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 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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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做的许多事终究是对真空下的窒息做无望的对抗。
第一章
地铁车厢的电视在放一则反贪腐的广告。一个看起来很气派的中年男演员,对着伸过来的红包,义正词严地说:“不!”
柯宏志心想:多没有脑子的人,才会认为坐地铁的人会经受贪腐的诱惑。
地铁减速,门开了。柯宏志想:先关列车门,再关外面的屏蔽门,这很容易让被挤出车厢的人坠落隧道,前不久好像就有人这样死了,在跌落和被碾碎的瞬间,他在想什么呢?必死无疑的确定性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为了防止自杀的设置,反而让地铁变得更危险了。自杀,跳轨自杀或许是需要决心最小的一种自杀方式吧。人在站台上,风从脚下吹过来,列车就要进站,车灯从一团橘色的雾变成越来越清楚的小点,真想跳进去……
柯宏志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忽然发现地铁窗户上映出对面座位上那个女人的脸,四十多岁,蜡黄的、毫无生气的脸,她怔怔地盯着自己的镜像,带着惊奇,好像等着看这张蜡一样的脸何时一点点融化。
女人太过专注地看着自己,以至于没有发现身旁熟睡的男人快歪倒在她身上了。那是个年轻人,外套上印着巨大的“CK”两个字母,两手局促羞涩地放在两膝之间,头却不自觉地往旁边倒去。柯宏志猜他是那种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的流水线工人,要回到住了二十多个人的出租屋去。他采访过这类人群,他还记得稿子的最后一句:“社会应该反思,如何给这些城市的陌生人以生存的尊严?”很铿锵有力,可当“城市的陌生人”变成地铁的邻座时,却很难有那种愤怒而悲悯的情绪了,只想两人中的其中一个赶紧下车。
车厢太安静了,不是睡着的那种安静,是睁着眼睛看着黑暗的那种安静。是因为现在地铁乞讨卖唱要罚款了吧。刚和唐鹏吃晚饭时,唐鹏说:“禁得好!那些卖唱的太烦人了。”
柯宏志说:“乞讨也是一种表达,他们违了什么法?”
唐鹏说:“他们装弱势群体,获取大众同情心。”
柯宏志说:“碍了你什么事?你最近一次坐地铁是什么时候?”
唐鹏不说话了,可不知道心里怎么咒骂着,真是,愚蠢的中产阶级,自以为是的中产阶级。毫无同情心,哪怕看见人在街角快饿得死掉了,也只会快步走开,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唐鹏这类人从来没读过《物种起源》,却认为穷人都是社会对劣质基因的淘汰。柯宏志有时写着稿子,想到读者是他们这种人,难免会突然悲哀起来:自己想唤醒他们还是改变他们?欺软怕硬的中产阶级。
唐鹏原来很清秀的,窄窄的脸,阴郁的大眼睛。近几年发了胖,摇头的时候脸上的肉一直在抖动,唐鹏说:“嗳,那次事故之后,你就太愤世嫉俗了。凡事,都要看到光明的一面。”他把“那次事故”几个字加了重音。
和那次事故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他们从来也不是一路人。
唐鹏曾崇拜过柯宏志,努力去靠近他的精神。柯宏志毕业那天请客,唐鹏喝醉了,攥着柯宏志的手在深夜空荡的校园里大喊:“务虚浪影丁都护,世上英雄本无主!”
好几年过去了,柯宏志看到唐鹏的一张照片。已经是部门领导的唐鹏带领着全部门的员工打鼓,为某次销售战造势,站在上百面红色的大鼓前,他腰间和额头都系着大红绸缎,被摄影师捕捉到了最亢奋的表情。早就不是大学里那个瘦弱的男生了。
一个人逐渐长大,就必须接受一个事实:一些曾经在生命中非常亲密的人,如今分道扬镳了,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不断告诉自己“友谊地久天长”根本没什么好处,搞得双方都很痛苦。
到站了,柯宏志跳上站台,地铁又急速往前开去,车上的人面部连最微小的变化也没有。他忽然有种古怪的感觉,觉得他们一个个都死了。
地铁口,有个很瘦的年轻人蹲在地上,面前放了个纸箱子,箱子上写着“相信未来,创造未来。原创诗歌,10元1首”。箱子里放着一沓A4的纸,柯宏志翻了几首,满目“故乡”“姑娘”“远方”,选不出一首像样的,可还是往箱子里扔了十块钱。
走了几百米,他还在想那十块钱,到底是帮了这个年轻人,还是让他继续沉湎于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反而害了他?这些纠结要是被唐鹏知道了,他肯定会想:“到底是穷,十块钱都能琢磨这么半天。”
是自己没钱、没用,才会害得……
柯宏志发现,他越是强迫自己的思维无休止地狂想——以便绕开那件事,结果就越绕不开。他周围的人也是,和他相处时,一个个像骑自行车的时候一直提醒他不要撞到街边的垃圾桶,结果越小心地提醒,他越准确地重重撞上去。
他住的楼就在前面了,他能看到自己黑色的平角内裤飘荡在四楼的阳台上,他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樊怡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身影。
这时,手机响了,是朱晓阳的短信:“我受够了,你根本没有为我们的感情努力过。”
柯宏志知道,自己必须做决定了。他做了一件在过去的一年里经常出现的行为,他蹲在地上,毫无征兆地大声哭泣起来。
第二章
樊怡在沙发上坐了一个下午加上一个傍晚,电视里的欢笑一点儿也没有感染到她。
冰箱里有中午吃剩的鸡腿,厨房的橱柜里还有过年的时候买的干香菇,可以下个鸡汤面。在脑海里,她起身、泡香菇、把鸡腿化冻、切丝;起身、泡香菇、化冻、切丝……然而,她一动也没有动。
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随即传来塑料拖鞋在地板上发出的“吱呀”声,脚步声在她身旁半米的位置停住。在近乎黑暗的房间里,柯宏志双手插兜站着的身影只有个大约的轮廓。
他清了清嗓子,像准备发表什么重要讲话一样,说:“怎么不开灯?”
