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 腿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蒋方舟作品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一秒钟记住本站,书农的拼音(shunong.com)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她要去武威,去她爱的人生命的起点。
第一章
1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他原以为减去了肉体的重量,灵魂会飞速移动,但是他没想到作为一个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缓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后也没有长出来。别人称为“腿”的东西,在他身上是两个三十厘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双“鞋”,套在手上,是两个比砖头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着异常发达的肩臂肌肉,衬衣永远显得紧。
现在,他的淡蓝色衬衫上沾满了血,血渍以心口为原点蔓延开来。杀他的人用螺丝刀在他的胸口一共扎了两下,其实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还是拔出了螺丝刀,更精确地瞄准他的胸肌上跳跃的那一小块肌肉,重重地扎了下去。
他死在车上,一辆新车——不,是二手车,今年刚买的,花了大价钱改造。油门儿和刹车挖了两个直径一厘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长的不锈钢钢筋,连接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锈钢钢筋的部位老是会松动,所以他车的置物箱里常年备着螺丝刀,能随时紧一紧。
就是这螺丝刀,要了他的命。
真讽刺,这车原本是他的骄傲,一辆上过报纸和电视的车。
现在,这辆车的人造革座椅上溅满了血。血不是如泉涌一样汩汩流出,而是上扬喷洒,竟喷了那么久。他的嘶声长叫都已经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着。
他最后的记忆是疼痛中的轻松感。他因为长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终于放松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层。
“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在临死之前,他的脑海里忽然冒出这句话来。他笑了一下,觉得很讽刺,血就顺着脸颊流进了嘴里,杀他的人露出了惊惧万分的表情。
杀他的人是谁?
他发现,刚刚脑海中还存在的极清晰的脸,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在脑海里变得模糊,就好像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浪头打来,把画在沙滩上的图案抹去。
从人间走向非人间的过程,就像裤子口袋破了个洞,硬币从里面源源不绝地漏出。
原来死是这个模样。人们常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一片漆黑,什么都没了。他活着的时候,常常劝未亡人:人死就死了,活着的人,你哭坏了身体怎么办?未亡人想想,也就真的不哭了。
可待到他死了,他真想让所有人的家人、朋友,认识他的人与不认识他的人都痛痛快快地哭,哭他妈的三天三夜。不仅哭,更重要的是为他报仇,要抓住并惩罚、凌虐那个龌龊的杀人凶手。因为他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甚至想不起凶手的脸。
他其实是一个乐观的人,所有认识他但是并不熟识他的都这样说——熟识他的人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功夫,强迫自己保持乐观。“身残志坚”,这是所有人对他的评语,就是这群人要在他的葬礼上致辞和洒泪。他真想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带着恶作剧的笑——就像他总是借助自己的身高优势躲在椅子下面,然后在人找不到他的时候猛地钻出来。
他要像个英雄一样讲死后的经过,走过一片火热的荆棘地,再到白茫茫的冰雪平原,再步行回到人间。他要讲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然后大喊:“人生!”话说到一半,把话筒伸向台下的观众,让他们齐声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他想到这个场景觉得非常快乐,划动着双臂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原来是他的鞋没有发出熟悉的“咔咔”的响声,烂湿的草叶和飞溅的泥浆也没有弄脏他的裤腿和衬衫。
“好家伙!”他赞叹道,享受着死亡带来的寂静和洁净。
他远离了那辆车,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自己的尸体依然横在驾驶座上,睁大了眼睛,不愿意瞑目。
“古德儿拜。”他朝自己敬了个礼,走向一条起伏的柏油公路。
2
公路上停着一辆拉水泥的货车,驾驶室的车门是打开的,他一只手撑着车踏板,另一只手拽着座椅腿,把自己拉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过了一会儿,穿着红背心的司机提着裤子跑上了车。
“哥们儿,尿得好哇!”他说,司机没有反应,关上车门。
“哥们儿,我叫田福福,你叫啥?”他用手拍了一下司机的肩膀,却像拍打空气一样,不,比拍打空气更虚无。
虚无,这是一个好词,他还琢磨着,司机已经关上车门,一脚踩上油门儿。那是个目测还未成年的小伙子,车却开得猛,逢弯转弯,遇坡爬坡。司机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打开了车上的音响选着歌,还高声合唱:“哥只想有个窝,难道注定这一辈子在外漂泊……”
田福福不会唱这首歌,只能拍打着自己的两只鞋去伴奏,声音只存在于自己的脑海中,重在参与。
电话响了,小伙子不关掉嘈杂的背景音乐就去接听,嗯嗯啊啊了一阵,忽然大喊道:“那老子不是白跑一趟,我日他先人哦!”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松开了,摸索着为自己点上一支烟。
田福福吓得要去握方向盘,随即反应过来:自己怕个啥,又不能再死一遍。于是放松下来,用力地嗅了一口飘来的烟味,香。
窗外的景色终于有了些人气,荒凉的路边开始出现一些破败的汽车维修店和五金店,还有呆滞的孩子们站在路边死死地盯着移动的汽车,仿佛那是他们人生唯一的娱乐。
“我运气真好,你果然是回市里的。”田福福简直想抱着司机亲一口。
司机有些困,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一袋槟榔来嚼。
“说实话,我运气真不是盖的。你看我这样一个人,没腿,没学历。你猜我一个月挣多少钱?”田福福伸出两根手指满意地说,“两万块钱!”
没有回应,他把这种沉默当作震惊过度的失语,停了一会儿,继续说:“而且我还有个超级美的媳妇儿,羡慕吧?”
他想象着自己的媳妇儿盯着家门,盼着他回家。她会以为他抛弃了这个家吗?还是去报了案?他到底死了多久?他死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真想带着她找到自己的尸体,希望她能找出那个婊子养的凶手。
可是现在,他什么也做不了。
司机继续开着车,音乐已经停了。车载音响发出一种不间断的微弱声音,比呼吸还静。
夕阳把这个小伙子映得像个小泥塑,脸是静止的,只有腮帮子有一丝蠕动,还有一点儿紫红色的液体从嘴角渗出。
田福福看着司机的侧脸,忽然想摸摸他的腮帮子,摸摸他精瘦的手臂,感受一下温热的皮肤与血肉,嫉妒得连停止跳动的心脏都纠在一起的其实是田福福,他想哭。
车停了,红绿灯。斑马线上走过一个穿着紧身条纹超短裙的年轻女人,轻快地,小屁股扭动得带点儿孩子气。小伙子探出头,对她报以庄严的注目礼。“啐!”司机猛地把嘴里的紫红色渣滓吐出窗外。
田福福探出脑袋看了一阵儿,说:“这有啥好看的?你是没看过我媳妇儿,我有个超级美的媳妇儿。我要去找她!”
