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血色的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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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冯斯一直自豪于自己的体魄强健,除了小时候那次离奇的发烧之外——后来证明其实是养母池莲搞的鬼——他基本上不怎么生病。

但是进入这个离奇的年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进出医院,虽然前几次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受伤。不过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病倒了,不仅仅发高烧,还有些轻度肺炎,不得不住院一周接受抗生素治疗。

当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冯斯贱兮兮的本色永远不变。比如当文潇岚拎着饭盒过来送饭的时候,他的脸看上去就像癌症晚期。

“面对着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可怜人,你们居然忍心不给他肉吃?”冯斯吸溜着鼻子,“五公里以外我就闻到了,又是几盒子素菜。”

文潇岚板着脸放下饭盒:“医生说过饮食清淡,别他妈废话!再说了,小樱辛辛苦苦专门替你做的银耳莲子羹和西芹百合,营养又健康…”

“只有你们这些成天体重长一两就觉得地球要爆炸的小妞才会觉得没肉的东西是健康的!”冯斯不客气地打断她,“回去告诉小樱,老子体壮如牛龙精虎猛,一天不吃肉就要变修!”

“果然是浑身充满了原始基因的野蛮人…”文潇岚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双目微闭,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抱歉啊,我不知道你那么累,早知道不要你送饭了。”冯斯有些歉疚。

文潇岚摆摆手:“不关你的事,我是心累。”

冯斯嗤嗤嗤笑出声来:“文会长又组织什么了不起的大活动了?元旦晚会?校园风采大赛?不会是要选校花吧?难道您老想要去参选…”

文潇岚一声不吭,听着冯斯胡言乱语。等对方过足了瘾,她才慢慢地开口:“我其实是在一直想着一件事,白天也想,晚上也想,觉都睡不好。”

文潇岚的语气格外严肃,冯斯一愣,终于收起了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试探性地发问:“你还在担心我的事情?或者说担心小樱?”

“也是,也不是,”文潇岚说,“其实我更多的是在想我自己。”

“你自己?”

“是啊,我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文潇岚说,“虽然那几个怪物号称要保护我们,但他们也不是万能的,而且以后多半还会出现更厉害的敌人。我们就像是菜板上的猪肉,老这么等着被切片红烧,也不是个办法。”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冯斯叹了口气,心情又开始变得沉郁。但等了一下,他忽然反应过来,文潇岚不是喜欢抱怨的人,她的话语里似乎藏了点别的意思。

“你…不会是想…那什么吧?”冯斯的语声有点颤抖,“千万别,那是男人的事…”

“王璐是女人,林静橦是女人,何一帆也是女人,”文潇岚说,“她们都不比男人逊色。你就收起你那一套大男子主义吧。”

“不是大男子主义,”冯斯咕哝着,“只是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由我引发的,我不想把别人卷进去。”

“现在已经不单是因为你了。”文潇岚淡淡地说。

冯斯又是一怔,似乎再次听出了那么一点弦外之音。直到吃完饭后,文潇岚离开去上下午的课,他还在琢磨着对方话里的意味。他倒是并不太担心文潇岚真的会去动手术移植附脑,毕竟文潇岚一向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她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到她能真正下定决心,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那一句“不单是因为你了”,好像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忽然之间,两颗丑陋的大头跳进了他的脑海,让他一下子有点儿领悟。

“这真是《美女与野兽》的终极版啊,”冯斯挠了挠头,“不会是真的吧?太惊悚了…”

脑子里那两颗丑陋的大头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两个人。在冯斯想象中的视界里,文潇岚走进了一家女士内衣店,一个用帽兜遮住头脸的矮壮身躯默默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候——这情景喜剧般的一幕让冯斯忍不住坐在病床上笑出了声。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去琢磨文潇岚和范量宇的事情,欧洲怪客的出现让他感受到了危机的临近,而且在昏迷之前,他想通了守卫人对这些疯子重视的原因,这个原因想想都有点让人发毛。

刚刚清醒后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文潇岚说出了他的推测:“关于西藏那一支欧洲人的意义,路晗衣曾经提示我,说他们具有一种特殊的、守卫人都渴望拥有的力量。我想了很久,直到无意间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才通过医院这个符号产生了一些联想。在此之前,好几个人都告诉过我,在南方某座废弃的医院里,有黑暗家族在进行附脑的实验,希望能寻找到附脑的极限。”

“对的,你和我讲过,那家医院足够拍恐怖片的了。”文潇岚说。

“而这种极限到底指向何处呢?结合到那几次自我凌迟的恐怖事件,我终于猜到了——那就是附脑对人类原生大脑的摆脱!失去心脏供氧后,几分钟就会开始有脑细胞死亡,十分钟以内就会达到全面的脑死亡——那也是医学意义上的生命彻底终结。但是为什么那些人还能动作、还能在脸上摆出那样陶醉的表情?是因为附脑接管了身体!”