樊怡没有说话。他又说:“刚和唐鹏吃饭,他的腿烂了一大块,吓死人了。肯定是因为在外面乱来弄的。”
依然是一阵沉默,柯宏志叹了口气,说:“明天我找人把楼道的墙面刷了好不好?”
樊怡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楼道的墙面上有毛豆画的画。毛豆是他们的儿子,六岁,到了活泼好动的年纪,又受到了幼儿园老师夸张而不负责任的鼓励,爱上了画画。最心爱一箱99种颜色的画笔——他是全班第一个拥有的人,总是随身带着。她不让他在家里的墙面上画,他就到楼道里画:彩虹、树、只长了三根头发的人,永远画这几样:“妈妈妈妈,你看我画得像不像?”
毛豆,是他们的儿子,死的时候只有六岁。
毛豆,是他们的儿子,今年该七岁了。
樊怡在提到或者想到毛豆的年纪时,总会有些许的犹豫。她有时想说“六岁”,因为这是他停留在她脑海里的年纪,有时又想说“七岁”,就像他从未死去那样。每次想到这里,她就像一脚踩入了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一直坠落下去。
她用手掌顶着身边放着的乐高模型不断用力,直到疼痛。这个模型原来是放在毛豆床头的,他每天早上都要摸一下,樊怡问为什么,他说自己经常梦到买玩具,醒来就要摸一下,如果硌手就是真的,如果不硌手就是做梦。硌手,所以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内心乞求柯宏志听到之后赶紧走开,让她和黑暗再待一会儿。然而,柯宏志却在她身边坐下了。樊怡浑身不自在,她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这个爱好。
电视里播放的是一个亲子的真人秀,几个明星父亲每周把自己的小孩儿带到户外去,接受不同的挑战。樊怡把每一集都录下来,循环往复地看。
孩子出事后,她本来没有看电视的心情。几个月前,女友带着她外出购物,看到其中一个明星孩子代言的广告牌,笑着对她说:“你看他长得是不是和毛豆蛮像?”樊怡大概很久没有听到别人提到儿子的名字,像是被大浪劈头盖脸打了一下,险些站不稳。震动平复下来之后,竟然有种凄凉的窃喜。
柯宏志在樊怡身边坐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问道:“我记得我收了一箱毛豆的衣服,怎么找不着了?”
樊怡不言语。两人像被安排到一个车厢的乘客,期待着对方说点什么来打破尴尬,而当对方开口,却又觉得厌烦。
柯宏志被她的沉默折磨到了忍耐的极限,终于起身。塑料拖鞋吱呀的声音,结束在卧室门关上的一瞬间。
一个月前,柯宏志拣出了一大箱毛豆的旧衣服要扔,他说:“留着也没用,老看着,心里老也过不去这个坎儿。”他大概发觉了,樊怡老是去一件件闻那些衣服的气味,闻闻袖口,闻闻腋窝,混合了咸的菜包子、甜的牛奶、甜的笑声、咸的泪水和汗液的味道。她以为闻了很多次,这些气味会消失,然而并没有,它们依然长久地萦绕着,像是被什么牢牢罩住。
樊怡知道柯宏志扔掉这些衣服的理由充足,自己也拧不过他。就偷偷把这箱衣服寄走了,寄给那个明星小孩儿:“××电视台转××一家收。”她知道大抵也如石沉大海,拆都不拆就被扔在某个垃圾箱,可就是忍不住。
忍不住啊,她每天晚上在网上和攻击那个明星孩子的人骂仗,几千字几千字地写,浑身的热气往上涌,眼睛都变得通红,一个个通宵就这样过去。凌晨才爬上床,手脚冰凉地躺在自己丈夫旁边,浮游在睡意的表层。
这一切,她都不敢让柯宏志知道,他一定会说她疯了。她想,她的确是疯了。
第三章
柯宏志醒来的时候,以为已经过去了一晚上。看了一下手机,结果还不到十点——才睡了二十分钟。他原本想再睡下去,然而忍不住翻开了朱晓阳的那条短信,还有之前的,一条条看着,竟簌簌地掉了一阵眼泪。
他和朱晓阳在一起的事情只有唐鹏知道,唐鹏很直率地表达出惊讶:“这样一个女孩儿,随便玩玩就行了,没想到你还认真!”