他再次骄傲地宣布,并且满意地发现,记忆还没有毁掉他媳妇儿光着身子的模样。她如同一张泡在水中的素白的纸,柔软膨胀。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在膨胀。
3
“停!停!”田福福享受着脑海里的回忆,差点儿错过车窗外那个熟悉的“家乐福”超市,它和旁边的加油站中间有条狭窄破败的小路,往里一直走,直到看见一幢灰黄的筒子楼,那就是他家了。
田福福从车窗爬了出去,摔在地上,没有痛感。夕阳挺火辣,小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都皱着眉头缩着脸,他却昂着头用手走着,没流一滴汗。又刮了一阵子凉风,路边的柳树都打了个哆嗦,他却连一粒鸡皮疙瘩都没起。
他家住在几层呢?三层,还是四层?记忆消退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像一块粗暴的橡皮擦。
田福福靠在楼道口的墙上,努力捕捉脑海里最后一个清楚的画面。
那是他和他媳妇儿成婚后的第一夜,桌上摊着结婚证,媳妇儿叫丁吉花。结婚照里的女人,穿着照片里那件白色贴身针织裙坐在桌子对面,衣服包裹着她呼吸的起伏,如同他少年时走在一片无名的山丘上,看呆了一片风吹过麦浪。
烛光里,看熟了的女人也显得陌生:头发全梳了起来,戴着白色发箍,露出一张小窄脸,秀丽的笔直希腊鼻,眼角风骚地上扬,眼神里却全是对这风骚的怀疑与抱歉,惊惶得像个女学生。
他伸出手来,去摸女人手腕上的金镯子。
镯子是丁吉花的母亲送的。她的母亲是田福福不熟悉的那一类母亲的形象。他的母亲在他五岁的时候就把他扔给祖父,记忆里只有一个裹在大棉袄里的背影。而丁吉花的母亲是个小学老师,端庄、干净,一模一样的希腊鼻长在她母亲脸上就显得那么傲慢。
丁吉花的母亲没有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甚至从始至终都没有要求见过田福福。
他只是坐火车去了丁吉花的老家,在小学门口远远地见过刚下课的她的母亲,那个威严的女人,头顶上的粉笔灰与灰白的头发掺在了一起,在人群中很显眼。她隔着马路,看到了田福福,她立刻猜出那个盯着自己的无腿的人,是女儿的爱人,自己的女婿。沉默的暴怒在她脸上凝聚,眉毛拧成一个倒V字形。愤怒与对愤怒的压抑在她的脸上交替出现,终于后者占了上风,她转身又走回学校。
田福福也讪讪的,“咔、咔”地拖着自己的短短的身体和长长的影子走了。
结婚前一天,丁吉花的母亲托人送来了一个金镯子,当作婚宴的贺礼——所谓婚宴,不过是田福福请自己相熟的几个朋友,在家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吃饭。
酒过三巡,几个朋友吆喝着要“办个仪式”,田福福窘得不得了,丁吉花在桌下捏了捏他的手,把包在红帕子里的金镯子偷偷放在他手里,说:“就把这个给我戴上吧。”
田福福与丁吉花面对面站着,他站在板凳上,还比媳妇儿矮了半个头。火锅店里其他桌的客人都频频朝他们看。
金镯子有点儿小,丁吉花用力地把五指都并拢,还是戴不进去。田福福急得满头都是汗,用力把镯子往里推,低着头耸着肩膀,越发显得矮小。
终于,镯子上的一尾金鱼游弋在她的手腕上。同时,听到“啪”的一声,丁吉花攥得过于用力,折断了专门为结婚做的水晶指甲。她悄悄把指甲藏在手心,落落大方地朝大家笑着。
“礼成!”朋友们欢呼起来。
那天晚上,田福福就这样摩挲着丁吉花手腕上的那个金镯子,他是多么感激她。
烛火越烧越旺,屋子里也渐渐有些热了。他的手指不自觉地向上攀缘,去抚摩那片薄绸一样软滑的裸露的皮肤。
“你太瘦了。”他低声说。
媳妇儿不搭话。
“我以后一定要把你养胖。”他继续说,手继续往前摸着,伸进她宽大的袖子里。
“先洗澡吧!”媳妇儿低着眼睛,笑着缩回手臂。
在浴室里,他把自己整个身体放在两只木头鞋子上,上半身健硕,下半身戛然而止,像残缺的雕塑。丁吉花的身体却光洁而美丽。对比之下,自己是如此丑陋,他忍不住扭过身体,背对着她。
她打开莲蓬头,温热的水柱冲上他宽宽的金色脊背。他是如此渺小而脆弱,无所遁逃。
她的手指插入他湿软了的头发。田福福胸中仿佛有一块重达千斤的石头猛地炸裂,炸得五脏六腑一起震动。
然后,他听到了声音。在床上,他听到丁吉花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如同猪嚎。过了一会儿,他发现那原来是自己的声音,他牢重的身体如同溺水一样摊倒在丁吉花的身上,没有支撑,两条三十厘米的腿像是被掰断的翅膀,软塌塌地搭在丁吉花雪白的大腿上。
他是个怪物!极度兴奋、疲惫和自卑同时在他的血管里爆裂,他持续不断地号叫着……
4
越来越多的事情从他脑中看不见的洞里流出,他唯独没有忘记自己是个死人,被人杀死,尸体横在荒芜的无人之地。
而这个截点以前的记忆,却装载在一条驶离岸边的船只上,缓缓地远离自己。
他忘了想记住的,记住了想忘记的。
田福福恨得很,比失去双腿更恨,他气得想去推倒靠在楼道墙壁上的自行车,车没倒,人却扑倒在地上,鞋飞出去老远。
一双鞋从自己手上踩过去,女人的鞋子。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拼缀着“LOVE”的字样,楼道口的穿堂风吹起女人染黄了的中长卷发。
女人熟悉又陌生,田福福把她和记忆里的少女做了对比。“吉花!”他不由得惊呼起来。
记忆里的女孩儿听到这声音,总会停住脚步,背影的肩膀有些极细微的抖动,仿佛要克制着笑,过几秒才转过头。
可是,听到叫声的女人却一直往前走着,越走越快。她心慌意乱地走着,路上有人叫她,好几声之后她才听到。
“吉花,福福呢?”一个拎着馒头和卤菜的老太太问她,是他们的邻居。
“出门了。我现在找他去。”丁吉花说。
“我前两天又在电视上看到福福了,哎呀,哭得我哟,太不容易了……”邻居本想流眼泪,然而两手都提着东西没法擦,就把眼泪从眼眶里憋了回去。
邻居老太太继续感慨着,眼看着没完没了,丁吉花赶紧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没有道别就钻了进去。
