友的痕迹。
    他忽生一股子烦躁,随口问道:“餐馆生意怎么样?”
    母亲躬着的身子僵了一下,说:“不好,盘出去了。现在是一家韩国烤肉馆。”
    拯民暗自吃了一惊,那家餐馆是母亲大半生经营的心血,是一家湘菜馆,却叫“维也纳风情”。味道重油重辣,不讲究的食客们吃得热火朝天。母亲在收银台后满意地看着自己一手搭建起来的宫殿,在罗曼蒂克的昏黄灯光下,墙壁上的油画印刷品也显得不那么廉价了。
    离家前,拯民目睹着餐馆的生意和母亲的容貌一样日渐凋零下来。他此时不想让母亲再大吐苦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挺好,你终于能轻松些了。”
    母亲在整间屋子里连一根属于女人的毛发都没有发现,失望又侥幸地坐在床上,像个小学生一样把手放在膝盖上。随口附和道:“嗳,厨子、服务员都走了,可惜还是可惜的。”
    她年轻时属于英气的长相,大眼方脸,老来更是分不清性别,头发削得像个少年,运动外套的拉链一直顶到下巴,没有脖子,头就显得无依无靠。已经有点儿老花,却坚决不戴眼镜,常年眯着眼睛,靠视网膜外一层湿润的水汽看清楚一切。
    在过去的三年里,拯民一直在训练母亲对他的生活保持距离,训练她不要让过分黏稠的爱溢出,训练她沉默。他的训练似乎成功了,母亲终于不再用滔滔不绝的话来烦他,可他反而觉得怅惘。
    这几年母子的关系降到冰点。她知道要是专程来看儿子,拯民一定不会答应,甚至可能躲起来。这次,是她的母亲生了病,她北上探望,在转车的空隙来借机看一眼儿子。
    沉默中,母亲忽然说:“上帝保佑你姥姥。”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拯民知道母亲这两年信了基督,每周末都去做礼拜,还结识了一帮唱诗班的老姐妹。他对那十字架是很恐惧的,取笑母亲道:“上帝和你说中文还是说英文?”
    母亲支支吾吾道:“上帝每天那么忙,咋可能理每个人?得到一定的阶层,他才会和你讲话。”
    拯民冷笑道:“那他还怪势利的。”
    母亲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愈发苍白,两颊上的肉抖动了一下,又低头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拯民意识到自己把失恋之后的愤怒与狂暴都发在了这样一个可怜的妇女身上,他略带愧疚地从橱柜里找出两盒别人送给科夫的日本羊羹递给她。母亲惊叹地抚摩着暗金色的盒子,上面印着半轮落日和血色大雁。她像个孩子一样轻易地重新欣喜:“我也给你带了礼物。”
    她从双肩包里翻出两件皱巴巴的鳄鱼牌T恤,在拯民胸前比画着,两件都是酱菜绿,一看就是商场大减价时慌乱拣的,连尺码都不对,松松垮垮。母亲满意道:“多精神。”
    拯民在镜中似乎看到了自己年老时的样子,他惊悚地推开母亲的手,背过身去。母亲上前一步,拉开拯民的衣柜,准备把T恤放进去。他来不及阻挡,就听到她颤抖着大喊一声:“上帝老天爷呀!”
    衣柜里放着一张巨大的照片,是拯民从床头的墙上取下来藏起的。那是他和科夫的照片,两人模仿当年约翰·列侬和大野洋子的经典姿势相拥着,拯民全裸地躺在床上,挑衅地看着镜头,科夫也全裸着,侧躺蜷缩偎依在拯民的怀里。拯民舍不得扔掉这张照片。
    母亲看着照片,发出一声摧枯拉朽的悲鸣,那句在拯民的童年和少年都为之心碎的话,如同夜航船的汽笛,贯穿在他每个梦魇里:“我的乖乖哟,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你的老妈妈!”