柯宏志不知该怎样对他说明。毛豆死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原来一直生活在无意义之中。
他采访、写社论、抨击不公揭露黑暗,把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都用来指责他人的恶行,这些自以为英勇的美德原来都是无望的对抗。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急着在生活中抓住些确凿的东西,比如朱晓阳。
柯宏志第一次带朱晓阳出去采访,是去郊区的别墅采访一个女明星。那也是朱晓阳作为实习生的第一次采访,她做了整整一周的功课,很兴奋。采访结束之后,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两人坐在回市里的出租车上,她终于爆发出来:“问她看书吗?不看。有什么想演的角色?没有。有喜欢的导演吗?好几年不看电影了。那对什么感兴趣?学佛。信佛什么机缘?不能说。小姐,我问问你,那你让我写个屁呀。”
柯宏志笑道:“名人嘛。一开始你还生气,后来你就只有同情了。”
朱晓阳冷笑一下,看着窗外。那天的阳光很好,在她的头发与肩头跳跃着,她耳朵的上半部分变成几乎透明的粉色。朱晓阳注意到他的注视,说:“柯师傅,你看我的耳朵,耳轮薄得很,说这样的人命会很苦。”
柯宏志笑道:“你年纪轻轻还信这些东西。”
朱晓阳说:“我妈懂这个,很灵的。她说我是妾耳,还债的命。”他听到“妾”这个字,心猛地跳了一下。
朱晓阳管谁都叫“师傅”,使报社里这帮中老年男子瞬间代入年少时在被窝里看的武侠小说之中,被她迷得团团转。朱晓阳长得很娇小白净,黑而直的短发留到耳垂下面,在一办公室满头红黄卷燥的女性中非常特别,细看,五官倒是很平庸的。
那时候,柯宏志厌恶他的同事,因而厌恶着他们喜欢的一切,包括朱晓阳在内。他俩的住处仅隔一站地铁,因此总是搭同一辆出租车。她先到,再晚他也没有下车送过,车径直开走。倒是朱晓阳目送过他几次,站在小区一扇小小的铁门前,旁边水果摊冷而强烈的光打在她身上,像是被人堆好之后就弃置的雪人。
大半年之后的某一天——毛豆的那件事刚发生一个月。朱晓阳晚上给他打电话求助,紧张又啰唆地说了大半天。原来她和一个女生合租,那女生的男友总是过来留宿,后来喜欢上朱晓阳。两个女生决裂,合租的女生搬了出去,那男生就每天晚上来砸门求爱,报了一次警,收敛了些,不再上门,但每天来楼下盯着不走。
柯宏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带着一把榔头去找朱晓阳。踏进那扇小铁门的时候,他心里有些许的异样,大概是觉得某道引以为傲地坚持了很久的防线溃败了。
朱晓阳下楼去接他,抱着一个热水袋,穿着棉睡衣,露出一小段细瘦的脚脖子。两个人在她楼下转了几圈,也没有看到她说的男人。朱晓阳很尴尬,一个劲地道歉。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柯宏志忽然发现朱晓阳在踩着他身后的影子,踩一下他的肩膀,拖鞋上的小兔子头一歪。他忽然烦躁起来,扭头大声说:“以后这种事你直接报警!或者去找老于和阿涛,别找我了。一个女孩子,自己在外面招惹那么多男的,以为多光荣的事呢!”
她低着头,过一会儿就哭了起来。柯宏志从没有见过一个成年人能哭成那样,像小孩儿,哭得无法收场,索性这样声嘶力竭下去,直到把自己哭成了一座废墟。他近乎直觉地抱住她,去摩挲她头顶细软的头发。
他们彼此都有点儿牺牲自己从而成全对方的感慨,却不知道自己才是两人中被同情的那个。大多数近乎爱情的关系,大概就是这么开始的。
不久之后就是朱晓阳的生日。具体是哪一天他已经不记得了,因为距离生日还有一周多,她就屡屡在办公室有意无意地说起,恨不得在每个人办公桌上放上倒计时的牌子,嘴里却说自己从小没有过过生日,让大家不要提醒她又老了一岁。
生日那天,她邀请全办公室的人去吃饭唱歌——她请客,老于或者阿涛付的账。柯宏志没去,却在所有人离开之后,在朱晓阳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小的首饰盒。
“小姑娘一个人在外挺不容易的。”他毫无必要地对自己解释道。
第二天,他发现她把他送的胸针戴在了紧身的枣红色毛衣上,是一个小巧的粉碧玺胸针,兔子形状。她有意无意地总是在他眼前晃荡,他总觉得那天办公室里格外干燥,一股静电在空气中流动着。
上床是在一周之后。奇怪的是,他们对于性这件事都不怎么期待,可在某种不成文的规定中,两人一定要上床,这样才能把这桩外遇做实。
性没有那么美好。柯宏志想,问题是出在自己身上。他在过程中总有一种抽离感。一瞬间,她小小的乳与小小的手臂,让他觉得她是他的孩子,他从未存在过的女儿。
下一个瞬间,他又觉得他才是孩子,毛豆从他心里埋藏的那个冰凉的盒子中复活,借助生者的心去心跳。他们分享着一个生命,柯宏志替毛豆去长大,去经历他无法经历的女人,还有爱、罪恶、温柔和卑贱。
每次结束之后,朱晓阳都能很快睡着,临睡前她都要抓着柯宏志的阳具。“你别想跑。”她说。
人是可笑的。柯宏志本来很瞧不上朱晓阳的小心思:她从来不去偏远的乡村或者某个灾难的现场采访,却不放过任何一个跟名人或精英接触的机会。如今,也觉得是稀有的率真。
他也看不惯朱晓阳与众多男性暧昧不清的关系,等到两人好起来之后,他却觉得是别人出于嫉妒去造她的谣,出于一股义愤,越发坚定地要保护她,和她在一起。
两人从来没有认真定义过彼此的关系,朱晓阳在外依然是清纯的单身女郎形象,报社同事给她介绍的相亲也照见不误,全当成趣事讲给他:“上回见了个公务员,听说我是学历史的,问我清朝都是哪几个皇帝。我答了。他又问:那明朝呢?真是有病,大哥以为他是招聘哪,你说好不好笑?”
