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觉醒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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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潇岚的心情略微有些烦躁。前一天晚上,她去上自习时,居然见到了万年不进教学区的冯斯。冯斯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这厮正在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谈笑风生。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出教学楼,走向教学区大门,看上去甚是亲密。
那个女人长得比我还漂亮,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就冒出这么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一根扎在肉里的刺,怎么也拔不出去了。
她不断地对自己说,你在莫名其妙地烦躁些什么?他不是你的什么人,你们只是普通朋友,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关系。这个浑蛋如果能找到一个女人管管他,可以省掉你许多麻烦,你应该高兴才对…
但这些劝慰的话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刺还在,刺得心里不停地隐隐作痛,还有一些奇怪的酸楚。
她在自习室枯坐了一个钟头,心绪烦乱,放在面前的书本上印的好像都是外星文字。这时候手机开始震动。
“今晚花姐的生日,大家临时决定出去K歌,你来吗?”发短信的是同宿舍的室友。
文潇岚在同学中算是较为活泼的,人缘很好,但对成绩一向十分重视,通常临近考试时就会推掉各种聚会活动。不过反正此刻状态不佳,不如出去开开心换换脑子,于是她同意了。
学校附近有不少便宜练歌房,设备一般但价格低廉,专为学生服务。一群大学生很快坐到了包房里,鬼哭狼嚎的歌声此起彼伏。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喜欢无病呻吟装苦情,即便是热恋中的人,也喜欢点一堆伤感的情歌做西子捧心状,所以文潇岚一口气唱了好几首与失恋相关的歌曲,也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格外留意。
霸占了一阵麦克风,她觉得心情好多了,也开始觉得自己为了一些有的没的而烦恼,似乎有点愚蠢,正想溜回去继续上自习,忽然发现手机上有十多个未接来电。她自习时把手机调成了震动,去练歌房忘了把声音调回来,再加上包房里群魔乱舞充满噪音,自然注意不到有电话打进来。
点开一看,这十多个电话都是冯斯一个人打来的。她不太明白,这个浑蛋不去好好享受温柔乡,给她乱打什么电话。想了想,还是来到走廊里,给冯斯拨了回去。
“我在你们宿舍楼底下,”冯斯的口气很是奇怪,就像是喝醉了酒,“能下来见我一面吗?”
这是怎么了?文潇岚很奇怪,怎么一副交代后事的口吻?她没有犹豫:“我没在宿舍。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她找了个借口离开,匆匆赶回宿舍。这所大学男多女少,仅有的两座女生宿舍楼,楼下总是站满了男生,等待约会的焦躁不安好似饿了几天的狼,结束约会的满脸生离死别,就好像两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了。
冯斯在这群人中显得十分扎眼。他手里拎着一个空了一大半的红酒瓶,歪歪斜斜地站着,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地球明天就要毁灭了,你们尽情欢乐吧!凡人们!”
“这一瓶都是你喝的?”文潇岚走到他身边,微微皱眉。她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酒气。
这并不像冯斯的风格。他平时不管再怎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自己的衣着却总是弄得整洁得体,虽然没有任何名牌加身,但因搭配得当,让人看了很舒服,经常自我吹嘘“老子穿班尼路,也能穿出阿玛尼的范儿”。而现在,他的衬衫扣子松开了好几颗,下摆直接拖到裤腰之外,头发也乱糟糟的没有梳理,活脱脱一副醉汉嘴脸。
难道是他和那位漂亮姑娘一起去约会,然后表白失败了,于是借酒消愁?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冒出这样的猜想,或者说期许,这种猜想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但接下来发生的就更加诡异了。
冯斯伸出空闲的右手,握住了她的手。
“陪我走走吧,”冯斯很难得地用正经的语调说,“就一会儿,陪我走走。”
文潇岚沉默了一阵子,忽然展颜一笑:“我陪你。需要多久就陪多久。”
她始终任由冯斯牵着她的手,并没有挣开。
两人默默地走了20分钟,最后来到一片坐着不少成双成对的情侣的草坪,找到一块空地,也坐了下来。冯斯把酒瓶扔到一边,右手还是始终握着文潇岚的手。他的手心冰凉。
“对不起,我往常不是这么失态的,”冯斯说,“我只是…现在很需要有一个人在身边。”
“失恋这种小事儿,谁都会遇到的,慢慢就放下了。”文潇岚柔声说。
冯斯像被火烫了一样一下子收回了手:“失恋?你瞎说什么呢?”