田福福也爬进了出租车里,他坐在丁吉花旁边。她已经是个妇女了,依然是枣核一样的小脸,吊梢眼和希腊鼻,可这些却像炮火过后的断壁残垣,只能让人去想象之前辉煌的雕琢建筑。
“我死了哇!”田福福竟然有些羞涩,半天才憋出这句话来。
“我死得好惨哇!你要替我报仇哇!”田福福继续说,自己都忍不住想笑,太像一个典型的鬼魂会说的话了。
丁吉花没哭也没笑,只是扭着脸看着窗外。
“人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一个人上路。”他觉得自己独自走在一片无垠的平原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裹着沙尘从地平线那边席卷。他没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没有任何可以交流的人,只有时间,漫天漫野,无尽的全是时间。
“真想带你一起走。”田福福去拉丁吉花放在膝盖上的手,她却刚好抬起手来,露出手腕上的金镯子。
谁送她的金镯子?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镯子。不知道回忆起了什么,极暖和也极凄凉地笑了起来。
田福福想起来这个笑。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冬天,天气已经很冷了,是接近过年的时候,城市里最宽阔而古老的步行街边挂上了各色的灯笼,看橱窗里的电视墙,无数个迈克尔·杰克逊戴着黑礼帽,排山倒海地袭来。
田福福就在这橱窗前唱歌,站在自己的木鞋子上,捧着吉他,面前是话筒,头发因为修剪困难已经变得很长了,只能微微仰着头。“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他记得自己唱的什么。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笑,在稀疏的人群里,那个笑被黑而长的头发勾勒着,像个闪烁的贝壳一样,很是鲜明。人群陆陆续续地变换直到散去,她一直没有离开。
那天田福福唱了很久,远远超过自己惯常的时间,以至于被排在他后面等着卖艺的人揍了一拳。
第二天和第三天,那个笑容继续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同样不肯离开,只剩她一人。夜越来越凉,田福福放下吉他,对她说:“好啦好啦,赶快走啦。”
他开始收拾话筒和音响,低着头数吉他盒里的钱,心却跳得厉害。抬起头,看到那女孩儿还站在不远处,水盈盈的吊梢眼,秀丽的鼻头冻红了,微肿的嘴里哈着白气。身后橱窗里的激烈的色块与光影,把她的脸照得像一块琉璃瓦。
她看到他的目光,极暖和也极凄凉地笑了起来,仿佛面对着世界上最可爱也最可怜的人。
田福福心里战栗着,他的人生就这样重重地摔落在了地上,碎成无数流离的粉末。
记忆定格在这个画面。田福福眼里热得要汪出眼泪来。
死人没有眼泪。
5
出租车停在火车站。
巨大的车站总是像个舞台布景,所有人都有着明确的目标,然而被生活的洪流汇聚在一起,就变得有种戏剧性的混乱,生出许多生离死别的可能性。
田福福进了车站,站在扶梯上往下望去,是无数蝼蚁一样移动的人们。脑海里一片混沌: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已经不记得了,田福福只记得自己被杀了,他是追寻着凶手来到这儿的?
空气里有香水味儿、咖啡豆的味儿、油炸食物的味儿,灯光明亮,每个人脸上都亮堂堂的,不像是隐藏着秘密的龌龊的凶手。
他记忆里的火车站不是这样的。那时的火车站还不是大理石的地面,而是粗糙的水泥地。那时的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外貌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小,十五岁看起来像十岁,瘦得肋骨把皮肤割成一条一条的。他那时还没有这两只木鞋子,而是把自己吊在两个自行车轮中间的横杠上。
火车站里人稠密极了,可看着他在自行车轮上伸着手滚动过来,人群就立刻散出一条道来。
这到现在也没什么变化。田福福看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趴在地上,用胳膊肘爬着前行,拖着细得像两条小尾巴的腿。人群像传说中为神开路的大海,劈出一片空地来。
车到站,乘客放行了。田福福也疲惫而迷惑地跟着人群往站台上走。
一列火车咣当咣当地朝他们开来,红白相间的车厢轰隆隆地驶过,铁轨在重压下发出尖锐的悲鸣。
田福福心里一紧,他能想起来,自己的腿就是在这悠长而刺耳的声音中失去的。
那天,祖父拉着他的手,走在旷野上。他还小,还有腿,光着脚,还能感受到草在脚心的酥麻,他还故意去踩外壳已经变得焦黑坚硬的牛粪。
“噫!”祖父极短促地呵斥一声,把他拽走。
土腥味在空气中蒸腾,火车的鸣笛从旷野上呼啸而过,那片黄油油的油菜花听到响声便踊跃地集体探了探头。
绿皮子的火车停了,祖父拿着一个大口袋,挨窗口地去收用过的矿泉水瓶子。祖父从车头走到车尾,佝偻的身影只剩一点点。田福福抓住火车车门的把手,想攀上火车,光着的脚上出了汗,滑溜溜的,一下子出溜到车底。
火车重新开动了,车上的人只觉得有种难以察觉的动感,微微一个摇晃,沉重的车轮在铁轨上向前滑行。
田福福听到了火车的嘶啸,直到车忽然停了那嘶啸还在,原来那声音是从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
已经死了的田福福有种奇特的感受,仿佛那天他就已经死了,六岁的田福福死于铁轨之下。之后的人生他全不记得,以至于何时是生命的终点都无法确认。他是否已经作为鬼魂成长,衰老,在世间漂流了几十年?
火车开出了车站,速度越来越快。突然音量猛增,它与另一辆火车交会,猛然看见车窗上的面孔,仿佛是另一个平行时空无意的一瞥。
田福福在车厢中走着,脚步不再轻快,疲惫像灰尘一样落在他身上。难道一个死人也会觉得疲惫?难道一个雪人也会觉得冷?难道一个阴影也会觉得黑暗可怕?
