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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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么算的,”女孩温和地摇摇头,“我们是守卫人,这只是我们的宿命而已。至少,把我的生命放在你身上而不是其他人身上,我会觉得很高兴。”

“但是我不高兴!”范量宇提高了声调,“我的命根本不值钱,早就应该死掉几百次了!但是你不能死!”

“你的生命很宝贵,不要妄自菲薄。而且,不是你,也会有其他人。”女孩说,“我的生命就是为此而准备的。”

范量宇沉默了许久,重重地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我不信命!”

这段记忆结束后,文潇岚看了看范量宇。范量宇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但脸色苍白,目光里闪烁着奇异的光彩,既像是怀念,又似乎饱含着痛苦。

“我大致听明白了,你后来被范家收养了,那个女孩子也是范家的人。但是,牺牲她的生命来唤醒你的力量,是什么意思呢?”文潇岚问。

“范家人在一个无意间的场合发现了我,并且判断出我就是他们一直想要找的那种人,于是收养了我。”范量宇说,“我的两颗头颅里都带有附脑,两个附脑共同作用,能够激发出比普通的单附脑守卫人更加强大的力量。但是,同样也由于有两个附脑的原因,如果过早觉醒,我的身体可能会难以支撑。所以,我的附脑一直处于休眠状态,需要特殊的力量来唤醒。”

“你所说的特殊力量,是不是就是那个女孩?”

范量宇缓缓点头:“是她。那是一种通过特殊血统遗传的罕见附脑类型,所激发出的蠹痕有点类似于冯斯那种催化的能力,但冯斯的催化是暂时的,她的催化却是永久的,能够在极大提升他人附脑力量的同时,保护脆弱的人类身体不被吞噬。但是,使用者自己也会因此力竭而死。”

“也就是说……用一条人命去制造一个超级杀人机器,”文潇岚神色黯然,“果然就像你们那时候的对话里所说的,要成就你,她就必须死。那后来呢?难道……真的……”

“我想你很快就会看到了。”范量宇说着,推开了下一扇门。

恐惧和愤怒。这是文潇岚第一时间体会到的情感。范量宇好像是处在某种极度的紧张和恐慌中,似乎生怕某些事情发生,但文潇岚知道,范量宇所害怕的事情绝对和他自身无关,这是一个根本不怕死的人。那么,他所担心的是什么呢?

眼前的场景逐渐清晰,看上去像是一间现代化的手术室。手术室的中央是一个手术台,范量宇就躺在手术台上,一动也不动,身边站着一些身穿无菌手术衣医生模样的人。文潇岚走上前去看了一眼,差点惊叫出声。

范量宇四肢被粗大的铁链牢牢束缚住,已经被开膛破肚,但意识却依然清醒。由于范量宇一向不害怕痛楚,她无法判断这个怪物到底有没有打麻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范量宇看上去对自身的境况丝毫也不在意,还能转动的眼珠一直看向手术室的大门方向。他此时的容貌已经和真实世界中的样子差不多了,是一个成年人。

这难道就是刚才范量宇所说的那间私家诊所?

“你再怎么看也没用的,”一个全身笼罩在无菌衣里的人冷笑着说,“舒琳从来会以家族利益为重,即便你替她策划了逃跑路线,她也绝不会逃的。”

“家族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在你的身上消耗了无数的宝贵资源,是为了什么?为了把你培养成一个读书人吗?你还想跑,还想带着舒琳一起跑,简直是该死,该死!”

范量宇紧咬牙关,一言不发,目光中的仇恨仿佛能将空气点燃。手术室里一片死寂,一滴汗珠落到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听到。在这种莫名的紧张氛围里,就连文潇岚也觉得心跳加速、心烦意乱。

突然之间,手术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穿着无菌衣的人推着一架轮椅走了进来,轮椅上坐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女。这正是相片上的那个女孩,也是一直陪着范量宇读书和成长的那个人。

“不!!!”范量宇骤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绝望怒吼。

文潇岚急忙转身,看向真实世界中的范量宇。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此刻正低垂着头,宽厚的身躯止不住地颤抖,强烈的悲伤情绪仿佛感染了所有的空气分子。

辗转换车后,冯斯和姜米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座典型的依托附近矿山建立起来的小镇,有着为矿山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各种设施机构,几乎就是一座缩微的城市。和中国众多类似的矿区城镇相仿,这里热闹、喧嚣、肮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由于能源行业的不景气,整座镇子在喧闹的表象下隐藏着不安与萧条。

