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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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曾是学校里的传奇,状元身份入校,上学时无恶不作,最后在校长宣读对他的处分时,他站在三楼,直接打开窗户对着下面撒尿,校长直接对着话筒咆哮“开除”。

被开除后他出去混着,用他纯情少年背圆周率的本事,搞定了几个款姐,圈了点钱,经营一家小广告公司。两年时间,大家毕业,他有了一点成绩,自然成了同龄人中最阔绰的一个,天天开着他那辆银灰色的敞篷小跑车到学校门口去泡师妹。

饭局里,大家介绍到S的时候,她正忙着吃一块红烧肉,没站起来,举了举酒杯算意思过。没想到N一拍桌子,瞪着S说她没大没小,问她今晚谁买单。大家吓得筷子都掉桌上了,没想到S丝毫不恼怒,把嘴里那块红烧肉咽进去,拿着酒杯倒上白酒,毕恭毕敬地在N面前一仰头干了,说:你买单。然后红着脸,继续把剩下的肉吃完。

后来N问起过S:你当时是不是故意在吸引我的注意?S说:是啊,想通过你的关系找份工作。N再问:不是因为一见钟情吗?S大笑起来:谁会喜欢一个泡妞背圆周率的人?况且你也不看看当年自己的造型,那头发,那竖起来的小领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几个钱,车钥匙永远在食指上打转。N很严肃地对S说:首先,我不是背圆周率那么俗气的人,我背的是根号二;其次,难道你忘记了,当天你穿的是黑色丝袜配特步吗?

2002年的时候,谁也没想到,所有潮爆的流行趋势,会成为未来的笑柄。就像他们也没想到,会在大雪皑皑的异国他乡进行这段对话,裹着一条毯子,分吃空旷大房子里最后一块小饼干,像两只害怕活不过冬天的小老鼠。

2

毕业之后的第一个春节结束,S误打误撞进了一家很有名的报社。她离职之后才知道,是N托人给她写了推荐信,之后十年里,他从来没提起过。

她跑社会新闻,每天蓬头垢面地在外面奔波,时常安排暗访。所有暗访她最喜欢的是那次,穿得花枝招展揽着另外一个男同事的胳膊,她假装站街,乳沟里藏着一个小录音机。另外一个男同事假装嫖客。

她挺庆幸自己去过这家报社,不管当中过程如何,所有人对他们的印象是全中国最有良心的期刊。她刚开始工作时也找到了一点学新闻的初心。她从小对真实有点迷恋过度,没办法相信任何一本童话书。她不相信,白雪公主真的能吐出那一口苹果,爱情能让人死而复生。她合上书本,只觉得爱情只能让人死得更惨。

S和N在三年里,见过几面,互相调侃背圆周率的事,说完就再也没话了。每个饭局他都带不一样的姑娘来,一样的是,貌美,胸大,腿长,蠢。偶尔听他的消息,知道他生意起起伏伏,找了女大款还要开着跑车出去找漂亮的姑娘,难免混不下去,于是回老家跟着亲戚做建筑。

那次她的选题就是去采访民工的生活现状,去之前都已经安排好了,领导跟她说这个工地已经出问题了,情况岌岌可危。她明白什么意思,很多时候,他们的采访是落井下石,挑软柿子捏。S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口袋里放了一支录音笔,吃完中饭抹着嘴上的油,只身去采访。在她推开门的一瞬间,沙发上,N坐在那里,看着地板。

抬头看到是S,N竟也不意外,倒了杯水放在她面前,右边嘴角轻轻扬起来,说了句“别来无恙”。

3

S待在医生休息室的沙发上,电脑屏幕闪着白光,一个字都没写下来,有人进来她就假装低头忙碌,麻木地敲击键盘,打出一排自己也看不懂的乱码,眼睛盯着N的那双球鞋。初夏的燥热开始了,窗外是停车区域,保安大爷心急火燎地喊着:倒,倒,倒。

2005年她因为报道和N有了几天的相处时间。他倒是丝毫没畏惧S的到来,反而像是老同学一样,带她在这座他熟悉的城市里走街串巷,S的录音笔一直闪着灯,而N呢,并不怕她记录下什么。她在夜排档帮他们开啤酒,易拉罐划伤了她的手指。N从她的手指上蹭了点儿血在指头上,放到嘴里尝了尝,扭头跟她说,你是不是A型血?S低下头,回避他的眼睛,一阵脸红。