柯宏志开始也心慌意乱地跟着她胡乱笑一气,听了几个月,再笑不出来,闷闷地说:“我没资格吃醋。”
她听到这话,脸也沉下来。朱晓阳总是笑的,脸一旦冷下来,两道深深的笑纹就变得很严厉苍老,像是变了一个人。
朱晓阳又相亲认识了一个刚离异的中年男人,有房有车,急于结婚。她竟没有事无巨细地讲给柯宏志听,只模糊地谈道:“这个人真惨,前妻拿刀砍他,砍得后背血哗哗地流。”
柯宏志一听,就知道朱晓阳与那人七七八八已经聊得有些眉目,发了脾气,摔碎了一只马克杯。
她也生气,冷笑道:“你看看人家,说离婚就离婚,多痛快。”
她眼眶也有泪水,可这落不下来的泪也是很冷的,就像是冬天树枝上冻着的冰条子。
柯宏志觉得太痛苦了,可这痛苦里也有一些快乐:她毕竟是在乎自己的,在乎着自己能不能和她结婚。
吵了这一架之后,他们都有种“暴露了”的讪讪的感觉,下决心冷落对方,半个多月没联系。朱晓阳请假外出旅游,有意无意地晒出丰富的生活状态。单位的同事都传她要结婚了,男人们都有些失落,要失去最后一个单身女郎了。
朱晓阳真的要嫁人了吗?
柯宏志盯着手机屏幕,实在难以入睡,准备找点安眠药吃。他推开卧室的门,看到厨房有光,樊怡在煮面。他提高音量说:“多下点儿,我晚上也没吃饱。”
不大的饭桌上堆着报纸、购物袋、半瓶可乐、开了封的花生,甚至还有毛衣,杂物中拱出一个小圆圈来,刚好够放一个碗底——两人已经很久没有同过桌了。
面下多了,两个人越吃越慢,越慢越吃不完,吸溜吸溜声很刺耳,更衬得无话可说。
樊怡一贯沉默着,低着头,脸上浮着一种奇异的微笑。
柯宏志甚至期待樊怡和他吵。她有一切的理由跟他吵,都是因为他没有户口,又把仅有的积蓄拿去做了一笔失败的投资,才导致毛豆无法在这座城市上小学而回了乡下老家,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然而樊怡却选择了一种更为残忍的惩罚方式:把他当作隐形的,目光静静地穿过他。他难以忍受这种压抑,没头没脑地说:“真不想干了。今天老王把我叫过去训了一顿。几年前他到处说我是他半个儿子,现在看我拉不来钱,恨不得叫我爹。”
樊怡说:“你也要体谅他。”
柯宏志大声说:“那谁体谅过我呢?!”
他把碗重重地摔在桌面上,汤洒到报纸上,毛衣软软地从桌子上滑落。玻璃相撞的声音在空中回荡,桌上绿萝的叶子无法控制地颤抖着,万物都向他投降。
柯宏志也是给自己壮胆。他订了明天最早的机票,去南方,最南的地方,那里有热得发出焦煳味的阳光。他要把樊怡抛弃在北方寒风的裹着灰色沙尘的冬天,抛弃在墙纸剥落露出灰白水泥墙的房间里,让她和沙发、窗帘、毛豆的鬼魂一起慢慢变老。
樊怡坐在他的对面,蜷缩在一件灰色的羊毛开衫里,像公园长椅上无家可归的人。柯宏志想,自己真是个非常无耻的人。
第四章
樊怡从小到大做的噩梦都没变过——赤身裸体地被绑在一棵树上,然后一只巨大的鸟盘桓逼近,她拼命挣脱出绳子,赤手捉住那鸟,它又立刻变成一只更大的海参……
有了毛豆之后,她缠斗正酣,听到鸡鸣声就立刻收手——不好意思,不打了,六点半要给毛豆做饭了。
毛豆没了之后,她就永久地失去了这个心理反射,每晚和恶魔不断作战,久久醒不过来。她上午才醒来,离登机只有两个小时,脸都来不及洗,匆忙抓了几件衣服就出门了。
直到坐上出租车,她都没有注意到柯宏志不在了,更勿论注意到他放在床头的那封诀别信。
樊怡从来没有想到过外遇这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在婚姻中从无二心,这和柯宏志无关,是她爱上了“忠贞”这个词,这个词带给她的感觉就像洁白马桶里浅蓝透亮的除臭剂和刚刚消过毒的杯碗,让她从大脑深层觉得松弛。而一旦有偷情的念头,想到充满细菌的逼仄的偷情场所,以及自己卑贱的姿态就让她呼吸不顺。
可是强哥不一样,强哥不是外遇。严格算起来,强哥才是她的初恋。从有记忆开始,他就住在她家对门。有一次,小学三年级的他闯了祸,被父母惩罚,赤身裸体地被丢出家门。他背靠着墙站着,黝黑得像一只磨光了的非洲木雕,只有臀部是一大块白印子。
再有印象的时候,就是她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强哥已经不再上学,他家在街道的尽头开了一家露天台球厅,叫“帝豪”,常年放着粤语歌,他每晚去那儿上班。樊怡的父亲玩台球赌钱上瘾,整夜耗在那里。她奉母亲的命拖他回家,好求歹求,嗓子都要滴出血来,父亲就是不理。一堆人在旁边笑着,樊怡就只看到强哥,裸着紧而滑泽的上身,低头用粉块摩擦着球杆顶端,头发长长地挡着眼睛。她心旌摇曳,像附在了一根绳子系在屋顶的电灯泡上。
有一天傍晚的放学路上,她被强哥推到墙壁上。她倒是出乎意料地冷静,高高地仰着脸,睁大了眼睛。对于初吻,她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老槐树下垂下的“吊死鬼”,咖啡色的蛹快掉进眼睛里。
还有一次,是被压在台球桌上,他一只手把她的两只手腕擒在她身下,一只手覆上了她的胸。台球桌的绿绒布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樊怡后来每次走近台球桌,都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被压出的人形痕迹。
两人最后是怎样结束的,樊怡已经不记得了。就像对人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委时,总是叹一声气:“说来话长。”最后连自己都不记得实际情况。
记忆里只散落着这两个没有前因后果的吻。她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吻会成为整个青春甚至中年仅有的激情的记忆。一次在夏天的开始,一次在夏天的结束。她在之后的人生里数了很多遍,依然只有这可怜的两次。当时未发作的心悸,用了将近二十年的人生去稀释。
她刚结婚时,和柯宏志回老家过年,父亲说到强哥的近况:“你李伯伯的儿子发财了!”如何致富却说不清楚,只说是进出口贸易。
柯宏志知道那是樊怡的初恋,格外追根刨底,笑道:“我明白了,就是卖假冒的名牌包和衣服嘛!”