    
    第二章
    
    假如拯民没有认识科夫的话,他现在应该积极准备着毕业,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宿舍楼和图书馆之间。凭着他的成绩申请到了不错的美国学校,或许他会为了逃避母亲,在毕业后留在国外。他会有一栋不错的房子,花园里种着欧洲夹竹桃。或许他会娶妻生子,养一只狗,偶尔在妻子、孩子都不在家的周末午后,花钱找男妓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可是拯民认识了科夫。
    拯民从小到大成绩优异,老师说考卷上问题的答案仿佛写进了他的血液里。拯民自己却知道,他并不是智力上的天才,而是在人情世故上有超凡的敏锐。当他看着考试题目,他脑海里立刻能浮现出那个绞尽脑汁伏案出题的人——他的长相、喜好和企图,立刻知道该怎样去讨好他。
    还是个孩子时,他的朋友就是年龄至少是他的五倍的人。母亲至今依然津津乐道:五岁的拯民和邻居老头儿坐在夕阳里玩成语,老人说:“绿树成荫!”他说:“一叶障目!”老人说:“夸父逐日!”他说:“四海为家!”
    拯民没费什么气力就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和其他乡镇级、省市级、国家级的神童一样,人生第一次握在自己手里,虚无得一塌糊涂,只好用加倍的勤勉与忙碌来掩饰自己的迷茫。
    拯民兢兢业业地考第一名,逼教授给出史无前例的高分。早晨六点就起床,在学校池塘边上把一本英文词典翻来覆去地背。
    他过剩的精力来源于他没有情感生活,他没有对任何女人产生过欲望——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他一直以为是母亲给了他过于浓重而热烈的爱,如同在清晨饱食了一顿,直至中午都不觉得饥饿。他乐观地想,等到母亲爱的烙印逐渐散去就好了,他就可以恢复正常。
    直到他遇到了科夫。
    科夫是富家子弟,在国外学了几年艺术与哲学,回国后无所事事。他和拯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对拯民来说无比艰巨的事情,对他来说不值得一提;拯民深信不疑的东西,他觉得非常可笑。拯民在他面前深深地自卑,因此深深地被他吸引。
    第一次见面,是在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拯民的师兄邀请他去郊区,说有好几个朋友租下一个别墅举办派对。拯民一进门就看到科夫,他显然是人群的中心,很放松地坐在沙发正中,穿一件挺阔气的白灰夹克,背后印着一个扑倒的黑色人形,人形的一只手伸到了衣服的前面,惊悚诱惑。
    吃完宅急送的比萨,大伙儿挤在巨大的液晶电视前撕心裂肺地卡拉OK,寻不见科夫,让拯民去找。他发现科夫躲在阳台上抽烟。拯民站在他身边,冷得牙齿发颤:“你不去唱歌?”
    科夫摇摇头,说:“受不了,受不了那音乐,数字化的、电子化的,把所有灵气都吸走了,只剩下电脑里一堆脏不拉几的玩意儿。”
    拯民说:“我能理解。”
    科夫并不看拯民,只是笑笑。拯民的脸立刻红了,解释道:“我过去是拉小提琴的。”
    科夫瞥了他一眼,继续点点头。拯民意识到科夫根本不在意,更不在意他那股妄图讨好的傻气。
    科夫忽然问拯民是否知道福柯。拯民摇摇头,科夫开始介绍那个光头的哲学家,街头抗争时还小心不能脏了丝绒外套的法国人,半夜在酒吧寻欢,回来之后却愧疚地瘫倒于地的男同性恋者,那个死于极为痛切、极为强烈、极为势不可当的快感的性冒险者。
    科夫讲福柯在同性恋浴室中寻欢狩猎,独立黑暗的小隔间,求爱的人或站或躺,等待着陌生人的抚摩。
    拯民压抑着不安,嗤笑道:“你试过?”