“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最终方向,很可能是只有附脑而没有大脑的身体?”文潇岚的脑子也不慢,“那可真是在创造怪物了。”

“之前李济不也完成了类似的进化吗?但她那种能自我进化的附脑属于特例,不具备共性。可我还是觉得,这应该不是最终极的目的,”冯斯说,“怪物可能并非目的,而是手段,他们想要的,还是尽可能地开发附脑的潜能。你想想,离开了大脑的桎梏,附脑岂不是又可以提升一个层次了?”

“他们到底想要拿附脑来干什么?”文潇岚的表情就像是背上有蜘蛛在爬,“就算真的是‘邪恶魔王征服地球’这样的烂梗,也不必那么麻烦吧?”

更加令他不安的在于,曾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露过面了。自从两人在精神病院见过最后一面后,曾炜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和他联系。之前文潇岚曾建议他拜托何一帆帮忙,但其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以及这该死的肺炎,让他顾不上去找她。

冯斯很清楚,曾炜身上那种可怕的韧性实在比女生宿舍里的蟑螂还要恐怖,无论他的动机到底是好是坏,都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但现在,曾炜已经有十多天没有出现过了,他有些怀疑对方是否出了什么事。

“还是给何一帆打个电话问问吧。”冯斯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号,手机已经先响起来了,屏幕上显示出的号码来自不会说话的关雪樱,这是在提示冯斯看短信或者聊天工具。

冯斯打开聊天工具,发现关雪樱给他发来的是一则新闻链接,那是本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点开这则通告,冯斯的眉毛搅到了一起。

通告的大致内容是提醒市民注意,本市今日凌晨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两人死亡。在职刑警曾炜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持枪潜逃,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鉴于此人极度危险,如有市民发现此人行踪,一定不要轻举妄动,应立即报警云云。

“曾炜?故意杀人?持枪潜逃?”冯斯慢慢放下手机,搔了搔头皮,“这可玩得有点大了。”

曾炜这起杀人案的部分细节很快在网上得到了披露。据说,曾炜在这一天凌晨的时候,出现在了本市的某个收容流浪人员的救助站。他手持公安局配发的警用手枪,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一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剩下四枪全部打在一个刚刚被收容的流浪汉身上。两人均当场死亡,曾炜也随之逃遁。至于他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上也并没有提及这两位两位死者的身份,网民们自然开始了各种乱纷纷的猜测。只有冯斯知道,这件事当中必然有隐情,而且必然和魔王的世界有关。他没有能力去寻找曾炜,只能被动地等待着曾炜来找他。

两天之后,冯斯出院了。毕竟身体底子好,经过这一星期的休养后,他已经完全无碍,可以精力充沛地…迎接考期了。

“不许抱怨!”文潇岚毫不客气地用手里的圆珠笔敲着冯斯的脑袋,“你每天嚷嚷一万遍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抓紧复习!”

“考试是普通人生活中的糟粕…”冯斯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做着习题。其实他也并没有抱怨太多,并不是觉悟提高了,而是因为身边有关雪樱。来到北京半年了,只有小学文化关雪樱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隐隐让冯斯觉得自己在学业上的不上心颇有些可耻。

他还注意到,关雪樱在学习日语。这个写中文都会掺杂不少错别字的姑娘,学起日语来自然是加倍困难,但她一直咬牙坚持着,对着教学视频张着嘴,无声地模仿视频里的发音嘴型。冯斯明白,关雪樱心里还在惦记着她身份不明的母亲,而且恐怕已经存在着日后发掘出全部真相的念头,日语的学习也是为此做准备。

