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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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等等,让我们应接不暇。

我有个重大发现:不论哪类宝贝,都是女的!都是年轻的,都是漂亮的,包括作家宝贝。

可是,大概受了长沙方言的影响,我脑子里宝贝的宝,总有傻的意思。她们也许把结巴当时髦,说话太多的“然后……然后……这样子”;她们太容易受惊,没来由就朝你“哇!”地叫起来;她们只在乎身上那点儿皮和皮上面那点儿布,而皮下不允许储藏脂肪也不允许储藏涵养;她们永远长不大,古人也就万万岁,有位唱歌的宝贝就说了,岳飞是谁?能请他替我写歌词吗?

时代总有自己的流行色彩。记得从前读十八、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贵族沙龙里,男人总是中风,女人总是晕倒。男人中风是真的,因为中风之后不是呜呼哀哉,就是偏瘫或呆痴,谁也装不出;而女人晕倒多半是装出来的。当时上流社会的时髦,女人必须束胸束腰,束得越紧越好;因为束得太紧,心脏受压,血脉不畅,贵族女人便是脸色苍白,喘喘嘘嘘;于是,女人越是病态娇弱,越是高贵美丽。因为娇弱,受惊自然是要晕倒的。谁不晕倒,就不娇弱,就不高贵,就不美丽。无限上纲大概是国际法准则,女人受惊不晕倒,便上升为没教养,进入道德范畴了。于是,灯红酒绿的贵族沙龙里,只要有女人晕倒,准会像玩多米诺骨牌,晕倒一片。男人很风度,明知某位侯爵小姐是假装晕倒,也会上前抢救。他温柔地呼喊着侯爵小姐的名字,情意绵绵。而假装晕倒的侯爵小姐听得明白,却仍要闭着眼睛再睡一会儿。最占便宜的是贵族的家庭医生,他说不准还会有机会给侯爵小姐做人工呼吸。

其实,女人流行的变化,只是男人脾胃的变化。十八、十九世纪法国贵族妇人束胸,无非是为了把双乳高高地托起。没别的,这样很合法国贵族男人的胃口。遗风延及现在,西式晚会上,女人晚礼服至少背部必须袒露着,据说这是起码的修养。让女人冒着感冒的危险露着背,还硬要往修养之类道德概念上去扯,霸道不霸道?我敢打赌,立下这条道德规范的肯定是男人。男人们自己却西装革履,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我有回参加此类聚会,故意幽默道:真是阴盛阳衰呀,女人们袒胸露背的还热情似火,男人全身裹得严严实实还直打喷嚏。

男人们的脾胃是最不忠诚的。大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时风勃勃向上,很多女人自主创业,干下些事业。于是,“女强人”一词应运而生。她们令人敬重。可是冷不防,不知哪里发起了关于女强人的讨论。于是,手头有番事业的女人谁也不愿顶着女强人的帽子了。我敢再次打赌,肯定是因为男人们不喜欢女强人了。猛然想起菲律宾现任总统阿罗约,这是位令我怀着些温情去敬重的女人。她简直太可爱了。看看她与同事模仿骇客帝国造型拍照的样子,看看她玩帆板吓得直哭的样子,看看她挫败军事政变之后几乎有些天真的样子,你不得不被她的亲和力折服。我如果是她的选民,肯定会投她一票的。可是谁敢说她不是女强人呢?

可是中国正值宝贝时代,很多女人搔首弄姿作宝贝状。我正写着这篇文章,忽听锣鼓喧天。伏窗而望,见很多老大爷老太太红衣红裤红绸带,扭着秧歌来了。准是上头又组织什么重大活动了。我猜明天报纸上必定会有条新闻:群众自发地组织在一起,热热闹闹地扭起了秧歌。魔鬼词典里应加上个词条:自发,指有关方面采取行政命令手段组织群众开展某种活动。秧歌队渐渐远去。我忽然觉得这些老人也被人当成宝贝了。他们该叫什么宝贝呢?真不好命名。宝贝原来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职业。宝贝无处不在。

贬义小资

如果你有大学文凭,中产收入,正当青春,观念前卫或伪前卫,爱吃比萨而且言必称减肥,穿名牌休闲服,看欧洲艺术电影影碟,“不在星巴克,就在去星巴克的路上”,那么,你可以称自己为小资了。

如今,小资以睥睨一切的眼神在城市的繁华街头招摇过市,一不留神就被他们撞着了。有一回,我好不容易也小资一回,陪朋友在真锅喝炭烧咖啡。里面自然是香风习习,灯光柔

暗。同朋友一起来的有一位尖嘴猴腮之男人,自称是拍艺术广告的,脸上长不出胡须便把些黄色绒毛宝贝似的蓄着。他翘着一根食指顶着脸颊很认真地宣告:我是很小资的。在中国我只适宜于上海。

我嘴里的咖啡一口喷出,险些儿在这位小资的脸上画了一幅后现代的即兴画。

小资们首先在于小。那些都市小男女们追求的不过是那么一种小情调,小氛围,小打小闹。玩真格的吗?玩不起,也不敢玩。说到生活享受,你开得起宝马奔驰吗?敢放下工作去加勒比阳光海岸度假吗?也许喝咖啡穿名牌休闲服你都得精打细算着。向往浪漫和冒险吗?虽然言必称切?格瓦拉,可是见到街头有人抢劫,你兴许比谁都跑得要快。追求个性特立独行吗?你偶尔有一回用的香水牌子不那么地道,自卑得恨不能就立即小兔快跑,人间蒸发。观念时尚前卫吗?你除了分得清从香水、衣帽到卫生洁具的品牌,宣称二十岁已经老矣,“结婚或不结婚这是个问题”,好像也没有更多吓人之处。观念时刻更新着,你好不容易让保龄球打到了两百分,猛然听说此种玩儿原来很不格调了,只怕羞得要往地底下钻。