    科夫笑了,过了半晌才说:“嗯。”
    拯民沉默了。科夫笑道:“你也可以,你比你想象的自由很多。”
    零点刚过,末日未来,屋内爆发出热烈的喝彩,不远处的夜色中也爆发出绚烂烟花。喧闹之中,拯民觉得自己听懂了这句话,前所未有地清晰,也前所未有地迷乱,如同一阵狂风搅乱了河的流向。
    两人好上之后,科夫曾说过,在烟花爆裂的瞬间,他对拯民刹那股强烈的欲望如同电击,让他手脚发麻。
    半夜准备睡觉,拯民就势倒在一楼的沙发上。他是被一双手唤醒的,一双手探进他的衬衫,抚摩着他的胸膛,然后摸到他内裤的橡皮筋。他微微扭过头半睁着眼,看到地上摊着的一件白色夹克,很镇定地继续闭上了眼睛。
    那以后,拯民总是穿越大半个城市去找科夫,在地铁上度过的漫长时光,他沉浸在对于科夫体味和气息的羞耻回忆里,身体几乎要化成一摊水,要靠着车厢中的钢柱才能站稳。
    科夫的公寓坐落在混乱的闹市区,对面是一座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大百货商厦,大得就像一座城市,流动的霓虹灯映在窗玻璃上。科夫不装窗帘,床就对着五彩变幻的窗户。房间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汽车喇叭声、小贩叫卖声和大排档的喧嚣声。拯民总是觉得自己身处一部无休止的吵闹电影里。
    他们长时间地躺在床上,并不说话,只是听着楼下的市井声。两人像是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天人,以嘲笑凡人的生活为乐。
    和科夫在一起,拯民总有种挥霍的感觉,无论是对物质还是时间。科夫的朋友们都是和他一样年轻漂亮的富贵闲人,不知名的艺术家和贩卖青春的模特,他们轮流去彼此的家中聚会、喝酒、看电影、拍摄彼此美丽的身体,不知老之将至。
    拯民每一天都有末日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吧。他曾经最爱的清晨,如今最害怕——看到太阳照常升起,就一阵惶恐。到了学年末,教务处打电话来警告这样再缺课下去可能会留级,拯民开始临时抱佛脚地准备应对考试。科夫躺在床上,看到拯民坐在地上散落摊开的书里,笑道:“你以为文凭能值多少钱?”
    拯民见过大学应届生,住在学校附近的八平方米的地下室房间,充满异味的走廊,洗澡、上厕所和用水都是公共的,白天上班就如老鼠一样从地底涌出。拯民想到辛苦读了四年书还是这样惨淡地生活,实在不值,就这样办了退学,专心致志地与科夫同居,穿梭在城市五光十色的迷宫秘道里。
    拯民学习科夫对于仪表和细节的重视,学习他讨厌一切坚硬的东西——从食物到鞋底,学习他永远把自己的感官调到最灵敏的频道。两人都颀长白皙,神情都相似,看起来就像水仙花少年以及他在水中的倒影。
    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样貌,都是靠钱堆出来的,他们用的当然是科夫父亲的钱。科夫此生最大的矛盾,是他既憎恶金钱所代表的庸俗,又要依靠金钱获得憎恶他人的资本。
    科夫说自己要一点点从父亲那里套出够几辈子挥霍的钱,然后向父亲公开自己的性取向——给父亲最后的打击。
    然而,科夫的父亲却在报复来临前死去了。科夫去医院看了父亲最后一眼,回来之后沉默了好几个小时,然后拿出闲置很久的小号坐在窗边吹奏,佝偻着的脊背在午后勾勒出一道瘦弱的光,脚缓慢地打着拍子,像是一座古董钟。
    科夫吹出的一切是如此温柔,让拯民的心一抖,几乎滚下热泪,他想和那些消逝在空中的音符一样,跪在科夫的脚边,乞求和他多待一会儿。
    那天晚上,他们互相吻着,科夫如小兽一样呜咽许久,然后转过身去,洁白的背脊如同剑锋上的寒光。拯民像瞎子一样伸手去摸索,却只摸到孤独。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给科夫安慰,永远也无法走进他的脑海,修改他的孤独,哪怕一丝一毫。
    那天之后,科夫和圈子里的朋友全断了联系,买了这套较为安静的西边的公寓,自己则经常好几天、好几个礼拜失去联系。这是拯民的初恋,他后知后觉在几个月后才发现,科夫正在以一种伤害最小、最自然而然的方式跟他告别。