那是一个以万年夏日著称的旅游城市,有长长的海岸线,到了旺季,街边都是海鲜排档和熙熙攘攘的游客,热闹异常。她坐在副驾驶座上,海风扑面,透过嘴唇钻进去的风都是咸的。之后车离喧嚣越来越远,路很宽,两边是笔直高耸的树,她才听清电台里放着的老歌。

N跟着音乐哼,跟S说:别睡觉了,好不容易来一趟,带你去山上看日出吧,也算没白来。S不想拒绝,但还是例行说:师哥,你别泡我了,我没办法,这篇报道一定要上的。

N点点头。那我给你个故事,让你回去交差。从小我爸就是做建筑的,每年工地上都会出意外,律师就带着二十万现金去找家属。家属在一边哭天抢地,律师坐在灵堂中间,任纸钱落在自己的头发上,什么都不说,看着时间,每过去五分钟,就抽掉一万块。直到现在,拿到最少钱的家属,是十四万。说完N扭头看她,再亲的人,也没人挨过半个小时,你觉得真的有正义和感情存在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到这个故事的原因,在山顶上,太阳升起来的时候,S抱着N,她偷偷把录音按键清零,只录下N的小声啜泣。他说他其实很害怕,怕自己真的会一无所有,他爸已经折进去了,不留点家底下来,大家都会说是我把家败了。

最终采访没有做成,S回去就辞职了,她发现谁都改变不了世界。

4

一年后,她去了一家时尚杂志工作,冬天也得光着大腿辗转于各个时装周,穿着借来的昂贵衣服,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体面,却并没有变得有钱。

N呢,继续做着自己的生意,找着不一样的姑娘,有时用钱置换容颜,有时用甜言置换钱。他偶尔来找S,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自己的生活,他给她讲自己的江湖故事,手指轻轻划过手机,出现一张张女孩的脸。S说N是自己见过的最不入流的一个人,酒肉穿肠过,人渣心中坐。

他们喝多了酒,一起翻墙进去大学的露天游泳池里,两个人喊着对方的名字跳进去,落水的时候她才想起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只觉得快乐。

再次睁眼他已经在用吹风机帮她吹头发,皱着眉头骂她白痴。S很喜欢这个瞬间,抱住他的腰。他什么也没说,两个人之间只有吹风机呼啸的声音。

酒店的电视里放出一首歌,张国荣的《有心人》。

但愿我可以没成长,完全凭直觉觅对象,模糊地迷恋你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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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两人决定老死不相往来后,S突然承认了一件事。自己真的很贱,喜欢那种永远的少年。而永远的少年,都只做一件事。躲在墙角抽烟,通宵喝大酒,为你打架,深夜站在你家楼下红着眼圈说自己的脆弱。以上所有,其实都是一件事,他们只做一件事,想一切办法,让你爱他,然后扭头,再让别人爱上他。

N跟S讲所有不能和女朋友讲的秘密,他有一张长长的Excel表,记录了自己每一段鱼水之欢,详细缜密,逻辑清晰。他轻描淡写说出朋友之间的暧昧以及同一个女生的故事,最后的总结是:但是,我可是他们的前辈。眉眼中带着得意。

如果你看过几部台湾电影,就会明白,N是凤小岳演过的所有角色,S说,你一定会自负一辈子,在自负中死得不明不白。

然后N吻她,问:这和你爱我有关系吗?

6

2009年冬天,是N第一次决定结婚,为了未婚妻变卖家财去了美国,所有朋友都很震惊,特别是他的前女友们。S当时也有了男友,工作稳定,对她体贴,没有特别的好,没有特别的坏。当然,她做的一切都是一个二十七岁的人应该做的事情,学会了用眼霜和定期去美容院,学会了怎么和男人暧昧地说话,同时保持着距离。

岁月并不是杀猪刀,岁月是碗孟婆汤,只会让你变得假惺惺,最后假得连自己最初什么样子也记不得。

N打电话告诉S自己要结婚的事,S正陷在一片鬼哭狼嚎中。她小步退出包厢,站在KTV的门口,笑着说:好呀,恭喜。我朋友生日,有点吵,我们改日聊。挂了电话就冲回去,把手机扔在酒杯里,跳入狂欢中,喝到断片儿,第二天假装什么都不记得。

虽说如此,她还是在他的婚期前,找到一个去纽约出差的机会。他开了很久的车,去机场接她。他留了一撮胡子,还是跟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样,吊儿郎当靠在车上,手里还拿着本书,低头看着,感觉看了十年。他再怎么伪装,还是那个顶着泡面头穿着粉色的美特斯邦威翻出一个陆涛领的少年。S站在他面前不远处看他,站了好久,他才抬头,什么也没说,两步走上来,直接把她横着抱起来。他说,你变得轻了。盯着她的脸,仔细打量,问她是不是垫过下巴。S说屁叻。N笑出来,说没想到你也能长成一个妖精。