我的印象中,小资一直是一个贬义词。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它代表一种似是而非的伪激情。在游戏的范围内玩一把浪漫与心跳,冷不丁也许就功成名就、风头出尽。一旦性命攸关,立即悬崖勒马、改头换面。这其间并无多少真正的理想崇高可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虽然它被批得体无完肤、声名狼藉,却因为被强行嵌上了人性、美好、温情这几颗钻石,小资这个词反而获得了遮蔽不住的耀眼光芒,被人们偷偷赞美与向往。在那个人性与美缺失的年代,小资毕竟代表着一种低等动物之上的东西,轻轻地念出声来,多么轻柔温暖,仿佛心灵的抚慰,让人还没有忘记自己是个人。

可是如今的小资又恢复了它那轻飘飘的质地,它以浮萍的姿态飘浮在都市的空间。在中国,它没有历史,没有宗教,没有来龙,也没有去脉,甚至已经褪尽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那种貌似的浪漫与激情。至少那时的小资们还能冲动。虽然他们不彻底,软弱,但他们至少是真诚的,或者真心实意以为自己是真诚的。有的时候,他们也能为自己追求的东西流出几滴血。可是现在的小资们呢?恐怕大多只是在吃力地扮演着一种小资姿态而已。他们是绝对自我中心的一代,没有社会责任,摆脱了历史阴影,人生的目地就只剩下了消费。他们不去思考哲学,那会使他们变老。他们躲避着激情,因为那样又累又容易受伤害。他们追求着优雅和情调,可并没有多少真正的诗性所在。有时我替他们急,他们好像更多的只是为了扮演着小资来给别人看。这本身就是个表演与做秀的时代,你方唱罢我登场,小资们怎甘寂寞!

小资们的思维方式好像是先抽象,再具象。比方说,他们莫名其妙地崇拜红色偶像切?格瓦拉,却把这个铁血男人抽象了。切?格瓦拉是什么?是某种狂热的主义,是战争和流血,是绝对要朝小资们开枪的革命者。小资们却单相思地把切?格瓦拉抽象成革命和做爱。如果说作为观念的革命和做爱,只是象征着青春激情,那么这种激情最后让小资们具象开来,就只剩下了血脉喷张的性器官。抽象和具象是小资们手头的两架果汁机,而他们要的往往不是果汁,而是榨干精华之后的糟粕。

当然,这样也并没有什么不好。小资们会说,你撑着了?小资招谁惹谁了?搞那么沉重干什么?我们的生命要的就是那份轻松和真实,用不着对谁负责。生活的轻松就是简简单单的轻松,我们不要所谓的无法承受之轻。你说小资可笑,你还小资不起来呢。你会小资吗?你有资格小资吗?小资可是一种品味、一种格调、一种人生的境界就你,养家糊口去吧!

十几年前小资们可还没这么猖狂。那时流行的一个词叫“愤青”。相比于现在的小资们,我真愿意对当年的愤青们脱帽致敬。因为愤青至少还是热血青年啊。可如今的小资,生命里到底有多少真实的东西?他们的根扎在哪里?在人生的过程中,他们又能以小资的姿态存在几年?我无法想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或老太,白发萧疏,用一根满是老人斑的手指戳着皱巴巴的腮帮子一本正经地说:我是很小资的哦!

感情动物

鄙人外表纯良,貌似忠厚,不传是非,颇得一些女士的信任。有时也做做她们的“安慰天使”,其实就是摆出副忠实的大瓷缸样子,让她们往里面尽情倾倒泪水。我素来敬重这些女士,她们的聪明智慧绝对在我之上。可是,一遇到感情问题,她们好像就糊涂了。旁人看来一目了然的事,她们却执迷不悟,难于取舍,终于弄到爱断情伤,令人叹腕,也令人不解。

可是,女士们总能很快地原谅自己,摇一摇头,擤一擤鼻子,抹干眼泪,一句话就为自己解脱了:唉,女人嘛,感情动物,没有办法。

我老婆自然也是此类感情动物。她平时好像并不傻,但只要遇计算问题、技术问题、逻辑问题,总之,但凡是她不感兴趣或者想偷懒的问题,她总把头摇得拔浪鼓似的:不行不行,女人是感情动物,弄不了这个。在她的语言里,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式是:我最喜欢什么什么,我最恨什么什么。总之,评价事物的标准大多出乎于感情。

女人确实是感情动物。自古以来,感情驱使下的女人们不知做出过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感情有爱恨两极,女人们似乎总喜欢在两极间风风火火地奔跑。强烈的爱可以使女人舍生忘死,强烈的恨亦然。古希腊神话里的美狄亚,因为爱情,她背叛慈爱的父亲,帮助爱人盗出金羊毛,跟着他背井离乡。又因为失去爱情,仇恨让她亲手杀死两个亲生的儿女,施毒计害死丈夫的情人。似乎一切行为都无需理智,只因为感情。中国的孟姜女哭倒长城、花木兰代父从军,由爱而生出的勇敢和力量足以使天地变色。

感情确实是女人勇气和智慧的源泉,也是她们无私无悔的惟一理由。可是,感情是什么?一支断箭!中国古代有这么个故事:一对父子双双从军,父亲英勇善战,已贵为将军,儿子却是无名小卒。父亲便交给儿子一个精美的箭袋,告诉儿子说,这里面装了一支祖传宝箭,神力无比,它会保佑你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只一条,万万不可将箭抽出来看。从此,儿子日夜将箭袋带在身上,果然神勇无比、战功频频,终于也成了将军。一次战斗中,儿子实在忍耐不住好奇,将那支祖传宝箭从箭袋中抽出一看,大吃一惊。原来,那不过是一支锈迹斑斑的断箭。儿子再没有了往日的自信和神勇,一刹那的犹疑就死在了敌人的箭下。父亲万分悲痛,摇头而叹:儿子啊,没有自信,谁也保佑不了你!