他找了个座位,把自己放下,头歪在旁边人的身上,迷迷糊糊地有种要睡着的感觉,像是很小的时候被母亲抱在怀里。
他记得母亲是很美丽且柔软的,他记得自己模模糊糊地醒来时,不在母亲的怀里,而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他被说话声吵醒,睁开眼,是母亲与一个很皱很皱的老头儿坐在床沿上说话。只看到两人裹在棉袄里的背影和侧脸,母亲用手背在脸上擦一下,说:“那家不让我带福福。”很皱很皱的老人重重地叹息了一声,手臂如冬天干枯的树枝一样,在半空中摆了一摆。
母亲转身准备抱一抱田福福,他闭上眼,假装在睡觉。母亲冰凉的脸贴上来,他已经觉出那不是抚爱。
田福福觉得记忆变得越来越窄,他不再记得光荣与苦难,困扰与愤怒,梦境和现实。他旁边坐着一个安静的女人,穿着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缀出的“LOVE”字样随着呼吸起伏着。
他把头靠在她的胸前,虽然什么也感觉不到,可想象那也是极软、极温柔的。他的头越来越轻盈和放松,仿佛有人在帮他按摩着头皮。他像是在母亲怀里。
火车经过一片湖,夕阳最后的余晖就沉在湖里。天暗了下来,车窗里的景色不断后退,没有消逝,可变得越来越模糊。暮景在那安静女人的面影里不断掠过,她也成了不断消逝的风景的一部分。
田福福的世界暗了下来,只有些朦朦胧胧的气味与半明半昧的光亮,最后,连这些也被时间彻底吞噬。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第二章
1
她爱的人已经死了。
当丁吉花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套上了一件胸口印着“LOVE”字样的运动外套,从柜子里拿出一床旧被单铺在沙发上,准备出趟远门。
出门前,她看了看这个家,有些脸红。如果是她母亲在,一定会在家庭里的每一个角落——门后、床底、置物架、浴室等地方,都喷上空气消毒剂,再用消过毒的布把每一件暴露在空气中的家具罩得严严实实。
与细菌抗争,是贯穿母亲一生的主题。丁吉花记得自己小时候,刚睡醒就要抱着自己的枕头到阳台上去掸,用尽全身小得可怜的气力去捶打。阳光下飞舞着小的尘埃,仿佛细菌被捶出来了。
母亲早早地就梳洗好,穿着硬挺的衬衣和蓝外套,用发网把头发兜在脑后,没有一丝碎发。她面色严峻,配以不远处的学校宿舍起床的号角,就像一个指挥一场伟大战役的将军。
母亲是个悲情的将军,敌人是粗糙而污秽的生活——那是一张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木桌子,油腻从木头的裂缝里不断渗出来。母亲溃不成军,屡败屡战。
她每天擦五遍桌子,擦两遍地,锅碗盆瓢都要用开水烫三遍。她把起床、刷牙、吃饭的时间精确到每一分钟,她甚至给自己女儿名字的谐音起为“定计划”。
丁吉花按照母亲规定的严格的时间表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快上高中才开始忤逆母亲。她不再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而是坐在最后一排;不再工整地抄写笔记,而是一本接一本地看言情小说;不再愿意去学校,而是买最便宜的电影票,在电影院里一天天地坐下去,看了无数遍的爱情电影还是会哭,眼泪把眼睛都泡肿了。
她没考上母亲计划中的高中,也不愿意复读,自己偷偷坐火车去了大城市,凭着姣好的相貌在一家叫作“维也纳风情”的湘菜馆当服务员。那是一家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母亲的卫生标准的餐馆,厕所地上永远有尿液,小便池上面贴了一张A4纸,写着“禁止扫射”。
十七岁的丁吉花,身上总有股厕所的味道,穿着袖口和腰间都有油渍的土黄色制服,住在十个人一间的小房子里,睡觉时要把所有的财物都枕在头下面或者抱在怀里。
她觉得自己老了。
她的腿有着老年人常有的疼痛;她有着老年人一样干燥发痒的皮肤;她眼眶里总是含着一泡水;她害怕外出;她憎恨一切新的东西——比如菜单上出现的新的菜品,还有餐馆里新来的服务员;比起新的顾客,她更喜欢常来的回头客。
“不能这样下去。”她常常对自己说。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永远在擦那张擦不干净的桌子,一心要逃离的命运像追债人一样总能找到她。
生活中还是有快乐的时候。客人留下一瓶没打开的葡萄酒,被她带回了宿舍。没有开瓶器,在桌沿敲断了瓶颈,倒在搪瓷杯子里一口气喝了大半,非常甜,有种过家家的感觉。
她从此爱上了这种葡萄汁和酒精勾兑的廉价饮料,而且喝完之后能够迅速地沉入睡眠。她总是下了班去大超市买,最近的一家大超市在城市最古老也最宽阔的步行街上。
那天预报要下雪,她很兴奋,她从没见过雪的。然而等了一天雪也没下,只是天阴得厉害。丁吉花下了班出去逛,怀里像抱着孩子一样抱着一瓶葡萄酒,慢悠悠地走在红灯笼下。其实街上脏得很,脚下不知道踩着什么,她也无处可去。可就是不想那么快回到宿舍,怕错过了一场雪。
她听到渺渺的歌声,看到人群聚拢,就也上前凑热闹。
走动的人比驻足的人多,围成了一个流动的半圆,半圆中央是一个没有腿的男孩儿在对着话筒唱歌。
丁吉花模糊地觉得,他不像个残疾人——其实,她没见过几个残疾人,只是觉得他不该这么好看,而且还有种很不羁的神情,像是电影海报里的人。
丁吉花看了很久。第二天,第三天,她又来到这个地方。
等到所有人都散去,只剩下他们两个,那男孩儿对她挥着手,说:“好啦好啦,赶快走啦。”
丁吉花十几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和年龄相仿的男孩儿单独接触过,她脑海里是几年前在放映厅里看的爱情电影的片段。在生活里,她总是尽可能地减少和客人的对话,她不知道该怎样制造对话。
“天真冷啊。”丁吉花说,抱紧了双臂,脸却像发了烧一样,一直红到耳朵根。
“冷还不赶紧回去。”男孩儿的声音深沉而成熟。
“你送,我才回去。”她说。
的确天色已晚,一个女孩子独行不安全。男孩儿说:“你别看我没有腿,我打起架来也很厉害的。”他把木鞋子在空中抡着,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
他坚持要自己背着吉他箱,丁吉花就帮他提着音响。热闹的街到了晚上几乎没有人,街灯也越来越稀少,有点儿寒森森的,像是街道以外的天地都已经消失,而他们却不知道,最后连街道也变成一种抽象的存在。
把丁吉花送到了宿舍楼下,她又要送那男孩儿,然而那男孩儿没有住处,两人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一气,又折了回来。
“你不怕我是个坏人?”男孩儿说。
丁吉花低着头笑着摇头,把头发拂到耳后去,又觉得这个动作太羞答答,不够利落大方,就大声说:“不怕!”