    直到科夫彻底地离开,他们那些曾经的朋友也随之彻底失踪,拯民才发现自己是科夫半途而废的赝品,一切倨傲、堕落和虚无都是狐假虎威。骨子里,他从未长大,他依然是那个谨小慎微去讨好他人的孩子。
    
    第三章
    
    假如拯民和母亲的关系没有破裂的话,那么他就不会如此孤独。他或许会尽一切努力去做一个让母亲骄傲的孩子。他不会允许自己堕落,他会是人类的大多数,愉快地在他人制定的标准里过完一生;他不会允许自己心碎,不会允许自己在深夜号啕。
    可是,拯民却无法原谅母亲,无法原谅她在他身上施加的一切。等她意识到拯民渐行渐远的冷漠时,才发现两人关系破碎得无法修复。她曾徒劳地让拯民回忆往昔,以此来唤醒他心中的温情。她不知道的是,拯民都记得,这也是他痛恨母亲和自己的原因——他什么都记得。
    他记得自己小学放学后,就去母亲开的餐厅待着。餐馆打烊,她会骑自行车带他回家,他坐在前杠上,困在她的怀抱里。回家之后,母亲会像一个奴隶一样给他洗脚,他在一阵阵波浪一样的暖意中打瞌睡。
    七岁那年,母亲带他去琴行买下了那把最昂贵的小提琴。然后骑自行车带他穿越半个城区,到了一片被银杏覆盖的居民区,敲了其中一家的门,一个威严的银发老太太开了门。
    母亲到底是如何说服本市最有名的小提琴老师收拯民为徒的,他一直都不知道。潜意识里他也不愿知道,不愿猜测,只是加倍努力地练习,要把此生最杰出的成就奉献给母亲。而母亲从不缺席他的演奏——无论是在老师家上课,还是在家练习,抑或是在学校里表演。母亲总是双脚局促地放在地上,微微屈着膝盖,半眯着眼睛,仿佛在认清空气中的小字。
    那是他们母子关系最为融洽的时期。“成为一个著名的小提琴家”的目标,如同藤条一样紧紧地把他们绑在一起。
    母亲餐馆的生意蒸蒸日上,人手开始紧缺。某日拯民放学,看到后厨的碗橱里堆积着还没来得及洗的碗盘。他立刻卷起袖子,蹲在大澡盆旁边开始洗碗,同时享受着四面八方的赞美声。
    母亲进入后厨时看到的就是拯民的双手浸泡在满盆的肥皂泡里。“我的乖乖哟,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你的老妈妈!”她惊叫着跑到拯民身边,把他的双手紧紧抱在胸口,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拯民羞赧地向她解释,那一天是“三八妇女节”,老师要求每个同学帮妈妈做一件事。他继续解释劳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我的乖乖哟,我不让你劳动,你好好拉琴就是对妈妈最大的报答。”
    那天之后,拯民的练习变得更为勤奋痴狂,用老师的话说,“烟火气全消”。每一次他将小提琴架在肩膀,母亲挨个亲吻他手指的画面就出现在他的脑中,他狠狠地把手指碾在琴弦上,用疼痛把这画面驱赶出脑海。
    学琴的第五年,本市的文艺团体拉到一笔赞助,计划自费租用维也纳的金色大厅做一场演出,作为音乐家的老师也在被邀请的行列。
    “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演出?”老师问。
    坐在一旁的母亲跳了起来。
    “我们合奏怎么样?少年和老人,冬天和春天。”老师说。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去维也纳”就成了母亲生命中的头等大事。她为拯民定制了一套西装,然后带着他去影楼拍了一组拉小提琴的照片,印成海报贴在了餐馆的墙上。
    有时拯民在半夜醒来会发现母亲没有睡着,她望着天花板,那是一副混合着雄心壮志和天真的表情,她的眼睛熠熠闪光,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大的计划。拯民被这副表情所吸引,愣愣地看着她,如同虔诚的信徒。他当然知道,母亲在筹划着他的未来,他也决定把未来的成就献给她。
    起程前一周,拯民却被告知合奏的节目被取消了。本次演出得到了本市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几次开会讨论如何将节目的格调再升华,最后决定让老师和一个日本小女孩儿演奏,除了原有的“冬去春来”的意味以外,还象征着中日之间友谊长存。
    “我们去不了了。”拯民带着哭腔告诉母亲。
    母亲把拯民的头紧紧地抱在怀里,她的声音轰隆隆地在胸腔里震荡:“去!我们还是去!”