窃以为自诩为感情动物的女人,一旦陷入她们的所爱所恨,就像佩上了那个祖传的箭袋,无怨无悔、神勇无比。可是,一旦感情变质,又如同终于发现箭袋中不过是一支断箭,刹时乱了方寸,然后怨忿、泪眼,甚至轻生。遇着难事,好不容易熬过来了,却不去想想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仍是摇头感叹:女人嘛,感情动物。如此,下次不免又要哭哭啼啼了。

没有感情,只懂算计的女人是可怕的。可是,懂得感情,只认自己是感情动物的女人,固然也可敬可爱可叹可惜,却太容易受到伤害,有时也使她们变得自欺欺人。其实,不论男人女人,都需要拿感情做生命的底色,然而在这底色之上,多少还应该有一些超脱爱恨本能之上的东西,有一些理智和意志。

娱乐乎?预言乎 ?

前几日看了一场电影,《黑客帝国3》。这一看,竟吓出一身冷汗来。我的上帝,你原来真是有的,而且你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一台极端高智能的机器,一台能不断自动升级、自我完善的计算机。人类存在的惟一意义,就是共同充当这台计算机的肉体电池。人类意识里所具有的七情六欲,千姿百态的生活——上班、购物、吃喝、恋爱,所有的悲喜与疯狂,全是一种幻觉,一种网络中虚拟的世界。轻松的娱乐快感中让人体会着某种深层次的恐怖,正如一位哲人疑问过的:谁知道这世界不是被一个魔鬼控制着呢?

只有极少数人了解真相。可了解真相的人幸耶?不幸耶?有人承受不了面对真相的痛苦,逃回到虚拟的网络里,心甘情愿再去做一个如同肉蛹一样把能量供给机器的电池。真实的残酷被遮蔽,只剩下虚幻的幸福,这幸福在意识中却又是真实的。真耶?幻耶?假作真来真亦假,辨别真伪究竟还有没有意义呢?

哈姆莱特有一句台词已成了经典: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人们总喜欢在各种不同语境中套用这个句型,不过,大多时候是追求一种荒诞的效果,为了反讽和解构。可是,如果我们在此处也套用一回这个句式:真实的痛苦还是虚幻的幸福,这是个问题。这个套用未免太过沉重,让人无法选择而又无法回避。墨菲斯怎么选择呢?他倾毕生之力找到了拯救人类的“救世主”尼奥,可这尼奥原来也不过是电脑为了让自己进一步升级的一个程序。一切尽在程序的掌握中。孙悟空一个筋斗翻了十万八千里,却还在如来佛的手掌心。那种明了真相后的痛苦和绝望,实乃凡人无法直面。

很多以幻想为前提才可能存在的东西往往会使人忘了它是幻想。比如童话《小王子》,比如科幻片《黑客帝国》。《黑客帝国》里有些道理颇耐人琢磨。尼奥确实只是电脑为自己升级而设置的一道程序。可尼奥最终还是成了击败电脑、拯救人类的救主。为什么?因为每一次他都违反了趋利避害、自我保护的原则,主动选择了死亡。正是死亡,才使他获得了更高一级的生命,摆脱了作为一个电脑程序的命运。而电脑为什么要给自己设计一个如此危险的病毒呢?它是为了让自己有一道更厉害的防火墙。这个世界似乎共同实践着这样一条真理:置于死地而后生。只不过,一个是在并不知道自己死后有生的情况下选择了死,另一个是自以为自己一定不会死而选择死。两者相形,高下立判,胜负定局。于是,尼奥赢了,人类获救了。

曾看过一篇小文章,好像说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的想像力,理由是中国没有科幻片,有人不服,于是举《封神榜》、《西游记》之类佐证之。其实,外国人说我们缺乏的是预言式的科幻片。这确实是中国的弱项。中国人的幻想力似乎仅限于过去和局部,盘古开天地、孙猴子取经,如此这般,还能有些许幻想,但若想像未来人类生活的模样、想像未来人类社会的完整形态,似乎比较费力。是不屑去想那些离现实太远之事?还是现实负累过重没有余力去想?或者干脆就是想不出?总之,中国人真不会像外国人那样,哲学的、宗教的,甚至人类终极命运的、宇宙起源第一推动力等等,都煞有介事地给你描绘出来、演绎出来,你不得不提前思考,惊悚,警惕。人类要往何处去?只能往何处去?尽管永远没有答案。

中国爱情通俗版

大概不同民族的爱情,有不同的经典版本。西方爱情的经典版本似乎都是王子和公主历经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中国爱情的经典版本则好像都是公子落难之际,小姐以身相许,最后公子中状元,洞房花烛夜。这同西方爱情异曲同工。

受朋友之托,作应景文章,我曾硬着头皮看了电视连续剧《青河绝恋》。只看了几集,便领略到了中国爱情经典版之外的通俗版。据说这部电视剧很热,也许因为通俗版的爱情更

贴近大众。爱情的经典版同通俗版其实骨子里没区别,只是后者纠缠了更多的爱恨情仇,而演义的无非都是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爱情。