文潇岚也愣了:“不是吗?”
冯斯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似乎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过了好久他才停住笑,叹了口气:“你饶了我吧。你是不是看到我和那个漂亮的女老师走在一起了?联想能力太丰富会死人的。”
文潇岚脸上一红:“我这是…照常理推测。再说,我也不知道她是老师…”
“她如果真是个普通老师就好了,”不笑了的冯斯,脸上又现出那种好像世界快要毁灭了的表情,“但是她…今晚真是把我十几年塑造出来的世界观,一下子打得粉碎。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我其实是在睡觉,周围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都会还原。但我知道这不是梦,我仍然处在真实的世界里,但是真实的世界却比虚假的更恐怖。”
文潇岚感觉莫名其妙:“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我完全听不明白。”
冯斯踌躇了一会儿,好像是正在做出什么艰难的决定。最后他轻笑一声:“我一直不想让你卷进这件事,但是我有点憋不住了。有些事情,一个人来扛的话,兴许会被压垮的。我需要有人倾听。”
“那我听,我陪你扛好了,”文潇岚没有丝毫犹豫,忽然伸出手来,重新握住了冯斯的手,另一只手敲敲他的脑袋,“姐姐在这儿,别怕,乖!”
“你倒是学得挺快,现世报啊…”冯斯咕哝一句,然后从父亲死亡的那个夜晚开始,把之前经历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文潇岚听完之后,好半天合不拢嘴:“这…这些都是真的?确定你不是在实验什么新的骗钱的段子?”
“你先别摆出这副表情,太浪费了,”冯斯说,“一会儿等你听我说完今天晚上的遭遇,你就只能把下巴拧下来了。”
“那么夸张?总不能她是个女鬼吧?”
“女鬼都没她狠。”
几个小时前。
冯斯完全没有料到林静橦会做出那样的举动,根本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剔骨刀直直地刺入了小腹。在一瞬间的震惊之后,他发现林静橦的脸上并没有任何痛楚的表情。再仔细看看,虽然刀已经插入了身体里,一直没到柄,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
他松了一口气:“魔术刀啊,害得我差点以为这世界要损失掉一个美女了。不过,这把刀做得很精致,完全看不出折叠的痕迹。”
林静橦慢慢走上前:“你再仔细看看,这是不是魔术道具?”
冯斯一怔,低头细看,这一眼看过去,他有一种被天雷劈中的感觉。刀刃并没有像常见的魔术刀那样缩回去,事实上,林静橦穿着的T恤被刺穿了,而刀刃看上去…的确像是插进了肚腹里。
可是没有血,刀刃插入的地方几乎看不出伤口,就像是刀和肉体合二为一了。
“这是…障眼法的干活?”冯斯有点语无伦次了。
“障眼法能有这样的效果?那你再试试吧,”林静橦敲了敲刀柄,“你可以替我把这把刀拔出来,再另外找一个部位刺进去。”
冯斯想了想,伸手握住刀柄,慢慢地往外抽。错不了,这把刀真的刺穿了皮肉,刺进了身体里面,往外拔刀时的阻力证明了这一点。可是为什么她能一点也不受伤、不流血?
刀完全拔出来了。林静橦把T恤往上卷了一点,完全露出了腰部,这原本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动作,但冯斯却只顾得上看清一个事实:平坦洁白的小腹上,皮肤细腻光滑,并没有一丁点儿伤痕。
“我说了,你可以再刺我一刀。”林静橦摊开手,摆出一副任君蹂躏的姿态。
“别以为我会怜香惜玉。”冯斯哼了一声,但手里捏着刀,还是不敢刺下去。毕竟“有人被刀刺了却丝毫不受伤”这种事,实在和自己的日常认知相悖,万一自己判断错了呢?万一林静橦其实是一个高明的魔术师,施展了什么连他都看不穿的魔术手法呢?要是那样的话,自己这一刀下去,可就麻烦了。
“一个大男人,刺一刀的勇气都没有吗?”林静橦像是在故意撩拨他。
冯斯反而笑了起来:“忘了告诉你,我什么都吃,就是不吃激将法这一套。”
他举着刀,来到客厅的一侧,对着书柜猛地一刀刺了过去。“咔嚓”一声,剔骨刀刺穿了书柜,书柜上留下一个丑陋的圆洞。
“的确是真刀无疑,”他叹了口气,“看来党考验我的时刻真的来了。作为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绝不能向敌人妥协…”
冯斯嘴里胡言乱语着,似乎是以此来消解内心的混乱与紧张。但这显然是一个有效的方式,他看起来不停地唠唠叨叨就像是发了神经,双手却越来越稳。他来到林静橦身边,抓起了她的右手。
“你的手真是漂亮,以后我的营销微博越做越大之后,可以考虑开店卖开运物骗钱,到时候一定请你当手模…”冯斯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间大吼一声,“为了部落!”