两人从布满灰尘的中巴车里钻出来,冯斯伸手拦下一辆拉客的电动三轮摩托,告诉了司机一个地址。

“十块。”司机眼皮都不抬。

“两块就到的距离,大哥,你以为这里我没来过?”冯斯说。

司机瞪了冯斯一眼,挥了挥手:“上车。”

“你真的来过?”姜米低声问。

“当然没有。”冯斯也低声回答,“我在网上订房间的时候已经把路线细节打听清楚了。老板娘专门提醒我,从车站到旅馆,坐电动摩托只需要两块钱。”

“这样的地方也能网上订旅馆?”姜米一脸惊讶。

“不要小瞧了中国人民的网络依存度,”冯斯说,“小地方的人也是很有商业头脑的,这些年很多贫困地区的年轻人还在尝试利用电商手段把家乡的农产品卖到城市去呢。”

这段路的确很近,两人没说上几句话就已经到达目的地。旅馆还不小,有三层楼,相比起周围遍地垃圾的街道和污水横流的地沟,已经算得上干净了,房间里甚至还有wifi。不过,并没有独立的卫浴,只是每层楼有一个厕所和一个洗澡间。冯斯担心这样的条件会让姜米不舒服,姜米却大大咧咧地摆摆手。

“这地方已经很好了,”姜米说,“就算没厕所都不是什么问题,以前我和朋友驾车穿越美国西部的时候……”

“行了行了!别说那些影响你光辉形象的话了!”冯斯连忙拦住她,“六点半了,咱们吃饭去吧。”

“我要吃过桥米线!”姜米嚷嚷着。

姜米如愿吃到了热气腾腾的过桥米线。冯斯看着她吸溜米线笑逐颜开的样子,恍惚间觉得又回到了几个月前陪她奔走于四川公路上的情景。那时候也是这样,自己满怀心事,老是惦记着身边那些无穷无尽的大小麻烦;姜米却浑不在意,一丁点小小的幸福都能让她马上开心起来。

他还记得有一个和眼下差相仿佛的傍晚,饥肠辘辘的两人在一个四川小县城的路边遇到了一个挑着担子卖豆花的小贩。不太能扛辣的姜米先要了一碗不放辣椒的,但看着冯斯的碗里红亮亮的辣椒油,实在禁不住诱惑,也加了一勺。

“好辣好辣!”姜米眼泪汪汪地吸着凉气,恨不能蹦起来,脸上却十分满足,“但是真好吃!好吃好吃好吃!”

那时候看着姜米痛并快乐着的可爱模样,冯斯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勇气。为了能继续看到这张面容,他不会畏惧去面对任何挑战。然而,到了最后,他却自己选择了放弃,而且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得出结论,那一次的放弃和这一次的重新开始努力,到底哪一个是对的,哪一个是错的。

又或者,我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我就像是传说中世界上最倒霉的人,无论是深思熟虑还是临时起意,做出怎样的选择似乎都不对。

“喂,就算是过桥米线也会凉的!”姜米用筷子敲敲冯斯的碗,打断了他的思绪。冯斯定了定神:“啊,其实我也不怎么饿,一路上吃了太多零食。”

“我看你不是吃了太多零食,是脑子里想的事情太多。”姜米说,“你这个样子简直像个小老头,成天发愁着自己明年要是分不到大房子、子女结婚该怎么办。”

冯斯笑了起来:“说得你亲眼见过一样,现在中国人民都是自己掏钱买商品房了。”

“我没亲眼见过,我妈妈亲眼见过啊,”姜米说,“所以她才要坚定地出国念书。但是我没想到,你又不需要愁儿子分房,居然也一脑门子小老头的皱纹。”

“哪儿有什么皱纹……”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不过,过去你也总是这么说我,我知道你说的是对的,也想要改正,但是总得要点儿时间吧。”

姜米若有所思:“看来你和我之前想的还是有点不一样。尽管我到现在还在生气你抹掉了我的记忆,但是,你好像看起来也不是那么专横霸道。你只是太笨了而已。”

冯斯苦笑一声:“没错,我确实笨的惊天动地,这一点我从来不否认。”

他不再多说,低下头开始吃东西。姜米看着他:“吃完之后,陪我四处转转吧。”