    在维也纳最著名的商业大街上,母子俩走进一家甜品店。母亲在拥挤的店面里找座位,拯民在橱窗里谨慎地挑选着甜点。
    “这是什么?”母亲指着拯民放在桌上的餐盘,手掌大的糕点,旁边是一大块奶油。
    “Apple Strudel,苹果卷。”拯民说。
    两个人用叉子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一大块陌生而诱人的甜点,旅游的新奇和欣喜之情冉冉升起。母亲把指甲盖大小的奶油含进嘴里就不肯再吃,反复表示自己已经“够了”。她心满意足地看着画着彩云萦绕大天使的屋顶,仿佛在展望一个美好而遥远的国度。
    “我的乖乖比所有人都强。”她的神色恬静而愉快,长途旅行的疲惫在她的脸上一扫而空。
    拯民吃完后,她用叉子刮去盘子上剩的一层薄薄的奶油,舔干净叉子,然后,她牵着拯民的手,说:“我们走!”
    他们按照旅行地图上的路线,去看了城市公园里施特劳斯的雕塑,金晃晃的施特劳斯被天使和鲜花包围着。母亲让拯民去和雕塑合照,拯民扭捏地说:“我更喜欢克莱斯勒。你知道克莱斯勒吗?他曾经出过车祸,所有人都以为他完蛋了,结果一年后他就重返舞台。”
    母亲像是全然没听见,忙着一边赞叹施特劳斯雕像的鬼斧神工,一边拍照,然后她牵着拯民的手,再次说:“我们走。”
    假如维也纳之旅到这里就结束的话,拯民就会带着一堆相片和印着茜茜公主以及分离派绘画的杯垫回家。他会更加发奋地练习小提琴,成为一个优秀的青年音乐家,报复夺去自己机会的人,让这次挫败成为日后的笑谈。
    可是,这次旅行没有结束。他们继续向行军蚁一样前行。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直到磨盘一样大的太阳沉了下去。他们到了演出团住宿的华人开的旅店,母亲敲开各个房间的门,把演出团的人集中到大堂。
    母亲以一个餐馆老板娘的长袖善舞恳求道:“你们看,我们都专程来了,就不能让我的乖乖上台表演?”
    一个戴眼镜的光头男人被众人推选出来,作为和母亲谈判的代表。他是母亲的旧相识,唤母亲的名字:“唐瑶,这回真的困难。看在我的面子上,等下次,下次吧。”
    母亲涨红了脸说:“不,就要这次。让我们上台!”
    光头男人望向拯民,笑着说:“你看,你的妈妈多么爱你。”他的眼神在镜片后显得冰凉讽刺。
    在众人古怪眼神的注视下,拯民全身僵硬,他死死盯着窗帘的绑绳,想象着有一串火苗从绳子开始烧,火焰从窗帘延伸到木地板,热与火光迅速吞没整个屋子。他拖着母亲,作为仅有的幸存者逃出这个房间。
    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发生的是母亲长期累积的烦闷和愤怒一下子爆发。那高声的咒骂如今依然时不时地回响在拯民的耳畔:“你们凭什么这样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一群王八蛋,小心眼!你们不知道他以后会多了不起!”
    拯民紧紧地靠着昂首挺立的母亲,他看到了小提琴老师正盯着自己,那威严的老太太脸上露出难堪和同情。他的脸顿时红了,在无限蔓延的时间里,他是一头惶惑无助的小动物。
    在母亲与众人混乱地争执时,没有人注意到拯民跑出了大堂,他穿过一小块空地,跑到旅店的车库。车库里停了一辆落了灰的白色大众汽车,车旁边散落着几个敞开的纸箱子,里面装着厨具和中餐的调味品。
    他蜷坐在地上,把下巴放在膝盖上。车库里听不到母亲的声音,只有紫黝黝的天空高悬着白月亮,月亮被卷着的铁门横腰截断了一半,像一盏普通的路灯。
    铁门下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昏黄的月光勾勒出轮廓,一个童花头女孩儿,不会超过十二岁,她提着小提琴盒,好奇地向车库里打量着。