男孩儿自嘲地一笑,说:“是啊,哪见过这样废物的坏人。”
丁吉花没说话,内心却很愤怒,不知道在生谁的气,可也无法反驳。
气氛有些尴尬,很长时间没有人说话。然而沉默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像是谈话已经终结了,没有续起话题的必要。这时候,细雪霏霏,把一切声音都裹住了。
雪下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变得更大了。街上的人越发少,到了饭点儿,“维也纳风情”里只坐了一桌客人,服务员们都闲得在厨房打牌。丁吉花一个人坐在向着店门口的桌子,嘴里哼着男孩儿前一夜唱的歌。
远远地,一个短短的身影过来了,深一脚浅一脚,头发和肩膀上全覆盖着雪。丁吉花心里非常愉快,脸上泛起一层层笑意。
雪断断续续下了半个月,刚有了放晴的意思就又飘下雪花。男孩儿就在餐馆里待了半个月,从开门到关门。没客人的时候,他和丁吉花坐着说话,有客人的时候就笑眯眯地看着她忙。好像他们生来就是为了这样整日整日地交谈,彼此注视。
丁吉花买了一个电吹风机。她总是嫌自己的制服上有油渍,每晚都洗,水太冷手上冻出了疮,用吹风机把衣服一点点地吹干,热风吹在脸上如同喝了酒一样微醺。吹风机发出嗡嗡的声音,把其他人的只言片语也掩盖住了。
雪停的时候,男孩儿说自己要流浪到别处卖唱了,他站在餐馆门口,地上的雪与霜都在融化,慢慢化成一小摊污水,他就这样陷在一摊污烂里。
说是道别,他却久久地不走,屡屡欲言又止。她知道他在等着什么,她想的和他一样。
她想告诉他,从第一片雪花落在地上的时候,她心里就做了这个决定。
2
丁吉花坐在出租车上,摇开车窗,扑面而来一股热气。天一晴就暖和,她的保暖内衣贴在身上,往外蒸着汗。
“今年春天来得真早。”她对司机说。
“新闻里不是说了吗,全球变暖,北极熊都快灭绝了。”司机说。
街上的女孩儿穿得很轻很美,有的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腿。早知道她也可以只穿一条针织的裙子。然而这个想法仅仅存在了几秒钟,丁吉花就觉得窘。不过三十多岁而已,她就觉得自己老态而孱弱。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镯子。人胖了,原来镯子与手腕之间还有半指的空隙,如今全陷在了肉里,镯子上的小鱼游不动了,死了。为她戴上镯子的人,也死了。
丁吉花从餐馆宿舍里拎着一个箱子出来,一步一磕一碰地和田福福走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不是他也会是另外一个男人,任她摆布,同时也让她身不由己。一个男人,把她从宿舍、家庭、工作的手中抢走,让她终身远离过去的生活,从此生死未卜、无人过问。
她跟着田福福辗转走过了十几个城市,他唱歌,原本应该她去拿着饭碗挨个朝人要,她只讨了一次,就觉得太丢人,并且,她不愿意去索要他用劳力与尊严换来的钱。后来,她就在不远处擦皮鞋,听着他的歌声,手下的活儿也轻快了许多。她在皮鞋上反复擦拭的动作,全是被一股意念支配着,平静而稳定。
他在大排档里捡吃剩的东西带给她,笑着说:他们就像原始动物一样,男人在外觅食,带回来喂饱自己的伴侣。
人处于极度的贫苦中,真就成了动物,睡觉有时在天桥下的门洞里,冬天在车站。田福福靠在墙壁上坐着睡,丁吉花在旁边躺着。长久以来,她都没有真正入眠,而是觉得沉在水底,得不断地舞着双臂才能挣扎着活下来——不知道是否是白天擦鞋动作的惯性。
她累得起不来也睡不着,全身像灌满了铅,意识却是清醒的。“冷……”她的鼻水流了出来,用手背擦掉。“这不是人过的生活。明天一早我要回家。”她对自己说。
“你回去吧。”过了好几分钟,她才听到田福福的声音,闷闷的。原来他也没睡着,而这句话又让她心软了。
生活的转折发生在丁吉花跟着他流浪的几个月之后。
电视台做一档歌手选秀的节目,一个编导恰好曾在街上听过田福福唱歌,就辗转地找到了他,让他去报名。
“太感人了!”在一家餐馆里,听完田福福叙述的故事,编导不住用筷子敲打着桌面。
而丁吉花,只记得自己很长时间没那么饱过,又是鱼又是肉吃得油都溢出嘴角,滴到下颌。吃得两耳嗡嗡的,没注意到田福福是她没见过的多话和神采飞扬。
电视台决定把田福福作为重点选手,派了摄像去拍他们俩的日常生活。跟着他们到街头,跟着他们到车站。
丁吉花从小常常设想上电视的场景,只是没想到是以这副样子,她一直躲避着镜头。
“跟镜头说两句吧,介绍一下你自己。”编导在机关枪口一样的摄像机后面说。
“不说了。”丁吉花用手捂住脸。
“就是要拍你们的爱情故事,你不说还拍啥?不拍了,走了走了……”交涉了几个回合,编导生气,让摄像收了机器。
丁吉花无助地望向田福福,他应该知道的,母亲上一次知道自己的消息还是在餐馆当服务员,如果被她看到自己现在跟着一个残疾人乞讨,该多么震惊和失望。
丁吉花希望他能替自己解释几句,没想到他也是一副愠怒的样子,脸冰冷冷的。
终于没有录成。那是两人第一次冷战,他们坐火车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在宾馆住着,一路无言。
宾馆房间里,两人分别躺在两张狭窄的床上,田福福睡得很熟,时而发出巨大的鼾声,时而喉头凝噎,时而又是尖利的磨牙声,如同一部恢宏的交响曲。而丁吉花又一次失眠了,微弱的气息如同一曲将尽的小提琴曲,已经没有旋律,只有弓与琴弦还恋恋不舍地摩擦着。
田福福很早就起床了,窸窸窣窣地穿衣洗漱。丁吉花悄声走进卫生间,看到他坐在浴缸里,身体周围浮着一圈灰色的肥皂沫。双臂撑在浴缸边缘,身体使劲向前撑着,想把自己撑出去,全身如落叶一样战栗着。
“我帮你。”丁吉花说。田福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当作是答应。
她跪在浴缸旁边,抓着田福福的手臂,想把他拉住,同时说道:“我不想去录了,你跟他们去说,还是我自己去说?”