他一把把林静橦的右手按在旁边的立式音箱上,一刀扎了下去。
刀尖穿过了林静橦的掌心,冯斯百分之百地能确定这一手感,事实上,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刀尖扎进了手掌之下的实木音箱的木板里。毫无疑问,没有任何魔术能做到这一点,这一刀确实刺穿了林静橦的手掌,确凿无疑。
但仍然没有流血,林静橦也并没有喊痛,只是静静地望着他,目光里仿佛是在说:“这下子你终于肯相信了吧?”
冯斯慢慢地拔出刀,眼看着林静橦手上出现一个小小的、光滑的圆洞,然后在半秒钟之内完全愈合。手背上的肌肤依旧白皙如凝脂,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他扔下刀,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半天没有说话,心里忽然回想起幼时的往事。那时候母亲还没有死,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固然窝囊,但父子之爱仍然是存在的。有时候母亲就会逗他:“以后你长大了,可一定要好好读书上大学,找个正经工作,别跟你爸爸一样去做道士啊。”
“道士有什么不好的?反正能娶媳妇,不做和尚就行了嘛…”冯琦州灰溜溜地说。
“我才不要做道士!”冯斯奶声奶气地说,“我也不做和尚!老师说和尚道士都是骗人的!”
那时候他还很小,并不懂什么哲学,但是天性中隐藏的某种自信,或者说傲慢让他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可是现在,某些超越自然常识的东西出现了,活生生地出现在他眼前,让他无法怀疑、无法推翻。
“怎么样?有什么想说的吗?”林静橦问。
“想说的太多了,不知道从何说起,”冯斯慢吞吞地说,“但是我有一条人生箴言:宁可骗尽天下人,也绝不能欺骗自己,欺骗自己的都是傻逼。这一切,我就算再不愿意相信,也非得强迫自己相信,不然我就成傻逼了。”
林静橦鼓起掌来:“非常好,你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聪明、倔强却绝不固执。”
“你们显然都是属于这样的特殊群体了,而且还分化成不同的派别,”冯斯斟酌着字句,“称之为超能力也好,异能也好,魔法也好,妖怪也好,总之就是个名词,无关紧要。那么,我也是和你同样的人吗?你们都想接近我,是不是因为我身上蕴藏着比你们更加强大的…这种异能?
“而这些异能、魔法、超能力,到底有多少种表现形式?肉体不被伤害应该只是其中的一种,其他的又是什么样的?我呢?到现在为止,我并没有发现我身上有任何特异之处。我的力气不比别人大,速度和反应不比别人快,我挨打也会疼,不必动刀子,拳头就能把我打得头破血流。”
“看来我要推翻刚才说的话了,”林静橦叹了口气,“你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还要快。可惜的是,你问的这些问题,我现在都还不能告诉你答案。”
“那你为什么要向我演示这一切?寻开心吗?”冯斯问。
“只是因为我们认为,需要先让你有一点心理准备,”林静橦说,“如果你能一直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那是最好的,但是不幸的是,在不同的‘派别’——用你的话来说——的搅和下,尤其是你那位了不起的父亲的保护下,你已经发现了世界的异常。而根据你的性格,你会不断地调查下去,不断地主动寻求一个又一个新的危险,而我们没有办法每一秒钟都保护着你。”
“所以你演示这一切,是想要…让我知难而退?”冯斯顺着她的思路猜测下去,“你是想告诉我,我所想要挑战的力量,不是这个平凡的世界所能控制的,所以最好是忘掉这一切,安安心心地过我的寻常生活。如果你们需要我,我就能被你们抓出来效力;如果不需要,我干脆一辈子做傻子。”
“所以我最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林静橦向前走了两步,脸几乎要贴到冯斯的面颊,一股淡雅的幽香直扑入他的鼻端,“和聪明人说话最省力气,有时候他们能直接替你把你的想法说出来。你答应吗?”
