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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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躺在手术台上的女孩。范量宇收住手,重新来到她身边,先前的残忍与狂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深沉的忧伤。

“我救不了你,但你等着我,我解决完这边的事情后,会去找你的。”范量宇用文潇岚从未听到过的轻柔语调说。

“不,不是这样的,”女孩说,“我的生命都已经给了你了,你再这样轻易舍弃,对得起我吗?”

范量宇的目光黯淡下来。女孩用尽最后的力量,动了动自己的右手,范量宇犹豫了一下,伸手和她握在一起。女孩微微一笑:“许多年前,当我知晓了自己的未来命运之后,我很伤心,哭了好多个晚上,甚至还尝试过自杀。我那时候想,如果我生下来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把生命献祭给他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但是后来,他们把你带回了家族。你虽然……长相有点吓人,却是我所见过的最坚强、最正直的人。”

“是么?”范量宇神情呆滞。

“所以后来,我慢慢不生气了,不害怕了。”女孩紧紧握着范量宇的手,“我想,也许我会死,但我的生命不会消失,因为你会带着我的生命继续活下去。那样的话,就好像我一直陪在你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从来没有离开过……”范量宇低声重复了一遍。

“而且,你也不要太恨范家。”女孩说,“他们收留你的确不安好心,但是守卫人家族所做的一切,也并不是全都为了自己。当年发现你、并且力劝家族长辈收留你的人,是我爸爸,他死在一群妖兽的伏击中,尸骨无存。我小时候,他经常对我说,守卫人不是一群好东西,贪婪、自私、残暴冷血,如果没有魔王,他们或许就是人类的灾难。可是他们是真心为了抗击魔王而活着的一群人。你能明白吗?”

范量宇没有说话。女孩的双目慢慢闭了起来:“我知道你心里比谁都苦,比谁都愤怒,我只求你守住对抗魔王的这条底线,让我的生命在你身上能够有意义。”

范量宇沉吟良久,终于咬牙切齿地说:“好,我答应你。为了你,我暂时放过范家,暂时放过守卫人。”

女孩欣慰地笑了笑,握在范量宇手掌中的小手无力地松开,呼吸渐渐停止。范量宇凝视着她的面容,眼神空洞,身畔的蠹痕跳跃着凌厉的光芒。

随着幻境中的女孩死去,文潇岚身边的范量宇再也无法控制情绪。他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握拳杵着地面,身体剧烈地震颤,咽喉里不断发出奇怪的声响,有若孤狼的咆哮。此时他的附脑仍然由于药物的作用而无法使用,然而两人本来就置身于记忆幻域之中,他根本无需调用真正的附脑,只需要大脑进行精神上的想象,就足以爆发出摧毁这片幻域的力量。而到了那时候,他和文潇岚在现实中也会受到相仿的伤害——那也就意味着两人的死亡。

“你冷静一点!”文潇岚摇晃着范量宇的身体,“敌人就是想要你失去理智,你不能中招!”

但是范量宇好像已经听不到她的话语了。那些深埋在心底的哀恸以一种最激烈的方式被翻搅出来,再被记忆幻域无限放大,终于形成了不可遏制的精神风暴。这一段记忆甚至没有等到结束,就被强行终止,周围的玻璃墙体出现了醒目的裂纹,在刺耳的碎裂声中逐渐崩塌。

文潇岚抬手护住头,害怕被头顶落下的玻璃碎块刺伤,但她很快发现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范量宇的身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圈血红色的光晕,就像是一道坚固的壁垒,把所有碎玻璃都挡住了。

文潇岚知道,这并不是范量宇的蠹痕,他的蠹痕是灰色的,并且此刻附脑被药物抑制失去效用,并不能激发蠹痕。这应当只是幻觉中的产物,但是那种血红色给了她不详的预感。

“大头,别这样,醒醒啊!”文潇岚喊道,“不要上当!不要屈服!”