    黑暗中,拯民看不到她的眼睛,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自己。即使她看到自己,她也不会知道是她夺走了他的演出机会,夺走了他母亲的骄傲。
    明天,她会在台上演出,而他只会和母亲待在一起,承受母亲未发泄完的怨恨。
    她一步步靠近,皮鞋鞋带的金属扣敲打鞋面发出声响。她走一步,他心里一紧。
    “不要过来!”他说。女孩儿的脚步停住了。她没有想到车库里有人,她以为纸箱后发亮的眼睛属于一只野猫。
    这时候,不远处的旅店里传来母亲凄厉的哭叫声:“我让你们一个人都演不了!”然后是木头椅子被踢翻的声音。
    女孩儿听到声响,站住脚回头。拯民趁机迅速地起身,往同样的方向跑。当他超过女孩儿时,他感到脚下有一瞬间的停顿,仿佛踢中了什么沉重的东西,他的身体变得很轻,却没有跌倒,继续向前跑。
    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哗啦”的巨响,是什么东西倒塌了,他没有回头。
    直到人们从旅店里跑出来,他躲在人群里看到自己身后发生了什么:车库的卷帘门砸了下来,小女孩儿倒在地上,小提琴从琴盒里摔了出来。
    他看到人们向小女孩儿跑去。“这车库的卷帘门是坏的啊!是谁把固定它的东西踢翻了?”旅馆的老板发现了事故的原因,人们大声重复着这个发现。一个穿着白色衣裤的长发女人向倒在地上的女孩儿跑去,发出胡狼一样的号叫。
    拯民的心惊恐地狂跳。他不记得母亲是什么时候牵着他的手离开的。母子二人走得很快,整齐地迈着大步,连呼吸的频率都同步,像是训练有素的部队。月亮悬得很高,每升高一寸,就多了一分凉意。他和母亲交握的手心却沁出了汗,他把手掌在衣服上擦擦,另一只手被母亲紧紧攥住,不一会儿手心又变得濡湿,是母亲的汗。
    “我们什么也没干。”母亲轻声说。
    拯民转过头,看到母亲的脸和月亮一样苍白。他从脚底板上升出一股麻意:他们不是无辜的,他们是共犯。母亲许下恶毒的心愿,他替她实现。他的衣服上沾上了血,她用宽大的裙子挡住。
    回家之后,母亲告诉他:“那个小姑娘没有事,只是一只耳朵听力下降了而已。”
    拯民把小提琴放进盒子里,放在衣柜的最深处。他最后一次用力地嗅了一下松香的气味,然后用力地把它掷出窗外。
    母亲把餐馆的名字改成了“维也纳风情”。拯民一直认为,这是她对他再也不碰小提琴的报复。
    
    第四章
    
    假如拯民有父亲的话,他就会拥有一个正常得多的家庭,他生命里会有一个权威的男人,教会他打乒乓球和篮球,给予他反抗——包括母爱在内的——生活里一切障碍的勇气。一个有男人味、幽默而且聪明的成年男人,会为拯民分走一些母亲的爱和关注,让他有喘息的机会。
    可是拯民没有父亲。
    他从来没有见母亲五十多年的生命中出现过除了自己以外的男人。没有丈夫,没有情人,没有娱乐,没有火花。她全靠自己,以马拉松运动员一样的毅力在生活里奔跑着。
    在母亲成为母亲之前,母亲叫作唐瑶。
    唐瑶的青春是在青年剧团开始的。
    闭上眼睛,依然能回到那个迷宫。狭窄隧道一样的走廊,立满了挂着衣裙的架子,结婚蛋糕一样的蓬裙洋装、深蓝色宽身棉旗袍、伶仃的鲸鱼骨衬裙,花枝招展的鬼魅般的女孩儿从中跑过,裙子们随之旋转起来。
    隧道通向一个个神秘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是一个衣柜,散发出不同的迷人香气。樟脑球散发出令人安心的气味,保证这一个个花团锦簇的梦洁净无尘。丝绸如海浪般抖动,泄露出少女的脂粉味。紧身胸衣上汗液和香水的味道附着在旁边的皮毛上,随着皮毛的呼吸吞吐。
    在层层布料的遮蔽下,唐瑶首先见到的是一双纤长的小腿,脚踝上系着一条细链。纤长的小腿,裸露的背是小提琴的形状。女孩儿反手背在身后,正在着急地扣上金色的胸罩,女孩儿回头说:“快过来帮我!”