“不是特地交代了,一定要两个人一起上台。”
她感到他的肌肉一下子变得紧张。
“我身体不舒服。”她说。
田福福一下子发了脾气。“不舒服你就走啊!不要你帮,你走啊!”他大吼道,用蘸了水的毛巾去打丁吉花。她躲闪不及,被砸了一脸,半边脸都红了。
两人一直是互为父母的状态,全力维护和照顾对方,可那一整个早上,田福福极任性,滴水难渗,任何言语都入不了耳。
田福福被电视台的车接走,丁吉花在宾馆的床上躺着,看着窗外明亮又复黑暗,她的眼睛是房间里唯一亮着的灯。
他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恬静安详地躺在床上。他爬上她的床,全部身体的重量压在她的身上,粗硬的头发蹭着她的脸,有力的手去抓她的乳房。“你不知道你老公有多出风头!”他说,气息吐在她的耳郭里。
他进入她,木桩子似的进入她,一撞一撞,要把她撕扯成两半。
雷电风暴都已经结束,他全然忘记她曾经激怒他,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甚至忘了自己生过气,像孩子一样讲述自己精彩绝伦的一天。
3
“去哪儿?”火车售票员的声音透过话筒传出,像过了铁一样冰冷而坚硬。
丁吉花抬头看了下大屏幕上跳跃的列车时刻表,半晌,说:“武威。”
武威是田福福的老家,他在那里生活到十几岁。在两人流浪的日子里,有很多个极度困倦而睡不着的夜晚,他就给她讲他在老家的故事,讲祖父,讲还有腿的时候常常去爬的几棵树,讲谷和粟、苞米和草。
“等我们生活好了,我就带你回我们老家。”田福福说。
可生活永远没有“好”的时候。生活不好,便忙着让它好起来;等生活好了,又得让它维持着好,变得更好,人也更忙。
田福福第一次上电视,参加电视选秀,虽然没有得到冠军,可也走得足够远——足以让他不用流浪在各地的街头卖唱,而是被餐馆和酒吧请去当常驻歌手。丁吉花也在一个美甲店找了份工作,两人在美甲店附近的筒子楼里租了第一个家。
美甲店只有两个员工,丁吉花一天工作十个小时,饭是楼上的饺子馆送来的一盘半凉的猪肉白菜饺。看久了那粉色的墙壁,又吸了一天化工的香味,丁吉花嚼着卫生纸一样的白菜,直眩晕想吐。
美甲店开在大学附近,客人不断,她整日整日地低着头,猛地一抬头,看到墙上一个巨大的女人的手,鲜红的长指甲逼迫过来,像是要扼住自己的喉咙。
每天她回家的时候,田福福正准备出门唱歌,两人如两艘驶往相反方向的船,在交错时已有一瞬离得很近,可彼此却连挥手的工夫都没有。
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待着,她一盏挨一盏地打开所有的灯,又一盏盏灭掉。日子已经比几年前好多了,到底对什么不满,她自己也不知道。
“要惜福!”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田福福回来的时候,她往往半睡半醒,有时连续在床上搜寻几个小时,才能摸到那熟悉的残余的肢体。
“我不想这样下去了,我想回家了。”她眼泪流在枕头上,不自觉地说出这句话来。想起流浪的日子里,自己常常用“回家”来威胁田福福。
过了好半天,才听到田福福闷闷的声音:“那你别干了,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这话没说几天,办法自己就找上了门。
丁吉花记得那个晚上,回家开门就闻到一股强烈的发胶气味,一个矮小敏捷而光鲜的陌生男人迎上来,声音高亢:“终于见到本尊了!伟大的女人!传奇的另一半!童话的缔造者!我叫王帅,叫我帅哥就行了。”
田福福在他身后腼腆地补充:“资深营销顾问。”
王帅坐在屋里最高的凳子上,田福福和丁吉花在他对面,坐在两个低矮的塑料板凳上,像小学生一样听他解释这回来访的目的。
王帅说他要把田福福包装成励志偶像:“讴歌生命,坚强自我,传递正能量!你对整个社会的意义,你自己没有意识到哇!你失职了哇!”
他痛心疾首地用目光扫视了一下两人,略带责备。丁吉花也瞬间变得羞惭,觉得好像愧对了谁。
“一定要把你的价值最大化,全方位地最大化,这不仅仅对你本人有好处……”他一只手做出点钱的动作,表情依然很威严和庄重,说,“同时,也是功盖千秋、造福全世界、推动人类进步的好事!”
他话音落下,房间瞬间变得安静了,三人微微发怔。王帅本人也没有想到会把话抬到这个高度,简直无法再接下去。
田福福问:“那需要我做什么呢?”