“这种地方有什么好转的?”冯斯说,“恐怕治安也不好。”

“我身边跟着一个天选者嘛,有什么好怕的?”姜米说。

“天选者?最大的作用大概是可以在挨揍之后给自己变一包创可贴。”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陪着姜米在镇上转了一圈。小镇的夜晚很热闹,尤其是夜市一条街上挤满了摊贩。下了工的矿工和家属们在这里吃饭和享受廉价的娱乐,电子游戏室和台球室里不断传出喧嚷声。不远处的小镇广场上,农业重金属的音乐混合在无处不在的煤灰粉尘里,在空气中传播。

“到中国那么久还没参观过广场舞大妈呢,”姜米两眼放光,“快陪我去瞻仰瞻仰。”

“其实你早就瞻仰过了,看完之后心悦诚服,表示此景只应天朝有,美帝能得几回闻。”冯斯作低头认罪状,“只不过那段记忆被我抹掉了。我忏悔。”

“那你就现在陪我去补上。”姜米不由分说,拉起冯斯就走。

冯斯只能跟着她来到广场。那里跳舞的大妈其实并不多,但每一个都认真投入,形成以一当百的视觉效果,再加上周围摇曳的灯光和劲爆的音乐,倒也别具特色。姜米似乎光看都不过瘾,干脆跑到大妈们的队伍后面,学着她们的动作起劲地晃动着身体,一副陶醉其中的德行。

这个姑娘,总是有让我轻松下来的能力,冯斯想,就好像天塌下来也要先跳一场广场舞。

这一夜他睡得格外安稳,虽然是住在空气污染严重的矿区小镇,在连独立卫浴都没有的路边旅店,但一想到姜米就在隔壁房间的床上肆无忌惮地打着呼噜,他还是觉得心里安稳平和。

第二天天亮后,他开始在小镇上转悠,用丁骞给他的丁小齐的照片向人们打听。他原本想直接打听祖父,但一想到在双萍山亮出祖父照片时所引发的事端,不敢轻举妄动。想来从丁小齐这样一个无人认识的小人物开始,应当安全系数高一点。

果然,有一些人真的记得丁小齐。他前一段时间的确来过这个小镇,声称是来此地出差的贵州警察,随身还携带着证件。冯斯知道,丁小齐在凡人世界中的身份就是一个正经的乡村警察,而这个身份显然相当好用。

“那您知道那个警察来这儿到底查什么吗?”冯斯问眼前的这个五金店老板。

五金店老板警惕地看了冯斯一眼:“你问这个干什么?”

冯斯从身上掏出一张警官证,在老板面前飞快地晃了一下,然后收起来,一脸不耐烦的讳莫如深的样子,好似在说“你他妈问这么多干什么”。老板不敢多问,嘟嘟囔囔地说:“他问我,有没有见到过一个中年人。街坊邻居聊天的时候说起过,好像不只是我,他也问了别人。”

“是不是那么样的一个中年人?”冯斯形容了一下照片上祖父的相貌。

老板点点头。冯斯又问:“那你见过这个中年人没有?”

“没有特别留意,不过可能见到过,”老板说,“我有一次去疯子明家的卤菜店买吃的,好像晃眼见到过店里有这么一个人,但是也有可能是看花眼了。”

“疯子明?那是什么人?”冯斯问。

“是我们这里水电站的站长,”老板说,“真名叫丰华明,但大家都喊他疯子明,他也习惯了我们这么叫。”

“他要是个疯子,怎么能当站长呢?”冯斯很好奇。

“啊,疯子的意思是说他干的事儿太不同寻常,一般人不会那么做。”老板说,“你们外地人可能没听说过,给我们矿区发电的雾蟒山水电站是藏在地下的,工作环境糟糕的不得了,很难有人能在那儿长时间工作。我以前就在水电站工作过,半年之后就辞职了,那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老板絮絮叨叨地诉说着水电站的恶劣工作环境以及丰华明如何不可思议地持续坚守,这些冯斯早已在报道中看过了。丰华明在水电站一干就是三十年,从普通员工一直到站长,不变的是勤勤勉勉的工作态度和清贫的生活。这里工资待遇原本就不高,丰华明又命途多舛,妻子在二十多年前怀孕期间遭遇车祸,从此瘸了一条腿,无法上班,只能自己在街边开个小店铺,卖卤菜补贴家用。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车祸的影响,儿子出生之后,始终处在正常智力水平的最底线,虽然还达不到智力缺陷的程度,但脑子一直笨笨的不灵光,初中读完就不再念书了,也找不到好工作,干脆就在卤菜店帮忙。

倒是典型的劳模的人生,冯斯想,总是被无穷无尽的生活折磨着。他沉思了一会儿,老板却有些沉不住气了,小心翼翼地说:“警官,您还有别的事情要打听吗?”