“我要是答应的话,以你们的实力,大概还能给我不少好处吧?”冯斯和她对视着。
“那是当然了,”林静橦甜甜地一笑,“比方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立马就能换成你的名字。如果你看上什么车,无论哪一款,无论中国大陆是否有售…”
“如果我看上你了呢?”冯斯打断她,“如果我看上你了,会怎么样?”
林静橦的脸色微变,自从冯斯和她认识以来,她的脸上几乎一直都带着那种温柔而迷人的微笑,但在这一刻,她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厌恶。当这一丝厌恶流露出来的时候,她的整个人好像完全改换了气质,呈现出一种冰山般的冷酷。不过很快地,她收敛了这种刀锋般的气场,眼神里也不再有情绪,就像是黑色的深潭。
冯斯笑了起来:“看,我这句话触犯到你的底线了,对吧?那么你应该明白,你有底线,我也会有的。我的底线就是,我是一个人,不是一头猪,不会过那种张着嘴等饲料、吃完倒头就睡的猪一般的日子。”
“下堂课见,老师。”他摆摆手,向门口走去。林静橦已经恢复常态,但并没有阻拦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冯斯又站住了,“对了,我能问一问你那位老祖宗的事情吗?”
“你想问什么?”林静橦冷淡地问。
“她是怎么被一个中国道士救走的呢?在宗教法庭的重重看守之下,救走一个女巫其实挺不容易的,”冯斯悠悠地说,“所以我冒昧地猜一猜,她其实经受了火刑,只不过火烧不死她,就像刀子杀不死你一样,是吗?”
“也许吧。”林静橦神情漠然。
四
“也就是说,那个姓林的…老师,肉体不会受到伤害?”文潇岚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下巴,似乎真的害怕像冯斯所说的那样,下巴由于吃惊而脱臼,“你确定你不是在耍我?”
“我如果要耍你,也不会拿我爸的死来寻开心。”冯斯说。
文潇岚点点头:“说的也是。可是,这些玩意儿听起来也太玄幻了,我简直觉得像是在看漫画。”
“要真是漫画就好了…”冯斯躺在草坪上,看着阴沉沉没有星月的夜空,“漫画的主人公都有主角光环的,要死也得撑到最后,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稀里糊涂挂掉了。对了,林静橦并不是完全不会受到伤害。按我的观察,她应该只是不会被金属所伤。”
“金属?”
“离开之前,我注意到一点,她的手背虽然完好,手掌心却隐隐有点很微小的伤口。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刀子扎下去之后刺破了音箱的实木面板,翘起的木刺扎伤了她。也就是说,金属的刀子伤不了她,木头却可以,其他材质估计也行。
“然后,我还问了她关于她那位老祖宗的情况,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她那位女巫的老祖宗很可能是被宗教法庭执行了火刑,然后又活了下来。她不能被金属损伤,她的祖宗不会被火烧死,你能想到点儿什么?”
文潇岚想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说:“金属和火焰,难道是…五行?金木水火土?”
“没错!”冯斯点点头,“当然也可能未必是道家,也可能是西方的风土水火四元素。也就是说,我遭遇到的这些怪事,多半还是和我们已有的神话体系有关,我爸的书柜上也有很多神话方面的书籍,这是一个重要的暗示,关键是要找出其中的规律。”
“已有的神话体系…那可不好找,”文潇岚说,“这方面的资料用浩如烟海来形容都不夸张。”
文潇岚没有说错。即便猜到了事件可能与神话有关,一时半会儿也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方向,单是中国流传的神话就足够让人挠头了:道教神话、佛教神话、民间神话、民族神话…而且冯斯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琢磨,学期渐渐走向尾声,考试也逐步开始。
林静橦的外教口语考试给了冯斯90分,不知道是某种鼓励还是别的什么,但她再也没有单独和冯斯谈过话。或许是如她所言,冯斯是个聪明人,有些话说一遍就行了。
考一门副科的前一天夜里,杨绍芬忽然急症发作。她长期患有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炎,还有支气管炎导致的心室肥大,那一夜忽然间就哮喘发作喘不上气。宁章闻赶忙给冯斯打电话,冯斯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但杨绍芬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同时并发心室衰竭,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在凌晨时分去世。