还是没什么用。果真如范量宇之前所形容,记忆幻境能够极大地影响深陷其中的人的情绪,就连文潇岚自己都不得不一面向范量宇喊话,一面努力克制自己内心澎湃的愤怒和杀意,更不用提曾亲身经历这一切的范量宇了。他已经沉浸在那些往事所带来的痛苦的刺激中无法自拔,积郁多年的悲愤像决堤的大潮一样汹涌翻滚。

红色的幻象蠹痕包裹住两人,令他们悬浮在半空中。四围的卷起了龙卷风一般的狂舞的风暴,整座记忆迷宫顷刻间被摧毁,化为无数细碎的玻璃残片。在风暴的中央,范量宇双目赤红如血,高昂着那颗狰狞可怖的头颅,像野兽一样嚎叫着。

文潇岚只感觉到全身都在被一种巨大的压力挤压着,压得她呼吸困难,骨头仿佛都在吱嘎作响。她清楚,再这样下去,用不着多久,自己要么被憋死,要么内脏受伤而死,而范量宇也会很快被他自己的力量所撕裂。但她毫无办法。

居然就要这么着陪着这个双头怪物一起死在幻域里了,文潇岚想着,真是不甘心啊。但不知怎么的,她好像也并不是十分后悔,后悔卷进这个原本不属于她的凶险的世界,后悔和范量宇这样的凶神恶煞成为朋友。她想起范量宇的记忆中那个女孩所说的话:大概这就是命运的一种吧。有些时候,接受了“宿命的安排”这样的设定,似乎还真能对人有一些安慰的效果。

我不后悔。文潇岚轻声对自己说。

整个幻域都已经被范量宇的风暴所席卷,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在暴风中狂飞乱舞。整个天地漆黑如墨,即便有时不时撕裂长空的闪电,也无法望见边际。那股环绕在身畔的压力继续增加,文潇岚已经有了快要窒息的感觉。视线渐渐模糊,耳朵里呼啸的风声也慢慢听不大清楚了,浑身暖洋洋的,就好像是浸泡在温暖的热水里一样。而在最后的视野里,范量宇依旧像野兽一样振臂狂呼,天地随着他的嘶喊而震颤。

看着这个似乎应该很熟悉、细细一想又分外陌生的背影,文潇岚忽然间有些明白了那个女孩临死前的心境。这个残忍如鬼怪、疯狂如恶魔的畸形的男人,却似乎是最想让人去帮助、去保护的那一个。如果我的死是无法避免的,那么,死就死了吧,但希望至少你能够活下去。

带着我的那一份活下去,就好像我也还在你的身体里存在一样。

文潇岚闭上了眼镜,等待死神的召唤。

就在她的意识即将彻底关闭的一瞬间,耳边突然响起一个不一样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撕裂了。随着这一声响,文潇岚觉得自己身上的压力陡然减少了许多,意识也一下子清醒过来。她连忙睁开眼睛,只见范量宇身前的黑色空间里出现了一个古怪的圆球,球体直径大约在两米左右,呈现出不均匀的彩色,文潇岚努力分辨着那些彩色,惊讶地在其中认出来了一样东西:范量宇的房间里那张掉了漆的木桌。

这是什么?难道范量宇竟然从这个记忆的幻域里撕开了一个裂口,和真实的世界联通了?可是,他是怎么办到的?

文潇岚正在一头雾水,范量宇已经走到她身前,伸手把她扶了起来:“走吧,先回去。”

“回去?回哪儿去?”文潇岚依然懵懵懂懂。她已经看清楚了,此刻的范量宇显得疲惫非常,双目仍然是那种骇人的血红色,然而目光中却是冷静和理智,似乎还有一些躲躲闪闪的关怀。他好像压根儿也没有变疯过。

“回真实世界去。”范量宇温和地说。他搀扶着文潇岚跨进了那个彩色的球体,文潇岚只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吸力把她往里面扯,眼前一花,视线已经被范量宇那所简陋的宾馆住房所填满。

真的回到了真实世界。文潇岚一屁股坐在范量宇的床上,接过范量宇递过来的矿泉水瓶子,一口气喝下大半瓶,然后看着之前见过的那个冷冰冰的送摩托的姑娘从门口拖走一具尸体。那是一个干干瘦瘦的小老头,偏偏头大如斗,身形比例不协调之余,倒是和范量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此刻他的脸上凝固着惊恐万状和难以置信的最后神情,眼睛、口鼻和耳朵里都有流出来的血迹。

“没想到你失去了蠹痕还能干掉这个老怪物,我还真是太小看你了。”那个姑娘说话的语气也依然充满嘲讽,但却也隐含着一点佩服的意味。

范量宇照例没有搭理那个姑娘。等到她离开后,文潇岚发问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记忆迷宫就是刚才那个脑袋大得和你亲戚似的死老头设置的?可是你明明附脑受制没法儿用蠹痕了啊,怎么能打败他的?”