“告诉我疯子明的卤菜店在哪儿就行了,谢谢你。”冯斯说着,心里想道,当时从曾炜的尸身上顺手拿走的警官证还真好用呢。

他离开五金店,找到了丰华明的家,那是一排临街的破败平房中的一间,外间被改成了卖卤菜的窗口。根据报道,这一排平房在矿区初建的时候就已经修建好了,而丰华明就一直住在这里,娶妻生子,从来没有离开过。

丰华明的妻子就坐在窗口处,身旁的墙上很醒目地靠着一根拐杖。她应该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但看上去像六七十岁,头发白了一大半,满面沧桑,显然受了许多生活的折磨。冯斯在附近站了一会儿,思索着应该怎么开口向丰华明的妻子打听,最后决定还是用冒充警察的招数。曾炜警官证上的照片已经换成了他自己的,虽然小处可能有破绽,但一般敢于怀疑警察身份的人并不多,只是拿到眼前晃一晃的话,骗到人的几率还是很高的。

然而,还没来得及掏出警官证,已经有一个人抢先走到了卤菜店的窗口。那是一个身材有些瘦弱的男人,看背影依稀有些眼熟,但冯斯一下子想不起来这背影到底是谁的。他看着这个男人和丰华明的妻子攀谈,没说几句话,丰华明的妻子现出一脸的警惕,不由分说地抄起拐杖,把他赶走了。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冯斯看清楚了他那张无奈的面孔。

“居然是这个小子……”冯斯自言自语,“这倒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他没有去卤菜店,而是跟在了那个男人身后,跟着他走到一条小巷里。男人好像也觉察到了他的跟踪,突然之间,猛地一个转身。冯斯来不及躲避,和对方正好打了个照面。男人快步走到了他面前,表情有些惊诧,也有几分喜悦:“冯斯?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

“我也想问你呢。那么久不见,你干什么去了?”冯斯很亲热地揽住对方的肩膀。他是真没想到,竟然会在远离北京的云南矿区遇到刘岂凡,这个掌握了令时间停滞技能、却又总是害羞而怯懦的奇人。

“我不是让你抓紧逃命吗?”躺在手术台上的范量宇喊道,“我给你做好了计划,算计到了所有的突发情况,你只要依照我的安排,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我知道,我相信你的计划一定不会有问题,你一直都是家族里最聪明的,”女孩温柔地说,“但我不能逃。”

“为什么不能!”范量宇的语声里充满了撕裂般的痛苦,“为什么要让家族决定你的生死、你的命运?你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什么不能为了自己的命运而去反抗?”

“抱歉,我不能,”女孩凝视着范量宇,“我也好想一直过着过去十年里那样的生活,陪着你读书,陪着你做你喜欢做的事情。但是,该来的终究会来的,没有人能够反抗宿命。只希望能够有来生,你我都不要再做守卫人。”

范量宇还想再说些什么,但似乎是身边的范家人动了什么手脚,他一下子沉默了,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轮椅被推到范量宇身边,女孩在和他并排的另一张手术台上躺下,伸出手来,握住了范量宇的手。

“开始吧。”一个范家的长辈说。

女孩点点头,闭上眼睛,身畔激发出淡蓝色的蠹痕,将她和范量宇包围在其中。她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范量宇的面孔也变得扭曲,似乎两人都在同时经受着某些折磨。

蠹痕越来越亮,蓝色的光芒近乎炫目,蓝光中的两个人也显得越来越痛苦。女孩的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呼吸急促,面色时而惨白时而赤红。范量宇的情形更为惊悚一些,浑身散发出蒸腾的雾气,面孔极度扭曲,裸露在外的皮肤好像是在膨胀,血管一根根凸出,就像是有一只只蚯蚓在皮肤下钻行。