    唐瑶赶紧上前帮她系上胸罩,女孩儿胸前出现了真正的女人才有的沟壑。她裹上红色的纱丽就匆匆地冲出门,赤脚在水泥地上发出水滴似的“吧嗒”声。
    在美女如云的剧团,那女孩儿也是出挑的。从他人的议论中,唐瑶得知女孩儿叫叶莺,美女的是非总是要比别人多。再次见到叶莺是在宿舍楼,她穿一件露腰的衬衫和紧紧包住臀部的格子长裤。被锁在门外的她,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对着门内骂:“你们凭什么?团长都管不住我!你们凭什么?”
    所有女孩儿都站出来看热闹。叶莺认出了一面之缘的唐瑶,向她走去,说:“你宿舍就你一个吧?我跟你住。”
    唐瑶在团里资格最老,和她同住的女孩儿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如同到了秋季就会被收割的一茬茬庄稼。大家都预测叶莺待不了多久也会走——“她那么骚,不知道哪儿才容得下她。”
    出乎众人的意料,叶莺成了唐瑶时间最长的室友。别人都说是因为唐瑶随和,只有唐瑶知道是因为叶莺聪明。美丽的女人像水蛭,吸附在周遭虚弱的个体身上,消耗他们、削弱他们、吞噬他们,直到他们再也不能给予才罢休。然而叶莺不是这样,她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美丽,不蔓延和侵占唐瑶的空间。在她面前,唐瑶从不觉得自己黯淡。
    唐瑶厨艺高明,使用有限的厨具也能迅速做出天天不重样的两菜一汤。傍晚回宿舍吃饭,叶莺从不空手,有时带着花,有时是酒心巧克力,有时是两个水晶酒杯。其中有多少是两性狩猎场上虏获的战利品,唐瑶从来不问,叶莺也不会说。
    吃完饭,两个女孩儿坐在阳台上谈论自己的未来。
    “你觉得自己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人?”唐瑶问。
    叶莺把脚跷在栏杆上,小而圆的指甲上涂了鲜红的蔻丹,她说:“好看的,浪漫的,有名的,爱我的。”
    “林康生那样的?”唐瑶问。林康生是剧团最英俊的男演员,所有新入团女生的暗恋对象。
    叶莺发出一声冷笑:“怎么可能?”她斜睨唐瑶一眼,“难道你喜欢他?”
    唐瑶愣了一下才否定。她多羡慕叶莺的骄傲和对自己情感的笃定。起风了,叶莺伸出双臂放在脑后,闭眼享受风吹拂在脸上,睫毛乱舞。她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唐瑶从房间里拿出珊瑚绒的毯子,盖在她的身上。
    “林康生喜欢你。”唐瑶说。
    “哦?你怎么知道的?”叶莺虽然不喜欢林康生,但依然忍不住好奇,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团里要排的下一出剧,他听说女主角是你,求团长让他演男主角。”
    要排的剧目是《微笑之国》。匈牙利作曲家雷哈尔的轻歌剧,讲的是一位奥地利的伯爵千金小姐丽莎爱上了一个王子,并追随王子来到他的故乡中国。然而,中国的一夫多妻制让丽莎对爱情绝望。王子的妹妹则爱上了跟随丽莎来的奥地利军官,最后,军官和千金小姐一起返回了奥地利。
    剧团请了一个留洋归来的导演重新改编此剧,把唱词全部变成中文。叶莺凭借深邃的五官当然得演伯爵千金丽萨,林康生演王子,导演看中唐瑶内敛的性格,让她演王子的妹妹。
    排练的日子,导演穿着皱巴巴的黑色风衣走进来,长发,胖乎乎的脸上锃亮的小眼睛,目光时而会变得非常锐利。他说:“这出戏的看点,all about文化差异,Culture difference, So,王子一定要显得可笑,愚昧。王子的妹妹也是,像木偶,puppets。两个人脸上要涂上大红色的腮红,很stupid的……”