那么,这种爱情是什么?我以为是自虐,如果我们有理由相信那是爱情的话。 这种爱情就好比一只味道鲜美的兔子,渴望被老虎吃掉而且必须被吃掉。有时候,这只老虎的名字叫义。这是中国人价值观念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杀生取义都理所当然,何况杀爱情取义乎?!老虎坚信生来就有吃兔子的特权,不吃掉兔子,就显不出老虎的高贵;不吃掉兔子,老虎就不可能有真实的血肉,也就不可能显示出老虎残暴的力量。如果一只老虎不残暴,它还能叫老虎吗?所以它必须吃兔子,吃的过程还必须越血淋淋越好。越血淋淋,那只叫做义的老虎的形象就越神圣。

最让中国人动情地抹眼泪的爱情,似乎就是这么一只可爱的兔子。它的幸福就体现在被老虎吃掉上。一只能被老虎当作食物的兔子是幸运的。它趴在虎爪边颤抖,泪水涟涟,等待着被吃掉。那种颤抖是幸福的颤抖,那种泪水是幸福的泪水。兔子生命的意义就在此。如果不能被老虎吃掉,那还能算一只高尚的兔子吗?如此,作为兔子,最悲惨的命运似乎成了不是被吃掉,而是没有被老虎来吃!

爱情兔子还有男女之分,贵贱高下又有不同。 男兔子高贵,因为取义成仁的使命往往非他莫属。为了显示义的神圣,义的祭品必须高贵。为了成就男兔子的高贵,又必须有女兔子为他牺牲。所以女兔子还不配享有为义牺牲的高贵命运。她的最高幸福便只能是心甘情愿地为男兔子牺牲。 如果几只女兔子争着要为一只男兔子牺牲,怎么办呢? 古人老早就有训在先了:后妃之德嘛!

我从不相信共为一个男人而争宠的女人之间会有真正的宽容与爱。我甚至认为这不过是女人为了蠃得男人欢心的另一种手段,是一种更残忍的自虐。这种后妃之德把女人逼向了更深的奴性,如今却成了电视机前无数人为之唏嘘感动的理由。因为男人们要缅怀那逝去了的尊贵和实惠,女人们则可以笼罩在自我牺牲的高尚的虚幻光影里。

我总觉得,女性的善良宽容只有在摆脱了男人的阴影后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当女人们不再共为一个男人而争宠,她们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自己,坦然面对被层层压抑在内心最深处的自我真面目,才有可能最自然地将女人天性中的善良美好释放和升华,展现出健康的人性。 所以,我们瞪大眼睛,努力在《青河绝恋》中寻找让爱情真正升华的理由和力量。

我们也许根本不可能从任何电视剧里看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但可我们仍天天在看。也许生活太沉重,太枯燥,太乏味,正像卡尔维诺说的,我们需要减轻些重量。

野蛮女友来也

大凡读过沈复《浮生六记》的人都会忘不了芸娘。芸娘是沈复的妻子,娴淑聪慧,擅风情又解人意,与夫君感情深厚缠绵,不幸早死。沈复把他们夫妻的哀艳故事写得幽芳凄绝,读之令人心醉。以至林语堂都说,芸娘是中国最理想的女人,得妇如此,三生有幸。

我却不怎么喜欢。我总以为在中国,生活最黑暗的便是妇女儿童,因为历史上从没把他们当人看过。西方学者坦陈“中世纪以前没有儿童”,说西方中世纪以前从没把儿童当成具

有特殊情感要求的人来看待。中国什么时候发现了儿童,把儿童当做有独立人格和特殊情感需求的人来看的?消极一点儿说,好像现在都没有。现在的儿童,吃得好,穿得好,物质生活有求必应,但在精神情感上,相当程度儿童还是父母意志的服从者。中国的妇女就更惨了。古人有训,女人在家从父,出家从夫,夫死从子。中国的儿童如果是个男孩,好歹有长大的一天,那就总算熬出头了,做一个大男人威风威风。他们在外面做不做奴才不知道,在家里总可以做绝对主子的。可怜只有妇女,永无翻身之日。更可悲的,妇女从小身受传统文化的奴性教育,以当好丈夫的奴隶为己任、为光荣,美其名曰“妇德”、“妻性”,实在这里头更多的是奴性。现在的妇女,制度性解放可算是实现了,但未必就获得了深层文化意义上的解放。

向来为中国男人们津津乐道的芸娘就是一个美好的奴隶。固然她算有幸,丈夫爱她疼她,也懂得欣赏她的灵心慧性,可根本原因还在于她本身的“可爱”。为了做到如此“可爱”,说穿了,就是她的一切喜怒好恶都以丈夫的脾胃为准绳,百依百顺。她的善解夫意之“可爱”,竟能主动为丈夫选妾,周密筹划,亲自把看中的女孩憨园诱入闺房,百般哄劝,直到终于将一只玉镯戴上憨园手腕,然后奔出闺房向丈夫邀功:此事成矣。后来憨园被一富商夺去,芸娘因之自责到吐血落病,再三为丈夫无福消受憨园而叹惋,直至郁郁而死。此种妇德,中国的男人当然要大加赞颂的。

曾有种论点说,太平天国妇女的解放是人类史上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论据是太平天国的妇女走出了家庭,广泛参与到战斗和生产中来,而且“天足”。可是,洪天王洪秀全亲自撰写的《妻道》却规定: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还规定了一个“十该打”的条规:服事不虔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人八该打;眼左望右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我真不知道历史上还有哪个奴隶主、邪教主能比洪天王更残酷地对待妇女。那些固守教条的太平天国研究专家仍在为如此残暴腐朽的天王叫好,实在是没了良心。

鲁迅先生有言:暴君的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愚民的专制使人们变成死相。大家渐渐死下去,而自己反以为卫道有效。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我真情愿妇女们首先能做到如先生所说的“六敢”,哪怕她们因此变得不那么可爱。虽则如此,她们至少能以自己的头脑去思考、以自己的心灵去感受,是一个有真生命真情感的独立的人,能自己把自己当人看。须知道,女人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一切,只为了把一个男人紧紧抓在手里,这并不美好。

据说现在挺流行“野蛮女友”,是不是对传统妇德的反动呢?