S把头埋在他胸前,心里百感交集,那双红色底的高跟鞋晃在半空。

没想到,我也能长成一个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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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工作结束后,S应该回国的,N却要让S去家里看看,每一个设计都是自己的心血。当时未婚妻正回国探亲,S带N回家,推开门的一瞬间,看到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梦寐以求的,S就特别想转身拔腿就跑。S觉得,N把她想要的一切,都给了别人。特别是他自己。

那顿饭是不欢而散的,如果没遇上暴风雪的话。

晚饭时,S坐在桌边火急火燎地发着邮件,却怎么也发不出去;N在身后的水池边洗着盘子,说起未婚妻的点滴。他说:你知道吗?当时在大学被退学就是因为她,因为她揍了系主任的儿子。哈,不过再怎么说,我是他前辈,而且最后是我泡到了她。S站起来说:我想走了,送我去机场。一开门,发现路已经被暴雪完全封住了。

剩下的整整四天,两个人被困在房间里,失去了和世界的联系。先开始还可以争吵和闲聊忆往昔,到最后,只想少说两句话保存体力。第四天的时候,S终于在两个人一起吃一块小饼干的时候崩溃,对N说,觉得爱上他,是自己做的最倒霉的一件事。这是她第一次承认爱他,因为她觉得,说不定两人就这么饿死了。

N蒙了两秒,拿着车钥匙,把一床被子裹在S身上,要送她去机场。

S不肯,说现在这么危险,路上出事怎么办。N反问她,你愿意和我死一块吗?S用了五秒思考,拉上被子和一包饼干就跟着N上了车。千辛万苦到了机场,两个人都来不及好好抱头痛哭,就匆匆告别。他帮她买好机票,连“再见”也没说,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送走了。

S上了飞机才发现手里还握着那盒小饼干,颤了颤嘴唇,想跟空姐要杯水,却变成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失声痛哭,长这么大没这么无助的一刻。感觉自己悬在半空,盘旋了那么多年,始终无法找到一个降落的机会。

她在机场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他妈不要结婚啊。

N没有回头,还是用食指旋转着车钥匙,最终握在手心里,和她挥手拜拜。S永远不会知道,N没有回头,是因为当时他也在难过。2009年,也是N最落魄的一年。他并没有结婚成功,还失去了一切,佯装出一副要接近幸福的样子,渴望瞒天过海。对呀,别忘了他心里的那行跑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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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N回国,换成S去机场接他。N完全没了上次机场见面时公子哥样的洒脱,虽然嘴上还在说笑,但是眼神已经丧失了锐气。S把他带回家,帮他涂了满脸泡沫,小心翼翼地刮着他的胡子。N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S耸耸肩:你也帮我吹过头发。N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没有交往过一百个女朋友,怎么学会帮女生吹头发?S不小心把他的下巴刮出一些稀稀疏疏的小伤口,然后抱歉地拍拍他的肩膀:这可是我第一次帮男生刮胡子。

S帮N租了房子,和男友断了联系,没说为什么,她觉得也不用解释自己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这件事。她坐在桌边打工作电话,却分心看他在厨房忙碌,把葱姜蒜剁成小碎块,然后一起放油锅里,她喜欢那种味道。想到小时候过春节,自己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大人们纷纷忙碌,又热闹,又孤独,恰到好处。

S趁着工作间隙,写一点情话存在备忘录里,自己都觉得肉麻,不想给他看见。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就是黄昏的时候出去买点水果,要穿过一条小街,两人聊着天,锁着手从街灯下走过。这样,持续了三个月,一天S回家的时候,看到N西装革履地坐在沙发上,开了一张支票给她,说是这个房子两年的房租,谢谢这段时间的照顾。

S点点头:不用客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暴雪的时候你也救过我。

N没看她的眼睛,直接离开房间。S恍了几秒钟的神,转身追下去,跑到N面前,一耳光甩在他脸上,问他:你到底值多少钱?我买你。

N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没有说话。

2010年,金融危机过去了,经济渐渐开始好转。N找到了一个曾经和他好过的款姐,又圈到了一笔投资。N在S的留言簿里写下:我是要东山再起的。

S在留言簿里写的呢,是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了,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9

再次在别的场合遇到N,他又恢复了奕奕神采,S呢,还是心动得不行,看他在人群中看自己的眼睛,举起香槟杯浅浅笑着,都忘记了他的臂膀正在被别人挽着。

N说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商人,没有办法,不想浪费聪明才智,哪怕在爱情里,也很明白,自己要用什么去置换什么。S问他,那么,你和我能置换什么?N说,就是因为发现你我什么都没得换,这笔生意就不做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牵着手在台北逛夜市。她把一颗牛丸塞进嘴里。如果不做生意,为什么拖我的手?