彼时的柯宏志整天谈论外交大事和国际趋势,他渊博的学识简直要从屋里蔓延出去。她在一旁崇拜地听着,庆幸自己的选择。
父亲嗤之以鼻:“整天虚头巴脑,不切实际。这么能说,怎么不去上电视啊?”
在怀孕的那一年,她回老家待产。肚子里的孩子给了她自信,她按照父亲说的地址,去找强哥的服装店。
隔着一条马路,她远远地看着玻璃橱窗里的强哥。他坐在沙发上吸烟,身材壮实了一点儿,穿着V字领的黑针织衫显得很体面,过去略显做作的桀骜不驯如今变成了恰到好处的威严。
樊怡抚摩着自己的肚子,内心觉得前所未有的充盈和幸福。现在两人都过着蒸蒸日上的生活,她终于减轻了对他的负罪感。
在日后局促而紧张的日常生活中,她只有在看韩剧的时候,能够偶尔回到那个十六岁的夏天,能够重新感到强哥手臂环住自己的力量。看韩剧的习惯是毛豆死之前柯宏志对她唯一的不满,后来毛豆也依葫芦画瓢地批评她。有一次她嗓子不舒服,让毛豆去找含片,毛豆义正词严地说:“不能找韩片!你一看韩片就没完!”
在她以为渐渐将这个人淡忘的时候,强哥突然又出现在她的生活当中。樊怡意识到,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相反的,是她孜孜不倦的怀旧将他召唤出来。
一周前的一天,樊怡的父亲打电话过来——毛豆出事后,她父母每周轮流打电话过来,父亲很兴奋地说:“我们在集美吃饭哪!你李伯伯的儿子回来啦,请我们吃饭。刚才还说到你,我让他跟你说电话……”
父亲不由分说把电话传出去,也不等樊怡回绝,她听到电话另一头也是推辞了很长时间,才有一个深沉的男声说:“是小怡吗?”
她脸上一烫,世上只有一个人叫她“小怡”。电话那边又说了好些话,她却全然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直到电话传到了李伯伯那儿,她才逐渐回忆起来,刚刚强哥无外乎是劝她多出去走走、散散心,到底还年轻,日子还很长——看来他们刚聊到毛豆的事情。
放下电话不到一分钟,强哥就找父亲要了她的号码,发了短信过来。
窗外的天忽然黑下来,朔风呼呼地敲打着玻璃。樊怡心想,要下雨了,得赶紧把柯宏志的内裤收进屋。一个迟疑,雨点已经打上了窗户,来不及了,她颓然下来:索性就让它淋着雨。她想,她的人生就像这条晾在铁丝上的内裤,刚晾干就被打湿,然后再被晾干,就这样脏下去。
在脏得彻底救不起来以前,她总要试一试。
下了飞机,就收到强哥的短信。说他的飞机延误了几个小时,要她自己先去办入住。
那是三亚的一家中高档的海景酒店,是樊怡选的。虽然贵了一点儿,但楼下就是海滩,非常受欢迎。她希望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游客,而不是一个追求爱情的疯女人。
樊怡向前台报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单独住过酒店,她大学还没毕业就嫁给了柯宏志,从一个家庭跳入另外一个家庭。柯宏志有着这个时代稀缺的君子风度——保护女人,使自己的女人免于与世人打交道。她忽然有种巨大的不安:她连偷情需要拥有的成熟、独立都不具备。
樊怡在酒店房间里,百无聊赖地把房间的设施摆弄了一遍。忽然看到落地镜中的自己,吓了一跳:脸上瘦出了一条条憔悴的纹路,汗湿的头发和T恤紧紧贴着头皮和身体,看起来像一只落水狗。她婚后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的外表,一方面是因为自信:柯宏志长得丑,因此她总觉得自己是“娇妻”的角色;另一方面,她厌弃身边已婚女友们的自我修饰,觉得那是出于绝望的徒劳。而当她面对着镜子,她不得不接受把自己降到和她们一样的高度。
她抓起钱包就出了门,在购物中心买了一条酒红色的薄纱长裙,然后把自己身上的T恤和运动长裤直接丢到了垃圾桶里。然后进了一家发廊。金发紧身裤的年轻发型师拨弄着她的头发,不停地抱怨她的前任发型师的不负责任为他的工作造成的困难,并不断提出补救方案:“姐,我觉得我们还是得做个造型……姐,我把你这边削薄一点儿,一下子就俏了十岁……姐,我觉得我们还是得做个护理……”
他时而惊喜活泼,时而忧虑万分,时而语重心长,时而肝胆相照,把人搞得眼花缭乱。樊怡木木地说:“都听你的。”
剪发的时间远远超过她的计划,强哥已经到酒店了,发了好几条短信问她在哪里。而樊怡则被判了在这张转椅上服无期徒刑,开始她还焦虑地催促,后来就完全放弃抵抗。
幸而剪出来结果异常好看,短发在阳光下是金黄的栗色,连发型师都被自己的成功惊讶了,说:“姐,你真漂亮。姐,你过来,我跟你合个影儿。”
樊怡顶着轻了好几斤的头,走在回酒店的路上,心里也轻松了不少。她经过一条沿海的步行道,相隔二十米的椰子树下,每棵都有一对夫妻照婚纱照。新郎色彩鲜艳的背心在身上缠得紧紧的,新娘脸上的妆正在融化,摄影助理指导着他们的身体动作:“新郎再撅屁股,撅,撅,再撅……”
樊怡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心想,这些夫妻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如此的罪,难免会有些患难与共的彼此怜惜吧。
强哥在催促了,温和,但是已然不耐烦。她深吸一口气,进了酒店的电梯。
第五章
到了三亚,柯宏志没有急着给朱晓阳打电话,而是找到一家大百货公司买了两罐啤酒、一瓶红酒,给自己买了一个电动刮胡刀、一盒内裤,又在一层的化妆品柜台给朱晓阳买了一支樱桃粉的唇膏。
他在步行回酒店的路上,看到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中年男子在路边卖花的摊位挑选玫瑰花,男子腰间的皮带上有个闪亮的“H”字母。
那一刻,柯宏志甚至原谅了暴发户的着装品位。全世界都在谈恋爱,他想。
他再也沉不住气,给朱晓阳打了电话:“你在三亚吗?”
