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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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的一切,

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

文 / 吴惠子 作家 广告创意 @吴惠籽

1

路过公主坟,我没看见过坟。

但是长坂坡真的有道坡,二十多年前我就是在那里投的胎。

有一年我回去,发现他们居然把长坂坡的塑像拆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小片极丑的街心花坛,非常丑,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塑像是骑马的赵子龙,他怀里的小孩是刘备的儿子阿斗,当年赵子龙跟着老大逃跑又掉头,单骑救主,突出重围,是个英雄。虽然我妈做饭好吃,却不懂三国,以前的女人都这样,热衷于给丈夫孩子织毛衣,所知甚少,不问战事,也不会跟我多说一句阿斗的妈妈甘梅。

书上都说甘梅长得好看,肌肤如玉,我没见过,不过男人不论当不当老大,都喜欢皮薄馅儿厚的漂亮姑娘,这个我信。书上还说,刘备刚开始娶一个死一个,后来很迷信,结婚的时候决定纳甘梅为妾,不敢给她转正,怕她又死。甘梅有一回做梦,梦里吞了一颗北斗星,结果后来就怀孕了,于是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阿斗。做梦吞星星这件事,听起来好文艺。

但你说甘梅倒不倒霉,曹操追来了,她老公急忙扔下她和儿子,带着兵跑了。无语。

時光漫步 / 冲锋

还有那个糜贞,也是刘备的老婆,为了让赵子龙救下阿斗,怕他的战马不够那么多人坐,为了腾地方,自己投井死了。糜贞在过去绝对是富二代,家里殷实巨有钱,但是我估计她没有甘梅长得好看。但是她也爱刘备,所以爱屋及乌,可以舍命救情敌的儿子,真伟大。

最后赵子龙好不容易杀回去救了甘梅和阿斗,不料老大接过劫后余生的儿子,不仅没有喜极而泣,反倒一把摔在地上,对下属振振有词,大概是说小小犬子不足挂齿,差点害死他一员猛将。这个看起来也挺让人无语的,如果我是甘梅,就跟刘备拼命,敢摔我儿子,定睚眦必报摔他的汗血宝马。但我猜其实刘备为人父亲,肯定也是爱子心切,但是碍于江山社稷,君王面子薄,喜怒也不敢形于色。

长大后我终于懂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其中必有一枯,是心地纯良童叟无欺的自己。

2

我家住在长坂坡附近的熊家山顶,我奶奶活着的时候住在太子桥边。我们县城里的人,去远郊的玉阳镇,必经一座破败的张飞亭,亭下立碑,刻着“张翼德横矛处”。小商贩把擦汗的毛巾搭在碑上,借着阴凉卖甘蔗和茶鸡蛋,石碑周围都是踏烂的紫色甘蔗皮。每逢此景,必定心疼张飞。我觉得自己的多愁善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这座小县城曾经到处都是三国古迹,英雄战马的铁蹄踏出的珍珠泉至今还在清澈远播的梵音中冒着白白的雾气。只不过寺里山上的兔子和野鸡,都在大雪纷飞的时候让当地的地痞流氓烧杀掳掠,变成了特色火锅。

寺里的和尚就知道念经,也不知道出来管管。

我总是像这样瞎操心,所以刚上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好,不好好写作业,十个拼音八个不会,我妈教完我,还不会。她就生气,罚我在厕所跪搓衣板,跪着写作业,还一边气哼哼地说我是扶不起的阿斗。我问我妈是什么意思,她心情好的时候就解释说恨铁不成钢,心情不好就解释说烂泥巴扶不上墙。

年纪小,听不懂。觉得汉语拼音就是恶魔的爪子,在它把我的膝盖刨烂之前,我的语文成绩迅速蹿到班里前列。八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了趟桂林,回来后我文思泉涌,写了一篇游记叫《桂林山水甲天下》,在课堂上被老师诵读,同学们都投来嫉妒的目光。我自此立誓,长大后要变成一代文豪。

但是后来发现文豪的下场似乎都不怎么好。先说外面的。据说荷马是瞎的;但丁家族没落,从小他妈就没了,最后自己还客死他乡;莎士比亚家里有钱,但是没毕业他爸就破产了,还要去肉店打工。再说回来,曹雪芹的小儿子去世,他自己一病不起到最后都没钱治病;李白等一行诗人都是酗酒狂人古今皆知;屈原投江,一心求死,所以抱着大石头,生怕自己跳下去后又浮出汨罗江;司马迁的故事大家也都在书里看到过。