这种走过场的课都是开卷考试,难度很小,冯斯草草抄完了书,急忙赶往医院帮助宁章闻料理他母亲的后事——这一套流程他刚刚走过,已经很熟了。几天之后,杨绍芬的遗体被火化了,骨灰暂时寄存在殡仪馆。
“我们两个,都没有爹妈了。”宁章闻红着眼圈对冯斯说。
这之后,宁章闻更加疯狂地沉浸在工作中,几乎每天只睡四小时。他不局限于网络,还经常坐公车去国家图书馆翻找古籍。文潇岚有些担心,冯斯却摆摆手:“他本来就是不擅长宣泄情绪的那种人,不找点事情把思考的空闲占满,搞不好要疯掉的。让他忙一阵子吧,过段时间慢慢就好了。再说了,去图书馆也不错,至少是出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换个环境。”
“现在的空气质量,恐怕不出去更好点吧…”文潇岚嘀咕着,但也承认冯斯说得有点道理。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倒是风平浪静,没有其他的敌人出现,猴子也没有再现身。至于林静橦,结束了学期的课程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校出现,尽管据说她在本学期仅有的三节课上获得了学生的广泛赞誉,下学期的外教口语还是由她来上。
因此,冯斯好歹是顺顺当当混完了这个学期,已经出了成绩的科目全部及格,剩下的按他的自我判断也应该没问题。最后一门考试是大学英语,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一个小时就考完交卷。走出教室打开手机,他看到宁章闻发给他的短信:“我找到了,快来国图。”
他连书包都顾不上回宿舍放下,急匆匆跳上公交车赶往国家图书馆。白石桥附近一如既往地堵得一塌糊涂,他索性提前一站下车,一路小跑来到国图门口。但这时候拨打宁章闻的手机,却死活无人接听。他猜测或许是宁章闻把手机调成了震动,打算过一会儿再拨,这时候身后传来了警笛声。
回头一看,来的果然是一辆110的巡逻警车,他的心里陡然间升起了某种不祥的预感。这时候国图里开始有大量的人流涌出,和往日陆陆续续有出有进的景象全然不同。冯斯赶忙拦住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叔叔,请问发生了什么事?”
“出事了,阅览室里有一个看书的人被捅了,一地的血,不知道死没死。”中年人说。
“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您知道吗?”冯斯急忙问。
“长相不清楚,穿着一件黑黄相间的风衣…”
冯斯的心沉了下去。宁章闻的确有一件黑黄相间颜色的风衣,那是文潇岚替他挑的。冯斯和文潇岚都夸他穿上这件衣服显得青春帅气,他也很高兴,在家都经常穿着这一件,弄得两人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他大步向着馆内跑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拦住他,他喊了起来:“被刺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请让我进去!”
“那也不行。”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一副拒绝通融的姿态。冯斯怒从心头起,差点就要一拳头打过去,但立刻反应过来这样只会更误事,于是强压住火气,缠住工作人员软磨硬泡。两人正在纠缠,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来。
“让他进来吧!”离馆门不远一个40来岁的便装男人一边说着,一边亮出了他的警官证。看来这应该是个来此借阅的警察,没想到会刚好碰上突发事件。
被刺的果然是宁章闻,他的腰部有一个深深的伤口,早已昏迷不醒,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们把他平放在地上,都不敢挪动。120倒是早就打过了,但此刻国图附近仍然在大塞车,救护车一时半会儿也进不来,倒是110巡逻车离得近,第一时间就到了。仍然是先前放冯斯进来的那个穿着便衣的警察当机立断:“等不及了,马上用警车送他去医院!”
“你也跟着来吧。”警察冲着冯斯一指。
冯斯点点头,忽然想到些什么,扑到宁章闻之前坐着的桌子前,看清了上面放着的书的封皮。这本书的名字叫《空斋笔录》,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
他牢牢地记住了书名和作者名,然后跟在警察们身后离开了图书馆。
还好警察决断得快,宁章闻并无生命危险,但仍旧昏迷不醒,还得留在医院ICU病房监护观察。坐在ICU病房外的长椅上,冯斯脸色铁青,文潇岚禁不住十分担心。
“这又不是你的错,别想太多了。”文潇岚小心翼翼地说。
“不是我的错,还能是谁的错?”冯斯轻声说,“我爸的死怪不得我,因为他本身就是知情人和参与者,可是宁哥…他什么也没做错。而现在宁哥被人刺了一刀,你呢?”
“我不会有事的,”文潇岚拍拍他的手背,“我可是练过跆拳道的!”