朱晓阳在那边亲热而天真地说:“是啊,好不容易休年假。你又不过来陪我。”
柯宏志沉默了半秒钟,声音中按捺不住笑意:“我过来了呀。”
“来哪里?来三亚?”
柯宏志大声说:“是的!我私奔了!”
电话那头的沉默让他以为电话已经挂线了。过了好一会儿,朱晓阳带着讽刺的语调说:“不会是因为我吧?”
柯宏志只觉得一桶冰水缓缓地从头浇到脚,声音也降了些温度:“是啊,是你说我从来没有为我们的感情努力过,我总得努力一回。”
“我这只是一个比喻……唉,你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呢?你就像两个人说好了一起爬山,结果到了山顶,你说我们其实是来殉情的,然后扑通一声自己跳下去了,你说我是跳还是不跳呢?”
柯宏志冷笑道:“你不想跳就别跳。”
朱晓阳在电话那头几乎要哭出来:“你别这样,就是太突然了,我还没准备好。你先回家吧。我们回去再商量好吗?”
柯宏志说:“我离开的时候给家里留了封信,回不去了。”
朱晓阳提高了音量:“你怎么能这么鲁莽呢?你这样我也不敢和你好啊。你回去求嫂子,她一定会要你的,那么多年的夫妻了。你让我跟她说……”她声音越来越小。过了一会儿,她说,“你哭了吗?”
柯宏志的抽泣和哽咽夹杂在一起,发出一种类似于打嗝的奇异声音。他压住喉头的异动,冷静地说:“告诉我一个答案,你不愿意和我私奔了?”
朱晓阳说:“你不要再说‘私奔’这个词了,我听着就想笑。”过了一会儿,像下了很大的决心,用公事公办的口气说,“不会,我觉得这样非常不理智。”
柯宏志挂了电话,站在马路上,拎着一个塑料袋,宛若在大海中央,不知道自己来自何处,更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他的身边有一对对新婚的夫妻靠着椰子树照相,累了整整一天依然要在泰坦尼克号造型和恭喜发财造型之间自由切换,摆出恩爱的表情。柯宏志想:这不是两个人关系屈辱的结束,而是屈辱的开始。
柯宏志很庆幸自己的酒量不好,他在酒店把所有的红酒和啤酒喝完之后,就醉得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三点,他是被隔壁一对男女的折腾吵醒的。
虽然声音并不真切,可是那种恣意淫乱的氛围却异常真切。
他恨隔壁毫无公德心的人;他恨在隔音墙上偷工减料的酒店;他恨领导老王对自己的管束和压榨;他恨收了自己十万块钱,却没有按照约定把毛豆塞进公立小学的骗子;他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他恨人们对他人悲惨的故事堵住耳朵。
隔壁男女愈演愈烈,柯宏志心里忽然有种奇怪的感受,觉得被压在一个男人身下的是朱晓阳。
他脑海中浮现出认识朱晓阳以后的种种画面:她和某个报社领导早上一同出现在办公室;她甜甜地挽着某个采访对象的手,把菜喂到他嘴边;她在某个雨天的背影,陌生的男人为她撑着伞,搂着她的腰。
柯宏志的心又焦灼起来,觉得整个房间都是她的体味,下身也胀得生疼,仿佛正被她的手抚弄着。他又拨通了朱晓阳的电话,挂断,再拨,再挂断,再拨,终于接通了。此时,他具体说了什么已经毫无印象,只记得她在电话那头不断抚慰:“我们还做最好的爱人好不好……再过几年,我要是还没结婚,就嫁给你……永远最爱你……”
他听得简直忍不住发笑——和自己应付毛豆无理取闹的时候如出一辙,真心真意的虚伪。
听到他的笑声,朱晓阳以为他发了神经病,吓得挂了电话。
柯宏志躺在床上,听到海浪的声音。床似乎也是软的,随着波涛而起伏。毛豆是溺死的,身上有淡粉色的斑点,指甲缝里还有泥沙,大概在水里抓着什么就是什么。他去吻毛豆的额头,冰凉彻骨,寒冷就由嘴唇进入他的身体,永远驻留下来,带走了所有的快乐。
柯宏志忽然想回家了,他逃避了一年的家。他想在毛豆的床上躺一躺,把毛豆的衣服都盖在自己身上,跟儿子的气味多待一会儿,哪怕一秒钟,因为那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带给他温暖的东西。
他忽然发现自己理解了樊怡。他不愿意听到别人谈到毛豆,她却非常喜欢听,每次都全神贯注地听着。一个人的时候,她则苦守着毛豆的旧物,企图召唤一个灵魂。
他听到一个凄厉的哭声,他原本以为是自己又哭出了声,后来发现是隔壁的房间,那女人开始哭泣,他一定是太想回家,才会觉得这个哭声如此像樊怡。
第六章
睁开眼睛之后,樊怡看到的第一件事物是床边沙发上“H”标志的皮带扣,裤子压在玫瑰花上,压塌了花瓣。
她刚刚差点儿也被强哥压塌,他像孟加拉虎一样噬肉地扑向她,粗糙有力的手压住她的肋骨。樊怡全程保持着一种接近冷静的被动,而这种被动愈发激发他的进攻性。
在结束之后,樊怡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快意,然而,强哥如饱食之后的餍足却令她感到满意,甚至快乐。
强哥点了一支烟,她下意识地咳嗽了一声,他说:“你老公不抽烟?”