啧啧啧。

不忍卒读,想想就疼。

长大后我懂了,做人还是不能想太多,没用。

3

南方冬天没暖气,冷起来要人命。我家有。

因为是烟厂家属区,有自己的锅炉房,冬天大炉子烧得滚烫,家里的暖气片也滚烫。从小我妈就偷偷放暖气片里的热水让我烫脚,厂里的人都这么干,锅炉房的师傅一急,经常往水箱里倒煤渣,后来水变成黑色,混着一股刺鼻的二氧化硫味道,我妈就让我先泡,泡完用干净的热水再冲一遍,太机智。

我现在怀疑小时候总生病可能是因为洗脚洗多了,中了锅炉房下的毒。

那时候隔三岔五就发高烧,加上爸妈离婚,家里没男人,都是我妈自己背着我去医院。我家在熊家山顶,医院正好在长坂坡顶,从烟厂的后门走小路,穿过几个鱼塘就能到医院的后门。

鱼塘主人养了几只羊,每次我都趴在我妈背上,让她捡地上一颗颗的豆豉,回家后爆炒辣椒,很下饭。我妈就说,打完针回来再捡,这会儿捡了没东西装。

一来二去,医院的护士都认识我了,好几回烧成肺炎,医生都摇摇头,让我妈把我背回去,说孩子没救了之类的。我妈就边哭边把我往回背,到家就把我扔在沙发上,然后急匆匆跑去找隔壁单元的张师傅。

长坂坡上神人多。

张师傅是做拖把的,他个子不高,脑袋很圆,鼻头很红。平常总在我们那栋楼尽头的空地上做拖把,五颜六色的拖把穗几乎都是附近楼上的人淘汰的秋裤或者被单。我家的拖把,十几年都是从他手上买的,我不穿的秋裤也会拿给他,剪碎了给别人家用。他除了做拖把,还会替人算命。医生救不了我的时候,都是他救我。

每次我妈喊他来家里,他都要作法发功,摇头晃脑,嘟嘟囔囔,完全听不懂,结束后还在两张黄纸上画符,烧一张让我喝,然后在我的床头贴一张。作完法,张师傅依然回去坐在小板凳上继续做拖把。

就这样我家到处都贴着符,那时候是用糨糊贴,特别牢,粘上之后真的撕不下来。有时候半夜上厕所,看见黄符,能把我吓个半死。

那家总说我救不活的769医院,后来被改了名字,叫长坂坡医院。但是他们这帮莫名其妙的人,为了盖楼,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奶奶家门口的太子桥给拆了,换成了一座碑。

又是一座碑。

我奶奶说,我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她说得好抽象,我没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后,真的变成了一座碑。

长大后我还懂了一则小百科,以前我让我妈捡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后来我看到家里兔子拉屎后觉得似曾相识,就跑去问我妈,她才告诉我的。好险。

4

自从发现自己无法从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中体悟人生变成文豪之后,我就一心想当官。尤其是我小学三年级当了一学期的路队长,便从此一发不可收。

路队长就是放学后举着小黄旗带路的,我带的那条队伍都是住在子龙路上的孩子,人员结构很简单,因为子龙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脚下是市政府,山顶是武装部,再往里就是卷烟厂。

放学后大家在教室门口站成一队,清点人数后就出发。路队长负责带头过马路,等红绿灯,谁先到家,谁就先离队。我经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来整整队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听我的,感觉很威风。

一般队伍到山脚下,就只剩烟厂的孩子了。我们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窝蜂钻进山脚下的大铁门,从山上抄小路。小时候觉得什么都很好玩,队伍里的男生经常会给我们女生表演吃蚂蚁,对,就是抓一只蚂蚁放进嘴里咽下去。真蠢。

每次吃完蚂蚁一定会砸马蜂窝,砸完就背着书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远看他们砸。终于有一天,他们扔出去的石头砸到了大树深处别人家的玻璃,再后来马蜂窝就不见了。

我从小就看格林童话,所以坚定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有一大笔宝藏。有一次我和一个姑娘捡了两把钥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认为钥匙可以开启某处暗藏的金银珠宝,于是我俩就背着队伍里的其他人,偷偷把钥匙包起来,埋在了以前挂着马蜂窝的大树下。我们挖了个坑,约好找到地图后再回来拿钥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别人发现。这是真的。

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厂里有了统一的班车后,我们第一小分队就解散了,我俩也没去找地图。大家都坐班车回家,很少再从小路爬熊家山。