冯斯轻轻一笑,没有回答。过了好久,他忽然说:“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我们虽然是初中同学,但当年的关系也就是一般般,只不过就是不至于吵架打架而已,高中更是好几年没联系。但上大学重新碰头之后,我一直觉得,你对我简直就像是多年来一起逃课玩游戏的老朋友,什么事都愿意帮我,甚至经常会压着自己的脾气来安慰我,就像你刚才说话时那样,小心、谨慎。我不是一个喜欢自我陶醉的自恋狂,很清楚我有几斤几两,不会觉得自己魅力超群,能够从初中吸引你一直到现在,更不会觉得我比现在在追你的那个大三学长更优秀…”
文潇岚脸一红:“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所以,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说,“请接住我这句一切恶俗言情片里都必备的恶心台词,并且给我一个答案:你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
文潇岚轻轻咬了咬嘴唇,冲着冯斯轻轻一笑:“那我也送一句必备台词给你:这是个秘密,就不告诉你。”
原来文潇岚笑起来也这么好看,冯斯呆呆地想。比起林静橦如明月一般神秘莫测的迷人笑容,文潇岚的笑就像是金色的阳光。
他还想要继续追问下去,走廊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人。这个人一身警察制服,但冯斯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身便衣。这正是那个放冯斯进图书馆,又果断用警车送宁章闻到医院的警察。这个人长着一张很和善的脸,眼睛很小,乍一看像是没睡醒。
“坐,坐,就是过来随便找你聊聊。”看出冯斯想站起来,他很随意地冲冯斯摆摆手。
“还没来得及谢谢您呢。”冯斯说。
“小事,不值一提。”警察冲文潇岚点点头,在冯斯身边一屁股坐下来,“分局刑侦大队,曾炜。”
“凶手有线索了吗?”冯斯问。
曾炜侧过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句话问得很随意,在朋友受重伤的情况下也几乎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像是例行公事的问话,你早猜到凶手不好抓了?”
冯斯嘿嘿一笑:“您这是打算扮演福尔摩斯呢?”
曾炜也跟着笑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突然问了另外一句:“你当时还没有进馆,没有看到伤者的相貌,为什么那么肯定受伤的是你的朋友?”
“我在外面听一个路人讲了讲他的外貌和衣着,这才知道是他受伤。”冯斯面不改色心不跳。
“哦,是这么回事。”曾炜淡淡地一笑,依然没有再追问,好像他提的每一个问题就只是为了试探冯斯的反应,浅尝辄止。他打量了一下冯斯,又接着说:“我记得你的脸。两个月之前,你的父亲被人谋杀了,这个案子归我们分局经办,不过不归我管。”
冯斯一下子僵住了。曾炜从身上掏出一包烟,想起这是在医院,只好又塞了回去:“你的运气好像不是太好。先是你父亲遇害,然后又是你的朋友。”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谨慎地选择着措辞:“这大概就是人生吧,天有不测风云。”
“是啊,人生!天有不测风云!”曾炜拍拍他的肩膀,“你也多小心点儿。回头再有什么情况需要了解,我再来找你。”
“没问题,随时欢迎。”冯斯点点头。
曾炜站起身,不紧不慢地离开了。冯斯看着他的背影,眉毛绞成一团,发觉自己又遇上了一个难缠的对手。
“你先回去休息吧,”文潇岚说,“这里我盯着。”
“都回去。”冯斯说,“我们在这儿帮不上任何忙,交给医生和护士吧。我得早点睡觉,明天再去国图。”
“你就不担心…”
“缩头也是一刀,”冯斯说,“再说了,不管是哪一方的对头,对我好像都还有点顾忌,趁着他们还有这样的顾忌,我得多干点儿活。”
国图当天下午被迫闭馆,第二天早上重新开放时,冯斯几乎是第一个进入的人。
他很顺利地借到了那本《空斋笔录》。这是一本明末清初的志怪故事集,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大概是那个年代的一个无名读书人,所谓“空斋”,估计就是他读书的破茅草房的雅号。这本书里记录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乡野传说,但作者的文字粗糙乏味,还夹杂着许多别字和错误的文法,难怪后世基本没人听说过,只剩下在国图影印存档的价值。
冯斯仔细审视着目录,突然之间,两个大字跃入眼帘:太岁。他禁不住心里“咯噔”一跳。所谓太岁,就是视肉的另一种称谓。他明白,宁章闻一定是读到了这则故事,并且从中找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信息。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细细地读这个故事。他发现,作者其实是以《太岁》为标题,搜罗了八个不同的和视肉有关的传说。其中的六个都是寻常的吃了太岁延年益寿的故事,或者寻常百姓为了得到太岁相互争斗导致惨死反而折寿的寓言,但另外两个却颇有些与众不同,和他所想要查找的方向不谋而合。