因为喜欢,喜欢此时此刻的这种场景。N连这种不负责任的话,都能说得极其自然。

S从时尚杂志跳槽,去了电视台,专门做社会调查,在业内也有了点名气。N用了两年时间,渐渐回血,又摆出了超出从前的派头。不知道他们两个是否算过得越来越好了。N身边的女友络绎不绝,和S的感情,却从未上过议程。两个人好像因为认识的年月多了,也没强求什么,过好自己的生活,偶尔见面,看到对方都开心,做该做的事。

其实,是S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持久的喜欢,延绵至今。

一次路过一家标称“×老板是个王八蛋捐钱和小姨子跑了,工厂清仓大甩卖”的店,正好在放戴佩妮《你要的爱》,放得整条街都听得到,竟然也放出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S从外地回来,背着双肩包,就在那个路口站着,发现了一件很操蛋的事:原来过去了十多年,清仓的价格都从一元变成十元,她却丝毫没有长进。

来接她的男朋友看她站着不动,拎起她背上的背包问:怎么了?

S说:你知不知道我喜欢道明寺?

男朋友乐不可支,揉着她的头发,说: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三十了啊。S挺难过的,又说了一遍:是啊,可是我还是喜欢道明寺啊。

她以为这位男朋友,真的一点也不懂自己,马上要和他分手才行,之后没多久,两个人就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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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这一任男友结婚,还要托N的福。本来2012是“世界末日”,S和N约好去看一场演唱会,他们觉得如果全人类都死了,一定要一起听场演唱会。一时兴起,决定开车去别的城市,就是为了一些洋洋洒洒散在岁月里的老歌。一路上开着所有窗户,冷风灌满了整辆车,在高速上飞驰而过。两个人一起唱着歌,唱着大学时候,每个人都会唱的每一首歌。

刚入学的时候,还流行办舞会,两个交错旋转的大圆跳着圆圈舞,女生里圈,男生外圈,不断地交换舞伴。跟台湾的学校学的,杨海薇的《第一支舞》。后来S因为工作关系去KTV听过演唱者本人唱歌,她坐在一边激动得都说不出话。但是又很想告诉她,你当时要是多唱一个“耶咦耶,啊,哦耶”什么的,我就能在这首歌结尾的时候牵住N的手了。这样的话,故事会不会有些不一样?

S和N在半途经历了世纪大堵车,两个人在车上等得心急火燎,最后N说,我们下来走走吧,还没走过高速呢。S说好呀。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走着,N随口就说出来: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她吗?我大学时候跳舞,第一个牵手的女生就是她,之后做的所有坏事,只不过是为了引起她注意,再然后为她打架,为她退学,为她成为她想要的男朋友的样子。我就是喜欢,没有什么为什么,你懂吗?之后他唱起了其中一句:只要不嫌我舞步笨拙,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S听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了。我怎么可能不懂?你这个大傻×。她心里想着。

那次演唱会谁也没去成,知道女孩回头找他之后,S转身就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N没追她,在她身后大喊着,1.41421356237309504880……每个数字都被揉碎在风里,他喊得越大声,她越听不清。

她捂着耳朵,想着,多么自负的一个男生,才会去背根号二。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段话,一串逻辑的数字,不代表爱,也不代表不爱,只代表他会背根号二。

她打电话给男朋友,之后蹲在路边等他。他开车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S抬头看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结婚吧。

11

后来不知道等到几点,S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小护士推门进来,拍拍她的肩膀。S一睁眼,就是一脸慌张。小护士说,你说帅的那个,母子平安。S木然地点点头,坐直身子,才发现出了一身冷汗。

已经凌晨三点钟,S浑浑噩噩地从医院里走出来,开着车狂飙到龙腾大道。对着黄浦江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天亮。先生打来的电话没有间断过,手机几乎都要震到没电,手机亮着的最后一下,她发短信给他,说:还是离婚吧。

对于N的承诺,只有过一条,她兑现了。当再也不要想起对方的时候,就写一个故事给这段心碎的半圆。她叫S,随时准备爱你,Stand by的S;他叫N,永远不会长大,Neverland的N。