她说:“不抽。”
说完之后,她又有些惴惴不安,似乎自己在借赞扬老公而贬低他,又追加道:“不过他毛病更多。”
“比如什么?”强哥饶有兴致地追问。
樊怡发现,浮现在脑海中的全是柯宏志体贴的妥协,比如他戒烟、每天做早饭、选择礼物时高超的审美。
她想了想,说:“毛豆死之后……”这几个字犹如推开了一扇通往黑暗的大门,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全身而退。
她继续说:“毛豆死之后,他有一次对我说,应该有人赔偿我们。我问该怎么赔偿,他说比如人的平均寿命是70岁,毛豆活到6岁,就用年平均收入乘以中间差的64岁,这个钱,是毛豆本来可以给这个家里带来的钱,这钱应该有人赔给我们,你说他是不是异想天开?”
她挖出自己隐藏最深的伤口,再浇上滚烫的水,试验是否依然有万箭穿心般的疼痛。
强哥却自顾自地说:“我前妻也是个疯子,养了条狗,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后来狗跑了,她悬赏十万块去找。后来,她跑了,我根本没想去找,一分钱都不花。”
樊怡觉得有些寒意,把被子裹得紧了一些。
强哥继续说:“就是这样一个人,你当初抛弃我,和他好。”
樊怡的记忆忽然恢复了,她与强哥并不是无疾而终。大学一年级的寒假,强哥一直盼着她回老家,她却和刚认识的柯宏志在东北玩了一冬天。站在街头吃黏豆包,冻得硬邦邦的,碰着牙齿有种结实的快感。她戴的棉手套不够暖,柯宏志把自己的皮手套借给她,在她脱掉手套的刹那迅速在她手背吻一下,像电影里的王子。然后套上他的手套,体温如电流一样从指尖传遍全身。
另一边,她依然与强哥每日通着电话。直到一年之后实在瞒不过去了,就打电话跟强哥分了手,把他寄过来的信、衣服和钱全部退了回去。强哥非常痛苦,也坐火车来学校找过她,她避之不见。后来终于被苦等几天的他堵住,当面又把电话里的话说了一遍。
“根本就是个错误。”她记得自己说。
一生从来没有那么残忍过,过了痛苦的纠结期,心多了一层角质层,像石头那样冷硬,竟然也有种角色扮演的快乐。
“你以为自己特别与众不同吧?”强哥冷笑道,原来他一直没有忘。他开始背诵她当年分手时说过的话,语气比她当年更冷。
樊怡说:“我求你,别说了。”
强哥说:“我当时就想,永远不要再见你,我在你身上浪费了那么多年,甚至分手之后,还有好几年,我他妈的都浪费掉了。”
樊怡说:“那是当时,现在……”
“现在怎么样?”强哥问。
樊怡发现自己说不出来什么,当时和现在毫无区别。
强哥把烟头捻灭,翻了个身,趴在她的身上,气息喷在她的脖颈。“现在怎么样?”他低声说,用一只手抓住她的两只手腕,如同他当年在台球室里做过的那样。她感到一片冰凉,听到“咔嚓”一声响,是手铐。强哥恶作剧般把她身上的被子掀开,她赤身裸体地暴露在冷空气下,却满额头都是汗。
他却下了床,穿上裤子,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她,目光就像腰间“H”的皮带扣一样冰凉,划过她的身体。
樊怡惊惧地扭动着身体,说:“快点儿拿钥匙打开!”
强哥不慌不忙地扣上所有衬衣的扣子,说:“别急。”然后打开电视,把音量调得很大。一个古装剧,女主角正在声嘶力竭地说:“你滚!再也不要回来!”