“记忆迷宫是和刚才那个老头自己的蠹痕相连的,”范量宇说,“陷入迷宫的人,会因为受到过往负面记忆的刺激而逐渐陷入癫狂,直到精神被完全摧毁。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被困者自身也在吸取着精神力量。如果能在崩溃前的一刹那控制住这种力量,将它反作用于施术者,就能反过来摧垮施术者的精神。所以我故意中招,然后一直在等着那一刻,最后我等到了,如此而已。”

“说起来倒是轻松,”文潇岚叹了口气,“可是那时候,看着你像疯子一样地大吼大叫,我是真以为你顶不住了。因为我能看得出来,你很在乎那个女孩,你的悲伤和愤怒都是真的。”

“的确是真的,也的确很难控制,差一丁点就会崩溃,但我一定会控制住。”范量宇转过身,好像是在欣赏窗外的夜景,“如果你也失去过生命中对你至关重要的一个人,你也会有相同的念头的。”

“什么念头?”文潇岚问。

“无论如何,不能再失去另一个。”

文潇岚低下头,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才没有让自己哭出来。

“妈的,我差点要把你当成好人了……”她揉着眼睛,嘟嘟囔囔地说。

第六章 天选者的出生

刘岂凡这一次是货真价实地让冯斯吃了一惊。在他印象里的刘岂凡,似乎一直还是记忆里数月前的那个模样,脸皮比纸还薄,未说话先脸红,胆子比兔子大得有限,几乎没有任何独立生存的能力。可是现在,他居然孤身一人出现在这座距离北京两千多公里的云南矿区小镇上,而且一个人去向丰华明的瘸腿老婆打听消息——尽管被用拐杖赶走了,也算得上是飞一般的进步啦。

“看你的样子,好像混得还挺不错嘛!”冯斯夸奖说。

“还好,不过比起以前总算是进步多了。”刘岂凡说。

此时两人站在一家所谓的“台式奶茶店”门外,一人端着一杯卫生状况十分可疑的饮料,冯斯打量了一下刘岂凡,发现刘大少的气质确实有了相当明显的变化。他的整个人好像比过去更有精神了,在冯斯面前说话也不再扭捏羞怯,甚至说话时能看着冯斯的眼睛。

“这段时间你都在哪儿、干了些什么?”冯斯问。

“我先回了一趟老家,找到过去的亲戚收拾整理了父母的遗物,”刘岂凡说,“没想到我舅舅那么多年来一直帮我保留着以前住的房子,就因为警方还没有找到我的尸体,他认为我有可能还活着。两年前,房子拆迁了,拿到一笔拆迁款,舅舅也替我存着的,这回一股脑全给我了。”

“所以你也算有钱了,你舅舅真不赖,”冯斯拍拍刘岂凡的肩膀,“后来呢?”

“我开始试着自己去寻找那个当初抓住我囚禁我的中年人,也就是你的祖父。”刘岂凡说。

“你自己去找?”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和陌生人说句话都会心动过速吧?”

“是啊,但总不能一辈子不和人说话啊,”刘岂凡说,“所以我就试着一点点练习啰。每次和人说话,开口后总会很紧张,我就激发蠹痕操纵时间停止,然后到附近转一圈走会儿路,等到头脑稍微冷静点再继续。”

冯斯被一口橙汁呛住了。他咳嗽了老半天才缓过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居然把你宝贵的蠹痕用来干这个,你真是个天才……不过看起来效果的确很好。现在要是再站在黎微面前,你不会像以前那样憋死了吧?”

刘岂凡叹了口气:“总会比以前好许多的,可是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她,再说,遇到了又能怎么样?她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冯斯摆摆手:“算了,不提她了。你是怎么找到这个镇上来的?”