王帅伸直了手臂,往空气中笔直地切下去,说:“做自己!一定要做自己!要全力以赴做自己!大江南北做自己!讲出自己的故事,在报告厅做自己!在电视上做自己!在讲坛上做自己……”
他的声音绵延回荡,以至于他离开了屋子许久,丁吉花都以为他还在说话。
“就算雾霾,你也得自己带着一米阳光。你丫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丁吉花坐在候车大厅,听到邻座的手机里发出的声音,那是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用膝盖夹着一个破了窟窿的双肩包,脚下还躺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有烤鸭、饼干和一铁盒点心——大概是带给老家的弟弟妹妹的。
手机小小的屏幕里有一个穿黑西装戴红围巾的男人,在讲企业做大了之后该如何管理好自己的员工。那个年轻人看得非常认真。
丁吉花觉得手机里那个声音非常像王帅,或许那些励志演讲的人声音都一样高亢。视频里的人不知说了什么妙语,赢得了一片笑声和掌声,从劣质音响里放出来像噪音。
“他们真的崇拜我!”她想起第一次演讲之后,田福福回到家,一边吃饭一边拍着桌子说。
“嘴里的饭咽下去再说话。”她像个母亲一样温和地斥道,内心真为他高兴。
“可惜你没去。”田福福说,然而神色却不见得有多遗憾。
丁吉花不敢去,不敢听他讲他自己的故事,不敢听他提到她——甚至有可能指着坐在台下的她,不敢接受他人目光的洗礼。
他的精神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过去总是苍白的,现在微笑的面颊上露出以前从未有过的粉红,浑身散发出剃须水和发胶的香味。
“你原来话少成那样,我说十句你只说一句,现在倒成了一个演讲家。”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他喝了一口酒,伸开双臂陶醉地闭着眼睛,复原演讲时的样子,露出厚实的肌肉和胸膛来。
富含酒精的唾沫喷在她的脸上,凉丝丝的。
田福福把筷子头嘬在嘴里,说:“王帅说,以后的演讲你还是得去,增加可信度,观众也更有带入感。”
“你什么时候开始听王帅的了?”丁吉花有些惊讶。
“你就是见不得我好。”田福福的脸色不再是愉悦的粉红,而是变成了青白色。
丁吉花心里一阵寒意,不是因为受到了侮辱,而是有种被说中心思的恐怖。他好像是自己孵养出来的小鸟,羽毛丰满后就飞走了。她那样苦地过日子,掏心掏肺地牺牲,原来全是为了自己,她是那样自私的人吗?
丁吉花无法接受这个对自己之前的人生全盘颠覆的结论,不停摇着头,虚弱地说:“不是这样的。”
田福福没说话,自己下了凳子,去卧室练习演讲。
这以后,丁吉花就总想着要补偿田福福,她想自己过去对于他的事业,这一份他非常在意而且为之兴奋的事业,是太不支持了。甚至仅仅作为一个妻子,她也是很失职的。她习惯了被田福福当作女儿一样照顾,下班回到家里,总是吃他放在锅里热着的饭菜。
丁吉花辞了美甲店的工作,打算专职做一个好妻子,她每天去跑菜市场,回来变着法子做饭。另外,她也爱上了用做菜去消磨时间,炖肉或者煲汤往往需要好几个小时。她就这样搬了凳子坐在锅前,看着蒸汽一点点升上来,气味一寸寸漫过屋子,大半个白天就过去了。时间不是一分一秒地过去,而是一不在意就漏了一大截。
田福福总是不回来,饭就白做了,倒掉。第二天再愈加认真地重来一遍。
王帅给田福福安排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国巡回讲座,中间不回家。“这回我要跟着你。”丁吉花快乐地宣布。没想到田福福竟拒绝了。
“那这一路谁照顾你?”丁吉花笑道,想他还在赌气。
“王帅给我找了个助理。”他说。
田福福没说谎,出发那天,一个圆脸的女孩儿进了他们家的门,帮田福福拎着行李。临出门前,回头对她笑道:“吉花姐,福福哥借我用一下哦。”说罢,自己先笑了,笑声在楼道里回荡着。
丁吉花趴在窗台上往下看,春风一起,柳絮便漫天漫地,像飘雪一样。女孩儿和丈夫一高一矮,走在那条简陋而抽象的小道上。
4
一个人的日子里,丁吉花养了只猫。
她想,日子真是好过了,原来要从猫嘴里抢吃的,现在连猫都养得起。
那是一只漂亮的暹罗,只对她忠诚,只许她来抱和抚摩,其他人若是想碰它,它要么瞬间跑远,要么露出尖利的牙齿。丁吉花也对它报以同样程度的溺爱,自己舍不得吃好的,却给那只猫买最高级的鱼罐头,还买了一个人造假山的装置让它喝水。
有了这只猫,丁吉花就总是忘了自己在等田福福。猫毛掉得满地都是,地上堆着猫的玩具,家里一股猫粮的味道,甚至连田福福居住过的痕迹都被抹去了。
她极偶尔地想起田福福,也只会想起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笑,或是在火车站睡觉时用大手盖着她的耳朵。这些回忆,让她有时觉得他只是很久以前出现过的一个恋人。这想法让她觉得安慰和幸福,或许这是大多数妻子让自己生存于世的方式。
田福福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他晒得黑了一点儿,更加显得健壮,他也更爱笑,总是露出两排白牙来。
他一进家门,暹罗就窜进了电视柜的后面,不见踪影。丁吉花并没告诉他家中这个大变化,想让他自己发现。
田福福说了好一会儿话,才觉出家里环境的不对劲来。他走到丁吉花买的放着软垫的藤篮前,用鞋子把它掀翻在地上,说:“这是什么鬼玩意儿?”那是她为猫买的榻。
她气得转身,从电视柜后面把猫抱出来,去挠它的下巴颏儿。
“我辛辛苦苦挣了钱,你就拿来喂这个畜生?”田福福从裤兜里掏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放在沙发上,慢慢地说。然后解开衬衣的扣子,转过身往厕所走,脱了脚上的鞋子,赤着脚走进厕所。“过来帮我洗澡。”他扬声说。
丁吉花感情受到了伤害,然而看着那沓钱,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只好把猫放在地上,它一溜烟地又不见了。
厕所里,她用莲蓬头冲着他的头发、他的脸、他的胸膛、肚皮、小腹、阳具和一小截腿,就像她之前千百次去冲洗他的顺序。他的每一块皮肤与骨头,她都熟悉。
“巡讲成功吗?”她问。
他脸上露出有些吊诡的笑,答非所问:“现在的女学生啊,真是和你那时候不一样了。你那时候羞得……”
她想象着他出现在讲坛上,人们先是诧异,继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他在台上吐出美丽的字眼,台下的人露出仿佛迷醉的表情。宗教化的场景。
田福福说:“有个电视台看了一场我的讲座,说特别好,特别励志正能量,邀请我们……”
丁吉花纠正道:“邀请你。”
他说:“不是,就是咱俩,要一起上台,说我们俩的故事,还要补办一个现场婚礼。”
丁吉花有点儿反应不过来:“咱们不是有婚礼吗?”
田福福没什么反应,哧哧地笑道:“我问那个主持人真人是不是也像电视里那么好看,腰细得只有一点点。王帅说真人丑,像个棒棒糖,脸黄不拉几的。”
丁吉花继续努力地问:“咱们为啥还要上电视办个婚礼呢?”