    唐瑶和林康生异口同声地反对。开始排练的时候,林康生抱臂站着,高大而青春的身体伫立着,具备天生的正义感。导演的脸色变得非常难堪。这时,唐瑶注意到叶莺在观众席上,微笑着注视着导演的后脑勺,目光非常平静。
    那天晚上,唐瑶把饭热了又热,灯开了又关。她听到了一楼宿舍的铁门拉上的刺啦声,铁链把门拴住了。过了许久,唐瑶听到钥匙插进宿舍门的声音,她躺着的身体瞬间变得僵直。
    不知道叶莺是怎么翻过宿舍大门的。唐瑶听到叶莺的红色高跟鞋落在地上,拉开裙子拉链。叶莺在唐瑶的床边站了一会儿,呼吸中有着一股沉静的微醺,叶莺轻声说:“我要拍广告啦。”唐瑶翻了个身,侧身朝墙壁,用枕头盖上耳朵。
    唐瑶一直躲着叶莺,直到盛大演出前一天的带妆彩排。化妆间里,叶莺怎么也梳不好头,气得把牛角梳摔在地上。唐瑶走到她背后,将她的长发中分盘起,露出颈项和光洁的肩头,连鼻头都泛着光,像森林中的女神,像天上的人。
    排练到最后一幕,被软禁起来的丽莎哀求王子让她回国。叶莺被绳索捆绑,却迸发出强烈的生命活力,婀娜而坚强,她眼里晶莹的泪光让台上台下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战栗。王子终于解开了绳索,丽莎逃走,裙角下的雪白裸足消失在了幕布后面。
    最后,王子和唐瑶扮演的王子妹妹站在空旷的舞台上,场灯暗了下来,只有一束惨白的聚光打在林康生身上,他面对着唐瑶的脸半明半昧,唱着最后的歌词:“我们住在微笑的国家,不论心里多么悲伤,也一定要面带微笑。妹妹呀,你看我在微笑,你看我在微笑。”
    他恍惚而忧伤的目光,是在对唐瑶说:他知道,他们爱的是同一个人。
    下了台,叶莺卸妆,胭脂晕成一片,如同红霞。角色的余晖仍充斥在她的身体里,她还是十八世纪的欧洲千金,被定格在绚丽的油画布景前,出奇地天真,并且幻灭之后依然被允许天真。
    唐瑶从门后探出半个脸偷偷地看着她,眼圈发热。怎么会有叶莺这样的人?她是革命者,是印度公主,是女佣,是夏娃。她生活在烽火中,在宫殿里,在丛林里。她属于任何时代,她不属于日常生活。她像黑洞一样吸收寻常人难以负荷的悲剧命运,并且只属于那些伟大的情感:战争的悲怆、跨越岁月和大陆的生离死别、血流成河的爱情。
    叶莺把脸擦干净,皱着眉凑近镜子,去看右边额头上一颗几乎看不见的雀斑,那属于角色的转瞬即逝的余晖在她身上消失了。
    “你说邓丽君以后会找个什么样的人?”在黑暗中,林康生问。
    “那个明星?”
    “不。”
    “哦。你是说叶莺。”唐瑶平躺着,感到乳房像流水一样流淌下来。林康生的手是截断流水的大坝。
    “我以后肯定会过得比她好。我已经打算走了,回东北。我有个兄弟在俄罗斯做生意,让我一起去。你说叶莺她有什么资本……”唐瑶不知道哪种情况让她更难过,是林康生幼稚的报复和怨气,还是此时此刻他们的身体靠得如此近,却在谈论另外一个女人。
    “你喜欢皮草吗?等我从俄罗斯回来,我送你一件最漂亮的大衣。”林康生的指头触摸到她凉软的小腹。他的手指如此冰冷,唐瑶打了个冷战。她透过紧闭的双眼,看见了一块荒凉的俄罗斯大陆,林康生行走在寒风吹拂的冰雪上,越走越远。他的未来没有她。
    她抱着林康生,感到他在她身上一阵突发性的战栗。事实已经发生,她失去了最后一个纠正的机会,不再有假如。
    林康生溜回了男生宿舍。房间里却好像还有他的呼吸,很多浑浊的呼吸,却不再有抚摩。
    唐瑶睁着眼睛看着墙壁上贴着的美女明星的画报,依稀觉得那很像是成熟了的叶莺,在华服拥簇中露出裸露的背和半个侧脸,眼角的胭脂因为将要上台的兴奋而显得格外鲜红。
    在衣柜一样的化妆间门口偷窥,唐瑶却只在雕花柚木的穿衣镜里看到叶莺的样子,她看不到自己。
    她想,自己会在另一个维度里活着。孤独,但活得比任何人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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