后来我稍微长大了一些,和我表姐有一次路过那棵大树,我说你信不信,这棵树下有两把钥匙,是我埋的。她不信,我说我挖给你看。那两把挖出来的钥匙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收在铅笔盒里,最后被我妈在卖废品的时候卖了。

当路队长的时候,还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说,怕我妈知道了骂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会儿我们队伍里有个男生姓毛,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毛虫,我特别喜欢让他单独表演吃蚂蚁给大家看。那半学期他老老实实吃了很多只。我还回家跟我妈说你知道那谁谁谁吗他居然吃蚂蚁。我妈说是吗,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没有啊,他数学成绩很好的。

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很喜欢当官,颐指气使,爱欺负人,长大后我懂了,原来那种感觉叫喜欢。那时候长坂坡上有赵子龙和他的骏马,阿斗还在英雄的怀里酣睡,我们都还不到九岁。我就说吧,长坂坡上神人多,我和毛毛虫也是其中两个。

5

但是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坐烟厂的班车上学,因为班车上混杂着高年级的学生,轮不到我当老大,加上那会儿我个子矮、脑袋大、家里没爸,有个男生就很喜欢欺负我,抢我的座位,揪我的辫子。他欺负人的时候,别人都不敢说话,大家都很怕他。

当时我经常放学回家就跟我妈哭,说那谁谁今天又怎么怎么了。然后我妈一打听,发现他爸他妈和我妈志同道合,就立刻约了一桌麻将。他妈脸上有块很大的胎记,看一眼就忘不了。我妈边摸牌边说:回去跟你儿子说,以后不要在班车上欺负我的女儿,他爸妈说:行,没问题。

扯吧就,他根本不听爸妈的话,变本加厉地欺负我。后来他爸妈和我妈变成了亲密的麻友,我妈还把他叫到家里炖鸡给他吃,想尽各种办法也改变不了他欺负幼小的恶劣本性。他终于上初中不再坐班车的那天,我简直如获新生。但是这依然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重创,他的名字我记了二十年了,觉得自己再记二十年没问题。印象里曾经听我妈说过他后来的样子,好像打架还是吸毒,又好像是打他妈,总之没有变成一个善良的人。

长大后我懂了,恶人自有恶人磨,轮不到你和我。

6

烟厂的班车队有好几个师傅,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姓王,车开得好,人也很好,慈眉善目,笑起来眼睛像弯月亮。有时候放学我妈没下班,家里没人,我就会跟着王爷爷去车队大院里写作业,等我妈。

不开车的时候,王爷爷一般都在院子里洗洗车,擦擦座位,然后就戴上手套开始编花篮和簸箕,编好的篮子拿去卖,还带好看的图案,很精致。那是篾匠干的活儿,我还跟他学过,但是那东西太锋利,很容易划伤手,我也就看看。我家买菜的篮子就是王爷爷送的。

我妈说王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照顾过我,我没印象,记不住,但就觉得跟他很亲。

那个大院离我妈的车间只有一墙之隔,有时候我妈上夜班,我会翻墙过去,在车间里乱窜,最开始是卷烟机,再后来是PS板,还有大型铡刀和印烟盒子的海德堡。

领导来检查,我妈就把我藏在车间的废纸盒子里。纸盒子很大,我个子小,躺在里面,上面盖着铜版纸根本看不出来。经常领导走了,我妈跟别人聊天忘了喊我,我就躺在盒子里睡着了。我长得挺好看的一个小姑娘,从小就沾满了烟草味。

不过那味道确实好闻,满车间都是金灿灿的烟丝,和点燃后的味道不一样。因为很早就在车间混,厂里很多叔叔阿姨都认识我,他们给我讲各种奇怪的故事,印错的铜版纸会帮我用铡刀切好,装订成册,让我拿回去当草稿纸。别的同学草稿纸是买来的,字都写得特别小,特别整齐;我的草稿纸则乱写乱画,不经意间翻到背面,可能还能看见他们爸爸抽的烟。当时我觉得特别有优越感,恨不得抄篇课文都打打草稿。

卷烟车间都是三班倒,我妈以前是小工,后来代班当了班长,就会明目张胆地装一包散烟,让我翻墙出去拿给王爷爷。后来厂里效益不好,班车都取消了,我就很少看见王爷爷。再后来我上初中,我妈有一天跟我说:你还记不记得王爷爷?我说:哪个王爷爷?