奢侈的失恋

歌曰:爱情是场感冒,烧退了就好了。年轻人哼着这首歌,有些油腔滑调,有些心不在焉,有些顽世不恭,有些下意识或无意识。他们好像不再用脑子思维,只用五官和手足;或者干脆就蔑视思维,感官刺激比思维更加撇脱和实惠。时下行为艺术多是笑料,他们便都是前卫的行为艺术家。这个种群好像有个时髦的称谓:哈韩族。他们通体韩服,肥大得恐怖,双肩包当单肩包斜挎着,在大街上摇头晃脑,簇拥而过。我望之头皮发麻,侧身避让。我明白,自己真的老了。

有旅日学者回国,同我说到村上春树。她说日本仍有很多严肃作家,认真从事着纯文学写作。他们靠出版文学作品根本没法生存,但他们令人敬重。而那些通俗文学作家,往往被人看成低俗者流。村上春树例外,他既是位通俗文学作家,又是位颇负声望的思想家。他的书好销,人也不掉格。我闻之神往:效法村上春树多好,腰包弄得鼓鼓的,羽毛又梳得光光的。村上春树的青春小说,少男少女少妇和少爷气的成年男人都爱看。据说他的每本书在日本都要印到几百万册以上,在中国也要印几十万册。中国作家同每位同胞一样,实在穷怕了,顶顶重要的是先把肚子塞饱。谁以为中国作家计较稿费就有辱斯文,我便恨不得煽他个斯文的嘴巴。他们自己捞起钱来可以六亲不认,却要老子去斯文,呸!这个呸字是跟鲁迅先生学的,还嫌斯文了些。依老子脾气,就得用上国骂。

想学村上春树,却苦于自己青春不再;贩卖往日青春,又怕没有市场。夫人在高校从教,便求助于她。她说,青春嘛,无非是爱情和忧愁。可是现在的大学生,没有爱情,也没有忧愁。

怎么可能呢?记得在《参考消息》上看到一则报道:俄罗斯有个成年男子让一位十一岁的女孩怀孕了,警察当局要追究那男子的法律责任。不料小丫头挺身而出,说,不!这一切都是爱情的结果!我看罢忍俊不禁。可眼下说中国大学生已没有爱情了,我不敢相信。人家俄罗斯乳臭未干的小女孩都懂爱情,中国人怎么了?难道男女之事都有个中国国情?夫人笑曰:现在年轻人,谁说失恋了,会被讥为老土。他们没有失恋,无非是换个人做爱而已。失恋,已经是种很奢侈的事情了。

可我仍是懵懂。没法躲避的激素、转基因食品及带激素特质的影视文化,催得孩子们早熟。幼儿园的小朋友已学会了争风吃醋,小学的调皮男生背地里给男女同学配对儿,大学校园的情侣们按日韩电视剧的经典姿势热烈拥抱,如此如此,怎么就没了爱情呢?

不过,说起早熟,年轻人又有意见了。祖先们不更加早熟?往远了不说,单说光绪皇帝大婚,册立一后二妃,他最宠爱的珍妃才十三岁。依现行法律,这位皇帝要以强奸罪论处。再说那皇后,小小年纪,就得母仪天下,真神人也。那么,中学生、大学生就不可以拉拉手,搭搭肩,做做爱?怎么就是早熟了?

看来,他们仍是有爱情的。然而,他们的爱情只是感冒。感冒本来有多种体征,有的咳嗽,有的头痛,有的喷嚏,有的畏寒,有的发烧。而据说他们这种感冒,通通只是发烧。有种特效药,患者自备,注射几次,烧就退了,病就好了。这让我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当年我们村有个女知青,长了满脸青春痘,问怎样才能消掉。生产队长说,往脖子下面三卡的地方,打针西林油,就好了。有两处需做训诂:卡是当地方言,大拇指和食指用力岔开为一卡;西林油是上世纪七十年代通用的注射液,白色,黏稠如牛奶,患爱情感冒症的这代人没见过。没想那女知青是个傻大姐,真的就收腹挺胸,卡将起来。才卡到两卡,发现上当了,哇地红了脸,大骂队长流氓。如此说来,那位生产队长原来很前卫的。

爱情本来就是种稀有元素,人类开采了几千年,早已所剩无几了。据说,在中年男女那里,还有些许储存,但也不是富矿,就像乱开滥采的小煤窑,百孔千疮。中年女人的爱情会遭何种境遇,我没法臆测;中年男人,冷不防就会碰上尴尬。有回在饭桌上听某女说,她向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发了个暧昧的手机短信,本是玩笑,他却当真了,弄得很不好意思。她的结论是,别同四十多岁的男人开感情玩笑,他们会信以为真的。我听罢自嘲:男到中年,就得让小丫头片子当猴耍了。

正写着这篇文章,听说一位朋友最近又失恋了。我这朋友,说他风流倜傥,义薄云天,并不溢美。因为事业成功,自然老是恋爱。我曾经同他开玩笑:一个人谈点儿恋爱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谈恋爱。他听罢诡谲而笑。他最近这次恋爱,始末我都见证了。他爱得像模像样,并不只是年轻人的感冒,简直是病入膏肓。所以,他就真真实实地失恋了。真是奢侈,他居然抛开朋友,独自去了个遥远僻静的所在,面对崇山瘦水,玩他的失恋去了。这时节,那朋友去的地方,应该开满了杜鹃花。他若知道杜鹃啼血的典故,真该换个地方去凭吊爱情。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中年男人就最讲认真。我的又一位兄弟,说他前几年读《廊桥遗梦》,居然嚎啕大哭,状同京剧票友吊嗓子。我听着虽是大笑不止,心里却淡淡的酸楚。谁让我们都进入了中年呢?却又想起某女奚落她的男友:你就看什么《廊桥遗梦》了,早着呢!看看那对男女,我竟有些不屑:你们中年之后,只怕什么梦也遗不了!