五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元成祖元贞年间。这一年夏天,河南的一个农民在打井的时候,挖出了一个太岁,一时间乡民啧啧称奇,都涌到他家围观这个稀罕物。一个青年人看过之后,回家把此事告诉了他的祖父,祖父却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太岁这样的东西,所谓食之能益寿延年,其实不过是世人以讹传讹,是否可靠很难说。有道之士却未必会认为太岁是好东西,他们或许反而认为太岁不吉。”
青年很奇怪,追问祖父为什么会这么说,祖父沉吟许久,讲述了一段往事。原来他年轻时曾经身入道门,在大都白云观做过道童。那时候,白云观最德高望重的道士是冲虚大师于志可。于志可是得道仙人长春子丘处机的徒弟,曾随丘处机远赴西域接受成吉思汗的召见。他一生简朴自律,后来去世下葬时,除了随身的一衲一袍,任何随葬品都没有,因此深得白云观道士和大都百姓的景仰。
于志可七十大寿时,大都城内的王公贵族纷纷赠送厚礼,都被他婉言谢绝,但蒙哥皇帝的礼物是无从拒绝的。所以在做寿那一天,全观的道士都在山门前恭迎钦差的到来。青年的祖父也在队列中,他眼看着钦差宣读完蒙哥的圣旨后,从身后随从举着的托盘上揭下了黄色的绸布,露出其中的御赐寿礼:一块珍贵的太岁。
在一刹那发生的事情震惊了所有人。于志可的视线刚刚接触到这块太岁,忽然间十分惊惶,大叫一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好几步,脸上的神情显得非常恐惧。弟子们慌忙扶住他,一名弟子小声在他耳边说:“师父,钦差面前,不可太失态。”
于志可喘了几口粗气,这才慢慢镇定下来,并向钦差赔礼。钦差当然知道于志可是皇帝器重的有道高人,以他的身份还没有资格为难对方,因此哈哈一笑,反而温言安慰,并没有什么责备。
由于发生了这个奇怪的小插曲,这一天的整个寿礼都笼罩在一种抑郁的氛围里。当天夜里,于志可发起了高烧,年轻人的祖父被派在于志可身边随侍。于志可年老体衰,在病中更是神志不清,整个晚上都在不断地说着胡话。年轻人的祖父听到他反反复复地提及几个词:邪米思干大城、视肉、妖道、怪物、妖邪、两丈高。
足足十天之后,于志可的病才慢慢痊愈。他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全观上下也都对此事绝口不提,皇帝御赐的视肉也被收藏起来,并没有交给于志可服用。
一年之后,于志可溘然长逝,年轻人的祖父也选择了还俗,离开白云观回到河南老家,娶妻生子,那段短暂的道士生涯在记忆里也渐渐变得模糊。但他永远都记得那一次事件,记得于志可仿佛魂飞魄散一般的惊恐表情。他对自己的孙子说,太岁恐怕绝非人们印象中的好东西,于志可一定是在当年随丘处机西行时,在邪米思干大城遇到了什么和太岁有关的灾难,可见太岁此物多半不吉。他又说,那家挖到太岁的人家,恐怕也会有难。
几天之后,祖父的话真的应验了。那家人将太岁分而食之,结果全家十一口人全部暴毙。
第二个故事的年代要久远得多,发生于西汉元狩元年。当时有一个名叫王直的小偷,家住寿春,看中了城里的一户杨姓富商,想要潜入盗窃。他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从狗洞钻进杨家后院。刚刚溜进事先打探好选定的房间,他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像是有很多人进来。他从窗缝往外一看,大吃一惊:名叫杨麓的富商果然迎来了一位带着很多从人的访客,这位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寿春的主人——淮南王刘安!
而且刘安与杨麓一同向着他藏身的这个房间走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搞错了方向,竟然钻进了杨麓平时用来接待重要客人的书房。此时无法可想,他只能藏身于书房一角,把身体尽量缩在一个大花瓶后面,祈祷自己别被人发现。
所有的从人都留在了屋外,只有主客二人走进了书房,接下来的一幕又让躲在屋角的王直瞠目结舌:主客二人一个坐了下来,另一个站立在一旁。然而,和两人的身份不相称的是,坐在榻上的是富商杨麓,而堂堂淮南王竟然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
“你倒还有脸来见我!”杨麓哼了一声。他平时是一个奸猾而表面和善的人,脸上总是挂着虚伪的笑容,说话声音尖声尖气。但此刻,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每说一个字都好像是用刀刻出来的一样。
“主上,我、我也不想这样的!”高贵的淮南王大为慌张,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我只是顺道、顺道、顺道…”
他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了,杨麓冷笑一声:“我赐予了你神力,难道是为了让你满足自己私欲的吗?”