这一幕不由得让文潇岚想起了以前曾经见过的俞翰附脑失控的样子。她悄悄偏头看了看范量宇,范量宇浑身紧绷,紧紧咬着牙关,已经深深陷入了这段记忆所带来的情感冲击里。之前重温那些被殴打、被欺凌的往事的时候,范量宇一直都很平静,连文潇岚都抑制不住要为他感到悲伤,他却并没有什么反应。然而,这个女孩却掀起了范量宇内心的漩涡,而这漩涡,正在一点点转化为风暴。

文潇岚已经感到了有些不对劲。整个记忆幻境都开始了微微的震颤,先前稍微有点平复的情绪也重新开始搅动。不知不觉中,极度的悲愤和极度的怨憎攫取了她的心,让她心烦意乱,脑子里各种各样的感情搅成了一锅粥。

果然,这个女孩就是范量宇情感上的最大弱点,是这个几乎不可能被击败的巨人的阿喀琉斯之踵。而在这座邪恶的记忆迷宫之中,阿喀琉斯之踵被发现了。

文潇岚陡然间明白过来,为什么范量宇要说记忆迷宫极难对付。它能够深入到被攻击者的思维深处,找到最能让对方失去理智的记忆片段,就像是一个隐藏的按钮,一旦按下,或让人愤怒,或让人恐慌,或让人焦虑,或让人悲伤。那些潜伏在灵魂深处的负面情绪会像火山一样爆发,摧毁人的精神,让人疯狂。

“喂!大头!大头!”文潇岚摇晃着范量宇的身体,“注意控制一下情绪,不要上当!敌人就是想要让你情绪失控,不要上当!”

但这番话并没有什么作用。范量宇内心的愤恨与悲哀已经压抑了十多年,就像是一颗毒树的种子,虽然没有长出巨大的躯干,根部却早已深深地钻入地下,盘根错节。现在,当足够的诱因出现时,这些密密麻麻的毒根会迅速发芽生长,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

真实的范量宇对文潇岚的呼唤没有丝毫反应。他只是死死地盯着那段十余年前的回忆。在回忆的幻境里,女孩身上蠹痕的蓝光已经耀眼到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而范量宇的身躯就在蓝光中拼命挣扎。然而,锁住他的铁链应该是特制的,无论他怎么努力也无法挣脱,只是把手腕脚腕都磨出了深深的伤口,鲜血一滴滴落在地上。他的两颗头颅犹如触电般不停颤抖着,大的那颗头颅上,双目睁大到就像要裂开,喉咙里发出的嘶吼已经不似人声,仿佛来自远古的凶兽。

突然之间,从女孩的头顶升起一个蓝色的光球,缓缓移向范量宇的头部。范量宇的双目就像要流出血来,怒吼着想要躲开这个光球,但他的身体根本无法动弹。最终,光球还是进入他的体内。

光球刚刚进入,女孩身上蓝色的蠹痕就消散了。与此同时,范量宇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叫,一道灰色的蠹痕从身上激发而出,笼罩全身。原本捆住他的那几根坚固的锁链,一瞬间寸寸断裂,落在地上。

范量宇活动着手脚,慢慢坐了起来。他被剖开的肚腹已经合拢,连同着手腕脚腕上那些刚刚磨出来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但他并没有在意这些,而是来到了女孩身畔。女孩的脸色惨白如纸,呼吸已经十分微弱,但看着范量宇的眼神里,依然包含着温柔的笑意。

“总算是……成功了,”女孩低声说,“现在你已经是守卫人世界中的最强者了。”

“是么?”范量宇嗓音嘶哑,看上去没有丝毫喜悦。他骤然发动蠹痕,把身边那些范氏家族的成员都卷了进去。这些人之前在范量宇面前不可一世,现在却如同一只只脆弱的家禽,不由自主地被卷到半空中,然后悬浮在那里。

“范量宇!你疯了!”一个范家人喊道,“你要和整个家族为敌吗?”

“我一直都在和整个家族为敌。”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要先杀了你们,再杀光范家的所有人,然后摧毁掉守卫人世界。”

“你不可能做得到的!”

“做不到也无非就是一死,很要紧吗?”范量宇发出一声凄厉的长笑,右手一挥,与他说话的人突然间四肢断裂,继而躯干也分为数截,甚至来不及叫一声,就已经失去了性命。

“很过瘾哪!”范量宇面容狰狞,“怪不得守卫人那么追求力量,把别人的生命捏在自己掌心的感觉,果然是妙不可言。我真得好好感谢你们范家。”

他正准备诛杀下一个人,身边却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别杀人……你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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