有人编了本书,好像叫《正在消失的词语》,很有意思。我想若干若干年后,汉语如果还有幸存活着,也许会收录这么一个词条:失恋,不常用词,指古人类具有的一种特殊心理现象,即男女交媾一段后不再往来,一方或双方感觉头昏、失眠、厌食、精神萎靡,少数人伴有自杀反映(见不常用词殉情)。人类这种心理现象同爱情、友谊、真诚等在大致相同的历史时期逐渐消亡。

第4部分

第九辑 仁勇与忧惧

菩萨的大哭笑

我总有一些很可笑的念头放在心里缠来绕去,不得其解。比如菩萨会大哭大笑吗?他们大哭大笑时是什么样子?我真想写一部让菩萨也大哭大笑的小说。我知道佛是不会大哭笑的,他们已洞彻一切、了无因果、法力无边。可菩萨毕竟比佛还是低一级。我案头就有一尊木雕的菩萨,低眉垂目,嘴角现出一丝淡淡的笑容,一派智慧安祥。

这菩萨曾很使我惭愧,也让我无比羡慕。他姓甚名谁,来历怎样,有何法力我都不知道

。他衣裳破旧,漆迹斑驳,连足下踩着的莲花宝座都裂了坼,真不知在尘世已流转了多少轮回。可他依然波澜不惊,似喜似悲,安祥尊贵,连眼角儿都不曾抬一下。

我曾想,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菩萨。人不可能做成佛,因为佛已不是人。可如果真有了大智慧,像菩萨那样笑看人生也许并无不可能。比如以前,我心目中的杨绛钱钟书夫妇,如果让我给他们画一幅画,我会把杨绛先生画成一棵绿意丰盈的树,把钱钟书先生和他们的爱女画成栖在这绿树上的两只鸟。树永远在,也永远绿,所以两只鸟就放心地啁啾淘气,尽着自己的痴情痴气生活。这树和鸟虽也在红尘闹市中,眼睛把俗世悲喜看个清清楚楚,心里却并不受一点儿沾染。血雨腥风何尝没有,可树把风雨挡着,把鸟儿护着。风雨过去,树直起腰来,抖一抖雨水,眉目间依然淡淡的,舒展的。鸟儿依然啁啾淘气着。我想,这种境界,就是菩萨了。

今夏,我读了杨绛先生以她九十三岁高龄写下的回忆录《我们仨》,我读到她写的“我们稍微有一点快乐,就会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不觉一下悲从心来。我突然明白,菩萨也会大哭的,这就是菩萨的大哭了。

原来菩萨早已明白,人生的真正快乐多么稀罕难得,多么值得珍惜。而懂得珍惜这稀罕难得之人生快乐的人能聚合在一起,更是“不寻常的遇合”。为着这人生快乐的稀有难得,值得大哭。为着这懂得的人能聚合在一起,生生死死、相依为命几十年的不寻常,更值得大哭。

这大哭亦是大喜。懂得了人生快乐难得,找到了一点点儿快乐,又能将之变成非常的快乐,这是大喜。与懂得的人相聚,一起享受这稀有的大快乐,更是大喜。这大喜的得来,需要有多少灵心慧眼、多少对人生苦难透彻的体味和承担、多少理性和坚强才能得到。然而,缘起缘灭,一切虽然都了然在心,铭心刻骨,念兹在兹,可一切最终又都得放下、交出去,眼睁睁看着它离散、逝去、灰飞烟灭。这大喜之中又是蕴含着怎样的大悲!

这就是菩萨现在的样子了。大喜过,大悲过,最后低眉垂眼,留一丝嘴角淡淡的微笑,是一种曾经沧海过的大彻大悟,一种幻灭后似喜还悲。

“我们稍微有一点快乐,就会非常快乐,所以我们是不寻常的遇合”。仔细琢磨着这话里的彻骨悲哀,我双泪纵横。

炎炎夏日,热浪舔噬着一切。想着人生种种,我的心却有了如许的悲凉。

陌生的广东人

某报索稿,命题作文:写写广东人。这可难煞我了。

我家乡的方言里,“广”字带有傻的意思。比方,“广鸡”意思是马大哈;“广里广气”就是傻里傻气;谁说话口齿不清,就说他像个广东佬。精明的广东人,在我家乡老辈人的眼里,似乎个个都有些弱智。我想这种隔膜的缘由,大概因为语言不通,就像百多年前的中国人看外国人,红毛绿眼像个野人,就连他们的膝盖都不会打弯的。

我同广东人没有太多交往,很多关于广东人的识见,不是书上读来的,就是道听途说的。

广东自古物华天宝。唐人段成路的《北户录》,记载岭南风土物产,种种奇异,令人神往。高潘有一种无核荔枝,五六月熟,莹白如水晶,汁液甘甜,真乃奇果。此果是否就是苏东坡馋的那种?不然他怎会“日啖荔枝三百颗”呢?《北户录》里更记有一种睡菜,五六月生田塘中,长得像莲藕根梢,食之好睡。我长期受失眠之苦,不知现在能否找到这种睡菜?