刘安满头大汗:“我这其实也是…也是为了主上的大业着想。淮南国毕竟实力有限,如果我能夺取天下…夺取天下的话,那么…”
“如果能有夺取天下的实力,我又何必来养你这条狗?”杨麓拂袖而起,“难道我的头脑还不如你这个猪脑子够用!我既然允诺了传授你长生成仙之术,以后篡权夺位不过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你我各取所需,你以万世之寿永葆基业,哪点不好?你这个蠢货非要现在就开始谋逆,如今计划败露,朝廷的人马上就要赶到,我手里的事还没有完成,一切都被你毁了!”
刘安浑身颤抖,把头深埋下去,不敢抬起头来。杨麓则慢慢恢复平静,重新坐了回去,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变得淡漠:“我将离开这里。”
“您…离开?”刘安大为惶急,“您如果离开了,那我该怎么办?主上,您不能丢下我不管!”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承受。”被淮南王称为“主上”的杨麓淡淡地说。
刘安缓缓从地上爬起,站直了身体,手握住了悬在腰间的剑柄。躲在暗处的王直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也可以想象,此刻的刘安必然是目露凶光,满身杀气。
杨麓却稳稳地坐着不动,好像刘安在他面前只是一个色厉内荏的空架子。他像是无意地用右手拿起了放在身旁桌上的油灯,然后把左手的手掌放在了正在燃烧的火苗上。王直很是吃惊,但过了好一会儿,他都没有闻到意料之中的焦煳味儿,而杨麓的身形岿然不动,并没有丝毫痛楚的显现。
“你真觉得你有能力伤到我吗?”杨麓的声线平稳,果然是半点没有被火焰所伤。
刘安一瞬间崩溃了。他跌坐在地上,声音里已经带着哭腔:“求主上救我一命!求主上救我一命!”
“救你一命?”杨麓的语气充满了嘲讽,“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价值让我救你一命?”
刘安跪伏在地上,以爬行的丑陋姿态爬到杨麓面前,低声说了几句话。杨麓沉吟了一阵子,缓缓地说:“试试吧。能不能救下你的命,看天意。”
刘安千恩万谢,伏地不起。杨麓不知扳动了什么机关,坐榻旁的地面上露出一个大洞,洞里传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像是有什么大型野兽在呼吸。过了一会儿,一个物体从地洞里慢慢地爬了出来。
王直拼命用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发出惊叫:地洞里爬出了一个可怕的妖怪!它大概有一匹小马的大小,浑身上下光秃秃的没有四肢,全靠身体的蠕动向前行进。他在远处看不清细节,但看那个东西的轮廓,有些接近民间传说中的宝物太岁。但他自己也没有亲眼见过太岁,因此只能是瞎猜而已。
刘安像是见过这个怪物,并没有显得惊奇。他挪动着双膝,虔诚地向着这个菜青虫一样蠕动着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磕头,仿佛是在祈求神兽庇佑。杨麓的嘴里发出一阵刺耳的怪音,不似人声,像是对怪物发出了什么命令。怪物听到声音后,加快速度爬到了刘安身前,身体靠在了刘安的肩膀上。
刘安痛叫一声,似乎是被咬住了,但还是极力忍住痛,身体因为极度的痛楚而不停颤抖。过了好久,怪物才离开他,又发出那种“呼噜呼噜”的喘息声。王直猜想,它应该是累坏了。
“剩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你走吧。”杨麓说。
怪物缩回了地洞。刘安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对杨麓磕了一个响头,这才爬起,捂着肩膀走出门去,肩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看来是刚才那个怪物送给他的礼物。
王直又等了很久,直到杨麓重新关好地洞离开后,才敢偷偷翻窗出去,然后火速逃离这个隐藏了无穷秘密的主宅,再也不敢打杨麓财产的主意了。
不久,武帝的特使在寿春找到了刘安谋反的确凿证据,淮南王被逼自杀。但是民间却有传言,说淮南王的自杀只是假象,就在武帝派兵抓捕他的时候,他吞下了事先炼制好的仙丹,与身边号称“八公”的八位一同修道的幕宾一起升仙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