关雪樱并不傻,当然知道这个属于她母亲的世界危险之极,但她还是坚定地开始行动。这是典型的关雪樱的风格,没有言语——她反正不会说话——没有犹豫,没有怨言,没有后悔。冯斯忽然发现,自己很羡慕关雪樱柔弱外表下的爽利与坚强。相比之下,他简直就是一只患得患失的乌龟。

当然,还有比他更像乌龟的生物,那就是存在感稀薄的刘岂凡刘大少。自从住进了宁章闻家的对门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四大家族加强了保护力量,十天来并没有新的黑暗势力出现骚扰,而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家门,如果不是关雪樱还要每天给他送去一日三餐,简直让人怀疑他已经羽化升仙。他只是从宁章闻那里借走了许多宁章闻父母留下的藏书,成天闷头阅读。

“你还真说对了。他简直就像过去的我。”宁章闻对冯斯说。

“其实还是有内在的区别的,”冯斯说,“他是闷,你是怪。”

“滚蛋!”

冯斯尝试着找刘岂凡聊天,此君倒并不像过去的宁章闻那样抗拒与人交流,但他却也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交谈对象,往往冯斯问十句他回一句,这一句话还他妈不超过十个字。尤其让冯斯恼火的是,别看刘岂凡蔫不拉几的似乎一只蚂蚁都能撞死他,不想说的话就是坚决不说。

“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冯斯问,“总不能在这儿吃喝路阔少一辈子吧?”

“没打算。”刘岂凡简单地说

“那…你不想去找找那位你心心念念的黎小姐?”冯斯又问。

刘岂凡按惯例红了一阵子脸,最后挤出两个字:“不想。”

“真的不想?”冯斯一通挤眉弄眼。

刘岂凡刚刚变白的脸又红了,慢慢低下头:“假的。”

冯斯气不打一处来:“那你他妈的成天缩在屋子里看叔本华,叔本华能帮你找到媳妇儿吗?”

他确实有些不安,刘大少的能力具备所罗门王宝藏一样的吸引力,也像陈旧的二战炸弹一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爆炸。他实在希望几大家族的人能够早点分赃停当,把刘岂凡带走,但现在看来,这帮孙子似乎更愿意把刘岂凡和他捆绑在一块儿,好比超市里卖一瓶洁厕灵搭一个钢丝球。

生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冯斯一边看着课本上的伯努利大数定律一边发着呆。

圣诞节很快到了。

冯斯脑后生反骨,对此类打着节日旗号圈钱约炮的舶来品一向没有好感,但他素来与人为善,一般也不把这种反感表露出来。文潇岚建议搞一个圣诞party,他琢磨了一下,最近这段日子大家过得都很辛苦,是该放松一下了,于是爽快地同意了。当然,还是免不了要碎嘴一两句。

“国家不放假的节日都不能算节!”他对文潇岚说。

“一辈子的屌丝命!”文潇岚嗤之以鼻。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对于宁章闻、关雪樱和刘岂凡这三个人而言,都是第一次过圣诞,其中关雪樱更是对圣诞这个概念都不太清楚。

“在我们家,过春节的时候我可以一天不挨打,运气好了还能放几个鞭炮。”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微微一痛。他做出了一个有违本性的决定,打算把这个原本被他鄙弃的节日搞得尽量热闹一点,哪怕只是为了让关雪樱开心。为此他甚至推迟了去探访那家京郊的废弃疯人院的计划。

他想法子弄来了一棵像模像样的圣诞树,又买了一个电子书阅读器作为给关雪樱的礼物。另一方面,关雪樱开始热情十足地准备圣诞夜的晚餐,冯斯甚至通过网络电商给她搞来了一只足足有六公斤重的整火鸡,并且替她查好了完整的烤火鸡的攻略。关雪樱欢喜不已,十分遗憾每年只有一个圣诞节。

不过,民间的欢乐归民间,校方是不会为了这个洋节开绿灯的。考期将至,部分课时较短的课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考试。圣诞前夕的当天下午,冯斯所在的专业考离散数学,这是一门难度不小的科目,老师更是学校知名的四大名捕之一,考得人人焦头烂额面色发绿。即便是冯斯这样的突击应考专家,考完后心里也略微有些忐忑,没有必过的把握。