“说起来也很巧,我有一天无意中在街边看到了几个熟影,都是以前路晗衣的手下像,看他们集体行动的样子,可能是有任务。我一时好奇跟踪他们,发现其实他们也是在执行追踪任务,跟踪对象我见过,是一个以前我呆过的家族里的人。那个人很机警,兜了几个圈子之后甩掉了他们,但却甩不掉我。”

“你的蠹痕真是跟踪利器啊,”冯斯感叹说,“好像这世界上,就只有我的蠹痕没有任何作用。”

刘岂凡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继续说下去:“我跟着他,到了他的藏身之所,利用时间停止的技巧躲在那里,想要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但是他是一个很警惕的人,家里没有存放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平时也没有什么同伙去和他联络,甚至于连电话都没有几个。我等了大半个月,什么消息都没有得到,很是灰心,就在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发现他订了一张机票,准备出远门。”

“是飞到昆明,是吗?”冯斯问。

“是的,到昆明。”刘岂凡说,“我不太明白他这次出门的用意,正不知道应不应该跟他一起过去,他却在家里遭到了袭击。”

“遭到了袭击?”冯斯问,“什么人袭击了他?其他的守卫人还是黑暗者?”

“既不是守卫人也不是黑暗家族,”刘岂凡说,“那几个人根本没有使用蠹痕,而是……”

“是不是一种毒针?”冯斯打断了刘岂凡,“看起来很不起眼,却能极其迅速地让附脑完全失去效力,比守卫人惯用的‘酒’快许多倍。”

“没错,就是那种毒针!”刘岂凡很惊讶,“你也知道那种毒针?”

“亲眼见过,”冯斯点点头,“一会儿详细跟你说。后来怎么样?”

“我不断用时间停止转换自己的藏身之所,并没有被他们发现。他们用毒针击倒那个人之后,毫不留情地用刀割断了他的喉咙,然后很快离开。我倒是跟踪了他们一阵子,但想到那种毒针的威力,也不敢太过接近,最后只能看着他们坐车离开,但是,从他们几句只言片语的对话里,我听到了雾蟒山发电站的名字。再一查,这座发电站位于云南,我马上明白了这就是他那个死者云南之行的最终目的地,所以赶过来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你的决断力和行动力真是甩过去的你1024条街啊,不简单不简单!”冯斯拍拍刘岂凡的肩膀表示嘉许。

“我倒是听到过‘甩几条街’的用法,但是为什么刚好是1024呢?”刘岂凡不解。

冯斯咳嗽一声:“你毕竟还是个纯洁的好青年……走,跟我去见一个人,正好我也把我来这儿的经过和你说一说。”

正好是午饭时间。姜米似乎和宾馆的老板娘关系搞得挺好,这位风韵犹存的老板娘中午特意做了名叫“撇撒”的当地菜肴来招待他们,再配上用巨型马蜂泡的酒,虽然卖相有些惊悚,却是一番隆重待客的诚意。

“只有贵客才能吃得到撇撒!算是你沾了本大爷的光!”姜米十分得意。

“是,大爷您威风盖世。”冯斯随口回应着,把刘岂凡介绍给姜米。

“奇怪,你和我说话为什么不脸红?”姜米很奇怪,“而且你喝了马蜂酒连脸色都不变一下,也不像冯斯形容都的那么胆小啊?”

刘岂凡笑了笑:“人总是要慢慢改变的。至于马蜂酒什么的,其实我怕的是人而已,东西倒是无所谓。”

姜米瞪了冯斯一眼:“你瞧瞧你,就跟捧着敌敌畏似的,到底谁胆小啊?”

“你别激我,”冯斯嗤之以鼻,“作为校级灭蟑小能手,我早就过了靠虫子在女人面前逞能的年纪了。”

三人一边吃饭,冯斯一边把之前的经历向刘岂凡讲了一遍。刘岂凡听得眉头紧皱:“照这么说起来,魔王的手下已经蠢蠢欲动,而那群用毒针对抗魔王的人,好像已不打算继续隐藏了,而是要准备登场了。”

“这样就又多了一股势力,”冯斯说,“热闹非凡啊。而且一直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我祖父的家族到底是什么立场、想要做些什么。你刚才是怎么被丰华明的媳妇儿赶出来的呢?”