田福福说:“我是没问题,上电视之前要给你培训一下,要一炮打响。”
丁吉花在他话语的间隙问:“福福,我没听懂,为啥……”
他不耐烦地大声说:“再现场演一个,演,演,演你还不会吗?”他转过身,去拿墙角的一瓶洗头膏。
丁吉花看着他的脊背,如同刀脊一样,厨房砧板上的一把菜刀……她摇摇头,让自己不要再想下去。
田福福一边用大浴巾擦干自己,一边往厕所外走。当他踩到自己的鞋里,忽然大骂了一声:“操!”那只暹罗在他的鞋子里拉了一泡温热的屎。
他伸长手臂,一把抓过那只想跑的猫,逼它与自己对视,仅仅一瞬间,他们就立刻察觉了彼此的敌对和仇恨。他在它的蓝色眼睛里看出了仇视与鄙夷,一张狡诈的反人类的脸。
猫如水一样从他的手里滑走,躲在自己的软垫下面。它察觉出这个家庭的怪异,男人一心想把自己除掉,女人对自己的过度溺爱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危险。它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说这么多的话彼此伤害,为什么不能去摸摸对方的肚子,或者去舔舔对方的手?
它不知道,到了晚上他们还躺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假装一切分歧都没有发生,假装要共同面对某种命运。它想,人是很有悖常理的动物。
它不断提醒自己要保持警觉,不要睡着,要睁着眼睛小心可能发生的危险。可温暖的环境带来一阵阵的困意,它还是舒服地睡着了。
猫在一片黑暗中醒来,它立刻发现自己不是躺在惯常的软垫上,而是一块污秽的塑料皮上。它嫌恶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黑暗中猛然裂开一道缝,灰蒙蒙的阳光射了进来,白烟一样。猫便顺着这道缝跳入阳光之中,敏捷而轻巧地落在碎石地面上,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把男主人的怨懑与女主人的缠绵,还有温暖的软垫和罐头,都远远地抛在了脑后。它的记忆短暂,因此从不留恋什么。
看到猫跑远了,田福福撒了泡尿,把后备厢关上,回到车里,继续往前开。车窗外是一些破败的汽车维修店和五金店,还有呆滞的孩子们站在路边死死地盯着移动的汽车,仿佛那是他们人生唯一的娱乐。
他心情非常轻松,打开了收音机,路有些颠,他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在“哆哆哆哆”地颤抖着,还能感到自己的肉和盆骨,他觉得很幸福。“你说,我们现在是不是最好的时候?”他忽然说。
副驾驶上坐的是丁吉花,她低垂着眼睛,眼泡和脸都肿肿的,极困倦的样子,没有回应。
“没睡好啊?”田福福问道,语气罕见地温柔。她模棱两可地摇摇头。他忽然想起,深夜两三点醒来,模模糊糊地看到丁吉花似乎坐在床边看着他,他原本以为是个梦。
“你自己说说,你现在高兴不高兴?”话一问出口,田福福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问过丁吉花这个问题。原来流浪的日子里,他总是问她:“饿不饿”“冷不冷”,现在,他问的是:“钱够了吗”“我讲得好不好”。
丁吉花垂着眼睛,说:“我高兴。”
田福福发出动物一样古怪的笑声,说:“你撒谎。你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吗?因为我也不高兴。”
丁吉花很惊讶,她原以为牺牲了自己是为了成全他,没想到他也没有得到幸福。她原想着自己如沉船一样沉到海底就了结了,没想到他也在这沉船上。
“那么我们分开吧。”她说道。
没想到他大笑了起来,头往后仰着,笑声向上飞起,触着车顶,又重重地弹回他的脸上:“你怎么这么天真?离婚了,我不就完了。”
一个贩卖“爱情战胜一切”的故事的人,怎么能够以爱情的破灭作为故事的结束。
车往越来越荒凉的地方开着,路没有尽头,就像生活一样,可怕的不是死,而是能无止境地延伸下去,无止境地坏下去。
田福福继续说:“不过,我今天倒是很开心。”
丁吉花说:“为什么?”
田福福说:“因为我刚刚把那只浑蛋杂种给扔了。”
丁吉花震惊而愤怒,第一反应是去抢他的方向盘,要把车开回去找那只猫。
“你疯了吗?”田福福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伸长另一只手臂扣在她的喉咙上,要把她推回座位上。手上的力道重了些,丁吉花眼前渐渐模糊了,鼻腔和眼眶变得热和湿。
当感到丁吉花的挣扎变得有些软弱的时候,田福福才惊恐地停下来,看着她满脸泪痕。
他紧张地看着她,只能吐出“你”一个字来:你没事吧?
你生我气了吗?
你配合我的工作好不好?
你原谅我好吗?
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你怎么越来越像你妈了?”他脱口而出。
他立刻意识到说出去的话已经无法收回,正如他的成功无法收回,他们现在的生活无法收回,他的自私和加注在她身上的冷淡无法收回。
丁吉花在他身上付出的半生时间无法收回。她伸出手,想要摸他的头发。他的头发一向是她剪的,这回他回家,她却发现他的发型变了,额头前的头发翘了起来,显得更时髦。
田福福微小的一个躲避的动作,点着了丁吉花心中的导火线。她的手在身旁的车门上摸索着,在车把下的置物篓里摸到了一把冰凉的螺丝刀,往前一划。
她的大脑与视觉都出现了十几秒钟的空白,待到恢复的时候,她眼前的田福福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像一棵盆栽植物。她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胸前,他不再能够抗拒和躲避她的抚摩和亲吻。
5
火车经过一片湖,夕阳把那片湖染得像血一样。
田福福最后的眼神是很怪的,他看着她,目光又穿透了她,看着她身后无穷的过去,还有远方。她也看进他的目光深处,仿佛是要在他与她今生今世的联系彻底消失之前,看清他对自己所有的爱与仇恨。
直到田福福彻底死去,这目光也一直伴随着丁吉花,她觉得他还陪伴着自己,枕在她的胸前,依附在她的心跳上,要等到两人的相互亏欠和加注在彼此身上的伤害一点点消失,他才会随之消失。
丁吉花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心里有种古怪的感觉:仿佛人生也在不断地倒退,她奔赴在一条通往过去的道路上。她要去武威,去她爱的人生命的起点。
她爱的人已经死了。
如果觉得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蒋方舟小说全集:天才的出走(中国故事), 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 正在发育, 第一女生, 骑彩虹者,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