但一想到晚上的圣诞大餐,他的心情很快好了起来。洋鬼子平安夜要吃火鸡,那是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但烤火鸡大餐到底是什么味道,真吃过的倒还不多,冯斯这样的土包子也不例外。反正洋鬼子吃了几百年了,想来不会难吃,何况关雪樱的厨艺还有加成。

想到这里,他不禁吞了一口唾沫,开始感到肚子咕咕直叫。想要招呼文潇岚一起走,转头一看,她正在和别人讨论着答案,已入浑然忘我的境界。他也不想去打扰学霸的世界,决定去买点水果直接到宁章闻家。但刚刚走到教学区的门口,他的脚步就停住了。

“就连吃一只火鸡你都要跟我作对啊…”冯斯的语声低落得好似刚刚在股市赔光了家当。

在他的身前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清洁工工作服、手拿笤帚的男人,乍一看似乎并不起眼。但冯斯一眼就能看出他那秃鹫一样的气质。

那是正在被通缉的杀人嫌疑犯,前警官曾炜。

二、

冯斯考完试后忐忑不安,文潇岚同样忐忑。不同的是,她是在担心自己可能会上不了90分。直到和班上另外几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对过答案,她才稍微松了口气。

“加上平时成绩,应该差不多了吧?”文潇岚自言自语着,收拾好书包,却发现冯斯已经消失无踪。这倒没什么奇怪的,自从她和周宇玮谈恋爱之后,即便两人已经分手,冯斯也总是有意无意在公开场合和她尽量保持距离。

她叹了一口气,独自回到宁章闻家里,关雪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而宁章闻和刘岂凡两人都坐在房间里,一个对着电脑,一个捧着书,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假如文潇岚不进门,他们大概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两个闷蛋!都起来干活啦!”文潇岚一声大喝,吓得刘岂凡手里的书掉到了地上。

“我们能干什么活?”宁章闻很是困惑,“只能添乱吧?”

“哪怕是添乱你们也得给我做出点样子来!”文潇岚的领导风范展露无遗,“这是小樱第一次过圣诞节,怎么也要有点全民喜庆的气氛!”

宁章闻唉声叹气地来到客厅,开始装点圣诞树。刘岂凡则默默地抄起抹布开始打扫卫生。文潇岚走进厨房,给关雪樱打了一阵子下手,这才忽然意识到:冯斯一直没回来。

她拨通了冯斯的手机,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可能是考试的时候调到静音了?文潇岚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但内心的不安却像滚雪球一样飞速膨胀。

在这个充满危机的时代,不能心存任何侥幸,文潇岚想,但悲剧在于,即便不心存侥幸,却也没有应对的方法。只能瞪着眼干等了。

烤火鸡的肉香味儿已经开始从厨房飘散出来,令人垂涎三尺。

“我第一次被绑架,或者说记忆里第一次被绑架,是被我爹塞进了一辆大概年纪比我还大的金杯面包车。”冯斯说,“后来又坐过各种各样的破车,全都带着后现代的颓废和狂野,所以我总希望有一天,绑架我的盖世英雄能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不过您老…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

“清洁车挺好的,一般人想坐还没机会呢。”驾驶座上的曾炜说。“何况这一次我可没绑架你,是你自愿跟我走的。”

“嗯,的确不是强迫,用诱拐可能更恰当。”冯斯回答。

说话的时候,这辆布满灰尘的道路清扫车发出“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电子音乐,慢吞吞地在马路上爬行。速度虽慢,两人还是一点点地离开了学校,驶向学校附近一处冯斯曾经到过的地方——哈德利教授毙命的那一片平房区。

冯斯敏感地意识到了些什么:“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光是为了故地重游吧?”

“下车。”曾炜并没有回答。

冯斯跟着曾炜,来到了平房区里的另一座小院——并不是哈德利曾经住过的那一座,但相隔并不远。他有些疑惑,但明白曾炜把他带到这里来一定有特殊的用意。

两人走进了院里的一个房间,房间并不大,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已经掉漆不少的木制衣柜,倒是比哈德利的简易衣柜略有升级。土暖气烧得很足,冯斯一进屋就脱掉了外衣,一屁股坐在床上:“曾警官,现在你应该多多少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了吧?”