“我在镇上打听到,有一个疑似你祖父的中年人曾经在水电站站长丰华明家里出现过,而且丰华明看起来对他很尊敬。”刘岂凡说,“但是他老婆坚决否认,我想要多问几句,就被她抄起拐杖赶走了。”

“正好省得我去碰一鼻子灰了,”冯斯说,“看来这个丰站长身上大有问题,可以试试监视他。”

接下来的几天里,冯斯和刘岂凡轮流监视着丰华明家,刘岂凡甚至还利用时间停止潜入他家里翻找了一番。

“什么可疑的东西都没找到,”刘岂凡汇报说,“他家是真的不富裕,有点像以前我家的光景,也就是能维持温饱,有一些便宜的老家电,半件奢侈品都没有。”

“如果不是我们弄错了对象,那就是他实在太深藏不露了。”冯斯说。

而就在两人监视着的这几天,丰华明依然照常上班。这个头发花白、身躯佝偻的老人,几十年来基本每隔三四天就要下一次电站值一个二十四小时的班,风雨无阻。而在不下电站的日子里,他就在家里的卤菜店帮忙,晚上看看书看看电视,通常很早就睡觉,几乎没有任何社交活动,更不必提离开矿区去外地,日子过得机械刻板,毫无涟漪。

“如果要我这么活上三十年,不如直接毙掉我算啦!”姜米评价说,“这样的生活到底有什么意思?”

“所以说您老是饱汉子不知饿汉饥,”冯斯说,“他还能每天晚上安坐在家里看看新闻联播抗日神剧,就已经比许多人都强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以为我没听过‘何不食肉糜’么?”姜米白了冯斯一眼,“我是说,这个人的人生里好像没有任何目标和任何追求,或者说,没有任何能让他享受的乐趣。这和有钱没钱没关系。”

“没有任何享受的乐趣……”冯斯琢磨着这句话,“果然是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你这话说得有理。那你觉得他是为了什么而一直忍受这样的生活呢?真的只是为了默默奉献么?”

“我不太懂你们经常提的什么奉献精神啦为人民服务啦什么的,但我觉得不大像。”姜米说。

“我以前过的日子,其实比这位丰站长还要枯燥。”刘岂凡忽然插口说,“他好歹还能在这个小镇的范围里转悠,我却只能呆在一间房子里。我也想出去,可是家族的人不许啊。”

“你的意思是说,其实丰华明是被迫留在这里的?”

“未必是被迫,也可以是出自自愿,但是,确实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有着不得不留在这里的原因,可能是某种任务,某种使命,甚至于是信仰。”刘岂凡说。

“使命……信仰?”冯斯皱着眉头,“这倒是让我有点想起了双萍山的那些人。他们就是为了守护住老祖宗的秘密,几百年来安守贫困,拒绝各种与外界交流的机会。你说这个丰华明会不会也在守护着某种和老祖宗类似的秘密?可是这里是一个大矿区,每天在镇子上进进出出的人非常多,完全不像双萍山那么封闭啊。就算这里也有个老祖宗,会藏在哪儿呢?总不能塞在卤水锅里吧?”

“我倒是想到点儿什么。你想想看,丰华明是干什么的?”姜米说。

“他是水电站站长嘛……啊!”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水电站!你是说那座地下水电站!”

姜米点点头:“我这两天查过资料了,这里原本是没有修建水电站的条件的,后来是在一次无意间的地下勘探中,发现了一条水量巨大的地下河,国家这才拨款兴建了雾蟒山水电站。你觉得,地下河里会不会藏着什么东西?”

“有可能。也许就是因为修建了这座水电站,丰华明才不得不以站长的身份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不能离开。”冯斯说,“也许必须到水电站里去看看才能有答案了。”

姜米两眼放光:“深藏在地下的水电站!想想都觉得好刺激!”

“当心刺激出幽闭恐惧症!”冯斯哼哼着。

不过,话虽这么说,他们并没有找到潜入水电站的办法。水电站的地址倒是距离小镇不太远,关键在于没法下去。从地面到地下,需要乘坐有轨电车穿过一条长长的巷道,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是不可能驾驶电车的。

“要不然……你试试冒充警察,随便抓个水电站的员工吓唬吓唬,逼他带我们下去?”姜米出主意说。

“大姐!”冯斯没好气地说,“冒充警察找人问问话也就罢了,还要恐吓胁迫,那可是犯了大罪。我还不想把大好青春葬送在监牢里去捡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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