她坐在水泥地上,抱着膝盖,看着天一点点亮起来。S觉得,人生好像一个沙漏,生命不过是上面的沙子要一点点落到下面的部分。但为什么我们那么倒霉,遇到那颗卡在你生命里的石头?自从它霸道地落在中间,时间流过,带来了皱纹、赘肉和眼袋,关于变老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只是,我们再也不会长大了。

窗外有猫吗

文 / 陈谌 90后作者 吉他手 @陈谌CC

来到这个城市第三个月,我依然在给自己找一个栖身之所。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租房信息,无意中瞄到一间地处繁华地段的高层单身公寓,租金一个月才一千。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一定看错了,毕竟现在这个年代,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这个价格简直就跟白送无异。

揉了揉眼睛凑近报纸读了好几遍,才确定上面白纸黑字写的确实是“2室1厅1卫,精装修,楼层19,1000/月”。我琢磨着这八成是报纸印错了,要么就是发租房信息的房东吃错药了,即使再不缺钱也不至于登这样一个价格吧?我深信这样一间公寓一个月两三千都妥妥有人抢的,不知道这究竟是在搞什么名堂。

我半信半疑地打了个电话过去问,房东说房子还在,有不少人看过但依然没有人租,还说我随时都可以过去看房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坐公交车到了那里想看一看究竟。

这是一个很高档的小区,环境、绿化、基础设施都非常好,里面停满了私家车,房子的楼层也都非常高。我照着地址找到了那栋楼,坐电梯直达十九层,房东已在门口等我。

房东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人,神色语气都很平静,和我简单寒暄几句后,他就带我看了那间公寓,无论采光通风都非常好,因为是十九楼,视野也非常开阔,房子装修得也很不错,有空调有电视有热水器有洗衣机有网络,所有东西一应俱全。

我转了一圈,确定一切正常后,转头问房东道:“这房子确定一个月租金一千吗?这么便宜?”他很和蔼地笑了一笑,然后缓缓地说:“是啊,已经有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我很惊讶地追问:“那他们为什么都不租下来呢?”他说:“你别着急,我还没有跟你说这套房子的故事呢。”我心里一惊,心想这房子还有故事,难道是闹鬼的凶宅吗?

他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然后跟我讲了一个很不可思议的故事。

“这个房子原本是我一个老朋友的,他姓艾,年轻时奋斗了很多年,后来经营了一家公司,有了不少钱。可是他直到四十岁才有了一个女儿,名叫艾落落,家里人都叫她小艾。因为他老来得子,这个女儿对他而言就像掌上明珠一样宝贝。

“女儿长大后,婚姻大事就成了首要问题。小艾长得很不错,但是由于她老爸对她的管束向来很严,她平时很少和男人接触,即使有看上她的人,她的家庭条件也让他们望而却步,不敢高攀,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找到什么好人家。

“大概三年前,小艾觉得自己被她老爸管得太多,为了有机会去认识自己想认识的人,就想搬出来自己生活。她老爸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就是这间单身公寓,应该也是这个地段最高档的公寓了。她老爸真的很疼她,为她花多少钱都愿意。

“她搬进来以后,起初也过得挺自由,但是日子一长难免觉得寂寞。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听到卧室窗外传来了猫的叫声。这个小区里有钱人多,养宠物的也不少,尤其养猫的居多,但是从十九楼的窗外传来猫的叫声还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情。

“她打开窗户往外看去,原来在十九楼的窗户底下有一个很窄的平台,在楼道里游窜的猫可以轻而易举地跳上来,而猫这种动物,在发情的季节,半夜叫得厉害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你可以随我过来看一看这个平台。”我随着房东到卧室的窗口向下望去,果然有一个很小的平台,虽然很窄,但是以猫的敏捷身手,跳到上面真的不成问题。

靠在窗边,房东清了清嗓子接着跟我说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是后来小艾自己叙述的,我至今也觉得难以置信。她是一个很喜欢猫的女孩子,就趴在窗口把猫抱进了卧室,没想到猫一碰到地板忽然就变成了一个男人,长得俊美无比。她站在原地愣愣地看了很久,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是对方非常恭敬地给她鞠了一个躬,牵起她的手跟她跳起舞来。

“由于她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跟男人接触过,一舞过后,她很快就迷恋上了这个俊美的男子,并和他发生了关系。事毕后,那个男子起身走到窗边,做了个手势让小艾帮助他落到那个台子上。他一接触到台子瞬间又变回了猫,然后便迅速消失在了夜色里,其间他一句话都没有跟小艾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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