她说我忘恩负义,王爷爷就是哪个哪个。

我说:哦,想起来了,记得记得。

她说:王爷爷得肝癌死了。我挺疑惑,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得肝癌?

我妈也没说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算着,长坂坡上,又少了一位神人。篾匠王爷爷编的花篮比姑娘还美,他有一颗温柔的匠心,死后却没有人给他在长坂坡的尽头立座碑。

因为他是外地人,他的碑立到他老家去了。

长大后我懂了,吸烟真的有害健康。

阴阳 / 阿四

卡在你的生命里

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

0

S没想到时隔两年后见到N是这个场景。

急诊室的走廊总是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横几张病床,一些住不进病房的急诊病人,拎着吊瓶绝望地半躺在那里,偶尔呻吟两声。护士们拿着各种单据和药品忙碌地穿梭,脸上带着看惯大场面而滋生的惯性冷漠。各种嘈杂的声音中,所有人忙着自己的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歇斯底里和悲伤。

没人喜欢医院,S却钟情这样的场面:谁都没空多看擦肩而过的人一眼,急躁,狼狈,不快乐,却很真实。随便拍两个镜头,就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报道。

但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场景里再次见到N。他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神放空看着地面,眼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灵魂酷炫地躲在另外一个空间。不过,S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焦虑,他每次手足无措的时候都会盯着她的眼睛,只用五秒钟,脑子里已经过了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思绪在无奈结尾时戛然而止,咬着嘴唇随意一笑,说这都不算事。他每次笑,都是扬起右边的嘴角,故作一副玩世不恭之态,把人生的无奈轻而易举涵盖在从鼻子里发出的那声“哼”里。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来没变过。

S调侃过他,你为什么永远要摆出藐视人生的姿态?干什么事,演得尽兴,心里永远跑过一行滚动的LED灯,赫然闪着:我是道明寺少爷。

趁着他还没抬头,S躲进护士台。她敲敲桌子,指指N,问小护士怎么回事。小护士正在忙着填单子,探出头看了一眼,云淡风轻“哦”了一声:太太怀孕,大出血,正抢救着。S再看了一眼N,没再出声。小护士反应过来,再次抬头,扬起眉毛,熟人?需要关照?

她摇头,不认识,觉得挺帅的。小护士“哼哧”一笑,低头继续填单子,说S嘴里没正经话,和她镜头前三八红旗手的作风一点也不像。

她没听小护士再说点什么,抱着电脑,走进医生的休息室里,门虚掩着,正好可以看见N的鞋子。一双脏兮兮的球鞋,看得出他来得仓促。之前S跟N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皮鞋的样子,穿球鞋的才是你,拒绝长大的少年。

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说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B,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

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对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

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 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柔软的高档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

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

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

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

1

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再也不见似的,其实天一亮,在一堆烟头和酒瓶中站起来,一群宿醉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于是晚上又零零散散地约局去唱歌,打牌,吃夜宵。

学校宿舍被收回,几人凑钱去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开始还买菜做饭,怀着要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的雄心,充满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抱负,没出一个礼拜,这间房子几乎变成一间廉价的招待所。每天凌晨回来睡一觉,睁眼之后就跑出去,先去麦当劳里坐着蹭Wi-Fi,投递一堆无用的简历,一边投简历一边跟同学打电话,看看今天谁有什么好消息,之后怂恿那个幸运的倒霉鬼请大家吃饭。无论在外面干什么,哪怕是站在小卖部门前看大爷下棋,也没有人愿意在房间里多待一秒,丝毫的闲置,都让人觉得灰心丧气。

青黄不接的那段时间,S在一次饭局中遇到N。她到的时候,看N正站在门口的路灯下,深情款款地盯着她一个大学同学,N的头发烫成那年最流行的粟米烫,风一吹,一把方便面在空中飞。

他靠在一辆银灰色的车上,嘴里说个不停,女生看着他傻笑,也不说话。S故意凑近一听,听到他在背圆周率。S经过他们的时候忍着,走到电梯里憋不住大笑出来。以前中学的时候,有段时间男生流行用小刀把女孩的名字刻在胳膊上,晃着血淋淋的胳膊,两只腿撑着自行车跟在女生身后背情书,但是这样靠在车上堵着女生背数字的倒是第一次见。

他们几乎已经狼吞虎咽地把桌上的菜吃掉了一半,N才牵着那个姑娘的手进来,把钱包阔气地扔在桌子上,说随便吃。S这才看清N的脸,旁边一个同学跟S耳语了几句。她点点头,又瞥了N一眼。原来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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