曾炜小心地别上门,也跟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目光望向冯斯。在过去的日子里,曾炜每次见面都会这样上上下下地打量冯斯,总给他一种屠夫看着一头猪挑选下刀部位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但今天,曾炜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冯斯想了很久,从自己的词库里挑出了“慈祥”两个字。

太他妈违和了,他想。这样的眼神简直比屠夫挑猪更让我不自在。

过了好几分钟,曾炜才收回那让冯斯不舒服的眼光,重新开了口:“我的确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你,但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什么要紧事?”冯斯问。

“这些日子我并没有闲着,已经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大致摸清了,”曾炜说,“虽然什么魔王、什么守卫人听上去像是胡编乱造的网络小说,但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其中的怪诞,不得不接受它们。所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既然你已经了解了那么多,那你应该知道,我这个所谓的天选者基本就是个沙袋,守卫人世界里随便一个九流货色就能秒杀我。”冯斯说。

“不只是沙袋,某些时候,也可以成为重要的催化剂。”曾炜说。

冯斯一怔:“催化?你想让我做什么?”

曾炜示意冯斯从床上站起来,然后弯下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麻袋。他小心地解开扎在麻袋口的绳子,冲冯斯打了个手势。冯斯会意,走上前去,探头望向麻袋里。只看了一眼,他就忍不住惊呼一声。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冯斯的脸上现出了极度厌恶的神情,“难得见到这么恶心的东西。”

确实很恶心。

麻袋里所装着的,是一只老鼠,或者说,硕鼠。冯斯活了二十岁,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老鼠。它的体型和一只肥壮的兔子差不多,血红的双目有硬币大小,尾部光秃秃的并没有尾巴,很是难看,但这并不是冯斯给出“恶心”评价的理由。相比起这只硕鼠身上另一个骇人的特征,没有尾巴简直微不足道。

——它的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深可见骨,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最为诡异的是,伤口边缘有一块肿起的包块,乍一看像是肿瘤,但仔细分辨,可以看出这个“肿瘤”被包裹在一层接近透明的薄膜中,透过薄膜可以隐约看清它的真实形状。

“这是一个…脑子?”冯斯脱口而出。

“是一个脑子,而且不是一般的脑子,”曾炜说,“和你头颅里的星形细胞瘤一样,都是附脑。”

“您就不必背我的病历了…”冯斯哼唧一声,“这只耗子什么来历?”

“它来自西藏,”曾炜的回答让冯斯浑身一震,“是西藏那一支黑暗家族世代守护的圣物。大约两年前,它被美国人霍奇?哈德利得到。”

冯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过了几秒种,谨慎地开口发问:“当时…哈德利教授死的时候,藏在他衣柜里的,就是这只老鼠?难道说,就是这个鬼东西制造了我的幻觉?”

曾炜点点头:“是的,就是它。那天哈德利教授死后,它也逃走了,但并没有能力逃远,一直藏身于附近,最后还是被我找到了。”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那就是它的特殊能力吗?让人陷入快乐的幻想中?”

“那只是一种表象而已,”曾炜回答,“吸毒一样的快乐的幻境,只是它的能力所产生的副作用,真正的秘密只有那些西藏的欧洲人才知道。不过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它活下去。”

“我也看得出来它的状况不大好,但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用?”冯斯一摊手,“我最多不过对它加以催化,让它更深地沉入幻境,那样就能救它的命么?”

曾炜的神情十分古怪:“恐怕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这只老鼠和它的配偶…从被人们发现开始,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它们似乎是仅仅凭借着那些精神的振奋就可以活命。”

冯斯已经顾不得去琢磨“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有多么怪异了,他先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细节:“配偶?也就是说,这样的硕鼠是一对?那另外一只呢?”

“一雄一雌,这只是雌的。哈德利看来对这两只耗子十分感兴趣,那只雄的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哈德利从藏区带到了内地,”曾炜说,“不过不知为了什么,后来雄的失踪了,至少是一直不在哈德利身边。时间紧急,我也不是神仙,实在没法子找出那一只的下落了。”

“我还以为你是万能的呢…”冯斯讥诮地说。

“我要是万能的,也不至于变成杀人嫌疑犯被追得到处乱跑了。”曾炜的语气倒还平静,但冯斯能听出其中潜在的焦虑。他连忙发问:“对了,你到底杀人没有?”

“当然没有,”曾炜说,“回头跟你细说,现在你必须赶紧想办法催化这只耗子的精神力量,让它赶快high起来,不然它挂了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说,那些欧洲人可能会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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