广东古时有好多稀奇事。比如用鸡蛋占卜,巫师把鸡蛋扔出去,有蛋黄的是凶兆,没有蛋黄则万事大吉。鹦鹉的背不能触摸,摸了会患“鹦鹉瘴”,浑身颤抖着死去。鹤子草是媚药,女人食之,风情万种。树叶能化蝶,竹子可化蛇。广东人还相信孔雀是不交配的,雌孔雀只要听到雄孔雀的声音,或看到它的影子,就会怀孕。我想幸好人类不像孔雀,不然这个世界岂不大乱。

衣食住行,广东人特别注意“食”。原本排在头位的“衣”,广东人倒不讲究。男人们穿着大短裤,踢着拖鞋,手挥蒲扇,招摇过市,不是去喝茶,就是奔别的什么美食而去。广东人舍得在吃上面费脑子下功夫,这正是他们的聪明实在处。民以食为天,吃高兴了比什么都重要。广东奇异的出产多,他们吃得也特别复杂怪异,简直匪夷所思。雕豆腐、灌汤黄鱼、齐天大圣会虎鲨、龙虎斗且不说,居然还有踏雪寻熊、滚油烫猴脑。据说有一种菜叫做“三叫”,吃刚出生的老鼠,粉嫩粉嫩,咬到嘴里还要吱吱吱叫三声,颇令人毛骨耸然。最近听到一个笑话,说如果广东人抓到一个外星人,他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东西怎么吃?清蒸还是红烧?

古时候穷官最愿意到广东任职。《晋书?吴隐之传》里说,广州环山临海,富产珠宝,一箱子珠宝几世都用不完。虽然那里有瘴气,却是发财的好地方。所以,古时那里的刺史多有贪官污吏。离番禺二十里的石门,有一处泉,饮者怀无厌之欲,变得贪婪无比,谓之“贪泉”。我想,实则是此地自古贪官太多,民怨塞巷,迁怒风水。人心自贪,关泉水何?

广东人却是实实在在看重发财,理直气壮地奉行拜金主义。他们见了面打招呼,不是“您吃了没有”,而是“最近在哪里发财啦”。这“啦”字拖得长长的,调子往上翘,显得自信自在。俗世生活,发财比仅求吃饱饭的档次当然要高得多,所以,广东人最先富了起来。《圣经》里有个故事,马太让他的几个儿子各自拿钱去做生意,谁赚得最多,下次给他做生意的本钱就越多。广东人就属于赚得多拿得多的那种。人再怎么扮斯文,再怎么扮高尚,总得承认钱毕竟是好东西。说钱是王八蛋的是两类人,一是赚得太多的虚伪之辈,一是想赚而赚不到的寒酸之徒。北京人原是称粤语为“鸟语”的,颇为不屑,但自从广东人发财了,北京人有段时间说话听上去也有些油腔滑调了,原是加了些广味,只是后来最最有钱的到底还是呆在北京,北京人才恢复了讲普通话的信心。

有人说广东人教育孩子:你要好好读书,不然长大了没本事,只好去当干部。这话干部们听着哭笑不得,却实在值得额手称快。中国几千年官本位,学而优则仕,仕而后不优,确确不是好事。广东人不再以为当干部是件很风光的事,不经意间颠覆了官本位,岂不痛哉!

仁勇与忧惧

近日突然特别想读周作人的诗。以前是读过的,读过便忘了。那时还年轻,对他那一套“人生一饱原难事”、“且到寒斋吃苦茶”的话并不懂,也不耐烦去想,觉得滋味寡淡得很。近来,这两句诗倒时常浮现在脑海里。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对周作人颇不屑。我崇拜鲁迅。鲁迅对他的两个弟弟,尤其对周作人的爱护近于妇人心肠。周作人对鲁迅却很不够意思。兄弟失和是鲁迅心里的隐痛,而伤害鲁迅是我所不能容忍的事。何况他写的那些谈茶喝酒的文章在当时的我看来都是失了血性,更何况他后来还当了汉奸。我全然忘了周作人在“五四”

前后也曾经是“凌厉浮躁”的一员猛将。

周作人的《五十自寿诗》共有两首。其二曰:半是儒家半释家,光头更不着袈裟。中年意趣窗前草,外道生涯洞里蛇。徒羡低头咬大蒜,未妨拍桌拾芝麻。谈狐说鬼寻常事,只欠功夫吃讲茶。

谈狐说鬼,坐道论佛总应该是老年人的事。老年对世事已经看透、看破,已经放弃、绝望,故而只对非人世的东西感兴趣,借以消遣时日,以度残年。周作人却在四十岁时就写出以“清”、“冷”为底色的《雨天的书》,走到“冲淡平和”的路上去。他写五十自寿诗时,正是一九三四年一月。再过三年,抗日战争就要爆发。国难当头民族丧乱,他置于眼前而不顾,却滋滋有味地羡慕咬大蒜拍芝麻,难怪一时责难鹊起,成为众矢之的。只有林语堂出来为他辩护,说他是“寄沉痛于悠闲”。林语堂此说并非虚妄。周作人自己就说过,忧惧的分子在他的诗文里由来已久,所谓“忧生悯乱”是也。知弟莫如兄。鲁迅也在给曹聚仁的信中说,周作人的自寿诗,诚有讽世之意,然此种微词,已为今之青年所不憭,于是成为众矢之的。

文人美女,历来负有亡国之责。美女亡国已是共识,且为人神所共愤。妲己褒姒杨玉环是也。文人因为一首诗、一首词、一部小说而成为乱世罪羊的,不光古时如此,现在也未见得不是这样。区区几个文人美女,就得担当起救国或者亡国的重任,我等泱泱大国里的十几亿子民,自然只须袖手以观。无怪中国自古以来有那么多麻木的看客。

周作人所说的忧惧,我颇有同感。人生诸种情感中,我觉得忧惧是最为深沉真切的两种,与生俱来,挥之不去。对人生爱之愈深,忧惧之心愈切。而且,不仅是为过去己经发生过的历史忧惧,更为现在与未来而忧惧。说句危言耸听的话,我真后悔有了孩子,不为别的,只因为我、我们,不但不能给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甚至将世界保持现状都不能。我们的孩子们,也许将不得不在一个没有清新空气、没有绿色森林、没有纯洁水源的地球上生活,更不说生存竞争的惨烈、战争和未知的疾病。我们既不能为孩子们的未来负责,只有眼睁睁地看他们挣扎,而我们的心里除了忧惧以外,还能有什么?!