然后,强哥起身,打开房门,离开了。走之前,他似乎回头看了一下,欣赏了一阵她恳求的表情。他的一系列动作在她的眼里像是慢动作,她还有些迷茫,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听到门锁“咔嗒”一声落上,才彻底明白过来。
樊怡发疯一样扭动着身体,晃动着手臂。床头是一整块木板,晃动得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一种沉闷而微小的响声。她大声地叫着:“救命!”声音却湮没在电视的声浪里。她被锁在一张大床的正中央,吃力地踢翻床头柜上的台灯,却只在地毯上发出很小的响声。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去踢床头柜,声音同样小。
她累了,用仅存的力量号啕大哭。一系列的动作让她的四肢都麻木了,心跳和血液的流淌都变得很缓慢。她觉得自己不再处于人类的时间当中,而是被静止的水裹挟着,没有目的地。
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停止了哭泣,樊怡也停止了哭泣。
第七章
柯宏志回家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写的那封信依然完好地放在粘住的信封里,他把信拆开:怡:
我坐在阳台的地上给你写这封信,如果我的字变形了,这并不是出于痛苦或者情绪的激动,而是因为我把信纸放在了膝盖上。
我脚上穿的是几年前你为我买的拖鞋。我从来不喜欢这双拖鞋,因为它在地板上会发出吱吱的响声——就像现在,所以我只好出来给你写这封信。可是,这双鞋我一直穿着,因为它是你买的。
你睡着了。过去,我最喜欢梦中的你,梦中的你恬静而充满暖意。我依然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么多的巧合,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小镇,又上了同一所大学,甚至我表妹婚礼的伴娘是你的表妹。可是,我们竟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些共同认识的人、街道、教室、楼梯的扶手,都没有早一点儿提醒我们相遇,缘分戏弄我们多年,就是为了让我们在最好的时间相遇。
我带你回我的宿舍,窗户开着,窗外有白色的夹竹桃。床板的声音非常响,你总是很小心,怕惊动楼下的人。我们笑一会儿,抱一会儿,哭一会儿。那时候我们的体液和眼泪都那么的纯洁和干净,就像早晨花瓣上的第一颗雨露。
在后来的每一天里,我都在想,那时的天为什么那么蓝?蓝得让人觉得大海就在步行可以去的不远处。那时候的人们,也那么天真,为了简单的理念,就可以去死。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那时的我总是对你这样说,抱着你总容易产生各种悲壮的想法。我这样说,你就会更加抱紧我说:“无论如何,你还有我。”
怡,你撒谎了。不,我绝没有怪你的意思,因为我也撒谎了。道不行,可我仍然在乌七八糟的生活里挣扎苟活着,欺骗着自己,就像在做一个不会醒来的梦。
后来,我不得不醒来。因为毛豆没了。
是我去认的尸体,因为你没有那个胆量。我们之间的沟壑,是否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呢?我看到了他死去的模样,而你没有,所以我相信他已经死了,而你不相信。是的,内心深处你从来不曾相信,不要提高音量和我争辩。我已经厌倦了争吵。
死亡证明是一张硬纸片,分别开给派出所和火葬场。我们的孩子活过的证据,最后就只有这一张小的纸片。
火葬的那天你也没去。我的父亲,毛豆的爷爷,生前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火葬,后来找了一块风水很好的吉祥宝地埋着。几年后村里的地卖给了开发商,他的坟被刨了出来,我去移坟的时候,才发现棺木已经烂得不成样子,这估计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当时,我想,自己死的时候,就让毛豆把我火葬了,撒在海里。等有一天,你也死去,就到海里来找我。
我们都没有想到,毛豆会是先死的那个。
火葬的时候,焚化炉里突然砰地发出一声巨响,我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故,或者奇迹。结果工作人员说,每个人被焚烧的时候都这样,我非常失望。
怡,你厌恶我和你说这些吧?可是,请不要把这封信扔到一边,看完它,我恳求你。这是现在唯一能够和你交流的方式。
现在的你,依然在睡着,发出很重的呼吸。现在的我,已经不希望进入你的梦中。
毛豆不喜欢自己睡,总喜欢上床和我们挤。孩子这一点儿像你,有种阴郁的蛮横,一旦下定了决心,身子就像灌了千斤重的铅。后来,那团汗津津的、死沉的小小的肉没了,我们就再也睡不着了。你开始吃安眠药,吃得越来越多,我不敢睡熟,因为怕你在睡梦中死去。
你醒着的时候,满身盔甲地把自己完全封闭住,一点儿感情都渗透不进也不流出;睡着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片深不见底的沼泽,以慢得难以察觉的速度生长扩散,直到把我也慢慢吞没。
天已经有点儿亮了,我听到了远处的鸡激昂的打鸣声。你还记得吗?毛豆还在的时候,我们最喜欢在楼下的空地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之前也不知道,这个游戏竟然也可以三个人玩,一个坏人,一个保护者,一个弱者,不断变化着身份。
现在,毛豆不在了,我们失去了保护者。只剩下一个坏人,一个弱者。我们交换身份,彼此折磨。
我不敢当面向你告别,因为我缺乏当年追求你时的勇气。或许我从来不曾拥有过勇气,是善良如你,给了我幻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可我喜欢通过你的眼睛审视的我,一个正直、智慧的人。现在,这个人在你的眼睛里已经死掉了。
我写到这里,发现我连在信里向你告别的勇气都没有。可我要走了,永远离开。
我多希望这是一封没有尽头的长信,可我的信纸已经写到了结尾。最后,我不知道我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有资格说:我爱你,我曾经爱你,我仍然爱你,我将永远爱你。
柯宏志拿着这封信走到了厨房里。他打开燃气炉,第一次没有成功,又打了一次火,才出现了蓝色的火焰,他把这封信放在火上,信是从结尾开始燃烧的。
他把信纸放在水槽里,让它自我消灭,然后在锅里装了一半的水,等着水烧开。
他要给自己下一碗面,然后一边吃面,一边等着樊怡归来。
“就打算这样跟别人斗一辈子。我身边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被自己的美德所折磨,对生活倍感绝望,因为他们生命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耗在批评指责他人的种种恶行,然而他们却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抱负。他们的生活索然无味,只能靠幻想自己也能像当权者一样滥用权力聊以慰藉。”
我知道一些人,失去了事业或亲人后徒然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在毫无意义的真空中生活,他们做的许多事终究是对真空下的窒息做无望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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