孔子说,仁者不忧,勇者不惧。鲁迅便是这样的仁勇之人吧。虽然他对国人世事一样的绝望。但他始终能有韧性的战斗,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周作人的绝望就只有逃避和自嘲了。这自然是弱者之为,但也算是一种人之常情吧。

在路上

这几日,我无端地对自己惯常的生活状态产生了怀疑。每日忙忙碌碌,不是在键盘上飞快打字,就是在餐桌上觥筹交错。很多时候,朋友打来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多数的回答是:在路上。

我总在路上。去开会,去赴宴,去赶飞机,去赶火车。风尘仆仆,步履匆匆。我在尽最大努力想做好每一件事。

可是,我这几天突然问自己:我如此如此,最终目的在哪里?这种忙碌和疲惫难道就是我真正需要的生活?

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堂吉诃德,我其实很佩服他。一个瘦骨嶙峋的半老头子,穿一副破烂盔甲,拿一根生锈长矛,骑一匹劣马“驽辛难得”,带一个又矮又胖饶舌愚笨的仆人桑丘,凭着几本中世纪骑士小说作精神养料,便义无反顾地冲向了广阔的原野,与风车巨人作战,与酒囊魔鬼搏斗,抢囚犯、上魔船,还真心实意沉浸在一段浪漫热烈的爱情中,为那位想像中的公主杜尔西内娅小姐相思得“肝肠撑断”。堂吉诃德毫不犹豫地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充满冒险和传奇的世界。旁观者看来,他的世界虚幻可笑。可是,对于堂吉诃德,他的世界却实实在在。如此理解堂吉诃德,这位自以为神勇无比却十分荒唐可笑的浪漫骑士就不愧为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者。他主宰了自己的命运,他以最荒诞的方式给自己的生命赋予了意义。

堂吉诃德以一种虚构的方式创造了自己的现实世界,实现了他的梦想。他不仅知道自己内心真正需要什么,而且知道应该怎样去做。世俗的价值观对他毫不起作用。一次又一次的头破血流恰好成了骑士精神的有力证明,成了这条冒险经历的必由之路。正是荒诞和失败造就了这位英雄,造成就了他的光荣和骄傲。

博尔赫斯说过,如果虚构作品中的人物能成为读者或观众,反过来说,作为读者和观众的我们就有可能成为虚构的人物。这种假设一旦成立,那么,现实世界和虚构世界就完全可以互换,犹如一个人能在镜子的两面随意出入。堂吉诃德轻而易举进入到了镜子的另一面。他清楚地知道镜子的另一面意味着什么。他果决地进去了,勇敢而又浪漫地拯救了自己,于是成为堂吉诃德。当然,他本可以有另一种命运: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呆在家里,陪神父和理发师聊天,挠自己脚板心的痒痒,安安心心地做他的“善心人”阿隆索吉哈诺。然而如此,他不过是一个百无聊赖、坐等老死的糟老头而已。

我早已从镜子的一面走到另一面了。我再也不是原先的自己,因而有人说我有些堂吉诃德的意思。我不在意这是赞赏还是揶揄。尽管有时迷茫,但我知道自己只能走在自己的路上。我没想过重新回到镜子的另一面,再去虚构一次别样人生。

我不看球

我本是个不管天高地厚的人,可有时候思维方式和兴趣爱好却带着弱势特征。比如,我就一直不看足球赛,尽管它被称之为男子汉的游戏。

我本能地讨厌一切一定要分出个输蠃胜负的游戏。游戏的本质是快乐。可是,只要有输蠃胜负,必然会有人不快乐。我们在参与游戏时总说着“重在参与”、“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之类的话,这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输了之后有个退路,多少给自己留点儿面子,或者在别

人输了之后假惺惺地给一点儿安慰,以掩饰自己得胜后的张狂。谁要是能真正看清是非胜败转头空,就不会去投入这种残酷竞争,就不会热衷有胜败输蠃的游戏。我们有谁真正见过在足球场上一败涂地、只能带走满身伤痕一背骂名的运动员是一脸欢笑下场的?我的想法真有点儿蠢:既然是游戏,何妨不发明一种大家都蠃、谁也不输的游戏来玩呢?人无可奈何要走完一生,有时候真是想以游戏视之而不能,够沉重严峻的了。何必还要变本加厉、雪上加霜?

我道听途说,多少知道一点儿足球赛的技巧术语、战略战术,而有术就有诈、有诡。球场如战场,跑不出孙子兵法,跑不出三十六计,无非怎样布阵、怎样攻守、怎样兵不厌诈、怎样制造战机,老子“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报怨以德”、“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等等教训是用不上了。足球场上金戈铁马,用尽机心,甚至不择手段。一得一失,犹如生死搏杀,真的与用兵无异。还是老子说的,夫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以而用之,恬淡为上。可是足球赛却把这种不祥之器发挥到极致。我总不免想到,这说到底还是人性恶的一种放纵,但却以一种最美最没有善恶是非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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